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小柚:当时间化成灰烬
一个农村女孩的奋斗史
新书已经改名为《流年》
第1章 朱莎的宿命
随着一九九四年盛夏一起到来的还有铺天盖地的暑热。南方小镇上的六月,一切都是那样的潮湿和闷热,犹如笼罩在一个巨大蒸笼里。
朱莎坐在高三文科班的教室里,耳边是胖胖的班主任郭老师喋喋不休的声音:“……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现在同学们最关键的是要放松,心态要平和,当然,也不要过于放松,要做到外松而内紧,高考没有什么可怕的……”听着这熟悉而慷慨激昂的声音,朱莎只觉得更加心烦意乱。
两周前,郭老师还在班会上不厌其烦地渲染高考的艰难经历和落榜后的恐怖命运,现在,离高考只有不到一个月了,他却一下子改变了宣传的口气,大概是想营造出一种轻松的氛围,好让大家头脑里那根被高考绷紧的弦不至于在高考前就断掉!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朱莎觉得更加紧张,也更加清醒地意识到,决定自己命运的高考已经迫在眉睫了,那个即将到来的黑色的三天将决定自己的一生是什么颜色!她难以接受,只觉得一阵阵心慌。
朱莎非常清楚以自己的家庭背景,如果考不上大学会是什么样子。她的那些表姐、表妹和初中的女同学们已经为她做出了榜样。从她父辈往上再数三代也没出过一个真正有权有势或有钱的家人,所有人都是平凡朴实的老实人,而老实人通常是无用的代名词,不但帮不了别人,更多时候还需要别人的帮助。她要想摆脱掉她的宿命除了考上大学别无他法。
如果她不能考上大学,那么她将会和她的表姐妹们一样,收拾行李,踏上南下打工的路途,在广东深圳等沿海地区的工厂里,在繁重的流水线上消磨掉自己的青春,然后随随便便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男人。这个人或许是东莞顺德等地洗脚上田的农村青年,或许是在她打工的工厂附近认识的外地人。如果她能豁出去,她也许能嫁一个来自台湾的有点钱的糟老头子,或是来自香港常跑海关的货车司机,唯一的风险是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当了二奶或三奶。不管怎样,这种宿命的结局将是她考不上大学之后的惨痛人生。
她的爸爸只是个农村小学的代课教师,除了语文数学外还包教一个年级所有的音乐体育美术等副科,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块,而且就这几十块钱还不能按时发,常常要拖欠一两个月才能到手里。妈妈在镇上摆了个小小的水果摊,尽管能干,但南方的夏天太热,水果不容易保存,过了两三天还卖不掉的话就会一点点烂掉。姐弟俩的学费就是这样东榨一点西凑一点,慢慢挤出来的。
家里的几亩水田,全部种上了水稻。现在正好是农忙时节,抢收抢种都在半个月的时间里,高强度的劳动连壮劳力都受不了,真不知道爸爸妈妈两个人四只手会怎么熬过来!
朱莎很担心妈妈的身体,她身体太虚弱了,常常是各个部位不明原因的痛,有时甚至痛到起不了床,但为了省钱她连一次医院都没去过,实在痛得受不了了才上赤脚医生那里打两针,吃点廉价的止痛片。
朱莎想起这些琐碎而又实际的事,心里总是说不出的压抑和难受,她迫切地需要找一个发泄口,才能把这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烦闷和焦虑通通都倾泻出去。
近70个人的大班,教室里挤得满满的,座位差点要排到走廊上,人恨不得要瘦成相片才能从狭窄的过道上侧身通过。三台老旧的吊扇在头顶发出“嗡嗡”的声音,快速地搅动着这火热的空气。同学们热得汗流浃背,有的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拿着练习册不停地当扇子扇;有的无视这热,如同老僧入定般不动声色地埋头苦读;还有的明知考中无望已经放弃了希望,躲在角落里与情人喁喁细语或是鸿雁传书。
郭老师的例行动员用掉了将近20分钟才结束。他最后用几句经典的话做总结:“……总之,高考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我相信真金不怕火炼,天道酬勤,同学们哪,咱们付出了总是会有回报的!”郭老师讲完后还特地看了朱莎一眼才离开。朱莎被这关爱的眼光扫过只觉得更加不堪重荷。
郭老师讲完后宣布剩下时间自习,然后让班长负责纪律就走了。朱莎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谁都帮不了她,她只能自己静一静,慢慢理清思绪,让焦虑不安的心平静下来。
前天学校好不容易大发慈悲不补课了,放了一天半的假让大家回家休息,但她回到家里就一直郁郁寡欢。吃饭的时候,爸爸只不过随口问了她一句有几成把握考上大学,她就差点瞬间崩溃,脸色一沉扔下筷子就不想吃饭,惹得爸爸赶快住了嘴不问,妈妈还唠唠叨叨地数落了爸爸好久。
到了晚上,弟弟看她情绪不高就讨好地问她要不要一起去钓青蛙,她居然就烦躁地冲着弟弟大喊大叫,可怜的弟弟忍气吞声最后还要被爸妈臭骂一顿,责怪他不知轻重,影响了姐姐的学习。看到蔫头耷脑的弟弟,朱莎又觉得心里酸酸的。大家都在忍让她,而她却暴躁得像头狮子。
郭老师走后剩下的时间都是自习。朱莎拿出一本数学资料准备开始做题,旁边的同桌刘玉霞见状凑过来小声说:“你还做什么题啊?我要是你,我就什么都不做了,就等着考试。你成绩那么好,十次月考有九次排名第一,连老郭都说你考上重点本科非常有戏呢。”刘玉霞家里就住在镇上,有两个哥哥都结婚了,她父亲在镇上开了个小商店,生意还不错,因此刘玉霞的家境比其他同学要好一些,再加上她父亲对她的学习又没有要求,所以她自己对学习和考大学也不甚热心。
朱莎叹气说:“我没法不努力。郭老师只说有戏,并没有说百分之百能考上啊?像咱们这种在县里都只能算二三流的学校,每年考上大学的也就20多个人,谁敢担保自己就一定能考上?如果考不上,我是不会复读的。”
刘玉霞把头缩回去,嘟囔着说:“连你都这样,我们这些中等生还怎么活呀?再说了,复读轮得到你吗?”朱燕笑笑,不理她,后面的邵勇捅捅她说:“莎姐,今天放学后咱们班和高二3班有场篮球赛,你把咱们班女生都叫上去给我们助威。”
刘玉霞“嗤”地一下笑了,回头瞟了他一眼:“全校倒数第二的球队和倒数第一的球队还比什么赛?要我是你们,我早一头撞死算了!看看你们那些人,全班16个男生,能上场的总共也就不到8个人,细胳膊细腿也就算了,居然还有3个是戴眼镜的!比赛刚开始跑两步就得满地找眼镜去!我们去助威都丢不起这个人!”
邵勇瞪了她一眼:“我是跟莎姐说话又没跟你说!你插什么嘴?”说完又嬉皮笑脸地跟朱莎说:“3班昨天跟4班打比赛,输了个一塌糊涂,今天就跟我们发出挑战,摆明了是想拿我们泄恨,找回点面子!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就会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莎姐,你好歹帮帮忙,咱们班你人缘最好,你一发话大家都得给你面子!再怎么说,咱们也是一个班里混饭吃的同学,一个战壕里共生死的战友不是吗?你们不能见死不救啊?你们要是都不去,咱们班男生更该被人踩在脚底下了!”
邵勇边说边双手合十做乞求状。刘玉霞看他这死皮赖脸的样子直翻白眼,“你们是全校倒数第一,他们不拿你们泄恨拿谁泄恨?趁早别丢人了!”
朱莎无奈点头说:“好吧。就这一次啊!”朱莎并不比同学大,她的生日月份大,其实比大家还要小几个月,但大家就是喜欢“莎姐、莎姐”地叫,朱莎已经习惯了,反抗了几次无效之后只好默认了。莎姐这个名字最初是几个自命才子但每次月考都败在朱莎手下的男生们一时的戏称,但最后越叫越广,变成几乎全班的人都这么叫,甚至理科班的人找她也叫她莎姐。
邵勇得到承诺高兴得不得了,立刻开始小声地呼朋唤友,报告莎姐同意鼎力相助这件事去了。由于班主任不在,这又是最后一节课,剩下的时间又不够看书做题的,于是大部分人都把余下的时间都用在小声说话上。整间教室嗡嗡的说话声和电扇的声音此起彼伏,中间间或还夹杂着正人君子维护正道的大喊声“安静!别说话啦!”但一切都没有改变,讲话的仍然乐此不疲,于是正道人士则对此投以厌恶的眼光,继续作“出污泥而不染”状,埋头苦学。
文科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这种玩命学习的人,而且都是变态地认真,跟课本和参考书较劲,书都看卷边了,跟腌了的咸菜似的。把6本政治和6本历史倒背如流的人俯仰皆是。老师随便问个问题,告诉答案那都不算什么,要能说出出自哪本书、哪一页、第几行才是王道。
迟来的下课铃终于响了,大家“噢”了一声然后懒洋洋地站起来,把堆满了书已经摇摇欲坠的课桌扶好,然后手里拿着花花绿绿的搪瓷饭盆陆续走出教室。朱莎站起来低头整理桌上的书。邵勇跑过来一拍她的肩膀:“莎姐!待会儿别忘了带人去啊!”朱莎还来不及点头他就跑了,大概是作准备工作去了。邵勇个头不高,身材也单薄,书读得更是平平,但就是生就的一副热心肠,乱七八糟的事都喜欢掺一脚,尽管文科班男篮屡战屡败,身材和技术都不占优势,后备力量也严重不足,但邵勇还是乐此不疲地组织人手继续战斗。
文科班的女生多,下了课也没那么急迫,大家又都是慢性子,于是都从容不迫地陆续走出教室。不像隔壁的几个理科班,只要下课铃响就能听见桌椅轰然倒地和开门的巨大声音,后面还夹杂着几声哀嚎:“谁他妈的又撞了我的桌子!”
冲出去的都是要争分夺秒打篮球的男生。因为从下最后一节课后到晚饭前有大约半个小时时间,晚饭后到上晚自习前又有一个小时,这仅有的一个半小时就是大家苦中作乐的黄金时间。女生主要是用来洗澡、洗衣服、去小卖部买零食和上学校附近的小山去散步。男生则主要是用来打篮球,家境好一点的就到校外的小店门口打桌球或是租武侠小说看。农村中学并没有太多的娱乐活动,打篮球、打桌球和看武侠小说就是当时男生最重要的三大活动。
朱莎也站起来,等着她的好朋友江秀霞。江秀霞是个急性子,三下两下收拾好东西就从后头赶过来,看朱莎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说:“怎么了?一整天都没见你一个笑脸。你妈又病了?”
朱莎点点头,“上周我回家,看见她脸色就不好,蜡黄蜡黄的,我很担心她会有什么大病。”
江秀霞同情地点点头:“你现在着急也没什么用啊。不如等高考完了你再劝劝你妈,然后好好陪她去医院看看,查查到底有什么问题,不然这样提心吊胆的总不是个事。”
朱莎黯然地说:“也只能这样了。”
注:1994年的高考科目是3+X,文科的X是政治和历史,理科的X是物理和化学,每科都是150分,总分都是750分。
第2章 牯岭街少年殴人事件
朱莎和江秀霞慢慢地聊着天往寝室走。他们学校为了便于管理,男女生是分别住在两栋楼里的,文科班女生寝室就在一楼,窗户后面不远处就是山,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大家的脸盆和桶架在一起,在房间中央排成一行,水泥地板常年都是水汪汪的。
十个人的寝室永远都是闹哄哄乱糟糟的,朱莎不愿意在那里多呆,所以离开教室的时候故意和江秀霞磨蹭了一会儿,果然,等她们拿着饭盆走到寝室时,里面已经空无一人,大家都去洗澡了。她把饭盆放下,也开始收拾洗澡的东西,找来找去才发现上周刚买的洗发水不见了。
这是一瓶油绿色泛着青苹果香味的洗发水,妈妈买给她的时候还很是犹豫了一番,因为价钱比平常大家用的“蜂花”洗发水要贵出一倍多。但朱莎实在太喜欢,妈妈只好掏钱给她买下来了。拿到寝室的时候大家都很喜欢,还打开盖每个人闻了一下,朱莎当时大方地许诺说可以每个人都洗一回。就是这么一瓶宝贝样的洗发水,刚洗了两回就不见了。
朱莎无奈地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江秀霞走过来推她:“怎么好好的又发起呆来?”朱莎没说话,江秀霞顺着她的视线看窗台下放杂物的那个桌子,疑惑地问:“东西又丢了?”
朱莎点点头。想起早上离开的时候似乎还看见它在桌上放着呢,怎么一放了学就不见了呢?这两个月简直就是朱莎的“霉月”,她已经零零碎碎丢了很多小东西了,从牙膏、牙刷、梳子到用过的书。洗漱用具已经各买了三回了,买一回过不了多久就丢了,最后一回,朱莎一气之下买了最便宜的“芳草”牙膏,居然还是丢了!她简直哭笑不得。
寝室里其他室友也丢过牙膏牙刷什么的,也都找不着人,甚至比较夸张的说法是有人晚上刚挤完牙膏放到桌子上,打了杯水回来就不见了。大家猜了几次不得要领之后开始胡说八道,有的散布谣言说是学校附近山上的狐狸成了精,专门下山来偷女孩子的东西。朱莎自然是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好歹她爸爸是代课教师出身,一辈子的无神论者,从小就教育她和她弟弟不要相信这些鬼话。但是,这样频繁地丢东西到底算怎么回事呢?
江秀霞也生气了,把手里的脸盆“砰”地一声放在桌子上,大声嚷嚷着:“这寝室没法呆了!什么都丢!”
朱莎赶快捂住她的嘴:“小点声!又不是我一个人丢了东西。你这么一喊,别人还以为怎么着了呢。算了算了,就当喂狗了,等会把你的洗发水给我用用吧。”
江秀霞“噗哧”一声乐了:“有你这么比喻的吗?狗会吃洗发水?”
朱莎也乐了,破财消灾吧。她安慰自己,拿脸盆装上其他的东西,带上衣服和江秀霞一起往浴室走。刚走出楼门就发现前方不远处的操场上围着一堆人,一阵喧哗后四面八方的人都往操场跑,大家都一脸兴奋地狂奔,像打了五吨兴奋剂一样。朱莎拉住一个路过她身边的同学问:“干嘛去?”
那个同学兴奋的神色不改,“看打架去!”朱莎觉得莫明其妙:“谁跟谁打?”忽然想起邵勇下课时的交待,顿时觉得不妙,难道他们跟高二3班不打篮球改打架了?正要再问,那个同学已经挣脱了她的手跑了。回头再看看江秀霞,她早就跑了。看来传闻她和3班那个身材高大的帅体育委员好上了是真的。
朱莎也赶快扔下脸盆往操场跑,一边跑一边看到教导处的几个老师也在飞奔,速度快得令人咋舌。等朱莎气喘吁吁地跑到操场,那里早已人山人海,想挤都挤不进去,大家都在伸长脖子往里面望。朱莎睁大眼睛四处找了一会儿,才在人群的最北边找到江秀霞,她正拉着那个一脸莫明其妙的帅哥体育委员在说着什么,看起来不像是文科班和3班在火并。
大约过了十分钟,几个老师就带着三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人和十几个得意洋洋的高三同学走了出来,人群自动为他们分开一条路,犹如被摩西分开的红海。
走在政教处老师身后的那十几个同学朱莎都认识,大半都来自理科班,她的徒弟李洋和几个哥们都在其中,看到最后居然还有身材矮小的邵勇,她禁不住啼笑皆非,这是些什么奇怪的组合?看样子,这些人个个神情轻松,走起路来还耀武扬威的,见着熟人还不停地打招呼,实在不像刚打完群架被抓到的样子。
趁着徒弟走过她身边时,朱莎小声地问了句:“怎么回事?”
李洋嬉皮笑脸地说:“好事!回来再告诉你!”
朱莎瞪了他一眼,然后跟着大家一起散去,临走之前到处找江秀霞怎么也找不到了,心知她肯定是和那个男生躲在哪个角落里窃窃私语去了,于是也不再找她,转身往自己扔脸盆的地方走去。
吃晚饭的时候,这些被政教处带走的人都没有出现,大家不顾管食堂纪律的老师的一再警告,还是小声地议论纷纷。朱莎不知道他们会怎样,有点为那些人担忧。因为被带走的十几个人里有一些是她在没分班之前就结下的死党哥们,有一些则是哥们的哥们,大家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她不希望他们出事,尤其是在高考前夕这么敏感的时期。
晚自习的时候,他们才被放回来,回到班里引起一阵骚动。朱莎听到隔壁班的大声喧哗,不觉好笑。枯燥的学习生活把人都憋疯了,只要略有点风吹草动大家就拼命渲染,好从中取乐。
由于文科班只有邵勇一个人参与了此次“牯岭街少年殴人事件”,加上班主任郭老师又是鹰派代表人物,在邵勇刚出现在门口时就瞪着他,直接造成了他的惊艳出场失败,不得不偃旗息鼓,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上坐好。
两个理科班的班主任今天都去了县里,一个是去参加县文联的活动,另一个带了参加数理化竞赛的学生去比赛,所以群龙无首的理科班很快就人声鼎沸,跟文科班这边的死水一潭简直是冰火两重天。邵勇在郭老师的紧迫盯人下只敢和几个死党偷偷地传纸条传递信息。
下课铃响的时候,大家才呼拉一声散去,有的冲出去找理科班的旧友,有的围到邵勇身边听他海吹。朱莎懒得听他在那胡说八道,直接到隔壁班找她徒弟听原版。邵勇的叙述十有八九是添了油、加了醋的,而且中间还要不断突出他个人的英雄形象,听他叙述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自制力,以免一个忍不住就要出手Pia飞他。
朱莎跑了出去,她徒弟已经在门外的走廊里开始长篇累牍地说书了,身边围了一堆人。李洋人高马大地斜倚在栏杆上,一眼就看到了匆匆跑来的朱莎,赶快住了嘴,把周围的人拨开一点,殷勤地说:“让一让!让一让!我师傅来了!”大家发出了一阵哄笑,李洋毫不在意,任由大家取笑,等朱莎站定了,他才开始继续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然后大家跳起来,纷纷出手Pia他:“叫你废话!叫你废话!”
李洋抱着头佯装告饶:“好好好!马上进入正题!理一班的野猪大家都认识吧?就是这厮才惹的这场事!上周五这厮小脸红红地来我们宿舍串门,跟我们臭吹,倾泻他那堆感情垃圾,大意是说他看上了附近三中的一个女孩,这女孩是如何漂亮,如何纯洁,如何善解人意云云,然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就是:野猪这厮发春了。”
“什么发春?太难听了!”朱莎不满地说。
“继续!继续!”其他人听得津津有味。李洋忙从善如流地换了个词:“野猪这厮一见钟情了,他冲上去跟人家搭讪,结果人家是有主的鲜花,她男朋友是在街上混的一个流子,跟镇上黑社会沾点边,野猪这就惹下祸了。过了两天,也就是昨天,这女孩的男朋友带人在咱们学校附近伏击了野猪,把野猪打得跟熊猫一样。”
“太不象话了!连我们二中的人都敢打,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大家同仇敌忾,义愤填膺。朱莎看着这一伙神情激昂的乌合之众在这配合着李洋的语气就好笑。
“要不说这厮找死呢。那倒霉的流子大概是打上瘾了,觉得我们这高中的学生好欺负,也不看看咱是谁,居然只带了两个小喽罗就找上门来了。野猪那厮正跟那打球呢,看见人都找上门来了,马上把篮球一扔就走过去了。我们几个得了信,愤怒了,马上三下五除二把凳子腿拆了,一人拿一根,赶紧跑过来帮忙啊。你想啊,送上门来的肉货,不打白不打啊,去晚了都没得打。十几个人一通暴扁,打得这三个流子哭爹叫娘,要不是政教处那几个老师多事,他们还得挨揍。不过,还是咱学校老师仗义,派出所来人调查了没说打群架,只说是黑社会寻衅滋事,这不,打完了,派出所还夸我们有正义感,维护校内治安。”
大家听得哄地大笑。李洋自恋地说:“早知道那帮鸟人这么不禁打,我们连凳子腿都懒得拆。想想看,我们十几个人,清一色的白衣黑裤加波鞋,面部表情冷酷,动作整齐划一,简直是帅得令人发指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后面的自恋大家都自动忽略,一点也不给面子,“嘁”地一声就都走人了。
第3章 每朵玫瑰都生长在荆棘中(上)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而且朱莎的那些要好的哥们儿都没事,所以她也懒得再听她徒弟自恋下去,嘀咕了几声也准备走。李洋叫住了她:“哎,师傅,别走,告诉你一好消息,我们还顺便帮你们寝室破了失窃案!”
朱莎停住了问:“真的吗?是谁偷的?“
“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就是附近农民家里的那些小屁孩偷的。他们放学比咱们早,放了学就爬围墙到咱们学校偷东西。你们老不关窗户,所以放在窗台上的牙膏、牙刷、洗发水什么的都被他们拿走了。”这次李洋倒是没卖关子。
朱莎恍然大悟,怪不得牙膏牙刷丢了三回,刷牙的大杯子却一次都没丢过,原来他们都是隔着窗户的铁棱条来拿东西,大杯子比铁棱条宽,拿不过去。想通了这点,她又忙问:“那你们怎么发现的?”
李洋忙兴冲冲地说:“我们寝室不是在3楼吗?阳台斜对面就是你们寝室的后窗啊。”
朱莎狐疑地说:“你别告诉我你们天天都盯着我们的后窗看?”
李洋赶紧声明:“没有,没有!有辱师门的事打死我也不敢干哪。是少龙这厮发现的,他昨天又躺在寝室里没去上课,后来就看到一帮小孩伸手在够你们寝室的东西,少龙这厮也蠢,他不下去抓他们居然还站在阳台上大喊了一声,那帮小孩听见了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等他从3楼下来连人影都不见了,地上还扔了几只牙膏。嘻嘻。”
李洋没敢说出破案者陈少龙是由于暗恋朱莎她们寝室的李华而相思成疾,整天处在爱与痛的边缘,无病呻吟,即使躺在床上也眼睛紧盯着朱莎她们寝室的窗户,嘴里念念有词。
朱莎知道陈少龙这号人物,因为他在年级里都是有名的,家境很不错,老爸是县里水泥厂厂长,学校的某栋教师宿舍楼似乎还是他爸赞助的。但陈少龙从来就没正经读过书,总是把零花钱大把送给学校门口的租书店老板。
李洋他们说起陈少龙就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他完全就是看闲书成瘾,一开始看武侠,金庸、古龙、梁羽生看完了,看温瑞安、柳残阳、萧逸,再然后看全庸、吉龙、梁羽主、温端安之类似是而非的盗版,最后实在没得看了,就胡乱凑合看些乱七八糟的,面上爱情内里色情之类的书,看完了要么在寝室里比划几招“黑虎掏心”“白鹤亮翅”什么的,要么就不管白天黑夜,蒙头大睡。据说他那个有钱的老爸已经给他安排好了出路,上下打点好了关系,只要他拿到高中毕业证就安排他去当兵,所以学校领导看在钱的分上从不与他为难,只意思意思地说说他,老师干脆就不管。
听到李洋的解释,朱莎这下就相信了。要是陈少龙破了失窃案倒也可信,因为他一年倒有多半日子在寝室度过。第二节晚自习的铃声又响了,朱莎匆忙地说:“谢啦。还有,告诉你们寝室的人,没事别老往我们窗户那看。”
李洋连忙堵咒发誓表示坚决不会。朱莎一边朝文科班教室跑,一边想,那些失踪的政治书又会是谁偷的呢?
牙膏丢了也就算了,好歹大家都丢过,可是书和复习资料就丢得莫明其妙了,好像只有她一个人丢过。可是书也好,复习资料也好,都是大家都有的东西,谁会来偷她的呢?政治她学得最好,因此她的政治书丢的次数最多,还好理科班会考完了以后就不需要政治书了,她可以朝理科班的老同学去借,但借了五六回都是有借无还,看不了几天又丢了,只得又让徒弟李洋去借,以致于第七回她徒弟愁眉苦脸地说:“师傅,你说你到底是在看书哇还是在吃书啊?我们班政治书的库存已经不多了,你再丢两回就没有了!”
朱莎用力地打了李洋一下才恨恨地说:“论语上说‘有事,弟子服其劳’你懂不懂?有了酒食都要师傅先馔,今天我让你借几本书你就给我脸色看,看我不打你个烂羊头!再废话就把你逐出师门!”
李洋只好抱头鼠窜去给她借书。现在只要朱莎出现在理科班门口,其他同学就会大叫:“李洋,你师傅的政治书又丢了!”嗓门大得让朱莎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丢脸归丢脸,书还是要借,不然她看什么?总不能时时依赖刘玉霞发善心,把她自己的书分享出来吧?
就这样边丢边借朱莎终于熬到了离高考只有二十天了,算上自己借的和李洋给她借书的次数,如果换成中药材的话已经够熬一锅十全大补汤了。她终于也用不着政治书了,于是在一次晚自习的时候,她疯狂了一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所有的政治书扔进了讲台旁边的垃圾桶里。
邵勇朝她竖起大拇指,意在夸她很有个性,朱莎知道自己这个举动算是把班里很多人都得罪了,肯定还有人在心里骂自己狂妄,甚至还会有人等着看笑话,看她现在就把书扔了,到时候考不上大学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朱莎在心里说。她根本不怀疑就是她的同班同学偷走了她的书,但她没有证据,而且要她指桑骂槐地嚷嚷出来也不是她的Style,她根本做不来这事!所以,就用这样的举动给那个背后搞小动作的人一点教训吧。让她或他知道,朱莎就是考不上大学也比他或她强百倍!
但朱莎的政治书失窃案还是在最后不告自破,偷窃者居然就是朱莎的同寝室的同学。真相大白的时候,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案件的告破源于一次寻常的吵架,两个平时形影不离的女孩忽然之间决裂,晚饭后在寝室里小声拌嘴,最后发展到咬牙切齿地互相揭露对方隐私。两个同学都是班里成绩排名前十的人,跟朱莎虽然不是要好的朋友,但也不是关系恶劣的敌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忽然之间反目成仇。寝室的几个同学除了朱莎外,谁也不想管这破事,都借故躲了出去。
寝室门口已经围了一大堆看热闹的同学,朱莎听不过去,走过去想把她们劝开,其中一个忽然转过脸来指着朱莎说:“不关你的事!别被她的外表骗了,她其实内心阴险得很!你所有的政治书和复习资料都是她拿走的!全部都被她丢进了河里!”
门里门外的人听了都惊呆了。朱莎听了,很白痴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果然,她问完了才觉得这问题很白痴,简直纯属找骂。那个人品爆发的女孩索性就爆发到底:“这还用问为什么呀?她妒嫉你呗!你知不知道有很多人都在妒嫉你呀?你人长得漂亮就算了,学习还那么好,那么多男生都是你的死党,老师还总是宠着你,全校就数你最风光,你把所有的好事都占全了,你还让别人怎么活?她不是唯一一个想扔你的东西让你难受的人,但她是唯一一个真正这么做了的人!”
朱莎转身一言不发地走了,后面哪怕是抓破脸打成猪头她也不管了,心里只觉得万分沮丧,看看这该死的高考把人都折磨成什么样子了?一个个心理阴暗得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考不上就她自己能考上。这件事她也不打算再追究了,反正高考马上就要来临,再追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她现在能做的是保持一个平静的心态,然后迎接人生中的第一场大考。
课堂上老师已经不再讲什么课了,反正就那点教材内容,大家在高三上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就已经全部学完了,剩下的时间是一轮又一轮的复习加测试,以及每月一次模拟高考的月考。四轮复习过去,所有的一切早已尘埃落定,该讲的都讲完了,该背的都背熟了,该练的也练了无数遍了,甚至各种稀奇古怪的新题型都被老师翻出来练成了老题型。所以老师将后面的课全部改成了自习加答疑。朱莎渐渐地在这静默的自习时间里慢慢地平静下来,自信心也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地膨胀,她感觉她最好的状态已经快要出现了。
但朱莎的平静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在离高考只有十二天的时候,她的人生发生了剧变,后面发生的一切就像是一场可怕而永远醒不过来的恶梦一样。
邻居二婶来学校报信的时候,朱莎还在上课,手里抓着一支笔就被老师叫了出来。看见二婶时朱莎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到学校来找她。二婶并没有告诉她实情,只说她妈妈病了让她赶快回去一趟。朱莎不相信,一再地追问,二婶不肯说,只是不停地催促她赶快收拾东西往家走,因为晚上可能不回学校住了。朱莎越发地慌乱,从车棚里推出那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踩了好几下都没能上去。
二婶不肯说实话,但朱莎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怜悯。那种眼神让朱莎终生难忘。她不知道妈妈发生了什么事,心一直往下沉,往下沉,沉到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里。她失魂落魄地骑着单车往家里赶,把二婶远远地抛到了后面,连她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叫她小心点她都顾不上了答应了。
第4章 每朵玫瑰都生长在荆棘中(下)
不管朱莎的自行车骑得有多快,她都没能快过死神的脚步。冰冷无情的死神已经在她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带走了她的妈妈。永远都在为病痛所折磨的妈妈再也不会感觉到痛苦了,她已经被庸医送到了另一个世界里。
当妈妈像往常一样走进赤脚医生王春生的家里,要他给自己打两针,顺便再开点止痛片回去时,王春生正在麻将桌上吞云吐雾。听了朱莎妈妈的要求,王春生满口答应,随口让旁边坐着的人替自己代打两圈,然后拿出铝饭盒给针管消毒,同时调配好注射剂。一切似乎都像平常的程序一样,只不过,这次他用的是青霉素,因为平常用的庆大霉素已经用完了,还没有到货。在赤脚医生王春生的心里,这两样东西都是消炎药,作用应该差不多,所以他没有迟疑地就给朱莎的妈妈注射了青霉素。几分钟后,朱莎的妈妈呼吸困难,陷入昏迷,然后一切都不可挽回,天人永隔。
等朱莎拼命地赶到家里,拔开围在门口的一大堆人,她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眼前一黑,身子不由自主地就要往前栽,幸好随后赶来的二婶伸手扶助了她,才没有让她栽倒在地上。她挣脱了二婶的搀扶,冲进了堂屋。
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似乎只在一夜间,所有的事情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朱莎冲进堂屋看见的已经是头蒙白布、躺在门板上的妈妈和扑在妈妈身上嚎啕大哭的弟弟朱虎。爸爸坐在旁边神情恍惚。一切的不好的预感在这一刻都变成了残酷的现实。
朱莎一把拉住已经哭到声音嘶哑的弟弟,涩着声音问:“怎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事?”
朱虎瞪着血红的眼睛要跟拉住他的人拼命,待看清了是姐姐才松懈下来抱着姐姐哭喊:“妈妈——妈妈——,妈妈死了!姐姐!妈妈死了!被王春生这个王八蛋害死了!”
朱虎直着眼睛只知道哭,语无伦次。朱莎急得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摇晃:“哭有什么用,你快说清楚呀!妈妈为什么会被王春生给害死了!你这个蠢货,你就知道傻哭呀!你快说清楚呀!”
朱虎的脸憋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根根爆起,喉咙里只是发出一阵呜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在场的二婶不忍心见她姐弟俩这个样子,把朱莎拉到一边,一五一十地把前后发生的事都跟她说了,末了还担忧地说:“大妹啊,按说你马上就要高考了,这事都只能瞒着你怕你分心,可你看你家里现在这情况,连个主心骨都没有,你爸爸自从知道了这事以后就一直是这么恍恍惚惚地,问他什么都不答话,实在指望不上,你弟弟还小,实在没办法我才到学校把你叫回来。你就别逼你弟弟了,他这么小就没了妈,哭成那个样子,可怜啊。”
朱莎倔强地不肯点头,转身就要往外走,被二婶一把拉住:“大妹,你去哪?”
朱莎硬梆梆地说:“我去哪你别管!麻烦你帮我看好我弟弟,照顾下我爸爸。”
二婶不松手:“大妹,没用的,王春生现在早就跑了,他老婆带着孩子也跑回娘家去了,你现在去找他们,连个人影都会找不到!大妹,你听我一句劝: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哪怕他跑到天边,除非他一辈子不回来了,要不然他迟早要回家,咱们迟早能逮住他!现在要紧的是赶紧把你妈妈发送了,让她入土为安啊!天气这么热,家里停不了太久,大妹!你想让你妈死不瞑目吗?”
朱莎听着这话大近情理,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般反手抓住了二婶的手:“二婶,求求你教我,告诉我怎么做!”
二婶怜惜地看了她一眼:“大妹,你妈跟我既是邻居,也是最要好的姐妹,发生了这种事,别说是我,就是随便换一个旁人都会帮你。你先别着急,我已经请人给你舅舅和姑妈他们送信去了。待会儿他们来了,你有什么事跟他们商量着办,俗话说,娘亲舅大,有你舅舅给你作主你就好办了。你爸爸这样痴痴地呆坐了已经大半天了,我一会儿叫永强过来陪着他。你现在赶紧预备些丝麻和白布,一会儿来了人好裹上。我现在也叫人去砍些松柏树枝帮你们把灵堂先扎上。”
朱莎像个木偶一样听完了二婶的吩咐又跑进了西厢房,打开妈妈放东西的樟木大箱子,翻出箱子底下办奶奶丧事用剩下的白布和丝麻,哆嗦着用剪刀捡出一个个小口子,然后撕成一条一条的,出门一看,围观的人已经在二婶的安排下开始布置灵堂,不禁心宽了一下,把弟弟叫到西厢房,开始给他头上围孝布,弟弟无比听话,让他转圈就转圈,让他低头就低头,朱莎心里一酸,看不下去了,眼泪大滴地掉到手背上,手里胡乱地给他把白布围上,然后抱着弟弟嚎啕大哭。
舅舅急匆匆地来了,看样子他还是在田里干活的时候就被人叫来了,裤腿挽得老高,脚上还带着没洗干净的泥。舅舅站在院子里呆了一呆就叫着妈妈的名字扑了过来,朱莎和弟弟又是一阵大哭。
舅舅展眼四处看了看,家里乱成一团,两个披麻带孝的孩子哭得红头肿脸正眼巴巴地看着他。舅舅顿时满脸不悦,瞪起眼睛问朱莎:“大妹,怎么就只有你们两个在这里?你爸呢?你爸上哪去了?”
朱莎不敢说爸爸现在的样子,怕舅舅又要骂人。舅舅从来就看不上爸爸,有几次妈妈回娘家找舅舅借姐弟俩的学费,舅舅就曾经当着朱莎和弟弟的面跟妈妈说,她当年看走了眼,嫁错了人,朱莎的爸爸文不能兴邦武不能定国,又一点担当都没有,一副清高样子,一点人情世故都不通,干了十几年的民办教师还没有转正,家里穷得这个样子还死要面子,将来有了事,他第一个就指望不上。
作为女儿,朱莎是不会认同舅舅的说法的,只觉得舅舅高高在上的样子很讨厌,但现在果然被舅舅不幸而言中,爸爸果然到了关键时刻不但主意全无反倒还成了负担,还要别人分神来照看他!这固然可以说是和妈妈夫妻情深,受不了打击,但像他这样,只顾自己伤心,把责任完全推给两个孩子就太说不过去了。朱莎想到这里,又是伤心又是失望。
舅舅叹气,知道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赶紧招呼外面的村人,给人递烟说好话,麻烦大家齐都来帮帮忙,把朱莎妈妈送入土。大家看到朱家的这副惨状早已心有不忍,这时见做舅舅的发了话,自然是满口应允。
按农村风俗,朱莎的妈妈属于横死,不能停灵太久,当天就要封入棺材,三天之内就要下葬。丧事由于有了舅舅的主持,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朱莎和弟弟只顾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一天不到就嗓子嘶哑,话都说不出来,两腿也麻木。
舅舅凡事都好商量,就是在选择坟地上与朱莎的两个姑姑起了争执。姑姑们坚持不能将朱莎的妈妈葬入朱家的祖坟地,理由是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而且将暴死的人葬在祖坟将来要对朱家的后世子孙不利。要葬也只能选择偏远的山头或菜园中的空地来点穴破土。大姑振振有词地说:“你不是朱家的人,你可以不管这些事,人葬在哪里得由我们朱家的人说了算!你这外人怎么做得了朱家的主?!”
朱莎的舅舅怒不可遏,破口大骂:“我不管你们朱家的什么后世子孙的功名利禄,我只知道我妹妹为你们朱家操劳了大半辈子,临到死了还进不了祖坟,这事就说不过去!今天,总而言之一句话,进也得进,不进也得进!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姑姑们坚持不点头,一时情况陷入僵持。朱莎和弟弟在边上听了心如刀绞。看到争执到半夜也没有结果,舅舅又气得要走人,朱莎只好眼泪汪汪地拉着他,不让他走,心知舅舅是唯一一个能主事的人,他此时一走,剩下一堆老弱妇孺,如何能成事?
姑姑们见舅舅那里是铁板一块,就转而围攻朱莎姐弟俩,小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大妹啊,姑姑都是为了你们俩好啊。你们就是朱家的后人,你们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就全在你妈妈这事上了,她要进了祖坟,你们恐怕一世不得安宁啊!”
舅舅也说:“大妹,你妈辛苦一世,不将她葬入祖坟,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你要是还有良心,你就该为你妈说几句话!别让你妈死了还在外边成为孤坟野鬼,孤零零地受人欺负!”
舅舅在旁边怒气冲冲地就要甩手走人。姑姑们也毫不相让,针锋相对。朱莎看看姑姑,又看看舅舅,心中万分难过,艰难地说:“我和小虎是妈妈生的,她活着为我们操心,死了也决不会害我们。我和弟弟不要什么荣华富贵,我们要妈妈死后得安宁,不要她到了另一个世界还这样孤苦零丁地四处漂泊。爸爸现在管不了这事,我和弟弟代替他做主,我们要把妈妈葬进祖坟!”
朱莎的话就此成定局,姑姑们丢下一句:“以后你和你弟弟再有天大的事也别来找我们!”就悻悻离去。
朱莎泪眼朦胧地目送两个姑姑离去,心里却一点也不后悔刚才的决定。事无双全之理,无论她作出什么决定都难免要得罪其中的一方,既然爸爸承担不了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那么这个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到了朱莎的肩头。一夜之间,朱莎似已成熟十岁。
第5章 到黑夜想你没办法
朱莎和弟弟三步一跪,五步一叩,在人群的簇拥下,将妈妈送上山。在不断地起身又跪下的送葬过程中,朱莎面无表情,神情镇定。她一边跪拜一边在心里暗暗地发誓:“妈妈,放心吧,我会照顾好爸爸和弟弟。我会找到王春生给你报仇的,他就算逃到天边我也会把他找到。你所有未完成的心愿都将由我来代替你完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在吹吹打打的送葬音乐中,朱莎显得愈发坚定。
家里骤然失去了精明能干的女主人,如同塌了半边天,在众人怜悯的目光和叹息声中,朱莎似乎已经看到了这个家的未来——充满了贫困、破败和挣扎的生活。如果不想过这种日子,她只能选择坚强。她还有正在读初三的弟弟和现在已变得神智混沌的爸爸,整个家庭的重担已经落到了她一个人肩上,如果她倒下,这个家庭也将烟消云散,一败涂地。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尘世的喧嚣都在入土的那一刹那归于平静。在棺木被徐徐放入挖好的墓坑中的时候,始终胡里胡涂的爸爸终于如梦初醒,不顾一切地跳入坑中,要随朱莎妈妈而去,正在准备铲土封穴的众人措手不及,土都扬到了他身上,洒得一头一脸全都是土。朱莎的爸爸泪流满面,如同野兽一样抱着棺木呜号。
舅舅一边紧急指挥人手跳下去,一边让朱莎对着爸爸喊话。
朱莎手牵着弟弟,泪眼婆娑地看着众人费力地把状似疯癫的爸爸制住,沙哑着声音哭喊:“爸爸,没用的,妈妈已经走了。你让妈妈好好地走,你还有我和弟弟。你快上来,你再不上来,妈妈就要生气了!”
朱莎的爸爸抬头,看着朱莎,恍然又看见了妻子年少的时候,一时呆住,竟然不再挣扎乱动,舅舅见状赶快叫人把他拉上来,于是棺木得以顺利下葬。
烧过了纸又放过了鞭炮,一行人从山上回走,面色憔悴,神情凄然。按风俗,帮忙送葬上山的亲朋好友应该由主家再管一顿饭以示答谢。可朱家目下这情况,邻人们谁也没有开口说要留下来吃饭,埋葬完了朱莎的母亲,众人就纷纷告辞各自回家了。朱莎挽留也没有用。舅舅冷眼旁观朱莎的所作所为,深觉诧异,心中对这个一直被他忽视的外甥女起了好感。看来,朱家的人也不全是毫无担当,至少朱莎进退有度、举止大方,是个能成大器的材料。
因为还有后续一应事宜,舅舅勉强留下来吃了中午饭,而一直跑前跑后、出人出力的邻居二婶和永强大哥也被心存感激的朱莎留下来一起吃了饭。说到做饭,其实就是把办丧事剩下的饭菜回一回锅、热一下而已,朱莎的手艺着实不佳,热饭菜被她热得一团糟,边上都烧焦了。但这个时候哪还有人挑剔她的厨艺,大家都是匆匆填饱了肚子再说别的事。
饭后,舅舅问朱莎今后的打算,朱莎哪有心思考虑这些,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沉默半晌后,朱莎说:“家里现在这个样子,供不了两个人上学,我想退学去打工,供弟弟上学。”
二婶闻言惊异地抬起头说:“大妹,你莫不是在说疯话?你都读到高三了,成绩那么好,考上大学是迟早的事,你突然不想读了?”
朱虎一听也激烈地反对:“不行,我不要姐姐退学,我不读了,反正我读到初三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够了,我一个男孩子,出去打工方便些。”
一直低头不语的爸爸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平静:“两个孩子都要读。她妈妈在世的时候就一直想要两个孩子都考上大学,我不能让她死不瞑目,再苦再难我也不能让他们上不起学。”
舅舅听了,皱着眉头问:“钱呢?你哪来的钱?办朱莎妈妈的事有两千还是借了别人的,你哪里还有钱?连两个孩子都知道家里现在供不了两个人,你现在说大话,别等我一转身又要找我来借?”
朱莎爸爸听了也不生气,淡淡地说:“钱的事好办。明天两个孩子就都还继续上学吧。大妹还有几天就要考试了,先回去静静心吧。大哥你也累了,也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
看着爸爸异样的平静,朱莎心里隐隐约约有一丝不安。舅舅听见爸爸说话就生气:“我休息什么?你没有那么大本事就莫说那么大的话!”
生气归生气,舅舅最后还是拗不过朱莎爸爸,气冲冲地丢下一句:“我再也不管你们朱家的这些破事了!大妹考上大学了再叫人给我来个信儿!”然后依旧裤腿挽得高高地走了。
二婶早在舅舅和爸爸起争执的时候,就已经借口家里的猪还没喂,带着永强大哥匆匆地走了。这时舅舅一走,家里只剩下凄凄惶惶的三个人相对无言。
三天之后,朱莎回到学校。校园里的生活一切照旧,同学们依旧忙忙碌碌或无所事事,所有的人都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只不过有的人是辛勤采蜜,而有的人则是在流连花丛。朱莎不属于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她像个孤独的毛毛虫一样,用厚厚的茧把自己完全地封闭起来,等待化蛹成蝶的日子的到来。没有人知道,她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没有人知道,在她憔悴的外表下,已经有一颗无比坚强的心。
时间就此飞逝而过,转眼就到高考前一日。这天放学后全校封闭,所有高一高二学生从那时开始放假三天。封闭的校园不允许闲杂人等随便出入,也不允许本校高三学生再出校,因为以前有过高考完后自觉失利,趁夜色跳河自杀的先例,也有一时贪凉,夜入小河游野泳导致血染通知书的惨剧,为了安全起见,学校领导不得不煞费苦心。不知从哪一届开始就已经实行了高考期间封闭考试,大家已经见怪不怪,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没有人鼓噪,也没有人鸣不平,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高考前的一夜,月明星稀,万籁俱静,间或的一两声蛙鸣蝉噪让这夜晚更幽静。大家已经悄然睡去,准备迎接明天就要到来的人生大考。
朱莎脑海翻腾,毫无睡意。从母亲去世后到现在的六七天时间里,她晚上根本就没有睡过觉,不是她不想睡,而是她根本睡不着。她不能闭上眼睛,只要闭上眼睛,各种纷繁复杂的思绪接踵而至,这些思绪强大而细小,充满了她脑子里的各个角落,让她的脑子里同时放开了几百场微型小电影,一节一节地,又毫无章法地放着。一些年代久远到朱莎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的陈年旧事也被重新翻了出来,在她脑海里不断地闪回、切换。她强制自己不要多想也没有用,最后就只得这样一夜一夜睁着眼睛到天亮。
今夜又是一个这样的夜晚。朱莎在黑暗中坐起来,趁着查夜的老师渐渐远去,她灵巧地翻身下床,穿上鞋,轻轻地推开门,沿着平常大家熟悉的路线,在操场西北角的矮围墙那里,手脚并用翻了过去,踏着柔软的青草,来到了小河边。
此时白天的喧嚣已经归于夜晚的沉静,河中心的挖沙船早就停止了工作,轰隆隆的机器声只留在了白天。朱莎坐在河边的草坡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出神,夜色已深,月华如水,但她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
正当她出神的时候,一个黑影在悄悄地靠近她。朱莎虽然望着河水在发呆,感觉却依然敏锐,她猛地回头准备尖叫出来,又仔细一看,这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原来是李洋。
李洋也被她吓得不轻,差点从草坡上滚下河去,被朱莎手快一把拉住才缓解了下坠之势。朱莎不问他为何也出现在这里,只淡淡地说:“你该回去了。明天还要考试。”
李洋顺势借力爬上草坡高处,和朱莎并排坐下才说:“师傅,难道你明天就不用考试?”
朱莎收回手,眼睛看着河中心:“放心,我不会自杀。”
李洋还是那样的嬉皮笑脸没一点正形:“我师傅怎么会自杀?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她还没开公司,她还没当董事长,她还没雇我去开车,全世界的人都自杀了,我师傅也不会!”朱莎曾戏言要开家大的地产公司,买辆只在岑凯伦言情小说中见过的劳斯莱斯,把身边的哥们和徒弟一概收入公司,徒弟李洋更是被她委以保镖兼司机的重任。
李洋这时旧事重提,用心很明显,他想让朱莎还记得曾经的豪言壮志,就算是一时的戏说也好,他不想让她就此一蹶不振。朱莎领他的情,但嘴上却不愿意说出来。
朱莎勉强牵动嘴角笑了笑,算是对他这个蹩脚的笑话捧了场,然后又陷入沉默。李洋收起笑脸,说:“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也没什么话劝你,就这样陪你坐坐吧。你什么时候愿意回去,我就跟你一起回去。”
朱莎揪起身边的嫩草往河中心扔,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回去吧。我不用你陪,明天学校领导知道了又该满城风雨了。再说,小叶子知道了也不好。”
李洋苦笑:“关小叶子什么事?你真的以为我喜欢的是小叶子?……”
朱莎直觉地感到这个话题很危险,她马上截住了话头,“那好,你愿意坐着就坐着,只不要说话。”
李洋转过脸去不说话了,不知在想什么,高大的身影被月亮拉得长长的映在草坡上。周围的虫声蛙鸣声交织在一起,让这安静的瞬间变成永恒的一刻。
第6章 决不饶恕你
“莎姐,快点!你弟弟来接你了!”江秀霞从外面跑进寝室,气喘吁吁地说。她看到朱莎还在慢条斯理地收拾行李,将衣物被褥和书籍一一打包,又不耐烦地说:“你还磨蹭什么呀?这些书都不要了,直接扔了!像我就是把衣服被子捆好直接走人。别让你弟弟等急了,还在考试的时候我就看见他来了,都等你好半天了!”
朱莎答应了一声,还是没有把书扔掉,不过手里的动作加快了好多。今天上午考完最后一科,走出考场后她只觉心里空荡荡的,连在考场外等候多时的郭老师凑过来问她考得怎么样,她也是一副很茫然的神色。郭老师是知道她家的事的,看看她这样子,也不好多问,爱怜地看了她一眼,让她回寝室了。
由于已经考完试,大家顿时轻松了许多,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叽叽喳喳地说话,议论刚考完的历史,最后的那几道大题怎么那么难,又商量考完了大家一起去镇上的哪里轻松一下,明天再回家。
九四年的小镇还没有什么酒吧之类的夜店,大家充其量只能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或去简陋的卡拉ok厅或舞厅什么的坐一坐,过一下瘾再回家,跳舞是不会的,也没几个人有那个胆子敢在众目睽睽下下场去扭,大家都害羞而保守。
朱莎家里就是镇上的,镇上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她踏平过,去镇上自然对她毫无吸引力,以她现在的心情,她也根本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看着大家期待地望着她,等她发起号召,朱莎歉然地勉强一笑,然后低头拒绝了。
大家也不好再强求,于是各自找要好的朋友,缩小规模去玩乐。朱莎在江秀霞的帮助下背好行李出了寝室门,刚要跟大家打声招呼,又见大家似乎很忙,想想又放弃了,就这样背着行李心事重重地出了门。
走出楼门不远就看见朱虎站在当中,也不知道去阴凉地方躲一下,已经被太阳晒得快要爆油了。朱莎大为心疼,快步推车走过去,小声地责问弟弟:“你来了多久了?怎么也不知道去树荫低下躲一下?万一中暑了怎么办?”
朱虎闷了半晌才说:“我怕站远了看不见你出来。站在这里一眼就可以看到你们寝室楼的大门。”
朱莎不说话了,拿出手绢给弟弟擦汗,然后拿出拴在包上的搪瓷杯子,从暖瓶里倒出一杯水递给朱虎,说:“是昨天剩的水,你慢点喝,还有点热。”朱虎晃晃杯子说:“我去接点自来水算了。”朱莎急忙阻止他:“不许喝生水。喝生水要拉肚子的。你慢慢喝,反正我也考完了,也不急着回家。”
朱虎听话地回来,慢慢地喝着水,母亲死后,他对这唯一的姐姐无比依赖,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等朱虎喝完水,姐弟俩才各自推着车往校外走。朱莎的自行车破是破,但好歹是母亲从前留下的有年头的旧车,而且还曾经是新的;但朱虎的自行车从来就没新过,是爸爸花二十块钱从收破烂的张伯那里买来的一辆报废的车,敲敲打打折腾了一整天才勉强能骑,骑起来格外费劲,还连个刹车片都没有,要减速要停止完全靠两只脚。
朱虎不讲究这些,他把好骑一点的车让给姐姐,自己天天就骑着这辆快散架的车上学放学,说是顺便锻炼身体了。好几次朱莎回家到天快黑了也没见到弟弟回家,找人打听才知道他的车坏在半路上,他还蹲在那修车呢。这辆破车让他自己成了半个修自行车专家了,有什么毛病,他鼓捣几下就好了。
姐弟俩出了校门,骑上车匆匆回家。朱莎的车后架只放了个装了脸盆的网兜,前面把手上挂着个铁桶,暖瓶也在铁桶里,装了被褥衣物的大包被朱虎放到了他车后架上。大中午的,太阳很毒,朱莎不时嘱咐弟弟骑慢点,小心中暑。
姐弟俩一路骑车一路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们远远地看见家门口似乎围着很多人。朱莎和弟弟对视一眼,发现弟弟也是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她顿时心里有些紧张,脚上也加快了速度,想赶快骑过去看大家究竟在看什么。
堂屋里,出逃多日的王春生正跪在爸爸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旁边的桌上放着厚厚的一沓钱,不知有多少。
朱虎一见到他,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他一个箭步就上前,揪起王春生的衣领怒骂:“你这个王八蛋还知道回来呀?我妈妈被你害死了,你以为你给几个臭钱这事就算完吗?你想得美!你还我妈妈的命来!”朱虎一边骂,一边挥拳就打。
王春生此时哪还有平日的精明相,完全就像个叫化子一样落魄,而且还是流浪了很久的那种叫化子,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摆出一副可怜相,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一个劲地磕头赔罪,骂自己一时糊涂怕挨打而逃走,又因为良心的谴责而自动回来,但对自己是如何害死朱莎的妈妈则一个字也不提。
朱莎听得暗暗心惊,王春生摆出这副可怜相可以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朱莎,她等的就是这一天,她知道,王春生逃不了多久,他所有的一切,包括房子、土地、老婆、孩子、亲戚、朋友都在这里,他能只身逃到什么地方去?那天二婶一提醒,朱莎就想明白了,王春生迟早要出现,他之所以选择逃跑只不过是怕吃眼前亏,想暂避一下风头而已。等朱莎的母亲入了土,再没有人会抬着棺材来逼他披麻带孝或者狮子大开口索赔,天大的事也变小了,这时他自然可以大摇大摆地回来谈判。
朱莎看打得差不多了,也怕打出个好歹来,连忙说了声:“住手!”就走上前去拉住了弟弟,不让他再打下去了。农村民风淳朴,是非观念淡薄,乡人判断是非往往不以法律论,而是过分看重情理。朱莎知道这些围观的人群此时心里颇有些想法,说不定有些人此时就觉得王春生可怜,王春生摆出这副可怜相正是想利用大家的这些想法,妄想给点钱,磕几个头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王春生是多精明的人,别人可以忘掉,但朱莎不能忘,她决不能让这件事情就这样不清不白地私了了。她把行李放堂屋中间一放,看也不看王春生一眼,对父亲说:“爸,我回来了,饭做好了吗?”
爸爸正被王春生缠得没有主意,碍于乡里乡亲的面子和小学教师的清高又不好发作,正在两难之际正好看到一双儿女回来,如同看见救星,他赶紧站起来说:“好了,好了。饭早就做好了。”说罢,赶紧领着朱莎和朱虎往里走。
朱莎走了几步,才像突然看见他一样回头说:“哦,王叔终于肯回来了?没事,我们不着急,你先回去吧。我不是放暑假了吗?有的时间,咱们慢慢来。这钱也请你一块带走,该要的时候我们不会少要,不该要的我们也一分钱不会多拿,关键看是个什么说法。”说着,朱莎面无表情地随着父亲和弟弟去吃饭去了,留下一脸呆愣的王春生和暗暗称奇的围观村民。
朱莎进了里屋,和父亲弟弟一起坐下来吃饭,朱虎不解地问:“姐,你就这样把他放走了?你不为妈妈报仇了?”
朱莎慢慢地给大家添好饭才说:“他害死了妈妈,我怎么会饶得了他?但报仇也要讲时机,还要有策略,像你这样打他一顿就行了?他这样又是赔钱又是磕头又是挨打的,博得了大家多少同情分?我们这时候再去理他,他就会顺着竿子爬上来谈赔偿的事,我们还怎么治他?”
爸爸在一旁听得点头,叹了口气说:“大妹,你到底读过书,比爸爸强。你妈妈有你这样的女儿可以瞑目了。唉,爸爸没用啊。既连累了你们,又害了你妈妈。”
朱莎给爸爸夹了菜,轻轻地说:“爸,别说这个了。妈妈走了,我们更应该过得好好的,否则她到了那边也会不安心啊。”
朱虎静静地听了一会,突然开口问:“姐,那你说我们怎么办?”
朱莎放下碗说:“我有个同学的爸爸是县医院的医生,我让他回去问了他爸爸,他爸说按规定,注射青霉素前一定要做皮试的,否则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王春生从麻将桌上被叫下来,根本没有想去给妈妈做皮试,结果注射完了妈妈就过敏休克,他又没有及时抢救,妈妈就这样死了。他想赔点钱私了,想得倒好,可我们能让他就这样轻轻松松地了事吗?吃完饭,你和我一起去找镇上的司法员问问情况再说。王春生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干的黑心事还少吗?把镇上发的免费疫苗私自留下来高价卖出去,给村里的小学生注射白开水,打得小孩的胳膊都肿了,他这样草菅人命,我们不能轻饶了他。”
第7章 悄悄的一线光
朱莎冒着烈日酷暑一趟趟地奔波在镇上和邮局之间,去邮局是为了给李洋打电话,他父亲是县法院的法官,有很多问题她都需要先咨询过李洋的父亲之后再回家与家人商量。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别人怎么看待,她一定要亲手把王春生送进监狱,让他常常家破人亡是个什么滋味。要让他进监狱,只有通过打官司提起诉讼才能办到。朱莎已经决定,等一切准备就绪,她就要开始她的复仇之路。这注定是一条极其艰险的路,而且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可是任何时候只要想起母亲死后的惨状,朱莎就会心硬如铁。
在农村传统的观念中,一直讲究的是“生不进公门,死不入地狱”,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大家已经习惯了“私了”,出了事只要叫上三五个德高望重的人或是几个村干部,大家坐到一起,喝着酒,数着钱,有天大的事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满解决,大家皆大欢喜,没有人有异议。但朱莎不能理解,死的是她的母亲,如果她不能亲手为她主持公道,那母亲生她还有什么意义?而且她的母亲刚刚四十二岁就惨遭横死,凶手至今还逍遥法外,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父亲看她这样奔波很心疼,又担心即将到来的官司会伤害到几十年和睦的邻里关系。父亲不止一次地要她放弃,毕竟人死不能复生,而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如果跟村里人搞得势同水火,那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很艰难。朱莎不肯听,朱虎对姐姐言听计从,也不肯听父亲的。偶尔有邻居问起朱莎的进展,父亲无言以对,只得叹气,再叹气。
看到她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村人已经由开始的同情变成了现在的冷眼旁观。王春生的老婆张翠兰现在几乎天天都在村里闹,见人就哭诉,朱家的大女儿心狠手辣,要把她丈夫送去坐牢,她孤儿寡母无处申冤,眼看就活不下去了。王春生则高调亮相,天天与镇上或村里的干部们一起喝酒吃饭、称兄道弟,一副迎来送往、高朋满座的样子。
朱莎天天在外面跑,哪里有功夫去打听这些事,好心的二婶看在眼里,悄悄地告诉了朱莎,要她当心些,王春生诡计多端,他现在这样做,无疑在警告朱家人,不要轻举妄动,你们是奈何不了我的。
二婶看朱莎不说话,以为她害怕了,就安慰她:“大妹啊,你不要怕。他王春生再怎样折腾,他也不占理哩。他害死了你妈妈总是事实,这事有那么多人亲眼见证,他想赖是赖不了的。不过,你也要小心些,早些防范,免得中了他的诡计。”
朱莎点头,谢过二婶准备回隔壁自己家,就看见江秀霞匆匆地跑来找她,一看见朱莎就大喊:“莎姐,你怎么还在这里?快回学校去,今天该去学校拿分数卡了!我找你好半天了!”
