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容放松!上海警方严查严处涉疫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表示,常态化防控以来,上海疫情总体平稳。然而,受境内外疫情输入影响,我市持续有本土感染者报告,疫情防控时刻面临压力,丝毫不容放松。为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上海警方持续严查涉疫风险隐患、严密涉疫管控措施,坚持依法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稳定。9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代做核酸、涉疫诈骗、制售假劣防疫物资等涉疫案件80余起,依法追究120余人相应法律责任。详见↓
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通过人群核酸检测,可以尽早发现病例,尤其是无症状感染者,查明并锁定风险区域和重点人群,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阻断疫情扩散。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坚持应检尽检,是从源头控制疫情传播的关键。然而,警方发现,少数市民委托他人代做核酸检测,危害本市防疫大局。对此,上海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查严处,9月以来,已行政处罚80余人,刑事立案2人。
上海警方依托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强化线索研判,对涉嫌存在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开展调查核处,坚决维护本市核酸检测正常秩序。同时,坚持以案说法,对典型案件以警情通报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市民积极主动配合防疫政策。
代做核酸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少数市民求方便、图省事,将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委托他人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9月23日,松江警方依法查处了代做核酸的违法人员花某、董某。经查,花某因嫌做核酸麻烦,为了方便进出公司,便将自己的核酸码发给了同事董某代做核酸。目前,花某、董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月29日,金山警方经工作,查实辖区一卫生院工作人员杨某帮助杨浦区一男子范某某代做核酸,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经查,两人系同学关系,范某某将自己核酸码截图交于杨某,杨某先后两次代其做核酸。
10月3日,崇明警方查获代做核酸的违法人员陆某、黄某,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经查,家政服务人员陆某9月27日因私事前往上海市区,下午想起当天还没做核酸检测,便把自己的核酸码截图发给在村里兼职做核酸采集工作的同事黄某,托其代做核酸检测。黄某遂在录入陆某的核酸码后,将一根空棉签放进采样管充数。
二、部分公司员工、务工人员因从外地返沪或工作繁忙,错过或忘记核酸检测,为了不耽误日常工作出行,委托同事朋友以自己身份代为核酸检测。
9月25日,韩某从外地返沪,在机场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核酸证明到达上海后会过期,于是联系在核酸检测点工作的男友陆某,要求对方帮助代做核酸。面对女友的请求,陆某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还是利用工作之便,用韩某的核酸码登记后,采集自己的口腔拭子做了检测。目前,陆某和韩某已被长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陆某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9月29日17时许,宋某在河南老家准备乘坐火车返沪,因担心第二天中午到沪后核酸超过时效,进而影响自己上班,就在当地火车站联系其丈夫冉某代做核酸。冉某通过出示宋某的核酸码,在嘉定一村庄核酸检测点为其代做核酸。后嘉定警方根据线索,传唤两名违法行为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个别社区工作者、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以及核酸检测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主动替家人朋友或他人代做核酸。
本市某核酸检测公司员工陈某等4人约定,如果谁没空做核酸,就将核酸码发给当天上班的人,由该人在对核酸采样样本进行检测时,将该核酸码信息录入,但实际上没有真正采样,以此达到代做核酸并刷新核酸检测时间的目的。9月15日,陈某等4人被奉贤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被公司辞退,警方同时责令该公司进行内部整顿。
9月21日,闵行警方根据线索,在一居民小区内查处一起志愿者帮他人代做核酸案件。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在上述小区核酸检测亭外开展志愿者工作时,通过微信询问李某、潘某和刘某三人是否需要代做核酸检测。在三人均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杨某收集三人的核酸码后为三人代做核酸检测。目前,杨某等4人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工作中,警方还接到过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有偿代做核酸”的信息。经核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代做牟利”的真实行为,均为朋友之间开玩笑。警方将持续关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打击。
此外,少数网约车司机、配送寄递人员等重点行业人员,为了符合本行业核酸检测时限要求,通过变造、伪造核酸证明的方式企图蒙混过关。
某平台网约车司机徐某,由于个人疏忽没有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遂在出车前用修图软件自行篡改核酸检测截图上的时间,并提交至网约车平台进行认证,被公司后台监管人员发现后报警。目前,徐某已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市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1款、《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7条、《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9条第2款,均强调任何人都应当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接受传染病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传染病传播。其中,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就是市民群众应当配合开展的一项重要防疫措施。
如果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由他人代为进行核酸检测,无论是应当检测人员还是代为检测人员均违反了法定义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干扰了检测单位的正常工作。这种行为对全市的社会防疫大局造成了危害,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如应当检测人员和代为检测人员实施了非法代做核酸检测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检测人员和代为检测人员实施了非法代做核酸检测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上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认真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一是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特别是从事重点行业的相关人员,如服务业从业者、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要根据规定频次开展检测,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二是请核酸检测机构、医院、社区要加强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代做核酸等违法行为,同时引导采样工作人员强化对检测人员的身份核实,在工作中发现代做核酸相关情况,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
三是请相关企业单位、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好防疫举措,特别是要承担起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提醒和监督力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好相应频率的核酸检测,避免出现从业人员代做核酸、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行为。
上海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牢记防疫责任,积极配合防疫政策,主动按时参与核酸筛查,共同构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防控共同体,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资料:市公安局
编辑:夏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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