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人----读严歌苓的《芳华》
好人难当,历来如此。即使在提倡学雷锋、做好人好事的时代,好人也不容易。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中的好人刘峰就是这样的命运。
刘峰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部队文工团员,相貌平平,个子不高,只有1.米69。但刘峰待人以善,乐于助人,同情弱者。因此而被评为单位的学雷锋标兵,也因此被战友们用四川口音喊为雷又峰,变成与雷锋谐音的诨名。作者给主要人物起这个名字,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把他和雷锋联系起来,将刘峰写成一个生活中的雷锋,同时通过对刘峰的描写来完成对雷锋的认识。另外,通过刘峰和雷锋的交错描写,将神圣化和政治化的雷锋还原为现实生活中的雷锋。同时,作者也在对刘峰充满同情的描写中,完成对那个禁欲时代的批判。由于这个套路设计,小说的上半部让我感觉政治批判过多,如同一部政治议论小说。小说的下半部因为进入新时代,尽管刘峰的好人品质没变,命运依然悲惨,但政治性批判不见了。正是因为这一点,小说的批判锋芒显得英雄气短,虎头蛇尾。其实拜金主义对人性的异化比政治对人性的异化更为普遍,看看今天年青男女对恋爱婚姻的吐槽和抱怨,就知道这种拜金主义对人的伤害一点不比禁欲主义差。政治对人性的异化更多发生在那些“积极分子”身上,而如刘峰这样的真善者即使在“极左”时期也并没有丢失善良的本性。而如今这个时代,人性异化是普遍的。胡伟在《真思维—马克思哲学的超越之维》一书中,一开始就给出一个当今爱情已经被拜金主义摧毁的例子,而且是一个极具普遍性的例子。所以,作为一个真正站在人文立场的作家,批判的矛头不能有选择性,而是要勇于面对所有异化人性的因素。
《芳华》的篇幅似乎不算一部长篇,故事简单,人物也不多,吸引人的是作者细腻的心理描写,说明作者十分熟悉文工团的生活,是有真实生活积累的。我虽然看过几部由严歌苓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但《芳华》是我看的第一部她的小说。严歌苓的文笔非常流畅优美、不啰嗦,故事讲的舒缓、自然又生动,人物塑造的也栩栩如生。小说没有什么惊险刺激的情节,但却能能让读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可见其写作功力非同一般。
小说可以简化为四个女文工团员和一个男文工团员的故事。故事从七十年代一直发展到现在,情节不是重点,重点是刘峰这个人设。作者独具匠心,没有把刘峰设计成一个因积极要求进步而学雷锋的典型,而是把刘峰设计成天生的好人,有没有雷锋他都要做好人好事的那种人(其实雷锋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天生的好人在被标签化和树为典型后,成为那些女团员眼中的另类人,这就突出了刘峰这个人物的悲剧色彩。这个悲剧的产生不是因为刘峰自己被政治扭曲了,而是刘峰的战友们被扭曲了,让他们用一种标签化的眼光去看待刘峰。他们只看到他的政治光环,而看不到他真实的善良。实际上刘峰始终活的很真实,虽然他对林丁丁的爱有很多是出于自己对林丁丁过于美好的想象,但这不是刘峰的错,而是任何时代一个善良的人都会有的问题。因为善良的人往往把别人也想象的和自己一样善良。
问题出在林丁丁们的身上,是她们始终不相信刘峰是一个真实的好人,总觉得他是被政治包装起来的虚幻人物。如小说中第一人称的萧穗子所言:“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能看到他不比我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地犯罪,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的身体,诸如此类。因此,我们一面享受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这就是人性中的恶劣一面,无所不在的嫉妒心。在一个推崇好人的时代,好人也成为被嫉妒的对象了。而如今这个时代没人去嫉妒好人了,却也没人愿意成为刘峰那样的好人了。
