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再说两句朱令案
再说两句朱令案
老钱
(1/6/24 --- 1/9/24)
今天(1/6/23)看到《老钱:我也说两句朱令案》列在万维(readers.net)首页的《万维导读》栏目的第一行。紧接着的第二行是《关于朱令案的一个重大谬误》。这一篇文章是来自《一冰的博客》。我当然就要看一看了。
他/她说:“事实是:江泽民从来没有庇护过朱令案的嫌疑人,他曾对此案作出批示:秉公办案!”。而且是非常肯定地,言之凿凿的,完全像是亲眼看到似的:
“朱令父母在1995年底,通过熟人去公安内部打听到,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有了怀疑目标,接下来就准备批捕行动了,可是随后却没了动静,那时社会上已经议论纷纷:嫌疑人家族背景强大,公安受到来自上方的阻力,动不了。
1996年整整一年都没有任何音讯……
时间来到了1997年,正在朱令父母等得迷茫心焦时,有一位正义人士找到他们,说有渠道可以帮助他们向上申诉。于是,朱令父母写了申诉信,介绍了女儿的中毒过程,悲惨现状和侦办受阻的情况,这封信很快被送到了当时的最高领导江泽民的桌上,他和所有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的人一样感到内心触动,于是批了四个字:秉公办案。随即把这个批示转给了罗干,又由罗干下达给北京市公安政法部门,公安局领了尚方宝剑,因此才有了97年4月对嫌疑人孙维长达八小时的审讯。
江泽民批示¨秉公办案¨这一事实,曾当面获得北京市公安人员的认证。
如果江的批示是真的,那么他绝无可能在95年底庇护嫌疑人。”
读了此文,我有些感慨。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错了”?可是,进一步思考一下,错在哪里?
- 我说“江泽民包庇”,说错了。我是听信错误的传说了。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 很快一冰又说:“如果江的批示是真的,那么。。。”。他/她也不很自信。
- 其实,“秉公办案”也只是一句很圆滑的应付批示话语。
其实,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谁也不在政治局,不在公安局里。到底真相是什么?我们都无法得知。我们都是在‘传说“而已。
在我前一篇《老钱:我也说两句朱令案,》的写作过程中,就不停地得到新的揭露和线索。比如:
。。。 。。。
最令人吃惊的是:我的文章也发在了倍可亲网站上。很快就有一个网友(尼罗河水天上来 2024-1-6 00:33)在我的文章后面评论道:
朱令案真凶的最终保护伞是当时的最高决策者邓小平。江泽民延续了邓小平的既定方针。北京公安局只是个执行者。
凶杀是从朱令的姐姐吴今开始的。吴今不小心掉进了当时北京红后代的淫乱团伙。杀朱令是因为她试图找出害死姐姐的真凶。贝铊本来并未参与谋杀,在他人的指使下发出所谓网络征求远程诊断,在第一份电子邮件发出后(星期一晚间七点)不到四十八小时(星期三上午)就找到朱令父亲要他去要求查铊中毒。这个时候美国大使馆医生还没有介入这个案例。这位医生接触到来自全世界的各种诊断建议的时候,按照他本人给我的电子邮件中的原话说,各种诊断建议像洪水一样涌来,而铊中毒的诊断还没有浮出水面。
孙维是真凶用网络舆论的手段设计出来的替罪羊。
这里扯出的线索就更多,更长,更黑,更高了!而且,也是非常肯定地,也是言之凿凿的,也是像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 朱令的死是因为她要追查她姐姐吴今的死因,而惹来被灭口的杀身之祸。
- “被铊中毒”又有更大的背景。
- 吴今之死,也绝不是简单的“不幸坠崖而身亡”,而是
- 因为“不小心掉进了当时北京红后代的淫乱团伙”。
还把邓小平给扯进来了!远不同于《关于朱令案的一个重大谬误》所揭示的真相,大相径庭。到底真相是什么?
