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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 说说食品产地及美国食品监管

白水: 说说食品产地及美国食品监管

博客

食品安全和食品欺诈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假冒伪劣食品充斥市场,让人们惶惶不可终日。食品的价格已经不再是大多数消费者的首要考量,人们开始关注和谨慎挑选食品的来源和产地。

识别食品的来源,常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一定有这样的体会,当你看到一款喜欢的食品,希望知道它是哪里产的,但你找遍包装的所有角落,就是看不到类似 “Made in…” “Product of …” 的字样,你通常发现的是 “Packed…” 或“Distributed by…”。为什么会这样?白水来告诉您。

要先从美国的食品谈起。可以说美国的食品供应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有赖于一系列强有力的、以科学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的监管体系。 像任何法律一样,美国的食品法相当复杂,即使专业人员,也常常会 “不知所云”, “摸不着头脑,因此大一点的食品机构和企业,通常都设有一个特殊的职位,叫“Regulatory Affairs Coordinator”,专门负责研究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事宜。下面我用通俗的语言来简单介绍一下美国是如何监管食品安全的。

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的联邦管理机构是卫生与人类服务部 (DHHS) 所属的食品和药品管理 局(FDA) ,美国农业部(USDA) 所属的食品安全检验署 ( FSIS) 和动植物卫生检验署 (APHIS) ,以及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财政部所属的海关署负责对进口货物进行检查或扣押, 以协助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另外还有州一级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肩负一些规定的责任。

一般的食品,如加工食品,饮料和营养补品,通常由FDA负责,而农产品,如蔬果,肉类,谷物等由USDA主管。EPA 的任务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任何食物或饲料中含有FDA 不允许的食品添加剂或兽药残留,或含有没有规定限量的农药或农药残留量超过规定标准的都不允许其流向市场。

FDA执行的大部分联邦法律都包括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可以说它是美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 基本法。另外还有针对不同产品制定的食品法,如《联邦肉类检验法》( FMIA) 、《家禽制品检验法》(PPIA) 、《蛋制品检验法》( EPIA) 等主要由农业部负责监督执行。

为了有效实施各种食品法律(Act),上述部门会制定相关的规程,如法规(Regulation)或指南(Guide)等实施细则。再经过必要的公共咨询(包括企业界)等程序,相关法律才能开始实施。总统签署的一个法案,通常要经过数年的时间才开始执行,就是这个原因。例如,去年总统奥巴马签署的《转基因标签法》预计要到2021年才会实施。

2011年签署的《美国食品安全現代化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FSMA) ,经过6年的时间,最近开始全面实施。顾名思义,它是一个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试图整合旧法并增加许多新的内容,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

可以说大多数食品法规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服务行业设计的,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的应该是FDA《食品标签指南》(Food Labeling Guide)。它是为食品工业界设计的一个指南,食品生产厂商必须按规定对其产品进行标签,标签内容涉及很多方面,包括:产品名称,营养,成分,添加剂,净重,过敏信息,健康声明,厂家地址等详细信息。指南对每条信息都有详细严格的要求,包括字体的大小也有规定。

然而,在这个100多页的食品标签指南里,却没有谈及食品产地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有历史原因,也有实施操作方面的因素,更有经济政治层面的考量。

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的食品安全都是依据食品的种类进行管理的,因为每种食品的安全风险不同,采取的监控措施也可能不同。根据食品的风险,通常将它们分为两大类:高风险(high risk)和低风险(low risk)。例如,肉类,鸡蛋等属于高风险食物,而大米,面包之类则属于低风险。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针对不同产品的食品法规的原因。

这就引出了有些食品法规要求注明来源产地,有些却不要求这个信息。举个有趣的例子。

最近有一个法律诉讼,代表美国农牧场主的团体起诉美国农业部关于进口肉类标签问题。他们要求,进口肉类产品必须标注国家产地来源。

其实标注肉类产地的规则,自2009年起就开始实施,但出于某些考量,2016年农业部修订了《国家来源标签法规》(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COOL),将在美国肌肉切割牛肉,猪肉(muscle cut beef and pork),牛和猪绞肉(ground beef and pork)从法定要求标注国家产地中去除。农业部称这样做是为了与1946年的《农产品营销法》(Agricultural Marketing Act of 1946)协调统一。

但美国本土肉类生产团体反对这个修订,认为农业部这样做,违反了1907年的《联邦肉类检验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 of 1907),该法要求在其他国家屠宰的肉类需要标注产地。他们诉求农业部丢弃新修订的标签法,因为新法允许在美国切割的进口肉类产品标注 “Product of USA”字样。

这些进口的肉类,通常比美国本土来源的肉便宜,不仅这些美国农牧场主担忧他们的利益受损,消费者也呼吁要求国家产地标签,认为人民有权知道他们吃的肉来自哪里。

从这个案例,“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知道某种食品的产地,常常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章法可循的。

首先,大多数标识 Product of USA” “Made in USA” 的食品,应该相信是美国产品,至少食品的主要成分来源于美国。对于上述的肉类产品,特别是牛肉,价格太便宜,常常有进口之嫌。美国,加拿大每年从巴西,墨西哥等地进口大量牛肉,看中的就是其价格。据估计2016年美国从巴西进口的肉类多达2788亿美元,加拿大每年从巴西进口的肉类也达5300万美元(参考:《警惕巴西进口的伪劣肉类产品 》)。

其次,很多产品会标注 Packed” Distributed”,尽管厂家地址在美国,但这些产品极有可能是批量进口,在美国分包装的食品。

另外,如果产品上没有任何上述产地,包装,经销的信息,如果你不喜欢冒险的话,还是放弃为好。

最后,一个简单的办法是从那些有信誉,靠得住的商店购买你信任的食物品牌,这样做,被欺诈的几率大大降低,因为较大的生产商,经销商都有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部门,作假的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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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白水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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