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女孩辛露(10.际会)
北京的深秋,是以寒意为伏笔的一场绚烂。冬天已在草木间露出肃杀的面孔,把它统治季节的意志暴露无疑,秋色却依然以灿烂的舞蹈作无畏的抵抗,——涂着四季中最浓艳的胭脂,舞个落英缤纷、舞个天高地远,舞个诀别前的畅快和轻慢。
“捷达车的刹车片换完了,谁的车,过来付钱吧。”----有人在里面喊。
街角修车厂的门口,我将飘忽的眼神从雨后初晴的碧空中,转到了身后台面的帐单上。
还好,只有150元。我从肩袋里掏出了钱夹。
接过钥匙,直奔周姐留下来的那台二手捷达。白色的车体经过冲洗后干净整洁。刚坐进去,修车的小弟便叼着烟跟了过来,弯下身贴近窗口对我说:“姐,虽然这车现在还能对付着开,但变速箱不行了,最好早点儿换。”
我问多少钱,他用赵本山黄宏潘长江之类的腔调,数数叨叨地说了“输出轴、向心滚球轴承、止动垫、密封胶”等等之类的术语,然后翻着白眼作心算,最后说至少也要四五千。我说那要下次了,今天要去车站接人,我得用车。
他就笑嘻嘻地倚着窗子问:这么赶,是接男朋友吧?----那不修也对,让他坐在车里面颠颠,听听声儿,赶明好给你买台新的。
我笑笑,说你还真有心眼儿,要是生成女的,早就不在这修车了。还有半个多小时火车就进站了,我得走了,去晚了我爸会着急。——我看着他,等着他离开车窗。
“老爷子打哪儿来呀?”他仍然乐此不疲地找话。
我说东北。
“ 第一次来北京吗?”
“前两天来过,家里出了点儿事儿,就回去了。”我耐着性子。
“姐,大叔他如果这次来要在北京常住,需要车,可别忘了找我。我不但修车,还卖,豪华车当普通车卖;贵族气的却给你平民的价格。”他滚瓜烂熟地说着销售语录。
我笑了,说没看出来你还身兼多职,是个倒爷呀。”
他就弹了弹手指间烟头的烟灰,说姐,这年头,只要赚钱,咱啥不干呢?!
……
几分钟后,我终于出了修设厂,驱车汇入三里河大道,驶向三环。
十字路口,红灯,我刹车,车闸似乎没有明显的改观。我一惊,本能地想到了刚才姐长姐短的修车小弟:“这年头,只要赚钱,咱啥不干呢”,——却又不敢深想下去。
车终于停住。我仰在靠背上,吐了口气。
窗外,依然是京城少见的晴空。国宾馆墙外的银杏大道上,一片炫目的黄叶灿烂地闪耀着。
一枚杏叶顺风而来,落在我面前的风挡玻璃上。变速箱的齿轮又犯老病,咔啦啦的响声中狂燥地颠晃着车子。阳光下,那枚落叶一茎中分的两片扇面,像一对刚会扑打的雏翼一样,晶莹剔透地颤抖着。
它让我想起了那年来北京送男友出国时,大悲寺百年古树下的那一场。他将一枚漂亮的银杏叶夹在我随身而带的『简.爱』里,扶了扶眼镜,深情地对我说:这是我送你的一枚书签,上面写着无形的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那天晚上,在德胜桥边的小旅馆里,我和他行了初夜。他在幸福的呻吟中做了男人,我在落红的疼痛中成为女人。
千日过去,如今在美国盛产银杏的南卡州,他应该把又一对比翼鸟又一根连理枝,正夹入他的“绿卡女友”的书里吧?
——信号灯终于转绿,我踩油门,随即启动雨刷,扫走了玻璃上的那片黄叶。后视镜中,它正随风而去。
“这世界没有誓言,只有合同。”——我忽然就想起了那句话,——是那天残疾人电梯中出来前,那个男人的最后一句话。洋妞听了后,对着他似懂非懂地耸耸肩,——管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反正有“总虑钱”的房子住就行。
后来就有了那个不寻常的下午。
出来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保持着雷锋精神,主动地对转身过来提包的老妇人说,你推车吧,包还是我来拿,我送你和老伯。我于是跟着轮椅出了电梯,轻而易举地将后面的“老少配”忽略不计,让刚才那场电梯上的相遇,成为一个无所谓的偶然。
将一对老人忙忙活活地送上迪,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地抗议。我转身回来,扫了一眼大厅,朝着最近的星巴克走去,——只几步,却下意识地摸了摸肩包,又转身折了回来。
来到了热闹的马路旁,往对面望了望,见『北京烤鸭店』旁,是一家『京城小吃铺』,窗上贴着“传统风味,味美价廉”几个红字,我大步流星地奔了过去。
人不算多,我来到最里面的木桌旁,背朝外坐下,跟小姐要了一大碗豆腐脑和两个火烧,然后对着墙开始狼吞虎咽。
火烧还未下肚,豆腐脑已经见底。我兜着嘴里的食物,闷声闷气地招呼小姐说:“服务员,给我一杯水好不好?”