早在第一波朱令案的时候,我也就看到过“朱家流年不利”的说法。在朱令被铊中毒之前,朱令的姐姐吴今(随妈姓)在一次游玩中,“不幸失脚”从悬崖上落下摔死了。
我当时就非常疑问,“北京周围有什么崇山峻岭,悬崖峭壁?”。而且吴今也是非常优秀的大活人,怎么会“不幸坠崖而身亡”?而且北京也不是边远的穷山僻壤,怎么就一下子摔死了?而且是过了几天才找到!现在看来,不是简单的“不幸坠崖而身亡”。
你说,他说,我说。。。都是只能听听/看看而已。无论网上怎么说,说到底,我们所有的,中文世界里的网上写手的言论地位都是同等的,我们既不在“罗刹锅”专制统治的高层,也都不是苟苟营的办案人士。即使他/她说,就是朱令家的近亲,或者是江泽民的贴身人士,或者当时就是参与办案的公安局里的人。。。我们也只能笑笑而已。网络就是江湖。但是不同于传统的江湖,既远离朝堂,又与朝堂近在咫尺。网络是老百姓言论自由的场所。是我们老百姓坚持和争取知晓权和参与权的极好场所。你说,他说,我说,都是“道听途说”,只不过是“传说”而已。
我们唯一可以坚持不疑的就是我们的价值理念:言论自由,坚持常识,坚持普世价值。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尊重事实。
也尊重别人的话语权。像伟大的伏尔泰所说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說話的权利”。
不同的说法之间,不用争吵,更不要批评指责。有自信坚持的,就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但是,对于事情真相到底任何,对自己的文字要持“卑谦”的心态。不要以“极终真理”自居。我们追查真相,就是随时准备,修正认知,接受真相。
《清华投毒案——真凶毒手,两番独白2017-2-28 08:43》,是七年之前的了。
但是我立刻就点进去看,竟然是:
“抱歉,指定的主题不存在或已被删除或正在被审核”。
既然追到了这里,我索性在尼罗河水天上来的博客里,一页一页地翻查,上下求索,追溯下去。看看他对朱令案还有什么高见。一直翻到2017年,,终于看到了原文:
《[ 热点杂谈 ]:清华投毒案——真凶毒手,两番独白,2017-2-28 08:41》。没有被删掉。
尼罗河水天上来的博客里,到其自2012年开博以来,关于铊中毒,关于朱令,共有二十多篇文章。读不胜读了。
你说,他说,我说。。。
在现今中国这个完全黑箱操作的法西斯专制社会里,老百姓没有知晓权,不可能有具体的认知和判断。人们只有凭自己的经验和常识做出猜想式的分析判断。
但是,根据这个党的一个世纪的历史,凭“我们这一代”,与“共和国”同年人的经验和常识(请见《老钱:《我们这一辈》,6670》),总体上的判断不会错,这就是:
这个完全黑箱操作的法西斯专制,最关心的是政权的稳定,而不是人间正义平等和公正,更不是老百姓的生命和安危。
网友们评论:“导致朱令含冤而去的是中国政法系统的黑暗,是中国政府的无耻”。
完全正确!
这是人类历史上,当今世界上,一个最荒唐,最黑暗的社会和社会制度。
对于一个高度法西斯专制政权,越是黑箱操作,老百姓越没有知晓权,就越有权力“传说”。只有老百姓广泛传说,才可能引起世界舆论的关注。才可能迫使黑暗暴政有所忌惮,有所收敛。才能迫使其“司法”稍稍“公正”一点。才有可能为普通老百姓的冤案有得以曝光,得以纠正的机会。这是我早在2010年就发文说过的道理:
中国人民还能有点自由,可以在所谓的“改革开放”里分的一点油水,都是靠全世界舆论压力,特别是美国的舆论压力,迫使当局让步,让利的结果,而已!
(见《老钱:关于诺贝尔奖与一些朋友们商榷,13792》)。
对于中国的法西斯暴政,全世界的人们都已经形成了共识:他们越是竭力辟谣的事情,越是说明他们心虚,越是说明接近真相。几乎成为了两个“凡是”:
“凡是中共不想让老百姓知道的,都是真的”,
“凡是中共开动宣传机器,声嘶力竭地宣称的,都是假的”。
其实,无论江泽民包庇也好,还是指示“秉公办案”也好,都是干预司法。不过是再一次证明了,确实是“党高于法,官大于法”。
就是毛老头子自供的:“我就是小秃子打伞,无法无天”。
我感谢一冰的博客, 尼罗河水天上来,老農民,等等一众网友的文章,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见解。
帮助了我信息平衡。这就是言论自由。才有可能兼听则明。
我们不能指望当今的,更加黑暗,更加法西斯专制的xi政权可以还朱令一个公道。
只有全世界都来关注,施加压力,才有可能让朱令案得以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