朱莎猛然想起今天是什么日子,顿时有些着急,答应了一声就要往家跑。二婶追在后面喊:“大妹!别急!一会儿我让你永强哥拿摩托车送你去!”
朱莎一边跑一边喊不要了,待跑到近前,江秀霞又说:“莎姐,快准备一下,我们一起坐我爸的摩托车去。”朱莎看看自己,穿的还是去镇上找司法员时穿的一件白底碎花连衣裙,也没什么可换的,就空着手准备走人。
两人一起上了江爸爸的摩托车,一路上江秀霞叽叽喳喳,谈兴不减,朱莎无心应答,心中忐忑不安。今天拿了分数卡之后,虽然要等到晚上电视新闻里才会公布录取分数线,但基本上大家一拿到自己的分数就已经知道大概的结果,考上或是没考上大学都已经差不多成定局。朱莎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命运,又期待又恐惧。
江爸爸的摩托车刚开到校门口,两个女孩下了车,传达室的那个瘦瘦的陈大爷一眼就看见朱莎了,马上他的大嗓门就响起来了:“呵呵,我们的文科状元来了!”随后就对不明所以的两个女孩解释:“你们还不知道吧?昨晚刘校长接到县教育局的电话,朱莎考了625分,是县里的文科第一名呢!刘校长高兴得一晚上没睡好觉。县教育局长已经亲口许诺要奖励咱们学校了,这下,咱们可翻了身了,文科状元在咱们学校,县一中也没咱们厉害!”
朱莎的心里顿时一块石头落了地,马上就不慌了。她不好意思地对陈大爷笑笑,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旁的江秀霞着急了,赶忙问:“我的呢?我考了多少分?您知道吗?”
陈大爷摇头说:“这我可不知道,你们赶紧进去吧,找你们郭老师,分数卡都在他手里拿着呢!”
两个女孩顿时飞一般地跑去找班主任,还没到年级组办公室,远远地就看见里面人头攒动,说话声都传出了窗外,胖胖的郭老师正被一堆人围在中间。
由于天热人又多,办公室的门大敞开着,一方面有利于通风,一方面方便大家进出,办公室里三台落地扇正开足最高档给大家不停地送风,但大家还是热得汗流浃背,许多人拿了分数卡并不立即离去,而是留在办公室等着看其他好友死党等人的分数,因此人越来越多。
朱莎和江秀霞三步并作两步进了门,郭老师已经看到她们了,连忙从手里一大把条里找出她们俩的,一一给了朱莎和江秀霞。朱莎因为已经知道分数,并不着急看,反而等江秀霞看完了才问:“怎么样?”
江秀霞看完分数,脸色煞白,喃喃地说:“怎么办?怎么办?我才考了502分!”
朱莎听了这个分数心里有些发紧,502分按照这里的录取线来说是个基本与本科无缘的数字,如果江秀霞不想读大专,那她很有可能只能重读。
朱莎不想就此让她丧失希望,她又问:“你上次都填了些什么志愿?”
江秀霞想到志愿又是一阵紧张:“我一志愿填的是青年政治学院,其他的都是咱们本省或本市的一些大学了。”
朱莎沉吟半晌说:“也许本市的几个大学还有希望。你忘了,他们每年都录不满,最后一定会降分录的。咱们的上届和上上届有些师哥师姐,读补校都读了一两个月了,突然又收到本市一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还都是本科呢,这两年他们都是至少降5分录取的。别着急,你还有很大希望的。”
江秀霞也听过上届的好多传说,绝望的心情好点了,朱莎看她心情不那么难受了,才跟她说要去找郭老师。江秀霞点点头,朱莎走开了。
郭老师看朱莎朝自己走过来,连忙把她叫到一边,师徒俩已经心照不宣地绕过互相恭喜阶段,直奔主题。郭老师关切地问:“朱莎,你填北大了吗?”
朱莎摇头:“我一志愿填的是北外,还是您帮我选的学校呢。您怎么忘了?”
郭老师顿时一副捶胸顿足后悔莫及状:“唉,我怎么会忘,我目光短浅啊!我那时哪里想得到你能考这么高的分咯!你那么多次月考都没有考出这么高的分数,我以为你最多也就是580、590顶天了,谁想到你居然考出625!唉呀,好不容易出一个状元,又被我给耽误了!”
朱莎安慰道:“北外也很好啊,干嘛一定要上北大?你不是说,女孩子学外语很好,很时髦,将来就业前景也很好吗?”
郭老师犹心有不甘:“话是这么说,但北大毕竟是最高学府,能上北大为什么不上?唉呀!都怪我!都怪我!我没有超前意识,我在二中待久了,连胆子也变小了,居然不敢去博一把!”
朱莎听到郭老师自怨自艾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她陪着老师唠叨了一会儿,直到别的同学来找才走开。刚准备找江秀霞,就看见窗外人影晃动,仔细一看原来是李洋伸长脖子在朝里望。她跑出来一拍他:“要看就光明正大地进去看,躲在窗户这偷看算怎么回事?”
李洋不好意思地缩回脖子说:“我想找你又怕你们班主任看见。他每次看见我都说我是玩物丧志的典型代表,只知道打球,不知道用功。还多次警告我不许巧立名目接近你,以免带坏你。”
朱莎听得一笑,李洋看她笑大为尴尬,自从过了河边的那个晚上,尽管朱莎没说什么,但他再也不能像平常一样在朱莎面前嘻笑自如,他相信聪明如朱莎,一定早就明白他那天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内容,但朱莎打断了他,不让他再继续说下去,他也只好顺从地沉默下去,继续做她的徒弟兼死党。
朱莎看他尴尬的样子,故意说:“把分数卡给我看看,看到底考了多少分?能不能光大师门?”
李洋默默地把分数卡交给她,朱莎接过来一看,立即惊喜:“480多?你考了480多?太好了!太好了!”李洋报考的是飞行员专业,经过多轮体检已经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只要他的高考成绩上了400分,他就能被那个志愿录取了。现在他出人意料地考了480分,已经可以预料到前途一片光明。
李洋看她真心高兴的样子,只是微笑,这个诙谐幽默的少年彷佛一夜之间就变了一个人,不再涎皮笑脸地见人就说笑,遇事就插科打诨了,他变得成熟、稳重起来了,成长的过程原来是如此的轻易和必然。
刘玉霞也考了493分,按她的分数应该可以上一个中专,这对她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她原来没打算能考上什么学校。这下考了493,她已经高兴得合不拢嘴了,知道分数的第一时间她就飞奔到校门口给她老爸打了电话报告喜讯,她老爸已经慷慨许诺让她去趟深圳的姑姑家玩一玩。
邵勇对自己考出的分数极不满意,他已经联络了若干对自己分数也不满意的同学,准备一起去复读,期待明年再考个好学校。
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莎又和其他同学聊了聊,直到夕阳西下,肚子里饿得咕咕响才踏上回家的路,她的心情已和来时完全不一样,充满了20多天来从未有过的轻松和骄傲。
第8章 这不是意外
朱莎回到家,看到父亲和弟弟一脸的焦急才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事。父亲还试图从她脸上看出点什么。朱莎连忙宣布:“爸,我考了625分!是全县文科第一名!”
父亲脸上顿时迸发出光彩,连声说:“好!好!”弟弟更是喜形于色:“太好了!姐,你真厉害!”
父亲高兴了一会儿又黯然了,朱莎知道他肯定是想到了二十多天前骤然离世的母亲,果然父亲喃喃地说:“要是你妈还在,她该有多高兴啊!”正在高兴的三人瞬间沉默下来了,想起母亲,朱莎更是难过。
隔了一会儿,朱莎见父亲又要沉入自怨自艾的悲痛中,忙打断父亲的思绪,强笑道:“爸,我一志愿没有报北大。郭老师可遗憾了。”
朱虎听到这个,忙问:“姐,你报了哪里?”
朱莎想了想说:“我一志愿报的是北外,我估计十有八九会被它录取。专业我报了英语和日语,还不知道会分到那个系去。”
朱虎高兴地问:“姐,是不是到了北外将来就可以当外交官了?”
朱莎失笑:“傻弟弟,学外语只是可以当些翻译什么的,一般也就是给外交官帮帮忙吧,真正能当上外交官的还得上了外交学院才可以。”
朱虎想起什么又说:“姐,你是不是在镇上留了二婶家的电话号码?刚才隔壁二婶说,镇上的司法员来电话找你了,让你明天去趟镇上。”
朱莎忙问:“还说什么别的了吗?”
朱虎搔搔头说:“好像还说让你把准备的材料都一起带上,和爸爸一块去。”
朱莎想了想觉得不踏实,所有起诉的事一直是自己一手操办,还有什么事需要父亲一起去?想了半天不得要领,当晚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半夜才睡。
第二天一大早,朱莎带着材料和父亲一起直奔镇政府大院内的司法所。朱莎所在的小镇地理位置靠近县城,交通十分便利,因此人口也较别的镇要多上一倍左右。镇政府下辖了18个村和2个居委会,因此县司法局下派了一个司法员和三个调节员到这里,镇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司法所,那个司法员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所长,就是现在朱莎见到的张所长。
到了所长办公室,朱莎一眼就看见王春生也在里面,正和张所长在说着什么。朱莎顿时心里一紧,他怎么也在这里?
张所长看到朱莎和父亲来了,马上堆起笑脸说:“朱老师和朱莎也来了?好!好!坐下吧,坐下吧!”
朱莎狐疑地和父亲找了个对面的位子坐下,不等朱莎问话,张所长就笑眯眯地说:“朱老师啊,你养了个好女儿啊!文科状元,有这样的女儿走到哪里人家都高看一眼啊!”
父亲只得和张所长客气地寒暄几句,末了张所长才切入正题:“朱老师啊,今天把你们当事双方都请来,主要是想听听你们双方的意见,看看有没有商量的余地。毕竟,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出了意外,谁都不想的嘛!”
朱莎紧绷着脸,一言不发,父亲听到张所长的话很意外,一时没有思想准备,不知该如何作答。张所长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他已经给事情定了调子,把这件医疗事故轻描淡写地定成了意外,而且还要朱家和王春生通过协商来解决。
张所长看朱家父女都不作声,一时也感到有些棘手,忙又补充道:“朱莎你们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大家一起商量商量看,只要不是太离谱,我看还是能协商解决的嘛。能调解的咱们尽量调解,就不要麻烦法院了吧。”
朱莎反问道:“张所长,您一直认为我母亲的事是意外而不是一起医疗事故?”
张所长点着头:“当然是意外。谁都不想的嘛!难道你不这样认为?”
朱莎已经站起身来:“张所长,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意见不一致,我认为没有调解的必要。作为一个经过培训获得镇卫生院认可的农村医生,王春生应该知道,给病人注射青霉素前首先要做皮试。但是他没有,他的玩忽职守直接造成了我母亲丧命的结果。这不是意外,而是严重的医疗事故,我母亲就惨死在他的手下,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朱莎斩钉截铁地说完,不顾张所长愕然的表情,拉起父亲说:“爸,我们走!”
朱莎的心里充满了悲愤,难道在农村要寻求法律途径的解决就那么困难吗?王春生只不过有个在县政府人事局当小科长的亲戚,镇政府和司法所就可以向着他说话?明明应该坐牢的案子却让他们说得协商就可以解决?
回家路上,父女俩心情都有些沉重。父亲在农村生活几十年,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原本没抱太大的希望,倒是很快便释然,见朱莎仍旧耿耿于怀便安慰她道:“大妹,在农村就是这样,天大的事也能给你说得没事。你刚出校门,哪里知道这么多。”
朱莎眼望着前方,一边走一边恨恨地说:“爸,他们越是这样,我就越是不放弃。我一定要为妈妈讨回公道!”
父女俩边走边说,很快便回到家里。朱虎和二婶正坐在堂屋里说着什么。见他们回来,朱虎看便匆匆地迎上来,一脸的紧张。
朱莎忙问有什么事,朱虎哭丧着脸说:“姐,刚才镇上文教组来人通知,说国家来了最新文件精神,要取消代课教师,让爸九月一号开学就不用去上课了。”
一旁的二婶也插嘴说:“这一定是王春生干的好事。这个畜生,见说动不了大妹,就把主意打到朱老师头上来了!”
朱莎又问弟弟:“你问清楚了吗?真的是国家要取消代课教师?”
朱虎用力地点头,说不会有错,张干事刚刚通知的。二婶一听张干事的名字又说:“大妹,这事再没别人,一定是王春生捣的鬼,这张干事是他老婆娘家的一个远方亲戚,他们经常凑在一起吃吃喝喝的,王春生几次都跟人说镇上文教组的张XX干事是他的大舅哥,这事大家都知道。”
朱莎说:“那也不能就这样说是王春生使的坏呀?没有证据。”
二婶急得直跺脚:“我的傻姑娘,这还要什么证据啊?镇上说要清退代课教师都说了多少年了,哪回不是说说就算了,谁还认过真?你问问你爸,看我说的有没有错?”
朱莎和弟弟看向旁边的父亲。父亲倒是面色平静,显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朱莎这才知道,自己的冲动和鲁莽又一次害了父亲,居然连他赖以谋生的手段也被剥夺了。她想不出做了二十年教师的父亲如果不教书还能做什么。
想到这里,朱莎不由得替父亲难过,头一低,眼泪就要夺眶而出。父亲倒没什么,乐观地说:“傻女儿,不让我教书又不是不让我吃饭,你那么难过干什么?不当老师我还可以干别的呀?快别哭了,让你二婶笑话了。”
朱莎止住眼泪,抬头说:“爸,咱就不教书了,看能饿死我们不能!”
二婶担忧地问:“你们还告不告王春生了?”
朱莎回头狠狠地说:“告!怎么不告了!他王春生做这么多手脚不就是害怕我们告他吗?他明知道自己不占理就百般使坏想让我们知难而退,哼!我们偏不让他如意!我就是要让他难受,不但要让他赔钱,还要让他坐牢。我发誓!”
这一次父亲没有再阻止她。朱虎问:“爸,这回你不会再顾着什么乡里乡亲的情分、面子什么的了吧?
父亲语气平静:“事情既已到了撕破脸的地步,又哪里来的面子之说?”
确实,事已至此,朱莎再也不对司法员抱什么希望了,人命关天的事在他们眼里居然只是个意外,居然想让朱莎不起诉,直接与王春生私了。就这样的素质,朱莎对他们的那点信任已荡然无存。
朱莎说到做到,第二天就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等王春生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朱家的大女儿从来就不是个吃软怕硬的人。
第9章 对付泼妇的办法
朱莎的八月就在水深火热中度过了。先是她一纸诉状将农村医生王春生告上了法庭,然后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王春生的老婆张翠兰在朱家施展开了十八般泼妇武艺。她先是天天在门口指桑骂槐,到最后看朱莎一点松动的迹象都没有,就干脆发展成明着破口大骂,摆明了就是欺负朱家是外来户,人口少、势单力孤,没有兄弟子侄等外援,不能把她家怎么样。
事情已经闹到这样不可开交的地步,村里人也是看法颇多。有的同情朱莎和朱虎年少丧母,对朱莎的起诉表示钦佩,暗地里还很支持;有的坚持以和为贵,对朱莎大动干戈的又是法院又是传票的很不以为然;王姓一系的人则一边倒地支持王春生,对朱家主张打压到底。
农村中的种姓斗争很复杂,朱家由于是外来户,对这种事一直是能躲就躲的,躲不过多半时候就让了,像这回这样针锋相对地对着干还是第一次,尽管是朱莎在出面,但村人还是不免将帐算在了朱莎父亲的头上,认为这个平时一向老实敦厚的朱老师居然是深藏不露的人。
王姓一系的这帮人向来就是农村中的既得利益者,里面有几个按年龄算应该是朱莎的叔伯辈的人,说话行事很有分量,出的招数也很是阴损,几次大规模的械斗,表面上看是两家或几家的私人争斗,但其实都是他们背地里唆使的结果。尽管这样,他们自己却很谨慎,违法的事自己是从来不会出面去做的,所以从来也没让人抓住过把柄,而张翠兰这次的泼妇招数想来也是他们出主意的结果。
张翠兰这样天天上门闹,污言秽语铺天盖地,又是拿菜刀,又是要泼大粪的,刚开始还惹得大家围观,议论纷纷的,一天之后,大家就失去了观看的兴趣,一个粗俗的农村妇女这样公然地欺负一家外姓人,背后若没有人指使,打死他们也不信。明眼人多的是,大家都知道王姓一系的厉害,不愿意就这样给人当了枪使,看了两眼就纷纷拔脚走人,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没什么人再有看一眼的兴趣。
朱虎被王春生的老婆闹到气血上涌,几次想冲出去揍人都被朱莎拦住了。透过张翠兰的闹,朱莎已经模模糊糊地看到了王姓一系几个大人物的影子,他们说不定已经设好了圈套在等着朱家往下跳,所以更不能轻举妄动,以免事情朝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今时已不同往日,朱虎此时再出去只要动手,事情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朱莎想了又想,就是不许弟弟出去。遇到这样的泼妇,动手是不行的,说不定还没等朱虎动手,就有是非赖上来;讲理更没用,泼妇之所以成为泼妇,就是因为她软硬不吃,横蛮不讲理,谁能跟泼妇去讲什么理呢?所以,连父亲这样好脾气的人都快要忍无可忍了。朱莎被闹得火起,一怒之下就打发朱虎去邻村找舅舅。
舅舅到底是舅舅,上次虽然怒气冲冲地走了,但并没有记仇,尤其是当朱莎的高考成绩出来后,父亲叫朱虎去舅舅家报了信,舅舅一高兴不但暂时忘记了和父亲之间的宿怨,还破天荒地让舅妈包了个了大大的红包,放上了二百块钱让朱虎带回来。这次朱虎一去,把事情一说,舅舅马上就坐不住了,本来想亲自去,但朱虎按照姐姐的吩咐,坚决不许舅舅出面,只要几个表哥们去就可以了。
舅舅把三个表哥叫出来,又让朱虎去附近的二姨家叫上了朱莎的两个表弟,一行六人就匆匆地往朱家走去。朱莎和朱虎从小在外婆家长大,跟几个表兄弟的关系都不错,朱虎年龄最小,二姨家的两个也是他的表哥。三个表哥在舅舅家的村上都属于顶天立地的人物,而两个表弟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无所事事,一不去打工,二不去上学,就在街上混,二姨和姨父根本管不了,据说还和街上的流子团伙关系密切。
朱虎回头把事情添油加醋地一说,大家都破口大骂,摩拳擦掌地要去打架。
二姨家的小表哥只比朱虎大一岁,从小跟朱虎关系最好,见朱虎受委屈,马上就不平了,骂骂咧咧地声称要去街上再叫几个兄弟来助拳。
朱虎连忙拦住,说姐姐不让,事情还没到那个地步。
大表哥已经成家了,到底稳重些,边走还边问朱虎:“小虎,莎莎让你来她准备要我们怎么做?”朱莎是这三家第二代里唯一的女孩,成绩好,人又聪明漂亮,从小就深得长辈的欢心,几个表兄弟对她的话也是很重视的。
朱虎连忙把姐姐的计划跟大家说了,大表哥一听朱莎的计划,有点不甘心:“小虎,就这样?这会不会太便宜这臭婆娘了?”
朱虎说:“姐姐说了,这次先吓唬吓唬她,她要是不听还来闹的话,下次就动真格的。”
二姨家的两个表哥向来就不是安分的主,无事还要生非呢,何况有这么大的事,不好好折腾一下,怎么显得出他们的厉害,怎么在街上立足?大的那个就嚷嚷:“不行就晚上把她家的猪迷倒都杀了!要不,把她那个药铺子打烂也行。叫几个兄弟就行,都用不着咱们哥几个出面。”
朱虎连忙拦住,说姐姐不让,现在她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把这臭婆娘吓回去就行了,要是杀了猪、打了药铺,王家的人就更该理直气壮地出面把事情闹大了。
小表弟英雄无用武之地,不满地说:“表姐胆子怎么这么小?不打架叫我们来干什么?”
大表哥随手拍了他的头一下:“你就知道打架,做事情要动动脑子。莎莎既然这样吩咐了,肯定有她的道理。你不要废话了,快走。”
二姨家的两个表哥自告奋勇绕道去抓人,其他几个就依言气势汹汹地往朱家走。
几个牛高马大、凶神恶煞的表兄弟和朱虎一出现,就给了张翠兰一个下马威。几兄弟也不说话,只双臂抱胸冷冷地瞪着在朱家门口撒泼的张翠兰。张翠兰正被他们盯得发毛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的时候,朱莎开口说话了:“张婶,今天也到时间了,快回家做饭吧,健仔也该等急了。”
张翠兰一听这话就着急了,马上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嚷嚷:“你这话什么意思?”
朱莎收起笑:“没什么意思,就是提醒你,做事情要适可而止。你在我家闹了七八天了也该够了,自己家里的事也该回去管管了,免得猪也找不着人喂,儿子也找不着人看。”朱莎特意在“儿子”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张翠兰顿时就有些慌了。
正说话间,张翠兰的大女儿一脸哭相地跑来报信,说弟弟健仔不见了。张翠兰马上冲到朱莎前面,歇斯底里地喊:“朱大妹!你把我儿子藏到哪里了?你快说呀!我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拼命!”
许久没说话的大表哥开口了:“你儿子丢了关我们什么事?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干的?说不定是人贩子呢?”
几个表兄弟马上配合地点头,七嘴八舌地幸灾乐祸开了:“就是,就是。说不定就是人贩子给拐走了。”
“这河又没有盖子,你儿子掉进河里了也不一定。”
“这个镇上哪一年不丢几个小孩?难道都跟我们有关系?”
几个人一说,张翠兰就明白这事跟朱莎脱不了干系,她这时已经六神无主,面对朱莎又是怨恨又是恐惧,见朱莎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奈何不了她,回身便朝着正哭哭啼啼的大女儿狠狠地甩了两巴掌:“哭!哭!叫你哭!没用的东西,你是死人哪,叫你看着弟弟你死到哪里去了?你还回来干什么,你怎么不去找啊!”
小女孩挨了两巴掌,委屈得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打我?健仔要吃棒棒糖,我去给他买,让他在大树底下等,我才一回头他就不见了。我到处找他找不到才回来告诉你的。”母女俩正纠缠不清,朱莎和几个表兄弟在一旁抱着胳膊看戏。
朱莎看火候差不多了,才慢条斯理地说:“张婶,回去吧,健仔说不定已经回家了。不过,我提醒你,你再这么闹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健仔今天是一时贪玩不见了,下次再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你在我家闹了这么久,你也应该知道,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还不是兔子,我的这些个表哥表弟也都不是兔子。”
几个表兄弟立刻配合地露出凶狠的表情,朱莎暗暗地觉得好笑,脸上却不露声色,看看张翠兰几乎是惶惶然的表情又觉得万分厌恶,典型的欺善怕恶,以为朱家是软柿子可以随便捏呢,结果却啃到一堆硬骨头,什么也没吃着还咯坏了牙齿。
朱莎又冷冷地补充道:“张婶,别以为我们朱家在这里是外来户就好欺负,我妈妈娘家也是有人的,我也是有同学朋友的,你真要把我惹急了,我也是豁得出去的。王春生害死了我妈妈,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他坐牢,你闹也白闹,再闹,我就让你儿子永远不见。你记住我的话。”
张翠兰闻言几乎是落荒而逃。她从朱莎文质彬彬的外表里看到了一种超乎她年龄的狠辣和决绝。这种心计和手段决不是她这个没读什么书,只会像泼妇一样打滚撒泼的人所能对付的,尽管朱莎年纪还小,但她这份胆量,这份不动声色的心计已经令她恐惧。她明白这次王春生是在劫难逃了。
第10章 一波三折的案子
朱莎的通知书在八月初的时候就送到了家里,她顺利地被第一志愿录取,9月中的时候就要去北京上学了。按镇上的惯例,考上大学的她应该请所有教过她的老师一起吃顿饭感谢一下,但郭老师还没等她开口就拒绝了。这个在朱莎生命中充当了第二父亲角色的胖胖的班主任,当朱莎羞涩地向他表示感谢时,他一边修他那辆每天都要修的烂摩托车,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朱莎说:“我不要你的什么感谢。你能考上大学,完全在于自己的努力。你也不要把考上大学当作你奋斗的终结。你人生的路还很长,上了大学只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你比别人更早地经历了一些痛苦和磨难,这未必就是坏事。”
朱莎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低头很快地擦干眼泪,对正埋头摆弄摩托车的郭老师行了一个礼,然后飞快地走了。这样轻描淡写的一番话也只有郭老师才说得出来,他是真的把朱莎当成了自己的女儿。朱莎很幸运。
是的,她丧母的痛苦,她临考前的重压,她忍辱负重的努力,一切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事情发生的时候,郭老师并没有安慰她,他早就知道,单薄的言语安慰对她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会让她更加的伤心,所有的痛苦和挫折最终还是要靠她自己才能挺过来。是的,她终于挺过来了,也终于有资格听到郭老师的那番话了,这个过程有多艰难,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由于朱莎考了全县文科第一名,县里在奖励学校的同时还奖励了她一千块钱,学校和镇上各奖励了朱莎五百块。这三笔钱加起来一共有两千,已经是一笔巨款了,但这比起朱莎《入学须知》上所列的各种费用加起来还差很多。
为了给朱莎凑学费,父亲带着弟弟去了邻村的砖厂背砖。这个活儿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纯粹的体力劳动。背砖是计件发钱的,父子俩一天加起来可以挣到五十多块钱,但是每天天不亮就得去,晚上八九点钟才到家,一天要干14个小时的活,累得饭都不想吃。弟弟背了两天实在坚持不下去了,但看看父亲的样子还是咬牙又去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本来就是一个令人心酸的事实。
朱莎也要去,但父亲娇惯她,说背砖不是女孩子该干的活,说什么也不让她去,只让她在家里做饭,按时给他们送饭就行。
朱莎在这个暑假唯一的长进就是厨艺有了长足的进步,从刚开始的热个菜还会把菜烧焦,到现在,已经能像模像样地炒几个菜了。但由于厨艺是速成,根基还有些浅,所以水平一直有些忽上忽下的。有时确实做出来非常好吃,有时却不是淡而无味就是咸得要命。不过,不管怎样,父亲和弟弟从来都不抱怨,朱莎知道,自从母亲去世后,他们把对母亲的感情转移了很大一部分到她身上,因为她长得那么像母亲年轻的时候。尤其是父亲,有时候会在她忙碌的时候,不自觉地盯着她的身影发呆,好像在透过她,回忆母亲生前的样子。
李洋由于报考的是飞行员专业,属于提前招生的军校,8月中的时候他就已经穿上军装,坐上了北上的火车,去保定的飞行员学院报到了。他临走的时候,朱莎的案子还没有开庭,许多事情还不明朗,所以他郑重其事地把朱莎带到了家里,请父亲一定帮朱莎。
当着朱莎的面,李洋的父亲问了些问题之后就很爽快地就答应了。朱莎很感激,但觉得李洋的父母看她的眼光怪怪的,像在审视什么,又像在评估什么。她不知道,就在前一天晚上,李家人为了她爆发了家庭大战,因为李洋亲口对他的父亲说,明天将要上门的女孩是他的女朋友,如果父亲不肯帮她,那以后他就待在部队上不回来了。
父亲一听顿时气得肺都要炸了:“混蛋,不是说好了上高中的时候不许早恋吗?你还给我提什么女朋友,趁早给我滚蛋!”
父亲还没有说完,母亲就着急了,马上哭哭闹闹地嚷嚷开了:“你让他滚哪去啊?早恋怎么啦,人家早恋影响学习,我儿子早恋不也照样考上大学了?滚什么滚?再让他滚,我们母子俩一起滚。”
母亲冲着父亲嚷嚷完又朝儿子唠叨:“你这混帐小子,乱说什么啊你?我把你养这么大就送给部队了?”
李洋梗着脖子气冲冲地说:“谁让他不答应的?我都多大了,动不动就让我滚蛋,我还就真滚了!我以后还不回来了!”
父亲也气极败坏地吼:“你翅膀硬了就想飞了?连老子的话都不听了?”
李洋一听这个马上又吼回去:“我讨厌你整天老子长、老子短的,连爷爷还没这样说呢,你凭什么整天这么说?你表面上是共产党员,其实就是封建家长!”
父亲气得暴跳如雷,父子俩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母亲赶快出来打圆场:“老李,你就答应一回不就得了?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你有那么多同学朋友,随便打几个电话不就完了!儿子难得求你一次,你还摆什么架子?再说,这女孩也不是什么外人,说不定以后还是咱们儿媳妇呢。”
李洋听到母亲这么说朱莎,脸有些发烧。没办法,谎话既然已经开了头就只有继续编下去了。
父亲软了下来,但口气还是硬梆梆地:“小小年纪不知道好好读书,就知道搞这些花花肠子,还要老子来善后。还敢威胁我。”
李洋又要开口,母亲赶快发挥长袖善舞的本事不着痕迹地接过去:“他也没让你善什么后,不就是让你帮个忙吗?你帮了不就得了?楼下老王的儿子高中还没毕业就领回来个小姑娘在家住着,人家老王不是也没废话吗?再说,儿子也没干出什么出格的事,你瞎嚷嚷什么?”
这么一比较,父亲顿时心里又好受点了。在李洋的软磨硬泡和太太的威逼利诱下,李洋的父亲最终还是屈服了,答应尽可能地提供一切帮助。李洋不乐意,嘟囔着还准备追上去要父亲保证一定帮朱莎把这官司打赢,母亲赶快拉住了他,让他见好就收。
李洋不干了,母亲用一个指头点着他的头悄悄说:“你爸那个人我还不了解?只要他答应的事,十有八九会成功。你还追上去要他给你什么保证,不是找死吗?回头他牛脾气发作了,你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傻儿子!”
母亲是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察言观色的本事最厉害,母亲既这样说,李洋也就信了,回头又对母亲说:“妈,明天那个女孩来了,你们谁也不许提我们的关系,她脸皮薄,回头把她吓跑了,我就一辈子打光棍了!”就这样放肆的要求,母亲也答应了。于是才有了朱莎这次和李洋父亲的见面。
李洋在促成了这次见面之后心满意足地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去保定了。他走了之后没多久,在重重煎熬中,朱莎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日子。后面因为有了李洋父亲的很多帮助,朱莎才能顺利地坚持下去。
李洋的父亲叮嘱她在开庭前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做好证人的思想工作。根据他的经验,在农村,即使富有正义感,也很少有人会出面去给朱莎作这个证。因为给一方作证势必要得罪另一方,而且得罪的还是在当地势力极大的一方,这在农村是非常忌讳的事。他让朱莎千万不要大意,否则案件会变得更复杂,审理的过程也会拖得很长。李洋的父亲就亲自办理过一个这样的案子,原告花了三年时间才打赢了这场官司,几乎付出了倾家荡产的代价。鉴于朱家目前的状况,他建议朱莎做好充分准备之后,速战速决。
朱莎被他说得悚然一惊,原本自信满满的心顿时变得焦虑起来。事故发生的当天,有很多人在场,既有在场上打麻将的,也有在场边围观的,大家基本上都亲眼目睹了朱莎母亲的死亡过程,都可以作为人证。但当朱莎带着弟弟挨家挨户地去请求他们出面作证的时候,大家都面有难色,几乎没有人愿意出庭。
朱莎和朱虎在家急得团团转,眼看开庭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现在却节外生枝。朱莎也一筹莫展了,烦躁得恨不得揪光自己的头发。
李洋的父亲的电话又到了,朱莎在二婶家接电话的时候,事情还没说完,急得都要哭了。时间间隔得太久,朱莎已经没办法再申请鉴定,所以找到证人和证物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
李洋的父亲听了情况倒是没有太着急,他提醒朱莎,不可能所有人都会怕王家人,将所有在场的证人过滤一遍,找那些跟王姓一系曾有过矛盾的人,利用他们的同情心,只要能达到目的,下跪、痛哭都可以用上。
姜还是老的辣。朱莎茅塞顿开,和父亲细细筛选了一遍那天在场的人,确定了两个重点目标根叔和发叔,他们一个和王家人争过宅基地,一个和王家人争过马路边上门脸房的买卖权,不但都曾经为此大打出手过,而且也都争输了,王姓一系的那几个要人在其中暗地里起了不少作用,所以他们和王家人的矛盾可以说很深。
于是到了晚上,朱莎带着弟弟摸黑到了这两家,见门就跪下,未语泪先流,把正在吃饭的两家人吓得半死,赶紧要拉他们起来。姐弟俩长跪不起,痛哭流涕,哀求两位叔叔辈的长辈要给自己作主,替朱家出庭作证,将庸医王春生绳之以法,否则在地下的母亲死不瞑目。
两家人都是亲眼见过朱莎母亲死后,朱家姐弟俩哭得死去活来的惨状的,也知道因为告状,朱老师被文教组清退,也当不成老师了,这些都是王春生背后下的黑手。两位叔叔还没有说话,婶婶已经心软得跟着一起哭,一边哭一边催促:“死人,还等什么?赶快答应啊!这么可怜,没妈的日子可怎么办哟!”两位叔叔于是点头答应出庭,朱莎和弟弟感激涕零,又连连磕了几个头后才离开。
由于有了证人和证物,再加上李洋父亲的过问,法院开庭后,根据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认定王春生所造成的事故为一级医疗事故,根据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处王春生有期徒刑两年,一次性经济赔偿两万八千元。
王春生被捕以后,王家人拒不执行审判中规定的赔偿,于是,李洋父亲又教朱莎申请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那天,万人空巷,很多人心里都产生了同一个想法:“朱家的这个女儿不简单。”
注: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对赔偿数目规定得比较少,而且也没有明确造成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的具体刑期。
第11章 乡里妹子进城来
带着母亲留下的浅灰绿的皮箱和父亲给她的三千五百块钱,朱莎独自一人挤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大姑的大女儿美玉在市里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她是朱莎的大表姐,又是唯一一个在市里上班的人,于是买火车票的事就交给了她。
父亲已经仔细研究过朱莎的《入学须知》,知道只要拿着录取通知书去火车站就可以买到半价火车票,但当他把录取通知书辗转交到大表姐手里时,还是忧心忡忡,生怕出现意外,为此他在电话里反复叮嘱美玉,让她千万千万不要把通知书搞丢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说话的语气郑重得好像不是在托人买火车票,而是在交付朱莎的终身。
买票的事定好之后,父亲又拿出三百块钱叫朱莎去县里买个皮箱,挑两身好点的衣裳,特别是棉袄,一定要买件厚的,能保暖的,他听说北方的冬季既漫长又寒冷,没有厚棉袄想必会很难熬。
父亲想得很长远,但朱莎不肯去,说是皮箱用母亲留下的那一只就很好,厚棉袄也早就有了,美玉表姐送了她一件,样子也不难看,还很新,其他的衣服也不用买,自己都有,带上就行了。一边说着,朱莎一边踩着凳子去拿柜子顶上放着的那只灰绿色的皮箱,把里面的东西腾出来,然后把自己收拾好的东西放进去。
那只皮箱是二十年前母亲的陪嫁之一,论年头比朱莎的年龄还要大,当时虽然是最流行的款式,但过了这么多年早就老旧不堪,箱子侧边的两个金属弹簧扣锁也早就坏掉了一个,怎么扣也扣不上了,只能在一旁歪歪斜斜地答拉着,实在有碍观瞻,朱莎叫朱虎修了几次都修不好,索性让他拿着螺丝刀把这个扣锁撬开卸了下来。皮箱里只装着几件简单的家常衣服和一件大红的棉袄,另外就是一些毛巾、牙刷、香皂、面霜等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棉袄因为是折叠着的,看不出到底好不好,只从外表上看,似乎还有八成新。
父亲盯着那堆东西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一反常态,执意要朱莎再去买几件新衣服和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镇上别的女孩子有的东西朱莎也得有。父亲的态度无比的认真和执拗。但朱莎不想去,虽然在强制执行的当天王家就送来了一万六千块钱的赔偿,但只要想到这是朱莎母亲用生命换来的钱,三个人就内心隐痛,谁也不忍心将它花掉。
一万六只是赔偿的一部分,但李洋的父亲告诉朱莎,并不是申请了强制执行就能拿到所有的赔偿款,王春生已经入狱,看王家目前的情况,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更多的钱了,再执行下去难度很大,而朱家还要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也不宜将矛盾过分激化。所以,他的意思是拿到一点算一点,其他的以后再说。
朱家姐弟只要能将罪魁祸首送去坐牢就已经满足了心愿,至于赔偿,他们并没有想太多,毕竟,不论王家陪多少钱都已经换不回朱莎母亲的性命,又何必非要让他们倾家荡产呢?关键时刻,朱莎父亲得饶人处且饶人的理论又一次发挥了作用。
一万六的赔偿款送到父亲手里时,还要扣除诉讼和强制执行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只剩下了一万三千多块。朱家老小面对赔偿,百感交集,父亲当天就带着姐弟俩去了母亲坟上,将法院判决书和强制执行结果烧给地下的朱莎母亲看。时隔两月,父女三人都已经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心里虽还照旧悲伤,但已经不会轻易地流泪大哭了。
父亲照旧坐在坟边一言不发,看着姐弟俩跪在坟前忙碌地摆香烛,烧纸钱,默默地想心事,神情无比的哀伤和忧郁。朱莎看着父亲,内心凄楚。她原先并不清楚父母的感情有多深,总觉得他们像普通的农村夫妻一样,也会为钱和各种琐事吵架,也会互相抱怨和指责,生气了,父亲也会大吼,母亲也会跑回娘家一去就几天不回来,然后父亲也会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再去把她接回来。平淡的生活让朱莎忘了原本父母的结合也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在当时也是盛传一时的佳话。现在看到父亲这样子,朱莎不禁愧疚自己先前对他的隐约的失望和怨恨。
上完坟回来,吃完了饭,看看时间还早,父亲又旧事重提,让朱莎去买些东西。朱莎的弟弟朱虎已经考上了高中,未来还有三年要用钱的日子,而父亲已经失去了工作,只要一想到这些,朱莎就无论如何也不肯再在自己身上花钱,她想尽可能地把钱留给父亲和弟弟。
见朱莎不肯去,父亲差点生气了:“叫你去你就去,都要到大城市上学了连件好衣裳都没有,同学都该瞧不起你了。快去,别磨磨蹭蹭的,叫上你的好朋友和你一起去,挑些自己心爱的东西都买上。还有,上次我听你小姑抱怨说,美兰现在洗脸都用上什么奶了,一天洗好几遍,你也去买一瓶去。”
朱莎听到最后都笑了:“爸爸,是洗面奶。”
父亲还是唠唠叨叨地说她:“反正是你们女孩喜欢的东西,我不信我女儿就会不喜欢。我知道你想替爸爸省钱,但这和平时不一样,该买的就得买上,到了学校不要去占别人的便宜。”
朱莎听了只得拿了钱去叫江秀霞一起坐车去县城采购。江秀霞本来不想去,因为她的录取通知书迟迟不下来,她在家等得心急如焚,又想去复读又不甘心,成天失魂落魄地发呆,她父母急得不得了,生怕她憋出毛病来,看到朱莎来邀她一起去县城,赶快就给了钱推着她出门了,临行前还一再地让朱莎在路上好好开导开导她。
朱莎和江秀霞两人坐着中巴车到了县里,在县城最大的商场逛了逛,虽然也看中几件衣服但只一问价就没敢再继续问下去,最后逛了半天什么也没买,一人买了个发卡就转身去了旁边的衣服市场。在市场里,两人总算可以从容地问问价、摸摸衣服料子,再讨论讨论砍砍价了。
两人在这里逛了一会儿就卓有成效,一人买了一身衣服,都只花了四五十块钱。江秀霞买的是牛仔大摆长裙,朱莎买的是连身的碎花素色长裙,有泡泡袖,长及小腿,背后是一个大蝴蝶结。县城里的女孩都这么穿,朱莎看着觉得好就也买了一条。买了东西后两人都很高兴,再接再励又杀回了商场,把一瓶标价为18块的洗面奶买了下来,然后两人像做贼一样抱着东西就跳上了回镇上的车,整个县城之旅算上来回的车费和中午吃面条的钱,总共也只花了不到80,两人已经心满意足,感觉像过节一样。
中巴车先到的是江秀霞的家,她下了车和朱莎挥挥手就走了。朱莎一个人带着东西最后才下车,回到家已经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朱莎进了门之后才发现小姑也来了,正在帮父亲做晚饭,看到朱莎回来,有丝不自然的神色。朱莎没在意,和她打个招呼就进了自己的小屋,把东西放在自己的小床上,然后进了厨房去帮忙。
吃饭的时候,小姑不停地问长问短,又把送给朱莎一些东西指给她看。朱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好像堂屋的桌上堆着不少东西,里面的一双红皮鞋和两件高领毛衣都很眼熟,是美兰和美华两位表姐曾经穿过的,不过朱莎还是很领情,很高兴地谢了小姑,把东西搬回自己的小屋去了。
吃完晚饭,小姑就走了。朱莎和弟弟两人收拾桌子,父亲去了二婶家找永强哥说什么事去了。朱莎一边在昏黄的电灯下洗碗筷,一边看着朱虎拉长着个脸在擦桌子,就成心逗他:“怎么啦?看我去县城没带你去就生气了?瞧你那嘴巴撅得都可以挂油壶了。”
朱虎气恼地把抹布放下:“姐!你要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也会生气的!还说我呢!”
朱莎听着话里有话就连忙放下碗问:“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
朱虎说:“爸爸不让告诉你,怕你回来生气。”
朱莎拉过弟弟问:“我不生气,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又和别人打架了?王春生他老婆又来闹了?还是菜地的菜又被人偷走了?”
朱虎不满地说:“你就会问些没要紧的事,不是这些,是小姑,她今天来朝爸爸借钱了,说天龙哥要结婚,女方家里要一万块钱彩礼,小姑拿不出来就让爸爸借五千块钱给她。”
朱莎听了顿觉不妙:“爸爸答应借了没有?”
朱虎偷看了她一眼,发觉她脸色铁青,小心翼翼地说:“答应了。”
朱莎马上要跑出去找父亲,朱虎拉住了她:“姐,你别去,已经晚了,爸爸已经把钱给小姑了。”
朱莎气得直骂弟弟:“你在家里干什么吃的?这么大的事现在才告诉我?”怪不得平时一毛不拔的小姑又是嘘寒问暖,又是送一堆东西呢,原来是有所求啊。天龙表哥要结婚也许是真的,但小姑拿不出钱来却未必是真的。朱莎的小姑有三个孩子,天龙表哥最大,在镇上开了个修理铺,专门修摩托车,生意好像还不错;下面的美兰和美华两个女孩都在深圳打工,定期就有钱汇回来,小姑怎么会连五千块钱都拿不出来?摆明了就是见钱眼开,想拿朱家的钱来办自家的事。
想到这五千块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回来,朱莎顿时觉得万念俱灰,坐在凳子上气得要大骂,却又不知道该骂谁,一时又后悔自己不该今天去了县城,以致小姑的阴谋得逞。
朱虎在旁边看了心惊肉跳,生怕姐姐一个不高兴就把气撒到自己头上来,一边把姐姐扔下的碗接着洗,一边小声地说:“爸爸也真是的,以前我们要朝小姑借点钱当学费她都不肯给,现在小姑一张嘴就是五千……”
朱莎烦躁地打断了他:“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当时你怎么不说?”
朱虎懊恼地说:“当时我哪儿敢啊?我想说什么都没人肯听,不像你,你一说话大家都听你的,我一说话大家都把我当小孩。我刚说了几句话,爸爸就让我别多嘴把我轰出来了。”
朱莎看了他一眼,没精打采地说:“这也怪不得你。你本来就是小孩子。算了,千算万算不如天算,本想留着钱给你上高中用,以后就不用到了开学还到处借钱,没想到,爸爸这么快就把钱借给了小姑。爸爸怎么这么糊涂?”
姐弟俩在家里长吁短叹,父亲回来,两人虽然神色有异,但最终还是没有向父亲追究。钱已经借出去了,父亲想必心里也不好受,再追究这个还有什么意义呢?不是让大家的难受更雪上加霜吗?
注:2007年以前各地的强制执行收费没有统一标准,有的是被执行人交,有的是申请人交,有的交得多,有的交得少,看各地的规定。2007年4月1日以后才有了统一的规定。
第12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以后的时间一飞而逝,很快就是姐弟俩开学的日子。
先是朱虎背着书包,骑着破车去高中报到。朱虎在七月中的时候就收到了县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一中是本县最好的高中,升学率有60%以上,上了一中,最不济也能考上个大专。朱虎收到了一中的录取通知书,朱莎和父亲都很高兴,但朱虎自己不愿意去,找了好多借口,一会儿说他不习惯和别人住在一起,怕相处不来;一会儿又说一中外面全是游戏厅和台球室,怕自己意志薄弱管不住自己老去玩影响学习等等。
这些原因表面听着都冠冕堂皇,但朱家三人其实心里都清楚,朱虎不去上一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钱。县一中在县城里,要上学首先就要寄宿,周末回家来回还得坐中巴车,这样一来二去就要多出一笔食宿和交通费用。朱虎不是小孩子了,他很清楚家里现在的情况,所以到最后他还是放弃了一中,退而求其次去了位于镇上的二中上学。二中是朱莎毕业的母校,虽然比一中差些,但校风和教学质量也都不差,更幸运的是,朱虎还分到了郭老师那一班,有这样的好老师做班主任,朱莎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朱虎上学后就被安排当体育委员,军训期间更是忙得团团转。这肯定是郭老师的特意安排,因为他从来就不赞同什么好学生只要埋头苦学就行的观点,越是成绩好的学生越被他安排着去做各种工作,以达到他“知行统一”的要求。郭老师也从来不赞成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或者重在参与之类的观点,他常常说:“比赛就是比赛,竞争就是竞争,比赛不争第一还比什么赛?只要有竞争,就要赢,只有输者才会说‘我尽力了。”所以只要学校有比赛,郭老师所带的班级是一定要去争个高低的。朱虎能在这样特立独行的老师手下受教,相信他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不会是一片空白。
朱虎上学之后又过了一周才是朱莎要动身的日子。朱莎特地选了个周末走以便能和朱虎告个别。要走的这天,父亲天不亮就起了床,做好早饭之后,又给朱莎煮了茶鸡蛋、灌好两瓶凉白开,这些东西都是准备让朱莎带着路上吃的。
吃早饭的时候,三个人都是闷闷的不说话。朱虎埋头喝粥,父亲也低头不知在想什么。等朱莎勉强把饭吃完,父亲已经到门口拦车去了。朱莎要去收拾桌子洗碗,朱虎抢过来就把东西放下了,跟在朱莎后面也不说话,像条失去依靠的小狗一样,眼巴巴地跟前跟后。朱莎心一软,摸着他的头说:“小虎,你在家要听爸爸的话,要多干活。学习也要自己上心,做事要多动点脑子,别老出去惹事。”朱莎说一声,他就答应一声,到最后已经带着鼻音了。朱莎也不再说了,拍拍他故作轻快地说:“小虎,别这副婆婆妈妈的样子,到寒假我不就回来了吗?等我回来,我要是看到你期末考试成绩不在年级前十名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朱虎的入学成绩很好,考前十名应该不是问题,所以朱莎才这么说。朱虎也答应了,帮朱莎把箱子拎过马路。朱莎在父子二人的注视下坐上了通往县城的中巴车。车开动的时候,弟弟眼睛里泪光闪烁,而父亲已经很快地把脸转过去了。
朱莎坐在中巴车里,擦掉眼角的泪花,暗暗为自己鼓劲:“要加油啊,朱莎!”
火车晃荡了一天一夜、中途停靠了无数个站点之后,终于在半夜时分晃到了北京站。朱莎揉着惺忪的睡眼,拎着箱子随着出站的人流往外走。走出北京站的朱莎,只觉得眼前一片流光灿烂,这才知道书中描写的灯火辉煌的不夜城是个什么样子。她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夜景,又四处张望了一下,没有看到传说中的F大接新生的车。现在是半夜一点多,想必他们都收工回家了。
朱莎放下箱子,翻出《入学须知》,按照上面的指点,准备坐夜班车去学校。须知上面也写着可以打的,并且列出了大约的费用,朱莎看到上面写的从北京站到F大打的要将近二十块钱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二十块钱,要是换成爸爸和弟弟他们背砖的话,要不吃不喝地背上大半天呢,哪里就能这样轻易地让她花在路上?又不着急赶时间,还是坐公共汽车去吧。
朱莎正在低头盘算的时候,已经有热情的出租车司机操着流利的京片子上来揽客了,她也赶紧收起须知,拿起箱子,又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外地口音,一边拼命摇头拒绝,一边飞快地朝公交车站走,生怕人家知道她是外地人后把她拉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半年以后,当朱莎再次在北京站坐车回老家时,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出站时的慌乱和多疑,既觉得好笑,又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两次踏入同一地方,半年的时间就已经过去了。而且,北京的出租司机什么人没有见过啊?不说话就看不出来你是外地人吗?
尽管是夜班车,坐的人也不少,里面的座位上满满当当地都坐上了人,朱莎看着觉得一切都那么新奇,她坐在座位上还在不停地东张西望,忙着看周围的人群,忙着看窗外的夜景。等到售票员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她才发现自己还没买票。买票的时候又发现,售票员说的话一个字也听不懂,好像在捏着嗓子说话,声音又完全从鼻子里哼出来。她有些迷惘,北京不应该是说普通话吗?为什么她看电视一点问题也没有,到北京来反而听不懂人家说话了?她不得不壮起胆子一问再问,最后还是掏出《入学须知》指着上面的地址才买好票,惹得售票员送来老大个的白眼。
进了F大的朱莎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目不暇接。她在校园里东游西逛不知怎么办,《入学须知》里也没有写半夜到校该找谁去。她游荡了一阵终于晃到了宿舍区,又被好心的值班舍管员大妈发现。大妈透过窗户,看到外面一个长辫子姑娘拖着行李在楼外来来回回地遛达,马上就知道这又是个半夜到北京、没找着组织的新生,顿时起了助人为乐之心,问清了情况又看了朱莎的入学通知书后,她大发慈悲让朱莎进了宿舍楼,并让她睡进一间临时宿舍里,等明天天亮后再去找老师办入学手续。
朱莎摸进宿舍,借着楼道里昏黄的灯光看见里面的七张床上都已经睡满了人,地上横七竖八地摆着好多行李,这才知道,像她这样情况的人原来还挺多的。她放下箱子,找到一张空床,脱了鞋子上床躺好,原本以为换了一个地方会睡不着,谁知头刚挨枕头没多久就呼呼地睡着了,这一天的生活实在是太累了。
天亮以后,朱莎被舍管员大妈的敲门声惊醒。胖胖的大妈嗓门也很大:“快醒醒,该起床去报到了,姑娘们!”屋里的人都被惊醒,飞快地起了床,其中一个个子娇小的女孩动作最慢,她一边揉眼睛,一边嘴里还嘟囔着:“听着就像青楼里叫人去接客一样。没事叫什么姑娘们。”正在忙碌的大伙都笑了,朱莎也笑了,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回头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孩子长得比朱莎矮,皮肤也有些黑,但五官很漂亮,大大的眼睛,秀挺的鼻子,嘴角边还有一颗痣,而且这颗痣让她显得很俏皮。她看见朱莎看她,就友好地朝她一笑。朱莎也笑着点点头然后就各自忙各自的去了。
正式报到的时候,那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居然跟朱莎是同一个系的,不但都是学英语专业,而且还将住在同一个宿舍317。女孩自我介绍说叫唐宁,来自温州。因为有了先前同住临时宿舍的交情,两人也算患难之交了,很快就熟了起来,报完到之后又说了一路的话回到宿舍,放下东西、收拾好自己的床之后就相约待会儿人齐了之后大家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超市去逛逛。
临近中午的时候,宿舍里另外的四个人陆陆续续办完了报到手续,带着领到的床单被褥等生活用品回来了。六个人终于开始第一次亲密接触。
张蕊和郝静两个是北京本地女孩,但张蕊是市区的,而郝静则是郊区房山县农村的。两个人虽然都是北京的,但气质迥异。张蕊比较开朗外向而郝静则有点略显精明。两人的穿着打扮也完全不一样,张蕊留着男孩子似的短发,黑T恤、牛仔短裤和运动鞋让她有种英气勃勃的感觉;郝静则是朴素本分的衣服,全身上下找不出一点花哨的东西来。
来自山东的孟欣欣一看就是那种好人家出来的性格温顺的书呆子,一问果然如此,父母都是当地市重点中学的高级教师,标准的书香门第。皖南的石金雅穿着打扮都比较时尚。女孩子们在一起都比别人要多个心眼,初次见面都存着个比较的意思,因此互相打量审视之后,六个人心里暗中一比,高下立现。
六个人里论五官长得最精致漂亮的还是唐宁,但唐宁身材娇小、皮肤略黑,有点美中不足,从整体来看还是身材高挑的石金雅更胜一筹,尤其她似乎比别人更懂得穿衣打扮之道,一条发带、一枚不起眼的小胸针让全身上下显得更协调。唐宁和石金雅这两大美女一见面就有点暗中较劲、互别苗头的意思,朱莎看见了,不禁生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这两人看样子家境都不错,心气又都高,未来的宿舍生活想必不会枯燥。
朱莎虽然也长得漂亮,但缺少华服美饰的衬托,自己又从不在穿衣打扮上留心,和这两大美女一比,马上就有自知之明,外语学院果真是美女如云啊,江南小镇上的一枝玫瑰到了这里马上贬值成了月季。
第13章 非人的军训生活
接下来的日子顺理成章地就是既紧张又劳累的军训生活。报到后的第二天,大家连宿舍的床还没有睡热就被集体拉到了昌平的一个军训基地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军训。朱莎连班上同学的脸都还没认全就跟着大队伍开拔到了昌平,穿上老土的草绿色军训服后,大家都变得面目模糊,搞不清谁跟谁是同班同学。不过,万幸的是,她们宿舍的六个人分在同一个班。
军训第一天,朱莎就闹了个大笑话,正步走的时候她跟所有人都不合拍,原来她走了个一顺边,摆臂和抬脚居然是同手同脚,教官指出的时候,大家的眼光都聚焦在朱莎身上,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接下来的训练简直是种折磨,朱莎屡教不改,越是纠正越是出错,到最后,教官一喊口令,她摆臂之后不知该出哪只脚,一着急两脚同出差点仰面跌倒,幸好旁边的张蕊眼疾手快扶住了她才没有当场出丑,但大家还是看得哄堂大笑,连旁边的别班同学看到了,也大笑不止,有一个男生甚至还夸张地捧着肚子笑,朱莎偷眼看了一眼教官,他紧绷着脸,眼光像杀人的飞刀。
朱莎接收到教官的飞刀,心里又气又愧,一边暗暗地骂自己不争气,埋怨上高中时学校的军训偷工减料,只让大家拔了三天草,做了一天广播操,其余的什么也没教,以致她到了大学就像白痴一样,样样都得从头学起。
朱莎一边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一边硬着头皮继续练。教官是个才16岁的小伙子,看样子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脸上还带着农村兵特有的纯朴和执拗。教官虽然年纪比大家都小,态度却格外认真,板着个脸,脾气又很暴躁,谁出错就骂谁,朱莎连出几次错被骂得体无完肤之后又被罚下场单练,一天下来,朱莎在别人同情的眼光中机械地练习,简直生不如死。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晚饭,没过多久又要开会学习。学了一个钟头,洗漱之后才九点半就要熄灯睡觉,大家平时都是十一点过后才睡觉,这么早哪里睡得着?又不能说话,只好瞪着两眼望着天花板发呆。
朱莎躺在床上,连被子都没打开,小教官示范叠被子的时候用的就是她的被子,叠好以后她生怕自己第二天早上照原样叠不了,就干脆不打开被子了,自己和衣而睡。其他五个人笑她本末倒置,朱莎也不理,她们都是有过正规军训经历的人,而朱莎的军训只拔过草,怎么能一样呢?
