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民奸
民主与民奸
李公尚
民主,作为“时髦的古董”,被很多人礼顶膜拜。说它是古董,是因为从很多人推崇的希腊雅典民主和景仰的罗马共和民主算起,作为政治图腾已有几千年了。从欧洲文艺复兴后的思想启蒙运动中被发掘出土至今,也有几百年了。这与建国只有两百多年和出土一百来年的玩意儿就被尊为“联邦文物”相比,它无愧于古董。说它时髦,是因为自从它出土后,时时被人把玩儿卖弄,且爱不释手。常常被作为现代政治的奢侈品来炫耀自己有,耻笑别人无,欺负别人不懂,憎恨别人不羡,攻击别人不当真。
那么这一“古董”究竟是不是“万世一系”的原物呢?我看很有模棱两可的危险。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都主张过抛弃在他们之前已经风靡的希腊雅典民主。美国建国的国父们直接了当地明确拒绝了雅典式民主。美国第一任总统,首位国父华盛顿在1787年3月致麦迪逊的信中说:“民主不应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共同的或者集体的权能为单位。法律没有保障的权力,没有强制服从的权力,没有惩罚不服从的权力,这种民主不能接受。”美国第二任总统、美国民主政治学之父约翰·亚当斯目睹了民众在法国特使鼓动下,焚烧华盛顿和哈密尔顿的模拟像后,强烈斥责:“以革命的名义,用广场政治,用一人一票的方式来解决政治决策,必然导致恶性民意,包括暴力和偏见的泛滥,最终葬送社会秩序,回归丛林,人人自由根本得不到政府带来的保障。因而使国家荡然无存。(《联邦党人文集》)”美国第三任总统、美国现代政体之父托马斯·杰佛逊在给麦迪逊的信中说:“民主无非就是暴民统治,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就可以剥夺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九的人权。”美国第四任总统、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即使每个雅典公民都如苏格拉底那样睿智,雅典的每一次公民大会仍然都是乌合之众。”
那么苏格拉底到底有多睿智呢?他说:“雅典民主掌握在无知的群氓手中,包含着专制君主的特质,不能算是一个政体。”他的学生柏拉图补充说道:“普通人没有管理国家的能力,民主制连寡头制都不如。”现代美国政治学家J.T.罗伯兹说:“西方历史上绝大多数时间,雅典民主都臭名昭著。《审判雅典:西方思想中的民主传统》”
那么为什么政治家和政治学者们都如此厌恶甚至憎恨希腊民主呢,因为希腊民主的最大恶果就是产生民奸和民主暴民。民奸借民主的外衣、打民主的幌子,为一己之私操纵民意,鼓动民众暴乱,以此控制社会。例如雅典民主政治中实施的“一人一票的贝壳法,”就是民奸们“制造暴乱,互相倾轧的工具”(《审判雅典》同上)。这项法律规定了雅典公民享有一人一票选举和罢免并驱逐领导人的权利,结果被投票罢免驱逐的人,都是功勋赫赫、贡献重大、有所作为的领袖精英。如:“最公正者”执政官阿里思提德、波西战争中的民族英雄第米斯托克利、著名功臣战将客蒙、雅典最伟大的政治家伯里克利等,甚至“睿智”的思想家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被投票判以死刑。因为这些最具威望和能力的精英们被选出后,都希望有所作为,这恰恰就和只顾眼前利益而无长远眼光的鞋匠、农民、商贩、走卒等民众格格不入,于是出现了居心叵测的民奸,阿谀民意,操纵民情,为自己掳取权力。历史事实是,正是雅典的这种民主,最终导致了希腊雅典走向了灭亡,而且万劫不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雅典“具有一人一票的公民”,并不是雅典的全体居民。那时的“公民”一词,不等同现代国家的“国民”或“人民”。雅典的妇女没有投票权,交不上税的居民没有投票权,住在城邦以外的居民没有投票权,外来务工人员、外商投资者、奴隶等都没有投票权。具有投票权的“公民”只占全体居民的少数,相当于现代的“特权阶层”。由少数“公民”投票决定全社会的事务,本身就是少数统治多数。伯里克利当权时期,颁布了《公民权法》,其中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子女才有可能成为雅典公民。这项法律是直接针对他的政敌客蒙的。因为客蒙娶的妻子不是雅典人。
