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嫉妒的女人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就算没读过《留情》,也会觉得这句话眼熟,实在是流传太广。正如张爱玲总结,《留情》讲了一段 “千疮百孔” 的感情。米先生幻想 “晚年可以享一点清福艳福”,抛弃了脾气暴躁 (年老色衰)的太太,另娶姨太太敦凤。 事与愿违,两人怄气不断。米先生觉得上了当,仿佛娶回家发现货不对版,敦凤也一肚子不满。她讲明自己不是 “为了要男人” ,而是 “为了生活” 改嫁,却又自怨自怜,嫌他老丑,嫌他挂念 “老太婆”。“因为他心里念念记挂着他太太,因为他与她同坐一辆三轮车是不够漂亮的。” (p.204) 米先生才开口说想去看看病重的太太,就惹恼了她,赌气跑去舅母家 (娘家)。她跟舅母话家常,跟表嫂杨太太明争暗斗一番,最后被米先生接回家。敦凤善妒,蛮横不讲理。无独有偶,门罗小说 Dolly 也讲了一个嫉妒的故事,里边的 “我” 是一个容易嫉妒的女人。
Dolly 小说开头就点明两个主人公已是暮年:“我” 七十一岁,弗兰克林 (Franklin) 八十三岁。“我” 是退休老师,接了约稿在家写书。有化妆品推销员格温 (Gwen) 上门推销,两人年龄相仿,聊得投机,“我” 定了几份小样 “some lotion that would restore my youth.” (p.239) 几天后格温来送面霜,不料要走时车坏了不肯发动,镇上的车行也已关门。“我” 只好请格温留下来吃晚饭。弗兰克林回来,发现格温原来是多年前的初恋情人。两人惊喜相认,一瞬间时光倒流六十年,格温 (Gwendolyn) 变成了多莉 (Dolly),弗兰克林 (Franklin) 也变回了弗兰克 (Frank),两人甚至连说话的声调都变了。
可以想像夹在中间的 “我” 有多么尴尬,却又被动地身不由己。为了掩饰,“我” 拿酒出来庆祝。弗兰克林不喝酒,任两个女人把盏夜谈。多莉年轻时在多伦多做保姆,遇到了要上前线的弗兰克,两人度过了疯狂又甜蜜的两个星期。后来,他给她写过一两封信,但她没有回,因为已经陷入了新恋情。她嫁人生子,丈夫病逝。大女儿是护士,退休住在温哥华。小女儿嫁了一个混蛋,受牵连进了监狱,丢下两个孙儿给多莉。她已经七老八十,还得挨门推销,潦倒,落魄。
次日,多莉早起洗了餐具。“我” 看着水槽边一排闪亮的玻璃罐,有一丝鸠占鹊巢的不悦。弗兰克林打电话联系了修车铺,决定开车拖了过去。多莉也要跟着,因为她是车主。“我” 目送两人离开。弗兰克鸣喇叭道别,更增加了 “我” 的愤怒。“我” 飞速收拾了几件衣服,留了一张纸条离开了家。在邻镇的汽车旅馆睡了一夜,上餐馆吃了孤独的一餐,“我” 终于平静下来,开车回了家。
门罗善于写心理变化。两个女人初识,多莉不无真心地恭维,说 “我” 有学问有教养。“我” 先是自得,再警觉,接着又为自己的优越感羞愧。当发现多莉是旧人,“我” 立刻换了一副严厉的,甚至是苛刻的眼光来审视他们两人当年的关系,说只要女孩够漂亮,再古怪的想法和行为也会令男人着迷。(“I had thought how men are charmed by stubborn quirks if the girl is good-looking enough”. p.244) 第二天早晨下楼时,听到两人谈笑,莫名开始觉得多莉笑声刺耳。(I heard her laughing at whatever he said. p.245) 等醋意大发开车离家,“我” 对多莉的憎厌已到了极点:说她头发长得蠢,腿粗,嘴角的细纹密密麻麻,本来以为她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没想到会招惹出这么荒唐的麻烦事。。。。。。口气严厉,甚至恶毒。“我” 居高临下的傲慢里没有对多莉贫苦生活的同情和怜悯,只有怀疑自身利益被侵犯的愤怒和歇斯底里。(“I did not think of Gwen except as a person who had got in the way and created absurd problems. Her little stout legs, her foolish hair, her nest of wrinkles. A caricature you might say, somebody you could not blame and should never have taken seriously either.” p.250)
这份恶毒,《留情》里的敦凤有过之无不及。“老太婆” 病了,米先生 “失魂落魄”,敦凤看在眼里只觉得嫌恶不耐烦。一再跟舅母,跟表嫂提起算命的话,说他会 “丧妻”,丧旧妻。提了两次。
两篇小说结构,尤其是开头和结尾,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年龄和婚姻关系。Dolly 第一段开头就交代了两人的年龄:弗兰克林八十三岁,“我” 七十一岁。《留情》开头细细描绘了 “配了框子挂在墙上” 的结婚证书。名字,籍贯,年龄,生辰八字,写得清清楚楚。米先生 “现年五十九岁”,敦凤 “现年三十六岁”。都是老夫少妻的搭配。敦凤是做小妾,弗兰克林跟 “我” 没有法律上的婚约,因为自觉在法律意义上低人一等,所以两个女人对名分格外敏感,一触即炸?!自卑和自尊,只差毫厘。
