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连长(16)
二十二
瑞典,斯德哥尔摩。
大学毕业以后,黄莺以托福考试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提出申请,相继收到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等多所国际知名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综合考虑之后,黄莺选择了瑞典皇家理工学院。
成立于1827年的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是世界级顶级理工大学,历史悠久,国际化程度极高,在欧洲乃至世界都享有极高声誉。黄莺从应用物理专业毕业后,经导师推荐,选择了攻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黄莺选择去瑞典,除了导师推荐之外,还有其他原因。斯德哥尔摩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故乡。毕业前,黄莺留心收集了许多国外知名高校的资料,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每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纪念日这一天,斯德哥尔摩市会在音乐厅举行一场隆重的颁奖仪式,由瑞典国王亲自给诺贝尔奖获得者授奖。黄莺喜欢这样的学术氛围,能够去诺贝尔的家乡求学,成为她心中的梦想。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自1809年以来,瑞典这个国家一直没有卷入各种战争,两次世界大战中,瑞典都宣布为中立国,居民照常过着平静安宁的生活,斯德哥尔摩因此被人们称为“和平的城市”。
黄莺从内心深处是憎恨战争的,因为,是战争夺去了她心目当中男子汉的生命。她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远离战争,安安心心一扪心思地做学问——不久前,黄莺的父母赶到省城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带来了任志强在前线作战牺牲的消息。为了证明这一消息属实,她的父亲,那位县公安局副局长,特意给黄莺看了公司局户籍科开具的证明,证明上写道,此人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将户口注销。
毕业典礼之后,黄莺随着父母回到家里,整整一个晚上,她就静静地端坐在床上,一动也不动,满脑子里都是任志强,他才23岁,怎么就牺牲了呢?她就把身体靠在了墙上,双手环绕着双腿,将脸庞深深埋在双腿之间的空隙里。
“他牺牲了!他牺牲了!”黄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滚滚滑落,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和任志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任志强那张阳光帅气而又富有青春气息的脸庞,那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性格,那正直善良勇敢无畏的心灵,在她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还有,她和他的吻,是一个女生最纯洁最甜美的初吻,哪怕是在记忆里,都令她陶醉。她哭干了泪水,直到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一方面,黄莺所不知道的是,在那个年代,参军入伍是需要迁出户口的。另一方面,任志强这么长时间没有给她写一封信,并且,自己寄出去的信也都是石沉大海。她从抽屉里翻出任志强在去南疆之前,写给自己的那封信,信里面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令她触目惊心:“亲爱的黄莺,你给予我的友谊,我将永远铭记于心,此时,我已抱定了必死报国的决心,我决心血洒疆场,马革裹尸,决不辜负部队对我的培养……”重新读这封信,在她看来,任志强在上战场前就下定了以死报国的决心,这封信,或许就是谶语吧!黄莺对任志强牺牲的消息,深信不疑。
一驾国际航班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腾空而起,黄莺就此告别了祖国,告别了家乡。在瑞典,黄莺和许许多多来自异国他乡的留学生一样,租住在很小的房间里,除了必不可少的家具,可谓是家徒四壁。斯德哥尔摩的冬天异常寒冷,取暖的炉子很小,屋子里怎么烧也不暖和,放在脸盆里的水夜晚常常会结冰,为了睡得暖和一些,黄莺把所有的衣服全压在了被子上面。为了省钱省时间,黄莺的早餐常常是一块面包和一杯牛奶,偶尔会买点水果。
在别人看来,黄莺过的日子非常艰苦,但她却自得其乐,她根本不在意这些物质上的东西,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没有任何纷扰,除了正常上课,几乎每天晚上都学到深夜。她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因为两个国家的教育体制和考核方式大相径庭,这使她遇到了一些未曾预料到的困难。为了缩小与同学的差距,她经常趴在图书馆里自修,这使她除了学到一些对以后大有裨益的知识之外,还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每每学到新的知识,都会兴奋激动一番。在诺大的斯德哥尔摩,黄莺默默无闻,无人知晓,独自生活在自己狭小的天地间,但她并不消沉,除了图书馆之外,黄莺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实验室了。一开始,黄莺按照课本上所讲的方法做各种各样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收获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她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感到兴奋,她甚至坚信,自己的天性决定了更适合于从事物理和化学方面的研究。还有的时候,由于缺乏经验,难以收获实验结果,她会变得有些沮丧。不过,这一切都使黄莺深切体会到,成功的道路十分坎坷。
此后十几年间,黄莺专心于学业,相继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在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取得了巨极大成就。后来,她皈依了基督教,成为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她深信神爱世人,将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人类,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她常去参加教会组织的团契查经会,增近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相互鼓励,相互分享,相互帮助,她从契友那里收获了友谊,同时她也深深地体会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不具备良好的素质,是不可能建立起一个美好的社会的,为了达到这一美好的目的,每个人都必须完善自己,并共同分担社会责任,尽其全力投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并最有效地去帮助别人,这样一来,人类社会必将走向进步,走向美好。
二十三
国庆节,部队里放三天假。一早,钟华骑自行车来到五连,把车子停在了连部门前。值班战士见是钟华,立直身子打了个敬礼:“嫂子好!”
