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和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不朽之作《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独特的文风随即在世界文坛狂飙,学步的人很多,当然中国的作家也不遑其后,勤练笔头,不过大都是带着邯郸土风,东效西颦。
中国作家里有才气的自然多多。但中国文坛和中国政治一样,大统归一,是没办法的事,可是谁都有主见个性,所以心里不服气憋着劲搞独立,于是流派纷呈,谁也不服谁的气,坛子里见了还照样打哈哈。
政治习气污染了文坛,这么个没大格局的文坛,是出不了大师级的人物的。以前有过希望:沈从文一个,老舍一个------
现在的作家,原本有希望成为大师的是一个贾平凹,可惜自小穷怕了,所谓人穷志短,稍出了名,不知怎么摆豁了,竟然借着文名卖起字幅来,一尺几钱,见钱就搂啊。想学颓废,文人都以颓废留名,写了《废都》,可惜陕川汉子关中男人,天生缺乏意失情迷的浪漫消沉,废都差点成了废墟,几坏一世英名。好在之后有《怀念狼》发出野性吼声,正迎合了当时关于狼性探索的民族节气热潮,条幅索需者日多,可见人气回升。
近年又有《秦腔》问世,确是一部扎根乡土、血泪相融的杰作。其情节离奇突兀,自有秦地风俗写实,又有当地语言风格,虽无马尔克斯之诡谲大气想入霏霏的淫邪,还是有一丝风格可以窥见。文心相通,那一点点类似,未必是模仿的痕迹。
还有一个刘震云,拿手的是一地鸡毛的世俗风景,也是名气害了他,竟也模仿起马尔克斯氏的风格,写了个什么(对不起,忘了那个名字)驴什么的,胡言乱语,不知所云。这种风格上的模仿对一个成名作家,形同转型,非同小可,这不,画虎类犬,大意闪了腰,还在养伤,近年没出什么大作吧。也许我孤陋寡闻?但愿如此。
再说余华。《兄弟》炒了很热闹,前半部因为有悲剧做底,读者的敏感被怜悯心取代,差差过了;后半部讲李光头兄弟俩的爱情故事,喜剧开头,那活学活用马尔克斯氏风格的破绽就露了大去了。才气不见,底气露馅。看了很失望,只有失望二字可以表述我的心。
读者一般都推重莫言,可以成为中国的莫尔克斯大师。
可是莫言虽然想象力丰富,语言也别具一格,我喜欢的作家他排名第一。但他的作品缺乏历史深度,也就是说他具有和马尔克斯氏相同的灵感了,骨架有了,内脏还是空的,或者还没健全起来。莫言是才气有余大气不足,还需努力一把,成功在望。话说得轻巧,怎样努力?其实我也是空话一句罢了。
回头再说《百年孤独》。
看第一遍时被人物线索搞得迷糊,虽然被那种巫术邪乎劲迷惑住了,心跟着往热带湿地走,浑身也觉得潮乎乎起来,浸淫其中。那是十年多前了,属于第一次接触到魔幻主义的写法,竟像入了迷宫。
这种风格,确是现实和幻想最妙的结合,有玩世不恭的心态,又遵守作家的职责。而且那种荒诞的写意,只有热带地方患了疟疾的病人才有的幻觉和呓语,精神昏浑噩噩,性欲似火如荼,眼帘红肿大奶肥屁股,很容易使人失控,于是通篇是性交的意识和乱伦的欢乐。从头看到底里面没有一个头脑正常的人。看了,似乎不相信,却又明白人世其实就是这样的,人性其实就是如此的。
不得不服啊!
中国人现在是没有一个是服了谁的,谁服谁啊?
政界如此,文艺界如此,各界如此,百姓如此。
其实,服了,然后才能超越,这么简单的道理。
马尔克斯当然也不是自然主义者,在作品里,经典妙语隽永哲理时时闪现,而且句句精辟,荒诞里时有智慧闪射,使读者相信那不是胡闹,荒诞地有可信度。热带地方也出精英,他从疟疾瘟瘴里面跳出来,如中国人跳出五行外,而后作文章。前几年又看了他的另一部大作《瘟疫时期的爱情》,哦,写得好,我看比《百年孤独》更稳重含蓄深沉了,虽然前者使他得奖。他的魔幻风格更成熟和得心应手了。我个人更喜欢后一本。《瘟疫---》写的是个人的爱情故事,延续将近百年,直到看到那对鸡皮鹤发的老人躺在邮轮的床上,摸摸索索做年轻人做的游戏,相隔六七十年后第一次触摸对方的身体时,才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去年又重看《百年孤独》。
明白世人要学马尔克斯那是枉然,民族的血气风俗熏陶了他,才出了个马尔克斯。
记起了以前看的陈忠实的《白鹿原》,也是使人激动了一阵子的佳作。可以这样说,是我这二十年来看过的一本难忘的好书。
写了白鹿两家族近百年的历史,历史感和深度不谓不深,随着时代脉搏跳动,有关人物的发展结局可悲可笑可叹,虽没有达到马尔克斯的魔幻荒诞效果,却具有中国特色的忽悠色彩,忽悠是什么呢?就是魔而不幻,荒而不诞,它不是从热带潮湿地方产出,而是从寒冻贫瘠黄土高原凝结提炼,《百年》里面有关革命暴动的历史线索在《白---》里是时代主轴,因而更牵动整个时代人群,造成息息相关的共鸣。
陈忠实是写实的,可是在手法上极具浪漫特色,他的忽悠色彩,让我想起马尔克斯的魔幻,只不过一个是西方的,一个是东方的,两者不同,却有相通。
这两天,正重读《白鹿原》,所以想起马尔克斯。
能够从陈忠实扯到马尔克斯,一定有人怀疑:这也是一种魔幻吧?至少是忽悠。
管它呢?读书心得,各自表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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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挥一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