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锋领导的 “粉碎四人帮” 是否违法?(二)
当年华国锋先生是根据什么样的情况做出判断,认为“四人帮”的威胁迫在眉睫,要对“四人帮”尽快采取行动呢?这是破解“粉碎四人帮”历史事件,判断“粉碎四人帮”这一历史事件是否违法的关键。
对“粉碎四人帮”的描述很多,除了大量的书籍报纸杂志中的文章,还有许多影视作品。可惜其中参杂了大量不实的内容。比如一个广泛流传的说法,称10月2日毛远新从沈阳军区私自调动一个装甲师到北京搞政变,被叶帅制止,这件事使华国锋下决心尽快解决“四人帮”。“粉碎四人帮”后,毛远新被军事法庭判17年徒刑,所列“罪状”中并没有这一条,80年对“四人帮”公审所列的“罪状”也没有这一条,据毛远新自己说当时的沈阳军区并没有“装甲师”这样的编制,因此这个说法纯粹是子虚乌有。要搞清事情的真相,比较可靠的是一份关键的历史文献,也就是抓捕“四人帮”之后,10月18日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全国的《中共中央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这份文件比较全面的说明了抓捕“四人帮”的理由,现摘抄在这里。为了分析方便,这里加了编号:
(1)“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病重期间和逝世以后,王,张、江、姚以为时机已到,无所顾忌,更加猖狂地向党进攻,迫不及待地妄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四人帮’加紧秘密串连,阴谋策划。他们四出游说,标榜自己是‘正确路线的代表’,自封为‘无产阶级钢铁公司’,提出蛊惑人心的口号,公然煽动反对党中央。”
(2)“他们有计划有预谋地伪造了一个‘按既定方针办’的所谓毛主席的临终嘱咐,在九月十六日的两报一刊社论中发表,并连篇累牍地加以宣扬。十月二日,华国锋同志在一个文件上的批示中指出,毛主席一九七六年四月三十日亲笔写的指示是‘照过去方针办’,‘按既定方针办’六个字错了三个,戳穿了他们的伪造。”
(3)“十月四日,他们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发表用‘梁效’名义写的《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的反党文章,肆意攻击党中央。文章说:‘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就是背叛马克思主义,背叛社会主义,背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学说。’‘任何修正主义头子胆敢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是绝然没有好下场的。’这就清楚地表明,他们加快了步伐,要推翻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
令人遗憾的是,上述三条抓捕“四人帮”的理由,说服力不强,甚至可以说在逻辑上是错乱的。用现在的话说,华国锋先生实在太敏感,实在是反应过度了。毛泽东去世后,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委只剩下四位,分别是华国锋、王洪文、叶剑英、张春桥。毛泽东在去世前要求叶剑英“养病休息”,因此当年叶剑英并没有实际军权,也没有分担党内的任何工作。当时中共军队由毛泽东在世时指定的陈锡联主管。
有一种说法认为,毛去世前提拔华先生为党的第一副主席和国务院总理,这就是指定了华先生为接班人。而历史事实是,当年中共十大刚通过的党章,对党主席的产生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没有“由现任党内最高职位者自动担任接班人”的条文。另一个历史事实是,虽然华国锋是中共党的“第一”副主席,但王洪文也是党的副主席。根据当时中共党章第四章第九条,党内并没有“第一副主席”这个职位。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讲华国锋和王洪文在中共组织中是同级关系。“第一副主席”可以理解为在党的主席病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日常工作时,党内日常工作的临时主持人。这个“第一副主席”同其他副主席之间并没有党章法定的上下级关系,更不是党章法定的中共接班人。
那么当中共主席毛泽东逝世,应该由谁担任新的党主席呢?根据中共十大通过的党章第三章第五条:"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根据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条件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在党章第四章、第九条中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中共党章是中共党内的最高法规,十分明确规定了新的党主席应该“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具体讲就应该召开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经由党内民主协商选举产生新的中共党主席。
那么做为党的副主席的王洪文、政治局常委的张春桥、政治局委员的江青和姚文元有没有资格在选举中做党主席的候选人?难道只有华国锋先生一个人可以做党主席候选人?按照党章的规定,显然这几位中共高级官员都有资格做党主席候选人,否则就谈不上“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实际上由于毛的巨大威信,凭借毛生前对华先生党的第一副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提拔,如果按中共党章进行选举,华先生的胜算并不小。遗憾的是华先生并没有这样做。历史无法重来,华先生自己写下了这段历史。下面逐条讨论华国锋先生抓捕“四人帮”的三条理由。
先看“粉碎四人帮”理由的第一条,说“四人帮”迫不及待地妄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公然煽动反对党中央。既然政治局常委都有资格做党主席的候选人,怎样就成了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谁是党中央?当然是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核心是常委。而“四人帮”占四名常委中的两人,为什么只有华国锋先生是党中央的成员可以代表党中央,其他一位副主席,其他一位常委就不是党中央了的成员了,就不能代表党中央了?政治局中有不同观点是十分正常的,怎么就是“公然煽动反对党中央”?难道华国锋先生成了党中央的化身?其他党的副主席和常委都是摆设?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再看第二条,说“四人帮”伪造“按既定方针办”的毛主席临终嘱咐,一口咬定毛主席临终嘱咐只能是华国锋先生手里的那张字条“照过去方针办”。而历史事实是,毛泽东逝世前身体极其虚弱,讲话、写字条常有听不清的字和错字,要靠身边工作人员解释。加上这句话在不同场合下讲过不止一遍,有不同的表达很正常。再说,从逻辑上讲“按既定方针办”和“照过去方针办”意思上基本一致,看不出有什么原则区别,这怎么就成了一条罪状?显然这第二条理由也没有说服力。
最后的第三条就更有意思,说“四人帮”写了篇社论名叫《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认为这篇文章是“反党文章,肆意攻击党中央”。按毛泽东的既定方针办怎么就成了反党?说“四人帮”要“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这就更离奇了。四十几年过去了,“四人帮”及其支持者们在全国范围内早就被清洗干净。在华国锋先生以及继任者邓胡两位先生的推动下,大批老干部和“右派”被平反,先后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军大权。那么四十年来究竟谁没有按毛泽东“过去方针办”,究竟谁恢复毛泽东坚决反对的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点应该没有悬念,无论是左派、右派还是中间派都心知肚明。所以这一条显然经不起历史检验。
当然在华国锋先生、以及后来的邓小平先生领导下搞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多数中国人生活得到巨大改善,这也是事实,可这是另一个话题,对华先生“粉碎四人帮”是否违法这一问题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综上所述,用当年中共党的章程作比对,用“粉碎四人帮”之后四十多年的历史作对照,华国锋先生当年三条“粉碎四人帮”的理由,不仅在道理上讲不通,也经不起历史检验,更没有多少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