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喜欢《金翅雀》这本书
《金翅雀》这本书是熊二推荐给我的,他之所以读了是因为这是两年前熊大的英文老师给他们推荐的暑期读物之一。两个人读过之后的反响很不一样,熊大认为没意思,熊二却认为这是一本非常难得的好书。熊大和熊二对书的不同感受引起了我的兴趣,翻了翻他们读的原著,我发现这不是一般的流行小说,考虑到读英文版很有可能会影响我的读书体验,所以我还是老老实实的买了本中文译本。
书很厚,一共793页。夹在书首和书尾硬壳之间的泛着浅黄褐色的马粪纸带着一股纸霉味儿,并没有我期待的新书的墨香,有点儿呛鼻。我很奇怪为什么明明是一本崭新的书,怎么却好像已经在哪个阴暗潮湿的仓库里等了“一辈子”一样呢?从书拿到手里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有点儿犹豫,到底要不要赔着时间,闻着一股一股上头的“陈旧”的味道,把书读完呢?好在出版商还是有头脑的,知道书厚,内容也不一定吸引人,如果再把书整的太沉了可能就更没人看了。所以使用马粪纸印刷绝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793页的一部长篇巨著,掂在手里却“轻如鸿毛”,而且书的封面上还赫然写着:21世纪新畅销译丛。好吧,没理由冷落它了!
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我理解了熊大和熊二对书的评论。熊大不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部长篇小说从头到尾就讲了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如果你想要的是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那这本书完全没有可读性。它既没有情节,也没有悬念,就是平铺直叙的讲述了一个男孩子的一段生活。而熊二却喜欢这本书,则完全是因为钦佩作者写作的功力。那种能把山炸开,把巨石敲碎,把石块碾压成渣,再把小石子研磨成粉的功力。整本书的好就体现在细节的描写上,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身心完全不会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但大脑里却一直在闪现着两个字:“厉害”。喜欢写写画画的我心里最清楚写点儿东西有多难,所以看到像《金翅雀》这样的作品,不仅会喜欢,而且还会谦卑的献上自己的大拇指。
《金翅雀》(《The Goldfinch》)的作者唐娜塔特(Donna Tartt)是号称“十年磨一剑”的“难得一见的天才,文学之星”。她五岁的时候写了人生第一首诗,十三岁时发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诗。曾就读于著名作家巴里·汉纳的短篇小说课程的研究生班,毕业于贝林顿学院。唐娜塔特虽然是一位天才作家,但作品产量却不高。她平均每十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校园秘史》,《小友》和《金翅雀》。这三部作品均颇受好评,长期畅销于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唐娜塔特认为:“雕琢句子,正确用词,恰当比喻,是写作带给人的最深层次的满足。写作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写一本让自己沉迷的书,可以进入一个迥异的世界。” 其实这段话如果用熊二的话说就是:“《金翅雀》这本书之所以好,是因为她写了太多太多的废话。但所有这些废话却如此的吸引人,让你一读起来就会沉浸其中,根本放不下。”
放不下的原因当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作者对一切的一切的细致入微的刻画和描写。故事本身很简单。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发生爆炸,男孩西奥的母亲丧命,十三岁的西奥奇迹般幸存。但由于父亲早已遗弃他们母子,西奥只能寄住在有钱的同学家。陌生的环境令他不知所措,崭新的人际关系令他倍感挫折,但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失去母亲的伤痛。但他意外拥有了博物馆的名画《金翅雀》。这幅画是他在回忆起母亲时的唯一慰藉,也将他带进了幽深黑暗的艺术世界。成年后的西奥游走在名人画室和自己工作的古董店之间。名画却成了他生活里的烫手山芋,想要交回博物馆,但为时已晚。想要自己拥有,却又必须要承受内心的不安。直到他在Las Vegas与父亲生活时结交的朋友Boris再次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时,他才发现他一直珍视如生命的《金翅雀》名画早就被Boris掉了包,而且已经流失到了黑势力的手里。故事的结局还算圆满,名画最后被找了回来,书中的每个角色也都有了不错的归属,虽然书的结尾仍不偏离全书悲伤阴暗的主线,但总算是给读者们一个安心的交代。
我不想谈论书的内容,也不想挖掘作者的深刻思想,更不想评价主人公没有出口的悲伤的人生,我只是想从纯写作的角度分享一些书中有意思的段落。