好人总是孤独的,无论在什么时代。一个不够善良的人,比如像林丁丁这样比较功利的怀着小市民心态的女孩,无法想象刘峰为什么会如此善良,也不相信有这样“善良过剩”的人。不在一个境界上的人是很难沟通的,所以找对象三观很重要。三观不配的恋爱和婚姻,在任何时代都是悲剧。刘峰与林丁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这种极具时代特征的扭曲认知的确具有时代悲剧特征。这点严歌苓抓取的很准,但她没有把人物的悲剧性进一步深化,只停留在政治层面上,也许是因为她没有超越政治的批判能力,也许是作者自己的反思还不够深入吧。如果刘峰的悲剧只属于那个年代,那在今天这个非政治化的时代他应该过的很惬意才对。可小说中刘峰的人设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依然过的很悲催。这就让人困惑了,到底什么是刘峰悲剧的原因?是那个不懂爱情的时代,还是今天这个滥性、拜金的时代?以前的悲剧是因为对刘峰触摸事件的判定失误,多少有点偶然性。但在当代刘峰的悲剧似乎有种必然性,因为这个时代是个理直气壮自私自利的时代;是崇拜能人,嘲笑好人的时代;是一个笑贫不笑娼,只讲物质消费,不再追求完美人格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时代雷锋和很多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一样,成了质疑和嘲讽的对象。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刘峰无法不悲剧。
如果说,在过去的那个时代,刘峰是靠那些微不足道的好人好事成为英雄的,其英雄色彩并不浓厚。那在今天这个时代,刘峰对小惠的拯救,则更具英雄色彩,更充满悲剧性。我心目中的英雄从来不是那些顺应时代呼风唤雨的人,而是那些逆潮流而动的中流砥柱般的人。刘峰对小惠的拯救失败了,一个身在底层的人想抵抗一个时代潮流本身就极具悲剧色彩。其实失败的不是这个英雄,而是我们这个物质丰富,而精神落魄的时代。在此我不禁要问:如果从人性善的角度,我们更应该批判的是哪个时代呢?在刘峰的前半生,虽然那几个女文工团员认为好人没用,如作者所议论的那样“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但至少他还受到单位和组织的重视和尊敬,被树为学习榜样,是媒体的正面形象。可如今这个时代呢?媒体推崇的是商业明星和娱乐明星?追星族后浪推前浪,好人却被边缘化了。哪个时代都有哪个时代的问题,我们不能因为曾经在过去的那个时代受过委屈,吃过苦,就否定那个时代的一切,而不管不顾地拥抱今天的世界。历史可不是非白即黑的,历史更多的是不黑不白的灰色。
严歌苓在《芳华》中对四个女性的心理描写很细腻、很到位,可对刘峰的心理描写让人感觉很别扭,作者似乎一直以一种生疏的目光打量着这个让她不解的好人。自始至终,她也没有走进刘峰的内心世界。刘峰就像很多好人一样,内心其实是很孤独的,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稀缺一根筋的好人。
书中不多的对刘峰的心理描写也让人感觉不伦不类,看着不像是刘峰的想法,到像是作者自己的想法。比如在刘峰战场负伤后,为了及时给战友送弹药给养,骗司机说是去包扎所而实际去了前线阵地,作者是这样描写刘峰的心理的:
“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在卡车狂奔发出快散架的声音中,他称心如意地看着泥浆在玻璃上溅着礼花。他的生命将要谱写的这个英雄故事,以及这故事将要谱写的英雄颂歌,让所有痛斥他的人都会高唱。你们翻脸翻得真快呀,昨天还那么拥戴我,在选举雷锋标兵的会上,只见一片齐刷刷的手臂竖起的青纱帐,眨眼间就是一片齐刷刷的拳头:‘刘峰,表面上雷锋,思想是个垃圾堆!’我用死来让你们亏欠,让你们负罪。让你们跟林丁丁一样,心底最深处明白,这一笔命债是怎么欠下的。刘峰想到这里,看着被泥浆彻底弄浑的玻璃窗,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这样有点邪性的心理,和作者塑造的天性善良的刘峰很矛盾。一个真正善良的人心中不会有这么深的怨恨和报复心理。这应算是小说的一个败笔。
在小说里,严歌苓通过书中人物的对话对那个时代给出自己的概括。当肖穗子和郝淑雯两个离了婚的女人一边喝啤酒一边回忆往事的时候,郝淑雯向肖穗子坦白了自己就是那个告发肖穗子的人,她说:
“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
“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肖穗子说。
把自己人性上的缺陷推给时代也是一种自我安慰和罪恶转移,属人之常情。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问题。如果说那个时代是个背叛的年代,那也是因为一己之私。如今这个时代背叛少吗?也许带有政治色彩的背叛少了,可因为一己之私的背叛比比皆是。否则哪会有“防火防盗防闺蜜”,“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这些网络流行话语。将人性的弱点当成一种时代的产物和政治的产物,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认识。人性之恶只是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政治背景下有不同的表现罢了。而没有对时代和政治的超越,对人性的批判就缺乏了深刻性和普遍性。这也是伤痕文学难以成为经典的原因之一。
