书评太有趣了:引人入胜的《人体简史》少儿彩图版
苗德岁:比侦探小说还刺激的《人体简史》
导读:
我想,布莱森的成就显示了:偶尔(或许只是偶尔!),业余爱好者的痴迷能够战胜科学家的学术专长;倘若科普大神费曼先生依然健在的话,也一定会向布莱森先生竖起大拇指的……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在美国大学研究生院读博时,为了加强我的英语写作能力,导师让我到英语系去选了好多门课。对于一个外国学生来说,在英语系选课的好处是:通常由于我是班里唯一母语非英语的学生,授课老师都对我“另眼看待”、关切有加,因而,我与这些英语系教授们建立了很深的友谊。其中“英语写作”(English Compositions)课的老师“蛋”(他确实姓Eggs)教授,对我的帮助最大。记得有一次课余闲聊,我请教他推荐一些文学以外的现代非虚构写作名家;他说,美国除了散文大家诸如E.B.怀特、H.L.孟肯之外,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是当红的非虚构作家。然后,他冒出一句话来,给我的印象至深:“其实,在美国最好的非虚构作家还是一些旅行作家和体育记者——因为钱在那里(where the money is)!”
自那时起,我除了读麦克菲之外(共十余本),也迷上了美国旅行文学作家保罗·索鲁(Paul Theroux;又是十几本,其中包括他的两本精彩至极的中国游记)。到了90年代我工作之后,突然发现了一位定居在英国的美国旅行作家比尔·布莱森,他出生成长的地方离我这里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他的成名作《失去的大陆:美国小城旅行记》令我读来既熟悉又惊讶:熟悉的是他所描述的美国中西部小城风情(毕竟我就生活在中西部的一个大学小城里),却十分惊讶他的极为独特的视觉以及幽默风趣的文笔。自那时起,他的每一本新书问世,我都迫不及待地买来并一“读”为快。他成了继索鲁之后,我喜欢上的第二位旅行文学作家。
及至后来,他的书由旅行文学扩展到语言和文学史方面,这些尽管并非他的专长,依然令专家们刮目相看、让普通读者大呼过瘾;比如讲英语语言发展史的《母语》以及英国文学史的《莎士比亚》,都曾荣登各大畅销书榜。尤其令我再度吃惊的是,莎士比亚(一如李白和苏东坡)是个几乎被前人已写烂了的话题,而新史料又极少。布莱森再次以他的新颖视角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勾人文笔,赢得了专家与大众的一致认可。正如不止一位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布莱森极其擅长给老故事注入新活力——他的化腐朽为神奇之功力,断无他人能及……
真正让我对他佩服至极的,是他初试科普写作的大获成功。2003年布莱森出版的《万物简史》,以624页的篇幅讲述了从宇宙大爆炸开始直到人类文明兴起世间所发生的一切【或是像他的英文书名所写的:“几乎所有的事情(nearly everything)”】: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考古人类学等无所不包。该书至今为止依然是21世纪最畅销的科普著作,这无论是在科普领域还是在出版界,都堪称是“现象级”神作。
我当时颇为好奇的是,作为一个科学的“门外汉”,布莱森是如何取得这一成就的呢?所幸他在《万物简史》的“引言”里就披露了一些信息:比如,他在小学读书时曾被一本地质学方面的科普书所深深地吸引;科学幽默大师费曼对他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为写《万物简史》花了3年多的时间埋头阅读有关书刊资料、满世界地寻访了各方面的有关专家……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倒想试试看,是否有可能在不太专门或是不需要太多知识,却又不完全是流于肤浅的层面上,理解、领悟乃至于赞赏科学的神奇与成就?”结果表明,由于他童稚般的好奇心以及非凡的“讲故事”能力,他不仅做到了,而且干得非常漂亮!
在《人体简史 少儿彩绘版》中,他的上述努力与才华得到了进一步地发挥和彰显,请看开头一段:
我们常常把自己的身体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东西。我敢肯定,只有当身体告诉你它需要:吃点儿零食,或需要一个创可贴,或需要去趟厕所的时候,你才会注意到它。在其余的时间里,尽管你把注意力集中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比如下面该玩哪一个电子游戏,或该看哪一档电视节目,然而你的身体则继续做着它自己的事儿…….是啊,无论它在干着什么。
接着,他就告诉读者你的身体究竟在干些什么神奇的事儿,比如:
连想都不需要想,你一直在眨巴着眼睛。你知道你每天要眨巴多少次眼睛吗?500次?1000次?14000次如何?每天在你醒着的时候,你的眼睛总共有23分钟是闭着的——我敢担保你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你骨骼中那些海绵质的东西不断地在制造红细胞(红血球)。猜一猜自从你开始读这句话的时候,你体内骨骼已经制造了多少个红细胞?一百万!
