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看欧洲---第一章 欧洲文化的分类
第一章 欧洲文化的分类
法国总统——戴高乐将军说过:法国有多少种奶酪(法国大约有几百种奶酪),法国人就有多少种思想意识。用戴高乐将军的话语,评论欧洲人,也是非常适用:欧洲有多少种奶酪,欧洲人就有多少种思想意识!
欧洲文化发源的源头,从古希腊时代的哲学思辨开始,整个社会或国家,就允许存在不同的哲学派别: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这些学派相互争辩非常激烈,但他们是一种理性的思辨,纯学术、思想、文化意识的争辩,没有参杂任何世俗的政治政权,世俗的政权从来都没有干涉、介入这些不同派别的争辩之中。而且,这些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是非常文明而且和平的争辩,不同学派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血腥暴力。(只是在中世纪的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才对基督徒的精神、思想进行血腥暴力控制。)
他们与中国历史上的一切思想论战,完全不同,中国从远古时代的黄帝开始,政治政权就完全主导中国的思想文化意识,世俗的政权控制、干涉、介入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最后以暴力、流血来结束这些争辩:例如舜流放的“四凶”中的“二凶”,“少暤氏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即反对礼仪教化);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梼杌(即不服从礼仪教化)。”《史记·五帝》;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化大革命时代的不同红卫兵派别之间的论战……
不论古希腊和古罗马帝国的丰富的多神神话传说,还是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欧洲人都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神创造的。因此欧洲文明认为人的个体生命,都来自上帝的创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欧洲文明认为个体人格是完全独立的。在欧洲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历史上,基督徒都是上帝的仆人,属于上帝的“精神奴隶”,在上帝面前,基督徒之间,人人平等;而在儒家文明里,个体属于“天子”,即儒家封建帝王的“精神奴隶”,准确地说,个体属于儒家封建神权的“精神奴隶”,人人崇拜跪伏于儒家封建神权之下,没有独立的个体人格。
西欧人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自由民主制度和哲学思辨的思想精髓;西欧人继承发展了古罗马帝国的法制观念和基督教的戒律认知;西欧人继承和发展了基督教的“人人平等”和“博爱”的思想文化意识;西欧人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追求个体自由、个体解放的思想意识形态;西欧人继承了工业革命带来的个人财富、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制基础……
在欧洲历史上,法律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凌驾于任何世俗的权力之上,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制度。因此,欧洲文明是一种“法制”文明。儒家文明的法律制度,是完全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服务的,帝王神权或世俗的政权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因此,儒家文明是一种“权治”文明,或“人治”文明。(绝大部分人都把儒家文明称作“人治”文明,但这种说法不很准确,因为当一个权贵者失去他的儒家封建神权后,他就失去“治世”的权利;只有掌握了儒家封建神权,才可能有“治世”的权利。因此,准确而言,儒家社会是一种“权力主宰”的社会,是“权治”文明!)
《论语》曰:“君子如德风,小人如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所以儒家文明社会是标榜的“情、理、法”;而欧洲文明就仅仅只有“法、法、法”的法律至上。虽然欧洲文明少了人情世故的圆滑,亦使得法律的引用,不会出现因人、因时、因地、因情的人情关说,因此“在上帝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以来社会必然相对公正,民怨必少,民众得以适从,自然民情超于淳朴(欧洲人的精神世界,比中国人简单许多,如果使用阴谋诡计,欧洲人绝不是中国人的对手)。所以欧洲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简单,没有像儒家社会里的错综复杂、各种各样的人情网络。
中文语言,在文法上是一种非常不严谨的语文,尤其是古汉语,一个句子在不同的断句方式,很可能出现完全不同的解释,十个人就可能出现十种不同的理解,令人沮丧的是,这些句子都是符合中文文法,而被人接受。然而欧洲语系,不论拉丁语、斯拉夫语、英语等,是一种结构非常严谨,非常准确的语系。
首先,中文动词没有时间式变化,在各种不同的时间里,动词本身没有任何变化,不论写作或讲话,都无法分辨,仅仅只能从整段文字的前后去寻找时间副词。倘若演讲者或作者一时疏忽或表达思路是天马行空,听者或读者就仅能意会,而不是依靠文字语言的言传了。欧洲语系,它们的动词都有时间式:现在式、过去式、未来式、完成式、假设式等各种各样的变化形式。例如:一个不规则变化的法语动词,在理论上就可能有一百多种书写变化形式。
其次,中文的人与物的主格、宾格完全相同,甚至对所有格里的“的”都偶尔略去,尽管如此,在沟通时,人们都仍然可以接受。中文的定冠词可有可无,句子的格式更是自由发挥、任意摆设,依靠个人的喜好而定。相对于欧洲语系,充满了许多“安全阀”,人与物在“格”的分类,除了所有格、主格、宾格外,还有间接宾格和直接宾格等,所以主、受之间的第三者之人与物都以“格”来标示、表达清楚。
最后,中文没有性、数的变化,也没有冠词。而欧洲语系一般有性(英语例外)、数的变化;冠词还分为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甚至形容词都要根据性、数的不同,而做相应的变化;在句子的结构里,更加固定地规定各种格式不能任意放置,否则变成“不合法”的句子。
欧洲语系里的规定多如牛毛,而且繁细,几乎蘘括所有可能发生的法则。因此,欧洲语言在沟通上准确到位,欧洲人看一个句子,都只有一种解释。绝不会像中文,十个人看了会有十几种解释,而且都合理,可能没有一个合法。
如果从孩童时代,个性养成的期间,去学习欧洲语言,就会养成一种严谨、理性、符合逻辑的处事态度。因此欧洲人比东亚人更加严谨、理性,更加具有逻辑思维能力。
由于传统的欧洲人信仰上帝,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充满神性,所以基督徒是精神充实的族群。从整个基督徒族群而言,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精神欲望,以至于不会泛滥自己不可遏制的精神欲望。而且,欧洲文化对个体精神、思想和行为,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他们可以独立而自由地思考社会和人生,可以独立地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或自然科学研究。
基督教是一种积极出世、进取的宗教,所以欧洲人具有乐观进取、积极开拓向上的精神动力,他们对自然和社会科学具有究根问底的精神意识,并且从其中获取精神快感。
总之,欧洲文明可以按照三种方式,进行大致分类。
一、按照地域划分,可以分为:南欧文明、西欧文明、北欧文明、东欧文明、英伦文明等。
二、按照语系划分,可以分为:拉丁文明、斯拉夫文明、英语文明等。
三、按照基督教的分支划分,可以分为:东正教文明、天主教文明、基督教新教文明、英国的圣公会文明等。
以上三种划分方式,都不能准确、科学地反映欧洲文明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例如同样属于拉丁文明、天主教文明、南欧文明的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各国人民的精神、思想、文化、意识、性格都各不相同。
欧洲人的精神、思想、文化、意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正是欧洲文明尊重个体人格,而经过漫长的岁月,逐渐演化出来的特征和基本特性。这正是与东亚单一的,以封建帝王神权崇拜为基础的儒家文明的最基本的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