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指南》145 两度时空
井小景蔫头耷脑地坐在李小曼家里吃速冻水饺,被李小曼好一顿数落。
豪华但是光秃秃的餐桌上摆着两只漂亮的大碗和两只放调料的小碗,显得孤孤单单。可惜井小景连感叹小曼妈昔日在时的饭桌辉煌都没有心情了。
李小曼说:“小景,不是我批评你。珍珍在我家都住了那么长时间了你不来,她去上海了你跑来。你这种速度这种效率,黄花菜都要凉了!”
井小景哭丧着脸说:“前一阵我们公司在推出一个新游戏,公司给我们在附近的旅馆开了一间房,大家在那里轮流睡觉休息,日以继夜地干,哪抽得出时间啊?”
李小曼倒抽了一口凉气。见过剥皮的,没见过这么剥皮的!李小曼早就听说网络公司的工作强度高压力大,没想到会这样高这样大,看来这高薪还真不是那么好赚的。
井小景有没有怀念在济南的悠闲日子,美好时光?也许现在哪怕是天天喂他吃猪头肉都吃不胖。
李小曼原以为她们这样的娱乐公司已经够变态了,没想到网络公司比娱乐公司变态多了。可见血汗工厂不一定要粘鞋子缝牛仔裤,也可以是画动画写程序。
她默默地陪着他吃完饺子,把碗拿去厨房洗,指挥他说:“别光呆坐着,到厨房里来拿块抹布擦桌子!”
井小景很听话地去厨房,李小曼递给他一块干净的湿抹布,他出去抹好,将抹布再还回来。
支使一支使,动弹一动弹,态度是好的,让你有脾气都发不出来,李小曼无奈地叹了口气,索性不再支使他干活了,自己一边洗着抹布一边问他:“你对珍珍到底怎么样?”
井小景以拖鞋擦地板,不做声。
李小曼第二次叹气:“我问你,如果珍珍真的对你好,对你有意思,你妈反对,你怎么办?”
井小景换另一只脚用拖鞋擦地。
李小曼第三次叹气:“如果你妈不同意,你能不顾你妈的反对跟她结婚吗?小景,你再拖几年无所谓,珍珍再拖几年可就是高龄产妇了!”
井小景再换回原来的脚用拖鞋擦地。
李小曼气儿不打一处来,不高兴再跟他唱咏叹调,将拖把拿出来往他手里一递,命令说:“你这么喜欢擦地,把厨房的地板拖干净!”
井小景是个好同志。他虽然眼里看不见活,不会主动干,但是优点却是可塑性强,服从命令服从分配,你派给他的活,他都能不声不响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地完成。
好领导,好管理!一条船只需要一个船长,一个家庭只需要一个司令。如果吴珍珍跟井小景能喜结良缘,倒是绝配——吴珍珍喜欢指手画脚,喜欢当领导,人尽其用;井小景是个一等好士兵,不喜欢动脑但是服从命令,简直是天作之合。
可要命的是小景妈也喜欢做船长做司令做领导,那么一条船如果出现连个船长,很可能行驶不到幸福的彼岸,在海中央就触了礁翻了船。
吴珍珍刚落水差点溺毙,还没下船,根本没兴趣再上一个已经有了船长的船,无论这船是多么豪华多么设备齐全多么富丽堂皇。
何况现在这船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近海渔船。
李小曼最后总结说:“算了小景,你要是解决不了你妈妈的思想工作,还是别再想这事儿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家做个普通朋友更好。”
她写了无数剧本,曾经幻想过写个武侠剧,让男女主角分属于两大敌对门派,因为不了解彼此而相爱,因为了解彼此而分开,分手之际,他们在某一个河边码头告别,杨柳岸晓风残月,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男主角为女主角拭去眼角的泪,长剑在背,转身登舟,毅然离去。
从此江湖两渺茫,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李小曼一个走神,把男主想象成井小景,女主角想像成吴珍珍。
井小景终于开口说:“我妈那代人脑筋旧,需要慢慢说服。”
李小曼从他手里抢过拖把拿到卫生间去洗,反问他:“慢慢说服?需要多长时间?珍珍自己的离婚,只要分居两年就可以解决,现在已经过去快一年,你能在一年多内说服你妈?小景,你们男人无所谓,你们到四十岁还可以找个二十多的给你们生孩子,可是我们女人蹉跎到四十多,就算也能找个二十多的,可是孩子还要靠自己的肚子生,到时候就生不出来了!”
井小景无语,最后没话找话地嘟哝:“生孩子对你们女人那么重要么?”
李小曼都想举起拖把砸他了:“对你们男人不重要?!嘁,我倒听到一个故事,一个大学里的两个高知夫妻,为了事业男人跟女人说要丁克,结果丁着丁着,有次女人出差了,男的跟小保姆犯下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小保姆怀孕了,人家男人面临选择的时候对女人说——我不能舍下那个孩子!好了,女人已经快四十了,丁克了半天,男人抛下她去做二十四孝爸爸,她变成了孤家寡人。”
井小景不满地说:“我就看不上你们这些编剧作家,吃饱了撑的整天没事儿干净瞎编!把男人都编成王八蛋你们就崇高了?不带这样的!”