唐宁练了一天,大小姐脾气就发作了,第二天早上出操就托词病了赖在床上不起来,朱莎拽也拽不动,眼看出操号响了三遍,只好随她去,心知小教官知道了又不知该怎样大发雷霆。
果然到了操场一集合,教官马上发现少了一个人,脸色阴云密布,马上让朱莎到宿舍把唐宁叫起来,气冲冲地训了大家一顿,骂大家没有团队精神,罚和她同宿舍的人出完操之后集体扫厕所三天。
出操本来就累得半死,完了还要去洗厕所,不但耽误吃早饭,而且还连洗衣服的时间都没有了,大家听了怨气冲天,又敢怒不敢言,下了操就把一腔怨气全发在唐宁身上,埋怨她只顾自己痛快影响了大家。唐宁知道自己闯了祸连累了大家,小声辩解几句之后就任人数落,一声也不敢吭。
朱莎看不过去仗义执言:“算了,算了,她也不是故意的。怪只怪我们这个教官太变态。大家也别抱怨了,还是想想怎么干才能快点吃上饭吧。”
这样一说,张蕊、孟欣欣和郝静马上都闭了嘴,手里加快了速度。唐宁感激地看了朱莎一眼,石金雅可不乐意了:“她犯的错凭什么惩罚我呀?要干你们干!我可不干!我还要回去洗衣服。”说完,她一转身就走了,剩下的五个人面面相觑。
刚平息的怒火马上又被石金雅点燃,大家都不说话了,张蕊这三人手里都摔摔打打地,有点示威的意思。唐宁更是不敢多说,怕引发众怒。五个人憋着一肚子气干完活,到了食堂,只看见她们这一桌孤零零地立着四个人,拉长着脸在等她们,别的桌早就吃完了。
军训的饭是十个人一桌的,一个人不来,大家都不许先吃,扫厕所的五个人都来了,还差一个石金雅,估计回宿舍生闷气去了。朱莎是班长,本想去叫她,其他几个人都是一副“要叫你去叫,我们可要开吃了”的表情,只好也随大流了。九个人匆匆忙忙把饭吃了,按值班表应该是唐宁收拾桌子,她本来动作就慢,这下子更是雪上加霜。朱莎叹了口气,留下来帮她。
这样一来,唐宁就把朱莎当成了救命的稻草,到哪里都拉着她,俨然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朱莎也有点无奈,像唐宁这样的大小姐脾气的人本来不是她这一路人,阴差阳错两人就成了亲密的好友。不过,唐宁跟朱莎亲近,明显地石金雅就跟朱莎疏远了,客气中带着点冷淡。朱莎本来想在大学里广结善缘,结果事与愿违,只好也听天由命了。
张蕊和郝静虽然都是北京的,但她们原来各自都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因此到了大学也没有发展成密友,只是比别人略近些。反倒是石金雅,和郝静好像很合得来,军训还没过半就形影不离了。孟欣欣大概是秉承家训,在宿舍里跟谁都是不远不近,干什么都是独来独往,看样子是要独善其身了。朱莎本来想做一个孟欣欣这样的人,结果她生就一副侠义心肠,看不得有人落难,老有仗义执言之举出现,难免要得罪人。一来二去,直爽的张蕊跟她也很对脾气,很快也成了好友,晚饭后还帮她练习正步走、军体拳什么的,以便能逃过小教官的魔音穿脑。
朱莎的同手同脚在小教官的魔鬼训练下总算改过来了,小教官脸上总算有了些微笑意,不过这笑意来得太突然又结束得太快,导致大家后来纷纷以为自己眼花。有了唐宁的教训,大家谁也不敢找借口睡懒觉、逃避训练了,小教官的执教生涯刚进入平稳顺利期,非人的军训生活就要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大家跟教官居然也是洒泪而别。
军训的最大成果不是大家整齐划一的汇报演出,而是通过这短短一个月的同吃同住同劳动,大家迅速而全面地了解了彼此,发展了友谊,确定了以后交往的底线。
回到学校,大家领了行李背着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别人的眼光看她们的眼光都怪怪的。石金雅率先醒悟过来,几步奔回宿舍一照镜子才知道脖子和脸不是一个颜色,脖子以下的皮肤依旧白皙,脸上全都呈现健康黑红的颜色。六个人都一样。石金雅扔了镜子,大家嬉笑一团。
军训之后学校放假一周才正式上课。张蕊和郝静都是北京的,一放假就迫不及待地回家了,剩下的四个人无处可去,正计划着是不是一起去逛逛故宫和颐和园的时候,辅导员已经找上门来通知大家晚上参加外地新生联欢会。
这还是开学以来大家的第一次集体亮相,尽管来参加的都是外地新生,但北京的本来就比较少,外地新生占了八成以上,所以人还是比较多的。四个人以为这是认识男生、发展友谊的大好机会,马上兴高采烈地打扮了一番去了,结果到了现场备受打击。英语系的传统向来是女多男少,朱莎这一届三个班虽然有60多人,但总数只有7个男生,平均到每个班连3个都不到。
看着那些男生,个个拘谨严肃,人人其貌不扬。有的个头不高,有的脸上还有青春痘,都还处于青蛙状态,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变成王子。大家失望透顶,都不肯下场跳舞,包完饺子之后就怏怏离去。
回到宿舍,唐宁第一个就开始发牢骚:“这是什么破系?连个像样的男生都没有!”石金雅一边拿出自己的那堆瓶瓶罐罐开始依次在脸上开工,一边慢条斯理地说:“我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你看看咱们高中学文的男生都是些什么人?帅哥都去学理了,只有些老弱病残才被分配到文科班。”大家一回想,果然是这样,不禁佩服石金雅的远见卓识。
唐宁不服气地说:“那你怎么不早说?辅导员一通知还不是也一样高高兴兴地去了?事后诸葛亮!”
石金雅白了她一眼说:“我也是心存侥幸啊,以为会有例外呢,谁知天下文男一般丑。再说,你们那么兴头十足地要去看帅哥,我怎么好泼冷水?”
四个人在宿舍说了一阵话,没过多久宿舍的广播就响了,像约好了一样,四个人依次被呼叫有人找。朱莎一头雾水地下了楼,不知道会是谁找她。
第14章 自由和时间从天而降
楼下到处是三三两两的人群,朱莎下了楼,到处看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熟人,以为是值班室搞错了,正准备上楼,想想还是保险一点,再喊一嗓子试试。她转身走下台阶,对着人群小声地喊了一声:“谁找朱莎?”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逆着光匆匆过来,一边走一边喊:“这里,这里。是我找你。”
朱莎站住了,待人影走近了,定睛一看,彷佛有点面熟但仔细一想又不认识,而且这个人笑容可掬的样子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说讨厌算不上但绝对不是喜欢。她不想搭理她,又不好直接就这样上楼,就想速战速决把人打发走。她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那个匆匆走来的男生连忙说:“我是XX老乡会的会长,目前在XX系念大二,大家都叫我老卞,我来通知你参加明天的老乡会活动,地点在玉渊潭公园。”
朱莎戒心顿起:“你们怎么知道我的?”
老卞笑笑说:“你们的资料各个系的教务处都有,我们都是从那里拿到的。你是XX县的,我们有好几个都是那里的,不过他们跟你不是一个学校的,你们见了面也许会有很多话可以聊呢。别紧张啊,我们没有恶意,只是大家一起见见面,聊聊天而已。以后可以互相帮助啊,在这个城市里要单独打拼太困难了,多个朋友就多条路嘛。”
朱莎再次确定自己不喜欢这个人,而且是很不喜欢。也许是他的长相,也许是他说话的方式,也许是他未经同意就到系办取得了她的个人资料。总之,朱莎不愿意跟他在一起说话。
她随口说了句“我会考虑的。”就准备上楼了。老卞在后面追问:“明天上午9点半,在玉渊潭西门见面啊。”
朱莎一边上楼一边想:“无聊。”她才不会去参加什么老乡会,她敢肯定这样的活动没什么好事,无非是同一个地方的人聚在一起,发发牢骚,然后老乡配老乡,内部解决个人问题,一旦真正有什么好事,老乡会的人是决不会互相通气的,唯恐别人占了先。高中时候,朱莎就见过这样拉帮结派的老乡会,他们的老乡会具体到某个乡镇或某个初中校,到最后名存实亡,很可笑吧?但那是事实。朱莎不想搅合进那个是非圈子里去,她很快就上了楼,回宿舍看书。
待到10点半,宿舍楼要关门了,大家陆续回来了,带着一脸的兴奋,看样子都有收获。孟欣欣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拖着一个大纸箱子。唐宁看到朱莎坐在床上看书就问:“你没出去吗?不是也有人找你?”
朱莎淡淡地说:“是老乡会的人,搞什么活动。我不感兴趣。你们干嘛去了?这么晚才回来?欣欣,你那大纸箱子里装着什么,拖得这么费劲?”
孟欣欣老老实实地说:“我一个远方叔叔来北京出差,我爸妈托他来看看我,顺便给我带了些吃的。大家一起来吃吧。”
大家一起打开箱子,里面全是红彤彤的大苹果,个头都一样大。唐宁敏捷地跳过去拿起一个苹果啧啧地夸赞:“欣欣,要不是你告诉过我你爸妈是老师,我会以为你们家是种苹果的。瞧瞧这大苹果,颜色、个头肯定是正宗的烟台水晶红富士!”她一边说着,一边把苹果在牛仔裤上蹭了几下就“喀嚓喀嚓”地吃起来,孟欣欣惊叫着阻止也来不及了:“别吃啊,还没洗!”
唐宁满不在乎地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孟欣欣摇头,招呼其他的人开吃。大家也不客气纷纷从箱子里往外拿。朱莎拿了个大脸盆,把大家的苹果收集到一起,又给孟欣欣拿了一个,端到水房去洗了。
等朱莎从水房出来,唐宁已经干掉了一个,伸出魔爪正准备依法炮制。朱莎赶快递给她一个洗干净的说:“给,快别乱吃了吧。”唐宁冲她一笑,接过又开始吃起来。大家都开始大快朵颐,独孟欣欣皱着眉头不肯动。
唐宁催她:“欣欣,快吃啊。这么好吃的苹果你不吃还发什么呆啊。”
孟欣欣对着苹果运了一阵子气,才慢慢地拿起一个苹果,小口小口地咬起来,吃得艰难无比。她咬了几口才皱着眉头说:“我真不觉得苹果有什么好吃的。我从小就不爱吃苹果,可是我爸妈规定我每天都要吃一个,小时候,吃苹果真是我童年时代的噩梦啊,我看见这种苹果就想吐。原以为上了大学没人管我了,谁知道叔叔来了,别的什么都没带,就给我带来一箱苹果!真是晴天霹雳啊!我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我爸妈的控制啊。”
其他人听了不以为然,一边据案大嚼,一边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朱莎听了,心里格外酸楚,妈妈已经不在了,她什么时候想再听一次妈妈的唠叨都不可能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真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一箱子苹果吃完了,一周的时间也过去了,大家开始正式上课。上课前,辅导员开始委派班干部。大家在高中时都是尖子生,受父母耳提面命的当班干部影响学习的观点的影响,都觉得这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谁也不愿意当班干部,一开始任命的几个都互相推托,借口自己没有经验或时间不够等坚决不干,只有北京的张蕊欣然就任,担任了班长,最后动员了半天,唐宁勉强同意当文体委员,团支书一职还继续空缺着。
辅导员无奈,只得查看档案后硬性委派给朱莎,因为她高中时当过班里的团支书,在军训时又担任了班长,办事还比较老成,被辅导员看在眼里委以重任。
朱莎这团支书来得有点冤,她高中时是担任过团支书不假,但她除了收团费没干过别的,现在被辅导员赶鸭子上架又当了团支书,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看看年轻的辅导员一脸期待,她拒绝的话实在说不出口。辅导员也不易,刚刚从大四毕业留校,只比她们大四岁而已,就要硬着头皮跟一群心高气傲又难缠的人打交道,他又何尝不是被赶鸭子上架?朱莎只得点头同意,内心还是发愁。
张蕊看她一脸愁相,神秘地跟她说:“你呀,傻人有傻福,中了大奖还发愁呢,以后你就知道好处了。别人到时候想抢也晚了。”
朱莎不知道当团支书有什么好处,别人为什么又会抢,但看张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也只好姑妄听之了。她想,我可不能让活动影响了我的学习。还有挣钱。是的,朱莎把挣钱列在了与学习同样重要的地位上。她的目标就是从现在开始,不再花家里一分钱。
班干部委派完毕就要开始正式上课了。朱莎看看橱窗里贴出的课表,今天是周一,上午是两节精读,上到9点多就没课了,一下午都没课;周二上午是两节泛读,但要10点才开始上课,下午是三节马哲。其他三天都是稀稀拉拉地上几节就没课了,并不是整天都在上课。这样就完了?课怎么这么少?她有点不相信,问身边的张蕊:“这课表对吗?这没课的时间都干什么?”
张蕊一边抄课表一边说:“怎么不对?没课的时候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呗。大学的课就是这样少。要是大学跟高中一样,谁还拼死考大学啊?考上大学就是为了敞开了玩。”
张蕊抄完了,看到朱莎一脸的不敢苟同,笑了,忙补充道:“傻孩子,一看你就是高中时候被老师管坏了,给你自由你都不知道该怎么使。你不想玩也可以学啊,图书馆那么大,就是为你和孟欣欣这种书呆子准备的。要是你学腻了,你也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啊,比如弹琴、拉二胡、吹笛子什么的。对了,你会什么乐器?”
朱莎不好意思地低头:“我什么乐器也不会。你呢?”
张蕊满不在乎地说:“我会拉点小提琴,是我爸妈逼着我练的,小时候为了这个没少挨打,不过打也没用,我不喜欢,上了高中就不练了。现在最多能拉个《梁祝》,还得看着乐谱才行。”
朱莎点点头说:“那也很棒了,我还什么都不会呢。对了,你为什么说当班干部有大好处啊?别人都不愿意当。”
张蕊笑得很促狭:“那是他们傻,还以为大学跟高中一样呢。你不知道大学的成绩要综合测评吧?综合测评不光看考试成绩,还得看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考试成绩只占65%,考100分也只能得65分,可当了班干部就不一样了,可以直接加分。5分10分地加,你想想,这要换成考试成绩得多考多少分才能获得呀?是不是很合算?等她们醒过闷来就晚了,你第一年的奖学金也拿到手了。”
朱莎听到奖学金顿时眼前一亮:“真的?奖学金有多少啊?”
张蕊笑她的财迷心窍:“有多有少啊,像北大清华,最高的有5、6千呢,少的也有2000多,全是有名的大企业赞助的,咱们学校我还不知道,但怎么着也得有2000块吧?你拿一个奖学金,下一年的学费不就也有了?”
朱莎顿时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她乐滋滋地说:“真是个好办法。”
张蕊又说:“也没那么顺利啦,我只是打个比方,真正的关键还在考试成绩。”
朱莎已经忙不迭地谢她的指点,张蕊只觉得她十分可爱。
朱莎高兴了一会儿又问:“对了,老大,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大家有一晚论年龄排大小,张蕊做了老大的位置,所以从此以后大家都叫她老大,反而是她的本名很少提起了。张蕊一边走一边笑嘻嘻地说:“我有个表哥啊,他妈妈是我姑姑。他在清华上大三了,这些烂七八糟的事都是他奉父母之命告诉我的。本来我跟他很不对盘,因为他总是拽得不行,好像别人都不如他似的,平时正眼都不待看我一下的,老说我是野孩子,一点女人味都没有,我看不惯他那鼻孔向天的样子,所以我们见面就吵架。我姑姑说我们是冤家路窄。呵呵。”
朱莎也笑了,笑容十分灿烂。
第15章 痛并快乐着
开课的第一节,老师并没有正式讲课,而是让大家用英语自我介绍。朱莎听了几个人说英语之后就目瞪口呆,自己跟她们的差距简直不是一点两点,她完全听得懂她们在说什么,但她知道,她自己根本说不出来。虽然前面说的几个人最后都来了那么一句“My English is very poor”,但朱莎知道,那不过是谦虚而已,而且她们心里也未必真正那么想,只不过是场面上的需要。
全班同学中口语最好的就是张蕊,因为她自己介绍说高中是在一个外国语学校上的,英语在所有科目中占的比重最大。她的爱好也很广泛,喜欢打排球、拉小提琴、看小说什么的,而且已经加入了系排球队。看着她自信地跟老师侃侃而谈,朱莎顿时有种自信心坍塌的感觉。
后面的介绍中,唐宁、石金雅和孟欣欣这几个来自城市的小孩也都不错,清楚流利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还和老师互动地进行了聊天式的谈话。最不济的郝静也比朱莎强,至少她三言两语说完了,还回答了老师的一个问题,但朱莎就不一样了,她几乎是惊惶失措地、语无伦次地介绍完了自己,因为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把平时熟悉的句子组织成语言来表达,她说完了以后根本不敢抬头看老师,也不知道老师听懂了她的介绍没有。老师并没有抓住她不放,而是在她说完了以后,马上转向了下一个同学。她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隐约又有些失望,在这里,朱莎不是老师目光的焦点了,她被完全淹没在一群菁英中间,成为面目模糊的路人甲。
下了课,朱莎并没有随着大家一起回宿舍或去图书馆,她一个人跑到学校东边校医院的后面大哭了一顿,然后红肿着眼睛又坐了好久才回去。虽然大家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了,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没怎么说过英语,朱莎也完全不知道在自己的身边居然藏龙卧虎。她引以为傲的高考成绩在她入学的第一天就成为了历史,接下来的一切她完全不知要从哪里开始了。
接下来的几天,温文尔雅的精读老师,青春靓丽的口语老师,严肃沉闷的泛读老师,还有笑容可掬的听力老师,都像走马灯似的轮流与大家见了面。上一次课朱莎就受一次打击,上到最后她都麻木了,有点心不在焉,连精读老师讲的一个小笑话都没听见,别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朱莎在愣愣地看着大家。
精读老师看了朱莎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这让朱莎更加伤心,要是换在以前,自己上课走了神,老师的批评马上就来了,虽然被骂得体无完肤,但朱莎心里是温暖的,老师批评你至少表明他重视你,一直在关注你;但现在,一切都变了,老师与学生之间变得那么客气与生疏,没有人会再批评你了,也没有人再和你谈心了,连一个责备的眼神都不会再有了,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了。
下了课,孟欣欣照例背着书包去了图书馆,从正式上课开始她就一直是这样,下了课就进图书馆,从图书馆出来去食堂或者回宿舍,她在宿舍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在学习,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毕业以后考研。
唐宁被她的老乡找走了,大概是去策划什么老乡会活动了,本来她要拉着朱莎一起去,朱莎现在哪有心情去搞这些,马上就婉言谢绝了。郝静则最近几天神出鬼没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据石金雅猜测说,她大概是找了份家教的工作,忙着做挣钱去了。
朱莎沉默地一个人往宿舍走,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什么,是像孟欣欣一样,去图书馆抓紧一切时间学习,还是像郝静一样找份工作干着?或者什么都不干,像唐宁一样到处找好玩的?她很茫然但她知道她玩不起,也不想玩。
快到宿舍的时候,朱莎远远地看到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似乎是石金雅。她板着脸,背着书包急匆匆地往前走,后面一个男生追在后面不停地说着什么,低声下气的,似乎在哀求她。走了几步,石金雅大概是被他弄烦了,站住了脚步,又在说什么,表情似乎还有点凶狠,一点也不像她平时娇滴滴的样子。朱莎只隐约听到一句“以后别再来找我了”,就赶紧低头从另一条路回宿舍,她不想撞见这样的尴尬事。
进宿舍的时候,张蕊正在里面穿运动鞋,朱莎蔫蔫地说:“你回来了?干嘛去?”
张蕊随口说:“打球去。”她看见朱莎没精打采的样子就故意逗她说:“咋的了,这是?又挨谁欺负了?挨谁欺负我给你找他去,非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
朱莎噗哧一声笑了,狠狠地把书包扔在床上说:“打你的球去。别理我,烦着呢。”
张蕊立刻笑眯眯地凑过来说:“有艳遇了?心里长草了?指腹为婚的农村未婚夫找上门来了?还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天各一方失散了?还是……”
朱莎扑过来追打她:“我打你个超级大嘴巴!都不是!人家心里正烦着呢,你还在这里胡说八道!”
张蕊一边躲一边说:“好了,好了。本大人明察秋毫,你那点小心眼哪里逃得过我的法眼?不就是口语不好吗?口语不好你倒是练去呀,又不是你一个人不好,大家还不是过得好好的?”
朱莎跳起来:“我看大家都好好的,就我一个人差!你一个人说得最好,你哪里理解别人差的痛苦?”
张蕊认真地说:“那是你没自信。不信你仔细听听,大家说的都或多或少有问题,老师不也都听懂了?大家都是从高中上来的,能差多少?你那纯粹是给吓的,至少你说什么我都听明白了。”
朱莎怀疑:“真的?”
张蕊煞有介事地点头说:“十足真金,真得不能再真了。别整天愁眉苦脸的了,该干嘛干嘛去吧,啊?”她也不待朱莎点头,自顾自地拎起毛巾和矿泉水瓶子走了。
朱莎看着她的背影发了会呆,就掏出本英文故事书《白雪与红玫》准备看,看看大家都不在,又拿出磁带,插到唐宁的随身听里,戴上耳机开始听起来。朱莎没有随身听,老师布置每周要听的磁带她听不了,后来唐宁慷慨地把她的随身听拿出来共享,说朱莎可以在她不用的时候听。
朱莎一边听磁带,一边想,老借唐宁的随身听也不是个长久之计,自己要尽快找到兼职工作挣到钱,买一个属于自己的随身听才行。
短暂的苦闷和彷徨之后,朱莎的牛脾气彷佛发作了,开始自己跟自己较劲,想她朱大姑娘把庸医都送去坐牢了,现在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了?遇到点事就只能躲起来哭吗?哭能哭出好成绩吗?哭能哭出奖学金来吗?要是她只会哭,王春生现在还坐在家里打麻将呢!
想通了之后,朱莎胆气大增,不但每天跟着磁带念念有词,而且上课的时候,老师和同学说到什么有意思的句子,她都要在心里默默地跟着说一遍,然后拿笔记下来,记不下来的就下课以后再去问张蕊。下了课也跟孟欣欣一样上图书馆自习去。不过她没有孟欣欣那么生猛,还达不到她那种不问世事的境界。
张蕊十足地发挥了一个老大该有的作用,不但不厌烦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时时对朱莎照顾有加,有一次还拿来一个半旧的随身听给朱莎,说是她表哥淘汰下来的,让朱莎凑合着用。
朱莎拿着那个随身听看,虽然是半旧的,但是却是正宗的SONY牌,效果比一般国产的新随身听都不差,如果是新的,要好几百才能买得到,现在虽然是旧的,但想必也不便宜,张蕊旧这样随随便便地送给了她,在张蕊那里,是好意,但在朱莎这里,她却不肯收,因为父亲从小就告诫过她,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她没办法报,就只有不受。平白无故占人便宜的事,朱莎是坚决不肯做的。
推辞来推辞去,张蕊恼了:“干嘛呀你这是?我表哥那里随身听多的是,个个都比你手上这个好。他喜新厌旧,看到好的就要买,买了没两天玩腻了就扔到一边了。噢,就许他把东西扔在角落里着灰,不许我拿来送朋友呀?咱俩是朋友吗?是朋友就收下别废话!”
朱莎只好收下,过了一会儿又说:“我拿什么报答你呢?要不,我替你打两个月开水?或者代写一个月作业也行。”
张蕊“噗哧”一下就乐了:“亏你想得出来!我没那个做小姐的命,打开水的事还是我自己来吧。你平时替唐宁打开水就够那什么的了,再加上我,还不得累死呀?再说了,你替我写作业,我老爸知道了还不得打断我的腿呀?还是算了吧,我心领了。”
朱莎一边收拾桌子上唐宁的那堆乱七八糟的零食和书,一边轻声说:“老大,你真的对我很好哦。”
张蕊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小时候我的理想就是成为扶危济困,行侠仗义的侠女耶。见到有柔弱女子蒙难,我当然要出手了!哎!我跟你说啊,唐宁够懒的了,别惯她那臭毛病了,一到做值日、打开水就不见人影,你老替她干活,感情上辈子是她丫鬟托生的啊?别那么烂好人了。她有手有脚,让她自个儿干去!”
朱莎笑笑,把东西整理好放到唐宁的床上说:“老大,真搞不懂你,你那么无条件地帮我,却又跟唐宁搞不到一起。唐宁最小,也许还有很多活不会干吧?”
张蕊捋了一下挡在眼前的短发:“拜托!不会干和不肯干是两码事好不好?你看见她主动干过一回活吗?一到宿舍大扫除就装病逃避劳动。我就看不惯她这心眼格外多的样子。南方人是不是都这样啊?”
朱莎不满地看了她一眼:“老大!我抗议!你又搞地域歧视了!我就是南方来的。”
张蕊忙举手投降:“好!好!算我没说。反正我认为她有点儿鸡贼。”看朱莎不懂的样子,她又连忙解释说:“所谓‘鸡贼’就是北京话说一个人精得有点过了头的意思,比较小气,爱算计别人。”
朱莎心说,唐宁算计别人倒未必,只是有点懒,有点以小卖小的意思,仗着和朱莎关系亲密,就撒娇卖好哄着朱莎替她打开水,做值日什么的。别人都不买她的帐,只有朱莎好说话,她也就乐得只缠着朱莎一个人了。她的那点小心眼又怎能骗得了朱莎,只不过朱莎不愿意和她计较而已。
张蕊说了半天,看朱莎只是笑笑,并不随声附和,知道她并没上心也就不再多说,拿了饭盆两人一起去食堂了。
第16章 大家一起发财吧
英语系大一的时候基础课比较多,除了上课之外,大家每周还固定要读一本2万字左右的英文小说简写本,听三盘磁带,写两篇英文作文,加上平时预习复习的功夫,实际上并不轻松。朱莎很快就感觉到了。笨鸟先飞早入林,她没有张蕊她们那么深厚的英文功底,也没有孟欣欣那么长远的规划,她只有比别人更努力,努力到十二分才行。英语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朱莎相信自己到最后一定能追上并超过大家,只要她中途不放弃。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朱莎这么想,至少石金雅和郝静就不是这样。石金雅也一样在上课,写作业,但她志不在此,每天她最乐意干的事就是占据着宿舍桌子的最佳位置收拾她那张脸——早上起床后她要花至少40多分钟来化妆,常常是张蕊从操场跑完步回来,她还没搞定她那张脸。
等石金雅对着镜子擦了粉底,描了眉毛,画了眼线,刷了睫毛膏,涂了口红,把这一切都做完了也就快到上课时间了,她通常是踩着上课铃到教室,有时还要和老师抢道。美女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石金雅也是,她的早餐有时候不吃,有时候只在路上匆忙吃几口大家给她带的炸糕、酥饼什么的,往往咬几口噎得不行就扔了到处找水喝。
中午食堂的饭她是不大吃的,偶尔纡尊降贵吃一次,用勺子挑着一根青菜,皱着眉头看半天,然后才勉强吃下去,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据石金雅自称,她家里是开大饭店的,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了,这食堂的饭菜简直有如猪食。朱莎看着她自己饭盆里被石金雅贬为猪食的饭菜简直啼笑皆非,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
社交活动占据了她大部分时间,朱莎和张蕊好几次都无意中看见她和不同的男孩子亲密地偎依在一起,但她们假装没看见,绕道走了,人各有志。
郝静军训回来后不久就迷上了打工挣钱,她先是报名加入了学生会的勤工部,然后又先于别人一大步获得了一份做家教的工作,每周去一个初中生家里辅导英语两次,一次两小时,每周能挣40块钱。不过她保密工作做得够好,足足过了一个月,经大家反复盘问才肯吐露实情,证实自己确实利用在勤工部工作的机会近水楼台找了份兼职,还告诉大家,现在勤工部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大家联系兼职,每天都有家长打电话进来要找大学生做家教。
大家听到她短短一个月时间就挣到了160块钱,而且以后还每个月定期有收入,马上羡慕得无以复加,纷纷要求她提供打工机会,不然开除她舍籍。既然说开了,郝静就没打算能全身而退,她一一为大家登记后,告诉大家等消息,只要她值班接了电话就赶快通知大家来联系。
又过了几天,朱莎意外地收到了弟弟朱虎写来的信。拿着朱虎的信,朱莎才发现自己除了在到校后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报平安后还没写过什么信呢,从开学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父亲和弟弟没有自己的音讯也该着急了。朱虎在信中告诉她,自己的第一次月考考了全年级第4名,他很懊恼,觉得自己发挥得不好,有些轻敌。朱莎一边看一边微笑,连忙提笔给他回信,告诉他来日方长。
朱虎的信末还提到,父亲被取消了代课教师资格以后,别的代课教师并没有都被清退,大部分还在继续教课。所以,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清退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村小学分来了一个从师范学校刚毕业的小伙子来顶替父亲,不过他只待了不到一个月就闹着要调到镇上的中心小学去教书,镇文教组不同意,他就破罐子破摔,时不时就迟到、早退、让学生上半天自习什么的,家长们意见很大,已经到学校找校长闹事闹了好几回了。
朱莎看着心里特别解恨,闹吧,闹吧,把人都闹走了才好呢。镇上文教组的那帮官僚太可恨了,仗着自己有点权利,就随心所欲地整治人。父亲教了20多年书,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不让他干了,这还有一点人情味吗?这个师范毕业的小伙子也不知怎么得罪了镇上文教组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分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小学来?
朱莎写了信,向家里报告了自己的近况,说些老师很好,同学们很好,交了新朋友,学校发了生活补贴之类的话,报喜不报忧,然后在信末告诉朱虎,大学生活无比精彩,她让朱虎一定要考上大学。
发完这封信后,朱莎如释重负。再不能这样颓废了,要赶快树立生活的目标才行。
果然过了不久,郝静就为大家找来了兼职的机会,有的是做家教,有的是给化妆品公司做促销小姐,还有的是去给自考或成考做监考老师,真是五花八门,什么工作都有。
原来郝静利用值班的机会打了个时间差,跟交班的人岔开了半小时,这半小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办公室接电话。她把这半小时接到的找工要求简单筛选了一下,把略为好点的工作机会截留下来,记在一张白纸上,把那些不太好的登记在表上,明天等其他人来齐了后再去发布招聘信息。
郝静交了班之后,怀揣一张写满了电话的白纸箭步如飞往宿舍走,路上遇到熟人都无暇打招呼。勤工部的招聘是要收费的,一个工作机会要收15块钱的手续费,郝静这样做等于是替大家把手续费省了,但她自己要冒极大的风险,一旦被人发现,她就要被勤工部除名了。
郝静回到宿舍一亮白纸,大家一片欢腾,伸出手来都要抢,眼看这张薄薄的纸就要被大家撕成碎片。郝静慌忙收起白纸,按年龄排队把工作分好,然后把联系方式发给大家。除了孟欣欣,大家都获得了一份兼职工作,美其名曰勤工俭学。
孟欣欣的父母特意大老远从山东打电话过来叮嘱她,家里不需要她去做兼职挣钱,她的任务就是抓住一切时间好好学习,争取毕业后考上研究生。父母的语气倒是很温和,但话里的命令意味很明显,孟欣欣只得听从。
朱莎获得了一个做家教的机会,每周上两次课,一次一小时,每个月能挣120块钱,加上学校发的60块钱补贴,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已经足够了,完全可以不必动用银行存款了。她连忙把这个好消息写信告诉了家里。朱虎看完信后,更加坚定了考大学的念头。他雄心勃勃地说,等他考上大学,他连学费都不要家里出,完全自己搞定。朱莎看着他似乎已经从妈妈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了,格外高兴。母亲去世已经快半年了,朱莎并不想忘记她,但她不想大家永远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过去的回忆中,为此,她回信的时候,重点表扬了朱虎的自信和努力,要他照顾好父亲,并且遇事多动脑子,不要总是自怨自艾或者冲动鲁莽。
郝静在赚钱这方面很有天赋,帮大家都找到了个兼职工作不说,还到处在校园里转悠寻找挣钱的门路,转悠了几天,还真让她给找着了。
有一天晚上,大家难得地聚在宿舍里没有活动,孟欣欣感冒了,也缩在宿舍里休养。郝静兴冲冲地从外面回来就说要发财了。
大家都没动,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毕竟她嚷嚷要发财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哪回也没发过大财,网住的都是些小虾米。朱莎好歹捧场地说了句:“说来听听。”
郝静赶快把她的发财大计说出来,末了喜滋滋地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有生意头脑?也只有我这样精明的人才想得出来!”
孟欣欣一边擤着鼻子,一边慢吞吞地问:“可是,这原始本金从哪里来?”她的话正是大家都想问的关键所在。
郝静用手指一扫大家:“你,你,你,还有你,总之,就是大家凑钱出本金呗。”看看大家不甚热情,郝静连忙巧舌如簧地开始鼓动:“想想看,每个人只要出50块钱,6个人就有300块,我们拿这三百块买套琼瑶小说,再买点卫斯理系列什么的,然后在宿舍里开个租书店,一本书收5毛租金,10个人就是5块,每个月就是150,两个月本金就回来了,以后都是自己挣的了!一天难道还没有10个人看吗?”
唐宁率先拍手支持:“对,咱们学校的读者服务部太黑了,租一本小说要一块钱,咱们半价酬宾,生意准得比他们好!再说,咱们还都是新书!肯定有很多人看!”
爱情小说只要是女孩都爱看,何况是租书成癖的唐宁呢?她每天都要跑读者服务部,每个月都要贡献掉二十多块钱给他们。朱莎也爱看点什么《我是一片云》之类的书,听了郝静的建议,觉得似乎可行,她点点头表示还可以。
郝静把目光转向石金雅和张蕊,她们俩不反对,只孟欣欣有点疑虑,她担心的是,开租书店要有人在宿舍值班看店才行,她会不会没有时间?郝静大力表示,她会排出个值班表,一个星期每人值一天班就行,再说,值班的时候也没规定不可以学习啊,可以一边看摊,一边学习,可谓学习挣钱两不误。
大家听了,心动了,纷纷开始掏钱集资。朱莎忍痛掏出前几天刚领到的做家教的工资,翻出50放到桌上。郝静把钱收齐,然后环视大家一周,眼睛亮晶晶地说:“大家一起发财吧!”
第17章 都是股东大会惹的祸
租书店开张不久,朱莎就收到了李洋的来信,他还在里面夹了张穿军装的照片,看起来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大家传看了一遍,大为倾心,纷纷追问朱莎这是不是她男朋友。朱莎一口就否认了,说这是她徒弟,也是她高中最好的朋友兼死党。大家哗然,笑容里透着暧昧。朱莎笑笑,也不多解释,免得越描越黑。
李洋的字倒是写得比以前规矩多了,大概是军校生涯艰苦磨练所致。他在信里抱怨军校规矩太多,要求太严,不但要不停地训练还要不间断地学习,现在看厚厚的专业书都已是家常便饭,但谁也不敢偷懒企图蒙混过关,因为将来都是要自己亲自开飞机上天的,现在偷懒无异于将来找死。矛盾的心情溢于言表。朱莎心想,军校算是把李洋这懒毛病给彻底地治了。后面的几封信抱怨少点了,都是说些在军校流传的趣事糗事什么的,比如趁夜黑风高集体去偷附近农学院实验田里的葡萄,结果被人家养的藏獒吓得四处逃窜,慌不择路中掉进了排水沟什么的,朱莎看得差点笑死。
李洋虽然字写得不怎么样,但写信的内容却诙谐幽默,叙述事情分外生动传神,有点像他平时说话的感觉,不但朱莎喜欢看他的信,而且朱莎他们整个宿舍都喜欢看,常常是信一到手,大家就抢着坐好,让朱莎念一念其中关于军校逸事的段落。几封信下来,李洋俨然成了317舍的客座明星。
朱莎收到李洋的第一封信后,打开一看开头写的是“莎莎你好”,把她吓了一大跳,马上回信把他臭骂了一顿,严令禁止他再写出这么肉麻的称呼来荼毒她的眼睛,后来他就老实多了,写来的信总是以“亲爱的师傅,你好”来开头。朱莎也写了回信,不过都是告诉些自己的近况,每封信不超过一页纸,而李洋的信通常都是洋洋洒洒三四页纸之多,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话说。
朱莎看完了信收起来,整理书包准备去上精读课。宿舍里郝静在大叫:“拜托!谁的精读作业借我抄一下?我昨天忘了写了!”
大家都假装没听见,精读老师留的作业是要费尽心思地查资料才能做出来的,做一次作业就要花掉三四个小时,而且更重要的是,每一次精读作业都要计入平时的成绩分,郝静光顾着挣钱,作业常常忘了写,借了东家借西家地抄。不过,她通常会采取变通一点的办法,改变一下句子的叙述方式,或把段落paraphrase一遍,往往有时候,她抄别人作业得的成绩比写作业的这个人还要高,这样一来二去的就没有人再愿意把作业借给她抄了。
郝静急得大叫,大家只顾匆匆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往教学楼走。朱莎叹口气,从书包里抽出自己的作业纸给她:“你也该自己动手写一写作业了,别光顾着挣钱连学习也耽误了。”
郝静一边运笔如飞一边口中答应:“好!好!我坚决改正!你先上课去吧,一会儿我抄完了一块儿给你交上去!谢谢啊!还是你对我最好!”
朱莎看她一点也没有悔改的样子,只好自己走了。
“Lisa,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翻译水平很不错?这段话被你译得很文雅。”瘦瘦的精读老师满意地对朱莎说,透过镜片的眼睛闪着赞许的光芒。
朱莎羞涩地说了一句“Thank you”就坐下了,相比三个月前的惊惶失措,朱莎现在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落落大方了。是的,慢慢地她就发现了,她并不是一无是处,因为喜欢文学,她的写作和笔译就相当不错,已经得到老师的多次称赞了。听力对她来说也不是问题,真正成问题的还是她的口语,她有好几个音都发不准,老师怎么纠正也没有用,好不容易纠正完了一开口还是老样子,老师也无可奈何,只说让她多听多说,以后慢慢把口音改过来。
朱莎没有灰心,她在想,四年的时间难道还不够让她改过几个来吗?她现在就跟自己较上劲了,白天黑夜地练习,一个人在小花园里塞着耳机模仿人家的发音,一练就是大半天。张蕊说她晚上做梦都是说英语。
朱莎听了,也不管她这是不是开玩笑,急急忙忙扑过去问:“那你听着我发音有问题吗?”
张蕊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有,不但有,而且问题还很大。”
朱莎一听就急了:“老大,快说说,我的问题在哪里?我做梦都说了些什么?”
张蕊继续摇头晃脑地说:“你晚上啊,先是张大嘴吐了一串元音辅音,然后就开始背诵马丁—路德—金的名篇《I have a dream》,语气还特别慷慨激昂,就跟文革时的红小兵似的……”
大家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朱莎才知道被骗,她气恼地看了捉弄她的人一眼,拿起书气呼呼地走出宿舍。张蕊赶快把她追回来,笑着向她道歉。朱莎一看她那打躬作揖的样子,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也不好再走只得转身回来,大家又重新开会。
这次开的是被郝静称作“317舍租书店股东大会”的专门会议,主要讨论本月书店收支情况和以后的发展大计,并着重讨论要不要分红等问题,所以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加了。
时已隆冬,圣诞节刚刚过去,而元旦还没有来临,宿舍里早已通上了暖气,夹杂着大家各种护肤品的香气,屋子里暖香袭人。这还是朱莎第一次在北方过冬,原以为会被冻死,结果有了暖气,北方的冬天比南方还舒服。由于是在宿舍里,大家把棉袄都脱了,只各穿了件毛衣,趿着拖鞋坐在椅子上开会。
郝静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了一阵,然后宣布:“本月租书收入共有216元!”大家热烈鼓掌,朱莎也被感染了,也微笑着跟着大家一起拍手高兴。
收入倒是有不少,但接下来的讨论就陷入了僵局,郝静提议这钱暂时不分,继续趁着大好形势扩大规模,买进下一批书,将租书店的生意再扩大一点。听了她的提议,石金雅头一个就不同意,理由是本钱还没有收回来就扩大规模,要是赔本了怎么办?她坚持要把钱分了,按月结算。为了佐证她的观点的正确性,她还拉了孟欣欣做同盟。
唐宁向来跟石金雅就不对付,凡是石金雅赞成的她就反对,凡是石金雅反对的她就赞成,两人意见永远不统一。这次看石金雅要分钱,她马上就不乐意了,慢慢悠悠地说:“你急什么?你家里不是有钱吗?开大饭店的还在乎这四五十块钱?分什么分?拿钱继续买书才是正道理。我不同意分!”
石金雅被她抢白得一时语塞,半晌才冒出一句:“你当然愿意继续买书了,宿舍里这些书都方便了你了,不用花钱还白看了那么多书!”
朱莎看这两人又有吵起来的迹象,赶快拿话岔开:“大家冷静一点好不好?开书店还不是为了好玩?钱倒是小事,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石金雅冷笑着说:“拜托你都什么年代了,还满嘴说古文。你怕伤和气我不怕。你自己说说,你替她值几回班了?你怕得罪人你不说,好,我替你说,这个月唐宁总共就值了一回班,其他三次都是朱莎替她代值的。她什么都没干,还有脸在这里说三道四!”
石金雅一语既出,四座皆惊,大家的眼光都望着唐宁,唐宁满脸通红,不好意思地朝后缩,小声说:“我都是生病了,所以才找她……”
石金雅不依不饶地接着说:“你一次有病,还三次都有病了?就算是来例假,一个月也才来一次,犯不着为自己找借口逃避干活!谁也不是什么贵族出身,在这儿装什么娇小姐?”
唐宁说不出话了,就哭起来。朱莎想去安慰她,张蕊一个眼神就让她止了步,张蕊的意思很明显:“让她受受教训也好!整天把自己当小孩,处处让别人帮忙,天长日久的,谁能受得了?”
朱莎也不说话了,对唐宁三番五次让她代班,她心里是很不满的,做家教占了她两个晚上,自己值班又要占一个晚上,一周就只剩下了四天可以上图书馆自习,可唐宁还百般哄着她,又是撒娇又是肉麻话,嘴里“好莎莎、好姐姐”地叫,磨着她让她代班,她没法说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但答应了的同时心里又很不舒服,经常问自己,我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冤大头?
朱莎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但这个租书店弄得她也很烦,而且她也想听听大家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就索性一言不发。郝静只顾在旁边看热闹,哪边她都不得罪。张蕊本来是无所谓的,只要大家都同意的,她也不反对,现在看宿舍里乱成一锅粥,哭的哭,闹的闹,她也只好出来平息事端。为免引火上身,她还是技巧地转移了矛盾的方向,提议将这钱等分成两份,一份用来扩大规模,一份用来分红。
大家吵了很久都没有结果,只好同意接受张蕊的方案,每个人拿了18块钱了事,剩下的钱让郝静去继续采购新书。
钱虽然已经分了,但不和的种子已经种下,朱莎只觉得从现在起,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不同的想法,以后也许再没办法像开店之初那么齐心协力了。
自这次股东大会之后,唐宁就再也不找朱莎代班了,她认为石金雅骂她的话完全是朱莎告诉她的,要不为什么石金雅知道得那么清楚呢?虽然不明说,但她话里话外都颇有怨气,跟朱莎疏远了好多,不但不在一起说说笑笑,连打开水做值日都不让朱莎帮忙了,自己偷工减料地解决。
朱莎听出了她话里的意思,知道她是气自己的背叛,但朱莎从来也没有抱怨过这些事情给别人听,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一次不知道,两次三次还能不知道吗?唐宁认为是朱莎告的密实在没有道理,但女孩子的心胸就是这样狭窄,还不到半年的时间,朱莎就失去了一个朋友,她内心觉得很失落,但同时也轻松了好多,因为她不需要再戴着好朋友这顶沉重的帽子替唐宁做任何事了,她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了。
唐宁开始在宿舍里沉默了几天后,开始向外发展,跟隔壁宿舍的一个陕西女孩交上了朋友。朱莎看着她炫耀似的进进出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生气的是唐宁居然拿友情来炫耀,好笑的是她的幼稚。好几次她想主动和唐宁谈一谈,但被唐宁不冷不热地拒绝了,朱莎碰了一鼻子灰只好算了,心里浮现出一句有名的诗“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第18章 冤家果然路窄
包完了元旦晚会的饺子,新年很快就过去了一天。朱莎不明白为什么系里一搞集体活动就是包饺子,然后再搭上唱歌跳舞。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些活动,而且她也不会跳舞,让她唱歌,她又害羞,生怕暴露自己的五音不全让别人笑话,每次活动都是坐在角落里老老实实地包饺子,然后看唐宁、石金雅她们几个大美女笑靥如花地在舞池里满场飞,和老师跳,和系主任跳,和男生跳。
元旦过后一周很快就是期末考试。大学的期末考试很奇怪,考完一科后要等几天才考下一科,所有的功课考下来要三个星期。朱莎不敢怠慢,认真复习,积极准备。计算机课的实操已经考过了,朱莎考得还不错,虽然她在上大学前就没摸过计算机,但她有股狠劲,知道不会的就玩命学,别人不敢碰的键她就敢碰,几次摸索下来,她就发现计算机也没那么难,很快她就可以轻松自如地使用WPS和CCED了,常用的DOS命令也记得很清楚,计算机实操就顺利过关。
比较困难的是马哲,要做判断解析和论述题,肚子里没有东西是不行的,老师划了重点后,大家就都在卧薪尝胆、呕心沥血地背,生怕考试不及格。考试不及格丢人还是小事,关键是还要补考,连年都过不好,太惨了。于是,大家一致同意购买蜡烛在熄灯后继续秉烛夜读。据男生宿舍那边传出消息说,他们已经做好了完全准备,大家分工合作把考试重点抄在了小纸条上,做成了一个个华丽丽的“手风琴”,塞在兜里、毛衣袖子里以防万一。
朱莎她们一边羡慕,一边骂他们有够无耻,本想如法炮制,但一想自己从小到大都是顺民,心里素质不够强,还是断了这个念头,老实背诵为上。
到了最后一科考听力的时候,大家已被这超长的考试马拉松拖得筋疲力尽、神经麻木,索性听天由命,敞开了玩了。
开考前15分钟的时候,孟欣欣不见了。大家怕她忘了时间,耽误了考试,纷纷奔走呼号到处寻找。到了快考试的时候,孟欣欣居然背着书包,戴着厚厚的大眼睛,优哉优哉地来了,大家追问她到底上哪去了?
孟欣欣不紧不慢地擦擦眼镜说:“我上图书馆复习去了。”
大家顿时绝倒:考个听力,您还复习什么呀?真是书呆子一个。不过,既然人已经找到,大家也就不再介意,拉着她一起进了考场。
考完了最后一科,大家纷纷作鸟兽散,各自提着行李回家。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大家还没有那么多想法,对家里的依恋还是比较深的,经过了漫长的一个学期,很多人都想家想父母了,一放假就迫不及待地回家了,连考试成绩都不等着看了。
朱莎没有跟着这波回家的大潮走,因为她的那个家教学生还没有期末考试,家长再三挽留她,让她再增加几节课,帮这个孩子搞好期末复习再走。朱莎答应了,反正大学的假期一般比别人都长,寒假有5个星期,晚一点走也没什么不好,既可以多挣一点钱,还可以顺便帮人家一个忙,是个一举两得的事,所以她决定延后一点,把回家的火车票订在了考完试一周后。
因为是冬天,刚下过雪,地上还有厚厚的一层白雪,踩在脚下咯吱咯吱地响,让人想起俄罗斯电影里常有的冰雪镜头。朱莎身上穿的还是上次美玉表姐给她的那件红棉袄,因为美玉比她胖,这棉袄穿在朱莎身上有点大,看起来身材显得有点臃肿,不过她一点也不介意,形象不重要,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入冬的时候,几阵大风一刮,温度陡然就降下来了,不戴手套的话还真是冷得有点伸不出手指来。大家抱怨了一阵,纷纷从箱子里翻出冬衣换上。石金雅和唐宁迫不及待地翻出自己漂亮的毛呢大衣穿上了,都是长及小腿的裙衫式大衣,一件纯黑,一件深紫,陪上鲜艳的丝巾,既修身又漂亮,穿出去很吸引人眼球。不过张蕊和郝静看她们在那摆弄自己的大衣和丝巾,就不说话只是相视而笑。朱莎问她们笑什么,她们也不解释,只说了一句:“晚上下自习你就知道了。”
果然,晚上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好好的,只唐宁和石金雅抱着肩膀缩成一团往宿舍猛跑,一边跑一边还要停下来跺一阵脚取暖。回到宿舍,才两人长出一口气说:“这是什么破天气,怎么这么冷?”
张蕊和郝静哈哈大笑,半天才对朱莎说:“这下你明白了吧?在北京冬天是不能穿这种薄薄的毛呢大衣的,这种东西华而不实,你看大街上有几个人穿这个?最合适的就是羽绒服,实在不行厚棉袄也行。北京冬天的晚上到了9点多10点都是零下20几度,穿呢大衣哪儿受得了啊?”
唐宁恨恨地脱了大衣,一把甩在床上说:“冻死我了,我明天就去买羽绒服!”大家又是一阵大笑。石金雅舍不得这臭美的大衣,又不愿亏待自己,就变了个法子,白天穿大衣,晚上穿羽绒服,遇到晚上有节目,那是拼着冻死也要穿上漂亮大衣的。朱莎笑她这是“剖腹藏珠”,要风度不要温度。石金雅也是一个神人,她一边左一盆水,又一盆水地捣腾着洗脸,一边来了一句庄子名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大家就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非鱼”,她也不生气,谁叫她都一概答应。因为在一个宿舍里待久了,大家都熟络了,各种绰号纷纷出炉,朱莎因为酷爱读小说,闲时还写两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莎翁”,听起来不伦不类,不过她也听之任之了,反正都是一个宿舍的人,愿意叫就叫吧。
朱莎在校园里走着,心情很好。那个孩子已经考完试了,她这个学期的家教工作也结束了,刚刚拿到了这个月的工资,因为增加了几节课的缘故,她比平时多拿了八十块钱,后来家长给钱的时候又多给了她二十,说是耽误了她回家,给她一点补偿,朱莎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
因为朱莎教得很认真,加上平时又不太注意看时间,常常比规定的时间多讲个十分钟、十五分钟的,又不计较钱,所以家长很满意,已经说定了下个学期开学了还让她继续教,让她在老时间来就是。
临走的时候,孩子的妈妈,朱莎一直叫阿姨的那个人,又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里面装着一双新的男式翻毛皮鞋和一件半新的军用大衣,让朱莎带回去给她爸爸穿。朱莎意外之余高兴地接受了,走的时候谢了又谢。这短短的两个半月时间里,她已经和这家人结下了很深的感情,尤其是她得知这个阿姨也是从南方考到北京、学习特别优秀,最后进了国家中直机关的时候,她简直是把她当成了偶像一样崇拜。
从学生家里回来,时间已经是中午了,朱莎打了饭回宿舍,一边走一边看食堂门口的布告栏又贴了些什么新东西,匆匆扫了两眼之后,朱莎发现了一张A4纸打印的招聘广告,招兼职促销人员20名,限女性,底薪40元一天,有提成,工作时间是周末的两整天。朱莎有点心动,她订的火车票在下周一,所以周末的两天完全可以去做这个工作,挣80块钱来回的路费差不多就都有了。
朱莎撕下了一个联系方式,因为宿舍里都没有电话,大家的电话都是由值班室的一个总机接,大妈接了电话会打开广播叫接电话的人下楼来接,所以广告上也只留了个总机号和一个宿舍号,还有一个联系人名字。
朱莎匆匆茫茫吃过饭,就按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男生楼值班室,让大妈给她呼叫卞豫东下来。大妈一看纸条就骂:“又是这小子!这两天整天就有小姑娘来找他!这广播都成了他们家开的了,狂得他都不知道自个儿姓什么了!”
朱莎忍住笑,等着胖大妈开广播叫人。等了一会儿,楼上咚咚咚的脚步声由远及劲,一个男声同时响起:“来了!来了!我来了!”
随着一声“谁找卞豫东”的问话到来,朱莎一眼就看见了从楼上下来的人,她立马调头就走。真是冤家路窄啊,卞豫东居然就是那个老乡会会长老卞!
想起几个月前对他的冷淡态度和最终没去参加他口中的什么老乡会,朱莎一点也不怀疑他会一口回绝她的应聘要求,甚至说不定还要借机嘲讽她几句,以报昔日的一箭之仇,所以,她还是免开尊口,打道回府。
老卞显然也认出了眼前这个倔倔的女孩就是开学之初的那个朱莎,他看到朱莎就知道了她的来意,自从他贴出招聘启示,来找他要求干促销的小女生就络绎不绝,平均每5分钟他就得下楼一趟去接待。现在朱莎话也不说转身就走,显然是她也认出了他,不想尴尬所以只好逃之夭夭。他想挽留她又没好意思去拉,就站在原地喊:“哎!哎!你站住!站住!”
朱莎站住了,头也不回地说:“你要是胆敢嘲笑我一句,我就跟你没完!”
老卞笑了,用手扶扶眼镜,然后走过去还没说话,朱莎又冷不丁来了一句:“你要是敢说‘我早就告诉过你,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句话,我也跟你没完!”
老卞无奈地摇摇头说:“喂!你怎么像个刺猬一样?别人还没怎么着,你先竖起浑身的刺准备来扎人!你能不能转过身来再说话?”
朱莎转过身来,看着他,硬梆梆地说:“我没去参加你们的老乡会。”
“我知道。”老卞点头,他身材并不高大但很结实,属于典型的南方男人的身材,穿着一件天蓝色的V领毛衣,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本来是很休闲的款式穿在他身上硬是出不来休闲的感觉,大概是因为身材不高的原因。老卞又说:“那时我也没说非得要你去啊,不过是通知你有这么个活动而已。”
这么一说,朱莎倒有点惭愧,觉得自己气量狭小,有点以己度人的意思。她没说话,老卞又说:“你是来参加促销的吧?还有两个名额,给你一个吧,你明天早上8点到学校东门集合,我带你们一起去。”朱莎点点头,低声说了声谢谢又准备走,老卞又在后头叮嘱了一句:“记得带上学生证!”
朱莎回到宿舍,慢慢回想着和老卞的这次见面,还真是像他说的“多个朋友多条路”,看来她待人处事还很不成熟,做事情光凭自己一时的喜好和直觉了,以后还要更理性一点才行。
第19章 终于挣够了回家的路费
第二天早上,朱莎和19个女孩一起在学校东门边见了面,老卞简单说了下要求,告诉她们促销的产品是一个新出的洗发水牌子,待会厂家公关部的人会把她们分到北京的各个大商场里,两人一组,大家就在大商场里向顾客推销这个牌子的洗发水,底薪是40元一天,提成是10%。
这个待遇算是很优厚的了,女孩们叽叽喳喳地上了开往公司的车。老卞把她们送到了复兴路上的一栋写字楼里,跟厂家办了交接然后拿了中介费就走了。
朱莎她们就在原地等分配。一个女孩看着老卞拿了一个信封匆匆离开的背影说:“老卞真够黑的,拿了厂家的中介费还要拿我们的!两头得钱两头落好!”
朱莎这才知道老卞介绍工作也是要收中介费的。她连忙问那个女孩:“老卞收了你多少钱?”
那个女孩不满地说:“10块。也就比勤工部的便宜5块。你呢?”
朱莎不敢说老卞没收她的钱,连忙随便说了句“我也是”就住了口。
旁边的另一个高个子女孩看她们聊天也插了进来:“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他没跟咱们要20就不错了,最近XX舍的周XX他们介绍家教,收的中介费就是一次课时费的钱!累死累活干两个小时,挣的钱都是他们的。”
朱莎觉得自己真是山中方十日,世上已千年,才两个月时间,勤工部的垄断已经被打破,各种小型中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收费比勤工部还高。
朱莎说:“那你们可以不去他们介绍的地方啊?找勤工部不就行了?”
那个高个子女孩看她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土老冒,她鄙夷地说:“勤工部介绍的家教,费用低得要死,完全是压低大学生讨好家长,周XX他们介绍的家教,虽然中介费高一点,可是他们会帮你要高价,你完全不用自己去谈,这点比勤工部强了不知多少倍。”
那个抱怨了很久的矮个子女生也在旁边插话说:“是呀,是呀。现在外面做家教,初中的涨到20一小时,高中的涨到30一小时了,要是高三得要35、40了,勤工部那帮傻子定的价还是初中15,高中20。你说,差价那么大,谁肯再找勤工部啊?”
朱莎想,难怪那家还要自己下学期继续去上课呢,原来外面的“黑市”价已经涨了一倍了。不过,朱莎倒也没觉得太亏,那家的阿姨对自己很好,就算钱少点她也乐意,不过,下一个家教她不会再找勤工部去要了,她打算跟别人一样,也去找找校园“黑中介”。
一晃两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朱莎在商场里站得全身僵硬,两腿发直,她和西语系的李莉两人搭档,费尽口舌也没卖出去多少瓶洗发水,进商场的人看都不看她们一眼,径直走向那些大品牌的柜台,两天下来她俩总共就卖出去6瓶,算上提成,每个人恰好能多分5块钱,但公司是不包午餐的,所以这两天的午餐还得自己解决。两个女孩为了省钱原本就没打算叫盒饭,但不吃似乎体力又坚持不了一天,后来朱莎提议到地下一层的超市买包饼干充饥算了,回学校再去大吃一顿。李莉也是个省钱不要命的主儿,听了朱莎的主意哪里还会反对,早就极口说好。于是朱莎自告奋勇下楼去买饼干。
李莉站在促销台旁左看右看不见朱莎回来,正在着急呢,朱莎抱着一大堆吃的上来了。李莉看她买来那么多东西有点担忧地问:“朱朱,干嘛要买这么多?买这么多还不如吃盒饭呢?”
朱莎放下东西才说:“不要钱。别人送咱们的,快吃吧。”她把里面小包装的面包点心一一摆出来,居然还有两小杯酸奶。李莉惊喜地问:“朱朱,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不要钱的吃的?”
朱莎笑呵呵地说:“赚到了!我刚下楼,发现有咱们学校的另一拨同学在超市促销食品,她们公司卖的东西花样真多啊,她们中午饭都不用买了,直接吃她们公司试吃的那些就行,后来我就跟她们商量,把她们试吃的东西分我一点,然后我们再把咱们洗发水的试用装分她们一些,她们就答应了,然后还帮我到卖酸奶的那里要了两杯试吃的酸奶。呵呵,你看,我厉害吧?”
李莉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说:“朱朱,你真聪明。我怎么没想到呢?太好了!我以后就跟定你了。”
朱莎得意洋洋地拿出一堆试用装说:“那当然,我可是莎姐啊。你先吃着,我去把东西给她们送下去。”李莉头也不抬地挥手让她自己去。
朱莎把试用装送到了楼下,然后返身上楼和李莉一起吃,两人一边吃一边说笑,一点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回公司以后,看看其他人也一样,有的卖出去个三五瓶的,还不够一壶醋钱,有的甚至一瓶也没卖出去。不过,厂家做促销原本就是为了打广告,没指望她们这帮半吊子真正给他们卖出去多少产品,因此也没苛责大家,两天时间一到就痛快给大家结了劳务费还每人附送一瓶洗发水。大家抱着东西喜气洋洋地坐着车就回学校了,朱莎和自己搭档的那个女孩还结成了亲密战友,两人互留了姓名和宿舍号,以后有事可以共同奋斗。
朱莎带着领到的85块钱工资和洗发水去感谢老卞,她准备把欠他的10块钱中介费还给他。找到老卞宿舍的时候,大妈说他不在,朱莎不信,一呼叫他们宿舍他果然不在,他的舍友说他出去联系业务去了。大妈唠唠叨叨地说:“这小子不务正业,整天就知道往外跑,什么都敢卖!捣腾邮票,卖盗版书、联系家教什么的,都钻在钱眼里了!”
