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制定了为劳动人民的法律
毛泽东制定了为劳动人民的法律
毛泽东对新中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在废除国民党伪法统的基础上,领导中国人民开启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新纪元。他领导制定了《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令 ;他主持起草了《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和其他几部宪法性法律,为建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 ;他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制原则和思想,对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在废除国民党旧法统的基础上,领导中国人民开始了一场波澜壮阔的立法运动,开启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先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法律被认为是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所以,有什么样的国家政权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对于体现旧政权并为之服务的法律必须予以废除,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1949 年1 月14 日,毛 泽 东 在《 关于时局的声明》中提出了“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的号召,这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后对待旧民国政府时期法律所持的坚决否定的立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1949 年2 月22 日,还专门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规定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为新中国法制建设排除了障碍。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一场波澜壮阔的立法运动拉开了序幕,中国的法制建设也开启了新时代的劳动人民自己的法律。
1950 年4 月13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自1950 年5 月1 日公布施行。毛泽东对制定婚姻法非常重视,在起草过程中,他曾两次亲自主持召开由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及全国政协常委等参加的联席座谈会,讨论草案。这部法律出台后,他又评价说,婚姻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切身利益的,是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婚姻法体现了毛泽东婚姻立法思想,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等等。它的颁布实施,对于革除相沿数千年的封建陋习,彻底解放广大妇女,建立新型的家庭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婚姻法的顺利实施,中共中央和政务院还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通知和指示,并于1953年开展了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
就在婚姻法实施不到两个月,毛泽东于1950 年6 月29 日签署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的性质与组织原则、建立工会的程序、集体合同、工会参与企业管理、政府和企业拨给工会办公活动设施、工会到有关单位视察、工会干部的编制、工会活动的保障、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工会经费的来源等,明确了工会在新中国的法律地位。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和发展工会组织,团结教育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在工会法颁布之日,许多地方的职工群众敲锣打鼓放鞭炮,欢庆这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法律的出台。
工会法公布的第二天,毛泽东再次签署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部法律贯穿了毛泽东关于土地改革的一系列主张。其中关于“保存富农经济”的规定,展示了他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策略。根据土地改革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一场彻底铲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深刻革命。至1952 年年底,土地改革工作基本完成,3 亿名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 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从历史的角度看,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这三部法律,不论是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还是对普通百姓而言,都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如果说婚姻法让广大妇女获得了解放,工会法确立了工人阶级国家主人翁的地位,那么,土地改革法则是让亿万农民从经济上翻了身。因此,这三部法律的出台,改变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从法律上保障中国人民真正站了起来,扬眉吐气,当家作主。
毛泽东主持制定了1954 年宪法,以法律的形式全面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但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必须表现在政府和军队的组成中,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叫做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
毛泽东是一个手握笔杆子的教员, 一个教员即没有亲兵又没有自己的团队, 如何靠一个人能"独裁"靠“人治”来统一全中国? 再来回顾毛泽东一生中所遇到的一个个将军文官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毛泽东如"独裁"谁服? 毛泽东如“人治”能统帅千军万马的军队?毛泽东上下左右一生中经历的人千千万万如何能服他? 但毛泽东就是成功了! 靠的是什么? 靠的就是"法治"! 外加以身作则遵守共同制订并认可的法律。最精典的一部大法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字数不多, 一个字都不是废话, 简明易懂。然细细分辨这其中包含诸多内容, 涉及每一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从当官的到士兵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而且延用至今永不过时。还有如《五四宪法》《婚姻法》《劳动法》《工业的鞍钢宪法》《农村人民公社条例》等等很多法律。
