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事件与莫言的故事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瑞典游客事件,令中国网民一边倒地认为“这就是典型的丢人丢到国外了”,“国人中有这么一类,出了问题,不是检讨自己,而是首先归罪于他人,若是跟洋人有了摩擦,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人家有种族歧视,到人家家里做客,又不想遵守人家的规矩,这种人就不该出门”。但也有少数人为曾家三口打抱不平:“我们的同胞在有预定房间的酒店大堂里坐着却遭到大家的唾骂,为什么他们不可以在大堂里坐着等?中国人的不团结在此事上可见一斑”,“一个大妈半夜三更,人生地不熟,受到粗暴的对待……,大哭了,你关心的不是她的处境,而是觉得丢脸了”。
这让我想起莫言的一个小故事:莫言小时候家穷,穷得没饭吃,过中秋时家里难得包了一顿饺子,每个人只分到一碗,正要吃,来了个要饭的老人……莫言说,他当时端出半碗红薯干,给乞讨老人。不料想,老乞丐顿时发飙了,骂道: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好端端在家吃顿饺子,就被骂“心是怎么长的”,莫言气得半死。可这老乞丐的话,却是义正辞言,掷地有声,但听起来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老乞丐最终赢得了道义的胜利,吃掉了莫言家的半碗饺子。
看来用道义绑架善良、甚至法律,是中国人的传统习惯。
人的罪性在母腹中就存在。绝大多数父母不会教育孩子去发怒、仇恨、骄傲、撒谎、自私、贪婪与嫉妒等等,这些罪性是人类鼻祖偷吃禁果所结出的恶果。罪性会引诱人们去犯罪,所以人类社会才不得不制定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确保老百姓的太平生活。
在西方,人与人之间彬彬有礼,即使是家人和朋友,也要保持私人的空间,他们信奉独立、自由与遵纪守法,否则法律无情。相形之下,国人更习惯于亲密无间的关系,只要有人脉,万事迎刃而解。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不在人脉、亲情和道义面前低头让步。问题是,人都是有罪性的,失去法律的桎梏,罪行泛滥。
曾家父母与儿子理直气壮地谴责瑞典旅馆工作人员按旅馆规矩办事,并且大吵大闹,甚至胆敢与响应报警而来的警方对抗,为什么?因为他们有一个支撑他们犯混的法宝,中国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只要是年老体衰,就可以利用中国人尊老的美德而任意违法乱纪。看看国内令人厌恶的老人碰瓷,不顾噪音影响孩子们学习的大妈广场舞,就因为他们年老,法律在他们面前俯首称臣。可是,善良的中国人,你们想过对他们迁就的恶果吗?他们的身边站着我们的子子孙孙,孩子们会有样学样,就像曾家的儿子那样,学着母亲倒地撒泼。
老祖宗说要入乡随俗。进了别人家,就得按别人家制定的规矩办事。别人愿意打破陈规陋习帮助弱者,那是他们的慈悲,咱们应感恩不尽。他们坚持铁面无私按规矩办事,那也是他们的权利,咱们无权指责。咱们仗着自己是弱者就强迫对方行慈悲,对方不从便呼天喊地,噪音扰民,是不是有侵犯他人人权之嫌?
中国向来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自从某个特殊时期之后,这一称谓已经名不符实。曾家三口如此令人尴尬的行为,我们在在国内并不陌生。民不教,谁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