钟华早已经习惯了五连战士们这样称呼她,战士们很可爱,见到比自己年龄大一点的女兵或年轻的女军官,正式场合一般都称“班长”或是“领导”,对于亲近些的,有时会叫“姐姐”,但五连战士习惯称呼她为“嫂子”,钟华也不去纠正,由着战士们这么叫着好了。
“你们连长呢?”钟华问。
“嫂子,我们连长吃过早饭就出去了。”值班战士回答。
“出去了?他去哪里了?”
“好像是去训练场了。”
“你们今天不是放假吗?他怎么去训练场了?”钟华不解地问。
“报告嫂子,我只是看到我们连长往训练场方向走了,不知道他去干什么。”值班战士说。
钟华骑上自行车,往训练场方向赶。整个训练场空荡荡的,放眼望去,只见训练场上一角的老槐树下,一个瘦瘦的身影坐在那里。
钟华把自行车停好,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任志强身上的军装,已经被清晨的露水打湿,看得出,他在这里已经坐了不短的时间。
钟华在任志强身旁肩并着肩坐了下来,两个人都是这样静静地坐着,一句话也没有说,她知道,如果任志强有什么话想要告诉她,一定会告诉她的。如果任志强不想说,自己也不该问。
过了许久,任志强终于抬起头来,他看了坐在旁边的钟华,对她说:“你想知道‘我的女孩’的故事吧?那好,我讲给你听。”
把自己少年时代的经历,向钟华一一诉说。他告诉钟华,“我的女孩”名叫黄莺,在自己最窘迫的时候,黄莺每天悄悄给他从家时捎带两个白面馒头,说是自己中午在学校吃饭。其实,这是他们两个人的食物。黄莺鼓励他好好学习,一定要考上理想的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两人的交往是纯洁的,但时间一久,还是引起了家里人的怀疑,黄莺一个女孩子,每天中午能吃掉两个大馒头不说,晚上回家以后仍然像吃不上饭的饥民一样,还能吃很多。后来,黄莺的父母到学校一了解情况,听说自己的女儿和一个叫花子打得火热,就坚决阻断了他们的来往,并通过向学校施加压力,迫使任志强“自愿退学”。
任志强还向钟华讲,自己当兵离开家乡的那一天,黄莺赶到了县武装部,将自己新手织的一条红围巾围在了他的脖子上面。“三年前的今天,是我奔赴前线的日子,那一天,黄莺从省城的师范学院倒了几次车赶到部队,我们就坐在这棵大槐树下面,相拥着坐了一个晚上,她把她的初吻给了我,我发誓这一辈子决不辜负她……”
任志强说:“钟华同志,就算我是冷血动物,也能够感受到你对我的好,特别是,我的身体里面淌着你的血,可是,我怎么也忘不掉她,我忘不掉她的美丽,她的纯洁,她的善良,我答应过她,永远不辜负她!”
