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最终版本
前段时间,我发了个帖子,说了一下我准备更新我的遗嘱, https://bbs.wenxuecity.com/fdcj/1822501.html 。
和两个律师聊了很多次,决定接受他们的建议,设立一个生前信托 (Living trust),我和我太太是受托人(trustee),我是donor。把目前我家财产的50%放到这个信托里。(太太另外立了一个Living trust,把她的50%份额放到她的那个living trust里)。这样做,就能做到在我挂了之后,我的遗产不用走probate,省掉麻烦和cost)。我在没挂之前,对这个living trust有全部的控制权。我挂了之后,太太是唯一的控制人,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在这个living trust里面,律师还搞了一个disclaimer trust,这个是为了我挂的时候,太太可以自己主动来选择继承一定份额的我的财富,这样为了来规避纽约州的遗产税。太太可以拒绝我的living trust全部的财富或者部分财富,然后这些被拒绝的财产进入这个dislaimer trust。这样可以尽量的继承不付继承税的财产,在纽约州的level。
还有第三个trust,即我和太太都不在了,那么就直接给每个小孩一人开一个trust,每个trust平分我的财产。他们如果成年了,就直接把房产给他们,如果没成年,就卖了,全部买成美股大盘基金。
最后还有一个pour over的Will,即我挂的时候,如果有任何财物没在这个living trust里面,就在挂的时候,全部dump到这个living trust里面。比如一些个人物品之类的,汽车之类的。
这个是我的这边的这条线。太太的那边的设置也是一模一样的。
这个是目前已有财产的做法。新的赚取的财富,我会通过开一个空壳公司,让自己占1%股份,太太占1%股份,两个小孩各占49%股份,我和太太做GP,孩子做LP。最开始公司净值为零,我个人借钱给这个新公司来作为启动资金来运作赚钱。最后赚了钱,这个公司把从我个人这里借的钱还上。然后再去做flippig,BRRRR,收租,来增加这个公司的净值。这样,这个新公司赚的钱,获得净资产的98%就直接属于两个孩子了。只是我和太太在世的时候,我们对这个公司有100%的控制权,但是只各自拥有1%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