朱莎听了直笑,她一早就知道老卞是这样的人,活动能力超强,只没想到他商业头脑也一流,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大妈看见她笑就说:“你还别不相信,我这接的电话多一半儿是找他的。他给我找了多少事儿!”朱莎没再多说,笑着和大妈告别就回了自己宿舍。
大家走了一周,宿舍里格外冷清,她吃饭、看书都没滋没味的,要不是有挣钱这个目标支撑着她,她早就坚持不住也跑回家了。正当她一个人坐在宿舍里自怨自怜的时候,宿舍的广播“啪”的一声就打开了,随即大妈的标志性声音透过广播传过来:“317!317有人吗?”
朱莎赶紧“诶”了一声说有人,大妈马上说“叫朱莎下来接电话!”就快速地关闭了话筒。朱莎带着满腹的狐疑下了楼,拿起话筒,里面传来的居然是父亲的声音。
父亲显然还不习惯对着话筒说话,他的声音显得很遥远,他在那边说:“大妹,你什么时候回家?”
朱莎听到父亲的声音就哭了,她不知道自己哪儿来这么多眼泪。她胡乱地用手背擦去眼泪说:“爸爸,我明天就坐火车走,后天就到家了。”
父亲在那边嘱咐她路上要小心,又说了些别的话才挂。朱莎一边接电话一边在这边点头,也不管父亲看不看得见。
旁边的大妈说:“姑娘,想家了吧?想家了就赶快回去啊!一个人留在宿舍里有什么意思?赶紧回家吧,你离开了那么久,你爹妈都该想你了。”
朱莎不好意思地抬头看看大妈问:“您知道我一个人留在宿舍里?”
大妈骄傲地笑了:“那当然,我们是干什么的?每个宿舍有几个人还不清楚?快回家去吧,晚了赶上民工潮,火车上人就多了,也不安全。”
朱莎感激地谢过大妈然后慢慢上楼了。正是有这些熟悉的陌生人,她才时刻感觉到被关心着。她回到宿舍,想到明天就可以坐上火车回家,立刻感觉浑身是劲,马上把柜子打开,拿出自己新买的一个大旅行包,开始整理行李。
她把给父亲和弟弟带的礼物装在里面,然后把周围放上衣服裹着,免得压坏了。
她才做了两个多月家教,挣的钱刚够应付自己的生活费,这两天挣的这80多块钱她打算用来付来回路费,因此她攒的钱并不多,只把学校发的补贴攒了下来,刚一百多块钱。她就用这点钱给父亲买了件羽绒背心,给弟弟买了条围脖。当然这两样东西都是在西单劝业场买的,要是换了在大商场,买一件都不够。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到底给家里人都准备了礼物,不是空着手回家了。而且,除了开学的第一个月外,她以后几个月的生活费都是自己挣的,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收拾完了东西,朱莎觉得时间还很早,就把张蕊送她的那个随身听打开,收听CRI的英语广播。说起来她还得感谢石金雅,要不是她提醒,朱莎还发现不了这随身听还有收音机的功能,自从发现了以后,朱莎如获至宝,特地又郑重其事地向张蕊道谢了一次,搞得张蕊莫明其妙,刚要问她却又不见人了,原来她已经戴着耳机跑远了。
从那以后,朱莎就每天定时收听CRI的节目,除了整点新闻外,她最喜欢听的就是轻松调频(EASY FM)。这是一档英文主持的介绍西方流行歌曲的节目,每天在各个时段都有播出。朱莎简直从第一天收听起就迷上了这个节目,只要有时间,就打开收音机收听,有时候四下无人,还要跟着音乐一起大声唱。不过,她很胆小,从不在宿舍里唱,怕暴露她的五音不全被大家耻笑。宿舍里高人辈出,会乐器的就有张蕊、孟欣欣和石金雅三个人,参加过学校合唱队的还有唐宁,有了这些珠玉在前,朱莎觉得自己真是名如其人,渺小得像粒沙子啊!不过沙子也有沙子的价值,朱莎虽然不能自命清高,但也没有妄自菲薄,她依旧从容不迫地做着她手边该做的事。
随着收音机里Bryan Adams的那首节奏明快的《Everything I do》响起,朱莎似乎听到了广播里在喊什么。她连忙摘下耳机,才听到楼下值班室在广播呼叫她的名字,让她下楼。
她穿上外套和鞋子快速地跑下去,原来是老卞找她。她一摸口袋,那85块钱还在,她连忙跑上去说:“老卞,正要找你。”
老卞可能刚从外面回来不久,头上还戴着帽子,他脱下手套搓了几下手说:“有什么事?”
朱莎掏出10块钱说:“我还没有给你介绍费。”老卞把她的钱推回去说:“算了,一件小事。”
朱莎固执地要给,老卞生气地说:“我就那么令人讨厌吗?看到我就一定要迅速跟我划清界限吗?”
朱莎红了脸,不好意思再坚持,本来是想无功不受禄,这下还把人给得罪了。她把钱收回来,说了声谢谢,又不好马上就走,低着头没话找话说了句:“你什么时候回家?”
老卞脸色稍霁,过了半天才说:“我今年不回家了,要留在学校里打工。你如果不回家的话,我可以介绍你去做些兼职。”
朱莎连忙谢过他说:“不了,谢谢,我明天就回家了。”她偷眼看一下老卞,发现老卞正看着她,吓得赶快转移了视线。老卞也没再多说别的,只说了声“以后有事再找他”就挥挥手走了。
朱莎正要上楼,隔壁宿舍的一个女生正好路过,看到朱莎和老卞告别,随口说了句:“你男朋友啊?”
朱莎急忙摆手澄清:“不是!不是!绝对不是!”那个女生又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很奇怪,朱莎觉得自己有点矫枉过正了,只是一句普通的打招呼而已,为什么反应这么剧烈,难道潜意识里就那么讨厌老卞,忙不迭地就要和他撇清关系吗?
第20章 一只鸡的非正常死亡
背着大包的朱莎第二天也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她风尘仆仆地下了火车坐汽车,下了汽车坐中巴,终于到了家,还没下车,远远地就看见父亲和弟弟在门口张望,心里一热,赶紧下车,拎着大包跑过去,弟弟已经老远就看见了,连跑带跳地赶过来,接过她手中的包亲热地大喊:“爸爸,姐姐回来了!姐姐回来了!”正在张望的父亲也看到了,脸上马上有了惊喜的表情。霎那间,她觉得自己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两个人这样牵挂自己,自己还这样被需要着。
从母亲去逝到现在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朱莎发现父亲明显地苍老了。回家后的几天,朱莎看到他有时候一个人在家门前的台阶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望着门外的河面发呆。他好像在想很遥远的事情。这条河在朱莎小时候曾经是一条繁华热闹的河,各种挖沙船在上面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地运送着沙子到岸边,一到夏天更是小孩子的乐土,晒得乌漆麻黑的小男孩赤条条地在水里嬉戏打闹。现在这条河却被洗莲子的碱水给污染了,河面上漂着黑红发臭的脏水,水也将要枯竭,早已跑不开船了。
朱莎有时有意想让父亲快乐起来,和他提起一些过去的事情,可是他却少有兴致象母亲在世时那样眉飞色舞地讲往事了。父亲在逐渐老去,时间的脚步快得不容人多想,马不停蹄地向前的同时也带走了人的青春和与青春有关的往事。
朱莎想尽一切办法要让父亲的心境变得开朗起来,为此她进了家门没歇几天就开始大干起来,把父亲和弟弟都调动起来。只有忙,才能让一个人彻底地忘掉各种不快,朱莎深谙其中的真谛。
她用客人的眼光重新审视了家里一遍,马上看出了端倪。没有女主人的家是寒酸的,这种寒酸不仅仅体现在家徒四壁上,还体现在处处蒙尘,处处油污的各种细节上。朱莎不能容忍这种破败,纵使穷,她也要穷得干净、整洁。她要把家里彻底地大扫除一番,把所有的衣物被褥都拆洗一遍,把所有乱放的东西都整理到它原来的位置上去,不再让整个屋子显出一股零乱破败的景象来。
她一面指挥弟弟登高爬低地扫灰除尘,一面自己大力地清洗各种器具衣物,连父亲也被她指使着去修理各种缺胳膊少腿的桌椅板凳,刷墙补洞和清理装了杂物的房间。
来串门的二婶看见朱莎小姐弟俩热火朝天地干活,由衷地对父亲说:“朱老师,你真是好福气啊!有大妹这么能干的女儿真是上辈子修来的!我要是有这么好的女儿,我半夜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父亲只是笑笑,并不答话,继续干着自己的活,按朱莎的吩咐修桌椅。二婶看了一阵,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就忙问朱莎:“大妹,有个事我不知道你自己想起来了没有?”
朱莎抬起头说:“什么事?”
二婶絮絮叨叨地说:“就是你上次说的,你同学叫什么洋的,他爸爸帮了你的大忙,你去谢过人家没有?这可是做人的礼节,你妈妈不在了,我得提醒提醒你。”
朱莎说:“好二婶,这么大的恩情我哪能忘?回家之前我打过一次电话,想约一下时间再去,可是阿姨说,李叔叔很忙,这一阵去党校学习去了,让我不要去了,免得扑个空。我还要再约,她就说以后再说吧。我想人家是客气,不想显得像施恩一样。”
二婶连连点头:“是,老话讲,施恩莫望报,讲的就是这道理。人家是真不指望报答。”二婶看着朱莎忙前忙后,从回家起手脚就没闲着,大冬天的脸上还在冒汗,不由得怜惜地说:“大妹,你这孩子就是心气太高,太要强,你这样将来会吃很多苦的。”
朱莎不解,我哪里心气高了?难道一家人坐在一起唉声叹气将来日子就会过得很轻松?二婶叹口气,也不多说,自己就回去了。朱莎带领父亲和弟弟大干了三天,清出去十几筐垃圾,直到整个家显出明亮的气氛来才松了一口气。
大扫除过后没多久,朱莎就抽空去买了三斤多毛线,准备用刚学会的手艺给父亲和弟弟各织一件毛衣。她没去找其他同学叙旧,只在买毛线的时候顺便去了江秀霞家。
江秀霞等到最后也没等到降分录取上本科,只等来了一个大专的通知书,父母的意思是大专也不错,总比没有学上强,再说复读还要另外花钱,就算读了也不一定能考上,要是考得还不如今年那就惨了,父母劝说了她一夜让她去读这个大专算了。
江秀霞心高气傲,哪里忍得下这口气去上大专,一气之下和父母大吵了一架,撕了录取通知书就上补校复读去了,连被褥行李都是父母后来托人送去的。这些都是朱莎的同桌刘玉霞有次来她家串门时说到的,朱莎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如果她不是这么要强,她的日子也许会轻松很多。但朱莎自问要是处于江秀霞这种情况她会不会去读这个大专算了,她自己也没把握。原来她们都是一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物。
朱莎买了毛线,顺道绕到江秀霞家的时候,她正戴着眼镜背单词。两个好朋友见面激动了一会儿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毕竟时间已经在她们中间划了一条巨大的鸿沟,一时之间她们不知道怎样去跨越这条沟。
朱莎先是有选择性地问了些她现在的近况和她的打算,江秀霞眼睛里闪着狂热的光:“莎莎,放心好了,这次复读我至少有六成把握了。”
朱莎对她现在自信满满的样子有点担忧,毕竟复读了一次也没考上大学的人太多了,不是所有人复读就都能如愿以偿的。如果江秀霞的态度再平静一点,她也许不会这么担心。她又问了问一些老同学的事,江秀霞明显不愿提起,神色上有些倦怠,只在问到原来同宿舍的同学李华时,江秀霞才多了些话。她神秘兮兮地说:“莎莎,你知道吗?李华现在名声很不好,她跟理一班那个叫张宣的谈恋爱都谈出人命来了!”
朱莎大吃一惊:“什么?她死了吗?”
江秀霞一副“你真傻”的样子,卖了半天关子才说:“不是她死了,是他们都谈到床上去了,他们那个了,然后李华怀孕了!”
朱莎被这个惊天的消息搞得一震,她没想到保守的乡下会突然开放,居然还有未婚先孕的事发生,而且还发生在自己同学的身上。
看朱莎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江秀霞又见怪不怪地说:“原先我们也不信,后来别人说张宣家里出了三千块钱让她做了流产,我们看她失踪了一个礼拜,后来回学校也不下水洗衣服,也不上操什么的才慢慢有点相信。”
朱莎说:“真是太离奇了!她怎么这么傻?”
江秀霞说:“谁知道呢?她原先是一个很内向的人,谣言刚出来的时候,我们都不相信,谁知后来越传越凶,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她自己也不敢站出来说,我们才信了。这事过了没多久她就不上学了。现在也不知道怎样了。”
朱莎叹息了一阵,两人聊了一阵昔日同学的现状之后很快就没了共同话题,朱莎知趣地告辞了,江秀霞也没多挽留,两个好朋友就这样因为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渐行渐远。
春节前的几天朱莎都在忙着加班加点织毛衣,连电视也无暇看。弟弟在旁边看着她右手的三个手指头已经贴上了创可贴,织一会就要皱着眉头停下来想下一步,觉得好笑,劝她不要再这么费劲织花样了,织点简单的就行了。朱莎不听,还是照旧费力地织花,费力地想下一步。朱虎这次期末考得不错,进了年级前三名,朱莎特批他可以在春节期间不学习,看几天电视。朱虎从早到晚眼睛都盯着电视,忙着把过去落下的各种球赛转播都补看回来。
姐弟俩围着火盆边看电视边说笑,父亲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准备过年的各种菜肴。过了一会儿,父亲提着一只鸡进了姐弟俩待的屋子,说他现在有点事要出去一下,让朱虎去帮他杀一下鸡,待会儿晚上就吃鸡。
朱虎跟着父亲去厨房学杀鸡要诀。朱莎在房间里织了一阵毛衣,就听到厨房里鸡飞狗跳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鸡叫声一声比一声大,听起来格外凄惨刺耳,朱虎隐约还在那边发狠地唠叨些什么。
朱莎放下毛衣走到厨房一看,顿时呆住:“小虎,你在干什么?”
朱虎正在埋头恶狠狠地拔扯着鸡毛,一边按住伸脖子蹬腿的鸡,一边说:“杀鸡呀。”
朱莎看到他手底下那只鸡,光不溜溜地在死命挣扎,毛都被拔光了,鸡还没死,简直太不人道了!她忿忿地走过去说:“小虎,谁告诉你杀鸡要这样杀的?”
朱虎边拔边认真地说:“爸说,在鸡还没死的时候先把毛拔了,然后再下开水烫,毛会容易拔干净点!”
朱莎走过去,抢过他手里鸡,拿刀在脖子上割开一口子,放血,这只可怜的鸡挣扎了几下才算顺利地寿终正寝。朱虎佩服地说:“姐,没想到你连鸡都会杀。”
朱莎把鸡扔到盆里说:“你烫毛吧。真是书都读傻了你!连只鸡都不会杀!你从小到大吃了那么多只鸡,就算看也该看会了!谁杀鸡不先把鸡杀了再拔毛啊?爸的意思肯定是要你在下开水烫之前先拔毛,他没说让你不杀就这么直接拔毛!这只鸡死得也太惨点了!”
朱虎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傻笑。朱莎看他蹲在地下仔细地烫毛,一边还指点他哪些地方没搞干净,姐弟俩围着这只鸡折腾了足足两个小时。
第21章 我不喜欢被人利用的感觉
姐弟俩正围着大盆说笑,隔壁的二婶的大嗓门已经传来:“大妹,有人找你!”
朱莎放下东西,迎出门去,发现一个穿着军装的大高个正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二婶正鼓励他:“进去吧!进去吧!她在家呢。”大高个这才抬头往里走,朱莎一看,原来就是李洋。一个学期不见,他居然又长高了一点,现在她已经只及他的肩膀了。
她跑过去拍打他的肩膀连拍带嚷嚷:“死小子!怎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来了?是不是在学校里只顾泡空姐,没时间理我了?”
李洋站在那里任她乱拍,脸上只挂着笑,也不说话。朱莎停下来才发现二婶和弟弟的表情格外怪异,这才想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暧昧,她脸有点发烧,忙拉着李洋向大家介绍:“这就是我的同学李洋。平时在学校他都是叫我师傅的。”
二婶一副“你越描越黑”的表情含笑离去了,朱莎觉得她笑得怪怪的,知道她是误会了,但她也懒得追出去解释,就拉着李洋进了屋,让他坐在火盆旁,吩咐弟弟给他倒杯茶来。
朱莎看他一路只顾笑着看自己,忙嗔怪道:“干嘛装深沉一句话都不说话?”
李洋说:“师傅,有空没有?我来接你去参加同学会。”
朱莎意外地问:“同学会?在哪里?”
李洋说:“在我家。我爸妈上外婆家去了,家里没人,我约了好多同学一起见面,大家都说一定得把你叫上,就派我来接你来了,事先也没通知你。”
朱莎说:“原来大家都还记得我啊?”
李洋说:“大名鼎鼎的莎姐谁敢忘?你有空吗?能去吗?”
朱莎点头说:“能去。不过,你得等一下,我准备一下就走。对了,你说来接我,拿什么接?不会让我骑自行车去吧?”
李洋只笑笑说:“你出门就知道了。”
原来李洋把他爸爸的吉普车开来了。朱莎坐在车里看着李洋熟练地发动汽车还是很担心:“哎,徒弟,你会开车吗?有驾照吗?”
李洋被她谨慎的语气逗得想笑:“师傅,好歹我是开着车来接你,你给点面子,对我有信心一点好不好?放心,我有驾照,在军校,我第一件事就是学会了开车。”
朱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哦,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警告你不要耍酷,我这条命很值钱的!”
李洋哭笑不得:“我知道!F大的大才女坐在我车里,我能不加倍小心吗?还有,师傅,你能不能不这么啰唆?一个未来的飞行员给你开车,你就好好享受这次旅程吧。”
朱莎瞪起眼睛教训他:“飞行员跟司机是两码事好不好?你会开飞机不代表你会开好车。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开,不然,我还是下车去坐中巴好了。”
李洋无奈地说:“师傅,你以为那些开中巴的就都安全了?每年咱们县里中巴车发生事故的几率都在20%以上。”
朱莎如梦方醒:“你说的是真的?”
李洋一边熟练地开车一边说:“当然是真的,你知道理一班的王一新吧?他高中毕业后就进了县公路局了,这些事都是他告诉我的。王一新他爸原先就是公路局的,他现在也算子承父业了。”
朱莎奇怪地问:“难道他没再上学?”
李洋说:“他还上什么学?原先成绩就差得要死,上了高中就只知道谈恋爱泡妞,快毕业时都把女孩领到家里住着去了,他爸他妈气得半死。这不,一毕业,他死活不读书了,就要工作,他爸没辙,提前内退了,条件就是让他进公路局。县政府的子弟都这样,不读书也能有工作,你说他们还读什么书,干脆玩几年算了。”
朱莎听了半天才说:“命运真不公平,你们一生下来就有的东西,我们要拼死奋斗十几年才能得到。”
李洋说:“本来不想告诉你,怕你心里不平衡。不过,放心,你将来的成就是我们奋斗十几年也得不到的。”
朱莎淡淡地说:“将来的事谁能知道?说不定我大学毕业了一无权势二无背景最后还是会打回原籍做英语教师。”
李洋轻松地说:“那有什么关系?你回原籍了我就申请脱了军装转业到地方来陪你。”
朱莎大吃一惊:“那怎么行?你只是我徒弟,我根本不值得你这样做,你有你的前途,我也有我的人生。我们为什么要绑在一起?再说,国家花了那么大代价培养了你,你一天都不飞,说转业就转业了?”
李洋依旧熟练地开着车:“值不值得这样做得我说了算。只要我想转业,总会找到办法的!”
朱莎打断他的话说:“我们不要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好吗?你从现在起就把你脑子里转业的念头给我彻底地删除掉!听到没有!马上删掉,一点也不要留!”朱莎脑子里反复出现刚才李洋说这话的表情,淡淡地,冷静地,他一点也不是在开玩笑,朱莎觉得这话题太危险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次的见面都是这样,说着说着就朝危险的方向滑去,她想拉都拉不回来。
两人一路沉默,气氛很微妙,不过县城很快就到了,再开了一段,县政府大院就在眼前。李洋把车开进去,说:“他们已经在我家里了,你先下车,我停了车就来。”朱莎下了车,忽然又想起什么对李洋说:“我警告你,徒弟,待会儿不要胡说八道啊!”
李洋说:“那你告诉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说的都是真话。”朱莎瞪他一眼,让他不要太放肆,李洋露出无辜的表情,朱莎“噗哧”地就笑了,然后下了车,关上车门,李洋开着车绕到停车场去停车。
朱莎一边慢走一边想等一下李洋,这时不远处走来了一个女孩,穿着米黄色短款呢大衣,黑色长裤,梳着马尾辫,打扮得很洋气,她一来就用质问的口气对朱莎说:“你是不是和李洋好了?”
朱莎很讨厌她说话时那居高临下的语气,她也没好气地说:“你是谁?我凭什么告诉你?”
这个女孩“啪”地甩过来一巴掌,打在朱莎脸上,然后指着她鼻子骂道:“不要脸!李洋是我男朋友,你再敢勾引他,信不信我找人揍你?”
朱莎气得肺都要炸了,她走过去也毫不客气甩了她一巴掌,然后说:“你爱和谁好和谁好去!你再敢打我一下试试,我不用找人自己就揍你!”
这女孩用手捂着脸,瞪了朱莎足足有半分钟,有点忌惮她又不敢再上前去打,只得恶狠狠地骂道:“你个农村土丫头,你给我记住了,李洋是和我好的,他是我男朋友!你想抢也没门!不要脸!”
朱莎正准备反唇相讥,李洋已经从远处看到了飞奔过来了,他一把把朱莎拉到身边,然后对那个女孩说:“李一琪!你发什么疯!”
朱莎努力想站开一点,脱离他的控制,可李洋紧抓着她的手不放,还一直把她往身旁拉,李一琪在那边使劲地跺脚说:“李洋!你混蛋!”
李洋突然停住了几秒,示威似的把朱莎揽到怀里,在她脸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说:“李一琪!我警告你,她是我女朋友!你以后离她远点!”朱莎当场石化。
李一琪恨恨地走了,临走甩过来一句狠话:“看你们能坚持多久!贱人!”
这句“贱人”让朱莎从木鸡状态中清醒,她一把挣脱了李洋的怀抱,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洋说了句:“徒弟,我没想到你这么受欢迎。”李洋万分尴尬。
朱莎说完掉头就走,箭步如飞。李洋在后面焦急地一边追一边道歉。朱莎停住脚步说:“还解释什么?我不喜欢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
李洋连说不是,朱莎说:“你敢对天发誓,你不是利用我来赶走这个叫什么琪的傻女孩?虽然我讨厌她,但我不喜欢这样被你利用!”
李洋无言以对,只好不说话。朱莎也不乘胜追击,只低着头朝中巴车站走,边走边骂:“我算看清你了!你太让我失望了!还说什么是我徒弟呢,就给我这样的惊喜!这他妈的什么世道!”说着说着,朱莎开始爆粗口。
李洋被她骂得格外冤枉,又不敢再伸手去拉她让她停下脚步,过了一会儿他下了决心似的说:“朱莎,做我女朋友吧!”
这句话一出,朱莎当时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她站住了下意识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只是我徒弟!你想乱伦啊?”
李洋也站住了,认真地说:“你我都知道,做你徒弟只是开玩笑的事,我不想永远当你徒弟!”他一边说,朱莎一边摇头,到最后,朱莎烦躁地说:“算了!算了!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别再说下去了!否则,我马上就回家!”
李洋沉默地和朱莎一起又往县政府大院走去。
第22章 原来钱还可以这么挣
李洋并没有在同学会上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这让朱莎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隐约有些担心,她不知道她粗暴地打断了李洋的话后,他到底在想什么,但她发现整晚他都没有露出过一个笑容。
因为有几个同学和朱莎一样住在镇上,所以李洋把他们顺便一起送回去,两人一路上都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朱莎偷眼看专心开车的李洋,只见他眼睛直视前方,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句话也不肯多讲,显然是心中郁闷之极。
同学会后不久就到了开学的日子,朱莎回到了学校。这一次她是从容不迫地拎着大包,又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出站大厅,然后坐着公汽回到了学校。
推开宿舍门,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人,大家已经都提早到了,正坐在那里热火朝天地聊天兼分享各地美食。大家看见朱莎来了一齐大叫,让她把包打开检查。朱莎把包里带的熏豆干、腊肠等家乡土特产拿了出来,大家又一起据案大嚼,连晚饭都省了。
第二天上课,大家提早去了教学楼看期末考试成绩,有人欢喜有人忧。毫无疑问,书呆子孟欣欣考了第一,因为她每门功课都在90分以上,连变态的马哲她都考了96分,也不知道她那个脑袋是怎么长的。张蕊考了第二,朱莎考了第三。虽然她口语分只有80,但其他每门功课也都上了90,总成绩还是很不错的,想着离明年的奖学金又近了一步,她很高兴,看向张蕊,张蕊正向她眨眼睛,两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就一起进教室去了。
郝静和石金雅自知不是学习的料,也没付出过多少努力,自然对成绩不抱什么太大的奢望,看看每门功课都及了格,个别的似乎还有80多、90多分,也就很满意了。只有唐宁,看到自己的成绩不上不下,想起同宿舍六个人就有三个包揽了年级前三名,她不禁又是妒嫉又是伤心,看着看着就流下了眼泪,一个人蹲在公告栏下哭起来。
朱莎看到唐宁半天没进教室,走出去一看,她正蹲在地上哭,眉毛和眼睛都哭红了,不禁有些心软,上去把她拉起来说:“别哭了,多用点功吧,下次就能考好了。”
唐宁看着来安慰的居然是朱莎,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她一边抽泣一边说:“我为什么考得这么差?想当初我也是以我们学校第一名考进F大的,怎么到了这里,我就什么都不如别人?”
朱莎已经过了这落差巨大、心理失衡的时期了,唐宁的心情她完全能理解,她拍拍她的肩膀说:“我当初还不是一样?口语怎么追也追不上你们?没别的办法,就是下功夫吧。你少看点小说,把时间多花点在学习上,提高起来应该很快的,尤其是你又那么聪明。”
唐宁抬起头,脸上还挂着眼泪:“真的吗?我真的聪明吗?”朱莎不禁为她的孩子气感到好笑,她点点头说:“真的,真得不能再真了,十足真金。”不知不觉间,她就用上了当初张蕊安慰她的话。
唐宁信服地点点头,跟着朱莎往教室走。经过这一场风波,两人又成了亲密的好友。
这学期增加了几个外教,大家的注意力似乎都被外教吸引过去了,上课积极回答问题,下课争相和他们说话,一时莺声呖呖,说的都是鸟语。朱莎看着大伙一脸兴奋的模样也不去凑那个热闹,自己背着书包戴着耳机继续听她的EASY FM,回到小花园里还一个人哼哼唱唱。
开学后不久,老卞和朱莎又打过几次交道慢慢地熟起来,有次还顺便帮她介绍了一个替人写论文的工作。这个工作所得不菲,朱莎只花了一个星期就挣了300块,她按地下中介市场不成文的规矩在收到报酬后给老卞送去了20%的中介费,老卞不收,看到朱莎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就说:“你不要把界限划得那么清好不好?就当我是你一个哥们不行吗?朋友之间还讲什么客气?”
朱莎心说就是把你当朋友才不肯占你便宜,不过既然老卞这么说,她也就不再坚持,大约男生眼中的友谊和女生眼中的友谊不是同一个概念。她讪讪地把钱收回去,从此再不提给钱的事。
老卞活动能力超强,也不知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生出他这么一个人物来,在校园里混得简直如鱼得水,挣钱就像吃大白菜一样容易。他们宿舍在他的带领下简直可以说是富得流油。朱莎她们在旁边看得眼热不已。
刚开始的时候,老卞他们几个到了周末就到校门旁边支一个摊,在两棵树上拉一横幅,上面写着“F大家教联系处”,专门给大学生联系家教,好的他们自己留下干,差的就卖给别人他们挣中介费,后来老卞嫌这样来钱太慢,就鼓动宿舍里几个人和他一起合伙去放电影。
宿舍里几个哥们被他熏陶得一个个眼高手低的,等闲的挣个50、100的都入不了他们的眼了,老卞的提议让他们一拍即合。几个人到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地方租了一个能坐300人的小礼堂,然后凑钱买了块大白布、又到旧货市场淘了台二手VCD机和一个投影仪,到了周末去音像店租几张热门片子,回学校贴上海报就开始卖票。一个草台班子电影院就这样开张了。
朱莎看他们折腾得很起劲,不知他们能挣多少钱,后来有一次老卞他们实在忙不过来了,请了朱莎临时帮他们卖票,朱莎一个晚上卖出去200多张票,数数当天的流水都有600多块了,她惊得瞠目结舌,联想到他们平时还搞点周星驰专场、李连杰专场、成龙专场什么的通宵电影,票价比两场联放要贵2块钱,一个晚上下来光毛利就得有上千块,这比朱莎她们细水长流的做家教挣钱多了,怪不得他们乐不思蜀,提起做家教都是一脸“小儿科”的表情呢。朱莎算是受到震撼教育了,原来钱还可以这么挣。
后来朱莎又给他们帮忙卖了几次票,每次卖完票,老卞不管当天流水有多少,都给她100块钱做劳务费,朱莎收得有点胆战心惊,觉得这钱来得有点太快,老卞他们不在乎地说:“收下吧,也就我们哥儿几个一顿酒的钱。”
朱莎心里说,你们这一顿酒喝得也太多了,风闻前一阵校园里有个男生半夜喝多了在厕所里猝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她问老卞是不是有这样的事。
老卞说:“那是那哥们傻,半夜喝多了想吐,想吐你就找一脸盆对着吐不就完了吗?丫非得上厕所去吐,吐完走了几步没站稳,一下磕到窗台上,把太阳穴给磕破了,又没人发现,就这么死了。”
朱莎大惊忙说:“那你们还敢喝酒?”
老卞他们说:“是男人哪有不会喝酒的?你见过怕噎死就不吃饭的没有?这事你别管了,赶紧回去吧,晚了你们楼下那事儿妈又该不让你进去了!”
老卞这一说,朱莎顿时想起来了,时间有点晚了,想起上次帮老卞卖票过了关楼门时间,宿舍楼新来的管理员大妈就是不让她进去,非要她找辅导员签字才放行。朱莎没办法,回去找老卞帮忙,老卞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借了个梯子,让她爬梯子从窗户里进去了。想到这里,她赶紧捧着钱小跑回宿舍了,脑袋里还有点晕乎。
老卞的光辉不但惠及朱莎,还普照到朱莎她们宿舍其他人身上。由于朱莎和老卞增多了来往,两个宿舍的人也慢慢熟悉起来,老卞他们已经是大二了,早就过了结友谊宿舍的年纪,但两个宿舍互通有无的事还是多了起来。有时候老卞找朱莎,要是她不在,宿舍里的其他人也会下去和老卞见个面,帮忙传个话什么的。
郝静对老卞神交已久,第一次朱莎不在,她自告奋勇地下楼代她传话,上来却大失所望,一个劲地说:“老卞为什么是这个样子?老卞为什么是这个样子?”
朱莎回来正好听到她的喃喃自语,不由得取笑道:“老卞不是这个样子该是什么样子?”
郝静怏怏地说:“他至少可以再高一点,再健壮一点,再阳光一点,甚至再白一点也好呀?至少比现在这个其貌不扬、身材不高的样子要好一点吧?”
朱莎笑她:“大姐,你这要求都不是一点,而是三点了!难道你想用找男朋友的标准来要求他?那我得先去和老卞打声招呼,让他以后注意点,免得我们的郝大姑娘看不上眼。”
郝静笑着作势要打她,被朱莎闪过了。郝静说:“要是老卞再高一点再帅一点,我真的可以考虑找他做男朋友。”
朱莎轻笑她自恋,人家老卞又不是没人要,他脑袋那么聪明,混得又好,喜欢他的女生也不少,只不知为什么他都没答应交往。老卞据他们宿舍的一哥们爆料说,阿语系大三一东北籍师姐对老卞一直心存好感,该师姐作风大胆,多次对老卞明送秋波,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老卞只愿做朋友不愿做情人,两人因此一直不红不黑地在那里暧昧着,算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
后来老卞又上金台路的图书批发市场联系了几个书商,3到4折批了几百本书,然后摆在在女生宿舍楼底下7到8折再卖出去。周末朱莎郝静唐宁她们没什么事就下楼帮老卞看摊,然后到了晚上,老卞再请她们吃饭,混来混去,朱莎她们宿舍和老卞他们简直熟的都快混成一家人了。
第23章 桃花朵朵开
“莎莎,你看见我新买的那个呼机了吗?”唐宁一边爬在上铺东翻西找,一边烦躁地问朱莎。
朱莎抬头看见她在上铺高高翘起的臀部就伸手打了一下,惹得唐宁回以老大个的白眼,她笑笑随口说了句:“昨天你不是还拿着它在宿舍里臭显摆吗?自己再好好找找!说不定在哪个角落里猫着呢。”
唐宁翻了一阵,无果,自己先就放弃了希望,敏捷地从上铺爬下来,一屁股坐到朱莎的床上说:“不找了,不找了!找也白找,肯定丢了!上个月我就丢了100块钱,找了一个月也没找着。”
张蕊从外面进来,正好听到唐宁的抱怨,忙想起来说自己前不久也丢了二百多块钱,因为记得不是特别清楚,所以也没声张。
朱莎听了赶快站起来帮她找。唐宁自己倒无所谓地坐在床上,嘟嘟囔囔地说:“可惜了我这汉显的呼机,一千多块钱呢,老爸刚给我买的,还没一个月就丢了。最冤的是我自己都不知道丢在哪里了。”
石金雅对着镜子拔了半天眉毛,然后冷不丁来了一句:“我前几天也丢了一沓饭票。我也不知道是丢在教室里还是丢在路上,反正到处找找不着,只好认倒霉了。别是咱们宿舍风水不好吧?”
唐宁说:“风水不好,那怎么办?”
石金雅说:“我听人家说,风水不好的地方都要挂个照妖镜来冲一冲的。不如咱们也在门上挂个镜子吧,辟一辟邪说不定就好了!”
朱莎怀疑地说:“挂个镜子管事吗?”
这回唐宁倒是没有跟石金雅对着干,听了她的话,马上自己贡献出一面小圆镜子,然后张蕊找了块砖头,从系办公室的墙上偷偷拔了颗钉子,在门上钉了个钉子,然后把唐宁的圆镜子挂上。
晚上孟欣欣回来看到这面镜子,听了唐宁说原委,想起自己好像也隐约丢过些钱,因为数目不是很大,也就没有嚷嚷出来。大家更觉得有挂“照妖镜”的必要。
挂上镜子后,大概是心理作用,大家觉得很长时间都没有再丢什么东西,更加庆幸自己做了明智的选择,及时挽救了宿舍的风水,尤其是唐宁,暂时放弃了对石金雅的敌意,有时候跟她也有说有笑的了。
朱莎她们宿舍门上挂上镜子后,别的宿舍也有丢了钱丢了东西的,听了唐宁绘声绘色地说起这挂镜子的重要性,纷纷如法炮制,都在门上钉了一面镜子,方的、圆的、椭圆的、菱形的,什么形状的都有,直到宿管会查卫生,明令禁止在门上挂镜子,大家才有所收敛。
“照妖镜”被没收之后没多久就到了五一了,天气一天热似一天,朱莎感觉好像春寒才刚过去没几天,盛夏就已经到来。春装已经热得都穿不住了,大家都换上了薄薄的夏装。唐宁、石金雅是早就换上了裙子了,据张蕊目测她们穿的都是有名的大品牌,看着好看,价格可不便宜。
朱莎问:“老大,她们是去的城乡和翠微吗?”
张蕊看她一眼:“那可不是。城乡撑死了也就是块中老年妇女的乐土,可入不了唐宁石金雅的法眼,你没听唐宁说啊,她先是血洗了她老爸,然后再血洗了赛特和燕莎。呵呵,温州人怎么那么有钱。我要是有个有钱的老爸,我也去血洗一回燕莎。可惜,我爸妈为人悭吝,每个月只肯给我300块钱零花,多余的花费一毛不拔,全都要靠我自己去挣。”
朱莎忽然想起流传已久的两句顺口溜“购物两大傻,蓝岛和燕莎”,她们居然去这两家血拼,真是有够烧包。
张蕊看朱莎在那摇头像个恨铁不成钢的教书先生,一下子笑出了声:“莎翁,尔有何高见?”
朱莎摇头晃脑地说:“依在下愚见,此风断不可长!古人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正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唯艰’……”
朱莎还在这边咬文嚼字,张蕊已经在那边笑得不成了,她没等朱莎掉完书袋就马上问:“莎翁,要是给你这么多钱,你去不去血洗燕莎?”
朱莎马上干脆利落地说:“去!怎么不去?只要给我足够多的钱,我保证我不但要血洗燕莎,还要把它灭门!”
两人自娱自乐地尽情YY了一阵才拿着饭盆到食堂去买饭。
走在路上,张蕊忽然对朱莎说:“朱朱,你看那边,那个男生简直帅得令人发指!”
朱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倚着路边的一棵高大的梧桐树站着,耳朵里塞着耳机,不时地往教学楼的方向张望着,似乎在一边听音乐一边等人。
朱莎只觉得那个男生帅是帅,但有种过分阴柔的感觉,她脱口而出:“我没觉得他有多帅,不过说他漂亮倒是称得上。”
张蕊已经眼放桃花了,她语气陶醉地说:“我要得到他!”
朱莎觉得像听天方夜谭一样,她赶快推推张蕊,让她从迷醉中清醒:“喂!老大!你不是说真的吧?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张蕊回过头白了她一眼:“我不会去打听吗?这么帅的帅哥我不赶快下手,等到别人也下手了就晚了!”
朱莎简直被她打败了,她努力想让张蕊明白自己在干什么:“老大,也许人家有女朋友?也许他有不为人知的怪僻?也许他有隐疾?也许……”
张蕊不耐烦地打断她的长篇大论说:“你就知道也许,也许!你什么都好,就是过分谨慎!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跟踪他了。”说完,她把手里的饭盆往朱莎手里一放,“帮我买饭,你吃什么,我吃什么。回来给你钱。”
朱莎看着手里两个饭盆和张蕊远去的背影愣了一会,看来老大这回是在劫难逃了。朱莎一个人买了饭端回宿舍,郝静正在换衣服,脱得只剩文胸裤衩,看见朱莎回来眼皮也不抬一下,还在继续往下脱。
朱莎几步走过去“唰”地一下把窗帘拉上说:“你就对着窗户换吧,没准对面男生宿舍有人拿着望远镜对着你这五花肉呢,正好饱了眼福。”
郝静正把T恤往头上套,听到朱莎的话差点岔了气:“你怎么贫得跟张蕊似的?我这是五花肉吗?正宗的美少女胴体。”
朱莎说我没看到什么美少女胴体,只看到白花花一堆肉。
郝静三下两下换完了衣服说:“莎翁,今晚我有事,没时间看书了,你到时候看完了把内容告诉我一下啊?不然做泛读quiz又不会做,求你了!”
泛读作业留的是一周看一本英文小说,上课的时候老师会发一份小试卷,里面是一些阅读理解题,并不是很难,考的都是小说里的细节,主要测试每个人到底看了这本小说没有。这每课一次的小测验是计入成绩的,郝静不愿意看书,就把主意打到朱莎头上,知道她不会拒绝,就从此一客不烦二主了。
朱莎递给她一张纸说:“早给你写好了,拿去吧。”郝静接过纸,匆匆扫一眼放入书包里,说了声:“这下我就放心了,莎翁,谢了啊。”就跑出去了,大概晚上又安排了什么精彩活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朱莎想,如果郝静认为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能让她快乐,她又何必替她担忧呢?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不是吗?
晚上大家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只有石金雅在值班看店。石金雅看到大家回来,抱怨说现在租书店生意清淡,一个晚上只有不到五个人来光顾,还有一个翻了一阵,什么也没租就走了,看来得另想办法了。
郝静说:“早就说要扩大规模了,老书看完了可不就人少了?你们老舍不得投入,尽想着产出,这和养只母鸡不喂食光想让它下蛋有什么两样?”
石金雅一时语塞。唐宁趁势就说:“不如这个月别分钱了,拿着这钱买书吧。”
郝静翻了翻装钱的盒子说:“这个月你倒想分钱呢。哪有多少钱可分?总共就挣了不到八十块钱。”郝静翻了一阵突然说:“这钱怎么不对啊?上次我明明记得有60多了,这过了这么久,怎么才不到八十啊?”
石金雅听了忙说:“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多?上周我值班的时候才65呢。要不,你再好好数数。”
郝静说:“还数什么数?数来数去也不会再多出来十块八块的。这点钱干什么都干不了,还怎么分呀?”
张蕊从外面回来,刚好听到郝静的话,忙问:“又分钱了?这还不到月底呢?”
朱莎笑道:“分什么分?你没听到郝静哭穷啊?”
几个人议论了一通,也没有好办法,只好把这件事丢下了。过了两天,朱莎见到唐宁和俄语系的一个男生公然出双入对,吃饭上自习都形影不离,也不和朱莎在一块了。
朱莎深觉诧异,这俩是什么时候暗渡的陈仓?唐宁怎么才两三天功夫就有了男朋友?怎么她事先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她随口问刚下晚自习的孟欣欣,孟欣欣更是一问摇头三不知,不过她倒是说了句醒世恒言:“在大学里,爱情是随处可拾的,图书馆、操场、食堂、自习室都可以成为爱情发源地。”
她的语气像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朱莎更觉诧异,她问:“欣欣,你这都从哪听来的?”
孟欣欣淡淡地说:“你没听人家说吗?高中时代的爱情是奢侈品,只有少数人拥有得起,而大学时代的爱情却是日用品,没有会很寒酸。”
朱莎一边翻字典查词一边随口说:“那你我岂不是很寒酸?连个男朋友的影子都没有。”
孟欣欣则不赞同地摇头:“你跟我完全不同,我的一切都被我爸妈设计好了,我必须而且只能按照他们的意志走下去,对爱情我根本不敢奢望,而你的一切都在你自己手中,你什么时候想拥有你就可以有,只不过你现在不想罢了。”
朱莎更是诧异,她放下手中的字典说:“欣欣,为什么我觉得你说话的语气像个七老八十的人?你难道不是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吗?”
孟欣欣说:“你也看到了,从小到大我不想吃苹果,到现在我不也还在吃吗?我试过反抗我爸妈,但没用,他们认为他们的一切都是对的,我必须听他们的,否则我就会走弯路。在他们眼里,大学恋情最不可靠,今天分了,明天合了,到毕业又得分开,分分合合纯粹是浪费时间。可是你知道吗?我宁愿浪费时间,我宁愿走弯路,我宁愿碰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像现在这样苍白乏味地活着,大学里一切的精彩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个生活在边缘上的旁观者。”
朱莎默然了,不知怎么安慰她才好,只好拍拍她的肩膀以示有同感,反倒是孟欣欣,很快从这种情绪中出来,她自嘲地一笑:“我也不知为什么和你说这么多。从小到大我爸妈就教我不要和人说真心话,不要把自己的心事毫无保留地告诉别人,他们总是教育我要‘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所以我到现在连一个能说真心话的好朋友都没有。也许我今天和你说完了,明天又和你像陌生人一样。”
朱莎同情地望着她:“欣欣,你生活得太压抑了。”
孟欣欣淡淡地说:“习惯了就好了。从小我就是这样过来的。”
两人正说着,张蕊满面春风地回来了。朱莎一见,知道她心情正好,忙随口问道:“老大,战况如何?”
张蕊得意洋洋地说:“战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敌方被我的突袭搞乱了阵脚,现在陷入内战中。”
朱莎一听顿觉有问题,忙问:“内战?还有别人?”
张蕊神秘一笑:“当然有。这样才有成就感,不是吗?”
孟欣欣被她们的对白搞得如坠云雾中,根本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不过依她的性格一向是不肯多事的,她拿起脸盆到水房洗漱去了。朱莎才凑近了小声问:“到底怎么回事?小白还有别的女朋友?”
张蕊沉吟了一回说:“也不能说是女朋友,只是还在暧昧阶段,被我横插一杠子之后,她就急了,给了小白一个大嘴巴子走了。小白现在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呢。”
朱莎哭笑不得:“老大,算了吧,人家有女朋友了,你这样强扭的瓜也不甜啊?”
张蕊显出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姿态,傲气冲冲地说:“我就不!公平竞争,谁赢了谁得到小白!”
朱莎摸摸张蕊的脑门说:“老大,你没发烧吧?我怎么觉得这话不应该由女生来说呢?小白再好,也没好到要两个人抢的地步啊?”
张蕊一拍桌子:“本来我也没觉得他有多好,但现在有人竞争了,我就非得赢不可!”
朱莎无语,赶上这么一个一根筋的主,她还能说什么呢?
第24章 美女和狗不共戴天
五月过到一半的时候,李洋终于来了一封信。朱莎想起从开学以来他就没来过信,不知道他怎样了,去过一次信问情况也很久没有得到回复。她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李洋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想他并不是一个心胸狭窄之人,以前也不知道被她粗暴对待过多少次,发生过多少次龃龉,他是一次也没有记过仇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这么久都没有音讯。
李洋的信一如既往,有三四张之多,不过已经没有了上个学期的那么飞扬跳脱,只是报告了自己的一些近况,并解释了两个多月没回信的原因,原来是集体拉到一个保密基地训练去了。
李洋的信到了之后不久,朱莎还收到了一个小小的包裹,她满腹疑惑地去邮局取回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个小小的盒子,盒子里装着一条手链,黑色的皮绳上串着一颗椭圆形的黄铜珠子,珠子只比枣核大一点,显然是用弹壳打磨成的,上面深深地錾刻着两个大写字母L.Y。朱莎反复端详这条手链,不得不惊叹李洋很有艺术天分,这条手链被他做得古朴大气的同时还很精致。
朱莎戴上这条手链后没多久就被唐宁看到了,唐宁一眼见到就非常喜欢,硬是让朱莎摘下来给她看,朱莎无可奈何地摘下来递给她。唐宁拿着手链翻来覆去地看,看到上面的字母脱口而出:“居然是LV耶!做得像名牌一样。”
唐宁拿到手里就不肯放下,磨着让朱莎送给她,说是可以配她新买的那套衣服,朱莎不想送,但唐宁好话说了一箩筐,还把她新买的一条项链拿出来和朱莎换,项链朱莎倒是不稀罕,可是唐宁的面子却不能不给,而且形势逼人,再不答应就显得她过分小气,让人腹诽她一条手链也值得这样斤斤计较。她只得点头应允,心里还是有些惴惴。
接下来几天,朱莎做事情都有些无精打采,总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无端地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仔细想想却又没有头绪,这种不开心的感觉笼罩了她好久,直到月底大家集体去玉渊潭公园划了一次船散了散心才好一些。
划完船回来后不久,石金雅就有几个晚上没有回宿舍睡觉,她回来后带回了一堆新衣服和鞋,说是去了天津的姨妈家。大家从来没有听说她在天津有个姨妈,看她穿戴一新,又拿出个新呼机说是她小姨送的,不免有些好奇,纷纷问她小姨是做什么的。
石金雅一边看大家轮着试她带回来的新衣服,一边心不在焉地说:“我小姨在天津开了家很大的超市,要什么有什么,她又没孩子,老想让我过去陪陪她,所以看见我就给我买东西。本来还有好些吃的,我拿不下了,只好下次再说。”
大家都纷纷发出叹息,为那堆莫须有的吃的而惋惜,羡慕石金雅有这么好的小姨,居然还那么慷慨。唐宁板着脸看大家对着石金雅的衣服鞋评头品足,什么话也不说,拿起书包就出去了,走的时候还重重地一摔门,“嘭”地一声把大家吓了一跳。
张蕊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跳了起来说:“搞什么嘛?出去就出去,不会好好关门啊。”
石金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什么话也没说。朱莎只是笑笑,郝静心直口快地说:“她这是旧病复发了,上次她不是丢了个新呼机,怎么找也没找着吗?现在看见石金雅有呼机了,想起她那个了,心里有气呗。”
张蕊没好气地说:“心里有气冲别人撒什么呀?自己的东西自己不看好了,丢了也不好好找,现在看见别人买了,心里又不平衡了!”
郝静只是笑,也不接话。石金雅说:“老大,这条腰带怎么样?漂亮吧?送你系吧。”
张蕊连忙把东西扔下说:“送我干什么,我又不缺东西。再说,我从来不穿裙子,要这么漂亮的腰带干什么?你留着自己用吧,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说完,张蕊拉着朱莎去看她打排球。路上张蕊纳闷地说:“莎翁,你说好好的,石金雅怎么会想起送我一根腰带?”
朱莎抿嘴笑:“老大,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无意中帮石金雅出了气,她送你个顺水人情,知道你从不穿裙子也用不着腰带才说要送腰带的,不然干嘛不送你个别的你能用得着的东西?”
张蕊恍然大悟:“唉,无意中当了美女的炮灰。你说,这美女为什么心眼总是这么多呢?”
朱莎笑:“美女心眼要是不多的话怎么让男生围着她转?说到底,都是男生惯的。不信你去观察下,美女们都是从小就知道利用自己的女性本能的,而且也往往比一般的女孩子早熟。”
张蕊大为叹服:“莎翁,你也算是个人精了,这里头的弯弯绕绕竟然看得一清二楚。”
朱莎点头一本正经地说:“你忘了我也是美女吗?美女们的事情我知道得最清楚!”
张蕊不以为然地“嘁”一声说:“别臭美了!美女哪有还梳这样老土的长辫子,穿这样家常的花裙子的?你得赶紧换换了,就算是灰姑娘,她也需要有双水晶鞋的,不然她永远只能在厨房的角落里擦灰,永远也得不到王子的爱。”
朱莎不满地说:“老大,你太夸张了。我哪里老土了?我都是本色演出。”
张蕊拍拍她的肩膀说:“没有演技才本色演出。你有基础,但是缺乏必要的调教,所以目前还是丑小鸭一枚。”两人说说笑笑往操场走,排球队的人已经开始训练了,张蕊拍拍脑袋让朱莎自便,然后自己就往排球场中间跑了,一边跑还一边点头哈腰地跟教练说对不起。朱莎在后面看得大笑,张蕊回头给她做了个鬼脸就一本正经地训练去了。
朱莎看了一阵,觉得有点无味,正好老卞他们走过来找她,让她帮忙去给一个哥们写篇哲学论文,写完了回头请她吃饭。朱莎问了问要求就又上图书馆去查资料去了。
查完了资料回到宿舍,朱莎看到大家都已经在里面了,围成一堆在干什么。她连忙钻过去,拔开人群一看,原来唐宁手里抱着一只特别可爱的小狗,白白的像个雪团一样,只在右眼有块黑。小狗看起来好乖,像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一样,大家都争先恐后地伸出“狼爪”去摸小狗,把小狗吓得只往后缩。
朱莎忙问:“这狗哪来的?”
唐宁说:“我们刚才在小花园里捡的。”
张蕊摸了一阵小狗才直起身子说:“这么乖的小狗能让你们捡到?不会是趁主人不注意偷偷抱走的吧?”
唐宁脸有点红,还是嘴硬地说:“就是捡的。我和郝静在小花园里坐着,这狗就跑来了。我们等了半天也没看到主人才把它抱回来的。”郝静在一旁也点头。
大家都很喜欢小狗,于是商议把小狗留下来玩几天。到了下午张蕊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小狗虽然很乖,但是给它吃什么它都不吃。看来这是条有教养的狗。大家很郁闷,唐宁抱着这条狗,陪着它一起不吃不喝,就差眼泪汪汪了,朱莎看得好笑,觉得唐宁简直是无病呻吟,没事找事,她提议说:“不如我们把狗还给主人吧。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好好的小狗眼看就要饿死在我们宿舍了。”
张蕊赞同,郝静无所谓,只有唐宁舍不得,死搂着狗不放松,一会儿拿出自己的饼干桶,喂它吃饼干,一会儿把饭盆洗净了,喂它喝粥,不管她怎么折腾,小狗就是不吃,唐宁眼看就要山洪爆发、水漫金山了。大家见势不妙都躲了出去,朱莎也想跑,正巧楼下值班室开了广播叫唐宁,大概是她的男朋友来找她。唐宁一把拉住朱莎,把小狗托付给她,让她千万等她回来再处理。
朱莎抱着小狗哭笑不得。晚上打饭的时候,张蕊回来说食堂门口贴了一张寻狗启事。大家围到启示前一看顿时面面相觑,按上面描述的基本情况大家几乎可以断定找的正是唐宁抱回来的小狗。
大家悄悄地把启示撕了回来,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忍痛把小狗还给主人算了。唐宁尽管嘴上说不肯,但看着这么乖的小狗不吃不喝她也没脾气,只好默认大家的决定。按通知上写的地址,唐宁和郝静担任了送狗大使,简称“狗使”,反正小狗是她们抱回来的,现在要送回去了还得是她们俩才行,也算善始善终了。
唐宁抱着小狗,郝静拿着寻狗启示,两人一路找到狗主人,居然是研一楼的一个男生。回来的时候,唐宁闷闷不乐,撅着嘴。大家觉得纳闷,巴巴地去送只迷路狗给主人,应该赚回来一大堆感谢才对,怎么回来还是这副晚娘脸?
郝静也是一副兴致不高的样子说:“那男生看我们的眼神就像看小偷一样,只差没有脱口说出这两个字来了。把小狗接过去连谢谢两个字都没有,这什么男的啊,一点风度都没有!”
朱莎说:“那你们没顺便问问这小狗平时都吃什么?怎么我们喂它什么它都不吃?”
郝静说:“问了,唐宁一见面就问了,就是问了这问题那男生才变了脸色的,他怀疑是我们把狗偷走因为小狗不吃不喝才把它送回来的。”
张蕊摸摸下巴说:“本来也是有这个嫌疑,谁知道你们这么笨,连个‘狗屎’都当不好,感谢没落着,碰一鼻子灰回来。哎,这小狗到底吃什么呀?”
郝静郁闷地说:“它除了牛奶和蛋黄其他什么都不吃!”
朱莎笑了:“原来是只贵族狗,难怪在我们宿舍呆不久。”
第二天,唐宁喜滋滋地又抱回来一只狗,张蕊看见了大叫:“你是送狗有瘾还是怎么的?又弄回来一只狗!”
唐宁一边喂小狗吃东西一边得意地说:“这是老黑送给我的。昨天他听说我喜欢狗就特意到宠物市场给我买了一只!”
老黑就是俄语系的那个男生,是内蒙的,家里好像有个很大的牧场,风吹草低还见牛羊。因为他长得也比较黑,作风又豪放,大家就给他取了外号叫老黑,把唐宁叫小黑,两人合起来叫“黑黑二人组”,老黑人长得虽然像腾格尔第二,但对唐宁却是言听计从,好得没话说,用老黑的话来说就是充分尊重女性。老黑要是送唐宁一条狗,完全有可能。大家都无话可说了,过了半天石金雅问:“你打算把小狗养在哪里?”
唐宁理所当然地说:“宿舍里呗!还能是哪儿?”
石金雅马上沉下脸来说:“不行!我对狗毛过敏!你玩两天还行,长期养可不行!”
唐宁一听急了:“你对什么不过敏啊?我拿束花回来,你说你对花粉过敏,让我摆到门外去,我抱只狗回来,你又对狗毛过敏!我看你是对我过敏才是真的!你巴不得我根本不住在这里才好!”
石金雅语带嘲讽地说:“这宿舍里谁住谁不住的我管不着,但这狗不能住是显而易见的事。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还用我来说吗?你别动不动就把你们的一些个爱情信物都带回宿舍好不好?这是集体的地方,不是你唐宁的私家花园!超过三天这狗还在宿舍里的话,我就举报给楼下的大妈。你看着办!”
石金雅说完,拿起床上的书包就走了。唐宁气得脸色发白。张蕊给朱莎使了个眼色,两人走了出去。张蕊说:“美女如果有心计,就可怕。美女如果没心计,就可怜。石金雅和唐宁,一个可怕,一个可怜。”
朱莎淡淡地说:“石金雅未必可怕,唐宁也未必可怜。两人争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去吧。别人哪管得了这么多事?”
张蕊闻言诧异:“怎么忽然这样看破世情?你原来不是这样的人?”
朱莎说:“老大,我原来一直是这样的人,只不过没有说出口而已。你误交损友,现在悔悟还来得及。”
张蕊夸张地大叫:“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我堂堂一白道少侠已然堕入妖女的彀中,万-劫-不-复-了!”
朱莎被她逗得直乐:“你就作吧,总有一天会有人替我连本带利地清算回来。”
张蕊回复正经:“你是说小白?他哪有那个胆儿?”