钟华默默地听着,没有插言。听任志强讲完了,不再讲下去,这才问道:“那她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前阵子,我去学校找过她,没找到。”任志强痛苦地说。
“任连长,既然你知道我对你好,那我就实话告诉你,我确实喜欢你,也可以说是爱着你,我们在战场上有过共同的经历,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但我能够理解你此时的心情。我答应你,如果你能够找到她,我祝福你们。当你觉得没有必要再等下去了,我一定会陪伴你一起走过今生今世。”钟华说。
“不,不行,这样对你不公平,不公平!”任志强说。
“没有什么不公平,我相信,如果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看得是缘分,只要缘分到了,即使是远隔重洋,万水千山,也无法阻挡,那我们就走着看吧。”钟华说。
二十四
任志强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选择了沉默,仿佛仍然沉浸在对黄莺的回忆之中。钟华心中似有千言万语,此时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不知该说什么。于是,任志强和钟华两个人就这么肩并肩地坐在老槐树下,各想各的心事。
不知道什么时候,连部文书小王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跑了过来,刚喊了一声“报告”,见到连长和钟华肩并肩地坐在一起,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吞吞吐吐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什么事?”任志强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看着扭扭捏捏的小王。
钟华也跟着站了起来,因为不知道小王找连长有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听,就把脸转向一边,活动了一下因为久坐而稍显麻木的四肢。
“连长……”小王把嘴唇凑到任志强耳朵边上,小声说:“连长,刚刚军区《前卫报》的林记者打电话到连部,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找您,要您亲自接电话。”
“重要的事?”任志强心想,林雁找自己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想来想去,想不出部队在放假期间,会有什么重要的事,再说,自己只不过是基层的一名小连长,距离军区总部相差十万八千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会让《前卫报》记者直接找上门来?想到这里,他问小王,“林记者没说是什么事情吗?”
“报告连长,林记者没说,就说让您亲自接电话。”小王说。
一旁的钟华,听到任志强和小王的一番对话,表面上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还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无非是看你在不在连队,想着约你见面呗。
但钟华并不去点破,而是若无其事的伸展着胳臂。只见任志强朝自己走了过来,对她说:“钟华同志,连里有点事情,我得回去一下,你看……”
“哦,有急事吗?那你骑着我的自行车先回去,我走着过去。”钟华大大方方地说。
“也不是什么急事,要不,咱们一起走吧。”任志强说。
“好啊,那就一起走吧。”钟华推上自行车,和任志强肩并肩地往连队走。
见此情景,文书小王吐了吐舌头,三步并作两步地先跑了回去,一边跑,一边想:“这回可热闹了。”
任志强和钟华回到连部,电话已经挂了。小王说,林记者在电话里说:“事情非常重要,你们连长回来以后,让他立即打给我。”说完,小王给了任志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军队内部使用的五位数字程控电话号码。
任志强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一名中年女性,任志强不知道对方身份,只好说:“您好,我是侦察大队五连连长任志强,麻烦帮我找一下军区《前卫报》的林雁记者。”
“小雁,小雁,找你的,说是五连连长。”中年女性在电话里说着,随后传来“吧嗒”一声,是把电话的听筒搁在了桌子上面发出的声音。
“来了,来了,妈,您赶紧帮我爸包水饺去。”林雁那好听的普通话由远及近,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喂,是任连长吗?”林雁说。
“是的,是我,请问林记者,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任志强问。
“是的,这个事情是很重要。今天是国庆节,我们一家人正在包饺子,我想请任连长大驾光临,到我们家一起包饺子。”林雁说。
“这……”任志强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是什么重要的事?大过节的,人家一家人包水饺,让我一个人过去算什么?我以什么身份去,普通战友?上门女婿?看来,林雁是在向他表达一层特殊的意思,可是,自己压根就没想过要跟林雁好,自己和林雁之间,只不过是因为工作关系相识,勉勉强强算是一个大军区的战友吧,这才见过几面,就被邀请去家里,这,这,这也太快了吧?
任志强手里拿着话筒,心思在飞快地旋转着,想着该如何回绝。电话的另一端,林雁并不着急,她正等着任志强的回答,她早就预谋好了:就算你是个木头人,此刻也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让你到家里来吃饭,就是让你猝不及防,让你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就想看一看,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怎样回答我……哪怕你是一只神通广大的孙猴子,只要你进了我们林家的门,就跳不出我如来佛的手掌心。
只听任志强在电话里说:“林记者,今天是国庆节,我是连队主官,我应该和全连的干部战士一起过节。”
“怪不得你们李团长说,钢铁五连的任连长爱兵如子,这样吧,我给你们团长打电话,让团长给你批假。”林雁在电话里不依不饶。
“林记者,千万不要,这样真的影响不好。”任志强说。
“有什么不好的?我给你们团长打个电话,我就不信,团长的命令你敢不服从。”林雁大有逼迫任志强就范的味道。
“这——”任志强陷入了两难。
任志强打着电话的空儿,钟华随手抄起一本《解放军画报》,貌似随意地翻阅起来,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进去,连书都拿倒了,自己还没觉出来。这时,指导员沈彪推开门走了进来,第一眼见到钟华正坐在看画报,刚要打招呼,再仔细一看,钟华手里的画报竟然是倒着拿的,还在那里看得一本正经,就嘻嘻哈哈地说:“唉,我说钟护士,您这是看画报呢,还是干嘛呢?”然后走到任志强身边,问:“我说任连长,你这是给谁打电话呢?没看见咱们的钟护士坐在那里,魂儿都跑了吗?”
