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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数据分析川普被弹劾的可能性

从历史数据分析川普被弹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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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主流媒体对“impeachment”这个字炒作的热度又加大了,其原因是过去的一个礼拜被称之为川普总统上任以来“最倒霉”的一个礼拜。这其间,为川普服务几十年的私人律师科恩向联邦法庭认罪,并指任总统是策划非法滥用竞选经费的主谋,他自己只是从犯;为川普拿下共和党内提名立下汗马功劳的昔日竞选主席马纳福,被陪审团认定和亲俄的乌克兰大亨勾结,犯了税务和银行欺诈罪;连长期给川普管钱的川普集团账房先生,也和穆勒团队合作提供信息,以换取自己免罪的条件。

这些坏消息,再家加上之前出事的国安顾问福临将军,因秘会俄国人向国会撒谎的小川普,认罪的竞选副主席Rick Gates, 外交顾问Popodoplus,以及在国会首先支持川普的两位重量级共和党众议员因内线交易而和滥用竞选经费被FBI起诉,在反川派看来,川普集团成员违法和入狱的速度,真是一个乱轰轰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在这种情形下,但凡有点起码的政治操守,自己就应该辞职下台了,都不应该继续赖在台上等别人弹劾他。

而在川粉派看来,这一系列丑闻,要么是深州建制派政治沼泽无中生有谋害老川,按川自己的说法,是“巫婆捕捉行为”;即便这些罪名是真的,也不能构成老川本人“通俄”的证据;即便是老川真的通俄了,那更简单了,因为“通俄”根本就不“违法“的。所以说,川普集团出事的人越多,川粉挺川的决心愈强,弹劾就更谈不上了。比如,最近媒体民调表明,川普在共和党内的支持率已经达到了90%。这个统计数字让文学城的川粉也好像打了一只强心剂,连民调是来自fake news这个疑点也顾不得了。

如此看来,全国左右派对川普是否应该遭到弹劾这一点,意见南辕北辙。这弄得中间立场的群众(如果还有的话),也无所适从。俗话说,以历为鉴可知兴替。美国是一个重视传统的国家,又沿袭了英国的案例法系,那么,研究过往弹劾总统的历史案例,对预测川普总统的命运,也有着借鉴的意义。

遗憾的是,历史给我们提供的以资借鉴的数据点并不多。历史上第一位遭到弹劾的总统,是在林肯总统被暗杀后,以副总统身份继承大统的安德鲁.约翰逊。这位转正的总统是一位支持奴隶制的铁杆南方民主党人,他仅仅是因为拥护统一的立场才得到林肯的垂青而得到了副总统的宝座,但是北方共和党在内战中的全胜让他们完全控制了国会。在林肯死后,共和党的废奴国会,和民主党种族主义总统约翰逊之间的矛盾,终于达到了不可开交的程度,并以国会弹劾总统为高潮。

如果你翻看当年弹劾约翰逊总统的十一条罪状,再对比今天的新闻时事,你也许会产生yesterday once more的感觉。约翰逊的主要罪状,居然是开了当时的国防部长而没有征求国会的同意。以这个标准看,老川真要庆幸自个不是出生在19世纪。因为,约翰逊开除国防部长,主要是理念不合,老板开下属,天经地义。而川普开除FBI局长,其目的正如他自己所言,是清除自己头上的“通俄”调查阴云,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妨害司法。真要是按照一百多年前的规矩来,就是一百个川普也被弹劾了。

约翰逊弹劾罪状的最后两条更加搞笑,一条是:“发表给国会带来荒谬可耻憎恨轻蔑的言论”,再一条是“用这类言行让总统宝座蒙羞”(Making three speeches with intent to “attempt to bring into disgrace, ridicule, hatred, contempt and reproach, th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Bringing disgrace and ridicule to the presidency by his aforementioned words and actions)。 看来用老眼光,总统一言九鼎,他的不当言论是可以直接获罪的。那么老川上任以来,整天在推特上指东打西骂人斗嘴,如果以当年的标准,也很可能构成high crime and misdeameanor的弹劾标准了。

历史上第二个弹劾总统案例,当然就是很多人熟知的克林顿莱文斯基案。以我的观点,这个案子未免有点小题大做,左不过就是成功男人搞了实习生,东窗事发之后慌忙掩盖吃相难看。从选举看结果看,美国人民也是赞成我这个观点。1998年的中期选举,共和党国会曾美滋滋地预计借着克林顿丑闻的发酵,他们在众议院可以赢得三十个席位,可是结果让人大跌眼镜,选民觉得共和党不务正业小题大做,反而让他们减少了五个席位。这个结果让当年一度如日中天的议长牛金贵都不得不辞职了。

