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尾渡》(小说) 第二十二章 浮出水面人不同
第二十二章 浮出水面人不同
荣记钱庄回电:老板不在,有事留言。
工部局的钟先生原来是个大胡子澳洲人,JOHN,直接把名字当姓来用;“启泽”倒是他的姓,同事按发音,帮他起了这么一个纯中式的名字。早在星辉开业之前,因为选店址不易,困难重重。钟先生挺身而出,帮忙跟大业主哈同讲价,讲不下来时动用私人关系,把自己的御用大律师汤姆斯搬了出来,硬是把年租金从十万元讲到七万元,还免去许多杂费。哈同贵为南京路上的最大业主,巧取豪夺的手段却是无孔不入,生怕少赚了一个钱。当年大维公司也是租了哈同的地皮建的大厦,而大维后来的巨大成功在当时谁也没有预见到,所以这个大财主后悔呀!一心想在星辉上大敲一笔。那一段和哈同打嘴仗的曲折经历,钟先生说,都可以写长长的一章书了。
辰都对哈同没有兴趣,只想多知道些父亲的往事。钟先生想了片刻,说道:“你爸爸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待人平等,心胸坦荡,我们都很仰慕他。你现在还很年轻,先上学吧。等你长大了,很多事,你就会慢慢明白了。”说完就挂上电话了。
辰都愣了半刻,最后跟警察局的汤嘉铭打电话。英国籍的汤Sir此时已经升了官,当上公共租界警务处副处长,很少出现场了。可是他听到来电者是辰英的公子辰都,竟然亲自接听了电话。他说:“也好,是时候让你知道一些事了。”
于是约了个周末,二人在老靶子路的街心公园里见面。这里属公共租界里的豪宅区,辰都的家离这里不远,大概就十分钟车程。他曾偶尔经过这个公园,只觉周边人少树多,家家户户庭院深深,神神秘秘的不太对他的胃口。
现在,坐在公园的长条凳上,身形高大,却大腹便便的汤嘉铭警长指着远处一条弄堂的出口,说:“你的爸爸,当年曾经被绑架过。地点就在那条弄堂里面。”
辰都大吃一惊!父亲被绑的旧事在家族里避讳如深,从来没有公开讨论过。他自己是知道的,那一年他七岁多?记得放学回家,见到家里愁云惨雾,坐满了许多他认得或不认得的家族人等。自星辉开业之后,在澳洲的叔叔们,在家乡的表兄们,也都陆续去上海帮忙,家族人口也就变得颇为庞大,都是靠着父亲这棵大树过上好生活。星辉的业务早就不止是百货,还包括餐饮,酒店,娱乐(玻璃电台及屋顶娱乐场)等等,雇佣成万人。四大百货(第四间百货公司:同兴百货,差不多晚了十年之后才开业)在上海的巨大成功,带动了几十万的广东人北上创业,也带旺了蓬勃发展中的新都市,各式各样的服务业。
父亲失踪那晚,母亲抱着他一直哭,断断续续他大概听明白了:父亲早上被不明人士绑架,刚刚收到他的亲笔字条,说要在五天之内付满五万元赎身。五万元在当时等同买一条街的价钱,普通人家全年的收入才两,三百元,所以即使是富翁如辰英,一时之间要酬出那么多现钱,也是相当费事。全家人一夜未眠,天一亮就到处筹钱。可三天未到,父亲居然毫发无损地回到家!一分钱的赎金都没花,而歹徒们也全数落案!在治安极度混乱的上海滩,能有这样的结果简直是奇迹一件!所以父亲很感恩,从此更为低调,不想太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没有起诉案犯,让警方当作抢劫案处理了事,那些歹徒也就是驱逐出境而尔。辰都对许多的细节都不清楚,只知道从此老爸出门都带着保镖,再也不坐太耀目的车子,为人更加谦逊而且不张扬。
而现在,他居然就坐在当年的绑架案现场!
汤Sir指着弄堂最里面的一座白色三层楼别墅,说道:“那一天凌晨,我亲自带队,挑了二十人的精英警力,十辆警车,荷枪实弹,突击救人。你看到那三楼,是不是有个弧形的阁楼?就在那里,几个特警破开天窗,游绳入到三楼,先救人质,再伏歹徒。我则领着其他的伙计在前门,前后夹击,上下围攻,有十几个歹徒在里面呀,作足准备打一场硬仗!我们使用的武器也是最新式的!故意放了一枪打破窗门,懂行的人一听就知道厉害,所以那些歹徒才不打而降,保住小命要紧哪!”
他还说,那些歹徒都是军阀混战时代留下的残军,非常骁勇,善用各种武器,所以每次“请财神”(绑架的雅称),多会得手,没有收到钱就撕票,非常残忍。因此他才动用那么多的警力去救一人。当时他自己也是一额汗,以为免不了要火力硬攻。没想到那些歹徒竟然待你爸爸很客气,缴械的唯一要求就是希望你爸爸不要起诉他们,放他们一条生路。当然你爸可以不同意,老实讲我更愿意见到他们伏法。可你爸仁慈,就同意了,才会有如此幸运的结果。
辰都哭了:“幸运什么?十年之后他还不是被坏人给害了?太仁慈有什么好?”
汤Sir低下头:“我们也很伤心,你爸真不应该那样走的。。。我亲自去了现场,又亲自去审那行凶的保安,真没有查出什么破绽。那保安后来也伏法了,唉,你也别太难过了。。。”
辰都望着那间白色的别墅,突然问道:“你们怎么就知道我爸爸被绑在那屋子里?有内应?”
“呵呵,你问了个绝好的问题!这才是破案的关键,也是你爸爸临危下的机智,非常令人佩服!”
“哦?还有故事?”辰都的眼睛亮了。
汤Sir点头道:“你爸爸当时被困在三楼,来之前都是被蒙了脸的,车子绕大圈,完全不知道转到哪里。还好他没有被困住手脚,可以在室内走几步。窗门都是被封死了的,只留下一个通气孔,也看不到外面。他发现墙上挂了日历本,一天一页那种,而他大衣口袋刚好就剩一支金笔。于是他灵机一动,撕下几张日历纸,用左手歪歪拧拧地写上英文:HELP! SOS!签名用缩写CY。他估计那些歹徒不懂英文,就算捡到也不怕。他共写了五张,用煤灰压好不怕风吹,外面再包一层,上写“把此字条送到以下地址,会得十元奖赏!” 叠好后在正反两面写上“十元”。这些都弄好之后,他等到歹徒们都睡了,天又快亮之时,把那些纸条一个个从通风口处捅出窗。你知道他写了谁的地址么?“
“难道不是写家里地址?”辰都听得正入神。
“傻呀!万一被歹徒捡到了,他们知道辰家地址的呀,不就暴露了么?你爸那么聪明,当然会写另外一个地址,而且那人要懂英文,看得明白!”
“哦,会是谁呀?”
“大律师汤姆斯!他们是好友,汤姆斯又和我很熟。”
“明白了!”辰都听到这里欢声道:“所以汤姆斯看到字条,又马上找到你!”
“汤姆斯可没有发现字条。他当时还在家里睡大觉呢。”
“对哦,那是谁发现的呢?”
老警长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老实讲我也不清楚。你爸爸这么多年都不肯告诉我们到底是谁。”
“可是,”他转过头来,看着夕阳下了白色别墅,“如果我是你,我会问一问陪同你父亲多年的近身保镖。”
“德叔?”辰都喊出声来。
老警长眯起双眼:“我觉得吧,他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