这只是开头的引言,贯穿全书有无数类似的“可笑”但又是你止不住好奇(却又完全不知道答案是什么)的问题。你想过下面这个问题没有:我们终其一生都是靠着身体这一幅“臭皮囊”而生存着,然而我们究竟对它了解多少呢?比如:
你知道它的内部都装了一些什么东西吗?如果说身体像一部不停运转的机器的话,它又是如何运转的呢?为什么说皮肤是我们身体上最大的器官?为什么说你头上装的大脑是宇宙间最奇妙、最不寻常的东西?为什么说你膝关节上的软骨,比溜冰场的冰面还要滑好几倍?
你的身体由多少个细胞、多少个原子组成的?里面又生活着多少微生物?你的肺每分钟要呼吸多少个氧气分子?这些都是大的惊人、甚至是天文数字!再想一想:如果把你身上的DNA连成一股的话,它可以长达100亿英里;倘若穿越太阳系的话,可以从地球延伸到冥王星甚至于更远。想想看:你足以走出太阳系。从最为字面的意义上来说,你即是“宇宙的”(cosmic,即:巨大无比的存在)!即便如此,你别忘了这一事实:你若是把200亿股DNA并排在一起,才能达到人的最细的头发丝一样宽!还有:在所有的人里,我们的DNA有99.9%是相同的。这使我们所有的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但我的DNA跟你的DNA之间,依然有300-400万个不同之处。也就是说,你的DNA是你独有的(假如你不是同卵双胞胎,或不是被邪恶的主犯克隆出来的话)。
上面这些无一不是硬核的科学知识和概念,而又是如此有趣和令人闻之震撼——这就是布莱森讲故事的超群拔萃的本领!此外,贯穿全书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趣闻轶事:比如,青霉素是如何发现的?一个科研团队为什么称其研究课题为“肚脐眼生物多样性课题”?(答案:他们随机选择了60个美国人,检查了他们肚脐眼上的细菌。结果发现了2368个不同物种的细菌,其中1458个是过去未曾发现过的新物种。)此外,还有收集了各种体内异物的医生;为了医学实验不惜自己甘当“实验小老鼠”的医生;人类历史上的巨人、最长寿的人、身居阿尔卑斯山的岩洞底部生活了好几个月的探险家(他的经历导致了人体生理钟的发现)…….还有一些闻所未闻的各种灾难的幸存者故事,读到这些故事时,你可能完全忘记了这是一本科普书,它简直比侦探小说还刺激!
布莱森不光讲述了我们身体的构造以及各个部件的作用及其特殊性,而且介绍了它们的生理功能、疾病,人的寿命、生长发育的各个阶段(从胚胎期、婴幼期、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直到死亡),其中又包括了许多或令人捧腹大笑、或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读这本书,像观看一部精密调节、神奇的爆米花机在工作:它时而爆出幽默的描述,比如:
细菌并不是生活在你皮肤上仅有的生物。现在正在你头上(以及你身上其他油腻腻的地方,但主要是在你的头上)牧食的,便是一些很小的螨虫。谢天谢地,它们通常并没有什么害处,并且肉眼也看不见。然而,它们吞噬了你死去的皮肤。对于它们来说,那些鳞片状的皮肤脱屑,就像是一大碗脆玉米片。如果你闭上眼睛想象一下的话,你几乎能听到它们的咀嚼声……”
时而又爆出让人惊掉下巴的奇闻轶事,比如:
1978年,法国的外科医生把一根电热丝夹到一位69岁男子的直肠上。这是正常的医疗操作,通常是为了烧掉肠壁上生长的息肉,如果不将息肉及时清除掉的话,它可能会发生癌变。但是当插入电热丝时,它点燃了这位男子直肠里面的胃肠气(即屁)。这些气体爆炸了,生生地把这位男子炸成了两半。”
《万物简史》及他的一系列著作,不仅使布莱森拿奖拿到手软(包括英国女皇颁发的大英帝国官佐勋章),而且曾被任命为英国一所大学的校长,并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荣誉会员(院士)。不少人相信,《人体简史》不仅可以媲美、而且可能超越《万物简史》,将成为21世纪最为卓越的科普著作而载入史册。我想,布莱森的成就显示了:偶尔(或许只是偶尔!),业余爱好者的痴迷能够战胜科学家的学术专长;倘若科普大神费曼先生依然健在的话,也一定会向布莱森先生竖起大拇指的……
BOOK TIME
《人体简史(少儿彩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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