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爬藤(五)
朱朱莉
五
一段匿名视频发到了警方那儿。
那段视频是显示何静在带两个孩子去参加划艇比赛前,在厨房,她在往一个喝水杯里放什么药,一直等到它们溶化,然后她端着这个杯子上楼了。而那个杯子就是最后简立服安眠药自杀的那个杯子。
警方因此重新调查了简立的自杀事件。
我知道这个消息是从海外华人常上的网站文艺城,那个网站经常会转载翻译一些有关华人的新闻。
在新闻中看到朋友的消息还是挺让我震惊的,特别是何静平时是个低调得不能再低调的人,除了作为一个骄傲的藤妈经常在朋友圈发与两个孩子有关的动态,她自己私人的生活简直就像是隐身一样。
新闻中,何静辩称是她自己补钙的钙片,因为钙片太大,难以下咽,所以她才会把它们溶解后再吃。
其实警察局在简立自杀后,已经调查过此案是自杀还是他杀。因为这种事件,身边的配偶总难免被列入第一嫌疑人。
当时解除了何静的嫌疑人身份,而得出自杀的结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找不到何静任何要谋杀简立的动机。更何况简立确实在此前被医院诊断认为只有最多五个月到一年的寿命,那怕她很恨他都没有理由在简立寿尽之前再施以伤害。而简立为了不给家庭造成太大影响或者在重病的压力下自己轻生的可能性却很大。
最重要的原因还有:简立生前买了人寿保险。这个年纪如果是重病去世的话,也是能拿到保险金的,而受益人就是何静。而恰恰,简立自杀的话,这个保险金则是拿不到的。
所以简立自杀对何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何静不可能在明确简立已经只有不到一年寿命的情况下,谋害简立并伪装成自杀。
基于这些因素的考虑,当时很快就排除了对何静的嫌疑,而得出简立自杀的结论。
现在这个匿名视频则是把事情复杂化了。毕竟何静确实被录到在往简立自杀的同样的杯子里放类似白色的药物。
无论如何,警方还是以谋杀嫌疑逮捕了何静,随后起诉了她。
何静按说是可以聘请律师的,但她选择了为自己辩护。
她的英语专业这次派上了大用处。
包欣和我一同开车四五个小时去旁听了庭审。坐在我们身边的是一个看上去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士,高挑精干,是那种一看就很聪明的职业女性,虽然也已经人到中年,但胜在白皙,年轻时可见是个大美女。虽然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本人,但她于我倒是并不陌生,在何静的朋友圈里她常常与何静一起带着爱茉莉和菲奥娜去全国各地参加游艇比赛。她就是菲奥娜在同一个划艇俱乐部的同学和朋友爱茉莉的妈妈尚末。
警方代表诉方认为何静放入水杯的可能就是过量的安眠药.再加上简立按正常颗数吃的安眠药可能是致简立死亡的原因。
何静还是那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朴素温良的脸,中长发没染,头发已经花白,看上去苍老忧郁,穿着整洁,在辩护中说到激动处更是声泪俱下。把自己与简立的感情从大学同学开始讲起,到三十岁后来美国学习工作生孩带娃。一直来相亲相爱,互相扶携,努力奋斗,生活也从拮据早早达到了富裕。
她有何动机要害简立?再说,简立挣着高薪,如果他在的话,他至少还能继续提供高薪,他的公司福利好,是按他平常的薪水付他长期病假的。而且即使他半年一年后因病去世,保险公司也会赔偿他一百万保险金。
让简立活着,对她只有利。
而简立早在那几天前已经流露出不想活了想法,是她鼓励他要坚强地活下去,也许一年半年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他的不治之症治愈。
我和包欣都被何静的理由说服。包欣更是频频点头,可能何静的回忆让她想起了以前和何静和简立友好的往事,感慨简立居然已经不在了,还偷偷擦了擦眼水。
没想到何静的逻辑能力如此强大,毕竟她大学本科读的英语专业,在美国读的心理学,也是文科。我以为只有理科好的人逻辑能力才强,我这是偏见了。
我认为事实往往可以被主观歪曲,当一个人陈叙一个事实的时候,任何人陈述的都是一个歪曲的事实。这个事实只是在那个人在他特定的文化背景之下叙述的一个事实的一面。
但逻辑却永远可以指向一个正确的结论。