沈彪的突然闯入,使钟华如梦方醒,她不好意思地把手中的《解放军画报》转了过来,脸上显出尴尬的表情。林雁在电话的另一端,显然是听到了沈彪所说的话,只听她说:“任连长,我到要请您解释一下,您到底是揣着一颗陪全连干部战士一起过节的公心呢,还是揣着一颗陪某一位女士开小灶的私心?”
“这——”面对林雁咄咄逼人的质问,任志强此时已有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他知道,如果自己此时再含含糊糊地,不予以明确拒绝,将来一定会招来更大麻烦,于是,他把心一横,索性挑明了说,“林记者,首先,今天是国庆节,每逢重大节假日部队都要搞战备值班,这你是知道的,作为连长,我不能够擅离职守。其次,重大节假日,连长陪着全连干部战士一起吃节日的团圆饭,是义不容辞的职责。第三,今天一早,一九一医院外一科的钟华同志来到五连,看望连队官兵,与战士们一起过节,于情于理,我们五连官兵都应当留下钟华同志吃顿饭,这既是全连官兵的公心,也是我作连长的一片私心。最后我还想强调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钟华同志已经开诚布公地向我明确表明了心迹,我们在战场上有过共同的经历,我们一起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我身上流着她的血,所以,我接受了她的表白,放假期间,我的未婚妻来看望我,好像不违反纪律吧?就算是团长命令我去你家吃水饺,我告诉他,我的未婚妻来到连队看望我,我相信,他也会收回成命的!”
任志强说完,“啪”的一声把电话挂断了。
此时的五连连部,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够听得见。钟华的脸庞已经羞得通红一片,心脏“咚咚咚咚”一个劲儿地猛跳,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一般,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的变化会这样突然,就在半个小时之前,两个人刚刚约好了“看缘分”,这会儿任志强就当着沈彪的面,宣布她是他的未婚妻,而且事先也不跟她打招呼,不给她任何思想准备,此时的她又羞又气,本想狠狠槌打任志强一番,但又碍于指导员沈彪在场,钟华无奈,只好低着头一言不语。
任志强在电话中“呛呛呛呛”一阵抢白,把沈彪听得目瞪口呆。“我了个去!”他咽了一口吐沫,心想,人家林记者可是大军区的干部,任志强这么一来,可就是和那位林大小姐直接翻了脸皮掰了腕子。沈彪不亏是指导员,脑筋转得就是快,在为任志强担心之余,脸上马上露出欢喜的表情:“哎呀,我说任连长,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天大的喜事呀,今天中午,说啥也得好好喝两杯,我得给连长和嫂子敬上一杯喜酒!”
此时,任连长的心情仍未平复下来,他正在为刚刚说出去的话感到后悔,一来,他是为了摆脱林雁的瞎胡闹,情急之下说出口的,并不能够代表他的真实内心,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永远把最重要的位置留给了黄莺,黄莺的位置任何人也不可替代。二来,即便刚刚说出的是真心话,事先没有跟人家钟华打招呼,弄得钟华毫无思想准备。三来,这话是当着沈彪的面说出去的,就相当于有了见证人,现在想要收,也收不回来了,如果想要抵赖,那人家钟华的脸往哪儿搁?!
想到这里,任志强朝钟华看去,只见钟华正在看那本《解放军画报》,因为钟华是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表情,任志强略一沉思,说:“好吧,我和钟华同志一起,以水代酒,敬全连官兵。”
一行热泪,从钟华的眼眶涌出,她低着头,没有去擦拭,任由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解放军画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