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爬字”的窘境(爆炒软肋之真实版)
持续一个月的王府精彩活动今天降下了帷幕,回顾自己第一次参与写文,也是缺乏经验,太拘泥于游戏规则,强调真实,结果被大家一猜即中,看来以后还得向前辈们学习,把自己隐藏的好好的。
为了让大家读到我原汁原味的感受,今天特重新改写了真实版,与各位分享。
说起软肋,我这辈子最大的软肋就是,字写的丑,就是丑到那种歪歪斜斜,像螃蟹在爬的样子。
按理说,受过高等教育的我,怎么会成就那一手丑字呢? 说来话长。
学写字一般是在小学低年级开始的,可我的小学生涯基本上是在十年内乱中度过,那时老师属于臭老九,自身难保,对于学生的作业也是得过且过,不那么较真,这就给了我这样不爱写字的人有了可乘之机,而我父母更是只关心我的成绩,而不关心字写的怎么样。我至今记得那时每次写方格子作业都是草草而就,而大把大把的时间都化在了打乒乓球和看书上。
关于打乒乓球,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博文,《我的乒乓球情结》,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962/202103/20936.html,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对于小朋友来说,打球既锻炼了身体又能取得良好的比赛成绩,也是一举两得。而看书则是我除了打球外的最大爱好。最早看的是街头收费的小人书摊,那里最吸引人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岳飞》等连环画,每次化几分钱可以坐上几个小时,直到我妈喊我回家吃饭去:)。
大概在小学三年级时,学校对面的卢湾区少儿图书馆对小朋友开放了,这下我可以免费享受读书的快乐,依稀记得好像只要系红领巾就能进去,那是一栋带花园的小洋房,位于茂名南路复兴路口,面对瑞金宾馆的三角花园,里面的藏书非常多,这下我可就如鱼得水了,每天只要没课上我都会去泡在那里,那时好像也都是些革命书籍,但我同样看的如醉如痴。记得里面有位带眼镜的朱老师,都认识我了,每次我只要一进去,她就会向我推荐好看的书籍。
几年后,我进入中学,开始有了学生证,我泡图书馆的爱好更是与时俱进。就在那个少儿图书馆附近,就是卢湾区图书馆(位于陕西南路绍兴路口),那同样是一栋带花园的三层大楼,记得二楼就是阅览室,里面的藏书和报刊杂志更是丰富多彩,古今中外,令人眼花缭乱。于是我只要一有空闲就会去那里坐上半天,许多世界名著如《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基督山恩仇记》《福尔摩斯探案集》等都是在那个阅览室里读的,有意思的是那位朱老师也来到这个图书馆工作了,我们也算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熟人了。
书读的多了,脑子里接受的观念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更是光顾着读书而懒得写字,才使得我那一手歪歪斜斜的字每况愈下,越写越潦草,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了。我虽然字写的不好,但作文却非常出色,自小学到中学,几乎每年都有作文会被语文老师推荐为范文,让我朗读给同学们听。我还有个强项是记忆力特别好,能够把看过的小说讲故事给小伙伴们听,什么《第二次握手》《一双绣花鞋》之类的故事讲起来是口若悬河,只要去军训拉练或去学工学农,与同学们住在一起,晚上听我讲故事就是保留节目。
又过了几年,临近高考了,为了寻找更好的学习环境,我更是找到了另外一个读书和备考的好去处,那是离家更远的南京路上的上海市图书馆,那里阅览室规模更大,藏书更多,坐在临窗的位置就能俯瞰旁边的人民公园,在那个环境中读书真是赏心悦目。我总是自带干粮和饮料,一去就是一天。
奇迹就发生在那段备考的日子里,有一次我居然在那里偶遇中学的同班且同桌同学,我和她经常会一起带着干粮去旁边的人民公园吃午餐,因为阅览室里面是不准吃东西的。接下来的故事与高晓松的《同桌的你》恰恰相反,一段姻缘就此产生,虽然我们各自考上不同的大学而且专业也不一样,可共同的志向和爱好成全了我们,同桌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太太,应了一句名言,“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后来我们的班主任和同学们知道后,都十分奇怪,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怎么在校几年都没有蛛丝马迹呢?我只能笑着捣糨糊,不是你们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啊!
坦率地说,当时我看上太太的因素之一就是她从小就写的一手好字,无论是铅笔、粉笔、钢笔还是毛笔字,都写的那么铿锵有力,而且习惯写繁体字,这在我们那个年代还真不多见,班级教室里的黑板报上的板书基本是她承包,同学们看了没有不称赞的。所以就在我们共同复习迎考的那段日子里,我就想如果我们能成一对,真是珠联璧合,优势互补,这样以后我也不用再去愁字拿不出手,因为她可以代劳了:)。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机关工作,字不好的软肋开始显现出来,我最头疼的是起草文件,那时必须是在格子文稿纸上写初稿,让各级领导签字后才能送文印室打印,字迹必须端正,更不能写的龙飞凤舞。每次我起草文件才几分钟,可誊写要化数倍时间,领导还会时不时地调侃我,真是令人无地自容。
正是因为字写的不好,所以我信奉的是烂笔头不如好记性,不喜欢记笔记,因为字迹过于潦草,往往记下的笔记过几天自己都会认不出来。所以每次参会后我一般都是直接凭记忆,口头汇报了事,慢慢地领导也习惯了我的工作模式。
工作一年后,由于那时百废待兴,大学生非常吃香,我受单位委派临时去系统内一个学校担任班主任并授专业课,尽管前后也就一个学期,可我也尝到了面对学生在黑板上板书的尴尬,如今回想起来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当年我在律师事务所兼职的几年里,为了弥补我字丑的短板,我总是与搭档小徐配合默契,我负责向当事人发问,他就负责记录,辩护词也总是我先起草,他修改誊写后再提交给叶大律师审核。法庭辩论时,同样我负责动口,他负责动手记录,两人配合默契,相得益彰。
成家立业并有了孩子后,尽管辅导学习和去开家长会由我负责外,凡是需要家长签字作业本什么的,一律都是我太太的活。
记得有一年我生日那天,回家后看见写字台上放着一个盒子,上面贴着太太写的生日快乐字条。打开盒子,发现是一对象牙印章。原来是她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们俩一人一个印章,从此以后,凡是盖章能解决问题的我一律不再签名了:)。
好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为时并不长。春雷一声震天响,改革开放大变样!自从电脑进入办公室后,office 软件逐渐普及,人们不再需要靠手书来办公,一切通过电子化来处理,发文有电脑,写信靠邮件,最让我高兴的是学会了自己做PPT,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遇到板书的尴尬了。一场两三小时滔滔不绝的报告只需几张PPT就能搞定。
自从网络世界大为拓展以后,我更是从网上发现原来许多名人的字也写的不好啊,例如大名鼎鼎的大诗人顾城,其手迹与我有的一比,哪怕是美国大总统小布什,他的签名也不咋地呀:),从此以后我就更心安理得了。
如今,人类早已进入信息时代,一个手机在手,走遍天下都不怕,连写支票都免了,真是便宜了我这样的“蟹爬字”了,所以现在我对自己的软肋已经很淡然了:)。
如今我每天除了在文学城里闲逛,偶尔也隔三差五地动笔写点拙作,同时每周两天上英语课,一天参加英语沙龙,也是雷打不动的。而太太则依然保持着她几十年的爱好,每天占着写字台,铺上宣纸,对着各种字帖,挥毫不已,其乐融融,我们也是各得其所啊。
最后把我最爱唱的杨坤的歌《无所谓》作为结尾:
“无所谓
我无所谓
何必让自己痛苦的轮回
我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