朱莎学着她的语气说:“不是公子小白,那就是公子纠,总会有人来治你。到时候我就在一旁等着看笑话。”
第25章 恋爱中的犀牛
唐宁的胳膊到底没能扭过石金雅的大腿,因为宿舍的其他人都在明里暗里支持石金雅,反对在宿舍里长期养狗。唐宁的爱心无处泛滥,只好饱含哀怨地把小狗送回老黑宿舍寄养,反复交代老黑要好好照顾他们的狗“儿子”。
宿舍一干人忍着笑看她在楼下表演“骨肉分离”,肚子里闷笑到内伤。唐宁絮絮叨叨地交代完毕上了楼,看到大家几张抽搐的脸余怒未消,瞪了几眼就脱了鞋爬到床上躺着,把床帘都放下来,打算就此与世隔绝,连朱莎叫她去打饭,她也不理,摆明了是气朱莎不肯公开支持她。
朱莎明白她心里的那点小心眼,但朱莎从来就不是个动物爱好者,再加上小时候还有被恶狗狂追咬到小腿的可怕经历,导致她看见狗就讨厌,不但在心里讨厌,而且四下无人的时候还恨不得要揍它几下才行,狗跟朱莎就是前世的敌人,她如何会同意在宿舍里长期养个天敌?唐宁算打错了主意。
朱莎也没跟她解释,反正她的脾气就是一阵急时雨,下过了就又好了,也不记仇。张蕊一直就说她是缺心眼子,白长了张漂亮脸蛋。
果然,过了没两天,唐宁就从“失子”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喜滋滋地捧着一缸漂亮的金鱼回来,还挑衅似的对石金雅说:“我看你这回还过不过敏。”石金雅假装没听见,专注地拔自己的眉毛,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唐宁觉得没趣,拉了朱莎来看鱼。
那缸金鱼确实很漂亮,鱼身上带了斑斑点点的颜色,还有长长的鳍。朱莎和唐宁围着看了一阵,赞不绝口。朱莎问:“这又是什么说法?”
唐宁得意地说:“定情信物呗!”
朱莎夸张地呕吐:“你们的爱情比蜜甜啊,这定情信物怎么那么多呢?我没记错的话那只小狗也是你们的定情信物?”
唐宁白了她一眼,拿着东西就问:“你走不走?一会儿澡堂可就没地儿了!”
朱莎赶紧把自己的东西也拿好,两人端着脸盆去澡堂,朱莎边走边说:“你要是跟澡堂的那个GG谈恋爱多好啊,我们就有用不完的澡票了,也不用这么辛苦排队,还要抢地儿!”
唐宁拿起洗澡海绵打她,“有你这么当朋友的吗?我是这么没品的人?就为了几张澡票跟人家谈恋爱?”
朱莎叹气说:“我记得你某次跟二食堂那个打饭的小师傅套交情,回来还一个劲地夸人家帅来着。后来我们每次去那个窗口,那个帅哥给我们的菜都吃不完。反正你的每段恋情都不长久,这次好歹混个洗澡方便嘛。”
唐宁啐她,骂她自己怎么不去找澡堂GG谈恋爱。朱莎大言不惭地说:“我要找就得找能共度一生的那种,他要足够强大,能给我最大限度的支持和自由,能够在人生的很多关键时刻助我一臂之力而不是时时拖累我。”
唐宁说:“你说的这种人不但在咱们学校没有,在别的学校也没有。大学里的男生连自己还搞不定,哪里还能支持别人?你这不是故意为难人吗?”
朱莎说,要是没有,我就不找。反正不能因为寂寞就去放纵。说得唐宁有些不悦,朱莎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点太过,有影射唐宁之嫌,让她听了不高兴,赶忙拿话岔过去说:“唐宁你找一理科生当男朋友多好啊,将来他又能换灯泡又能修马桶,还能帮你娘家扛煤气罐。文科生就没这么好用啰!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唐宁说老黑人虽然黑点,但对她无条件地好,就算不会换灯泡修马桶她也认了。朱莎心说你一富家娇小姐,有生以来过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哪里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滋味啊。
两人磨磨蹭蹭洗完澡回来已经8点多了,张蕊正准备出门,看见唐宁回来就马上来了句:“你的金鱼挂了一条。我发誓跟我没关系啊。它自己葛掉了!”说完,她赶紧背上书包溜了。
唐宁跑去看她的宝贝鱼,真的已经挂了一条,鱼尸漂在水面上,剩下的三条也明显生命力不强,活力一点也不四射。朱莎担心她又要泪飞顿作倾盆雨,赶快拿上肥皂去水房洗衣服了。洗了半个钟头回来,唐宁已经走了,朱莎凑近了鱼缸想再看看,完了,剩下的三条也挂了。她赶快也学张蕊偷跑了出去。
跑到半路上,遇到张蕊,她正心神不宁地在教学楼前的小路上来回遛达,看到朱莎来了,连忙一把抓住她:“看到小白了没有?”
朱莎莫明其妙地说:“我上哪儿看小白去?你自己的男人你不看好了,现在跑了到处乱找了!”
张蕊松了手气恨恨地说:“他太不地道了!找了个借口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自己跑了。”
朱莎苦口婆心地劝:“老大,醒醒吧,小白心里根本没有你,你不要再这样自己折磨自己了!
张蕊执迷不悟,看到一个匆匆而过的黑影又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问:“你看到小白没有?”那个被抓的男生看清是张蕊就说:“好像是朝图书馆方向走了。你去二楼的第四自习室吧,他经常在那儿看书。”
张蕊不好意思地说:“我去找过了,他不在那里。”
那个男生又提供了两个新地址,张蕊还是摇头,最后还是把那个男生放走了。朱莎在一旁看那个被张蕊抓住的男生,高大帅气,斯文俊朗,眉目之间有股难得的清俊之气,比小白的眼带桃花不知强了多少倍,张蕊怎么会就一头扎进小白的迷魂阵里了呢?真是冤孽啊。朱莎在心里唠叨。
张蕊看看这样守株待兔也不是办法就慢慢跟着朱莎往自习室走。
朱莎问:“老大,刚才被你抓住的那个男生是谁?”
张蕊闷闷地说:“是小白他们宿舍的,叫徐轶,经常帮我传递小白的消息,替我带个话什么的。我找不着小白的时候他就帮我分析小白现在在哪里,还告诉我小白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人很好呢。”
朱莎彷佛得到神启:“老大,这徐轶别是偷偷喜欢你的吧?”
张蕊大力否认:“不可能。他们宿舍人说他很纯情的,以前都没谈过女朋友,搞不好还是个处男。”
朱莎用力拍她的脑袋:“老大,这种绝世好男人你还不赶紧收入麾下还等什么呢?小白那种人又花心又阴阳怪气,根本跟你不是一路人!真不明白你怎么想的,你的脑袋简直被门夹了!”
张蕊垂头丧气地听任朱莎数落,一声不吭。朱莎看她一副执迷不悟的样子就只想找个东西敲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怎么比花岗岩还坚固。两人走到图书馆,张蕊执意要再上二楼的自习室找找,朱莎无奈陪着她上楼。
到了第四自习室,张蕊马上伸长脖子到处望,扫了两眼,她顿时气得脸色发青,小白果然坐在里面上自习,周围坐的都是一堆女生,小白正侧过头去和其中一个低声说着什么,那个女的笑得花枝乱颤。张蕊看得眼睛都要喷出火来,朱莎一看她的脸色,心里暗叫不妙,拉着她的衣角说:“老大!冷静!好女不跟男斗!”
张蕊甩开她的牵制,大步上前走到小白的桌前,小白抬头看清是张蕊,也有点尴尬,张蕊忍着气说:“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不等我?”
小白一脸无所谓地说:“我接了个电话后来就回自习室了。抱歉啊,我忘了你还在楼下等我。”
小白身边的几个女生在一旁发出低低的窃笑声,张蕊听得更是妒火加怒火一起中烧,朱莎已经快步走过来,生拉硬拽把张蕊拖出了自习室,避免了一场可以上校报头版头条的桃色斗殴事件的发生。
张蕊一声不吭地让朱莎把她拖了出去,待到了图书馆外,朱莎筋疲力尽,气喘心跳才把张蕊松开。两人一屁股坐在小花坛的沿上,朱莎立刻压低声音骂她:“老大!你怎么这么傻?明知他是这样的人还要这么纠缠下去?求你了!你醒醒好不好?小白这种烂人根本不值得你付出!你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时间!”
张蕊站起来,沉着脸对朱莎说:“来不及了,我已经陷进去了。除了我,没人可以这么说他。你要是我朋友,你就别在我面前说他的坏话!”
朱莎也站起来,冷冰冰地说:“我是你朋友才这么说他。你是当局者迷,小白这种人被女人惯坏了,根本没有长大,他不会有定性的,你等他长大至少还需要十年的时间。你付出十倍的心血来陪伴他长大,到时候他就会嫌弃你人老珠黄。这种人永远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重要,你在他心里像鸿毛一样轻。算了吧,老大,他真的不值得你这样做!”
张蕊不说话,转过身自己走了。朱莎觉得真是万分沮丧。好好的人怎么一谈上恋爱智商就等于零了?连一点眼前的是非都看不清楚,非要把自己碰得头破血流才知道此路不通。她自己没趣地待了一会儿回到自习室,一整晚都心神不宁。回到宿舍,看到张蕊,两人也都一言不发,冷战。
唐宁从外面回来看到宿舍内气场明显不对,左顾右盼了一番发现了张蕊和朱莎的异样,诧异地问:“怎么了你们两个?平时不是好得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吗?怎么今天跟乌眼鸡似的,话都不说一句了?”
朱莎“噗哧”一声笑了骂道:“谁跟乌眼鸡似的?你说谁呢?”
张蕊也笑了,看了朱莎一眼,两人又心照不宣地和好如初。张蕊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对唐宁说:“刚才老黑来电话了,好像让你去奔什么丧!”
唐宁一听急了忙问:“奔谁的丧?”
张蕊想了想说:“好像是让你去奔小二黑的丧!”小二黑是唐宁和老黑给他们的狗儿子起的名字,张蕊想起来了,这只寄养在老黑宿舍的狗完蛋了!
唐宁咬牙切齿地说:“该死的老黑!早就让他好好地照顾小二黑,现在居然把它给我养死了!姐妹们,抄家伙,跟我去找老黑他们宿舍算帐!”
张蕊和朱莎一听有好玩的了,马上装模作样地一人拿了个扫帚,一人拿了个床扫,跟在唐宁身后气势汹汹地去男生宿舍那边找老黑去了。
到了男生宿舍楼底下,舍管员大妈刚打开广播,唐宁就气冲冲地对着广播说:“老黑!你给我滚下来!小二黑要是死了,我把你埋了!”
不一会儿,老黑拎个藤编篮子下来了,篮子里正是死去多时身体僵硬的小二黑。娘子军三人围着篮子看了半天无语,末了唐宁问:“它是怎么死的?”
老黑摸摸头,又摸摸后脖子,提供了诸多答案:比如,老枪喂它吃“母亲”牌肉干噎死的;宿舍当时放恐怖片它看了吓死的;大家三天没洗脚臭死的,唱了一晚上歌累死的……朱莎听着听着忽然问:“什么叫唱了一晚上歌累死的?”
老黑说它叫了一晚上,老枪听烦了把它关到楼道尽头的厕所里去了。唐宁竖起眼睛问:“然后呢?”
老黑说:“然后早上它掉到厕所的坑里了,卡在那里不上不下的,我看它浑身脏了就把它弄出来给它洗了个澡……”
不用说,这只名为小二黑的小狗是洗澡过后着了凉感冒了,惨死在一群丧尽天良的人手里。唐宁听了张蕊的分析,跳起来要打老黑,老黑忙四处求饶。
朱莎看看玩也玩够了,闹也闹累了,提议说不如找个地方把小狗埋了算了,老黑说:“还埋什么呀?又没有铁锹又没有木板,墓地也不好找,那么麻烦,扔到垃圾桶里算了!”又被唐宁冠以“没有爱心”暴打了一顿,责令他立即回宿舍找工具,然后下来埋小二黑,否则跟他“离婚”!老黑吓得不轻,马上利索地上楼找东西去了。
张蕊见怪不怪,朱莎看着觉得新鲜问唐宁:“老黑一直这么听话吗?”唐宁得意地说:“老黑要是不听话谁肯理他?”此言一出,两人侧目,感情老黑在她心里也就比小二黑地位稍高点。
第26章 古董店的买卖
传说,一个女生上大学之后,学得最快最好的,往往不是她的专业知识,也不是英语四六级,更不是托福雅思GRE,而是穿衣打扮化妆。一个刚入校的大一女生,经过一年的时间,可能在学业方面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她的穿着打扮肯定会有巨大的变化。
这话还真是该死的万分正确。朱莎被张蕊拖着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顶着一头俏皮的短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自己怎么会把好好的一头长发剪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头发剪了也就算了,居然还买了身自己从不穿的牛仔短裙和T恤来配这头短发,真是人一有钱就变坏啊。
她一个劲地往下拽裙子,想盖住露在外面的大腿。张蕊打掉她的手说:“干嘛?干嘛?别拽了!眼睛平视前方!抬头挺胸向前走!”
朱莎埋怨地看她一眼:“都是你!怂恿我买这么短的裙子!还这么贵!天哪!我还剪了头发!”
张蕊审视了她一番,然后语带得意地说:“现在不是很好?我给你换了个新形象,保管你回头率100%!你原来留的那叫什么呀!都什么年代了还扎那么长的辫子,你每次洗头不是都抱怨个不停吗?怎么?剪了又舍不得了?给自己买件衣服就像割你的肉一样了?昨晚我还看见你偷偷地翻存折,自言自语地说你已经攒了两千块钱了!你攒这么多钱干嘛?”
朱莎无奈地说:“我跟你不一样,老大!你就光杆一人,爸妈还供你生活费,你打工就是为了挣零花钱,是锦上添花。可我不行啊,我弟弟还在上高中,我爸爸没工作,他们还都等着我去救急呢!我打工那是雪中送炭啊。我不攒着点钱行吗?唉!早知道不听你的了,花了200多了,天啊!”
话是这么说,回到宿舍里,朱莎一照镜子,自我感觉还是很不错的。她穿着裙子到了水房左看右看,看得很满意,但就是不能心安理得,想想自己一家伙花掉了200多块钱,还真是烧包啊,怪只怪昨天自己寄了一千块钱回家之后,心里一高兴正好张蕊又在旁边吹风,说她的这条花裙子很老土,头发也该换换发型了,她听了一激动,拿着钱就跟张蕊去逛街了,之后就是荷包大出血,又是剪头发又是买衣服,最后就是花完钱心疼得只想吐血。
照了半天,郝静跑来通知说老卞在楼下找她有事。她也来不及换衣服就下去了。老卞戴着眼睛在楼门口转悠,看了半天愣是没发现她。朱莎有点害羞,硬着头皮上去叫老卞。
老卞闻声回头看到朱莎,有几秒钟的呆愣,半天才说:“朱朱,没想到你原来这么漂亮。”
朱莎说:“老卞,你什么眼神,我只不过剪个头发换件衣服你就认不出来了?”
老卞扶了扶眼睛,夸张地说:“早知道你这么漂亮我就该追了当女朋友,现在,唉,晚了。”
他一边说,一边摇头叹息。朱莎失笑:“什么早啊晚的,胡说八道些什么啊?你什么时候也没戏。有什么事快说!我还忙着呢。”
老卞立刻从感叹中清醒:“朱朱,你就是这一点不可爱。从认识你那天起,你对我说话就没客气过。哎,最近有一票大的,你干不干?”
朱莎早就习惯他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话方式了,她漫不经心地问:“大到什么程度?”
老卞神秘地说:“最近有一女的要考托福,靠她自己绝对没戏,她就找上我们了,让我们帮她找一枪手替考,她愿意出这个数!”
老卞说完伸出一只手,朱莎说:“五百?太少了!”
老卞好笑地看她。朱莎知道他在笑她以前挣五十块钱就乐得不行,也有点不好意思,好在老卞没有继续嘲笑她,只更正说:“是五千!先给三千,考过560分就把剩下的两千也给了!”
朱莎想了想说:“干倒是想干,可就是有风险。”
“废话,没风险人家能出这么高的价?风险与机遇并存,我这是古董店的买卖——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你干了这票大的,省着点花都够你一年使的了。”
朱莎心虚胆怯:“我还是有点害怕。”
老卞说:“这你甭怕,负责联系的这哥们事做得机密,也有经验,保证你不会被查出来。也就是一咬牙一跺脚的事,你干上瘾了,将来搞家教挣那点小钱你都嫌麻烦。”
朱莎犹豫了一下又说:“可我没经验哪?我没考过托福,什么套路也不知道。怎么办?”
老卞一拍胸脯:“这好办。只要你答应干就行。我们早替你想好了,让那女的出钱给你报个培训班,你上两个月培训班再考。”
朱莎一听这个,顿时放心了,别人出钱让自己学习,这种好事上哪找去?她答应了,然后跟老卞说:“事成之后,咱们五五分成。”
老卞说:“还是二八吧,你拿八,剩下的二让那介绍的哥们拿,回头考完了他还得负责替你追帐去,也省了你的事了,你就坐在家里等着收钱吧。就这么说定了啊,你回去准备准备,下礼拜一去上培训班吧。”
朱莎说:“这么快?我都还没安排好。”
老卞已经往前走了,听了朱莎的话又停住了:“把家教什么的烂七八糟的事先往后排排,考完了这个托福再说。回去也别嚷嚷,保不齐人家就给你把这事给捅到系里去,让那帮傻逼知道了又得找你谈话。”朱莎连连点头,待老卞走远了才连蹦带跳地上楼,感觉这钱彷佛在向她招手。
到了宿舍,张蕊还没出去,正坐在床上转一支笔,一边转一边喃喃自语。朱莎走过去问:“老大,你干嘛呢?”
张蕊头也不抬地说:“请笔仙。算算我和小白的姻缘。”
朱莎结舌:“你没开玩笑吧?大白天的装神弄鬼?”
张蕊不耐烦地说:“你懂个屁。不要打扰我。我忙着呢。”
朱莎一边收着窗外的衣服一边说:“你就作茧自缚吧。本来只是个开玩笑的事非要把它弄得跟真的似的。到时候吓死谁。小白又怎么你了?告诉我,我铁指神算帮你排解排解,不比那个什么笔仙强多了?”
张蕊转了一阵笔,把它扔到一边,自己往下一躺,轰然倒在床上,把朱莎吓了一跳,连忙去扶她,已经来不及了,她的头重重地撞在铁栏杆上,痛得呲牙咧嘴地叫。
朱莎一边给她看伤口一边说:“又是受什么刺激了?刚才和我出去逛街不还好好的吗?”
张蕊闷闷地说:“没有,是我自己觉得不平衡。我对他那么好,他始终对我不冷不热。要是他对我没意思,我也就算了,可是偶尔他又露出那么一点温柔来让我能感动半天,感动完了又是冷漠。正当我要放弃,他又忽然对我好起来,又是电话又是传呼,还到教学楼下等我下课。完全不记得他从前是怎样漠不关心。我能怎么办?他的生日,我早早地就做好准备,生怕忘记了,到了日子又是蛋糕又是礼物,而我的生日他却根本不放在心上,有一次他送我一个茶杯,就是大街上随处可以看到的小摊上买的那种两块钱一只的东西。我不是嫌东西便宜,我难过的是他那种草率的态度。我在他心里一丝分量也没有。有时候我很恨他,为什么不干脆让我死心算了,这样不冷不热地拖着算什么?”
朱莎问:“我记得你原来说他还有个女友在暧昧着?”
张蕊更加烦躁:“早就吹了。那个女的也受不了他这样忽冷忽热,刚好我插进来她就毫不留恋地跟小白say good-bye了。我在想,也许我在干一件有史以来最大的蠢事?”
“你以为你不是在干蠢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你知道我对帅男一向没有什么免疫力。”
朱莎撇嘴:“你那说难听点就是花痴。跟免疫力有什么关系呀?小白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仗着自己有三分姿色,谈恋爱就像喝水一样随便,身边永远不缺女朋友。你还自动往上送。”
张蕊恼了:“你说话可不可以不这么难听?为什么你对其他人都很客气,对小白又这么刻薄?”
“因为我根本就不喜欢他!看见他的那些花招就忍不住想吐!”朱莎又是一句硬梆梆的话砸过来,砸得张蕊顿时没了脾气,她躺在床上,又忍不住说:“没人让你非得喜欢他呀!又不是让你跟他好!”
朱莎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给她按那个大包,一边说:“看看!又急了不是?自己又在宿舍里抱怨,别人替你说他两句还不爱听!”
张蕊小声说:“你说得也太难听了。”
朱莎按了一阵那个大包,又说:“这次又是为什么?”
“他给我写了封分手信,然后就玩失踪。电话也不接,找人也不见。我去他们宿舍找,他们同学说他住在朋友的出租房去了,这俩礼拜都不回来。”
“然后呢?”
“然后我听了就准备失魂落魄地回宿舍,他们那个室友,叫徐轶的,看我这样子就忍不住跟我说,要我不要再和小白纠缠下去了,他说小白爱人只爱几个月,几个月时间一到,他就厌烦了,马上就会开始避而不见。而且好像现在他又有了新目标。”
“我猜,小白一定是水瓶座的。”
“你怎么知道?”张蕊一骨碌爬起来,头又磕在床栏杆上,再次倒吸冷气。朱莎一边继续把她放倒给她查看新磕出来的包,一边不紧不慢地说:“据说,水瓶男是给宙斯倒酒的那个俊美王子,他最爱的人只有他自己,他风度翩翩,喜欢玩暧昧,在友谊和爱情之间徘徊,就是不肯给你一个确定的说法。他会在你决心冷下来的时候,突然给你热热的一阵风,让你感觉得到,却捉摸不到。”
张蕊惊叹:“太对了!还有吗?”
朱莎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对于水瓶男,千万不能太主动,他总是在你身上寻找新鲜感,一旦他觉得已经熟悉你的气息,就不会再有兴趣。所以,要想与小白交往,你要足够坚强,玩起暧昧来与他不相伯仲。可你做不到,你一点实际斗争经验也没有,只会一往无前和掏心掏肺。”
张蕊躺在床上面无表情:“那谁可以做得到?你?”
朱莎笑:“我只有理论却无实际经验,在咱们宿舍,只有石金雅这样的高手才能把小白制服,她是真正在男女生斗争中成长起来的精英分子,一个小白算什么?比他再厉害的也能对付。哎,小白家里是做什么的?”
张蕊低头说:“他们家是农村的,还有一姐姐和一妹妹,家庭条件也不好,但他家里就是惯着他,什么也不让他干,只让他专心读书就行。”
朱莎一听这个就有气,鼻子里哼了一声,张蕊问:“怎么了你?”朱莎没好气地说:“你看过《包氏父子》这部电影没有?我建议你去看看。”
张蕊莫明其妙地说:“好好的怎么又说起《包氏父子》来?”朱莎不答话,松开手说:“好了,自己小心点吧。晚上去哪吃饭?”
张蕊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我现在不想吃饭。你自己去吧。”
第27章 小白的优点
唐宁的“宠物热”刚刚过去,六月已经过了一大半。朱莎下了晚自习回来,路上三三两两都是难分难舍的校园鸳鸯在表演楼台会和十八相送,高潮通常在11点,到点舍管员大妈就一声大喝,楼门登时就要关闭,恋人们告别不及,只得花容失色,四处乱窜,简直惊破鸳鸯无数,为此该大妈已被男生列为江湖追杀令头号目标,男生们提起她都恨得牙痒痒的。
朱莎现在一个人形单影只,张蕊忙着攻占小白这个堡垒,没功夫搭理她,唐宁已经有了老黑,也把她扔到一边了,她只好偶尔和孟欣欣一起去上个自习。孟欣欣闲云野鹤惯了,十分不习惯有人同行,约了几次彼此都觉得十分不便,于是朱莎也打消了继续和孟欣欣同进同出的念头,双方于是都松了一口气。
朱莎在6月初的时候也丢过一次钱,不过因为只有几十块,她没好意思声张,怕别人说她大惊小怪,也怕有心人心生嫌隙,但是她心里还是暗暗地有了怀疑,她十分确定她这钱是丢在宿舍里而不是外面,因为她去水房之前把兜里的钱掏出来放到枕头旁,到吃晚饭的时候就不见了。但她不敢明着怀疑任何人,因为这不是一件小事,没有证据,她只敢把怀疑暗暗存在心里,同时自己提高警惕。
六月就在宿舍窗前的蝉噪蟀鸣声中过去,七月的考试季又姗姗来临。朱莎在这两个月里简直累得不成人形,白天要学习复习,晚上还要抽出时间去上那个托福培训班,周末还排了两个家教,往往忙得饭都顾不上吃,匆匆忙忙买两个馒头,带着榨菜在路上吃,脸色苍白得像个鬼。张蕊看她体力透支严重,拉着她去吃了顿大餐,劝她不要这么拼命,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朱莎微笑,点头,大吃大喝,然后吃完喝完还是照样拼命。她没法不拼命,朱虎马上就要上高二了,补课、买复习资料都要钱,家里种水稻,买种子化肥农药,每一样都需要钱,她上个月寄回去的一千块钱很快就没了。朱虎偷偷写信告诉她,父亲由于背了半年多的砖,腰肌劳损严重,已经干不动太重的活了,砖厂尘土飞扬,对父亲的气喘病也是个很大的刺激。父亲不让朱虎告诉她,怕她担心,自己在家里硬扛着。
朱莎看了信,心情压抑,恨不得马上就跑回去看看家里的情形,她又把手边刚攒下的八百块钱马上寄了回去,叮嘱朱虎周末的时候带父亲去看看病,不要再背砖了,她会想办法。
信和钱是寄出去了,但压在朱莎心里的那块大石头并没有减轻。作为一个学生,她能想出什么办法呢?只有自己拼命了。她这时尤其感激老卞,幸亏他给她介绍了这么一个快速挣钱的“工作”,她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考过560分,争取把这几千块钱拿到手。
考完期末考试,朱莎打电话回去告诉家里,她暑假不回来了,要留在学校里挣钱,要朱虎放假了也别放松,好好学习,照顾好父亲。
这个假期留在宿舍里的人真不少,除了唐宁一考完就坐着飞机回了老家外,孟欣欣也回去了,她父母不放心,来电话催她早买票早回家,尽管无奈和恼怒,孟欣欣还是打包了行李回家了。
张蕊是市区的,离学校本来就不远,在得知小白也不回家之后,她也隔三差五地就往学校跑,郝静更是全心全意放在搞家教挣钱上,一个人接了5个家教,一周7天都在外面跑。也不知她怎么那么喜欢给人讲课。朱莎告诉她自己讲着讲着就口干舌燥了,她怎么会讲10个小时不嫌累?
郝静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她半天说:“谁让你两个小时都讲课了?你不会讲15分钟,让人做半个小时的题,然后再拖一拖?两个小时你最多讲1个小时的课就行了,其余让他自己练呗!”
朱莎吃惊地说:“这可以吗?会不会对不住人家家长?人家出了钱让我们辅导,我们就这么糊弄人家?”
郝静没好气地说:“那你就自己受累吧。”她说了两句,看看表又到另一个家教的时间了,赶紧拿起课本试题匆匆忙忙往外走。
宿舍里虽然走了两个人但一点也不寂寞,每天晚上大家回来因为已经错过了食堂的饭点没有晚饭吃,就变着法子弄吃的。张蕊从家里弄来了一个简易的酒精炉和几盒固体酒精,点上火以后虽然火苗比蜡烛大不了多少,但总算有了最基本的烹饪工具。
光有了火还不行,石金雅又贡献出她多余的一个不锈钢饭盆做锅。郝静从外边做家教回来带回一兜子黄瓜西红柿,朱莎没什么可贡献的,就上超市买了五连包的方便面一大包,大家每天回来了就在宿舍里煮方便面吃,里面还放些黄瓜西红柿片什么的,味道居然还很鲜美。煮面的香味传到了整个楼道里,惹得附近宿舍里没有回家的人都抽搭着鼻子寻找香味的来源,朱莎她们边吃边窃笑不已。
吃了两周的方便面后,大家有些腻了,于是开始商议买些毛豆花生什么的,每天加点盐煮着当宵夜吃。毛豆花生加了盐吃起来有一股清香味,但比较麻烦的是这两样东西都极其难熟,要费掉两盒酒精才能煮熟一小锅,于是尝试了一下还是放弃了,继续每天煮面,然后往里面加些匪夷所思的新东西,有时好吃,有时难吃。不管味道怎么样,大家每天都照样吃得干干净净,然后分工合作,刷碗的刷碗,擦桌子的擦桌子。每天晚上的聚餐算是朱莎黑暗生活唯一的亮点。
朱莎做完家教回来,坐在公共汽车上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张国荣复出后第一张大碟《宠爱》里的老歌《一辈子失去了你》,闭上眼睛享受这令人心碎的旋律,差点坐过了站。
回到宿舍后,朱莎还沉浸在悲凉的音乐声中不能自拔,抬头看见张蕊一个人无精打采地坐在床边发呆,眼睛里似有泪光闪烁。朱莎吓了一跳,几步奔过去摇着她的肩膀问她怎么了,张蕊慢慢回过头说:“莎翁,去不去看演唱会?”她边说边无力地晃晃手里的两张演唱会的门票。
朱莎接过来一看,原来是周华健的个人演唱会。她急切地问:“你怎么弄到票的?现在这种场地票不是都炒到几百块一张了?”
张蕊有气无力地说:“从我表哥那里拿来的。他们自己也搞了个摇滚乐队,逢演唱会必去的。”
朱莎更是吃惊了:“逢演唱会必看那得多少钱?每张票最少也要一两百。”
张蕊淡淡地说:“钱对他们来说算什么?他们乐队里那几个人个个都是高干子弟,现在住的房子都有警卫守门,祖父一辈的老家伙抬出名字来不是老将军就是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他们玩个摇滚看个演唱会算什么?就算他们不说也有人双手把票送上。再说,他们自己还挣钱,在酒吧里驻唱,一个晚上好几百。”
朱莎不问了,过了一会儿又说:“你怎么不和小白一起去?”问了以后才后知后觉,张蕊准又是在小白那里碰了壁,自己回宿舍一个人生闷气。果然,张蕊听到小白的名字马上就呸了一声说:“别跟我提那个混蛋!你去不去?不去我把票给别人了啊!”
朱莎赶快点头如捣蒜,换了衣服拿了书包和张蕊一起出门。上了车之后,张蕊沉默不语,脸色阴沉,朱莎看她这样不开心知道她此时心中十分难受就说:“老大,告诉我,小白又怎么你了?你这样不开心,我替你找他算帐去!”
张蕊沉默了一下才说:“唉。你那两下子就算了吧。帮倒忙。你知道,小白是法语系专科班的,马上就要毕业了,他打算考专升本,已经复习很久了,我看他基础不行,想帮他一把,就跑了很久找了很多人才给他弄到咱们学校专升本历年真题,打电话呼他,想约个地方让他来拿,结果,这个死人!哼!”
朱莎问:“他没来吗?”
“还不如不来。他先是推三组四地说忙不肯下来,后来百般不情愿地下来了,看见我就没有好脸色,问我到底有什么事,没事他就要走了。我忍着气把真题递给他,连谢谢也没有一句,就说回头把钱给我。我把演唱会的票给他看,他也面无表情,问他去不去,他半天才来了一句,要是只给他一张票就不去了,要是给两张他还可以考虑。废什么话?给两张他打算和谁一起去呀?我一气之下就拿了票回来了,就算撕了也比给他强!简直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嗯。”朱莎嗯了一声点头让她继续说。张蕊一边絮叨一边痛诉小白的罪过,说了一会儿忽然问:“你怎么不说话?”
“该说的我早就说完了。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话的话,我只会破口大骂,送给他‘极品’两个字!”
张蕊气结:“你这两个字还是留给自己用吧。”
朱莎露出无辜的表情:“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不说话也不行,一说话还要被堵回去!反正你不要在我面前说小白的罪恶史,我听了只会比你骂得更凶!”
“你就不会安慰我一下,说他其实也有优点什么的?”
“小白的优点无非是长得漂亮,举止斯文。他除了漂亮还有什么?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吗?有傲人的学业成绩吗?有任何看得出前途的希望吗?什么都没有,只有你这种突然发痴的人才会去喜欢他。”
“算了,算了,你别安慰我了,你这纯粹是给我添堵来了!”张蕊气得语无伦次。好在工体已经快到了,两个赶快下车往里面走,从门口如苍蝇附体的黄牛党们中间挤过去。
第28章 天籁之音
事实证明,强扭的瓜果然不甜。事实还证明,公子小白果然不是张蕊的良配。无论她怎么努力,始终打动不了小白的心,而她自己的玻璃心,简直碎了一地。大二刚刚开始,还没到国庆节放大假,两人的恋情就正式宣告结束。
张蕊在小白那里碰壁而回,脸色简直阴沉得能拧出水来,眼睛红红地对朱莎说:“你说我怎么那么犯贱呢?这么多年来头一回喜欢上个男的,就差把心都掏出来给他了,他还不把我当回事!我在他心里的地位真是比小强还不如!唉!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朱莎吓了一跳忙说:“老大,不至于的吧?你又不是文艺女青年,别那么酸好不好?”
张蕊郁闷地说:“我要真是女文青现在也就好了,写两首诗,发点感叹,伤春悲秋一番也就丢开手了。问题是我不是,我现在特难受,特想不开,特想一头撞死算了。”
朱莎说:“那就有点严重了。老大,你要真的特想不开,不如我陪你喝酒去?人家电视里演的失恋了都是喝酒买醉,然后大吼一顿就好了,说不定买醉的同时还有别的艳遇什么的,也算因祸得福。走,咱们喝酒去!”
张蕊一愣,笑了:“你行吗?别刚来半瓶啤的您就含笑半步颠了,到时候我还得把你拖回宿舍去,那我这肉体和心灵可就受到双重折磨了!”
朱莎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吧!喝不了几瓶啤的喝一瓶还行,喝多了大不了不回宿舍,咱们上马路上遛达去。反正明天是礼拜六不上课。”
张蕊点头说:“行。那咱走吧!我请客。”
朱莎一边拿包一边说:“当然是你请!难道我当你的心情垃圾桶还要我请客不成?”
张蕊难得地笑了:“你们南方人就是心眼多。”朱莎笑了,不计较张蕊是不是又在搞地域歧视,两人出了校门,找了个小饭馆要了几个小菜,然后就在那儿使劲儿喝。张蕊一边喝,一边痛骂小白。朱莎陪她喝,跟她一起骂。
一开始老板还没注意,后来天色越来越晚,两个女孩喝的越来越多,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老板心里有点发毛了,不知这两个女孩是什么来头,于是老板小心翼翼地过来跟看着似乎还算清醒的朱莎说:“小姐,我们要关门了。”
张蕊正端着杯子往嘴里倒酒,听了老板的话就说:“没事,你关你的,甭管我们。”说完,“啪”地一下朝身后扔了杯子,姿态无比干脆利落,扔完杯子马上倒在桌上装死。朱莎简直窘得也想买块豆腐撞死。
老板看着杯子掉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脸上也跟着抽搐了一下,又是心疼又是无奈地说:“你们这老也不走的,我关得了吗我?”
朱莎一看时间不早,想着还是回宿舍吧,于是她招呼老板结账。老板就跟听见天使的召唤一样,赶紧过来了,几乎是用感激涕零的目光看着朱莎然后报出了价格。朱莎回头看看死鱼样的张蕊,推也推不醒,头上的冷汗都要下来了,悻悻地摸出自己昨天刚拿到的家教工资,恶狠狠地数出几张钞票给老板,然后说:“老大,你给我记着,你欠我120块钱!”
老板找了钱,朱莎拿了东西,张蕊奇迹般地醒过来说:“走,咱们唱卡拉OK去!”朱莎扶着她,自己也有几分醉意,勉强支撑着出了小饭馆的门,两人站在马路上吹风,张蕊伸手就拦了一辆出租车,自己歪歪斜斜地钻进去,把朱莎也拉进去,然后口齿不清地对司机说:“去半生缘量贩KTV。”
朱莎摇着她的肩膀说:“你疯了?那种高档场所我们怎么敢去?我兜里就剩60块钱了!”
张蕊捧着头依旧口齿不清地说:“放心,我带了钱。你看,”她边说边掏出钱包,把里面的钱倒出来一张一张地数,数来数去也数不清,只好说:“我有很多钱。我们不回宿舍,我请你去唱歌。”说完又豪气干云地加了一句:“喝了酒不唱歌哪行?我们去K歌!”
朱莎赶紧把她的钱包给她装进衣兜里,此时真是有种上了贼船欲哭无泪的感觉。张蕊还一个劲地摇头晃脑地哼哼,也不知道是在唱一首什么歌,反正完全听不出歌词也听不出调子,她还荒腔走板地唱着。
朱莎听着又想笑,真想把她现在这样子拍下来,到了明天她清醒的时候给她看。要不,打死她也不会相信她喝高了是这个样子,简直丢人现眼。
到了KTV包房,两人也不知唱了多久,张蕊先就困得不行,倒在沙发上准备呼呼大睡,朱莎打着哈欠,也扔了话筒睡觉。
第二天清晨,两人在头疼欲裂中醒来,痛苦得只想拿脑袋撞墙。张蕊呲牙咧嘴地说:“莎翁,看来这喝醉了的滋味并不好受,这酒鬼也不是是个人就能当的。”
朱莎一边按揉太阳穴,一边抱怨:“那你心里好受点没有?”张蕊点头,表示自己从现在起不知道小白这个人是谁。朱莎唠叨了一句“矫枉过正”就跟着张蕊拿了东西往外走。张蕊忽然想起什么事似的问朱莎:“莎翁,昨晚你到底唱歌了没有?我怎么没有印象?”
朱莎抱怨地说:“怎么没唱?我一开口唱,你就叫我把原唱关了,我说没原唱,你就说把收音机关了,总之,你就在不停地捣乱,让我关这关那的!”
张蕊一拍脑袋:“这么说我昨晚听到的天籁之音实际上是你在唱歌啰?”
朱莎白了她一眼说:“我哪知道什么天籁不天籁,反正我跟你一样也唱了一晚上歌!”
张蕊突然停下脚步面对着朱莎,朱莎猝不及防被她吓了一大跳:“你没毛病吧?怎么不走了?”
张蕊眼睛亮晶晶地说:“莎翁!你昨晚唱的是不是英文歌?”
朱莎点点头,感到莫明其妙。张蕊张大嘴低声惊呼:“天哪!天哪!我发现了一个大歌星的苗子!天哪!我要赶快告诉我表哥!震死他!”
朱莎没听清她在低声嚷嚷什么,只是不耐烦地推她走,她一边走一边语气激动地继续低声嚷嚷,手里还不时紧握成拳像喊口号一样举起来挥几下,脚下也不好好走路,走两步就要蹦达两下。朱莎只当她是宿醉未醒,推着她去服务台结了帐然后坐车回学校。
刚一坐上车,张蕊突然说:“莎翁,你再给我唱两句!就唱我昨天听到的那首Spice Girls 的Wannabe!”
朱莎瞪大眼睛望着她:“老大,你是不是真的疯了?这是在车上,好好的唱什么歌呀!”
张蕊回头看一下四周,不好意思地笑说:“哦!我忘了!莎翁!待会儿到了学校,我命令你,立刻,马上,给我唱两句!”
两人一路斗着嘴到了学校,张蕊迫不及待地把朱莎拉到校医院后面的小树林里,然后说:“好了!到地方了!快给我唱!”
朱莎没办法,张开嘴开始轻轻唱:“Yo, I'll tell you what I want, what I really really want, So tell me what you want, what you really really want,……”开头的节奏太快,不适合这样清唱,朱莎唱得有些费力,随着节奏的放慢,她真正擅长的部分来到,她开始变得放松,一边随着节奏摇摆一边唱:“…… If you want my future forget my past, If you wanna get with me better make it fast, Now don't go wasting my precious time, Get your act together we could be just fine……”
还没等她唱完,张蕊欢呼一声抱住她:“莎翁!你太棒了!你真是天才!你的声音怎么会这么好听?你以前唱过歌吗?你参加过学校的才艺表演吗?”
朱莎被她的熊抱勒得喘不过气来,她停下来说:“没有!我们很少上音乐课,到了高中我们连音乐书都没发,中午大家一起唱十五分钟流行歌曲。我们学校的文艺表演就是全班大合唱,我当指挥。”
张蕊狂笑:“哈哈!天意啊!”她也不等朱莎反应过来就拉着她往宿舍快跑,一边跑一边说:“走!快回宿舍化妆去!我带你去个地方!”
朱莎一边被动地跟着她跑一边说:“老大!你怎么了?实在不行我豁出去找小白来安慰你……”
张蕊一边跑一边头也不回地说:“让小白去死!”
两人回到宿舍,朱莎实在受不了张蕊这疯疯癫癫的劲了,甩开她的手说:“老大!我受够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今天你不给我把话说清楚了,我哪也不去!”张蕊一边在自己的抽屉里东翻西找,一边说:“好好!你别抓狂!我马上坦白!先让我把东西找着了再说!OK?”
朱莎满腹疑惑地看她翻,翻了半天她欢呼一声拿出一副细边黑框眼镜。这副眼镜是她去年戴的,一边的镜片掉了她也懒得配,直接扔到抽屉里再买了一副新的。张蕊的近视眼度数并不高,其实不戴眼镜也可以,上大学开始时她就没怎么戴,但她自从认识了小白,为了和俊秀的小白看起来更相称就开始天天戴眼镜了。这下恋情结束了,眼镜也完成使命了。
张蕊把黑边眼睛另一边的镜片也取下来就留着个镜框,然后往朱莎脸上一架说:“好了!大功告成!”
朱莎摘下空眼镜框说:“好了,老大,你疯够了没有?现在可以放了!”张蕊把朱莎按到椅子上坐下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个清华的表哥吗?”
“记得!”朱莎点头。张蕊说:“我表哥啊,他叫罗昊,他们啊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名字叫SIXTEEN EYES,就是‘十六只眼’,至于为什么叫十六眼而不是十二只、十四只或十八只什么的,后面再说……”
朱莎快要被她搞得抓狂了,她拿着空镜框敲桌子:“重点!说重点!To the point, OK?”
张蕊赶快言简意赅:“重点就是他们这乐队一共四个人,原来的主唱在今年六月毕业去美国了,他们现在缺一个主唱!”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原来没关系,现在马上就有关系了!你知道,主唱是一个乐队的灵魂所在,而我表哥他们更是非常挑剔,要求未来的主唱不但要英文好,还要外形好,因为他们唱的大部分歌都是英文的,而且又长期在酒吧里驻唱,长得太丑拿不出手……哦,你别抓狂!最重要的一条是声音条件要好,要让人过耳难忘。恭喜你,莎翁,你中奖了!”张蕊一口气说完。
朱莎费了十几秒钟才把她所给的信息消化完,她既没同意也没反对,而是突然问了个莫明其妙的问题:“那你说,他们的乐队为什么叫‘十六只眼’?”
张蕊紧张地等了半天她的答复结果等来这样一个脱线的问题,她顿时绝倒:“那是因为他们乐队四个人都戴眼镜,每个人都是四只眼加起来就是十六只眼了!”
第29章 第十六只眼的加盟
在张蕊的百般鼓动外加金钱诱惑(她把酒吧驻唱的收入说得天花乱坠)下,朱莎终于点头同意和她一起去见她表哥。张蕊高兴得大喊一声“耶!”拉上朱莎就跑,百忙中还不忘把空眼镜框给她戴上。张蕊下了楼在门口的电话亭打了个电话,朱莎出于礼貌没有站得太近,不过她从不远处看到电话亭里的张蕊神情激动,不但大声嚷嚷还在不停地挥手加强语气,也不管她表哥看不看得见。张蕊说了大约一两分钟就把电话挂了,然后跑到朱莎那里说:“行了,走吧!咱们现在就找他们去!”
两人在校门口坐上车,中途又换了两趟车好像走了无数的路才终于到了张蕊说的地方。朱莎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巨大的仓库,不知原来是用来干嘛的,仓库外停着一辆旧的草绿色军用吉普车。她有些迟疑,不敢进去。张蕊走了两步回过头说:“走啊?他们就在里面!”
朱莎说:“老大,不知怎么着,我忽然有些害怕。”
张蕊自信满满地说:“怕什么?有我呢!快走吧!别看这儿破,可地方大,人又稀少。他们练歌的时候不喜欢人打扰,通常会跑到郊区僻静的地方或者旧仓库什么的。不要再犹豫了,跟着我走吧!”
朱莎又说:“张蕊,你会不会觉得自己有点过分自信?我是说,你对我是不是估计过高?我其实没那么……”
张蕊打断她:“不会!相信我,我表哥他们听到你的声音只会更加惊艳。”朱莎不自信地摇头,一步一拖地跟在她后面走,走近了才听见里面传出乐队合奏的声音和一个悦耳激昂的男生在唱歌。张蕊放开她,跑去用力把大铁门推开,里面的音乐戛然而止,所有的人都回过头来看着门口的两人。朱莎有点尴尬,张蕊满不在乎地走到仓库空旷的大厅中间对着那个身材修长、怀抱吉他的男生说:“罗昊!你看,我把你要找的人找来了!一块真正的未经雕琢的美玉!”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朝后一指朱莎。众人的眼光都定焦在朱莎身上,朱莎被她夸张的话弄得满脸通红尴尬到不行,又不好马上辩解,只好点了一下头勉强说了声:“Hi!”
罗昊对张蕊打断了他们的合练显然极为不满,他放下吉他走过来说:“你最好对你说的话负责!不要每次都留个烂摊子让我给你收拾!”
张蕊听见他这话又不乐意了,马上跳起来回骂:“什么叫每次都留个烂摊子给你?你给我收拾过几次烂摊子你就敢这么说?我告诉你,罗昊!你才要对你说的话负责!自大狂!”
旁边留着长发的贝司手小丁一看这对表兄妹又有爆发战争的迹象赶快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小蕊,你表哥最近心情很不爽,老刀去了美国,整个乐队没有了主唱,做什么都没有味道!大家都少说两句算了。你来介绍你的朋友吧!”
张蕊才想起她的使命是什么,赶紧把朱莎拉到身边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朱莎,我听过她唱歌,简直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声音简直太好听了,比起你们学校那一帮装腔作势的花痴女粉丝强太多了!”
小丁笑着伸手过来:“我叫小丁,是乐队的贝司手,”又指一指不远处留着大胡子的男生:“这位天恩是键盘手,不过不要被他的胡子吓到了,他今年其实才21岁。”那个大胡子天恩朝她俩挥了一下手,继续埋头键盘中。小丁又一指身旁这位臭着脸的罗昊说:“这位就不用我介绍了吧?他是张蕊的表哥又是乐队的吉他手兼音乐创作人!”
罗昊不耐烦地打断小丁营造的和乐融融的亲民氛围说:“你丫有完没完?”小丁瞪了他一眼说:“不要吓到小妹妹!”说完又继续挂上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问:“现在我们都已经认识了,我可以叫你朱朱吗?”
朱莎点头,还好不是叫她莎莎,这个亲密的名字只有自己的家里人才可以叫的。小丁又笑眯眯地问:“你有英文名字吗?”
张蕊抢着说:“有的,她的英文名字叫LISA。”
小丁皱了皱眉头说:“Lisa,这个名字也不是不好,只是不够响亮。可以换个名字吗?比如叫Sarah或Selina什么的……”
罗昊再次重重地拨弄了一下琴弦打断他的话:“你废话完了没有?你以为你这是在泡妞呢?赶紧说正事!”
天恩已经在那边高台上行云流水地弹奏出一曲快节奏的背景音乐。小丁知道两位同伴的脾气显然不是太好,而且对他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赶快板着面孔说:“好了,朱朱,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朱莎点头,张蕊抢着说:“可以了!”
小丁拿好他的贝司然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我们从最基本的开始好吗?”
朱莎点头,不知道他所谓的最基本的是什么意思。一旁的罗昊早已不耐烦,沉着脸问:“你会什么乐器?”
朱莎不知所措地看张蕊,张蕊忙抢着代她回答:“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们要的是主唱又不是吉他手键盘手贝司手,要会乐器干什么?拉开嗓子唱不就完了?”
罗昊沉着脸没有答理张蕊的挑衅,把旁边谱架子上的一本乐谱递给朱莎说:“你给我们哼唱前面的两小节!”
朱莎心内愤怒,她把乐谱又递回去:“我不会五线谱!”说完眼睛直视着罗昊,迫使他低下头来。
张蕊早已不满了,拉着罗昊的衣襟问:“喂?你干什么?”小丁见势不妙忙又过来救火:“算了,算了,罗昊,你别再挑三捡四的了,连我都受不了你这臭脾气!朱莎,你还是给我们随便唱一段吧。”
从进门到现在,罗昊就没有正眼看过朱莎一眼,更别说打个招呼了。朱莎受不了这冷淡准备掉头就走,张蕊拉着她小声央求她唱一小段,把她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臭表哥给镇住,不然白白被他们小瞧了。朱莎也很想出出胸中这口恶气,倔劲上来了,立马不管不顾了,对小丁说:“你会弹吉他吗?我需要伴奏。Spice Girls 的Wannabe。”
小丁推推正满脸不高兴的罗昊示意他伴奏,罗昊抱起吉他开始拨弦,朱莎跳过一开始的快节奏,闭上眼睛直接进入高潮部分:“…… If you want my future forget my past. If you wanna get with me better make it fast. Now don't go wasting my precious time. Get your act together we could be just fine……If you wanna be my lover, you gotta get with my friends. Make it last forever friendship never ends. If you wanna be my lover, you have got to give. Taking is too easy, but that's the way it is……”。
一曲已毕,朱莎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几个人几近痴呆的表情,不禁有些害怕忙看向张蕊,示意要她解释一下到底出了什么错,为什么大家都不说话。小丁率先醒悟过来,一拍张蕊的肩膀:“太棒了!真的是天籁之声!一种透着原生野性的纯净的声音,非常有穿透力,真的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声音!”
天恩也从键盘中抬起头来点头赞叹,刚才他在朱莎开唱后不久就自动弹奏起来为她伴奏。
张蕊挑衅地望着她的表哥,说话也毫不客气:“有的人仗着自己会弹两手吉他,会作几支烂曲子就尾巴翘到天上去了,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哼!我们才不稀罕!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莎翁!我们走!”
小丁和天恩赶紧把两人拉住。罗昊收起吉他,面无表情地说:“一千块的介绍费我明天会打到你的帐户里去,你现在可以滚了。”
张蕊一听这个喜形于色,不顾朱莎的怒目而视,马上乖巧地说:“好,好!我们马上消失!别忘了你答应过的,一千块介绍费一分不能少。”
罗昊走到朱莎面前说:“她留下,你可以滚了!”
张蕊马上跳到朱莎身边摆出保护性的姿态说:“那不行!我是她的经纪人!我要随时跟她在一起!她在我在,她走我走!”
小丁在后面爆出大笑,他毫不客气地说:“小蕊,你当经纪人算了吧。好人都得给你带到沟里去!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们开车来了,回头我们把你的朋友送回去。”
朱莎十分紧张,她生怕张蕊不讲义气把她扔给一群陌生人,连忙求救似的看着她。张蕊收到朱莎的信号,知道她不习惯跟陌生人相处,又强硬地说:“不行,我起码要陪她至少三次,确定你们没危险了才把人单独交给你们!”
小丁正待说话,罗昊已抢在他之前开口了:“行了,随你的便吧!今天你们先回去,下周一晚上还在这里见面,我们要一起合练一下。”
张蕊和朱莎跟小丁和天恩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走出去了。朱莎质问道:“老大,原来你别有用心!你把我卖了一千块钱!”
张蕊立刻心虚地陪罪:“话不是这样说滴!只是顺便的事!原本看他们为找主唱找得焦头烂额的,想帮个忙,刚好又发现你有这种天赋,所以,一举两得的事……”
朱莎说:“我看是一石二鸟才对!既得了介绍费又打击了你表哥!”
张蕊笑:“莎翁,你不要太聪明啊。这样吧,我把介绍费分一半给你?你消消气好不好?”
“你全给我我也还是生气!你看你那个表哥,傲慢得可以,见过骄傲的人,没见过这么傲慢的。简直气死我了!下礼拜一我不去了!”
“莎翁,何必生气?这么傲慢的人最后不也被你折服了吗?我表哥就是这副德性,从小到大我跟他吵了无数架都习惯了。你只管去合练,有什么事我给你撑腰!”
“你会给我撑腰?你看见钱就眼开!”
张蕊唯唯诺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朱莎没了脾气,两人走了一阵朱莎问:“老大,如果你没发现我会唱歌,你会把谁弄去充数?”
张蕊狡黠地一笑:“本来想鼓动石金雅去,她条儿好、盘儿靓,又学过一阵子民乐,拿去凑个数应该不成问题,他们要是看不上眼就再说!”
朱莎怒目而视:“你!你还真是见钱眼开啊!”张蕊忙分辩:“君子爱财!君子爱财!”朱莎泄了气,感觉前途未卜。
两人回到学校已经错过了吃饭时间,张蕊大方地说:“走!咱们上蓉园去!我请你吃京酱肉丝和宫爆鸡丁!”朱莎趁机加价:“我还要铁板牛柳!”
张蕊咬牙同意:“杀人啊你!”两人又说说笑笑地往蓉园走。
第30章 危如累卵不自知
周一的早晨,大家又习惯性地赖床,谁都不肯起床去吃早餐。因为有第一节课,不吃早餐似乎不行,于是郝静提议大家划拳算了,输了的那个人就去替所有人买饭。大家对此已经是熟门熟路了,郝静一声令下,从六张床上伸出六只手,手背朝上的只有朱莎一人,她只好嘟嘟囔囔地起了床,穿了衣服去买饭。
张蕊躺在被窝里嗤笑:“莎翁,出手心还是出手背,这是一个问题。”朱莎正蓬头垢面地在拿饭盆,听了张蕊这话没好气地说:“狗屁问题!不管我出什么都是输。”
石金雅躺在床上懒洋洋地说:“莎翁,这你就需要好好跟大家加强沟通了。饿死事小,沟通不畅事大。”
朱莎磨着牙说:“好!好!现在就过嘴瘾吧!待会我买几个大馒头回来,好好让你们嚼一嚼!”说完,拿起几个饭盆就走。
大家在她身后追着喊:“我要炸糕!”“我不要豆浆!”“我要两个鸡蛋!”喊声此起彼伏,朱莎听得好笑,这个时间了还挑剔,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吃的?只能是食堂剩下什么就是什么了。
到了食堂,果然只剩下馒头咸菜和一点冰凉的稀粥,鸡蛋不见踪影,包子炸糕更是一开始就没见过。朱莎只好把剩下的东西各买了一点,端着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大家已经起床梳洗,石金雅又霸占了大半个桌子在化妆。吃完早饭,大家准备去上课,唐宁躺在床上不起来。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纷纷视而不见,各自走人。
到了教室,朱莎刚找了位子坐下,宣委拿了一大摞信走过来,递给朱莎一封。信照旧是朱虎写的,报告父子俩的近况。前面介绍了些自己的现状和学习情况什么的,总之让朱莎放心,他没有虚度时光。同时他也对朱莎寄回这么多钱感到很惊奇和担忧,因为他觉得朱莎肯定是在节衣缩食的同时拼了命在打工,他让朱莎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这么拼命。
朱莎感到很欣慰,觉得弟弟真是长大了,懂得心疼人了。上次老卞介绍她考完托福后不久,成绩很快就出来了,580多分,雇主痛快地就付清了尾款,也省了老卞他哥们追帐的麻烦。朱莎拿到四千块钱后马上就给家里寄了三千。剩下的一千留下来当了生活费,顺便还清了上次把所有钱寄回家后导致生活费断档而欠张蕊的两百块钱。
朱莎拿了钱松了一口气,要请老卞他们这一干负责联系疏通的人吃饭,老卞不肯,借口大家都很忙就算了。朱莎一直心里觉得很不好意思,觉得欠了老卞很大一个人情而又没地方报答。
朱莎原本以为老卞是因为跟她一样家境贫寒才不得不这么努力挣钱,后来才知道老卞家里是当地的望族,他母亲是还是县教育局长,他完全是挣钱有瘾,根本不是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难怪朱莎的这点鸡毛蒜皮的感谢酬金他不放在眼里。有次闲谈老卞告诉她,他高考前三天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他妈妈托关系给他找了个委培的名额让他不用考试直接去上一所普通大学。结果他硬是不同意,就要参加高考,而且高考的时候还超水平发挥,竟然没用他母亲帮忙,自己考上了F大,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这大概是老卞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他提起来都有点得意洋洋,觉得自己兵不血刃地涮了他们那个“傻逼”老师一把。
上完课出了教室,朱莎好像看见一帮人又进辅导员办公室去了。她有点奇怪问张蕊:“老大,你说301宿舍的那帮人为什么总是往办公室跑?有那么多事要找老师吗?我怎么没有事?”
她这一言既出登时提醒了张蕊,张蕊有点紧张起来,带着朱莎偷偷溜到办公室的门口去看,果然看见几个女生围着辅导员在说笑,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张蕊看得脸色很不好,朱莎偷偷地问:“怎么了?老大?有什么不对吗?”
张蕊也不说话,拉着朱莎下了楼走到僻静处才说:“这事要糟。看样子潘颖和谷琳这两个小丫头有企图。有风声说她俩瞄准咱们俩的位子在活动。前些日子咱们都得了系里和院里的奖学金,她们醒过闷儿来了,在拍辅导员的马屁,想把自己活动上系学生会去。”
朱莎担忧地问:“她们光靠拍马屁就能上吗?”
张蕊说:“当然不是光靠那些,你以为大学就是一方净土啊?辅导员也势利着呢!看谁对他最有利他就向着谁,将来保研和推荐工作他都有说话权。潘颖和谷琳家里都是北京的,她们的老爸一个是大老板,一个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家庭条件都不错,她们成绩也都还可以,又一直在拍辅导员,估计这次改选咱们俩就危险了。”
朱莎心急如焚又不好说,张蕊自己琢磨了一阵又说:“莎翁,上学期有个事我没告诉你。上次咱们民主评议,互评的时候,你给每个人都打了高分,别人可都不领你这情,在几个系干部里,你的分是最低的,301宿舍全体给你打了最低分,咱们宿舍那几个傻了吧唧的家伙也没都给你打高分,是谁我就不说了,免得影响团结。总之,综合统计下来,你的互评分数没上去,后来我在单独给辅导员送统计结果的时候,偷偷给你加了一点。”
朱莎顿时变了脸色,难怪自己成绩排名前三,到头来却只得了个二等奖。自己当时还猜了好一阵子原因,原来真正的原因是这样的,要是没有张蕊,恐怕连末等奖都得不到。现在看来,潘、谷二人瞄准的其实是自己团支书这个位子,张蕊的位子她们一时半会儿还动摇不了,现在自己真正是岌岌可危了。
张蕊看她脸色不好,自己又检讨说:“也怪我,上学期光顾着去纠缠小白了,发生了这么多事到现在才觉察出来。”
朱莎喃喃地说:“这哪能怪你啊?”说了这一句却又没有下句,蹲在花坛沿上傻傻地发愣。
“要不从现在起,咱们也常去去辅导员办公室,跟他联络联络感情,拍拍他的马屁?”