【她转过身来招呼我们,我能感觉到,那两名社工在打量着这个家,还有巴伯太太这个人。巴伯太太出身名门,拥有古老的荷兰姓氏,为人沉静,皮肤白皙,嗓音单调,有时候,看起来就像失血过多似的。她一向镇定自若,从来没有什么事能扰乱她的心境或者令她烦恼不安。她不是什么美人,但这份冷静的特质,却像美貌一样,有着磁石般的吸引力。她这份不动声色的本事威力不凡,她走进房间之后,似乎能将四周的分子都肃整一新。她就像一幅活过来的时装画,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她飘然走过,对身后留下什么样的骚动浑然不觉。她的双眼离得挺远,两只耳朵小小的,高高的,紧贴在脑袋上,她腰肢纤长,就像优雅的鼬的腰部。安迪也有这样的特征,只是比例搭配得有些笨拙,没有她那种线条优雅得白鼬般得优雅。】
【人的思念之情,怎么能像我对母亲的思念那么深?我那么想她,真希望自己也能死去。那是一种如有实质的持久渴望,就像落入水中的人,迫切需要呼吸到空气一样。我醒着躺在床上,努力回想着跟母亲有关的最美好的回忆--我想把她深深铭记在心,这样就不会忘掉她了。不过我反复回想起的,不是生日之类的快乐时光,而是这类事情:比如就在她去世的前几天,她在家门口拦住我,从我的校服夹克上摘下一根线头。不知何故,这是我对她最清晰的回忆之一。她皱起的眉毛,她把手向我伸过来时那精准的动作,一切的一切。还有好几次,我心神不安的游离于睡眠和梦境之间时,清楚地听到她在我的头脑里说话的声音,我在床上猛地坐了起来。她说的都是某些时候她会说起,可我已经记不太清的话,比如“丢个苹果给我,好吗”,还有“不知道这个是前扣式,还是后扣式的”,还有“这个沙发实在没法看了”。】
【我受不了眼前的景象,却又无力阻止,只能到处转悠,看着公寓一片一片地消失,像蜜蜂看着自己的蜂巢逐渐毁灭。母亲的书桌上方挂着很多她度假和上学时的照片,里面有一张黑白照,是她做模特时在中央公园拍的。照片印得非常清晰,连最不起眼的细节也清楚得几乎能刺痛双眼:她脸上的雀斑,外套的粗糙质地,左眉上的水痘疤痕。她高高兴兴地从照片里望着这一切,望着厅里混乱一片的景象,看着我爸扔掉她的画纸和画具,把她的书装起来捐给慈善机构。这大概是她做梦也没见过的情景,至少我希望她没有梦见过。】
【我看着这幅画,感到一切都合流到一点,阳光下光芒闪烁的那个时刻转瞬即逝,又永远存在。我很少会注意金翅雀桥上的铁链,很少去想这个小家伙过得是多么残酷的生活——只能短暂展翅,然后一遍又一遍落回毫无希望的老地方。】
【黑暗,灾难,困在生物之躯中的人类得不到任何怜悯:我们活上一段时间,大惊小怪,然后死去,像垃圾一样在土地里腐烂。时间很快会摧毁我们。但要摧毁或失去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要打破比时间上更紧密的联系,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的断联,一份令人惊恐的绝望。】
【真奇怪,我心想,跳过人行道上的一滩积水,只要几个小时,一切就都变了,真奇怪,现在总是含着过去的明亮碎片,过去破碎到无法修补,却总也不会完全消亡。我身边空无一人时,安迪对我伸出了友谊之手。我至少可以对他的母亲和妹妹好一点。这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现在的我已经很明白,我用了很多年才走出痛苦与自私的麻木状态。我挣扎在混乱、恍惚、无力、惯性和心如刀绞之间,错过了许多人在不经意间表现出的渺小平常的善意。“善意”这个词好像从不省人事的状态在病房中醒来,格外清晰地注意到周围的声音,身边的电子机器都变成了鲜活的真人。】
【你形容的沙漠,那种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的强烈阳光,听起来很可怕,但也很美。也许那种狂野和空荡自有魅力。很久以前的光和现在的光是不一样的,但在这里,在这座房子里,我每次回头都会想起过去。我想起你的时候,感觉你好像出海航行去了,走在一片明亮的异国土地上,那里没有道路,只有星星和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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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段落,这样的描写。描写人物,描写场景,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的对话,描写主人公的思想,描写艺术画作。。。作者用通篇细致入微的描写,刻画了主人公悲伤的人生。其实悲伤是很难形容的,它有它的历程,样貌,甚至是颜色与气息。作者用时而温暖,时而冰冷与灰暗的语句,交错描述主人公懵懂无知与意气风发的不同阶段,有逃避人生而墮落的不堪,居無定所的恐惧,注定別离的焦虑以及友情嘎然而止的伤感,也有成年后生活趋于稳定的暂时的安逸,和遇到心爱女孩后对爱情的向往。但无论是什么样的描写,作者都在将男孩西奥的人生指向一个焦点,那就是没有出口的悲伤。这样的人生自从博物馆的爆炸之后就一直追随着西奥,让他的命运陷入了无可自拔的死循环。
和熊二一样,我也很喜欢这本书。为什么喜欢,就是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了写作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