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辩与日本人打官司 正式起诉
往日链接:
1.与日本人打官司 引子
2.与日本人打官司 准备起诉
在做出起诉之前,我找一位好友商量过。他当时有点反对我的做法,担心我是“老外”,法院会偏袒日本人。并且K也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物,会勾结在一起对付我。
我觉得他的担心完全多余。第一日本是法治国家,我有足够的证据,法院不可能视而不见;第二金额还没大到要使得K去收买法院来坑我;第三,如果真有这个迹象,我就把事件曝光,把信息售给新闻媒体,看谁能够承担起后果。
所以,我决定按照我的思路往下走。
从法院官网打印出起诉样本,按照网络上提供的书写方式,我很快就写好了上诉书,踏上了打官司之路。
这天,是公元2017年6月28日(平成29年),距离K第一次借款时间正好4年零5个月!
曾在影视剧中无数次看过东京地方裁判所以及法庭,没有任何感觉,只是看他人表演而已。而当自己要走进这座大楼时,却是心情暗淡、五味杂陈。如果有可能,我情愿一辈子不踏进一步!
东京地方裁判所同时也是东京高级裁判所以及其他几个法律机构的综合体,坐落于霞が関(霞关)。
霞关位于东京千代田区南端,从樱田门到虎之门的一带,是政府机关集中地区。
江户时代,这个地区曾经布满了大名宅邸。进入明治时代后,这些宅邸多数被明治政府没收,变成了外国公使馆或练兵场。后来由于将外务省设在了这里的一角,就以此为契机,实施了将政府机关集中在一起的城市建设计划,于是政府机关云集,被誉为日本政治中枢。
经济财务省(注:日本的省相当于中国的“部”)、农林水产省、厚生省(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环境省等都位于此。
裁判所旁的红色建筑物就是旧外务省,马路斜对面是大名鼎鼎的警视厅,在推理片中几乎都能见到它的身影。
旧外务省(外交部)
警视厅
裁判所正门外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道路两旁每天都有贴大字报的,写啥都可以。可骂日本政府、安倍的不作为,裁判所的不公正等等。即使这样,日本人仍然遵循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不给他人添麻烦的原则。告示牌都是放在道路最边缘,绝不会挡住行人通行,也不吆喝,造成噪声污染。而警察也似乎视而不见,不加以制止,更没有驱逐,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民主。日本人没有扎堆看热闹的习惯,行人来来往往,除了我,还没发现第二个驻足观看的。
裁判所保安很严密,进出都要过安检。所有随身物品都要经过机器检查,和机场完全一样。
按照电话预约的时间点,来到了指定部门。
办事员接待了我,很仔细地看了一遍我的起诉书以及各种资料、借款收据等等。
根据规定,我只能追讨留有收据的借款部分,K答应给我的酬金虽然也有白纸黑字,但属于私人许诺,不存在借贷关系,因此法院不受理。另外我借出的一笔款,因为当时觉得金额不是很大就没要收据,也不能算在内。
办事员嘱咐我去裁判所内的便利店复印所有资料,他们要保管正本(记忆有点模糊,好像是裁判所要的是复印件?)。
然后给我开了一份证明,表示收到了上述资料。我也按照要求交付了印纸款以及邮寄费。
起诉书的一部分
每一份收据都贴了裁判所的编号
办理好了一切手续。办事员说我可以离开了,他们审阅了资料后会电话通知我结果。
大概过了三四天,裁判所来电了,说我填写的资料有几处需要修改,叫我再去一趟。
日本人做事的认真仔细真是没话说,他们审核了我的每一个文字,有几处写得不是很规范,他们都找出来了。不但用铅笔做了记号,还用不干胶颜色纸写上正确的字句贴上。但是诉状必须是我本人笔迹,他们不能直接修改,因此我必须跑一趟。
完事之后,他们要问我要不要请律师?如果我没有合适的人选,他们可以指定裁判所内的律师。
我答曰不用,就自辩。
我能看出办事员稍微有点惊讶,但她很快恢复了正常。毕竟,我敢自己写起诉书、一个人跑到裁判所来,肯定不是一个软弱的人。
办事员说裁判所会根据我提供的被告人姓名地址发传票,叫我回家等进一步消息。
7月5日,收到裁判所信函,通知我8月22上午十点准点到达裁判所,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做各种准备。
就在这时,我突然收到了一封律师事务所的来信!
(精彩待续)
这首《长城长》,虽说是军旅歌曲,却很适合我当时的心情:要像长城一样,风吹雨淋都不怕,永远傲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