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六卦 讼 天水 讼乾上坎下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卦辞: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不克讼,归而逋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食旧德,从上吉也。
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讼元吉,以中正也。
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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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白发渔樵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