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樣的世界
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是中性的。虽当然,每个人眼中的世界有微小的色差,但那些都是不自然的,都有义务向这个中性的世界无限靠近。
但也许,从来就没有什么中性的世界。
好像我喜欢的story, 总有一种情绪,比如张爱玲的小说,是无望的悲剧的,但是充满小的物质的快乐。她的杂文,反倒比较阳光,但是反常识的,残忍的诚实和意料不到的切入角度。村上春树,是伤感的,但是也充满物质的趣味。冯唐是挥斥方遒精虫上头。王朔是欲望不能满足的青春的躁动不安,满嘴fuck! 其实清纯的不得了,干不了几回。 路上有惊慌呢,是精灵古怪的,反常识的。一般的微信文呢,是小聪明加戳心的小感动,俗称鸡汤。奋斗的文,是搞笑。忽然看到一篇小文,作者写他的抑郁,觉得,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啊,不免自恋,但是又有何干? 这是他的世界的颜色。
Liam告诉我,他喜欢阴雨天。我问,你是喜欢阴天的天空,沉沉的灰? 下雨时候天空的戏剧性? Liam点头。其他没有被我语言化的原因,我们永远不得而知。雨滴融进寬大的湖面。
其实,我也是。阳光普照的时候,这让我无所适从,自己的房子,待不住,孩子把凌乱弄得更凌乱,丈夫比不上称手的小剪刀合用,做饭? 已经有昨天前天做的,还剩在那里,似乎做新的的理由不够充分。打扫? 今天打扫干净了,明天还会脏,why bother? 就这样待着,什么也不做? 这太浪费,太不应该,也太沮丧。脱口秀演员Seinfeld说了,别人的周末是泡吧跑派对见朋友,我们在这里搬冷气机。
天一旦下雨,马上就不同了,雨像温柔的子宫,把房子和人包裹在里面,反正也出不去,于是,做什么,都有了一种正当性,心里都踏实;什么不做,也是应该。
四季也一样。一直以来以为自己喜欢夏天,慢慢地年纪长了,觉得,冬天,外面的寒气瑟缩,人们都躲进小房子里,房子里热热的,挤挤挨挨的,这样好像反而更好。凭窗而立,眼睛里是灰的枯黄的,玻璃触手水一样的凉,缩回手指,退回到身后的那团温暖。这样更合我意。
有天下班回来,车拐进小区,看到路边一个行人,我没带眼镜,看不太真切,人的轮廓有点浮浮肿肿的,忽然觉得,他穿的可能是棉衣,这可能是冬天,马上觉得他变得可亲。但是我很快觉醒过来,这是四月,美国南部德州的四月,华氏80度,待车子靠近一点,也看清楚,他穿的不是棉衣。感觉到一丝失望。
当世界是灰底子,这世界上的人变得近一点,暖一点。
或者拥有一所巨大的房子,三层楼高的玻璃窗,人在里面变得渺小而微不足道,人在里面走来走去,所有行为都有一种悲剧的氣氛。周围都是平民的歪歪扭扭的小房子,拥挤不体面但是庸常,充满人气,随处可见。
涂指甲油,涂了指甲油的手,洗碗都优雅起来,时间开始慢进。
必须轻声地肯定地告诉自己,这就是我的颜色,这不丢人。
(01-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