“要我去求他,我死也不去!”朱莎赌气揪了一根草嚷嚷,张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两人待了一会儿怏怏地就散了。朱莎一边走一边想,同是一个宿舍,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为什么她们也不肯给她打高分呢?要知道,她几乎是给每个熟悉的不熟悉的人都打了高分啊。大学真是复杂,知人知面不知心。她这样想着觉得心里好冷。
晚上张蕊来找她去和乐队合练,朱莎也提不起精神,上了罗昊他们的车,朱莎一直在神游。张蕊上了车后就一直在和小丁聊天,偶尔天恩听到有趣的也插两句嘴,整个车里只有发呆的朱莎和一直沉默开车的罗昊没有说话。
合练其实很枯燥,再加上又有罗昊这么挑剔追求完美的人,四个人的合练进行得异常艰难和不顺利。罗昊已经沉着脸打断了朱莎好几次了,朱莎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只想找个地方发泄。她唱了几句后又一次被罗昊打断了,罗昊不耐烦地喊“停!停!”然后对朱莎说:“你上过音乐课没有?节奏!知道吗?你连基本的节奏感都没有!不是快了就是慢了!你的耳朵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连节奏都抓不住?你以为你是在你们老家那山上唱歌呢?想快就快,想慢就慢?那还要乐队干什么?”
朱莎啪地一声把小丁发给她的标注了1234567的简谱扔在了地上:“你冲谁发火呢?是我自己要来的吗?我不干了!你们找别人去!”
朱莎说完把脸上的空眼镜框也摘下来往张蕊手里一放,低着头就冲了出去,一边走一边用手背胡乱地抹去眼泪,转眼间就快要走出仓库的大门了。
张蕊也被她的举动吓到了,她对罗昊说:“你真行!我跟她同学一年多了还从没见她哭过,你第二次见面就把她给搞哭了!”
小丁推了推还在发愣的罗昊说:“还不快找人去!一会儿这荒郊野外的迷了路看怎么办!”
罗昊臭着一张脸一言不发地走出去了,其他的三个人也不敢怠慢,赶紧把东西放下也跟着出去找朱莎去。小丁一边走一边小声地跟张蕊嘀咕:“小蕊,看不出来,你这朋友脾气还挺大的。”张蕊说:“是呀,我也没想到,这还是头一次看见她发火,以前老以为她没脾气是个老好人呢。”
朱莎倒是没走远,因为正像小丁说的,这里不但黑灯瞎火还是荒郊野外,她两眼一摸黑,什么也不知道,出了仓库的门就后悔了,觉得自己这火来得莫明其妙,平时自己根本不是这样冲动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居然点火就炸,大概是把罗昊当成了潘颖谷琳她们一类人看待了。坐在门前不远处的小土包上发了一阵呆就看见罗昊出来了,走到了吉普车附近,还在东张西望,大概是在找她。她下了土包走过去,罗昊看见了她,黑暗中他的眼睛灿若晨星,朱莎像被什么东西猛然击中了心脏一样,心里怦然一跳,她抬头跟他对视了一眼,没说话,两人的呼吸都清晰可闻,罗昊最后低声说:“走吧。”
朱莎跟在他后面回到了仓库,不一会儿出去找人的另外三个人也都回来了,大家心照不宣地没再提刚才的事,继续开始。小丁这才学聪明了,遇到朱莎出问题的时候,他就抢在罗昊前面出声鼓励:“没关系,朱朱,已经比前一次好多了。再来一次吧。”
朱莎紧张得手心都要冒汗,她握着小丁给她翻译的简谱,一边吃力地读谱,一边跟着乐队的节奏唱。也不知道练了多长时间,罗昊终于说了声:“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大家如释重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张蕊跳下仓库里那个高水泥台子,走到罗昊跟前说:“我要为我的委托人争取福利,你们一周只能合练一次,演出只能一个晚上,而且演出费要分至少四成给我的委托人。”
小丁出言反对:“喂!趁火打劫呀你?”还没等他说完,天恩和罗昊就同时答应:“好!”小丁看了看叛变的两个兄弟无可奈何地说:“看来是我枉作小人了。”
大家一同上了车,罗昊开车先送张蕊和朱莎她们回学校。路上小丁问:“今晚你回哪里?我不去学校了,老头子今晚要见我,我得赶紧回家一趟去。”
罗昊说:“我也不回学校了,直接去我住的地儿,天恩去哪?”
被点到名字的天恩从神游中惊醒马上说:“我去罗昊那儿。我老头出国了,这两个星期都没人在家。”
罗昊在校外有一套很小的一居,离学校不远,他父母在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就过户在他名下了,算是送给他的成年礼,朱莎听张蕊说过,他的朋友们一般不回学校就会窝在他那个一居室里,所以他那里永远都挤满了人,而且是男人。罗昊不喜欢随便把女同学往那里带,他独来独往惯了,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由于是晚上并不堵车,车子开了四十多分钟就到了朱莎她们学校。两人下了车跟大家道了再见,慢慢地往宿舍走。张蕊看了看表说:“该死!莎翁,跑啊!要关楼门了!”两人拔腿就跑,总算赶在大妈锁门前进了楼。朱莎惊魂未定地说:“老大,四成的演出费会不会太多了?”
张蕊一边喘气一边说:“放心,主唱就是这个价!再说,他们又不缺钱用,把这钱给你正好。”言下之意就是朱莎缺钱用。朱莎听了,心里有点难过,明知道张蕊是为她好,但她这样擅自代替她作决定让她有些说不出来的感受。她不敢再想下去,怕自己会背上一个忘恩负义的包袱。
第31章 校园不是象牙塔
朱莎跟着“Sixteen Eyes”合练了一个月之后,张蕊就宣布她功成身退了。小丁笑着拍拍她的肩膀说:“小蕊,你早就该走了!你跟着我们混在这里,主唱不是主唱,乐手不是乐手,却又时常跳出来指手画脚地提意见,让我们很为难呢。”张蕊怒目而视,小丁视而不见。
朱莎现在比以前更加忙碌,因为乐队占用了晚上学习的时间,她只好白天把时间都利用上,家教是不敢不做的,因为还没有正式去酒吧驻唱,所以演出费一直还是纸上谈兵没有落实到实际中来。迫于生计,朱莎也只能给自己的家教工作添加些水分了,她也出了几张练习篇子,讲课的时候让学生练习一下,不过她不敢把练习的时间拉得过长,以免家长有意见。
系学生会干部改选前,辅导员找了朱莎谈话,询问她前一阵是不是替别人做抢手考试去了。朱莎由于事先有了老卞的警告,一点口风也不露,只说根本没有这事,只听说过别人有做过这事的,自己可不敢尝试。辅导员和蔼可亲地问了半天见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挥手让朱莎回去。
朱莎出了系办公室的门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谁这么恨她,紧盯着她不放,幸亏老卞做事老到,事先就叮嘱朱莎嘴要紧点,不要大肆宣扬,否则这件事很可能就是她过不去的一个坎儿。不过,她也在心里反复猜测,这件事她自问做得很机密,辅导员那里怎么会听到风声?她再一次为这不可知的复杂人心感到不寒而栗。
这次谈话之后张蕊就在宿舍里有意无意地说:“301宿舍那帮人最近小动作多得很,咱们可得团结点,别耗子扛枪窝里横了,否则将来系里没咱们的人,想干点什么可不方便了!”
唐宁懒洋洋地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想入党,又不想拿奖学金,系里有人没有一个样!”
郝静说:“话不能这么说,有人总比没人强,就算拿不着奖学金,将来补助什么的也可以多分点啊?将来有事也可以互相通气啊?”
唐宁不置可否,石金雅一边换衣服一边说:“我随大流。”孟欣欣跟石金雅一个意见。
张蕊气得不行,在无人处对朱莎说:“怎么就碰到这样一群自以为是的人呢?一盘散沙一样,让人心凉得很。”
朱莎说:“老大,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也想开了,凭自己的真本事干,看谁还能挤兑我。”
“你真天真,就算有真本事也还要有人缘才行,你一味埋头拉车也不抬头看路,将来难免要吃亏。现在才大二,大家就这样各自打各自的主意,将来到了大四还不是被人踩在脚底下?郝静还算说了句人话,但终归指望不上,唐宁这缺心眼子,你白和她好了,关键时刻连手都不伸一把!”
朱莎不让张蕊再往下说了,说她心意已决,决不会去讨好辅导员也不会再拉拢宿舍同学。张蕊看着她的眼神充满悲壮的同情,朱莎不领情,说自己农村丫头一个,就像野地里长出来的野菊花一样,春风吹又生,根本没那么容易死,她让张蕊收起她滥用的同情心。张蕊看她已经从恶劣情绪中走出也就不再做无谓的挣扎了,听天由命吧。
果然过了不久改选系干部,朱莎被选下去了,接替她的正是预谋已久的潘颖,看着她在台上侃侃而谈发表自己的就职演说,朱莎竟然产生了一个荒谬的想法:就算她不被选下来她也未必能说得像潘颖那样好,两人之间的差别太大了,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出身优渥,原本就该在这个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而自己只不过是蓬门碧玉,侥幸登了大雅之堂而已。朱莎边看着她演说边心酸地承认这个事实。
好在辅导员念在朱莎以前任劳任怨的面子上没有赶尽杀绝。虽然她被以民主的名义免去了团支书的职务,但还是被任命为系宣传委员,将原来的宣委调去负责文艺,而将唐宁真正彻底地免除了职务。唐宁虽然嘴上说不在乎,但还是在投票当天在教室和宿舍都大哭了一场。她这一次是真正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且无人安慰她。朱莎看着她哭,心里一点也不同情她,只默默看了一眼就自己走开了。她在努力想讨好每个人的同时失去了多少自我有谁知道呢?从今以后,她也不会再无条件地对每一个人好了。
唐宁的失意自然有老黑来安慰,朱莎的挫败就只有自己咬着牙硬扛了。系宣委隶属团组织,一直由团支书领导。朱莎之前做团支书统揽全局,系里有了任务布置下去,自己从旁督导追踪进度就可以,不必事事亲历亲为,何况先前还有张蕊做搭档,明里暗里都帮着她,她这团支书的工作干得既无功也无过。现在当了宣委就不一样了,首先就要在潘颖的手底下工作,她能不能先忍下这口气都得再说。
潘颖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一向颐指气使惯了,平时在班里遇到大事小事就好出风头,现在有了跟她脾气相符的身份,她更是有了指手画脚的理由,不但宣传的事扔给朱莎,而且连组织委员要做的事也推给朱莎,她自己则把系刊《青春之歌》从辅导员那里要过来,让辅导员做了挂名总编,自己牢牢把着系刊这一块的工作不放,编辑组稿都是她一人说了算,人员安排也是她说了算,连开会走个过场都不走,把她们301宿舍的一干人都安插进了系刊编辑部,真正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朱莎做了工作人员,名字都不出现在刊物上。潘颖安排她负责送小样到印厂,然后再抱着刊物在学校挨个办公室送,重要领导的办公室都是潘颖亲自去送。举凡出黑板报、做宣传展板,写标语甚至布置联欢会场地都是朱莎的事,而出头露脸的工作跟朱莎一点关系都没有。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所有人都以为朱莎会愤而辞职不干,就连张蕊都有这种想法,有几次想让朱莎辞职算了,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潘颖她们是想合起伙来把朱莎挤走,好让谷琳顺理成章地上去。朱莎一声不吭地做着这些琐碎的事,让辅导员都在暗中惊讶朱莎的意图。潘颖更是对朱莎如临大敌,客气的同时也提高警惕,既怕朱莎卷土重来又怕朱莎暗中使坏,连安排工作也透着一股鲜有的谨慎劲儿。朱莎则继续我行我素,有工作就干,没工作就走人,开会该发言就发言,该表态就表态,就是不提辞职的事,让潘颖暗暗咬牙又无计可施。
国庆节大假后不久,系里就开始筹办圣诞晚会,因为是英语系,圣诞节对师生意义都比较重大,于是系里决定把今年的新年晚会移到平安夜召开,并准备邀请院系领导来观看,自然这次活动比较隆重,系里决定由学生会和团支部联合负责这次的筹办工作。表演是轮不上朱莎的,脏活累活倒是少不了她,工作安排一下来,她被派去打扫和布置排演大厅。
潘颖她们正当红,一伙人热热闹闹地安排了好几个节目,还排演了英语短剧《灰姑娘》和《睡美人》,潘颖、谷琳出演其中的灰姑娘和睡美人,其他人演灰姑娘的姐妹和王后,连大一的新生都有份参加演出其中的巫婆或后妈什么的,就是没有317宿舍的人什么事。
这时唐宁等人才意识到,系里有人和没人绝对不一样。这样大型的活动都没她们的份,原来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边缘化了。唐宁原来是文艺委员,去年就是圣诞晚会的筹备成员,现在尝到的被冷落滋味比别人更强烈。人一失落难免会有怨气,唐宁就是这样。三番五次翘首期盼潘颖她们会来邀请她参加,结果跳草群舞没她,环保时装表演没她,演短剧也没她,301宿舍连身材不好的人都参加演出了,还是没唐宁什么事。唐宁受不了冷落,在宿舍里酸溜溜的话说了不少,却都是针对朱莎的。
朱莎每天忙得早出晚归的,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在宿舍,自然不知道唐宁背地里说的这些话,张蕊俗事缠身,也没机会听到,其他人自然不会去多嘴告诉朱莎。朱莎匆忙而来,匆忙而去,过了一周才发现宿舍里气氛怪异。她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下,其他人都还好,只有唐宁脸色愠怒,冰雪聪明的她马上就意识到了船弯在何处。过了两天,她当众正式向唐宁讨教关于布置排演厅的问题,邀请唐宁做她的帮手,唐宁才表现得勉为其难地接收了朱莎的“请求”。宿舍里的低气压危机才总算过去。
学习紧张,打工也紧张,合练更紧张,系里还有一堆杂务等着她,朱莎忙得几乎没有时间休息,不过她不后悔自己还担任那个费力不讨好的宣委,哪怕就为了跟潘颖置气她也要咬牙坚持到底,看看到底是她的韧劲厉害,还是系里的潜规则厉害。毕竟她的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谁也不会轻易就把她闲置到底。所以每次开会看到潘颖虚伪客气的微笑,朱莎都会回以更虚伪的微笑和滴水不漏的工作态度。
十月底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大家早就穿上了毛衣和厚外套。朱莎和乐队的排练也渐入佳境,现在的排练全部是围绕元旦时候的大学生艺术节而展开,大家合练了不少拿手的英文歌,包括朱莎的最爱《Wannabe》。
《Wannabe》开头部分的节奏很快,而朱莎不太适应唱快歌,罗昊就为了她将曲谱改动了一下,重新编绎成一首适合朱莎演唱风格的歌,大家合练了几次,朱莎和他们已经有了默契。
小丁乐观地说再过一阵子就可以恢复去酒吧驻唱了。朱莎不自信,用眼睛去问罗昊和天恩,直到他们俩都点了头才放心,开始喜形于色。
从第二次见面的吵架开始,朱莎每次见到罗昊都有一点不自然,既渴望见到他又怕见到他,因为他的极端挑剔,有时候偶然得到他的一点肯定时,朱莎会觉得比什么都高兴。听到张蕊、小丁或天恩说起罗昊的事的时候,她会不自觉地支起耳朵却又装作漫不经心。
每次排练完了休息的时候,大家都在聊天,只有朱莎忍不住暗地里观察罗昊。乐队的三个大男生都是身材在1米75以上,只有留着大胡子的天恩略有点胖,其他两人都是高高的,瘦瘦的。小丁的眼睛有点小,笑的时候就眯起来变成一条缝。罗昊的脸型很好看,眉毛很英气,鼻子很挺,嘴巴薄薄的,像唐宁借的漫画书里的男主角,下巴尖尖的,头发又黑又顺,理得很有型。罗昊的声音有点沙,很有特色,这使得朱莎远远听到他的讲话声,就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行为举止也变得有点拘束不安。好在大家都比较粗心,没人发现她的异常。
罗昊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人,上次把朱莎骂哭之后不久他就专门抽时间单独给朱莎补课,讲了些乐理知识和发声换气的演唱技巧,总算让朱莎在演唱时基本跟上了大家的节奏,不会再出现忽快忽慢,长音唱不完整或短音不够短促的问题。
张蕊跟小白正式分手后不久又干出一件大事来,让所有人都惊呼实在有够彪悍,因为她和小白同宿舍的徐轶好了。不少人亲眼见到他们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身影,别的情侣常干的那些个肉麻事他们也都干了,比如在食堂互相喂饭,在楼门前依依不舍地吻别什么的。
朱莎从乐队合练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也很惊讶。大家关了门放狗,预备夜审张蕊,逼她交代这彪悍的恋爱经过,大家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出来,为何老大经过这么短暂的疗伤期之后能这么迅速地坠入情网。这中间的过程简直太曲折了,太值得一说了!
张蕊把头从毛绒玩具狗堆里抬起来遮遮掩掩地开始叙述,大意是徐轶早在张蕊倒追小白的时候,就看上张蕊了。中间看着张蕊苦追小白的种种痛苦,简直感同身受,尤其张蕊还请徐轶帮忙分析小白的喜好,更让徐轶内心暗自郁闷不已。后来张蕊和小白玩完,徐轶就终于追到了。她的叙述前戏太多,过程又短,简直是敷衍了事。
大家从她欲说还羞的表达中嗅出一丝阴谋的气息。石金雅闲闲地问:“老大,你老实交代,到底是谁追的谁?说出来我们就饶了你,说不出来,哼哼!是要放狗还是要挨揍,你自己看着办!”
最后张蕊给出的版本是这样的:在一个校园深处的小树林里,徐轶看着张蕊青春妩媚的脸庞,意乱情迷之下如何按捺得住满腔的激情,顿时就亲了下去,而张蕊在初吻的羞怯之后,接受了徐轶,然后就说,刚才你亲了我,现在可轮到我了……还没等她说完,大家纷纷狂吐,宿舍里“哇”声一片。
第32章 在阴谋中成长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在莎士比亚的这首十四行诗中,他采用了哪一种韵律格式?Who can answer this question? Lisa, you please.”精读老师点了朱莎的名字让她来回答。朱莎正在走神,没有反应,张蕊推了她一把,她才回过神来,但她根本没有听清楚老师的问题,只好红着脸说:“Sorry,ma'am,I didn't catch you.”
老师明显流露出不满意的神情来但并没有责备她,只挥挥手继续讲课:“iambic pentameter,即‘五步抑扬格’,它是英诗中最常见的韵律格式……”
下课铃响的时候,辅导员进来通知学生会和团支部开会。张蕊边收拾书包边问朱莎:“莎翁,你上课想什么呢?老师叫你名字都没听见。不应该啊。你可一直是规规矩矩的好学生啊。”
朱莎随口说了句没想什么就是一时走神,两人就一同走出了教室。她怎么能告诉张蕊,老师在讲这首诗的时候她竟然想到了罗昊呢?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做夏日?她能将谁比作夏日?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来自农村的女孩,凭着比别人多付出十倍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将来要比别人多付出百倍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她现在有什么资格去将一个高高在上,从不知人间疾苦的高干子弟去比作夏日?她连想都不要想,也不敢想。
辅导员开的会照例是关于圣诞新年晚会的筹备情况,系学生会会长和文艺部部长都是大四的老生了,最近都在为找工作而奔波,哪有心情来搞这些风花雪月的事?他们把所有工作都推给了大二大三的委员了,开会也只是应个景,几乎不发表什么实质性的意见,大三的几个委员此时正忙于准备考研学习,也不愿多管闲事。发言的主力就是张蕊和潘颖,两人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在提到节目的审查和出场顺序及主持人的人选时,张蕊和潘颖意见不合,几乎要吵起来了,朱莎自然是帮着张蕊的,潘颖也有一堆人给她帮腔,说来说去差点变成两帮人马在火并,场面弄得很僵。
辅导员出来收拾残局,名义上各打五十大板,其实还是偏向潘颖居多,张蕊气得直磨牙。辅导员说了几句之后,会议还要继续开。潘颖冲着张蕊得意地一笑,继续说自己的想法,张蕊越听脸色越古怪,她打断了潘颖的话再次确定一下:“你是说,你准备邀请清华的‘十六眼乐队’来做客场嘉宾参加咱们系的圣诞晚会演出?”
潘颖得意地说:“对呀,谁规定咱们系的圣诞晚会就一定得是咱们系的人来表演,不能请嘉宾吗?你看张学友罗大佑谭咏麟他们的演唱会,谁不是请一大堆嘉宾来活跃气氛呀?再说了,‘十六只眼’是北京高校圈里知名的摇滚乐队,既先锋又前卫,又都是以唱英文歌为主,不是正好符合咱们系的要求,一切从英语出发吗?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张蕊看了朱莎一眼,她正危襟正座,眼观鼻,鼻观心。张蕊知道她此时正在肚里闷笑,也不说破,又趁势加了一把火说:“我听说找他们演出是要付报酬的,咱们哪有什么经费呀?”
潘颖又是一笑,表情很不屑:“这你就不用管了,我有办法找到中间人,让他们不付费也来友情演出。”
张蕊低下头,肚子里暗暗发笑:“小丫头,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就敢去请‘十六只眼’来演出,我不好好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会狂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心里是这么想,可表面上还要做出万分不情愿的样子说:“反正我不看好请别人,我们系又不是没有人,干嘛让外人来表演?”
“有人表演和演出成功是两码事,如果能让整台晚会添彩,干嘛不用呢?再说,咱们系的表演女生占绝大多数,清华的‘十六只眼’全部都是男生,可以调节一下演员的性别比例。有什么不可以?”潘颖这次大概是下了决心要做成这件事,居然不遗余力地向张蕊游说。
张蕊又闲闲地来了一句:“可我听说他们的主唱Jerry已经出了国,现在的主唱Sarah是个女的。”
潘颖有点不耐烦地说:“可其他三个还都是男的吧?你反对也要找个正当的理由好不好?”
张蕊不说话了,表现出一副对方人多势众而自己又无奈屈从的样子,潘颖满意了,于是请“十六只眼”来客场演出的事当着辅导员的面一锤定音。
散会后,潘颖率众人趾高气扬地率先出去了,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一直等大家都走远了,亲眼看着她们走出了教学楼,往宿舍那个方向远去了,会议室里才爆发出张蕊和朱莎压抑许久的大笑。两人觉得简直太痛快了!刚才有多压抑,现在就有多痛快。
张蕊一边笑一边喘着气说:“哦,我等不及看她们见到主唱是你时候的表情了!那一定郁闷得像吃了大便一样!我太向往了!我真是太有才了!我太佩服我自己了!”
朱莎笑出了眼泪:“哈哈!简直是太痛快了!老大万岁!真应该给你颁一个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你把那种欲擒故纵演得太逼真了!没想到她这么精明也有上当的时候!”
“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典型的女王症候群!以为整个世界都该围着她转呢!活该!做人太失败,不知道收敛点,得志便猖狂,将来还有她吃亏的时候。”
“天之骄女,难免这样。”朱莎一语中的。
“谁规定天之骄女就是她那个样子?真正有教养的家庭出来的小孩反而比一般人更谦虚谨慎。当然,我表哥是个特例啊,他从小就是那样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
朱莎微笑:“他其实人很好,心地并不坏,没有你说的那么难相处。”
张蕊惊叹:“莎翁,你没搞错吧?我记得第一回见面你受不了他的冷遇还冲他甩脸子,第二回见面合练他还把你骂哭了?”
朱莎一笑又很快地低下头:“是啊,陈年旧怨了。相处久了就习惯了。”张蕊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很难想像有任何一个异性会认为罗昊好相处。
朱莎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说,她拿起书包,看了看窗外说:“老大,你男人来了!”
张蕊也一眼看到了徐轶正站在楼下的梧桐树下:“该死,别说得那么难听。什么男人女人,好像无知村妇一样。要说‘老公’,知道吗?”
朱莎撇嘴说:“说老公就比男人文雅了?还不快去,不然你们的爱河又要起风波了。”
张蕊匆匆忙忙收拾好东西然后朝窗外喊了一声:“等着啊,我马上就来了!”然后背起包一阵风似的下去了。朱莎看着她幸福的背影,嘴角也不自觉地微笑。
下了楼,朱莎居然意外地看到张蕊两人还没走。张蕊一见她下楼就说:“徐轶请咱们去吃火锅,快走吧。”徐轶在一旁点头微笑。朱莎迟疑地说:“不好吧?当电灯泡哎!”
张蕊一把拉住她说:“什么电灯泡不电灯泡,咱俩谁跟谁?想不想吃?想吃就快跟我们走!”
美食当前,吃还是不吃,似乎不应该是一个问题。朱莎思考了五秒,抬脚就跟着张蕊走了,电灯泡就电灯泡吧,反正也不是头一次了。
过了几天,朱莎去系里上课的时候,打开信箱发现朱虎来信了。朱虎在信中告诉她,大姑要给父亲介绍对象。
一上午的课朱莎都是在心神不宁中度过的,她时不时地走神,想到朱虎告诉她的那件事。父亲要再婚了,这个消息令朱莎感到难以接受。想起母亲走了才一年多,大姑就开始张罗给父亲介绍对象,朱莎觉得既伤心又恼怒。
冲动之下,她给朱虎写了一封信,要他竭尽全力也要破坏这件事,决不能让大姑得逞。信发出去以后,朱莎心里很烦躁,不知道朱虎能不能办成这事,同时又有些不安,因为这样做无疑是损害了父亲的利益,父亲还只有四十多岁,难道他人生中剩下的几十年就要一个人度过吗?这样一想,未免对父亲很不公平。朱莎一时后悔一时又坚定要这样做,反复的煎熬中,心里动荡不安,连续几个夜晚都失眠,在床上辗转反侧,早上起床照镜子,嘴角都起了一串燎泡。
在等待朱虎回信的日子里,朱莎简直度日如年,每天去教学楼第一件事就是去开信箱,看看有没有朱虎写来的信。朱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迟迟没有回信。朱莎等了几天等得火气都大了,看什么都不顺眼,做家教还搞错了对象,准备讲的材料是高中的,到了人家家里才发现这家的小孩才上初一。好在朱莎应变快才没有引起家长疑心,不过她再也不敢这样心不在焉了。
从学生家出来,朱莎想起刚才家长跟她商量的事有点犯难。这个孩子的家长准备把同事的孩子也带过来一块让朱莎教,两个孩子加起来比原先多十五块钱一小时,但家长同时要求她每节课增加十五分钟课时,也就是原先上两个小时的课现在要上两个半小时。
要是在平时,朱莎是不在乎多这半小时的时间的,可是现在她同时做着三个家教还参加乐队的排练,不管怎么巧妙安排,怎么挤时间,朱莎的时间还是不够用,她一周只有个晚上和一个周末可以学习。现在的这个家教是和另外一个只上一小时的家教排在同一个晚上的,一个延时了,另一个也得改时间。而且,时间延后了,她回到宿舍楼的时间就在关门以后了。她想来想去要是不答应的话就只有把这个家教转让给别人了,郝静是转让的候选人之一,她是个家教狂人,做多少家教都不嫌累。可是这样一来,收入上又要少一大截了,真是两难啊。
等了一个多星期,朱虎的信终于来了。他在信中告诉姐姐,大姑提到了要给父亲介绍对象,还把人都领到家里来了,但父亲拒绝了,说现在没有这念头,等孩子们大了再说。大姑听了很不高兴,骂父亲死脑筋,不趁年轻找,将来老了没人愿意再跟他。父亲没有跟大姑吵,只是让她不要再提这件事。朱虎还在信中提到大姑领来的这个人,据他偷听大人谈话时听到的信息,这个女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寡妇,两年前死了丈夫,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朱虎在信中明显对大姑不满,说这个女人看着像四十多的,两个孩子大的还只有十岁,小的还不到五岁,真不知道大姑是在帮爸爸还是在害爸爸。
朱莎看到这里也很气愤,大姑怎能如此乱点鸳鸯谱?难道只是因为母亲去世了,父亲需要一个女人就可以随便领来一个人吗?大姑也许是为了父亲的晚年而考虑,但她就不考虑一下这个家的现状吗?她有点不敢想像,如果父亲头脑一时发热,听信了大姑的话,真的将这样一个继母娶进来,这个贫穷的家会不会更加风雨飘摇?那时候大姑会伸出手来帮他们一把吗?朱莎很怀疑。她太了解自己的这两个姑姑了,自己的小家是最重要的,娘家则是能刮一点是一点,要帮忙要借钱的话一切都免谈。
第33章 雏菊的花语
“317!317有人吗?朱莎在不在?”朱莎从晚饭中抬起头来,含糊地应了一声,然后广播里大妈的声音又出现了:“朱莎下来一下,楼下有人给你送东西!快点!”
朱莎赶快从张蕊手里接过纸巾擦了擦油汪汪的嘴巴,然后匆匆忙忙地下去了。大家继续围在一起据案大嚼。下午的时候,张蕊从外边带回来一只烤鸡,说是徐轶请大家吃的,几个人一片欢呼,纷纷对徐轶谀词如潮,尤其以朱莎为最。她本来就对徐轶很有好感,有了烧鸡更是不遗余力地帮他说话。
张蕊洗了手把烤鸡撕开,唐宁贡献出一瓶牛肉酱,朱莎找出收藏的几根火腿肠用水果刀切切装在饭盆盖上,大家就把晚饭打回来吃了。六个人坐在宿舍里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谈论石金雅的新发型和郝静做家教遇到的变态家长,大家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
朱莎下了楼走到值班室,里面很多人,大妈一时都没顾得上看她。她走过去问:“宋阿姨,谁找我?”
大妈从人群中看到朱莎,立刻抬高声音喊:“谁找的朱莎?”一个声音伴随着一大束花快速地到了朱莎面前,朱莎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她看着那个拿出一张单子让她签收的快递公司的人说:“这花是送给我的吗?”
那人点点头说:“我们前天就收到了电话订单,对方指定我们今天这个时候将这束花送到你手里,并祝你生日快乐!”
朱莎签了字还是不能相信有人会给自己送花,而且送的还是不太常见的雏菊。她翻了翻花里的卡片,里面只有奇怪的一行字:“缪塞,《西方美术史》序言。”她越发看不明白,抬头看着那个人收拾了单子准备走就忙问:“我能问一下是谁订的花吗?”
“对方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姓名,只知道他是个男的,听声音还比较年轻。”快递公司的人回答。
朱莎不能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就捧着花上楼了。她一边走一边看着手里这一大把的金灿灿的雏菊,有点疑惑又有点神秘。这会是谁送的呢?又是谁那么准确地知道了自己的生日呢?
到了宿舍,人还没有进去,花就先被大家看到了,大家看着朱莎手里的花十分惊奇,打量了半天没说话,石金雅突然冒出一句话来:“莎翁,仔细一看其实你还挺漂亮的。”大家听了她这话,重新又打量朱莎,把她看得几乎没有立锥之地。张蕊边看边点头:“对啊,女大十八变,她真是比以前漂亮不少,难道是爱情的力量?”
朱莎赶紧止住她的大嘴巴:“别胡说!哪有这事?我目前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啊!”她挤进门来,遮遮掩掩地把花放在角落里的书架顶上,然后几乎是不好意思地逃回自己的座位上。
张蕊又是狡猾地来了一句:“现在一片空白不代表将来也一片空白啊!莎翁,我几乎可以预见到你未来桃花满地不开门的盛况!”
“这是什么诗,是‘梨花满地不开门,桃花依旧笑春风’好吧?”
“管它谁开门谁笑春风呢,反正啊,朱莎的春天要到了!”张蕊说完大笑,大家跟着一起瞎起哄。
孟欣欣问:“那这是什么花?”
“雏菊。”石金雅和唐宁同时说,看来美女跟常人的待遇是不一样的,见多识广,收到的花多,认识的花也多。
“雏菊的花语是什么?要是玫瑰就好猜了,大家都知道。”唐宁也有不知道的时候。
石金雅笑得很暧昧:“雏菊代表的是隐藏在心中的爱,通常只有暗恋者才会送这种花。”
“噢!”大家又一齐起哄,让朱莎老实交代这花是谁送的。朱莎红着脸供认:“我也不知道,是快递公司送来的。”
大家越发感兴趣,天马行空地乱猜,都想从朱莎嘴里撬出话来。朱莎被追问得很狼狈。
过了几天朱莎上图书馆查资料,翻到《西方美术史》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缪塞写的序言:“我爱着,什么也不说;我爱着,只有我心里知觉;我珍惜我的秘密,我也珍惜我的痛苦;我曾宣誓,我爱着,不怀抱任何希望,但并不是没有幸福——只要能看到你,我就感到满足。”她反复咀嚼着短短的几行诗,一时之间竟然呆住了,她瞬间就想到了一个人,是的,只有他才会这样默默地关注她,无条件地对她好,不要任何的回报。可是,命中注定她要辜负他了。
平淡的生活似乎永远不会出现。不久之后,唐宁跟老黑的恋情平地起了风波,原因是老黑和他的高中同学一起见了面吃了顿饭。跟老同学见面吃饭并不严重,严重的是老黑的高中同学来看他了,他居然没有告诉唐宁,也没有带她一起去,更严重的是老黑的那个同学还是个女的,居然,还很漂亮,并且曾经对老黑有过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的暗恋史。这么多的要素相加下来,唐宁爆发了,和老黑大吵了一架然后分手了。
因为是周末的傍晚,大家刚吃完晚饭,正在闲聊,宿舍门“咣”地就开了,唐宁小脸黄黄地拎着个纸袋子可怜巴巴地站在门口,嘴巴撇了几下才声音嘶哑地说:“我和老黑分手了!”然后,她啪嗒啪嗒地走进来,把袋子往上铺一扔,趴在桌子上就开始哭。
大家都震惊了,看着她这次哭得不像作秀,有点不同寻常的悲壮在里面,就赶紧跑过去她,纷纷表示安慰。唐宁在大家的安慰下更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大家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好容易听明白事情的原委,有点好笑,觉得她过于小题大做了。老黑只是跟人家见个面吃个饭而已,过后不还是有礼有利有节地把人送上了回老家的火车?过后不还是在唐宁问起的时候老老实实坦白交代了?有什么好闹的?
可唐宁并不这么想。只要一想到她不是老黑的唯一,她就火冒三丈。她把这一次的分手闹得还挺大,成心让老黑不好过。她不但装病不去上课,让大家把饭给她买回宿舍,还故意在大晚上的穿得衣衫淡薄跑到顶楼去吹夜风,结果楼下散步的人以为她要自杀,吓得赶紧报了警,警察连消防云梯车都出动了,半夜警笛长鸣,让大家以为发生了校园暴力枪击案。
等楼下聚集了一大堆人,警灯不停地闪烁,警察拿着高音喇叭对着楼上喊话,唐宁才发觉自己成了事件的主角,羞愤交加之下差点真的跳下去自杀。
被警察成功“劝”回来的唐宁哪里还敢出去见人,把自己包在密不透风的床帘里打算就此冬眠,饭也不吃,澡也不洗,连赶来负荆请罪的老黑也不见。结果折腾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在下床上厕所的时候两眼发黑,终于像她所看的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晕过去了。
正在宿舍里闲聊准备去上晚自习的众人几乎没被吓死,朱莎一摸她的额头,烫得吓人,显然没有度也至少在度以上。好在张蕊临危不乱,一边指挥大家抬着唐宁去校医院,一边叫人通知老黑。送到医院急救以后,唐宁输上了液,脸上才有了点血色。呆了大概五分钟,老黑才急急忙忙像截火箭一样冲过来。大家七嘴八舌地把老黑臭骂一顿,然后让他戴罪立功,守着唐宁输液。等到晚上大家下了晚自习去看唐宁,她又和老黑偎依在一起像对落难鸳鸯似的在留观室里喁喁细语,俨然是风雨过后更见彩虹的欣慰模样。大家看得鼻子都气歪了,感情你们这是在折腾全宿舍的人陪你们玩爱情游戏呢!
唐宁看看大家的表情,马上心虚地表示由老黑请大家看电影一场并奉送瓜子花生爆米花等零食来表示感谢,大家才算原谅了她的胡搞。
正说着话,输液已经完了,大家一起回宿舍,上了楼才发现宿舍门虚掩着马上变了颜色,纷纷抢着挤进去翻自己的贵重东西,大家都丢了些钱,数目不是很大,都只有二三十块,只有唐宁损失惨重,她新买的手机不见了。她立刻又开始哭起来。大家谁也没有心情安慰她,只顾寻找线索。
张蕊环顾四周问:“谁是最后一个走的?关门了没有?”
石金雅说:“当时送唐宁去校医院时一片混乱,回来就好像没有关门。”
张蕊说:“不对啊,后来我们又回来过一趟拿东西去上自习,那时候,谁是最后一个走的?”
大家都记不起来了。唐宁哭哭啼啼地说:“我这是又破了财又没有消灾!”大家被她哭得很烦躁,见她又丢了东西也不好说埋怨的话,张蕊给辅导员打了电话,辅导员来了之后看了看也没什么线索,只说让大家提高警惕,出入小心。大家送走了辅导员各自去水房洗漱和生闷气。
第二天下了课,张蕊回宿舍路过电话亭,听到唐宁在打电话,好像在跟她父亲撒娇说她的手机丢了。张蕊本没有留心,但唐宁突然提高声音说的几句话还是进到了她耳朵里:“什么?爸!你是说,偷我东西的就是我们宿舍自己的人?!”
张蕊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就把这话悄悄告诉了朱莎,朱莎也震惊了,她把自己六月初丢了块钱的事也告诉了张蕊。张蕊听了半天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思地说:“说不定真是咱们宿舍自己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每次丢钱丢饭票什么的都是丢个几十块上百块,很少有超过两百块钱的,丢东西也尽是丢些贵重的东西,什么呼机呀手机呀什么的。先别声张,看看再说。”
朱莎点头,两人就在小花园里分了手,张蕊收拾了东西随队去天津参加高校排球比赛,晚上都不回来了。朱莎去了图书大厦买几本专业四级词汇和真题书,因为下学期月的时候就要开始考专业四级了,大家都在紧张地准备着。
从图书大厦回来,朱莎抱着书在校门口看见卖菠萝的小贩,馋虫大发,作了半天思想斗争还是买了一个菠萝。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宿舍,急于要和大家分享这个菠萝。
宿舍里似乎很热闹,大家也不知道在群情振奋地说着什么,隔老远就听见了里面的嚷嚷声。朱莎推开门,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沸腾的场面顿时静止。朱莎觉得莫明其妙,走进来把菠萝放到桌上说:“看我买什么了?大家洗洗手吃吧!”
石金雅和孟欣欣都没有说话,郝静看了她一眼,想说什么也没说出口。唐宁看了她一眼,脸色阴沉,把手里的小猪存钱罐往床上一扔,然后就准备出去。郝静也见势不妙准备出去。
朱莎看情形似乎对自己很不利,就忙收起笑容说:“怎么了?怎么都不说话?”
“你自己心里清楚!别在这儿装没事人似的!”唐宁冷着脸甩出来一句话。
朱莎看着孟欣欣,孟欣欣躲闪着她的眼光,郝静小声说了一句:“还没搞清楚就不要自己先乱起来了!”
石金雅在一旁说:“你知道什么?难道唐宁说的还不够清楚吗?”
唐宁把存钱罐从床上又拿下来,重重地往朱莎面前一放:“缺钱就跟我们说一声,犯不着这样偷偷摸摸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这算干嘛的?”
朱莎的头“嗡”地一声响,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声音也不自觉地尖刻起来:“你怀疑你丢的东西都是我偷的?”
“我没这么说,都是你自己说的!”唐宁哽梆梆地来了一句。
朱莎眼睛环视了一圈,然后才说:“你们都这么认为?”
“我们怎么看不重要,只有你自己才清楚是不是真有这回事。否则,凭什么大家都丢了钱,你却没什么动静?”石金雅不紧不慢地说。
郝静也在一边躲躲闪闪地说:“就是啊,好像只有你没有丢过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唐宁又来了一句:“你跟我们一样是学生,一样地做家教,凭什么你能变出那么多钱?一次就一两千地往家里寄?你哪来这么多钱?”
朱莎听得浑身发冷,这算什么理由?她知道大家都没有说出口的理由就是,全宿舍六个人,只有她的家境最穷。难道人穷就一定会志短吗?就一定会去偷东西吗?
她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气得浑身颤抖:“我也丢过钱,只是没有跟大家说罢了!”大家都不相信,唐宁摆出鄙夷的表情。石金雅说:“要不你自己搬出去算了,我们也不去找辅导员了。”
朱莎“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站起来说:“我凭什么搬?要搬也该是真正的小偷搬!”看看大家不信任的眼神,朱莎越发觉得齿冷,她如果今天不能洗刷掉自己,那这个小偷的名声她会背负终生。大家也不肯再跟她对峙,纷纷东西准备走人。
石金雅说:“别跟她废话了,咱们走吧。”边说边拉开了门,一看呆住了,外面的楼道里挤满了人,门口围得水泄不通。宿舍吵成这样,整层的女生都被吸引了过来。朱莎对着外面喊了一声:“哪位同学好心,借我一个手机,我要报警。”外面应声走进来一个高年级的女生,她把手机从脖子上摘下来递给朱莎。里面的四个人都没想到她会要报警,一时表情有点复杂。
朱莎又看了她们一眼说:“你们怀疑我,我说不清,没关系,我找人来帮我说清。张蕊今天去了天津比赛,最迟明天中午也回来了,我现在就报警,两三天之内谁是真正的小偷就会真相大白。到时候,你们怎么骂我的,我就加倍回报到这个人头上。从小我的父亲就告诉我,做人要有气节,纵是穷死,也要死得清白。我不敢说我多有气节多高尚,但至少我这二十年来活得是清白的!”
门口围观的众人把去路都堵住了,里面的人已经进退两难。唐宁跺着脚说:“你这是干什么呀?你烦不烦?”石金雅说:“何必闹这么大?找辅导员不就解决了?”
朱莎不理她,快速地拨了三个数字,对那个高个子女生说:“麻烦你再告诉我怎么打出去。”高个子女生帮她接通了电话,朱莎说了情况,然后对里面外面的人说:“大家愿意看就看,我不介意,我没做亏心事,我不怕鬼敲门。”
第34章 残酷的青春
真相其实很简单,正因为简单,才更残酷。
整个宿舍这一年多来的失窃案最终水落石出的时候,317宿舍的每一个人都哭了。有的是为了被身边亲近的人所背叛而哭,有的是为了被侮辱和被冤枉而哭,有的是为了自己曾经伤害和折辱了无辜的人而哭,每一个人都有哭泣的理由,而每一个人也都在嚎啕大哭。当辅导员小范围地通报事件的结果时,317宿舍剩下的五个人除了张蕊,其他四个人一齐哭起来,因为她们一起经历了可怕的一天。而事件的主角石金雅已经暂时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了,她被她的父母办了休学一年的手续带回了老家,随同她一起走的,还有她档案里的一个记大过处分。
朱莎报警之后,警察询问了每一个人,给每一个人都做了笔录,询问了她们各自的怀疑对象分别是谁,以及理由是什么。最后他们把眼光停留在石金雅身上,反复地问她。她的心理素质非常好,有问必答,滴水不漏,但24小时以后她还是痛哭了,供认了一切。当她的父母到学校来的时候,她曾经说过的谎言也不攻自破,她家里根本不是开大饭店的,她也没有一个有钱的小姨在天津,她的父母只是一对下岗工人,为了供她上大学而买断了工龄。她的父亲只是个修自行车的,而她的母亲则是饭店做保洁的女工。她所有买的奢侈的东西都来自偷窃,她甚至不放过邻近的十几个宿舍,只要有机会,她就下手,就像吸毒上了瘾一样。
石金雅事件在317宿舍每个人的心里都狠狠地划上了一道尖锐的伤口,她们很长时间都没办法复原。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心底里最珍贵的东西已经失去了,这个流血的伤口让她们很长时间都在互相躲闪。朱莎报警的那一天也成了她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天,在那一天里,她失去了友谊、信任、名誉及很多很多无形的东西。
石金雅走后,她的那个床位空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来住。大家每次看到那个空荡荡的床位,都会想起这一段伤心的往事来。唐宁从此彻底地朱莎疏远了,当朱莎有天晚上从外面做了家教回来,她看见枕头上放着那个黄铜珠子的手链就知道,她已经彻底地和唐宁成为了陌生人。朱莎不再费尽心力地去修复和唐宁的关系了,她在想,自己本来和她就不是一路人,勉强成为好朋友,最后还是难免互相伤害,就这样既客气又生疏地维持到毕业最好。她把黄铜手链收到了自己的抽屉深处,心里同时又松了一口气,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十二月初的时候,天气已经格外寒冷,到了晚上,室外已是滴水成冰。朱莎匆匆忙忙吃了晚饭,刚收拾好东西,罗昊他们就已经来接她了。她赶快穿上羽绒服跑下楼去。刚上大学的时候美玉表姐给的那件红色的羽绒服她已经不穿了,自己买了件新的天蓝色短款夹克式羽绒服,下面穿着黑色的修身长裤,配着崭新的黑色系带野战军靴,显得身材颀长,精神抖擞,再也不是以前那样臃肿的一团大红色了。
从大二开始,朱莎的欣赏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随之提高的,还有她偶尔高涨的生活费,她拼命打工挣的钱寄出至少一半回家后,偶尔也会奢侈一把,留出一点钱来奖励自己。这件蓝色羽绒服就是三个月加在一起的奖励。至于野战军靴,则是某天罗昊弄来的东西,说是统一着装的队靴,十六只眼乐队的四个人人脚一双,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地响,走出去让人分外惊艳,吸引了不少眼球。已经不止一个人问过朱莎这双靴子的来历,朱莎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给出确定的答案。
下了楼,小丁已经在等她了,罗昊他们从不把车开进来,总是远远地停在学校比较僻静的西门外,然后再由亲善大使小丁到学校女生楼下来找她。朱莎和小丁一起上了罗昊的车,刚坐好,小丁就问:“今天还去76区吗?”76区就是他们以前排练的那个仓库,那里地广人稀但冬天没有暖气,四处漏风,到了晚上很冷,朱莎握着话筒的手都伸不直,只好藏在毛衣袖子里。
罗昊一边开车一边答道:“今天不去那儿了,去天恩新找的一个地儿。”朱莎忙问:“远吗?”
天恩回答:“不远,就在76区附近一家小厂子里。”
小丁问:“怎么找着的?丫不会又遇着熟人了吧?”
天恩和罗昊相视而笑。朱莎还是头一次看见罗昊笑,一时有点吃惊。小丁发现了朱莎异样的表情说:“罗昊,你以后得经常笑,不要老板着个脸。你看你偶尔笑一次把朱朱都给惊着了!”
朱莎大窘。罗昊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天恩接着上面的问话答:“你丫还真说对了。这厂子的厂长以前是我老头手下一兵。我看中了他们的会议室,那地方在厂区一个偏远的角落,地儿不算大,但里面有暖气,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找厂长谈去了,见了面才发现他先认出我来了,问我爸现在好不好,问罗指导员现在怎么样了?唠叨半天烦死,他还挺念旧,记得的人还挺多,连罗昊他爸他都记得,天知道罗昊他爸当指导员都是哪一年的事了?”
几个人说说笑笑间,一排服装加工厂厂房已经赫然在望。厂长等在传达室好久了,看见罗昊他们的车子到了,赶紧迎出来了。天恩先下了车,对那个大约四十岁的中年人说:“达叔,你忙吧,都不是外人,甭那么客气了!”
达叔又转过脸来,在一起下车的四个人中一眼认出了罗昊,赶快又上前握住罗昊的手说:“你是罗指导员的儿子吧?长得太像了!你好你好!欢迎欢迎!”罗昊点了一下头表示了一下谢意,然后小丁自来熟地说:“达叔,领我们去你们会议室吧,别在这儿干站着了!”
达叔赶快又领路,带着大家往一栋位于厂区东北角的一幢二层小楼走,达叔一边走一边介绍说:“对不起啊,郊区不让盖二层以上的楼房,我们只好照章办事就盖了两层。”朱莎觉得有点好笑,这事也值得道歉?到底是谁朝谁借的房子?但看看其他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她也赶快加快脚步跟上。
到了二楼会议室,里面已经将桌椅都码在一起,整整齐齐地堆放在角落里了,地方不算大,但打扫得相当干净,东西也摆放得相当整齐。达叔指着身旁一个小女生说:“这是我办公室的秘书小李,有什么需要你们就找她啊!千万别客气!”达叔唠叨了半天又安排了一下才依依不舍地出去。
罗昊早已不耐烦这样寒暄,用下巴示意小李也出去,然后亲自关上了门。小丁忍着笑说:“他居然还有个秘书!”
天恩没好气地冲着他说:“闭嘴吧你!好了,咱们开始吧。”几个人纷纷操家伙开始练,唱了没几句,朱莎就停下来了,罗昊问:“怎么了?”
朱莎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地说:“不知怎么回事,我老觉得有人在后面偷看我。”
小丁边弹边说:“别神经过敏了,谁会来偷看你?继续,继续!”
朱莎又唱了几句,又停了下来,罗昊放下吉他,走过去猛地一开门,门口果然站着好些人,包括达叔。看见罗昊脸色不豫,达叔尴尬地朝后一挥手说:“都去干活!都去干活!”把人轰走以后,达叔又小心地陪笑说:“农村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听说有乐队来排练,都不好好干活了,争着抢着要来看热闹。你放心,我把他们都轰走了。”说完,达叔又小心翼翼地把门给带上了。
罗昊无话可说。天恩也很尴尬,因为这地方是他找来的。朱莎说:“算了,算了,先把这次对付过去,下次还回76区吧。这儿的人太热情了。”
小丁说:“还不都是为了你罗昊才说要换地方的?我们年年都在76区排练,从来没换过地方,你冻成那样,唱完一支歌就猛跺脚跑步,罗昊不忍心你受罪,才让天恩去找新地方。去年我冻得鼻炎都发作了,手指头都长了冻疮,罗昊也没说一句话。什么人呐!”
朱莎不好意思地看了罗昊一眼,他正低头调他的琴弦,不承认也不否认,头也不抬一下,表情酷酷的。朱莎赶忙低头道歉:“对不起啊,小丁,我拖累了你们大家。”
罗昊抬头说:“废话少说了,赶紧练吧。”不知是不是新到一个地方放不开的缘故,尽管有了暖气,几个人鼓捣了好一阵也找不到感觉,只好算了,收拾东西准备走人。小丁嘟囔着说:“朱朱,你能不能稍微活跃一点?舞台动作多一点?拜托不要像个木棍一样!”
朱莎尴尬地一笑说:“对不起,小丁。我一紧张就动作僵硬。”小丁又说:“你那不是紧张,而是缺乏专业训练。要紧张的话你都紧张一晚上了!”朱莎气得直瞪眼:“说话委婉一点你会死啊?我就是缺乏训练又怎么样?如果你的音乐课也是由语文或者数学老师上,到了中学就自习,你还能训练有素的话,我就佩服你。否则,你不要在这里说便宜话!我的舞台表现里是很差,但我已经尽力了!”
小丁大笑:“终于露出了泼妇本性。亏我以前一直还以为自己在应该扶危济困。”罗昊也笑:“野猫不光有尖利的爪子,连牙齿也是很锋利的。”
朱莎瞪着他:“你说谁是野猫?”罗昊一点也不为她的表情所动,反而和小丁、天恩一起笑得很开心。
因为小丁批评她台风极差,站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像根木棍一样,一点舞台表现力也没有,不但身体缺乏柔韧性,而且手脚也过分僵硬,朱莎虽然和他顶了嘴表示不服,但她心里知道自己的差距。她默默地观察罗昊小丁和天恩他们的表现,然后再加以改进。没过几天,合练结束的时候,罗昊带她去了隔壁师大的教师宿舍,说是给她找了位音乐系一位老教授指导她。
朱莎原本很怕去上形体课,因为大一体育课学韵律操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对她异常苛刻,虽然和朱莎是同乡,但经常把她骂得抬不起头来,挖苦她跳得像皮影戏小人,像深山老林里砍柴的人,像大狗熊在推冰箱,总之上一次课就挖苦她一次,只因为她的动作很笨拙,协调性不够好。朱莎一次又一次地刻苦练习仍然不能让她满意,最后考试只草草得了个中,而朱莎明明发现,考试的时候唐宁潘颖她们都是懒洋洋地敷衍了事地跳了一下,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老师却满脸笑容地给了她们大大的优。这种不公平的对待让朱莎从此恨透了这个老师,也恨透了上她的课,直到大二换了体育老师才让她从噩梦中醒来。
罗昊给她找的这位老师却是一位很慈祥的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对待朱莎很亲切,不但不会严厉地骂她,连一句抬高声调的话都没有,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给朱莎纠正动作,讲解要领,还不惜亲自示范。朱莎进步很快,她这时才知道,原来她的形体不协调真的只是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而已,后天的指导和自身的勤奋同样能达到美妙的效果。她多么走运,最好的老师和最坏的老师都让她遇到了。
因为师大就在朱莎她们学校隔壁,不必要罗昊接送,她和老师约好了时间,每次按点去就行。不过,因为又增加了学形体表演这一项,她的时间就更紧张了,作业也差点没时间写。最后她咬咬牙,决定逃课。按照逃课界风行的“必逃选修课和选逃必修课”的原则,她决定首先逃掉这个烦人的政经课。反正这些马哲、政经、社建什么的选修课都是几个系合在一起上,到考试的时候,老师会划出重点来,她只要最后突击去背就行了。不过,逃这种课也是有风险的,搞不好哪天老师一不高兴就点个名什么的,三次不到就取消考试资格了,就得重修。
她和张蕊打了个招呼,让她有情况随时通报,老师点名时,如果能蒙混过去就代答应一声,反正教政经的这个老太太耳朵也不是很好使。张蕊同意了,条件是下次张学友的演唱会她要两张票,因为徐轶是张学友的忠实歌迷。朱莎闭着眼睛答应了,天知道她到哪里去弄这两张票,一张她也弄不到。
第35章 平安夜的疯狂
十二月下旬的时候,随着白雪一起到来的还有喜气洋洋的圣诞节。虽然是个洋节日,但精明的商家也不肯放过这促销的好机会,在圣诞节到来前一周就将商场装点得花团锦簇,橱窗里摆上了漂亮的圣诞树和精美的礼盒,门口放上了圣诞老人迎候嘉宾,年终岁末的首轮促销就这样热热闹闹地开始了。
朱莎做完家教回来,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夜景和遍街的人群,直觉得无限新鲜,心情也被这气氛感染,觉得愉快了很多。她下了车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野战靴丝毫不受影响地将覆满白雪的地踩出一个个结实的脚印。明天就是平安夜了,圣诞晚会马上就要开始。一想到这些,朱莎心里就觉得好紧张。回到宿舍又是空无一人,张蕊肯定和徐轶凑在一起,唐宁有她的老黑,孟欣欣对图书馆的感情已经到了风雨无阻的地步,郝静此时不知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里从事着她伟大的家教事业。
朱莎慢慢地坐下,脱了棉袄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拿了香皂到水房洗了手,从抽屉里翻出一包榨菜,把饭盒从从暖气上拿下,里面有她中午买的一个馒头。她用手捏捏这个馒头,毫不意外,它已经被烤得又干又硬。朱莎就着开水,开始吃馒头榨菜,刚开始确实有点难以下咽,但很快就觉得香了,果然是饥不择食啊,肚子饿了吃什么都香。馒头吃到一半的时候,宿舍的广播突然开了,宋大妈的声音传了过来:“朱莎在吗?下来一下!”
朱莎应声放下馒头,拿起外套下楼去,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还有谁找她呢?下了楼她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要找她的人——居然是罗昊!他不是从来不进学校的吗?朱莎的心里怦怦直跳,她想走过去又怕待会万一罗昊不是来找她的,那岂不是自作多情让人尴尬?想了想,她又缩了回去。正在一进一退犹豫间,罗昊已经转过脸来看到了她。他眼睛一亮,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过来。朱莎受到鼓舞,飞一般地跑过去。
罗昊看着她问:“想什么呢?下来这么久了也不过来!”
朱莎红着脸说:“我不知道是你找我。对了,你找我什么事?今天不是不需要排练吗?小丁和天恩他们呢?”
外面的人群很吵,罗昊说了句什么都听不清楚,朱莎再问,罗昊就牵着她的手走到旁边去说。这还是朱莎第一次被家人以外的男性拉手,她吃惊不小,但并没有挣脱开,相反心里还有点淡淡的莫明其妙的喜悦在萦绕,也许是虚荣心在作怪,她自我剖析。
罗昊拉着她走到楼道外面才放开她的手说:“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你们学校有演出,去不了教堂,今晚我带你去吧。西四那有个西什库教堂,这几天都在做弥撒,去看看吧。”
朱莎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地:“真的有个西什库教堂?我还以为只在历史书上有!那儿有神父吗?有修女吗?可以领圣餐吗?”
