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光,言论自由是有代价的
华人自媒体人郑旭光,有一个"旭光时评"的视频节目。与许多华人自媒体人不同,郑旭光在节目中时常讨论美国政治,尽管他对美国政治的解释常带偏差。
在最近的一期节目中(緣何三藤校校長國會作證釀成史詩級車禍:證詞由同一律所準備!),郑旭光对事件的分析错得令人哭笑不得,他对哈佛校长的指责没有任何依据。
郑旭光没有弄清事实
郑旭光中对哈佛校长表现的批评的依据,来自她与一名女议员(Elise Stefanik) 之间听证会上的对话。在这段对话中,女议员质问哈佛校长,那些针对以色列/犹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暴力的言论,是否违反了哈佛大学"学生操守准则(code of conduct)。针对这一问题,两人的话原文如下:
哈佛校长: it's at odds with the value of Harvard, but .. 这与哈佛的价值观相违背,但...(被议员打断回答)
女议员: You can not say it is against the code of conduct at Harvard? (你不能说它违背了学生操守准则?)
哈佛校长(接着自己被打断的话说):at Harvard, we embrace the principle of free expression, even the views of objective, offensive, and hateful...在哈佛,我们崇尚自由表达意志的原则,哪怕是对立的,令人感到冒犯的,甚至仇恨的言论(也是可以自由表达)..
在这段对话中,哈佛校长间接地告诉女议员:【那些针对以色列/犹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的言论,没有违反哈佛学生操守准则】.
郑旭光显然不知道这段对话,但这并不妨碍他产生"哈佛校长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错觉。他的所有的分析,都是基于这一违背事实的错觉。
美国民主政治操作
在节目的标题中,郑旭光暗示观众,三位大学校长的证词出自纽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是她们听证失败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因为"她们担心自己可能被起诉"。这是对美国啼笑皆非的解释:
如果这些大学校长真的有违法行为,大学的律师们早就通知她们,不会等到被国会召唤才找法律咨询。况且,美国国会不是处理司法案件的地方。与所有国会听证会一样,这次三位大学校长的国会听证,也是国会议员们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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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一个政治名词,"政治正确"。它的具体定义应该是,"不加限制地推动那些原本美好的政治理念", 如把"反对种族歧视"推广到"白人与少数族裔之间的纠葛, 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是少数族裔受歧视的结果"。
推动政治正确,是美国极左派的标志性特征。极左的"政治正确"与极右的MAGA一起,正在撕裂美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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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2国极左派的大本营,美国大学在这次以哈战争中一边倒地支持巴勒斯坦的表现,为美国极右派(MAGA)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攻击极左派的机会。通过对这三位著名大学的校长"审讯", 极右派达到了打压极左势力的目的。
就如那位纽约女议员(Elise Stefanik, 共和党人,川普的铁杆支持者), 在质问"那些对以色列/犹太人的仇恨甚至血腥的言论,是否违反了哈佛大学的学生操守准则"时,她要求哈佛校长(不要废话)只回答"是或不是", 就是典型的捞取政治资本的问题。
如果哈佛校长按Stefanik 议员的要求,只回答“没有违反哈佛操守准则", 那么"哈佛允许仇恨以色列/犹太人言论"会成为极右派捞取政治资本文章的头版标题。但是,当哈佛校长全面回答这个问题之后 (它与哈佛的价值观相违背,但在我们崇尚的言论自由的环境下,这些言论是不被禁止的 -- 没有违反学生操守准则), Stefanik 问题对哈佛的损害就被降到了最小。听证会中,民主党议员们,通过提出一些问题,帮助哈佛校长脱离窘境。这是国会(政治听证)的最通常的表现。
这就是为什么在准备听证会前,这些大学需要律师事务所帮助,尽可能滴水不漏地回答这些政治质问, 而不是司法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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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旭光不仅认为哈佛校长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还认为哈佛校长在议员的逼问下应该回答"是,这些言论违反了哈佛的学生操守准则"。
在他的节目下的评论中,我告诉郑旭光,你是建议她撒谎。
言论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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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评哈佛校长失职,郑旭光使用哈佛前校长 Lawrance Summers 的话作为一个依据。面对哈佛校园内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Summers 说这些学生的言行让他感到"恶心", 但Summers 没有说自己会采取什么行动制止这些游行。
这次国会作证时,哈佛女校长对学生游行中言论的评价: they are abhorrent to me personally...(对我个人来说,它们让我恶心)。然而,郑旭光似乎没有意识到,除了两位前后校长都觉得恶心之外,他们能做的事一样的有限。区别是,前任校长站着说话不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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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国大学普遍且大规模的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以及那些针对犹太人过激的言论/口号,美国大学管理层处于"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的尴尬政治境地。在以哈战争的背景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这不是某个校长的问题,它是美国既有政治体制下的必然结果:
1) 选择不作为, 就是现在的结局,大学校长们会受到一部分国会议员的责问,你们怎么能允许仇恨言论,特别是针对以色列的仇恨言论?
2) 选择有作为,制止学生支持游行示威活动,大学校长们会受到极左派议员的责斥:难道崇尚言论自由不是在哈佛价值观的一部分?别绕圈子,只回答"是或不是"。
郑旭光认为,作为私立学校,哈佛可以对给言论自由设计一些"界限", 因此这位哈佛女校长应该辞职。事实是,这个问题上,郑旭光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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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哈战争中,以色列消灭哈马斯的战争行为应该获得支持,美国大学中声势浩大的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游行示威让人不解,甚至愤怒。
然而,这就是言论自由的代价。但这似乎是郑旭光不愿支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