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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可名非长名

名可名非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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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让子弹飞》里有这样一个场景,小六子用枪指着唱机问,“这是哪个吹的?”张麻子一脸认真地说,“听着象穆扎,他们那边叫穆扎,我们这边叫莫扎特。”无独有偶,多年前我有个朋友,巴基斯坦人,他们那边叫Mohammed,咱们这边叫穆罕默德,我喜欢张麻子式的简洁,叫他穆哈,色目人更简洁,一个音节,Mo。

老子《道德经》开篇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般认为,老子所说的“常”是指具有最高普遍性的东西。道为天地之始,是普遍性最高的概念,名是道的语言表达。道的普遍性如此之高,以至于不能用语言表达,换言之,能言说的道已经没有最高普遍性了,能说出来的名表达的已经不是普遍性最高的概念了。

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常道和常名都是不可言说的东西。他有一句话堪称经典,“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我们必须悄悄略过”。然而,老子与维特根斯坦都不知不觉地自己瓦解了自己,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不但没有悄悄略过,反而说了许多不可言说之言。

维特根斯坦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他把自己的话比作梯子,“任何读懂我的人,在把它们当阶梯用过之后,最终会意识到它们是废话。(可以这样说,爬上去之后,必须扔掉梯子) ”。老子则喜欢玩玄虚,所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不过,是众妙之门,亦是众惑之门。对于老子的东西,过于纠缠字面解释,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陷进概念的泥淖里了,所以,最好把它们当作梯子,用过之后及时扔掉。

我要讨论的名没有那么玄,就是字面意义,因此我要改一个字,把“常”改为“长”,名可名,非长名。意思也很直白,名字太长了,那就不叫名了。本来,名字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张三李四。二战时期日本的海军司令叫山本五十六,说不定他老家真有五十多个叫山本的。鲁迅的儿子怀疑他父亲是被日本医生以故意拖延治疗的方式治死的,那个医生的名字叫须藤五百三。难道那个日本医生的老家有五百多个叫须藤的? 根据苗阜的相声来解释,情况更糟。如果山本五十六是五十六次的产物,那末,须藤五百三差不多是两年的活儿。

社会的发展还要求名字使用方便。在一定范围内,只要能区分开张三与李四,张三就没有必要叫张三三得九,李四就没有必要叫李四四一十六。我曾有个同事,印度人,他的名字就让人产生李四四一十六的感觉。初次见面,他让我叫他PR,我有些疑惑,PR听起来不象名字,象是首字母。后来,互通Email,他的名字才露出庐山真面目,PR果然是缩写,真名叫Peter Ramandassappilayi。那个Peter显然是入境随俗的产物,说不定本名比姓还要长。

因为是工作关系,我必须记住他的姓,于是,私下里连读带写,重复了上十遍,还是记不住,笔一扔,罢了。我当时纳闷,PR他们那个民族为什么要起这么长的名字? 这哪里是名字,简直就是一句话。遂想起《列宁在1918》,这部电影文革期间经常放,次数多了,孩子们私下里把列宁的名字当成绕口令玩,比赛谁说得顺溜。那时,付拉地米尔.依里依奇.列宁同志,这一串字我很难说全说对。此时,我由衷地感激印度同事把名字简化为PR,否则,我真要把他的姓名当成绕口令了。

不过,与007相比,我的运气还不算太坏。印度人中间流传这样一个段子,一次,007遇到一个特鲁古地区的印度人,自我介绍道,“我叫邦德,詹母士.邦德。您是?”印度人回道,“我叫Sai... 
Venkata Sai... 
Siva Venkata Sai...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Sitaramanjaneyulu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Bommiraju Sitaramanjaneyulu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邦德晕了过去。

这个段子稍加改造,也适用于中国文化。大清光绪年间,邦德到山东芝罘公干,在街上截获一封东海关的公函。信封上的称呼一边是,“头品顶戴总理沿海防军营务处山东分守登莱青兵备道东海关监督李”,一边是,“钦加三品衔双龙三等第一宝星东海关税务司贾”。这都是什么官啊? 哪个官大? 邦德晕了过去。

醒来后,仔细对比中印两个文化让他晕倒的地方,邦德发现,印度的那一堆以宗教宗族为主,中国的那两串以官衔爵位为主。于是,他得出结论,前者是一个宗教本位的国度,后者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度。

近年来,有一个印度裔喜剧艺人挺火。他的首字母与我的印度同事相同,只是顺序相反,叫RP,全名Russel Peters,有人怀疑那不是他真实的印度原名,他的回答是,“那就是我的真名。英国人在那儿呆了四百年,你觉得他们除了抢我们金银珠宝之外,就不会睡我们几个女人?” 他是个第二代移民,我想他肯定有印度名字,而且说出来很可能让台下人成片晕倒。

他有一个段子,调侃哥伦布,大意如下。“哥伦布原本是寻找印度,结果找到美洲。那个傻蛋走丟了,一差差出半个地球。他知道那不是印度,但不想在船队人员面前丢脸,手一指,这肯定是印度,这帮人肯定是印度人,于是当地土著就成了Indians(翻译成汉语,既可作印度人,又可作印第安人)。我们却在印度的海边傻等,克里斯死哪儿去了? 这狗娘养的,晚点了! 幸亏哥伦布走丟了,不然,我们就惨了。”

不过,有一点哥伦布可能蒙对了,在起名字这一点上,印度人和印第安人的确象是一个地方来的。北美西部落基山里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其中还真就有人用一句话或一个短语当名字的。二十五年前,有一部好莱坞西部大片,讲述一个军人驻守落基山前沿哨位,与当地印第安人部落相处的故事。那个白人军官名叫丹巴尔,被派住落基山中最前沿的一个哨位,周围都是拉科塔印第安人部落,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叫“十只熊”,下面的人有,“两只袜子”,“头发里的风”,“踢鸟”,“握一只拳站立”,“老是笑”等等。主人公最后被印第安人接纳,得名“与狼共舞”。

文章的本意是论证名可名非长名,印第安人一入局,情况发生逆转。看来要改成,名可名,非长名不可。我曾有一位女同事,是个华人,来自广州。那人姓徐,长相一般,肤色不够白,加之长期高强度脑力劳动,人未老,发先。徐同事经常被本地印第安人当成自己人。一次在街上被一位慈祥的长者拦住,一段简短的对话让她哭笑不得。
“你是哪个部落的? ”
“我没有部落。”
“你姓什么? ”
“姓徐。”
“怎么拼法? ”
“X,U。”
“还有哪? ”
“没有啦。”
“没有啦? 你肯定?”
“肯定。”
长者不信,摇摇头,略带遗憾地说,“你不应该羞于承认你的印第安人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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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来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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