罗昊一下子就笑出了声:“你去了不就知道了?不过,要是你饿着肚子去恐怕会失望,哪有那么多圣餐可以领?你以为是庙里做善事舍粥呢?走吧,去晚了就得排长队进去了。”
朱莎说了声“你等我两分钟”就跑进楼了,她还没有锁门呢。自从发生了石金雅事件后,大家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安防意识,随时随地都要锁门。罗昊笑着看她跑得飞快的样子,觉得她动作敏捷得如同一只灵活矫健的野猫。从第一次看到朱莎发脾气的样子开始,他就在脑子里是时不时地把她和猫联系在一起。她笑起来像,跑起来像,发狠的样子也像,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像猫一样有九条命。
朱莎的两分钟果然只有两分钟。她拿着围巾手套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好了!走吧!”罗昊看着她有点发红的脸说:“你可以不必这么快。”朱莎边系围巾边走,然后才说:“我不习惯让别人久等。我说两分钟就一定是两分钟。”两人快步走了五分钟到了西门外,上了车,罗昊一边开车一边叮嘱她:“把你的手套也戴上吧。这破车没有暖风。”朱莎依言戴上了手套,却一时找不到话题,车里出现了短时间的空白期,两人都觉得有点尴尬。
好在罗昊很快就恢复了神色自若,随便找了个话题就说了下去。朱莎这才发现,原来他也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并不是她第一眼看到的那样冷漠傲慢。路上的车很多,两人到西四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找停车位又费了很多时间,最后罗昊脾气上来了,把车往路边随便一停,就打开车门下了车,让朱莎也下来。
朱莎一边下车一边担心地问:“把车停这儿行吗?会不会被警察拖走?”罗昊答:“不会!这是军队的牌照,警察的眼睛好使着呢。除非是那种刚出警校四六不懂的大愣子才会真的照章办事。”说完,他又自然地拉起朱莎的手说:“跟我来!”
有了第一次的牵手,第二次好像就顺理成章了。朱莎一边走一边想:“这算什么意思?怎么莫明其妙地就牵了我的手了?”又不敢挣开,怕罗昊笑话她小家子气。一时思想斗争激烈,脸上表情莫测。罗昊回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野猫?”
朱莎把被他拉着的手一下子甩开:“叫谁野猫呢?你征得我同意了吗你就拉我的手?”声音大得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罗昊先是一愣,听了她这话醒悟过来,重新又拉起她的手愉快地说:“我以为我表示得已经够明显了,谁知道还不够。做我女朋友吧,野猫!我保证你不吃亏!”
朱莎受惊不小,这个晚上实在是太刺激了!先是罗昊单独邀请她去参观什么西什库教堂,然后是罗昊牵她的手,最后是他大言不惭地说要她做他女朋友。这个世界果然太疯狂!后面发生了些什么事,看了些什么风景,她都统统不记得了,整个晚上她的脑子里只嗡嗡想着一句话:“做我女朋友吧,野猫!我保证你不吃亏!”
一夜无眠的朱莎早上还要昏头涨脑地起床去上课。张蕊看着她两个硕大的熊猫眼不禁好奇地问:“怎么了这是?”朱莎无精打采地说:“吓的。”张蕊不解,朱莎懒得解释。这事让她怎么张口啊?
稀里糊涂上了两节课,老师讲什么一个字也没听进去,而且最后又被老师抽中背课文。老师好像特别喜欢叫朱莎背课文,每次都抽中她,人家十次有六次好好准备就成,朱莎却必须得十次准备足十次,只要一次不准备就会被抽中去背诵,然后张口结舌。
好在背课文是朱莎的老熟人了,为了应付检查,她每次都会背得滚瓜烂熟。老师一叫到她,她马上站起来流利地背下去。一大段背完了,老师满意地叫她坐下,张蕊悄悄地说:“你真行。发呆还能背得那么好。”朱莎难为情地一笑,心想“早恋”真是害人不浅啊,自己胡思乱想,已经好几节课没有注意好好听讲了。转念又一想,你那是什么早恋啊?人家十四五六的叫早恋,你都二十岁了还叫早恋传出去想酸死谁?胡思乱想间,很快就下课了。
下了课又做了些别的事,很快又到中午。罗昊给她打了电话,叮嘱她中午和晚上都不要吃太辣的东西,免得耽误晚上的演出。朱莎答应了,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既有点淡淡的窝心的甜蜜,又有种未知前路的惆怅,真不知待会儿晚上该怎么面对他。
朱莎和张蕊从中午开始就一直在忙着布置会场,贴标语,给贵宾预留座席,和大三的几个男生一起调试灯光和音响等,还要被在现场添乱的潘颖指使得团团转。这个时候,学生会的所有人包括辅导员都上了,谁都不希望出现意外,谁都想做到尽善尽美。就这样一直忙到了吃晚饭时间才算大功告成。
吃过了晚饭,平安夜才算真正到来。欢乐和喜悦的气氛已经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已经有很多别的系的同学打听到了英语系要举办盛大的圣诞晚会,而且大名鼎鼎的Sixteen Eyes也将客场演出,所以早早地就托关系搞到了进场的票,吃完晚饭不久就开始三三两两地进场占位子了,朱莎虽然没有被安排在门口检票,但潘颖岂会随便放过她?她让朱莎负责维持场内秩序,不要让别人坐了贵宾席。朱莎没跟她反驳,反正贵宾席已经被红绳围上了,又贴着“贵宾席”的大标志,谁会那么不长眼硬要去坐院系领导才坐的位子?她遛达着在会场玩。遛了快二十分钟了,整个排演厅已经座无虚席,晚会也马上就要开始了,她忽然看见张蕊急急忙忙地扑了过来小声说:“老天,你还在这里?我表哥他们找你快找疯了!快去换衣服!”
朱莎抬起头也小声地问:“我们的节目不是倒数第二个出场吗?现在急什么?”张蕊气冲冲地说:“换了!换了!潘颖那个死丫头非要把她那个《灰姑娘》短剧放在倒数第二个。你们的节目调换到中间出场了。快走吧。罗昊他们在学校西门外的小饭馆等你。”说完一把把朱莎推了出去。
朱莎赶快朝西门外飞跑。罗昊晚他们已经在西门外的一家餐馆里等着了。朱莎跑进去一看,里面的三个大男生打扮得十分帅气,每人身着一条军绿色迷彩样式的野外作训制服裤,配上同色无迷彩花纹的长袖衬衫和领带,以及黑色的野战靴,长身玉立,格外醒目,已经吸引了餐馆里很多人的眼光。三个人正在无聊地等待和闲聊,罗昊背对着门口而坐,一条腿跨在另一把椅子的横栏上,手随随便便地搭在椅子背上,本来是很懒散的一个姿态,不知为什么在他做了之后显得又无比的自然和随性。正对着门而坐的小丁首先发现了朱莎,赶快朝她招手,罗昊和天恩也同时回过头来看她。
朱莎快步走过去,不敢看罗昊。小丁笑着说:“大小姐,你也太大牌了吧?叫我们等了这么久才来。诺,衣服拿去。”
朱莎拿起桌上的纸袋,用手翻了翻,忙说:“怎么我的和你们的不一样?下面是条裙子?这大冬天的,想冻死我啊?我可不要!”
小丁懒懒洋洋地用手指头一下一下地敲着桌子说:“这可是艺术总监罗昊亲自为你挑选的演出服。你还在这儿挑三捡四的。你不是想给那些小瞧你的人一点颜色看看吗?我们哥几个都亲自陪你上阵了,你自己还不卖力点?要不是小蕊说你被人家欺负了想出口气,我们才不答应到你们学校来表演呢!一个小英语系的圣诞晚会也至于让我们出马的吗?”
罗昊敲敲桌子说:“你少废话!野猫,你赶快回宿舍去把衣服换上,外边多穿点。一会儿七点咱们排演厅门口见面。”朱莎看罗昊都发了话了,只好拿起纸袋,撅着嘴跑了。
小丁看她跑远了,才似笑非笑地说:“她还真听你的话。”说完又看向窗外随口说了句:“朱朱人长得不错,唱歌也好听,就是脾气太倔。不知她有没有男朋友,要是没有,我倒可以考虑追求她。”天恩“嗤”地一下就笑起来了。
罗昊站起来冷冷地说:“你可不可以嘴不要这么欠?”小丁莫明其妙地看着他,不知他为何突然变脸。天恩看着他,用唇语说出四个字“自作聪明”。小丁看了更莫明其妙。
朱莎在宿舍打开了纸袋,里面是跟罗昊小丁天恩他们一个式样的迷彩服,只不过她的下面是条裙子。她换好了衣服,穿上羽绒服,用张蕊的大毛披风围着下面,走出楼门还是觉得冷。她赶快跑起来,好容易跑到排演厅门口,跟罗昊他们汇合了,走进后台,前面已经开始在演谷琳潘颖她们的《睡美人》了。张蕊看见他们来了,乐得不行,她喜滋滋地说:“下面就该我去报幕了。下一个节目就是你们的。记住,你们有两首歌的时间。”
正说着话,外面已经响起了女巫发现阴谋失败而发出的尖叫声以及王子正义的宣判声,张蕊说:“行了!他们快完了!一会儿拉上大幕你们就上台准备着,我在前面报幕。”
朱莎紧张得不知所措,小丁看她那个坐立不安的样子就说:“紧张什么?你好歹也练了三个多月了!”这样一说,朱莎更紧张。不一会儿大幕拉上,小丁推着朱莎就上了台。张蕊在大幕前面说什么,朱莎一个字也没听见。她按事先排练好的位置站好,抬头看罗昊,发现他正在看她。霎那间她脑子一片空白。糟了!她心想,第一句的歌词是什么?
时间已经不容她多想了,外面已经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间或夹杂着粉丝整齐的呼喊:“Sixteen Eyes!Sixteen Eyes!Sixteen Eyes!”罗昊看她一眼,似乎用嘴唇在对她说:“放心!一切有我!”边说还边用大拇指朝自己一指,朱莎顿时卸下了千钧重担。她戴上眼镜框,冲罗昊粲然一笑,然后和小丁、天恩按规定的位置摆好POSE。
大幕拉开,四个人酷酷的亮相让所有人眼前一亮。朱莎看到了舞台下方辅导员难以置信的眼神,她心中得意地一笑:“我一定要成功!”
罗昊的吉他声已经率先响起,随着前奏的结束,朱莎握着话筒开口唱:“I'm sitting here in the boring room,It's just another rainy Sunday afternoon,I'm wasting my time,I got nothing to do,I'm hanging around,I'm waiting for you,But nothing ever happens,and I wonder ……”清脆悦耳的声音在麦克风的帮助下静静地传遍会场的每个角落,直到每个人的耳朵里,让人听了有说不出的舒服感受,很多人已经不由自主地跟着朱莎一起哼唱,Fool's Garden的这首《Lemon Tree》彼时正当红,几乎每个大学生都会哼唱其中的一两句,但没有人能像她一样唱得这么流畅婉转动听。
唱完第一小节,朱莎冲罗昊嫣然一笑,随着音乐的节奏边跳边晃到罗昊身边,朝他轻轻地一扬下巴,罗昊痞痞地接收到她给的信号,边弹边靠近话筒给她唱第二段,两人配合得无比的默契自然,如同事先演练过千遍万遍。两小节唱完是众人的和声,和声过后,两人又是一人一小节,轮流演唱,天恩和小丁的伴奏如同行云流水,早已融入到演唱一体。台上火花碰撞,激情四溢,台下众人早已如痴如醉,几时看过这么精彩充满激情的现场演出,此次看到已经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张蕊在大幕侧边看到两人的演出,也震惊到不行,早知道朱莎能唱英文歌,也知道她声音很好听,但没想到她在罗昊的配合下能表现得这么出色,如同丑小鸭褪去灰扑扑的绒毛变成优雅的白天鹅。看到两人不时交汇的眼神,傻子也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了。她边看边喃喃自语:“罗昊,你完了。莎翁,你也完了。”
正在自言自语间,外面响起潮水般的掌声还有“encore,encore!”的喊声,张蕊知道第一首歌《Lemon Tree》已经结束,现在是马上要开始唱第二首歌《Wannabe》了。她抬头看到舞台另一侧潘颖铁青的脸色和喷火的眼神,顿时心中无比畅快。潘颖身上还穿着睡美人的白纱大蓬蓬裙,头上的王冠却已经拿下来了,挂在一侧的头发上,大概是卸妆刚卸到一半,看她的打扮像个公主,表情却像个十足的巫婆或者恶毒的王后。张蕊知道潘颖此时心中一定已经郁闷到了极点,妒恨交加,马上就要抓狂了。她真想仰天长笑:“哈哈!你也有今天!”
第36章 理智与情感
平安夜朱莎一战成名,想不高调都不行。
借着主持人张蕊之口,谜底揭晓,Sixteen Eyes的新主唱Sarah原来就是本校英语系大二的朱莎,大家惊讶之余更增加了与有荣焉的欣喜。第一首歌唱到一半时,朱莎无意中撇到台下危襟正坐的院长大人正用手在扶手上给她打拍子,她一笑,演唱更加卖力。早就知道年近花甲的院长原是英语系出身,是老一派“海归”的代表人物,没想到他骨子里也浪漫得很。
Sixteen Eyes的演出最后在暴风雨般的掌声中结束,罗昊不顾下面粉丝一再地“encore,encore”的喊声,微笑着朝朱莎伸出手,牵着她走到舞台正中和众人一起弯腰谢幕,然后掉头匆匆而去。一直到他们人去台空,大幕也没有合上,因为拉大幕的这个大一新生只顾看他们的表演,忘了自己的职责。
高潮已去,剩下的节目无论多精彩都已经不可能超越朱莎他们带来的惊艳和享受了,潘颖费尽心机要放在压轴演出的《灰姑娘》也形同鸡肋,台上演出的明显心不在焉,台下观看的也都只是给与礼节性的掌声鼓励,再也没有了先前的疯狂和激动,这正应了《红楼梦》中评凤姐的一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虽然不至于误性命,但也足够让潘颖在很长时间内一撅不振了,谁让她锋芒太过、逼人太甚呢?此时她的重挫正是朱莎最好的反抗,至少她半年之内都不会再想挤走朱莎这件事了。
平安夜过去,圣诞节真正来临,大家反而不那么热切了,好像真正精彩的节目都已经在过节之前期待完了,现在只余节后的懒散和兴味索然。朱莎和张蕊走在去食堂买饭的路上,身后到处都是指指点点的人群。张蕊悄悄地推一推她:“莎翁,看见没有?到处都是你的粉丝!你该感谢我这个伯乐,没有我,你至今还是璞玉一块,没有人雕琢!”
朱莎一边走一边懒洋洋地说:“是呀,我是该感谢你,你先是把我卖了一千块钱,然后又把我扔给一群才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你干嘛不干脆让我自生自灭算了?”
张蕊尴尬地说:“没想到你还记得那事。女人的心眼真小。”
朱莎白了她一眼:“你不是女人?”
张蕊打着哈哈说:“哦,我不做女人已经很多年!不过,你也因祸得福不是吗?”朱莎知道她影射的就是罗昊和自己的关系,一笑而过也不解释,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对罗昊的感觉,她又如何对张蕊解释,还不如就这样含糊其词算了。
两人说说笑笑地进了食堂,没想到食堂正是买饭高峰,队伍排得老长。张蕊和朱莎只好一边排队一边继续闲磕牙。张蕊突然想起一件事:“哎!莎翁!你知道吗?郝静新交了一个男朋友!”
朱莎诧异地回过头来说:“你怎么知道的?”
张蕊得意地一笑:“本人军情六处特工出身,整个宿舍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只要有点风吹草动我就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
朱莎揶揄她:“是呀,春江水暖鸭先知。你就是那只鸭子!”
张蕊气得要打她,结果队伍已经排到朱莎了,她推了朱莎一把让她赶快打饭。两人打了饭,又说说笑笑回宿舍吃。朱莎不想让张蕊提起自己的事,就用郝静的事来打岔:“你刚才说郝静有男朋友了?”
张蕊边走边说:“是啊,隔壁316宿舍的她的什么密云老乡们都知道了,好像她们叫他什么‘龙哥’的,家里是山西开小煤窑的,好像在三环上还有套房子。不过我看见过一次,哇,老实说,人长得也太普通了!一点特色也没有,扔到人堆里都捡不出来!”
回到宿舍,郝静已经吃完了饭,破天荒地没有出去做家教,正坐在桌子前仔细地拔自己那形如荒草的眉毛,旁边放着一堆新买的彩妆护肤品。张蕊眼尖看到了其中的粉饼居然还是KOSE的,更是万分惊讶:“哟!今天这是刮的什么风?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严监生居然舍得用两茎灯草?葛朗台居然也会荷包大出血?”
朱莎在门口听到差点笑岔了气,张蕊真是心直口快,哪壶不开提哪壶,郝静酷爱做家教又一毛不拔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还要经常提起来让她难堪。果然郝静没好气地把手中的小镊子“啪”地一声放下说:“哼!老大!你可以闭嘴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朱莎走过去欣赏她那堆东西由衷地说:“郝静,你买东西的眼光还真不错哎,都是名牌。”
郝静一边对着镜子拔一边说:“我哪知道什么眼光不眼光,反正先捡贵的买,然后再往脸上涂呗!”
说话间,唐宁也回来了,看见郝静在拔眉毛,立刻自告奋勇地要给她帮忙。郝静正愁自己搞不定呢,求之不得,马上反过来坐,把小镊子递给唐宁。朱莎和张蕊就坐在一旁一边吃饭一边闲聊,问“龙哥”的来历,间或唐宁也插一两句嘴。
郝静有问必答,毫不隐瞒。“龙哥”原来是她的老乡介绍给她的一个附近理工大学的男生,家境富裕,兄弟三人只有他考上了大学,他老爸在北京买了两三处房产,三环边上那一套三居就登记在龙哥名下。
张蕊顺口评价说是人长得很安全也很爱国,言下之意是没有任何特色,既不帅也不有型。郝静不理她的话,朱莎问:“你以前不是说过要找高大威猛型的男生吗?你说那种男生会让你有安全感来着?”
唐宁已经快速地修完了一边的眉毛,郝静赶快趁着这个机会回头更正:“不上进的男生,才是最让人没有安全感的。我后来慢慢想通了,我根本不需要一个高大威猛的男生天天帮我打架,但是我需要一种有保障的生活,让我未来衣食无忧才是最重要的。”
唐宁把她的头扳回去继续拔眉毛,然后接了句:“那你找龙哥算是找对了!他不但能让你衣食无忧还能让你锦衣玉食。”
郝静丝毫不以她话里的讥刺为意,反而自顾自接下去说:“我有自知之明,我长得既不是国色天香,也不是人见人爱,顶多算是中人之姿,也吸引不了什么帅哥美男,另外,我也不想找什么优秀的‘潜力股’之类的男生,因为我没那么大本事和他一起成长。我表姐早就跟我说过,这样的男生往往野心很大,等他升值了,我也到了贬值的时候了。龙哥既对我好,他长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我不介意。”她的话简直和朱莎以前劝张蕊的话如出一辙。朱莎不禁对她刮目相看,觉得自己以前小看了她,总觉得她把钱看得太重,有点庸俗,原来她也是聪明务实得很。
张蕊和唐宁不置可否,大概在她们的心里对此很不以为然,可是朱莎了解郝静的感觉,像她和郝静这样既无过硬的家庭背景又无超群的才华与能力的女孩子,做人还是脚踏实地一点地好。如果她们有美貌,也许能有帮助,但美貌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美貌的优势没有利用好,往往会带来几倍的烦恼,到最后落得一个下场凄凉的境地,反而不如从来就没有过美貌与野心的人。
说话间,宿舍里的广播已经在找郝静了,唐宁手起镊落已经把郝静的两边眉毛都收拾干净了,又快速地给她用眉笔涂抹了几下,用小刷子刷齐,看样子果然漂亮很多,郝静满意地收起东西,穿上外套下楼去了。不一会儿,唐宁和张蕊也分别被叫了下去,剩下朱莎一个人在宿舍,孟欣欣吃完午饭是从来不回宿舍的,她都是直接打了开水上图书馆,她说那里让她有安全感。
都需要安全感,可是谁来给我安全感呢?朱莎自嘲地想。罗昊已经用他的行动向所有人宣告了朱莎是他的女朋友,可朱莎始终还摇摆不定,不是她不喜欢罗昊,而是她太喜欢他了,反而不能接收这么迅速的转变。她已经在心底偷偷喜欢他很长时间了,可是她拿不准罗昊到底对她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思,是一时的新鲜还是别的什么?他到底喜欢她什么?朱莎心里头一次不能清楚地分析自己现在的状况。
朱莎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忙赶着上图书馆占座去了,上次去晚了,整个图书馆八个自习室都没有空座位了。这次朱莎虽然来得早,但是转了两层还是没找到座位,有张桌子上甚至只放了一支普通的圆珠笔就算占了两个座,这准是哪个男生为了讨好女朋友提前占的座。她忿忿地把圆珠笔往远处一推,然后自己坐下来看书自习,心里阴暗地想,欺负我没有男朋友是吗?果然后面来了一对恋人模样的大学生在她的座位附近遛达,朱莎假装没看见,最后两人只得无可奈何地离去。朱莎才松了一口气。要是以前她根本不敢干这么强取豪夺的事,可是事易时移,她吃过很多苦头才知道,如果她不去争夺,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自动落到她手上,座位是这样,学生会的职务是这样,奖学金也是这样。可是,如果以后事事要这样攫取争夺,那姿态未免也太难看了一点。
时间根本不容她坐在图书馆里自怨自艾。朱莎想起排在自己身后的那一堆事就赶快收敛了心神,开始看书写作业,老师现在越来越刁钻了,布置的作业没有两三个小时根本写不完,上一趟自习还得把所有的字典都带上。朱莎查了又查,费了半天劲才把精读和写作的作业写完,又拿出泛读老师指定的读物想一鼓作气读完把书评写出来,结果却心浮气躁怎么也看不下去,看看自习室的钟已经快点半了。
她收拾了东西背了书包下楼,走到了图书馆门外,太阳正在下山,夕阳的余光明亮得让人睁不开眼,朱莎用手遮住眼前的亮光,微微眯着眼,远远地就看见了罗昊站在图书馆门外的一棵白桦树下等她,她站住了,罗昊也看到了她,他改变了斜倚着树的姿势,迎面向朱莎走过来,对她笑。一瞬间,朱莎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他的笑。就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朱莎一下子明白了,完了,我真的爱上了他。原来自己一下午的心浮气躁都是因为自己在等他,原来自己根本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理智和清醒。
朱莎像只蝴蝶一样翩然地到罗昊面前,还来不及说话,罗昊就自然地揽住了她的肩膀说:“还没吃饭吧,走,咱们去吃烤肉去!”
朱莎停了一下说:“叫上张蕊一块儿去吧,她应该已经回宿舍了。”
罗昊霸道地说:“我们俩去吃饭叫上她干什么?”
朱莎迟疑地说:“可是,她是你表妹啊,而且她每次和徐轶去吃好吃的,都叫上我啊!”
罗昊揽着朱莎往校门外走,边走边说:“哼!算她有良心。不过,你要是非要叫上她,我不敢保证我们能和平共处。”朱莎想想还是算了。罗昊诡计得逞,心情愉快,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往前走,边走边和朱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吃完烤肉回来,时间已经快九点了。罗昊把朱莎送到了宿舍楼下,她说了声晚安就转身准备上楼了,罗昊又霸道地把她拉回来,揽着她的腰亲了亲她的额头和脸才放她走。朱莎的脸“轰”地一下就红了,她一边上楼一边摸着自己发烧的脸,心跳得很厉害。
回到宿舍还好没有人注意到她的脸色,大家都围在桌子前面不知鼓捣什么,朱莎赶快端了脸盆拿了毛巾到水房去洗脸。洗完脸回来,照照镜子发现脸色已经恢复正常,朱莎才走过去看大家到底在折腾什么东西。张蕊无意中回头看到朱莎忙高兴地招手:“莎翁,快来看好东东!”朱莎挤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台新电脑。张蕊说是郝静的男朋友龙哥新买的,先搬来给郝静用。
有了这么个好东西不善加利用一下太可惜了。唐宁提议说:“不如学男生宿舍去租几张A片看?老黑他们就经常看。”老黑他们宿舍看碟历史悠久,所看片子鱼龙混杂,十张里面经常有两三张是这种东东,有一段时间还专门集中起来放这种东东。不过老黑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唐宁点灯,无论唐宁有多好奇也坚决不带她看,搞得唐宁好奇心一日重似一日,已经到了非看不可的地步了。
唐宁一提议,马上得到大家的热烈响应,因为大家对传说中的A片也已经向往很久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作案工具,再加上有贼心没有贼胆,一直没有成功。此次天时地利加上人和,离熄灯还有一个多小时,足够看一张片子的了。于是大家一致同意趁着夜黑风高,马上出发去校门口那个小音像店租片子。
问题是,谁去租呢?总不可能全宿舍五个人集体跑去吧?最后又是划拳定人选。一声令下出手心手背,霉云罩顶的朱莎毫无意外又输了,还好这次输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张蕊和她“有福同享”。张蕊好歹有点经验了,她熟门熟路地带着朱莎摸到了小店,大大咧咧地对老板说:“老板,有没有伦理片?”
那个胖胖的肚子上长着游泳圈的中年老板看了她们一眼,朱莎觉得简直窘透了,不过他什么也没说,只从柜台底下抽出一个大纸箱子,让朱莎她们自己挑。朱莎和张蕊翻着那些封面极其暴露的片子,只觉得心跳加速,手心出汗。朱莎一边翻一边还要四处张望,生怕这个时候碰到什么熟人就完蛋了。
还真是怕什么偏来什么,张蕊正拿着张什么片子问朱莎这个行不行呢,朱莎扫了一眼正好就看到了老卞走了进来,她吓得头脑一片空白。老卞也一眼看到了蹲在地上的张蕊和朱莎,以及她俩旁边的那个熟悉的大纸箱子,老江湖的他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假赶快装没看见转身就走了出去,边走还边小声地丢下一句话:“《蜜桃成熟时》比较适合女孩子看!”朱莎和张蕊看到他出去本来已经松了一口气,听见他这话差点要钻进地洞里去。
第37章 恋爱中的莎士比亚
圣诞过后就是元旦,节日的气氛一日浓似一日,但期末考试也马上就要到了,大家在玩乐之余还要分心准备复习迎考,欢乐的气氛不免大打折扣。朱莎的笔记已经成了抢手货,不但本班有人借专业课的笔记去复印,连别的系不认识的人也托关系来借选修课的笔记。朱莎来者不拒,搞到最后已经不知道自己的笔记流落到何方了。
由于逃了很多次的政治经济学课,朱莎不得不也厚着脸皮去借了本政经理论的笔记来抄,抄了几天手指头痛得厉害只好也学人家去复印了事,印完才感慨:“在大学里开复印社也是一门挣钱的好生意。”
郝静早早地就预定了朱莎的笔记,也早早地就复印好了,平时一向不重视学习的她此时也不得不埋头苦读了,龙哥几次邀约都拒之门外。为了答谢朱莎一贯的“照顾”,郝静送给她一张一月份的月票。
“莎翁,你还没换月票吧?给你张新的。”郝静边说边递过来两指宽的一张小花纸。朱莎疑惑地接过来问:“干嘛给我,难道你不用?”
郝静冲她一笑:“我自己有,这是另外多出来的。”礼轻情意重,虽然只有十块钱,好歹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朱莎不疑有他,拿起来准备收进抽屉里。郝静想了想又给她交了底:“这是隔壁师大美术系的老乡自己画的。你凑合着用啊。”
朱莎吓了一跳:“这也能用?”她像扔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把票扔给郝静:“被人发现就惨了!”
郝静不满地捡起来说:“就你胆小,好心好意给你张不花钱的月票你还不要。咱宿舍那么多人都用了都没事,怎么你一用就会有事?告诉你吧,从开学到现在我就没买过月票,都是找人画的!”
朱莎又把月票拿回来翻过来倒过去地看,边看边说:“这么粗粗地一看还真是看不出真假来耶。你这老乡的艺术水平很高啊。不过他仿制字体用的是铅笔,仔细看的话,铅字是反光的。”郝静说:“售票员哪能那么认真地去看每张月票啊?还不是上车晃一晃就行了。不过你平时短途用可以,去西单、前门什么地方就得悠着点了,那里老有公交督察的人查。”
朱莎摇着头又把月票还给了郝静。开玩笑,这种便宜怎么能占?万一被抓到罚款事小,丢人事大啊。郝静耸耸肩收起来,反正这种月票有的是人要,她已经把欠朱莎的人情还清了。
正说话间,张蕊回来了,看见朱莎奇怪地问:“哎,今儿你怎么还在这?你晚上不需要排练吗?”
朱莎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怎么回事,罗昊没有给我打电话。”
张蕊叹为观止:“你怎么这么老实?你不会主动一点吗?他没有给你打电话,你倒是给他打呀?你就这么傻等着呀?服了你了!”
朱莎没好意思直接给罗昊打,就给小丁打了个电话,问他们现在在哪里。电话那头的小丁明显一副喝多了的样子,大着舌头说:“你来,来,罗昊家,呃,我们,都在,呃,这儿呢。”
朱莎听着这声音觉得事情很不妙,现在还没到八点,怎么喝成这样子呢?小丁说的罗昊家就是他在校外的那套小一居。她匆匆跟张蕊打了个招呼就出发去找他们了,坐在车上还觉得心神不宁,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到了罗昊住的地方的时候,朱莎刚上楼就看到门还半敞着,里面还有烟雾飘出来,但又不像失火了的样子。她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进去,探头一看,马上愣住了。只见那小小的客厅里挤满了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有,大约有五六个,小丁天恩都在里面。
罗昊斜倚在墙上,头还在不断地往后靠,一下一下地撞着墙,其他四五个人有的靠墙,有的躺沙发,有的坐椅子,集体面无表情和失语,唯一能证明他们还活着的就是他们手里的烟。大冬天的,这帮人都光着膀子,地上扔了一地的空啤酒瓶子,不知道他们总共灌下去多少酒,反正看着可不少。
朱莎当时就愣了,不知道他们这是怎么地了,站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屋里的几个人就把她当成了透明人一样,看见她一点反应也没有。
过了一会儿,小丁忽然张嘴就是一串极其麻利的京骂,朱莎听得更是目瞪口呆,小丁骂完忽地站起来,抄起一把椅子说:“妈的,老子去宰了他们!”
朱莎吓得一哆嗦,不知道他要跟谁玩命去,正在犹豫间,天恩说话了:“小丁,你他妈酒别添乱了!有种你真去啊!在这儿充什么英雄好汉?”
小丁被激怒了:“你以为我不敢?”说完抄起椅子就往门口冲,直到这时才看到门口站着的朱莎,拿着的那把椅子放下也不是,举起也不是,一时之间他也傻住了。
朱莎闻到他身上混合着酒气和烟味,心想,怎么办?不会罗昊也喝多了吧?小丁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把椅子放下,然后回头说:“罗昊,你老婆来了。”自从平安夜之后,小丁恍然大悟,从此再不敢说朱莎的坏话。
罗昊一愣,转头见是朱莎,忙摆手不让她进去,站起来四处寻找了一阵,穿了件秋衣,又套了件毛衣,手里拿着外套,然后跟小丁他们打了个招呼把朱莎拉出来了。
楼道里没有暖气,朱莎走了几步觉得有点冷,罗昊就把她揽到怀里,用胳膊搂紧她往楼下走。下了楼,还没出楼门洞,朱莎已经觉出了室外的寒冷,看罗昊手里还拿着外套,就非要他穿上。罗昊也不说话,顺从地穿上了外套,朱莎踮起脚,帮他把领子拉平。罗昊忽然一把把朱莎拉到怀里,然后把手按在她脸上,朱莎还没反应过来,他炽热的嘴唇已经紧紧地贴在她双唇上,同时紧紧抱住了她。那一瞬间,触电似的晕眩迅速蔓延了她的全身。也许是她已经熟悉了这个怀抱,也许是她第一次感受到这种暴风雨般的激情,她无法抵抗这种突如其来的侵袭,天旋地转中,她闭上了眼睛,任由他的湿热的嘴唇和舌头带领她进行这灵魂之旅。
完了,这是我的初吻。朱莎心想。罗昊把她搂得更紧了,此时一股强烈的渴求也在朱莎的身体里汹涌着,渐渐地她也轻轻搂住了罗昊,楼道里只剩下他们急促不安的呼吸声。
不知过了多久,罗昊放开了她,然后搂着她一起在小区里散步,朱莎的脸红扑扑的,用手一摸烫得很,风一吹根本不觉得冷,只觉得很凉快。罗昊把她的手插在自己的外衣兜里,然后继续沉默寡言地在路上遛达。看着他沉默的样子,朱莎禁不住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开始罗昊还不愿意说,显得很不情愿,但朱莎不管,就是要知道,罗昊到底还是说了。
罗昊小丁他们学的是时下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天恩和剩下三个同学虽然学的是物理和数学,但对计算机也是触类旁通,大家一起设计出了一个门禁系统的软件,本来已经跟一私企老板签好合同要买他们的软件,但最后的结果是人家拿了东西后翻脸不认人,一分钱也不给,拿出合同一看,合同又被人早就埋伏下了手脚,连打官司的可能性都没有,近三个月的心血付诸东流,大家气得要吐血,杀人的心都有。
朱莎看见罗昊那副憔悴的样子,心里也很难受。罗昊原来是多强硬的一个人,现在就跟个病人似的,眼睛里都是血丝,下巴上冒出一点青青的胡茬,让他整个人平添了一点沧桑的质感。罗昊说完了,两人都沉默了。朱莎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根本没法劝,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静静地听着,希望他说出来以后心里会好受点。她站住了,然后踮起脚尖,笨拙地在罗昊脸上亲了一下,算是对他的安慰。罗昊把她搂紧了,继续往前走。
不知道溜达了多久,两人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大马路上,谁都不说话,但是也都没打算回去,就在街边溜达,就这么看着马路上的车流和人流来来去去。罗昊低头看着朱莎的侧脸,她那双大眼睛因为望着前面的车流而显得深不见底,白皙的皮肤在街灯的照射下显得分外光洁,一头俏皮可爱的短发被晚风一吹也已经不太成型,有几绺已经垂到了额头上和耳后边,下巴尖尖的,微微有点往上翘。正是因为这双眼睛和这个下巴而让她显得与众不同,格外睿智而且倔强。
罗昊看着她,心里不自觉地想起张蕊的话来:“当你和她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她,但是当她离开你的视线时,你又会急着去寻找她。当你看到她的笑容时,你的嘴角也会扬起一丝微笑;当她受伤害时,你会很关心她,替她着急。因为,你已经爱上她了!”
是的,我已经爱上她了。罗昊心里默默地说。她是什么时候成功地吸引了自己的眼光,让自己注意到她的与众不同呢?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她了呢?第一次看见她放声歌唱时的表情?还是第二次将她骂哭之后无声的赔罪?抑或是以后日积月累的点点滴滴难以言说的感动?反正,她就像一场气势庞大又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一样,占领了自己心间大大小小的各个角落。
大学生艺术节之后不久,期末考试终于也结束。朱莎写信告诉家里,她不会回家过年了,她要留在学校里打工,罗昊他们已经和从前常去的酒吧老板谈好了驻唱的时间,寒假一开始就要去表演了。另外,因为大家都要回家过年的缘故,家教市场供不应求,短时间内,朱莎就接了两三个利润丰厚的家教,都是老卞给她介绍的,而且帮她砍好了价,其中有一个家教是教一个高三的孩子,两小时,朱莎简直觉得有宰人之嫌。老卞却满不在乎地说该学生的父亲是一暴发的大款,这点小钱根本不放在眼里。老卞他们的影院因为学生会的恶性竞争而不得不关张大吉了,不过在关门之前,他们粗粗算了一下,除去吃喝和胡乱花费的钱,他们已经挣了好几万了,足够每个人慷慨地花到毕业。
老卞不开影院后,和舍友们琢磨开了家家教社,雇了个大一新生每天上外边摆摊去,这样守株待兔也居然小有财源,不过比起开影院已经算收入大减了,好在老卞他们现在已经转移了兴趣,不再整天琢磨挣钱的事了,开始考虑起帮人组装电脑和炒股的事了。朱莎想,老卞果然事事走在前面。
郝静的这个寒假也没有回家,她宣称要留在学校里打工,但朱莎从她几次的夜不归宿和遮遮掩掩的谈话里已经隐约猜到,她不归宿的日子里都和龙哥在一起。有一次,郝静在收拾她的小包包的时候,不小心从里面滚出一个小小的药盒,掉到地上,朱莎帮她捡起来顺便瞥了一眼上面的药名“米非思酮”,她不知道这个是做什么用的,但从郝静慌乱地一把抢过去藏在包里的举动来看,这个肯定不是什么寻常的感冒发烧药。
好奇心让朱莎不由自主地想知道这个秘密。在一次去校医院看病的时候,她假装随意问了一句医生,米非思酮是治什么用的。
那个严肃的中年女医生闻言些微有些吃惊,锐利的目光扫了朱莎一眼,朱莎只觉得胆战心惊,她有点后悔自己问了这个问题。那个女医生从朱莎脸上没有看出异样来,还是郑重地告诉了她:“这是一种药物流产的药,必须算准怀孕的日期,用不好是要死人的。”
朱莎吓得几乎落荒而逃。她在回宿舍的路上想,郝静他们肯定已经秘密地开始同居了。果然,期末考试一结束,郝静就迫不及待地收拾了东西说要住到一个远房表姑家去,那里离她做家教的地方近。朱莎只是微笑地看她小心翼翼地撒着谎,心里却很为她捏一把汗。
朱莎正式演出的日子终于到了。晚上六点多的时候,罗昊开车带着乐队的几个人来到西直门的一间酒吧,名字叫“零度空间”。朱莎听过这个名字,是石金雅在一次聊天中提起来的,说她和朋友们曾去过那里泡吧,那里是北京酒吧的发祥地。想起石金雅,朱莎一直有种难以言说的伤感。她虽然早就猜到小偷可能是她,但最后的结果出来了,她还是很难受,为自己,也为石金雅。
“零度空间”的生意好得出奇。旁边的“犀牛丛林”在这个时候还是一个大空屋子,没有表演,也没有客人,而“零度空间”里面已经人声鼎沸了。当朱莎第一次推开那扇厚重的棕色木门走进去的时候,放纵和尖利的笑声打破了一屋子喧闹的音乐。她感到耳根的血忽然倒流了,脑袋有种要爆炸的感觉,因为这激烈杂乱的鼓点和嘈杂鼎沸的人声让她血压上升。
“零度空间”里面的装修挺古旧,椅子是那种很硬的纯木头椅,看上去就不会太舒服,地方也比较拥挤。台上正在表演的两个歌手长得不敢恭维,唱得也一般。乐队的配乐太闹,声音又太大,根本听不清楚人在唱什么。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喝酒,年轻的男的,女的,在音乐的刺激下,很多人还在大声地说话,试图盖过音乐的声音,达到交谈的目的,穿得妖媚的女的甚至发出各种可以称之为神经质的笑声。各种撩人刺眼的蓝色烟雾,刻意营造的昏暗暧昧的灯光和满屋子的酒味交织缠绕着,充斥了酒吧的每个角落,朱莎闻到这种杂揉的气味脑子里联想到的词就是“堕落”。
她回头看看罗昊。他正大踏步地往前走,小丁和天恩也已经熟门熟路地穿过人群,进入了酒吧的后堂去找老板去了。朱莎也只好快走几步跟上他们,免得被丢在这群狼环伺的沙漠上。
进入后堂,老板正在拉手风琴。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中等身材,一身黑衣,头发是那种剃得很短的板寸,脖子上的黑色皮绳上吊着个银质独眼海盗头像。老实说,他拉得相当狂野,那种投入的感觉甚至会让人觉得有点做作,但在朱莎的眼中,他表演得比前台上的那两个歌手真诚多了,至少他是全情投入的。一曲终了,小丁带头鼓起掌来,老板放下手风琴,走向罗昊,大力拥抱了他一下,夸张地说:“你终于肯出关了!没有你们,我的酒吧生意差了很多啊!咦,这位小美女是谁?”
他忽然看到罗昊身后的朱莎,随手用手一指。罗昊把朱莎拉过来:“刚哥,这是我女朋友朱莎,也是乐队的新主唱。今晚就是带她来热热身的。”
刚哥听罢又要拥抱朱莎,小丁赶紧自动凑上去,迎接了这个拥抱。刚哥满面笑容,毫不介意,放弃了再度拥抱朱莎的念头,挥手让他们坐下,然后说:“咱们还照老规矩办?”
所谓的老规矩就是一周驻唱两次,一次一个半小时300块钱。朱莎不懂,但罗昊懂,一时有点犹豫,小丁看他犹豫,知道他是顾忌着以前张蕊提的条件,又看到刚哥期待的表情,忙满口应承道:“好!还照老规矩办。”刚哥大喜过望,连忙招呼了一声到前台安排去了。
等他一走,罗昊就对小丁发火了:“你干嘛答应得那么快?至少要等我们集体商量一下再决定!野猫一周只能唱一场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丁毫不示弱地说:“还商量什么?明摆着的事,刚哥这么器重我们,我们消失了那么久,还换了主唱,他什么也没说,一来就还按老规矩办,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要重色轻友也不能这么明显吧?朱朱一周只能唱一场就让她唱一场好了,剩下的一场我们自己顶上不就完了吗?”
罗昊怒声:“放屁!没有主唱还叫个屁的乐队啊?你长没长脑子?”
朱莎一听两人吵架原来是为了她,赶快上来制止,道歉说不要吵了,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了。一语既出,罗昊和小丁两人都对她怒目而视,齐声说,没你什么事。朱莎觉得莫明其妙,心想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有火都冲着我来。三个人正在缠杂不清,刚哥又回来了,说等这两个歌手一唱完,下一场就是他们的。三个人只好一齐搁置原来的争论,专心准备下一场的表演。
第38章 流星下许愿
朱莎一九九六年初的这个寒假因为有了罗昊而变得多姿多彩。除了做家教外,很多时间她都是和罗昊混在一起,她宿舍里已经空无一人,大家都回家过年去了,没有回家过年的也另有去处,但朱莎还是坚持自己的底线,宿舍关楼门前一定要回去。有好几次罗昊让她留下来凑合过一夜算了,朱莎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她知道留下来意味着什么。冥冥中,她似乎总是看到郝静和那个小药盒子在她眼前反复出现。意志薄弱的时候,她就会想起那个女医生严厉的话来。
在“零度空间”驻唱一直进行得很顺利。Sixteen Eyes因为有之前极好的口碑,复出之后上座率也不低,有很多大学的粉丝打听到Sixteen Eyes在这里驻唱的时间,专门跑来捧场,刚哥的生意很不错,他尤其对朱莎赞赏有加,觉得她的声音圆润富有穿透力,气质清新脱俗。
朱莎不习惯这样被人赞美,看看罗昊,他只是不在意地调自己的琴弦,摆出一副他早就知道了的样子。刚哥三十岁之前也是混摇滚的一名愤青,三十岁以后大彻大悟,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再努力也最多只能成为那种会劈叉的吉他手,或者能够把鼓槌子扔到空中再接住的鼓手。
“为什么?”朱莎好奇地问。
刚哥点燃了一支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作为一个主唱,你不能拿锉刀去修理自己的嗓子,你必须从一开始就去发掘自己的个性,发现自己的声音。你可以不写旋律,也可以不懂爵士和声,甚至可以回避复杂的编曲和高难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但是你不能不懂你自己的声音。朋克需要心气,歌特需要性格,民谣需要阅历,slowcore需要气质,流行摇滚需要流行的敏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才发现,越是简单的音乐,越需要一颗经过修炼的心。小丫头,你还小,慢慢你就懂了。现在的你,只是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和冲动在演唱,模仿阶段,还不能称之为整个乐队的灵魂人物。”
“那罗昊他们就懂了吗?”朱莎不服气地一指罗昊和小丁天恩三个人。这三个人同时大笑不语。朱莎更不明白。
刚哥笑着解释:“你以为罗昊小丁天恩他们就是纯粹的纨绔子弟啊?玩摇滚的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天才,才不管你爹妈是谁呢。如果没有实力,没有天赋,谁鸟你?罗昊他们虽然也还嫩,但他们至少已经听了一两千张唱片了,他们知道什么声音听起来是舒服的,什么声音听起来特傻,什么声音又是被用滥了的。你听过的那点英文歌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金鱼和大鲨鱼,所以,不要不服气啊,你还要好好跟他们学。”
“我不要跟他们学,我也不要做摇滚乐手。我只是一个会唱几句英文歌的女生。就这么简单。”
“那你为什么跟阿昊他们的乐队混在一起?为了爱情?”刚哥大笑。
“为了生活。”朱莎认真地回答,但刚哥以为她在开玩笑,他不可思议地问:“摇滚乐手是最穷的一帮人,你居然说是为了生活?你知不知道从1986年崔健的《一无所有》开始,摇滚乐就一直是非主流的地下团体?”
朱莎摇头,她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一次酒吧演出的收入是她四个小时家教的总和。罗昊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随便拿别的话岔开了。
演出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朱莎觉得有点饿,坐在车上格外冷。罗昊开着车看着她坐立不安的样子忙问:“怎么了?”
朱莎正好看到路边有卖煎饼的小摊,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靠过去对着罗昊小声地说:“我好想吃煎饼啊!你停车让我下去买个煎饼好不好?”
她听到后面传来小丁的闷笑,知道她听到了自己的悄悄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地说:“你把车让小丁开回去,你陪我走路回学校好不好?”小丁和天恩在后座上瞎起哄,罗昊居然也答应了,把车停在了路边。朱莎高兴得直想跳起来。
两人下了车,小丁飞快地就把车开走了。朱莎买了煎饼,用手举着一边走一边吃,问罗昊:“很香啊,你吃不吃?”
罗昊说了句不吃,朱莎还以为他在客气,忙又殷勤地把煎饼举到他面前说:“真的很香,你吃一口吧。”罗昊嫌恶地把头撇开,用手一挡,差点把煎饼推得掉到地上去,然后说:“我都说了不吃了!拿开它!”
朱莎眼疾手快才拿稳了,生气地说:“干嘛?不吃拉倒!我这平民家的野丫头,配不上你这贵族家的公子哥!都说不合适了,干嘛还非要和我在一起啊?”
越想越气,朱莎不由得箭步如飞朝学校方向跑去,后面罗昊在小声地喊着什么,她也听不见,只顾自己生气地跑。跑了一阵又不见他追上来,心里越发生气,如果说刚才的生气还有点做戏的成分,那现在的生气就完全是怒火熊熊燃烧了。
不知跑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分钟,朱莎觉得时间过得好漫长,她刚一停下来就被人从后面抱住了,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是罗昊。他把她用力地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死丫头!跑得还挺快!我追都追不上!”
朱莎早就心软了,可嘴上还是硬得很:“干嘛追我?让我自己走掉算了!”
罗昊还是恶狠狠地说:“叫你别跑你非要跑!我在后面说什么你都听不见啊?我说了,我-不-吃-香-菜!听见了吗?我不吃香菜!”
大概承认自己的弱点对男生来说是件很难为情的事,罗昊也是,他一口气说完了,看着朱莎突然转怒为好笑的面孔依旧没有好脸色,板着脸说:“你敢笑我你就死定了!”
朱莎把手上已经挤得不成形的煎饼举高,在罗昊耳边轻语:“公子爷,你吃一口我就亲你一下。”罗昊没办法再扮冷脸了,他无可奈何地摇着头,就是不肯吃。天知道他自己为了不受诱惑要付出多大的毅力。朱莎大笑。
她几口吃掉煎饼,和罗昊牵手走在三环路上,两人傻里傻气地抬头望着夜空,居然同时看到了一颗流星长长的划过了天边,就像画里一样,两个人手挽着手望着流星,默默地许了个愿。
春节很快来临,诺大的校园里因为人烟稀少而显得越发空旷。路边大树底下和墙角落里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又一场雪马上就要下起来了。朱莎一个人坐在这冷清的宿舍里,越发孤单。要过年了,罗昊是不能老陪在她身边的,他要她搬去自己家的小套房那里住,朱莎又不肯,罗昊只好隔天就来看她一次。
朱莎的家教现在也停了,要等过了年到初六才会有课。她现在无事可干,只好买了些毛线给罗昊织毛衣。除夕的早上,朱莎给父亲打电话打到二婶家,父亲和弟弟轮流和她说了几句话,父子俩凄惶的声音让她听得在话筒的这边眼泪像珠子一样滚下来。她放下电话就到邮局把手里攒的这一千块钱寄了回去,她没有别的补偿方式了,除了拼命挣钱、玩命学习以外,她不知道她还能为他们做什么。她把自己关到宿舍里大哭了一场。罗昊来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是红红的。
除夕的下午天就开始阴了,到了晚上越发寒冷。朱莎从下午起就没有出过门,罗昊走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窗前笑着向他挥手,可是一转脸,她的眼泪就出来了。她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索然无味。真可笑,罗昊才刚刚离开,她就有点想他了,以前没有他的时候不也一样过来了。
晚上吃过了饭,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只觉得格外凄凉。她想去睡觉,但是睡不着,躺在床上看着无聊的杂志,翻书的时候想起了罗昊。她睡不着,摇头要赶走罗昊的影子,可是它印在了杂志上。朱莎把杂志扔掉,关上灯。可罗昊的样子在黑暗中是那么的明晰,她又把灯打开,披上衣服穿上鞋出去了。
她下了楼想给罗昊打个电话,路过值班室的时候透过门上的玻璃,她发现值班的宋阿姨也回去吃年夜饭了,值班室里的电话正在疯狂地响着,直觉地她就认为这是罗昊在给她打电话。电话机就摆在玻璃下的桌上,但她只看得见,听得见却够不着。情急之下,她冲出去想找个东西来砸碎这块玻璃。等她一手拿着板砖,一手握着门把手想砸玻璃的时候,屋里的电话戛然而止,宋阿姨也不期而至,正严厉地盯着她:“朱莎,你要干什么?”
朱莎颓然地放下板砖,喃喃地说:“我想去接电话,谁知道它突然又不响了……”
宋阿姨了然地点头:“是等男朋友的电话吧?那也不能砸玻璃呀?你可是你们系的好学生啊!”
朱莎羞愧地低下头,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哪来的那种冲动,凭着一股蛮力就想去砸门。初一一大早,罗昊就带着小丁天恩他们来了,准备上地坛逛庙会吃小吃去。随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好像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罗昊介绍说是天恩的表妹苏苏,在附近的师大艺术系读大一。她非要跟着一起来看看Sixteen Eyes的新主唱到底是长的什么样子。
朱莎朝她笑笑,苏苏也回以点头微笑,但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让朱莎有点不舒服。她马上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女孩对她不友好,根本就不是专门来看她的,也许来看她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她抬头看罗昊,他正在和小丁说着什么,看到她后马上说:“野猫,你先上车等我。”朱莎只好把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压下去,然后准备上车和大家一起去。
她走到车门愣住了,苏苏居然怡然自得坐在副驾驶座上,还摆出一副天真无辜的面孔说:“莎姐,不好意思,我会晕车,你坐后面吧。”朱莎心里暗暗生气,她一言不发地坐到了后面,打算看看这个有着天使外表的女孩还会玩出哪些花样来。罗昊上了车,发现旁边坐的居然是苏苏,奇怪地问:“你坐这儿干嘛?野猫呢?你怎么坐后头去了?”
朱莎还没有说话,苏苏就抢着说了:“莎姐看我会晕车自己坐到后面去的。是吧,莎姐?”
罗昊没好气地说:“她怎么会知道你晕不晕车?”天恩也一边上车一边说:“见鬼,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晕车?刚才一路上也没见你晕哪?晕车你还非得来?”
苏苏白了他一眼说:“废话!我的事你知道那么清楚干嘛?”朱莎不愿意听这些废话,忙对罗昊说:“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五个人一起挤在罗昊的车里热热闹闹地很快就到了地坛了。
北京的庙会除了吃就是玩。大家到了这里,嘴巴一直都不停,几串羊肉串、一碗爆肚和一块京东肉饼吃下去,大家的肚子很快就饱了,开始找起别的乐子来。朱莎第一次来庙会,看什么都新鲜,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抖空竹的,她每个都要看一下,小丁和天恩早就自己玩去了,只有这个苏苏还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到了套圈的地方,罗昊问:“野猫,想要什么玩具?跟我说一声,我帮你套!”
苏苏在旁边抢着说:“我想要那个大白熊!罗昊,你给我套那个大白熊!”朱莎听了,顿时心里豁然开朗,原来如此,感情这个苏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罗昊啊。想通了此节,她之前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举动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了。朱莎嘴角露出坏坏的笑对罗昊说:“阿昊,我也要那个大白熊!”
罗昊不疑有它,说了声:“你等着啊!”转身就去服务台买币去了。苏苏恼怒地瞪了朱莎一眼,恶狠狠地说:“我实话告诉你,罗昊是我的!我从十岁起就想嫁给他了!大家都知道!你知道他们家是干什么的吗?你这半路来的外地人凭什么跟我抢他?趁早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你再上十回大学也改不了你这外地口音。你根本配不上他!”
朱莎早就料到她会在这时候发难了,心里建设足够强,她也不生气,只用她那招牌动作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才悠悠地说:“就凭我现在是他的正牌女友而你不是!我配不配得上他也不是由你说了算的吧?你好歹也有18岁了吧?从十岁起你就想嫁给他,八年了你还一无所获,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啧啧~~就怕他一辈子都当你是妹妹就惨啰!”
明里是惋惜,可话里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苏苏闻言顿时气得语噎,脸色发白。朱莎只是云淡风轻地笑,要比狠,谁不会。生活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如果她不够狠早就窝窝囊囊地缩在家里哭了,还想上北京,上名牌大学?做梦吧。苏大小姐,你被家人保护得够好,这是你的幸运,可是你遇到了我,这又是你的不幸。
她不理苏苏,自己换了一个位置站在旁边,但心里还是有股憋不住的火气,既气自己的放不开,又气罗昊的迟钝和不在意。他这算什么意思?他不会不知道苏苏对他怀有迷恋,那他还同意把人带到这里来干什么?即使是再大度的人也会心存芥蒂。朱莎默默地想。
罗昊很快就买了币回来,到摊主那里换了大大小小十个圈,站在场边准备开始套。也不知他怎么扔的,十有八中,大白熊是赢到了,另外还有大小若干奖品,摊主心疼得面皮直跳。朱莎气归气,看到罗昊身手不凡还是有种不由自主的高兴的,她从那堆奖品里选了个绒毛小老虎玩具,另外抱了那只大白熊,然后把剩下的奖品又还给摊主,摊主高兴得只念佛。
朱莎把大白熊往苏苏跟前一递,慷慨地说:“苏苏,你喜欢就送给你吧!我有这只小老虎就够了!”罗昊是属虎的,朱莎特意就选了这只小老虎。苏苏也知道,看到朱莎微笑的样子,又看看手里这只笨重的大白熊,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把大白熊往地下一扔,一跺脚就走了。朱莎捡起地上的熊,故作不解地问:“她怎么生气了?”
罗昊看了一眼朱莎,想说什么终又止住。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在庙会上逛了一阵,小丁他们也回来汇合了,大家没看见苏苏,不免又分散去找她。罗昊让她在糖葫芦摊子这里等着,他自己去找就行,朱莎没法不答应。她站在原地,百无聊赖地看着旁边打扮得奇怪夸张的踩高跷表演。
她看了一阵觉得很无味,突然又觉得手里的小包有点不受控制地往旁边歪,她低头一看,一个陌生人飞快地把手从她包里出来,正准备要溜,朱莎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正要着急抬头叫罗昊,罗昊已经从不远处看到了这一幕,几大步跨过去,二话不说就开打,打得这男的脸上就像开了染匠铺。不一会儿,小丁和天恩也先后赶来加入了战斗,三个人单挑一群,和小偷的同伙共七八个人打得不可开交,罗昊的手被划伤了,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朱莎看到罗昊受伤,腿都软了,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了,把包往苏苏手里一扔就急着要冲上去。罗昊回头情急向苏苏大喊:“你们站开点!别让野猫过来!”苏苏站在一边不知所措,既不敢上去打,又不敢拦住朱莎。
朱莎冲上去无从下手,见帮不上什么忙,就朝保安那边跑,一边跑一边大叫:“小偷打人了!小偷打人了!”庙会上的人本来就多,朱莎这一喊顿时骚动起来,差点发生踩踏,正在不远处巡逻的保安急忙赶来维持秩序。罗昊他们还算没吃什么大亏。
五个人的庙会之行就以打架收场。回家的路上,小丁开车,罗昊坐到了后排座。朱莎又被挤到前排座,看到罗昊和天恩都受了轻伤,她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坐到了前排副驾驶座那里。她从后视镜里看着苏苏又是给他擦云南白药,又是拿手绢包扎,心里很不是滋味。罗昊疲倦地把头靠在后座椅背上,闭上了眼睛,夕阳的光微微打在苏苏的脸颊上,明媚而绚丽,那双正在忙碌的手在余光中显得越发玉白晶莹,霎那间朱莎的自信被轻易地击垮。她心里的挫败感说不出来,不是难过,不是伤心,是那种钝钝的伤痛,好像重物在撞击,五脏六腑都受了伤,但是却流不出一滴血。
朱莎一路上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她忍着眼泪不让它流出来,到了学校下车的时候她没有再看罗昊一眼,只低声说了声再见就往校门走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她一下子哭了出来,眼泪挂在她的睫毛上,回去的时候都结成了细细的冰。
第39章 爱你在心口难开
从庙会回来,朱莎就一直找借口躲着不见罗昊。她知道罗昊每隔一天就要来看她一次,故意在那个时间不在宿舍,然后藏在宿舍楼后的大树背后偷偷地看着他,看着他满怀希望地来,又看着他失望而烦躁地离去。有一次,朱莎看到他郁闷得差点就要对着的317窗户大喊了,但不知为什么他还是放弃了,也许他骨子里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他根本做不出那样在他眼中认为是丢脸的举动来。
这个春节在朱莎眼里格外漫长,也格外寒冷,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已经冻僵了的缘故,她沉默寡言地独来独往着。到了初六的上午,朱莎终于松了一口气,她不用再刻意地躲着罗昊了,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做家教了。
两个小时的家教外加一个小时的车程,朱莎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她无精打采地背着书包,慢吞吞地往宿舍楼走,刚走到楼前,就看到罗昊坐在台阶上等她。
罗昊的面容有点憔悴消瘦,但眼睛却还依旧晶亮有神,看到朱莎走近,他站起身来,定定地盯着她问:“为什么躲着我?”
