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宗教国家——《Who Are We?》读后感
亨廷顿用了很长的篇幅来介绍Anglo-Protestant Culture,也就是他所谓的美国核心文化。他认为美国的核心文化在300年里没有太变化,都是好东西,是美国能够成为一个成功国家的关键。到19世纪中叶,来到美国的新移民已经大多不是WASP了,但基本都能通过同化(assimilation),放弃自己的文化,皈依美国的核心文化。这对他们和美国来说是双赢。美国的向心力和稳定性,就在于能够将不同种族的新移民熔合到WASP文化里面。显然他的这种看法,在2000年后的美国,是极端政治不正确,将是被批判的对象。美国的亚裔移民,就因为比其它族裔的移民更多地吸收(或者说共鸣)了注重个人奋斗的新教精神,被美国白左攻击为“精神白人”。
在欧洲大陆,自由和平等是一对冤家,矛盾旷日持久,导致理论激辩和社会动荡。但在新大陆,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将这两者的矛盾成功化解了。
美国信条,实际上就是没有上帝的新教(The American Creed is Protestantism without God.)
一个国家的诞生一定需要战争。美国是以战争立国(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国家认同总是产生于战争之中和之后。
美国实际上是一个宗教国家。以宗教立国。美国总是给人们以政教分离的假象,很多人误以为美国是一个世俗国家,主要是因为宪法中没有提及宗教,也没有指定国教。其实是因为美国国父们要避免建立官方宗教势力。但在他们心目中,共和国如果没有宗教加持,是不可想象的。
约翰亚当斯这么说:
A Republic can only be supported by pure religion or austere morals.
只有得到圣洁的宗教或者高尚的道德所支持,一个共和国才能维持。
The Bible offers the only system that ever did or ever will preserve a republic in the world.
圣经提供了世界上唯一的能够捍卫共和国的系统。
华盛顿附议:
Our constitution was made only for a moral and religious people.
我们的宪法是为有道德的对宗教虔诚的人所准备的。
特克维尔慨叹:在法国,宗教和自由是水火不相容的。但美国就这样奇怪地,无比成功地,令人钦佩地,将宗教和自由完美结合在一起。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发达,其世俗水平越高,对宗教的虔诚度下降。只有美国是例外。美国人对宗教的虔诚度,在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中,遥遥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