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合理与不合理的理由:博客2013-01-18 22:01 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娶鸡养鸡,娶狗爱狗”,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1)狗咬你,且告诫无效。 2)鸡长期不理你或不和你玩,且告诫无效。 不成立的理由是: 1)你不爱原鸡原狗了。 或 2)你爱上新的鸡狗了。 戳这里 Claim your page来源: 文学城-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