不过,克林顿的问题还是远比当年的约翰逊要严重,他犯下了面对大陪审团撒谎做伪证的大错,所以经历一番被弹劾的炼狱之苦,同时又吊销律师资格,也不算冤枉。如果还要借古喻今,那么重读当年独立检查官员斯塔斯的调查报考,其中赫然一条罪名就是“Lie to American People”。再联想到川普在给艳星上床封口费问题上的左支右絀:先是说川普和艳星根本没关系,后来默认有关系了,但是封口费是律师自掏腰包,老川不知情;眼看律师被抄家让FBI掌握了证据,只好承认不仅知情还掏了钱,可那不就违反了竞选资金法了?没关系,最新的说辞是钱是从川普自己腰包出的,和竞选经费无关...,感觉这个人一句实话没有,这里面的孰轻孰重,大家可以自己掂量。

第三个弹劾总统的案例,是距今40年的水门事件。尼克松的案情比前两个严重得多,他的政治爪牙秘密采用非法窃听手段搞政治对手的黑材料,并在阴谋暴露的情况下试图干扰司法调查。对尼克松来讲不幸的是,他们的谋划讨论被白宫的录音系统给录了下来。当年的特别检察官命令尼克松交出磁带,尼克松不从,为了自保,连续开除不肯保护自己的特别检查官,司法部长和副部长,史称“星期六晚上的大屠杀“(Saturday Night Massacar)。但是最终官司还是打到最高法院,高法一致判定总统必须交出磁带。结果真相大白于天下,连总统的盟友一听磁带,也纷纷宣布放弃对总统的支持。尼克松一看无可奈何花落去,干脆在国会正式动手之前宣布辞职,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那么这个在历史上被称为“smoking gun”的磁带里到底有什么爆炸性新闻?如果用川普时代的标准来判断,这个罪行实在是“无辜”得令人发笑。

比如,录音一开始,是尼克松的助手建议:“咱们请CIA局长找FBI局长谈话,让他停掉对水门事件得调查”。

对于这个愚蠢的建议,尼克松仅仅表达了一个含混不清的Um huh,而这个密谈的结论,其实是决定不采取行动阻碍调查。但就是这个Um huh,以及总统没有在第一时间对违法阴谋坚决说不的事实,让尼克松在公众和国会眼中成为妨害司法调查的同谋之一,这是导致弹劾威胁和总统后来被迫辞职的直接导火索。

反观老川妨害司法的情节,如果得到确认的话,那就比尼克松还严重多了。尼克松单单说了一个Um huh,川普是直接找FBI局长科密让他对自己的亲信高抬贵手。尼克松团伙密会的决定是不采取行动,而川普在要求不被满足的条件下,动作极为出位,直接把FBI局长给开除了。

除了我在以上列举的异同,川普总统还惹上一条其他三人都没有的麻烦,他涉嫌违反一条叫做“emolument”宪法条款。这个条款是这样写的:“No Title of Nobility shall be gran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no Person holding any Office of Profit or Trust under them, shall,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ngress, accept of any present, Emolument, Office, or Title, of any kind whatever, from any King, Prince, or foreign State.”

简单地说,就是美国总统不得在没有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接受来自外国政府或国家元首的工资,礼物或荣誉称号。川普总统是不是每月从普京的俄罗斯军情局领工资条,这个还在穆勒的调查中,我们不能做结论。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川普总统在首都的宾夕法尼亚大街,也就是最接近政治沼泽的核心地带,拥有豪华的川普大酒店。外国政府使节来美国访问,为了向美国总统谄媚,自然要入住川普酒店,也就是给川普家族写支票。这就是美国总统变相地接受外国政府的经济利益。

有人说,住店付款,欠债还钱,买卖双方你情我愿,天经地义,这样的商业交易如果也算贿赂和好处,那就对总统太不公平了。这样的说法也不无道理,但是,从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避嫌,避开利益冲突。川普一边当着美国总统,一边享受着家族做生意的好处,同时利用总统的权威给家族生意添砖加瓦,由此引起反对者的猜忌,也是正常的 ,他应该坦然面对法庭的质询。

综上所诉,川普总统目前查有实具的违法行为,要远超约翰逊,克林顿和尼克松三位前任,这还只是在穆勒结案之前就能下的结论。那么是不是川的弹劾就板上钉钉了呢?恰恰相反。我们按照罪行情节严重程度给四个人排一下序:

约翰逊总统,劝退自己的国防部长,合情合理;发表演说虽然胡言乱语,但属于言论自由。他的情节是最轻的,但是弹劾力度最大。众议院提起对约翰逊的弹劾提案,参议院表决35票赞成,19票反对,离定罪所需的2/3只差一票。

克林顿,因为私生活问题而在大陪审团面前撒谎。情节稍重,众议院提出弹劾,参院只有45票认可伪证罪指控,连简单多数都没有达到。

尼克松,滥用职权非法打击政治对手,事发后试图妨害司法。情节最重,但是弹劾的程序走得最浅。罪名仅仅是通过了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还没送到全体众议院表决,参院尚未表态,整个事件就以总统辞职告终了。

把历史数据总结来看,总统的罪错越严重,弹劾程序走地越浅,这是一个负相关。现在川普身背涉嫌通俄,妨害司法,滥用竞选经费,以权谋私几大罪状,不可谓不严重,但是就弹劾而言,照着历史经验,也许是最安全的。如果要绝对安全,最好犯更严重的罪,比如在纽约第五大道找人开一枪,那大概就万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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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c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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