虽然我并不认为何静和简立的感情这么好。如果何静和简立的感情真有那么好,他不会在何静和宋文彬以及包欣和她老公的面前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我这么献殷勤。
他这样的人只要一有条件,就会向人调情,是很容易婚内出轨的。
我注意到坐在我们旁边的尚末嘴角微微上翘,全程带着一种讥讽又饶有兴趣的超然神态。
让我不由地想起网妈群里所说的“塑料花闺蜜”。看来何静与尚末也是属于这样的“塑料花闺蜜”吧。
也许尚末因为划艇教练推荐了菲奥娜而不是爱茉莉而对何静心怀嫉恨。
也或许,尚末知道一些什么。
想到这儿,我趁中间休厅时,跟尚末攀谈了几句。
这时候,我才知道尚末叫尚末。
我说:“其实我从何静的朋友圈里早就认识你了,不过这是头一次见到你本人。你本人比照片漂亮。”我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从何静的朋友圈知道你的孩子去了达特矛斯,很好的大学,算是爬藤成功了。”
尚末叹了口气:“因为爬藤,现在我和何静可能都算不上是朋友了。我家爱茉莉本来是可以去哈佛的,就是被何静一搅,没去成,我家女儿的划艇比赛成绩一直是比她家女儿好的,结果她女儿被推荐去了哈佛而我们只去了一个小藤。”
“既然你们已经算不上朋友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出现在庭审现场?”我想问但又觉得这个问题太莽撞不适合初此相见的人问,所以最终也没问。
何静还请了一个白人邻居和一个黑人邻居来给她作证:作证何静平时是一个很有爱心高素质爱社区友好低调的好公民好邻居,没有任何不良习惯,更别说有什么暴力倾向。黑人邻居更是夸张地说:“如果让我相信明天天会塌下来还是相信我的好邻居会害她老公,我会更相信天会塌下来。”
陪审团的意见几乎没有分歧,绝大多的人认为何静没有任何理由杀害简立,案件很简单:就是简立自己趁着她们妻女出门比赛自己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的。何静往杯子里溶药应该确实就是如她所说往杯子里溶钙片。
有人甚至说:“现在市场上的有些钙片做得实在是太大颗了,我每次咽下去都怕会卡在喉咙里被咽死。”
刑事案件只要有陪审团有人认为罪不成立,就推翻了整个罪名。
所以何静得以全身而退。
想来何静是很懂法的,也早就预料到这个案件的结果。
感到欣慰的还有简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吧,我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个问题:“如果简立被害的事实成立,那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要付出巨额保险费的。”
我又引申地想到:保险公司为了公司利益,也许是很希望有些自杀明明不是自杀也被算到自杀而草草结案。
闭厅时,我和包欣都向何静用手势表示了祝贺,何静微笑温暖地回望我们。但到她的笑脸掠过尚末时,我竟然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仇恨。而那时尚末正低着头整理包,没能注意到何静的目光。
是的,这是仇恨的目光。我没有看错。
是最不应该最不合逻辑的仇恨的目光。
我因为这个不合逻辑,所以把这个目光牢牢地记住了。
难道不是应该尚末恨何静吗?恨因何静的搅合把她女儿爱茉莉的哈佛入场券抢走了。
不合逻辑,这说明什么?
说明原来的逻辑有可能整个都是错的。如果原来的逻辑是错的,那么原来的逻辑指向的结论也是错的。
哪里出了错?正确的逻辑应该是怎样的?我看不到任何有错的地方。
因为那个意外的发现,我留了一个心眼,要了尚末的联系电话和微信号,也留给尚末一个我的电话和微信号。
我觉得我有必要问尚末那个想问却没问的问题:“既然你们已经不是朋友了,那为什么你还要出现在庭审现场?”
那天晚上,我半夜里不知何故醒来,突然想到了一个被我们都忽略了的事实:我们一直都在辩证因为那个人寿保险的存在,何静是没有理由伤害简立并伪装成他自杀,这样做对她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她将拿不到那个一百万。但是在这个寂静无声的深夜,我突然想到:这个理由在简立身上也是同样成立的,为了那一百万的人寿保险,简立同样没有理由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