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写字卖钱
偶然看到别人文章里的一条留言说:写字不卖钱,不如搁笔。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听人说过,写字就是为了卖钱。意思有两层:一,不赚钱的亏本活我不干。二,有人买的字,肯定比没人买的好。商品社会,市场规律,有人买的才是有价值的。
就这点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写字是种创作,创作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投入了时间和精力的东西,自然期待有所回报,这种回报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金钱上的,都是对写字人劳作的一种肯定。话如果这么说,我认为没错。反过来,没有精神和金钱上的回报,我们就不应该写了吗?没有来自外界的肯定时,我们就不值得写了吗?
“写字不卖钱,不如搁笔”,首先这是一种论断,这个论断来源于写字人的动机。如果写字人的动机是钱,那么不卖钱,就不如搁笔。发出这种论断的人,太绝对了写字的动机,不是所有人写字都只有钱这个目的。
当文字不成为商品而只是个人私有品时,它的价值就是作者自己说了算。对某些人没价值的东西,可能对另一些人是宝贝。有没有价值,钱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不可否认,钱会让你觉得有种收获感和满足感,但是,不是所有写字的人都期待金钱的回报,而且回报的方式也不只有金钱。
我不是视金钱为粪土的人,相反我喜欢钱,也需要钱。不同的是,我的字是从心而来,是凭着内心最原始的冲动和灵感写成。对我来说,文字是主业,金钱是副业。我之所以写,是因为我喜欢写,我需要写。文字对我来说是带着思考的倾诉、带着个性的宣泄、带着色彩的情绪,文字是我生命划过的痕迹,文字见证着我来过这世界。
文字和金钱不该成为一种交易,除非你是作家、编剧、记者这类以文字为职业的人。影视界里有“商业片”一说,所谓“商业片”就是指那些纯粹为票房而生的作品。一件作品,当它的动机是钱时,它就要尽可能地去迎合买家的需求,迎合消费者的口味,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是作者自己本真的东西。
网络发达的今天,让写博这件事变得跟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文字贵在真实,感情贵在真挚,好的作品总是源于生活。写博更应如此,如果写博都需要带着面具,迎合他人口味,那就忒没劲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