如何看待七十年代,如今并没有形成共识。李坨主编的回忆散文集《七十年代》一书中,每个亲历者都有自己对七十年代的概括和总结,看他们的概括和总结可谓五花八门,谁的看法也无法代替整个时代的全貌。而真实的历史却恰恰存在于是这些相互矛盾,五花八门的经历中。
小说的后半部,虽然依然可见对禁欲主义时代的批判,但随着对刘峰的同情的逐渐加深,其批判的力度明显减弱。有的话,更像是一种对生命本质的探寻。比如,在她与郝淑雯喝着啤酒回忆往事,郝淑雯和盘托出当年她与少俊偷情的细节时,肖穗子感叹道:“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这句带有尼采酒神精神的议论,既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敬畏,也表达出对欲望的臣服和欣赏。欲望没错,过度的欲望才是错,而能清醒地认识欲望,把握欲望才是智慧。这部小说最遗憾的是,虽然有对刘峰的歉疚,有对自我的批判(虽然自我批判很大程度还停留在,都是那个操蛋的时代造成的水平上),也有对刘峰深深的同情和理解,可唯独没有精神上的升华。正是这点,拉开了此书与雨果,托尔斯泰和昆德拉等经典小说的距离。
小说整个调子是灰暗的、压抑的。虽然刘峰一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时刻为别人着想,从不想麻烦人。但“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除了对林丁丁的美好想象,刘峰再没有了爱的激情。我理解作者设计这样的结局,是想突出刘峰的悲剧色彩和那个时代悲剧的深远影响,即刘峰在精神上已经被那个时代杀死了。但这个结局设计,也让刘峰这个人物性格在逻辑上站不住脚。一个真善的人一定是乐观的人,是爱心丰厚的人。这样的人会因为一次失恋就消沉一生吗?另外,那个所谓的心里爱着何小曼,身体却不爱的说法也让人看不懂。如果说,刘峰与林丁丁有过雨水之欢,那还可以理解,可是刘峰和林丁丁的爱情,对刘峰来说那只是拜拉图式的初恋,怎么会因此就产生对林丁丁的身体的迷恋呢?如果刘峰止步于初恋而走不出来,那就不是那个内心强大到要拯救卖淫女的刘峰了,而是一个内心极其软弱,而且有点心理疾病的人了。
作者在对雷锋和刘峰人格的挖掘和分析中,不时表达出对黑暗人格的辩护。我不懂这是在批判还是在维护。比如在那段对超我人格和自我人格的议论中,作者似乎是矛盾的,也是没有头绪的。好像雷锋和刘峰就不该是一个正常人,而只有她们四个才算是正常人。感觉严歌苓擅长的是人物描写和对话,并不擅长长篇大论的议论。另外,在今天物欲横流的时候,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就不像改革开放之初那样有震撼力了。因为今天大家反感的是无节制的欲望和拜金主义,而呼唤的是高尚的情操和圣洁的灵魂。中国现代作家普遍缺乏一种宗教情怀,这种情怀的缺乏也是导致作品难以成为经典的重要原因。《红楼梦》如果没有道家精神做支柱,那顶多就算一部缠绵悱恻的爱情悲剧小说。
对黑暗人性的容忍和不以为耻的说教,是当今社会道德沦丧,自私自利的元凶。这样的舆论环境不出刘峰而出刘鑫再正常不过了。以前说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暗指作家的思想境界比一般人高尚、圣洁。我估计说这话的人是指托尔斯泰、雨果这样的作家。
整部书中最让我揪心的地方不是刘峰一生的悲惨遭遇,而是刘峰女儿对父亲一生的鄙薄态度。什么是世界上最深的孤独?那就是自己最亲的人却是那个最不理解自己的人。刘峰女儿对刘峰那代人的牺牲的评价是:多余的牺牲。这评价看了让人心寒。孔子曰:追远慎终,民德归厚焉。如今是仅隔一代人,就把上一代看扁了。社会之浮躁,人心之浅薄,由此可见一斑。
作者为四个女文工团员安排的结局也颇耐人寻味。年青时一大把本钱,身材容貌都堪称完美的郝淑雯败给两个二流子一样的男人,最后离婚在家信佛念经了;小市民气十足,又有一些心机的林丁丁虽然如愿以偿地嫁入“豪门”,但最后却被“豪门”逐出家门,再嫁澳洲开饭馆的华人后,过的是洗碗工一样的苦日子,最后离婚归国,为富豪看房子度日;十五岁就知道写情书的肖穗子结婚又离婚,没说什么原因离婚,不过能够想象,前夫一定不是刘峰那样的好人,而是一个俗而有生命力的人;只有苦命的何小曼这个曾经真喜欢过刘峰,从心里感激过刘峰的女孩独身不是因为婚姻本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丈夫牺牲在战场上。
也许这样带点悲剧色彩的结局本身就是作者的反思。当然,也有人说,离婚有什么不好,那并不是一种失败,而是代表一种解放。唉!多元价值观的时代,怎么说都有理。
刘峰自始至终是孤独的,因为这个世界他的同类太少,终其一生而不可得。要说这部小说是一个悲剧,那这才是最大的悲剧。
2017年12月8日于纽约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