走资派邓小平改革开放后,纵容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假洋鬼子,以及国内的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们和杀出一条血路的资改派们,为了他们走资本主义道路,为了保护自己既得利益,他们集中一切力量,歪曲,污蔑,丑化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领导的时代。他们把毛泽东时代歪曲为不要法治,没有法律,是“人治”时代。这真是天大的谎言。
早在在抗日战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这两个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党中央,根据当时国内外的形势,制定了许多“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一般和具体的政策,使战争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胜利。现仅举一例。1949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这一训令,是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为工农红军制定的纪律,并在后来20余年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完善。简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就是军中的法律法规。就是这一简单明白,人人能看懂,官兵个个有责有权执行的训令,造就了一支有别于古今中外军队,为人民服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支,军内民主,官兵平等而又高度集中,官兵一致的新型军队。这支军队对外是军民一致。“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红军用大刀长矛,土枪土炮,粉碎了敌人的5次围剿。八路军,新四军和抗日游击队,打败了强大的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伪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用小米加步枪,消灭了用美国飞机,坦克,大炮武装起来的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建国后,这支军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战争了现代化武器装备,号称世界最强大的美帝国主义军队。在中印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打得敌人胆战心惊,再也不敢来犯。这支军队,培养了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雷锋,欧阳海等无数英雄模范。培养出硬骨头六连,塔山英雄团,南京路上好八连等许多英雄模范集体。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让人人看得懂。你拿群众一针一线,就是违反军令,更不要说你侵犯老百姓的千万财产啦。你当官的打人骂人,就是犯军法。你军队(现在叫武警,城管)敢打骂老百姓吗?毛泽东时代,不少法律法规,大家都看得懂。如《鞍钢宪法》,对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民公社办的社队企业还是大型的国运集休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
这些内容对走资派实行的私有制资本家的企业早已经是“过去时”了,但在国外正相反, 资本主义学者从中取其精华。欧美和日本管理学家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僵化、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用眼下流行术语来说,“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团队合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L·托马斯明确指出,“鞍钢宪法”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它弘扬的“经济民主”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
走资派改革開放40多年来,总是吹高说,走资派特色政府制定了近万部法律法规,建立了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人在《近万部法规为何不能解决问题?》等文章中批评了,这些法律,绝大部分是维护少数先富起来的官员和资本家倾吞国营财富后成为有产者利益的资产阶级法律。马克思指出;“你们(指资产阶级)的法不过是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也一直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来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1卷 P.25)
走资派特色政府制定的这些法律法规解决不了腐败,消除不了两极分化;解决不了工农当家作主,劳动人民参加监督和管理国家事务等。这些法律法规从制定到执行,都是有少数特色专家,特色律师,特色法官或者是走资派大官们的说了算。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有大学教师因在网上发了一篇《当你戴上毛主席像章》的文章后,校长就以没有向他请假为理由,把这名教师开除了。这是人治还是法治?一名人民教师依宪法,党章,歌颂毛主席,校长依哪条法律拿走了她的教师饭碗?走资派篡权后的特色政府才是独裁政府。
走资派篡权后的特色政府所依靠精英制定的法律法规,使工人大量下岗,农民离开家乡进城打工成为流浪四方的农民工,当家作主的工农劳动人民变成了需要政府救助,私人企业业主捐助的弱势群体。最近,有公务员说,他们是弱势群体。可奥巴马却说;“绝大多数时间,法规是混沌不清的混合物,是上百次大大小小的折中的产物,是会法的政策目标,政治上的哗众取宠,一蹴而就的管理计划,过时的猪肉桶项目的综合体。”(《无谓的希望》P.129)“民主制度下,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公民职责。”(《无谓的希望》P.135)什么是公民的职责?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可在资本统治下的美国,奥巴马也做不到让人民管理国家。在美国,他知道“政客是资金雄厚的捐助人的俘虏,政客屈服于利益集团的压力”。中国的精英,也如奥巴马一样,是资金雄厚的捐助人的俘虏。
毛泽东时代是个有法的时代, 也是一个法治的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无产阶解的民主时代。毛泽东时代的法律法规,让由劳动人民共同参与制定并使人民看得懂又能自觉遵守的经济实惠落实到实处的法律,是要使人民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政府官员,让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毛泽东当年称赞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十个没有”: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发国难财。这不是乌有之乡,而是真实的边区社会写照。新中国建国后,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消灭黄毒睹祸害的和谐社会。没有党纪国法,能有这样世界最廉政的政府,安全和谐的社会吗?毛泽东逝世几十年了, 而全中国各地的人民群众,纷纷自发地组织了纪念活动,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毛泽东一直活在劳动人民的心中。而且毛泽东将永远活在劳动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