如此说来,现代民主已经抛弃希腊式的民主了。那么它是不是罗马式的共和民主呢?美国国会的名称“Capitol”,参议院的名称“Senate”,众议院的名称“House”,以及行政各部首长的名称“Secretary”,还有“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等机制,都是直接照搬罗马共和政体的原文和愿意。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罗马的共和民主政体虽含“民主“二字,却根本就不是民主政体。它虽然也有公民大会和选举制度,但参与投票的公民是按照财产来划分等级的。只有享有财产的贵族才有表决权。而负责监督并制约公民大会的元老院,是国家的常设议事机构,掌握国家的税收、战争、终审、批准人事任命等重大权力,全部由贵族组成,所以又称贵族院。由于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官员没有薪水,所以一般平民没有条件为官。由于绝大多数财产掌握在少数贵族手里,所以由元老院提名选出的最高执政官或独裁官(Dictator),大都出身贵族。由于罗马共和政体只是少数贵族集团之间的共和与民主,所以被史学家称为共和寡头政治。美国建国之初,模仿当年的罗马共和政体,就是为了以共和限制民主,以防止出现民奸,利用民主煽动暴民,制造民主暴乱。历史事实是,罗马的共和民主政体,最终走向了专制独裁的罗马帝国。
有民主,就有民奸;出现了民奸,就会制造民主暴乱。这是多数西方国家都经历过的血腥过程。美国建国之初在经历了十多年的恐怖流血和民主暴乱后,提出了“自由、民主、共和”的口号,就是把自由和民主限制在共和之下,明确表明“自由不得妨碍公权。民主不得损害共和。(The freedom must not impede the public power. And the exercise of democracy must not be damaging to the nation of republic. 《哈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这和法国在大革命期间经历了民主血腥恐怖后,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把“民主”排除在外的用意一样。美国在国会大厦顶端建造的“美国自由女神”,在纽约哈得逊河出海口处树立的法国人赠送的“自由女神”,各州在州议会不同的位置摆放的形形色色的“自由之神”,都讳言“民主之神”。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牧师马丁·路德金领导黑人民权运动,被人称作“民主之神”,美国媒体对此大肆丑化,把他蔑为煽动暴乱的“民奸(Democratic Demoniac)”,直到肯尼迪利用“民主改革”和“黑人选票”上台后,才为他正名,称他为“民权运动领袖”,但仍拒绝称他“民主人士。”。
由此看来,今天被很多人把玩儿的“民主古董”, 早已面目全非,而且是件赝品,如真包换。
那么民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我其实不敢说。如果勉强要说,民主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形态,也不只是一种模式。但不论哪种模式,民主的最高形态,都应该是民主协商。而民主投票,只是民主协商的一种方式。历史事实是:雅典因为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导致了雅典战败和永远灭亡。罗马实施共和民主,导致罗马变成皇帝独裁的罗马帝国,后掺合上天主教,成了政教合一,进入了黑暗的中世纪,祸害了人类一千多年。现代国家有三权分立制,也有民主集中制,有君主立宪制、也有轮流执政制等,如果都统称为民主,那么民主就是一个筐,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各自的需要,把有利于各自统治的东西往里装。最后看谁包装得好,谁的影响大,把玩起来,就形象得很,就能以假乱真。
然而我敢说的是,任何玩弄民主的国家,无不严禁自己国家出现民奸。因为民奸靠民主当饭碗,拿街头当戏台,天天耍着民主的把式,哄骗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帮个人场。引诱裹挟甚至强迫人们凑热闹,扰乱秩序,制造暴乱。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混事为患,随时可以找出一个民主的借口,自行充当某部分人的民意代表,寻衅滋事,打砸抢烧。他们随处变换头衔,蒙面掩耳,手持民主的招牌聚众扰民,为非作歹。法国的路易十四说:“朕即是国家”,英国的威廉二世说:“国王就是法律”,民奸们强奸了民意后,甩着膀子说:“我就是民主!”路易十四和威廉二世说那些话时还占着国家、把着王位,而一无所有的民奸们只要扯着嗓子干吼几句,就变成了民主。而且还要多喊几句:“只有我是民主!别人不许民主!反对我,就是反对民主!”
我自度无德无能,不敢像美国的先贤们那样对民主怀有反感,然而这些日子民奸们天天炮制暴民新闻,把持着网络信息、充斥着屏幕电台,制造出无数的噪音和幻觉,像夜晚人们睡眠时耳边飞舞的蚊子,扰人心绪。更有几个严禁自己国家出现民奸的奸滑政府,出来帮助别国练把式的民奸们打场子,撑面子,抛银子,以增加影响力,不由让我作呕。我真是佩服他们这种强迫的力量,竟能把一个立场中立的人硬生生地推逼到反对他们的立场上去。
于是我窃想:民主应该是个美好的东西。否则不会有人狗胆包天地去强奸它。然而被强奸的民主是否还有节操?可否还能从良?能否还会与人为善?再看看眼下民奸们那幅下流的样子,胃里又开始翻腾起来。
2019年10月29日
于美国弗吉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