树。《留情》开头写了取暖的火盆。“小小的一个火盆,雪白的灰里窝着红炭。炭起初是树木,后来死了,现在,身子里通过红隐隐的火,又活过来,然而,活着,就快成灰了。它第一个生命是青绿色的,第二个是暗红色的。”(p.193) 米先生和敦凤都是 “暗红色的” 二婚,两人各有各打算。敦凤 “阔了”,但烦心事也多了。米先生希望 “抵补以往的不顺心”,但敦凤只管 “收”,不懂 “授”,她 “不懂得,也不要懂得” “他的忧虑”。。。。Dolly 开头提到发现家附近有一条林间小道。很大一片再造林,原来可能曾经是牧场,有房屋,有农仓,但如今已无迹可寻。(“The trees, ……, were second growth, though of an impressive size, indicating that there had been cleared land. Farms at one time, pastures and houses and barns. But not a sign of this was left.” p.233) 沧海桑田,世事难料。这世上一见钟情的,又有几个能终身到老?弗兰克林固然有过多莉一段情,“我” 不也曾在实习时跟已婚的带队老师鬼混过?谁都不是白纸一张,又何必耿耿于怀?跟往事怄气实在太傻。
最终醒悟。《留情》结语成了金句。虽然感情千疮百孔,“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着” (p.212)。“相爱着” 是 “遂为母子如初” 的春秋笔法,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至少下午的嫉妒危机过去了,回家会是一个相对平静的夜晚,这是值得庆幸的好事情。Dolly 结尾,“我” 发现多莉已经走了,搬到了外地,也许永远不会回来;弗兰克林又属于 “我” 了。失而复得的惊喜让 “我” 喜极欲泣,更珍惜眼前人。(“What a mix of rage and admiration I could feel, at his being willing to do that. It went back through our whole life together.” p. 254)
两相比较,高下立现。《留情》比 Dolly 写得好,好得多。
Dolly 用 “我” 第一视角叙事,写了三个人物,“我”,弗兰克林和多莉。“我” 的心理活动和行动占了大量篇幅,从布局上有失衡之嫌。另外两个人物虽然有对话有动作,但没有任何心理描写,人物刻画非常表面,绝对属于扁平型。情节设计有漏洞。比方说,多莉的破车走不了,那可以开 “我” 的车送她回家呀,反正车行第二天会来拖车的。勉勉强强留她下来,又嫌弃她抽烟,家里一整夜都大开着窗户,何必呢。还有,多莉跟弗兰克林年纪相仿,那应该是差不多八十岁了。很难相信真有那么老的化妆品推销员!对了,大女儿已退休,小女儿的孩子才三岁 —— 这年龄跨度有点大。另外,“我” 在邻镇孤单就餐时幻想有浪漫奇遇,也很匪夷所思。。。。
《留情》长度跟 Dolly 差不多,都是二十页左右,但其深度和精细度却一骑绝尘。人物群像精彩。除了敦凤,米先生,还写了舅母和表嫂杨太太,都刻画得入木三分。寥寥数笔,转瞬即逝的小人物也写得活灵活现。跟表嫂同桌打牌的小伙子不三不四,“黑西装里边连件背心都没有”。老虎灶上送水的老年苦力,“泼泼洒洒” 穿过房间,拿酒钱时 “抹抹胡须上的鼻涕珠”,还谢了一声,赢得舅母 “年高德勋” 的感叹。叫最小的一个女孩来吃烘山芋,孩子一进来便说:“奶奶快看,天上有个虹。” 非常聪明可爱。
三个女人一台戏。舅母出钱摆平了前夫家,敦凤才顺利再嫁。但她贪吃,连糖炒栗子都舍不得分几颗给老太太尝尝。还说 “现在的栗子花生都是论颗买的了!” 抠索到失礼。舅母觉得米先生 “知礼,体贴”,担心敦凤 “年纪也不小了,一点心眼儿也没有,说话之间净伤他的心。。。这么得福不知!” 表嫂嫉妒羡慕敦凤麻雀变凤凰攀上高枝,非鄙视不足以消其恨,唯有 “微笑着” “冷眼” 相看,心里想:“活脱是个姨太太!” 敦凤看着 “舅母卖东西过日子”,表嫂 “将将就就地还在那里调情打牌”,嫌弃杨家的茶杯没有洗干净,印着 “一个新月形的红迷子”,转来转去 “始终没有吃茶的意思”。表嫂跟敦凤抱怨婆婆抓钱抓得紧。婆媳俩又暗暗抱怨敦凤常常过来白吃。。。。
意象独特,贴切。隔壁的电话铃在响,一直没有人接,“就像有千言万语要说说不出,焦急,恳求,迫切的戏剧。” 后来有人来接了,“粗声大气的老妈子的喉咙,不耐烦的一声 ‘喂’ 切断了一次又一次难以出口的恳求。” 萨特说 “他人即地狱”,任何无视倾诉和缺乏交流的关系,包括婚姻,注定是孤独的。
最后还有一点不太相干的联想。多莉听弗兰克叫她 “Dolly”,连连感慨:“已经不记得上次有人这么叫我是什么时候了。世上还有几个人知道我叫这个名字?” (“I can’t tell you the last time when I ever heard myself called that. Not anybody else in the world that knows me by that name. Dolly.” p. 242) 想起汪曾祺写 《我的祖父祖母》,回忆童年时常去祖父开的药店里玩。店员都喜欢他,“他们对我有一个很亲切的称呼,不叫我的名字,叫我 ‘黑少’ —— 我小名叫黑子。我这辈子没有别人这么称呼过我。” 如今,叫 “黑少” 的和被叫 “黑少” 的人都早已作古,思之令人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