“我们这儿只有矿泉水,两块钱一瓶。”她不动步。
我说我不要矿泉水,一般的就行。
我们这里没有白喝的水。她语气冰冷。
我想了想没作声,用汤匙把碗中的残羹划拉到一起。
忽然就有人在身后说话:“小姐,你们这里的大壶茶不错,给我和那位小姐来两杯。”
还未等我转身,“大龄男人”已坐到了我对面。他摘下墨镜,放到饭桌上,然后抬头,额头紧蹙,双眉下耷,对着我的吃相做诧异状。
我照例闭着嘴,鼓着腮帮子嚼着,若无其事,直到茶水上来,自顾自地喝着。
他不讲话,玩谑的眼神中渐渐沉淀出哀戚。
“吃相很难看吧?——所以我对着墙,谁让你偏偏要坐在那里。”我又大口地喝着,毫无斯文。
“可看起来你并不意外。”他笑笑,换了副轻松神态。
“昆底拉笔下的那个男主人公到处猎艳,后来到了电影『布拉格之恋』的时候,丹尼尔. 刘易斯把描写轻浮的笔墨,藏进了黝深的眼睛,化为餐桌旁对特瑞莎感情丰富的窥视。我因写影评,把银幕上的那双眼睛研究了无数遍,今天你的这双,不过是从银幕走进了生活,怎会意外?”我谈笑解颐,像对着老朋友一样,对着眼前的陌生人。
……
车站站前广场。
从西北角的停车场绕出来的我,直奔车站大楼。
一场清冽的秋雨,把主楼的模样还原成了我小时侯在画报中看过的、那幢晴空万里下的首都著名建筑。主入口两侧的对称钟塔,璃瓦流金,飞檐入碧,对联衬横批一般地把毛主席当年亲笔题写的“北京站”三个大字,夹在中间,让它在蓝天白云下红艳艳地暖人。
——那是我所看过的他老人家书法中的最不狂草的几个字,若与下面台阶上的那些不让进站而又无处可去的盲流们相搭配,上下成画,竟让那平和的行笔间略带慈悲的意味。——那让我不能不假想当年,这位伟人不但用肉眼了遥望了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更用心眼穿越了时间,看到了今天这里庇护所一样的场地上,正蝼蚁一般地拥挤着当年他最推崇的无产阶级。
也或许,上面的那三个字和底下的这些人,本是互不搭边儿的两个景,不过是因为我无聊的组合,才使得他们进入同一画面,有了干系,——像那些拎着相机到处转悠的摄影师一样,——是寻找的眼睛,让画面有了意义。
——“是寻找让他们有了意义”——那天在小吃铺里,那个“大龄男人”听我谈起了《布拉格》之恋后,也说过这样的话:“因为特瑞莎去城里寻找他,才使得汤玛斯医生的轻浮,在演绎中成为意义;才使得他和那个相信爱情存在的女人,共同走入了婚姻;也才使得他在动荡的年代中,选择跟她一起回归田园,直到终了。——辛露,不知道你同不同意这点:一个复杂而虚无的人,常常是被一个单纯而务实的人所解救,因为复杂人的身上,缺乏单纯人的信念。”
我听了那话后,一边拿着火烧咬着,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那个电影已经落伍了,特瑞莎类型的女孩不过是当今世界里的大熊猫——罕见而愚笨。瞧,现代的女人可觉悟多了,知道孰重孰轻,啥是正经事儿。因为她们知道金钱比爱人要忠诚,比爱情要可靠,所以大半都是专心于财而游戏于情,汤玛斯那种看上去没什么大钱又四处风流的人,在现在这个社会,早已吃不开了。”
“你也在A座里上班?”——不想他就绕开了我的话题,抚了抚西装的袖子,看看腕上的手表,然后望着马路对面我刚离开的写字楼。
“是。”我吃着,想也不想就说。
“真的吗?——身为A座大楼里的白领,星巴克不肯进,矿泉水不肯喝,是不是太缺乏小资热爱自己的精神了?”他依然望着窗外,驼峰鼻堤坝一般地竖在脸上。
“小资也有很多流派——林黛玉式的,张爱玲式的,三毛式的,王家卫式的,米兰昆得拉式的……让我寻找一下自己的精神亲缘吧,——嗯,我应该属于格郎台式的,很懂得节省。”我自嘲。
“不仅那样,你也是谎言派的代表,因为你并不是我们楼里的人。”他莞尔地看着我。
“好吧,既然你戳穿了我,我就照单全收。日后你在哪里偶然听到辛露式的小资派,不要忘记那是一类为了虚荣而撒谎不眨眼的人。”我吞下了最后一口。
“辛路?是你的名子吧?——怎么起这样的名子?听起来让人望而却步。”
“当初是我妈给我起的——不过本来是有“王”字作边儿“璐”,后来妈妈丢下我走了,我就擅自改成了有雨的“露”,因为我记得妈妈离开的那天,天在下雨,家门前有一条泥泞的小路……”我忽然打住。
“说了这么多,这几句话听起来才像是真的,——走了?你母亲跟你父亲分开了?”他吃惊。
“你姓什么?”我也开始看表,岔开了他。
“哦,——我姓欧,叫杰森。”
“我知道你叫杰森。”。
“哦?”
“刚才在电梯上,”我比划着:“不仅如此,我还记住了你的另一个称呼……”我双手捧起白色的粗瓷杯,灌着自己,痞态复萌。
“是去13层的那家杂志社找工作的吧?”他避开了我的眼睛,却问得直截了当。
“你怎么知道?”
“我的公司就在写字楼里的17层上。前两天他们的老总找过我,要我一起吃饭,顺便谈谈我公司常年对外的几项广告,——我知道他们要招人。”
“可他们没要我。”我接下去。
“这么说你对文字的工作感兴趣,——你从前是学什么专业的?”他看着我,两睛充满了探索。
“全国人民谁不学都会的专业——中文。”我迎着他。
“哦。——刚才那么急切地告诉我失败的结局,是否想看看,我是不是那个能帮你说上话的人?”
“可能吧——只要付出我认可的代价。”我笑。
“那什么是你不认可的代价呢?”他接着。
我想了想,终于抬起头来盯住他说:“不管是谁,都不能糟蹋了我要给我爸爸的那份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