李小曼气结,真的抡起了拖把:“我编?这是真事儿!你说孩子不重要,有本事你先结扎了再结婚!”
呃,淑女啊淑女,李小曼淑女的形象为了男人女人谁更想生孩子的问题毁于一旦。
井小景不管怎么说还是个未婚男青年,听见这话立刻脸红成了一块红布。他抱怨说:“小曼你做了编导后脾气越来越大,越来越粗野。”
而此时,吴珍珍正跟NELSON父子在东方明珠塔上俯瞰上海市容。身边,是上海半灰的天空——此时上海还没出梅,时阴时雨,半晴不晴,再加上空气污染,显得格外灰蒙蒙。往下俯视,黄浦江在脚下蜿蜒流淌,对面是租界时代留下的欧式建筑,南京路外滩,车辆也好行人也好,都像蚂蚁一样渺小,忙忙碌碌。
吴珍珍念书的时候,也跟所有的人一样觉得自己是未来的希望,国家之栋梁,中国如果缺了她是一巨大损失。可是经历了失败的婚姻生活之后她感到好笑——自己连婆婆都斗不过,还想什么与天斗与地斗?在命运面前,人类不过是一只只蝼蚁,一只蚂蚱对它们来说都是巨人怪物,瞬间能把它们消灭。
她从来未感到这么无力。
Nelson跟儿子嘀嘀咕咕商量着,买了一只水晶东方明珠模型做纪念品。Josh将模型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一转眼不见了吴珍珍,连忙四处张望,看到她凭栏而立向外眺望,走过去问:“你在看什么?”
吴珍珍指着江对面的南京路说:“那就是著名的外滩和南京路。你看,当我们深陷其中的时候,觉得好大,走不过来,可是在这里看,只有巴掌那么大小。”
Nelson很崇拜地看着她:“你这话说得很哲学啊!”
中午吃饭的时候Josh炸了,强烈要求吃西餐或者西式快餐,无论如何不肯再吃中餐了。他用很快的语速抱怨自己的胃在中国遭受了空前的折磨和苦难,再让他吃中餐吃日餐或者吃韩国餐,他将痛不欲生,还不如一头扎进黄浦江算了。
吴珍珍还真没见过这架势。她觉得中餐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品,怎么还会被人抱怨呢?她倒是在结婚后听老公抱怨过北方的面食,要顿顿吃大米,吃得吴珍珍脑袋都大了。她倒不是不喜欢吃大米,就是觉得吃大米太麻烦,要配炒菜,有荤有素有汤才行,不像吃馒头,懒得做了大葱蘸酱也能凑合一顿,或者可以吃面条,把肉和菜放进一锅煮。
如今这小老外居然也有这毛病,想着自己的家乡菜。可惜他的家乡菜是肯德基麦当劳。
还好李小曼昨晚在网上做过一些调查,隐约记得南京西路有家必胜客。反正她安排了人民广场上海博物馆等景点,于是带着他们乘轮渡过江,在外滩拍照留念后,直奔南京西路的必胜客。
坐下一看菜单,居然都带着食物的照片,图文并茂,色彩诱人引人食欲。Josh惊叹:“GOD! WHAT A PIZZAHUT! THEY HAVE KOREAN FOOD IN PIZZAHUT(上帝啊,怎样的必胜客!必胜客里居然有韩国菜)!!”
好像这些感叹还不过瘾,又补充一句:“AMAZING(太神奇了)!!
Nelson微笑:“好像这里的必胜客比美国的要成功。顾客比美国的多。”
吴珍珍微笑着说:“是的,据说必胜客为了迎合中国人的口味做了很多改良,并增加了很多品种。他们现在卖的食物,跟10年前刚刚来到中国的时候卖的食物不一样。不仅仅是必胜客,连肯德基麦当劳在中国都相当的成功。据我的朋友说,星巴克在美国不过是一家普通的咖啡连锁店,可是在中国它给中国年轻人的概念是一种文化,一种时尚。”
NELSON说:“太有趣了。”
吴珍珍皱着眉毛捂着口袋痛惜无比地说:“我们中国人辛辛苦苦出卖血汗换来的钱都被你们美国人赚走了。我们卖一件衣服给你们,只赚几毛美金,可是你们卖一杯咖啡给我们,赚好几块美金,你们的国会还整天找碴跟我们吵架。”
Nelson笑着说:“如果不来中国,我们真不知道这样的事。至于国会议员,那是他们的工作。”
Josh点了比萨饼,李小曼点了韩国餐,Nelson点了瑶柱海鲜饭,各取所需,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三个人都得到了满足。
Josh这个人,在北京的时候还偶尔会蹦出几句极为反动的话,提几个能激起吴珍珍愤青情绪的问题,可是此时此刻坐在必胜客的店堂里,吃着改良得更可口的比萨饼,听着吴珍珍说在中国的星巴克咖啡卖到什么价钱,乖乖地闭上了嘴。
他觉得生为美国人真是太幸福了。吃着便宜的食物,穿着质优价廉的衣服,烧着比别的国家经济得多的汽油,省下来的钱他老爸可以支付他的飞机票,让他跑到这个古老的国度领略另外一种文明。
美国人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