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臺灣嘉義市
話:一說當年,某歌舞團在嘉義市區內,一個室內的劇院表演,不久就傳出,其節目有大膽的艷舞。於是有許多市民好奇地買票入內。只見第一排的正中間,坐著一個著製服的年輕警察,觀眾們心想,看來沒艷舞可看了。未料,舞跳了不久,警察突然站起身,轉身朝後座走去,劇院的座位是階梯式,後座高,那警察走得非常,非常地慢,頭也不回。就在警察轉身時,臺上的女子們馬上就開始脫衣舞表演,觀眾們起哄叫好的聲音,絲毫不影響那警察的「不轉頭,龜步走」,警察走到盡頭時,臺上短暫的艷舞結束,警察再轉身,回到第一排座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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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BananaeEg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