朱莎低头不肯说话。罗昊紧盯着她又问:“告诉我?为什么躲着我?”
朱莎这气不知道怎么就上来了,冲口就是一句:“我们俩不合适,分手吧!”话一出口,朱莎顿时又后悔,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话来。罗昊听了,愣愣地看了她一会儿,不敢置信地问:“你说什么?”
不知道怎么的,朱莎冒出一句:“你这么隔天跑一趟,也挺累的吧?我消受不起,你还是把这殷勤用到你的好妹妹身上吧。”
罗昊很惊讶地看了她一会儿,脸色更难看了:“你什么意思?”朱莎不肯解释,心里极度害怕还要死撑出一副坚强的样子:“我就这意思,你以后别来找我了。”
罗昊看了她好一会儿,最后憋出一句:“我还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大过年地跑到你这儿来受这份消遣!”话一说完,他转身就走了。
朱莎愣愣地看着他,没叫住他,也没哭,当他背过身的时候,她就已经失去了哭出来的力量。她呆呆地站在原地,足足站了一个小时,一动不动,如同一尊石像。当路过学校的张蕊想顺便回宿舍取点东西的时候,在宿舍楼下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尊已经被冻僵的石像,问什么也不回答,说什么也听不见。
张蕊吓坏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朱莎拽回宿舍,摁在椅子上坐着。朱莎坐在那里,张蕊的一句“怎么了”刚一出口,泪水就淹没了朱莎的一切。张蕊一拍脑袋,怎么了?这还用问吗?这样子除了和罗昊吵架还能是别的什么?她仔细一回想又觉得奇怪:“莎翁,初一不是还听说你们要去逛庙会吗?怎么今儿才初六就闹成这样?”
朱莎不说话,只是哭。张蕊又在一边推理:“罗昊他欺负你了?”看朱莎还是没有要说的样子,性急的张蕊就开始唠叨:“唉,作为你的死党,我真的不希望你和我表哥好,你当初劝我的时候多明白呀?怎么一摊到自己头上就糊涂一锅粥了呢?可是现在说这个也晚了,你已经一头扎进去了。那怎么办?”
张蕊边说边偷眼看朱莎,看她有止住眼泪的趋势忙在心里念佛,她决心速战速决,给朱莎下点猛药:“我表哥那个人啊,基本上可以说是男人中的败类,极品中的极品,关于他的缺点我就不在这里一一陈述了,总之是罄竹难书,谁要是不幸做了他的女朋友,简直是上辈子没有行善积德……”
张蕊正在口沫横飞地臭骂她的表哥,低头就看到朱莎正不满地瞪着她,她忙又加上一句:“当然,他这个人还是属于可以改造好的黑五类子女……”
朱莎被她气得都笑了出来,笑完了又板着脸不理她。张蕊问:“先说说什么事,然后本大仙帮你合计合计。”
朱莎犹豫了一下才有选择性地说:“我们逛庙会那天,他们带了个别的女孩子来,说是天恩的表妹……”
张蕊一拍桌子大喊:“我就知道是这丫头搅出来的事!苏苏是吧?你甭理她,这丫头从小就嚷嚷着要嫁给罗昊,谁也没拿她当回事,罗昊走哪她跟到哪,像贴狗皮膏药似的,看见哪个女生对罗昊好点,她就上去把它给搅黄了,以前还吃过我的醋,我跟她干过几回仗之后就怕了我了,见了我就绕道走。她也就那两下子,娇生惯养长大的,没别的大本事,就是死缠烂打。”
朱莎低头说:“也不是光她的原因,我其实……从一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有觉得真实过。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时常提醒自己不要太快陷进去,不要把他看得那么重,可是最后我还是这样痛苦。这几天,我每天走在街上看着那熟悉的路口,心里总是酸酸的,总是不由自主地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流眼泪。我知道,齐大非偶,他不应该是我的那杯茶,但我还是会奢望他是。”朱莎一边说,一边又泪流满面。
张蕊不满地看着她:“说什么齐大非偶,说什么这杯茶那杯茶,你都是在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罗昊为什么不该是你的那杯茶?那他该是谁的茶?”
朱莎把头埋在胳膊弯里,鼻音浓重地回答:“你不懂!你根本不理解我这样的人的想法!我从来都是外表无比强大,其实却内心无限卑微地生活着!我不能有奢望,任何在你们眼里是应当应份到了我这里就是不切实际的奢望!”
张蕊顿时无言以对,她也恨不得掰开朱莎的脑袋去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为了以防万一,张蕊给家里打了电话,留在宿舍里陪朱莎过一夜。有了张蕊的陪伴,朱莎总算恢复了一点人气。两人躺在床上一直聊到半夜,但就是一句也不提罗昊的事,有时候张蕊无意中说到罗昊,说起他既骄傲又自大,脾气古怪,好几次宁愿吃闷亏也不肯动用他老爸的关系的时候,朱莎想起了他们因为合同被人做了手脚而集体买醉的那夜,想起他们笨拙的初吻之后感情的突飞猛进,禁不住一阵黯然,眼泪又悄悄地流了下来。罗昊,罗昊,为什么会是罗昊?可如果不是罗昊,谁又能对她造成这样致命的吸引力和同样致命的伤害呢?
第二天一大早,朱莎还有家教,她只得早早起来,和张蕊两人泡了方便面吃了,然后在校门口分手了。做完家教回来,朱莎的心情更差,今天教的这个学生奇笨无比,教了半天介词on和in的用法,到最后还是分不清,让他造个句子他就混用一气。朱莎耐着性子又给他讲了半天,他竟然对朱莎说:“老师,我爸一小时给你多少钱?我再给你加五块,你帮我把这寒假作业给写了吧!”边说还边拍出五十块钱。
朱莎气得真想把书一扔就走人,看他父母的份上才勉强压抑住火气,但还是严厉地说:“你想干什么?把你的钱收起来!”那个小学六年级的男孩不情不愿地把钱收到兜里,后面的半小时讲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完全是在那里非暴力不合作。
朱莎也不生气,到了点收拾好东西,然后对孩子的父母委婉请辞,只说自己家里有事,需要马上回去一趟,所以家教暂时不能再带下去了。说完不顾家长的惊愕,道了声再见就出门去了。
回到学校后,朱莎看到小丁正在楼前遛达,看到朱莎回来大喜过望,忙对她说:“朱朱,你总算回来了,罗昊病了,你知道吗?”
朱莎一听罗昊病了,也急得不行,连忙宿舍也不回了,跟着小丁就走。路上她还不停地跟小丁打听消息:“他怎么好好的就病了?严重吗?上医院了没有?”
小丁也不跟她多话,只说到了就知道了,把车开得飞快。半个小时后就到了罗昊家。小丁把朱莎送到门口说:“你自己进去吧。我还有别的事。”说完,一闪身飞快地下楼拐个弯就不见了。
朱莎看着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透着古怪。她打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她很恼火,以为是小丁骗了她,生气地转身就走,刚走了两步,身后突然传来一串悦耳的吉他声,只听前奏朱莎就知道,这分明是她和罗昊曾经在一起弹唱过无数遍的《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她倏然转身,看到阳台门打开,罗昊倚在门框边正在弹这首中文名字叫做《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曲子,他的样子憔悴又伤感,刹那间,朱莎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漫长的冬季终于过去,春天姗姗地来了,尽管春寒还依旧料峭,天气也还是乍暖还寒,但宿舍门前的桃花已经全部绽放了,彷佛一夜间,粉嫩娇艳的花瓣就争先恐后地在枝头竞相吐露芬芳,微风一吹,淡淡的花香直让人陶醉。
张蕊在宿舍里提议了几次去北海公园看桃花去,但提议归提议,大家都是淡淡的,往年都是一起春游秋游,现在到了大二了,中间又发生了好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大家的心思也就不在一起了,张蕊也就只好作罢了。
老黑已经大四了,马上就要毕业,唐宁还没有想好自己何去何从,只抓紧最后的时间和老黑团聚,两人混得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郝静虽然一开学也搬回了宿舍住,但她没到周末还是神出鬼没的,既不和大家打招呼,也不回家,连她最爱的家教似乎也减少了次数。孟欣欣从开学起更隐形了,也不知道她回家父母是怎么叮嘱的,她连和男生说话都很少说,总是匆匆忙忙,独来独往。朱莎看着她日渐苍白的脸和疲倦的神色,暗暗为她担忧,觉得她似乎已经有点明显力不从心的感觉,虽然她的成绩排名还是年级第一。
朱虎开学后也很快有信来,学校分文理科后他选择了理科,他想考清华。他有这样的志向按理说朱莎应该很高兴,但朱莎还是去信告诉他要脚踏实地,能够考上固然是好事,考不上也不必觉得天塌了下来了,她会全力支持他,但希望他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和切实的规划。
发走了信,朱莎觉得很安慰,弟弟真是长大了,原先还是一个总跟在她身后毛毛躁躁的小男孩,现在居然也懂得考虑自己的将来了。高兴归高兴,但朱莎同时又为朱虎透露出的父亲把房子租出去了的信息而感到有点莫明其妙的担忧。
朱虎说现在镇上现在流行一个叫做传销的活动,好多人都在搞,从广东深圳那边过来了好些外地人,租住在镇上,每天把好多人集合到一起开会,热情洋溢地宣传一种叫什么摇摆机的东西。镇上好多人把房子租给了这些外地人,父亲看看价钱不错,也把房子租出去了,只留了西厢房前后两间自己住,厨房和大门都归租户使用,父亲在后面又搭了个小厨房,另开了一个门,如果姐姐要回家,记得要从后面的小门进去。
朱莎心里有点不踏实。但她很快就把这种不踏实抛到了脑后,毕竟父亲只是把房子租了出去,并没有做什么别的不妥当的事,她想想还是算了。五月初的时候就要考专业四级了,朱莎虽然久经沙场,但对这从来没见过的据说严格到近乎变态的考试还是心存畏惧。她每天做家教之余就是拼命记单词,拼命做真题,连和罗昊见面都没什么时间,罗昊最近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似乎也忙得很,每次和朱莎打电话都是匆忙说几句话就要挂。
四月中旬的时候,天气已经完全转暖,草也全部转为深绿,不再是以前那种稀稀拉拉的、弱不禁风的嫩绿,让人时刻担心一阵寒风过来就会要了它们的命似的。
在压力下学习果然会让人暴躁失常,两人又因为忙而没有总见面,不免产生隔阂。朱莎尽管小心压抑,还是不由自主地跟罗昊发了次脾气,两人吵得不欢而散,事后两人和好如初,再追究起原因来却发现这原因简直不值一提。罗昊觉得再这样吵下去完全没有意义,他提议周末的时候两人一起去承德避暑山庄踏青赏花,缓解下压力,别还没到考试,人就已经变成了疯子。
朱莎尽管不满意他的说辞,但对他的提议还是满心欢喜。她把家教给推了,然后静等着周六的约会,张蕊看她欢喜雀跃的样子,就吓唬她:“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还要在外边过夜,小心他把你给吃了!”朱莎白了她一眼,当她是放屁。
眼看着周六就到了,朱莎起了个大早,洗漱完之后又纠结了一番该穿什么衣服,该配什么的鞋子等无聊问题,好不容易打扮停当又觉得不满意,最后借了张蕊的一顶户外运动帽子戴上,然后才三步并作两步下楼去,罗昊在楼下已经等得望眼欲穿。
朱莎上了车,看到罗昊的驾驶台上放了一张新买的地图,当时就有点心里没底。为了不刺伤罗昊的自尊心,朱莎犹豫了一下还是满怀期待地说:“你以前去过承德是吧?避暑山庄的路也不难走是吧?”
罗昊专注地看着前方,发动车子,然后才说:“没问题的,放心好了!”
朱莎怎么听怎么觉得他自信满满的语气背后透着一丝心虚。她拿起那张地图,看到上面圈圈叉叉划了不少,中间还用马克笔标了一条粗黑的线从三环路直通避暑山庄,准备工作做得似乎还蛮充分的。朱莎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决定相信罗昊一把。
事实证明朱莎错了。罗昊实在不是一个好向导,他居然迷路了。当他开着车第四次经过同一建筑还不肯承认错误的时候,朱莎彻底无语了。她瞪着罗昊质问他:“你不是说没问题的吗?你好好看看那是什么?这大厦我们都经过四次了!你是不是打算今天就在这路上秋游了?”
罗昊前后看了一阵,也琢磨出事态的严重性了。他赶紧把车停到路边,开门下车去问别人。又折腾了四五个小时,两人才勉强开到了河北,原定的到避暑山庄吃中午饭,已经自动改成了吃晚饭,而且是很晚的晚饭。
两人已经被这漫长的旅途拖垮,饿得前胸贴后背,差点连盘子都吃进去。吃完饭时间已经很晚了,现在去避暑山庄已经不可能了,罗昊找了家小旅馆要了两个单间,然后各自回房间去睡觉了。
朱莎到了房间里,看着床上那些分不清颜色的被褥和卫生间里有一块没一块的马赛克地面和泛黄的马桶,心里直犯恶心,心知罗昊那边肯定也不怎么样,这个时候谁也别挑剔了,咬牙忍着睡吧,明天还有一天的活动呢。
朱莎折腾了一天很累了,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睡得正香的时候,她忽然听到敲门声,顿时一惊,一下子醒过来了,她颤抖着厉声喝问:“谁?”问完一想,不会是罗昊吧?想起张蕊在她临走的时候说的话,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脸上发烧,身上发烫,她紧缩在床的一角,眼睛死死地盯着门。
等了半天也不见动静,她立刻又暗骂自己多心,外面安静得可怕,朱莎全神贯注地听了一阵外面的动静,又害怕又不敢出去,她跳下床,使劲地敲墙。隔壁马上就传来罗昊的声音:“野猫,怎么啦?”
朱莎哆哆嗦嗦地说:“有人,有人敲我的门!”说完,她又仔细地听罗昊那边的说话声,幸亏这墙隔音效果不好,两边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罗昊在那边骂了一句:“我X!”然后又飞快地说:“野猫,没事,你睡吧!肯定是服务员送热水什么的走错了房间!”
朱莎听了不相信,又说:“不是啊!外面敲了几下我一问就没动静了!不会是打劫的吧?”
罗昊在那边嗤的一下就笑了,他马上又说:“肯定不是。没事,你睡你的,甭怕,我就在你隔壁!”
朱莎想了想,壮起胆子又问了一句:“刚才不是你吧?”再一听,隔壁传来罗昊恼火的声音:“睡你的!想什么呢?明天再告诉你!”
朱莎吓得一哆嗦,赶紧老老实实上床睡了。第二天早上两人都特别尴尬,见了面都不好意思互相对视。罗昊轻咳了一声说:“晚上睡得还好吧?”
朱莎点头,又说:“昨晚是什么人?你说今天告诉我的,快说!”罗昊又不自然地看了她一眼,小声说:“她们就是那种人。”
“哪种人?你说清楚点。”朱莎继续不耻下问。
“就是那种人,晚上提供特殊服务的。她们把你当成男的了。”罗昊不得不恼火地小声说,同时使劲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再问了。
朱莎本来不明白,可是罗昊一说,再加上那种暧昧的语气,她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脸色绯红。她赶紧低头不再问了,罗昊才松了一口气,老实说,他刚才真的怕朱莎会口无遮拦地问,那些人有没有敲他的门,他又是怎么知道的。那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40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罗昊和朱莎的春游在迷路中开始,又在迷路中结束。当他们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北京,看到三环路上高耸的建筑群的时候,朱莎简直高兴得要热泪盈眶了。罗昊也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朱莎回到宿舍,郝静正在里面摆弄她那堆东西,看见朱莎回来,闲聊了几句才想起来一件事:“莎翁,昨天有个非常帅的男生来找你。不过,听说你不在,他马上就回去了。”
朱莎一顿,正在收拾包的手一停:“你说的不会是老卞吧?”
郝静语气非常不满:“老卞哪配得上帅这个词?我说的是真帅的那种,非常阳光又非常挺拔,充满了力量感,一举一动都像受过训练一样,唉,也许是军校的什么人哦!他看你不在,就说他还要回学校就走了。”
郝静的信口一说让朱莎顿时想起了一个人,她脸色有点发白。难道他大老远地从保定跑到北京来只为看她一眼?
她急切地问道:“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或是说他是谁?”
郝静停下了手里的眉笔,想了一下才说:“他没说他是谁,但他有问起你到哪里去了,我说是和男朋友一起郊游去了。这个我没说错吧?”
朱莎下意识地点头,郝静放心了,她继续在脸上涂涂抹抹。朱莎则端着水盆到水房去。她心里很乱,从她生日收到那束花起,朱莎就知道李洋对她的感觉绝不仅仅是密友那么亲切,她也同样爱李洋,可是在她心里,这种爱,是不能称之为爱情的。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同样依依不舍的眷恋,但这不是爱情。这只是一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真情,但却不是朱莎心目中的爱情。
晚上,朱莎就接到了李洋的电话。她沉默了一会轻轻地说:“对不起。”
听到她的声音,李洋那边也是一阵沉默,两人的呼吸声透过电流传达到对方的耳中,竟然格外清晰。
“不要跟我说这三个字。朱莎,你知道我想听的从来都不是这三个字,那就请你不要再说别的。”李洋说完挂了电话。朱莎握着话筒,直到那边传来持续的嘟嘟声才放下。春游带来的喜悦完全被李洋来访这件事所带来的自责所抵消。接下来的几天里,朱莎都是郁郁寡欢。
“朱莎,你知道吗?你很聪明而且领悟力强,但是你缺少一点点柔弱和妩媚,所以你要唱这种充满诱惑气息的歌的时候,你的语气和你的身体语言都还欠缺一些火候。”朱莎的形体老师看完她的表现后说。这是罗昊给她在师大找的音乐系教授,已经连续上了半年多课了。
朱莎微笑:“是的,老师,我知道。”
老教授不满意朱莎敷衍的态度,责备道:“是的,你知道,你难道就不打算改进吗?”
朱莎很快地笑了一下:“可是,我的性格就是这样的。我很难改过来,我试过了。”
“这不是理由。”老教授说,她开始亲自对朱莎面授机宜,然后要朱莎如法炮制,勤加练习。朱莎失笑,这个也可以练习成吗?老教授严肃地说:“你要记住,适当的柔弱和放低姿态可以让你付出小小的代价就达到更大的目的,这就是以柔克刚的道理,太坚强太理智有时候就会给人产生不可亲近的感觉。”
朱莎告别了老师,走在回学校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回想刚才老师的话:“看到帅气的男孩,你要狠狠地看他一眼,只一眼,而且要别有深意地看,然后你再优雅地转身,把后面的事交给这个帅男生。如果他有勇气,他会追上来的。那样,你的练习就成功了。”
朱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还来不及练习就看到罗昊朝他走过来。她欣喜地迎上去,发现罗昊似乎有点心事重重。朱莎跑上去挽住他的胳膊说:“帅哥,怎么了?”
两人一起坐到小花园的石椅上,罗昊才开口说:“野猫,我马上就要毕业了。”
朱莎点了一下头说:“我知道啊!有什么问题吗?你的工作单位肯定不用发愁吧?你这么厉害,肯定好多单位都抢着要你。”
罗昊忧虑地看了她一眼:“野猫,我想出去看看。”
朱莎看着他严肃的眼睛顿时紧张起来:“出去?你要去哪?”
“我想去美国。”罗昊深吸了一口气才说了出来:“我去年十月份就考了托福和GRE了,成绩出来以后我就开始写申请材料联系导师了,现在加州伯克利已经接受了我的申请。对不起,我没有早告诉你。”
朱莎眼睛望着他,心里闪过千百种念头,却又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十月份,她和罗昊还没有开始,这确实不能怪他,可是,从元旦到现在,已经将近五个月了,为什么现在才告诉她?他把她当成了什么?等待名校录用期间填补感情生活空白的代替品?想到这,她的鼻子顿时一酸,随即掉过头,刚掉过头眼泪就一下子流下来了。她低下头,抓起身旁的书包,又猛地站起来质问他:“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一个随用随丢的一次性消费品吗?”
罗昊烦恼地看着她冲动的表情,伸手把她按下去坐着才说:“我把你当成什么难道你不清楚吗?加州伯克利是全美综合排名前二十的名校,我没有想到他们会录取我,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等到他们给我通知,我又犹豫了好长时间,最后我才下决心要走的。你等我两年,我只是出去两年,两年的时间很短,我保证时间一到,我一分钟都不在那里多待,马上就回来。”
朱莎悲哀地看着他:“你知道两年的时间换算成天数是多少吗?730天!这七百多天里每一天都有可能发生很多事情,也许你会乐不思蜀,也许你会爱上别人,你凭什么让我相信我最后一定会等到你?”
“你对我究竟有没有过一点信心?”罗昊沉声问,眼睛紧盯着朱莎。
朱莎不说话,用沉默来对抗他的问题。她头一次感到,即使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心灵的距离也可以是很遥远的。谈话没有结果,两人就这样不欢而散。
五月初的专业四级考试终于如期而至。朱莎麻木地上了考场,又麻木地下来了,听到些什么,又写了些什么,她完全不记得了,只是凭着本能在考,但她知道,准备了这么久,她考得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区别在于证书上成绩一项写的是优秀还是良好。
考完四级,接下来就是学校轰轰烈烈的献血开始了。今年轮到朱莎所在的大二年级是主力了。一周前,辅导员就发了通知,检查身体的前一天晚上不要吃这个,不要喝那个,第二天早上要空腹之类的。下了课,朱莎看到潘颖和谷琳几个人聚在一旁小声嘀咕,她冷笑一声走了。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潘颖那个当医生的妈又给她传授了哪些可以逃过献血的经验,前几天朱莎就从老卞那里得知了消息,如果不想献血,前一天晚上吃五、六个鸡蛋和至少三根油条或炸糕什么的就可以让胆固醇升高,第二天抽血检查的时候肯定不合格。
果然,第二天抽血检查的时候,301宿舍的集体不合格,317宿舍的只有一半合格,郝静和孟欣欣体重过轻,不到标准。尤其是郝静,从三月底开始有一阵子急剧消瘦,脸色苍白,看起来几乎弱不禁风,躺在床上养了好几天才恢复点血色,那几天一直都是朱莎帮忙买饭。张蕊很好奇一向强壮的郝静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问了几次她也不说,只说自己胃不好,消化功能差,所以瘦下去了。朱莎猜到一点原因,但她向来是个省事的,一句多话也不肯讲的,自然不会去饶舌说郝静的是非。
317宿舍朱莎张蕊和朱莎还有唐宁都献了血,唐宁刚扎上采血针就晕了过去,跟她一起晕过去的还有大专班的一个男生,平时看起来强大无比的一个人物,两人被救醒,喝了红糖水,继续献血,尤其是那个倒霉的男生,因为他是稀有血型,被迫多献了一百毫升,下了椅子更是面无人色,走路像演皮影戏。无论如何,英语系还是凑不够院里分配的献血指标,辅导员急得快要跳墙,最后从大一新生里挑了几个看似强壮的补充进来,总算完成了今年的任务。
献完血后,系里发了点营养补品和一块刻着“无偿献血光荣”的金牌和一个证书给大家,又放了一周假让献了血的同学休养。朱莎当晚就和张蕊一起去看了电影,全然不顾大三大四前辈关于献血过后要好好休息的警告,第二天就感觉头晕目眩,浑身都没有力气,不得不放弃了接下来的疯狂计划。
老卞听说朱莎张蕊她们献了血,特意买了一堆东西来看她们,等楼下大妈疏忽的时候,一闪就溜了进来,进门就骂朱莎傻,不会耍点计策蒙混过关,明明都教给她方法了,还死撑着不肯用,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朱莎任他骂,一边反驳两句,一边招呼大家吃老卞买来的东西,老卞拿她们没办法,过后叮嘱她们不要再满世界乱走了,老老实实待在宿舍里休息几天,献血看着没事,其实也伤元气。朱莎嗤笑,觉得老卞危言耸听,一点也不把他的话放在心里。
献血并没有让冷战中的朱莎和罗昊重归于好。当朱莎和张蕊献完血的当晚,两人跑去看了两场电影,回到学校已经快11点。嘻嘻哈哈的两人就在宿舍楼下遇到了已经等得花儿也谢了的罗昊和徐轶。看见她们回来,徐轶简直松了一口气,拉着张蕊就跑走了,十分不讲义气地把朱莎一个人扔给了几近发怒边缘的罗昊。
朱莎偷眼看看罗昊,见他脸色铁青,连忙先发制人:“哎!你来怎么也不事先打声招呼啊?我也好事先打扮打扮!”
罗昊气得都笑了:“你哪次见我事先打扮了?我给你打电话你接得着吗?我一晚上都往你们宿舍楼里打了快十回电话了,回回人家都说不在,哪去了也不知道。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了,大老远地跑到你这来,你倒先来劲了!”
朱莎心说怪不得气成这样呢,原来他都往楼里打了这么多电话。整栋宿舍楼只有一部电话,一到晚上,所有人都往这里打,罗昊居然打通了十次,可见他锲而不舍地抱着电话重拨了多少次。她有点感动,但听到罗昊最后一句话气又上来了:“就来劲了怎么着?有本事你别来找我呀?”
话一出口,朱莎就发觉大错要铸成,她赶紧又小声地加上两句:“谁也没规定我就非得在宿舍里等你,我难道就没有出去乱走的自由吗?”
罗昊听了,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朱莎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心里说走就走,谁稀罕你!可是她的眼泪还是像下雨一样流个不停。
第二天两人在酒吧演出的时候,配合一点也不默契,朱莎虽然勉强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但所有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其实正好相反。罗昊更是直接归于沉默。演出完以后,刚哥叫会计把这个月的演出费交给他们,小丁于是提议一起下去喝一杯,所有人都同意了,刚哥看出罗昊和朱莎心情不高,明显一副冷战未愈的样子,笑了笑,以为是少年维特之烦恼,也不劝说,带着他们到了吧台,跟酒保打了招呼,说这四个人的费用直接挂在他帐上。
四个人坐在吧台椅上默默地喝啤酒。小丁提议一起干一杯,大家也是默然无声地碰了一下杯子,“叮”的一声脆响后继续沉默。小丁突然侧过头跟天恩说:“天恩,我曾经听过一个笑话,有条蜈蚣出车祸进了医院,医生说,‘蜈蚣啊,你的伤势很严重啊,要截肢啊。’蜈蚣心想,我腿多,截几条无所谓。几天过后,医生又对蜈蚣说,‘蜈蚣啊,你的手术很成功,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不过,我建议你以后还是改个名字,叫蚯蚓算了!’”
等小丁眉飞色舞把笑话说完,半晌都没有人笑。天恩皱着眉头说:“好冷。”小丁气得把杯子往吧台上一放说:“真受不了你们了!好歹配合一下给点笑声嘛!”
朱莎听了,“嘿嘿”两声,算是给小丁一个交代,然后起身离座说要去上洗手间。直到她走远,罗昊连头也不回一下,摆明了就是要将冷战进行到底。
小丁拿手指着罗昊说:“不就是要出国待两年吗?用得着这么纠结吗?你还是不是男人?找个时间把朱朱给生米煮成熟饭,看她还闹不闹?以后她都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你,赶都赶不走!你把她给搞定了,也省得哥们天天为你干那拉皮条的事。”
罗昊阴沉地看了她一眼:“你他妈地给我闭上你那臭嘴!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龌龊?”
天恩摇头说:“小丁,你太不了解朱朱了!你出的这馊主意只会让他们俩一拍两散。朱朱要是那么好对付,她也不是今天的朱朱了。你一局外人还是少插嘴吧。来,兄弟们,干一杯!”
小丁郁闷地跟天恩和罗昊干了一杯。罗昊端起杯子来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无意中瞥到从洗手间回来的朱莎正被人纠缠。
他放下杯子,几步走过去,盯着那个正抓住朱莎手腕的男人说:“我要是你就会马上放开她!”
那个三十岁左右穿着西装的年轻男子也站起来,他的身高跟罗昊不相上下,身形挺拔,眉目俊朗,但面容中带着一丝阴骘。他没有马上松开朱莎,而是轻蔑地说:“可惜你不是我!而且我要放开也不是因为你!”话音未落,朱莎已经挣脱开来。两人隔桌对峙,隐然有要马上开打的架势。刚哥见势不妙迅速赶来救场,他一面使眼色让小丁和天恩把罗昊架走,一面彬彬有礼地指着朱莎对那个年轻的男子说:“李总,抱歉,有话好说。您看错了,她不是本店的服务生,只是来这演出的大学生。她没有陪酒的义务。”
朱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和罗昊他们一起走了出去。那个被刚哥称作李总的年轻男子看了一眼朱莎远去的背影说:“我知道她是你们这驻唱的大学生。我看她演出已经很久了。我只是想认识她。”刚哥这才注意到,这个朋友介绍来的什么公司的叫李正的人,确实已经连续看了十几场朱莎他们的演出了,每到周二和周四的晚上,他就一定会准时出现在这里。
想到这里,刚哥不由得有些头痛,他歉意地对李正说:“李总,确实抱歉,这个女孩子已经有男朋友了。就是刚才那个男生。帮个忙,都是朋友,就当没这回事发生吧。”
李正固执地说:“你告诉我她是谁?我想知道这个叫Sarah的女孩子真名叫什么?在哪个大学上学?”
刚哥想起刚才的一幕,愈发头痛,老于世故的他自然不会透露朱莎的姓名和学校,他打了几个哈哈,推说都是朋友介绍来的,演出完了就走了,也没仔细问过,因此不太清楚她具体姓什么叫什么。
李正嘲讽地看了他一眼才说:“你不告诉我,我也有办法查到。你放心,我不会对她怎么样,只是想跟她交个朋友!”
刚哥圆滑地说:“交朋友就不必了吧?她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您是大公司的老板,她能跟您说上什么话呢?”
李正望了他一眼,不再说话,转身离去。他那变幻莫测的眼神让刚哥有种危险即将降临的感觉。他觉得有必要打电话提醒一下罗昊和朱莎他们,让他们暂时不要再出现在“零度空间”里了,以免有什么意外发生。
第41章 我喜欢你你就别想逃
罗昊接到刚哥的电话,听他在那边说原因,一直没说话,刚哥以为他答应了,准备挂电话,想了想又叮嘱一句:“阿昊,李正那人来历不明,身份复杂得很,听说是李氏家族现任掌门人的私生子,以前一直见不得光的,这两年才算慢慢浮出水面,开始掌管一些不入流的家族企业,这人野心极大,扩张迅速,背后又有李氏家族做后盾,听说黑白两路都吃得开,虽说以你的身份用不着怕他,但你们不是一路的,你马上就要出国了,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这样对朱莎也好。”
罗昊还是没说话,小丁在一旁听得性急,抢过话筒说:“刚哥,管他妈的什么来路呢,这丫就是欠收拾!咱哥们不收拾他,别人也得收拾他!让他先打听清楚了再来混。什么玩意儿!”
话还没说完,罗昊就又把电话抢过来,啪地一声挂掉。小丁看他愠怒的脸色忙说:“干嘛退让?这不是你的风格!再说了,凭什么就该我们退让?李氏家族算个屁呀?暴发户而已,早二十年还不是土农民一个?现在发了就抖起来了?还敢叫家族?他配么?穿上西装也洗不掉那一身的泥腥味!不给丫一点颜色看看,丫还以为自己是这四九城里的老大呢!”
天恩按下激动得要跳起来的小丁说:“罗昊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的事自己解决,要是能动用老爸的关系,上次弄那软件的时候我就找我老头的朋友去收拾那孙子去了,还用等到现在?随便找个人出来就能收拾这小子了。再说,这事牵涉到朱莎,要是她出点什么事,你让阿昊怎么办?”
小丁理直气壮地说:“就是为了朱朱才要去找人收拾他啊!你想啊,这孙子没准儿哪天就得对朱莎下手。防不胜防!”
罗昊终于下决心似的站起来说:“你说得对!”然后拿上外套准备出去,回头又跟小丁和天恩打声招呼说:“我要回趟家。你们跟我一块儿玩玩去吗?”
天恩牙疼似的摇头说:“不去了,你们家规矩太多了。尤其是你妈,见着她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小丁说:“你要是有你表妹苏苏一半的聪明伶俐就好了。她可是每次都跟阿昊他妈有说有笑的。”
天恩敬谢不敏:“那能一样吗?她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奔着当人家儿媳妇去的,她能不好好哄着阿昊他妈吗?”
罗昊不理会两人的调侃,说了声“出去的时候记得锁门”就下楼了。小丁和天恩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没说话,在他们心里,罗昊即使不属于敌占区,也已经属于沦陷区了,他肯为朱莎破这么大的例,大概无药可救了。
第二天是周末,朱莎因为要去做家教的地点在亚运村,离学校很远,她中午十二点就得出门。刚刚走出学校大门没多远,“呼”地一下一辆车就停在她面前,还没等她回过神来,从车上就跳下来两个人来,一把捂住朱莎的嘴把她推到车里去了。
这时朱莎才看见上次在酒吧纠缠过她的那个年轻男子坐在她旁边,他不理睬朱莎的任何疑问,拿着个酒瓶子硬灌了她几口,呛得她猛烈地咳嗽,眼泪都出来了。后座的两个人像幽灵一样对眼前发生的一切熟视无睹,但他们的两只手分别从两边牢牢地摁着朱莎,只要朱莎一有挣扎,他们手上的力道就加深几分,直到她完全不能动弹为止。那个男人扔了酒瓶,把车开得飞快。
朱莎心里被巨大的恐惧所笼罩,她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但她知道,这也许是她有生以来最大的一个难关。也不知道车子开了多久,朱莎的头不能动,但她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窗外的风景很像郊外,因为有大片绿油油的菜地。
车子开到一栋三层楼的别墅前停下,后座的两个人先下了车,然后又一把将朱莎拉了出来。她身旁的那个年轻的男人皱了皱眉头,似乎说了句要他们动作轻点之类的话。但朱莎一点也不领情,她被那两个人推着往前走,心中慌乱无比,脑子里闪过各种可怕的镜头,都是关于此刻的。
朱莎被带到三楼的一间房子里,然后整个房间只剩下她和那个男人。朱莎揉着手腕处的淤青,尽管心里害怕,但表面上还要做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她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那个男人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看了她半天,突然问:“你为什么不哭?”
朱莎看着他:“哭你能放过我吗?”
“不能。”他很干脆地拒绝。
“那我为什么要哭?哭对你这种人有用吗?”
“确实没用,不但没用,相反还会让我激起更大的兴趣。”他慢条斯理地说,拍拍身旁的沙发示意朱莎坐下来。
朱莎不肯坐。他也不勉强,接着说:“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跟我很像。同样的聪明、理智、倔强、坚强,在平静的外表下都隐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如果给你机会,你会爬得比谁都高,你的眼睛里写满了野心勃勃的欲望。”
“所以你就绑架了我?”
“这不是绑架,我只想认识你。你应该做我的女人,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他狂妄地说。
朱莎一点也不怀疑他话的真假,她镇定地说:“什么是你的女人?女朋友?妻子?情妇?”她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像他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会疯狂到娶她为妻的,她就是想看看,他能自以为是到什么地步。
果然,他听了这话有点皱眉:“做我太太恐怕有点困难,这个不是由我说了算的。”
朱莎嘲讽地看着他:“原来你也有说了不算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上帝呢!谢谢你这么抬举我!我对你所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接下来你要怎么做随你的便,不过你想如愿以偿恐怕没那么容易!”
她边说边走到阳台门附近,伸手推开了阳台门,然后很高兴地看到阳台是开放式的露台样式,没有任何护栏或飘窗。她两步跨过去,他的脸立刻变了颜色。她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我看到报纸上登过,有些打工妹被骗去接客的时候,因为不肯顺从都会从阳台上跳下去,以前我认为她们不值,现在我理解她们了,与其以后带着个流血的伤疤耻辱地活着,不如就这样清白完整地死去!”
在朱莎说话的时候,他一直都在盯着她,眼睛里闪着复杂的光芒,说不清是欣赏还是恼怒。天已经黑了,朱莎一下午没有吃东西也没有任何感觉,清凉的月光照在他的侧面,也是很帅很阳刚的,可是为什么她对他只有厌恶没有一丝好感呢?
他看了看阳台又看了看朱莎,然后说:“你不会跳的。这是三楼,跳下去会摔断胳膊腿甚至脖子,但不会摔死人。你有什么?你唯一的本钱就是你的身体。要知道,残而不死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那时候,你面对自己这堆破碎的身体,你的痛苦会比现在多一百倍!”
他一边说一边慢慢靠近朱莎,在他刚一说完,朱莎就已经跃上了阳台的栏杆往下跳了,他眼疾手快抓住了她的手,嘶声说:“你这个疯子!你真的往下跳!”朱莎的身体已经悬在半空中,唯有一只手还被李正紧紧抓住,她拼命挣扎想让他松手,他不但不放还粗声怒骂:“疯女人!不要动!抓紧我的手!”
阳台上的动静早已惊起了周围的人,大家七手八脚地把朱莎拉上来,她刚一落地就有两个人上前来摁住她的两只胳膊让她不能动弹。朱莎的头脸和胳膊全部被栏杆外粗砺的表面划破了,额头上的一条长长的划痕更是鲜血淋漓,看起来格外触目惊心。她无声地笑了,在鲜血的映衬下,这笑容格外恐怖,让李正感到愈发挫败,他挥挥手,让手下那两个放开朱莎,然后又挥手让他们离开。其中有两个人离开的时候迟疑了一下,又看了朱莎一眼,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有说,安静地离开了,像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样。
大概是注意到朱莎看他的两个手下的表情,他又恢复了冷淡的表情说:“训练有素是吗?那是因为他们都曾经当过兵。我也曾经当过兵,在青藏高原的查果拉哨所一待就是6年。查果拉哨所你知道吗?那里是全军最艰苦的地方,含氧量只有内地的35%,平均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那里有首著名的歌叫《鲜花献给查果拉》:‘金色的草原开满鲜花,雪山顶上有个查果拉,查果拉山高风雪大,山上自古无人家’,我在那个自古无人家的地方待了6年,直到染上终生不能治愈的风湿和哮喘病。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的父亲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存在!他不敢承认我,怕我祖父会因此而放弃他!怕我会妨碍他,害他不能成为家族企业的掌门人!我从出生起就没有见过他几面,从小就活在阴影中,到了18岁又被他送去当兵,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荒凉苦寒的高原上度过的!”
朱莎有些微的动容,但随即她又想到她现在的处境,马上又变得心硬如铁。李正继续说:“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么多,是想告诉你一个道理,我经历了那么多,只要是我认定的东西,我从来都不会轻易放弃。你那个小男朋友能给你的东西我都能给你,他不能给你的我也都能给你!你现在不愿意,总有一天你会愿意!我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就别想逃!你迟早有一天会是我的!”
他说完,马上就有人敲门送进来一个急救小药箱。他走到朱莎面前,伸手把她按下坐在沙发上,然后不顾她饱含敌意的眼光,用温热的湿毛巾给她擦脸上的伤口,朱莎倔强地要躲开,他一把抓住她的肩膀说:“如果你还想好好地回去就不要乱动!”
朱莎不动了,闭上眼睛,两行眼泪潸然而下。他无视她的眼泪,快速地处理好她头上手上的伤口,然后头也不回地说:“送她回去!”
朱莎睁开眼睛抬头,发现他已经快速地离开了这个房间,她只来得及看到他的一个背影和他手下两人惊异的表情。但那两人都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安静地照他的吩咐带着朱莎坐车,然后一眼不发地朝市区开。
朱莎闭上眼睛靠在后座上,疲倦地睡着了。她就像做了一场噩梦一样,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也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醒来,无边的恐惧和绝望已经主导了她的整个思想。
车子开到市区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朱莎疲倦地伸出左手看看腕上的表,时间已经快5点了。看到这块swatch表,朱莎又是一阵心痛,罗昊手上也有一块一模一样的表,就在他们对着流星许愿的那个夜晚,他们一起去百盛买了两块一模一样的swatch表,刚戴上的时候两人的笑容是多么灿烂,彷佛幸福就在手中,而现在只不过才过了不到一个月,彷佛就像已经过了一个世纪!
朱莎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学校走,只想离身后那个噩梦越远越好。到了宿舍楼时间已经点半了,楼门还没有打开,朱莎不想这时候去叫门,引发众人的围观,她低头匆匆地转到楼后的小树林里,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后抱着膝盖默默地回想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发生的这一切,越想越后怕,身体一阵阵地发着抖。
尽管是夏天,早上的温度还是很低的,朱莎衣衫单薄地坐在小树林中,又冷又饿,头上的伤口还一阵阵地抽紧似的发着痛,手臂上更是火烧火燎一样地疼。她昏昏沉沉地想,要是干脆就这样死去了该有多好啊!这样就没有那么痛苦了!罗昊有没有来找过自己呢?见了他又该怎么说呢?
好不容易挨到八点多,宿舍楼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朱莎知道今天第一节有课,大家这个时候一定已经去上课了,她不放心,一直等到8点半亲眼看到拖拖拉拉的唐宁也慢吞吞地走了才从楼后走出来,低头匆匆往宿舍走。
朱莎回到宿舍,拖着疲惫的身体又下楼打了两瓶开水,拿了脸盆兑好温水把自己关到卫生间从里到外好好地清洗了一遍,一边洗一边咬牙忍着伤口那里因为进了水而传来的剧痛,洗到最后,脸上已经分不清是汗水、泪水还是清水在流。
她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摸着自己的伤口,发现经过刚才的一番剧烈动作,有的伤口又裂开了,开始渗出丝丝血迹。她摸出一瓶云南白药,把药倒上去,捡伤口大的位置单手包扎了几下,小的位置就随它去了。上完药朱莎筋疲力尽地躺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中午回来的张蕊首先发现了朱莎的不对劲,大夏天的她睡觉居然还严严实实地盖着毛巾被。她走到朱莎的床边,叫她也没有反应,随手掀开她头上捂着的毛巾被,张蕊立刻大吃一惊,朱莎的脸烧得通红,身上却一阵又一阵地寒战,额头上一条长划痕显得分外狰狞,露在睡衣袖子外面的两只手也是伤痕累累,张蕊再一摸她的手,冰凉,马上就急了,赶紧大喊快别吃饭了,快把朱莎送到校医院去。
意识模糊的朱莎早已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了,她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宁静而美好的梦境,在梦中,她和爸妈小虎一起划着小船去荷塘中摘莲蓬,采菱角,夏日的午后,淡淡的荷香,宁静的水面,不时跃过荷叶划向远方的小青蛙,这一切令她感到无比的安心和沉醉,她根本不愿意从那梦境中醒来。
把朱莎从梦境中拉回现实的是一条冰凉的毛巾。她摇头想甩掉这冷毛巾然后去追上已经渐行渐远的小船,却发现怎么也甩不掉,冰凉的毛巾总是在快要掉的时候又重新回到她的额头上。她恼怒地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忧郁的罗昊,他的手正按在她的额头上,不让那条冷毛巾掉下来。
朱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试着叫了一声:“阿昊?”罗昊痛楚的眼光让她的心莫明其妙地紧缩了一下。他按住她急切乱动的双手说:“不要动,你还在输液。”
朱莎看了看四周雪白的墙壁,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医院里:“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在医院里?”
罗昊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才说:“告诉我,野猫,昨天你去哪里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一提昨天,朱莎立刻想起那个可怕的下午和晚上,她的脸色有点发白,她转移了视线,然后轻轻地说:“昨天我去白云路那个家教了,是骑车去的,回来得有点晚了,路上有个污水井没有井盖,我没看清就掉进去了……”
罗昊伸手按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了,他微笑着说:“还好你命大,只受了点轻伤,没有摔断胳膊腿。”
尽管他在微笑,但不知为什么朱莎觉得他的笑容背后有种凄凉和悲哀。她不知道在她睡着的时候,罗昊已经看到了她两手手腕处的那一圈青紫的淤痕,那根本不是掉进下水道所能造成的伤,而且她忘了上个月她曾经告诉过罗昊,白云路那家的孩子去寄宿了,他们学校偷偷在给他们补课,因此他不再需要家教了。
第42章 化成灰我也认识她
高烧退后朱莎的病很快就好了,但她头上和身上的伤却还需要时间来慢慢地结痂和复原。重归于好的罗昊和朱莎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生活彷佛一切都照旧,她在老时间上课,在老时间排练,甚至在老时间去“零度空间”驻唱。只是,从那以后,朱莎再也没见过李正和他的那几个手下,他就如同一滴水蒸发在空气中了一样,但是当朱莎翻到自己书包深处的时候,她还是发现了他存在过的痕迹。
书包夹层的角落里有一个硬硬的小东西,她掏出来一看,竟然是个用红绳穿着的小小的白色玉坠,刻的既不是观音也不是佛,只是个宝瓶形状的东西,雕工简单但非常精细,触手温润,表面没有一丝杂色。朱莎像被火烫了一样,刚拿到手里就把它摔到地上,又狠狠地踩了几脚,它却纹丝不动。朱莎捡起来想把它扔到窗户外面去,它竟然鬼使神差地挂在了晾衣服的绳上。
朱莎看着那个在半空中晃悠着的玉坠,心情复杂,她伸手把它抓住,最后还是叹口气把它扔到了抽屉的深处,从此就不再理它。
朱莎的这场莫明其妙的病和那个传说中的无妄之灾让她获得了很多同情分,当她头顶着一块硕大的纱布出现在教室里的时候,连辅导员都同情心大发,不但免去了她考勤上的缺勤记录,还给她分走了不少杂务,让她可以安心养病。从表面上看,一切令人不愉快的东西都消失了,但只有朱莎自己才知道,有种神秘的东西一直卡在她和罗昊之间,让他俩再也恢复不了往日的亲密无间。
六月的暑热让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朱莎发现,孟欣欣出现在宿舍的次数明显比以前多了,以前她留给大家的总是一个匆匆忙忙背着书包奔赴图书馆或教学楼的背影,现在她留给大家的还是一个背影,只不过这个背影更多的时候是在去校医院的途中。有时正好好地上着课,孟欣欣突然就脸色苍白,大汗淋漓,胸口急速起伏,似乎疼痛难忍,然后大家急急忙忙把她送到校医院,医生左检查右检查却又一切正常。但她的胸闷胸痛就是会这样突然发作,没有任何诱因,所以,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这样急匆匆地赶赴校医院,甚至与学校对口的人民医院。X光片拍过了,一切正常,超扫描过了,未见异常,甚至核磁共振都做过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找到,但孟欣欣就是一天比一天憔悴苍白,精神萎靡,医生最后拿出个说法判断她是得了植物神经紊乱,但这个诊断缺乏可信赖的证据,连医生自己也不太确定。
朱莎看着孟欣欣像朵急速凋零的花一样日渐萎谢不禁为她感到担忧。在孟欣欣又一次从医院拿回来一大堆药的时候,她忍不住问:“欣欣,你到底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为什么每天都要去医院?”
孟欣欣神情阴郁地把那一大堆药扫进抽屉里,然后说:“我告诉你,你也不会明白。”朱莎不计较她的态度,还是追问,孟欣欣才说:“我就是觉得自己有病,而且是有大病,说不定是肿瘤癌症什么的,校医院这帮庸医根本看不出来!”
朱莎本来只是随口一问,听了这话大吃一惊:“你怎么会这么想?我看你再正常不过了!”
孟欣欣急切地说:“正常?我哪里正常了?说不定我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只是查不出来!报纸上说了,很多癌症早期都查不出来,一点征兆也没有!好多人早上还好好的,一个下午就查出了癌症,三个月不到就死了!”
朱莎有点了解了她前一阵子的奇怪举动,比如经常躺在床上在自己的肚子上左按按右压压,比如吃着吃着饭突然干呕几声,剧烈地咳嗽不止,再比如上着课突发的胸痛和一天十几次地照镜子呲牙检查自己有没有出血不止等。她又问:“欣欣,你都做过哪些检查了?查出什么问题没有?”
孟欣欣烦躁地说:“什么检查都做过了,人民医院也去过了,就是查不出来。要是查出来毛病倒好了,还可以对症下葯,现在什么也查不出来,一天比一天严重,我现在完全就是在等死了,说不定哪天我突然就死了!”
她话是这么说,但语气一点也不像想死的样子,恐惧得很,朱莎正待要劝说她放开一点,不要想那么多,孟欣欣已经觉察到了她的态度,立刻不耐烦地说:“算了!算了!说了你也不理解!这病又不是生在你身上,你当然不知道我的痛苦了!我知道你们是怎么看我的,说不定背地里还要觉得我无病呻吟,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顾不得这么多了,我还要去看病,你别浪费我的时间!”
孟欣欣说完这一大篇自己又急匆匆地走了,大概又是去医院看另外一个科,再背回来一堆药。这两个月以来,她就这样不停地上医院,然后不停地把药背回来放到抽屉里,怀疑一通之后又去医院挂号看病开药。校医院这仅有的几个科都被她转遍了,青霉素都不知道输了几瓶了,维C银翘,冬凌草,逍遥丸,甘草合剂,甚至乳酶生,这些烂七八糟的药都够全宿舍的人吃上一两年了,她还在不停地往回背。
朱莎觉得她最应该去看的就是心理医生,她这样已经是一副明显的走火入魔的样子了,怎么没人来管一管她呢?朱莎要跟她说什么,她根本听不进去,摆出一副朱莎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样子,什么也不信。
孟欣欣走后没多久,张蕊就回来了,看见朱莎的样子随口问了句:“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样子?”
朱莎叹口气说:“你说孟欣欣是不是有点走火入魔了?我看她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再这样下去,人都要变成神经病了。”
张蕊走过来用一根手指竖在她嘴前说:“你快别这样说,孟欣欣最不愿意听的就是这个了,你让她看心理医生比杀了她还难。前几天我刚说个头,她就对着我嚷嚷一通,让我好没面子。她现在愿意听的就是你说她确实有大病,而且病得不轻,一定要好好查清楚,彻底治愈那种话。她现在一门心思相信自己有病,你有什么办法?”
朱莎不说话了,张蕊又说:“不只我劝了,郝静和唐宁都劝了,连她的老乡都看不过去劝她了,都没用,她就是这样我行我素了,你说多了她还跟你急,觉得你怎么那么不关心她,连她有病都不让治!我看,这病起根儿在她爸妈那里,她爸妈管她管得太严,她没有自由,整天学习,没有男朋友,没有课外生活,压力又大,所以就成现在这样了。”
朱莎有点黯然,但她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根本没有多余的力量再去惠及别人,孟欣欣的事感叹过一阵之后也只好丢开了,只是看她那样沉迷于医院,图书馆也不去了,课也不好好上了,作业也是敷衍了事,朱莎总有点为她可惜,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她不是那个说话有分量的人,说了也没有用还不如不说。
很快别的院校的四六级考试季就来到了,F大的校园里凭空多出了许多陌生的面孔,都是来找老乡找同学帮忙辅导或替烤的,一时之间,英语系的学生变得炙手可热,洛阳人贵。辅导员几次在班会上重申纪律,严禁本系学生私下当抢手替烤,发现一例就要严肃处理一例,以儆效尤。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抢手市场供不应求的条件下,还是有很多不怕死的勇夫在谋这个暴利,毕竟这个钱太好挣了,又不要风吹雨淋地去做家教,又不要腰酸腿痛地去站柜台,两个多小时一千多块就到手了,来得太容易了,不挣白不挣。
不知为什么,抢手市场这么火暴,老卞却一直没来找朱莎。朱莎也没多想,有天看见老卞还顺便问他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好长时间也没见到他。
老卞看到朱莎倒是一愣,本不想找朱莎,怕影响她的学习,一直躲着她走,但最后阴差阳错还是遇见了她。老卞想了想,叹口气,还是决定认命请朱莎帮忙,毕竟她才是最有把握拿到证书的一个,她专业四级证书上的成绩都是优秀,她们系里还曾经让她给大一新生做过报告,介绍学习经验什么的。老卞也去旁听了那次经验交流会,印象深刻的是,朱莎在台上讲了些什么,底下没多少人关心,但当她讲完了允许提问的时候,那些菜鸟们问的问题却全是关于她和那支摇滚乐队的。这样的情况让朱莎啼笑皆非,也差点让他们的辅导员变了脸色。
朱莎端着饭盆边走边听老卞介绍情况。老卞想请她帮一哥们的女朋友去替烤六级,说是自己这哥们家里挺有钱的,马上就要毕业了,家里已经帮他和他女朋友在老家联系好了单位了,是当地的商业银行和电信部门,但这哥们的女友进银行硬件不够,差一六级证,考了几次也没有考到,总是59、58分上下,急得没办法了来找老卞了,再三拜托他想办法,说是愿意出比市场行情高出一倍的重金酬谢,只求能拿到证书。
朱莎听完了,半晌没说话,老卞以为她不愿意,也不勉强,反而还开解她:“算了,朱朱,今时不同往日,还是没必要去冒这个险了。上次虽然没有被发现,但我听说,你和你们班辅导员为此闹得很不愉快,我一直也没跟你说,怕你为难,虽说这钱来得容易,但风险也大。现在四六级考试抓得比托福还严,你就别去了,要是缺钱就跟我说一声,我再给你找别的活。”
“多少钱?”朱莎盘算了一阵问。她上周接到弟弟的信,知道家里的房子有点漏雨,父亲一直也没怎么好好修,就让它这么漏着,惹得租房的人老大不乐意,整天嚷嚷要少算点房钱什么的。
老卞正在劝说,突然听到朱莎问这个感到一愣,他下意识地说:“两千五。我是介绍人,要是你去考,这两成中介费我就不要了,我再帮你提提价,让他们凑个整数给你三千,反正他们也不在乎这点钱。”
朱莎下了决心似的说:“好,我去考。什么时候?我好准备一下。”
老卞有些不忍,又后悔自己一时的心软把这事告诉了朱莎,他再三叮嘱她:“回去一个字也别说。明天你准备张照片给我,我叫人把你的照片和她的合成一下,弄张放到准考证上,这样保险些。”
朱莎答应了一声回宿舍了,第二天拿了照片给老卞的时候还在疑惑:“怎么合成啊?”
老卞一边收一边说:“就是把你的眼睛鼻子嘴什么的放到她的脸上,这样这照片既有点像你又有点像她,不仔细看的话是没什么问题的。就算自己看,也跟你有点像。”
朱莎惊叹:“这都谁想出来的这主意?真是太绝了!”老卞笑笑,也不多说,只又叮嘱了她一定要小心。保密倒没什么,只是要不要告诉罗昊呢?朱莎犹豫了一阵还是没有说,她不想在罗昊心中留下一个唯利是图的印象,说白了,她也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考试的那天正是要排练的日子,朱莎找了个借口告诉罗昊,她有点不舒服不想去排练了,罗昊一点也不怀疑,因为朱莎自从那次高烧起身体一直很差,恢复得很慢,她这样说,罗昊马上就相信了,他甚至准备放下手中的事,陪她一起去医院看看,吓得朱莎马上拒绝了,只说躺躺就好,不要他再来回奔波了。罗昊答应了,朱莎放下了一半的心,和老卞会合后准备出发到考场去,听到老卞说出“去清华”三个字,朱莎身体晃了晃差点没摔倒,她不敢置信地问:“什么?你说去哪儿?”
老卞很奇怪她的反应,又重复了一遍说:“怎么了?去清华啊?我那朋友他未来的老婆就是清华的。咱们不去那儿考试去哪儿啊?”
朱莎心里暗暗叫苦,此时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临场退缩说什么也不可能了,只得硬着头皮上,心里暗暗寄希望于罗昊他们已经出发去76区了,两人碰不见面才好。
朱莎遮遮掩掩地跟着老卞到了清华,左看右看没有看到什么熟人的影子,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熬到考试时间到了,朱莎怀里揣着那张伪造了照片的准考证进了考场感觉像怀了个鬼胎一样。她坐在指定的位子上如坐针毡,把准考证放到了所有东西的最下边,然后拿起桌上摆着的那个耳机装模作样地检查着,一边还偷眼看看监考老师的反应。
监考的老师是个胖胖的、和蔼可亲的老头子,戴着眼镜,身材不高还挺着一个大肚子,看起来像KFC门口立着的肯德基上校。离开考还有五分钟,肯德基爷爷正一行一行地检查准考证和学生证。
朱莎心里紧张万分,这两个证件上的照片都禁不起推敲,要是这肯德基爷爷较真的话,她当场就要穿帮露馅了。她坐在座位上如同芒刺在背,眼角的余光扫到正在检查证件的肯德基爷爷身上,他好像不太严格但也决不松散,该看的地方他都看到了,每个证件都打开跟考生本人比对一遍之后再放下。
不管她心里怎么着急,这个时候断没有再出考场的道理,这个基本认知朱莎还是有的。当肯德基爷爷走到她的座位旁,伸手拿起她的准考证的那一刹那,朱莎的心跳加快,额头上的冷汗刷地一下就冒出来了。她突然变得十分镇定,急中生智地拿起手里的耳机在桌子上敲打了几下,然后又放到耳边听一听,做出一副焦急万分的样子带着哭腔对肯德基爷爷说:“老师~~我的耳机好像是坏的!我收不到听力试音的广播了!”
肯德基爷爷先是一愣,马上放下朱莎的证件,接过耳机戴在自己的头上,一边皱着眉头用手调台,一边凝神仔细听,朱莎还在旁边假装特别无辜地说:“要是真的坏了怎么办?那我是不是就不能考试了?怎么办?您那里还有别的耳机吗?”
耳机当然没有问题,肯德基爷爷调试了几次,很快就帮朱莎调到了放听力的那个电台的频段,当悦耳的音乐传出耳机,他一脸满意地递给朱莎。朱莎双手接过耳机用一种恰到好处的感激的声音说:“谢谢您了,老师!”口吻之纯,演技之真令朱莎自己都要佩服自己了,她突然发现,原来自己骗人也很有天分,一整套行骗过程如行云流水般自然,一点破绽都没有。
肯德基爷爷听到这么发自内心的感激自然是非常高兴,他笑了一下,然后去检查下一个同学的证件了。
当朱莎答题结束离开考场的时候,肯德基爷爷还在对她微笑,她包里揣着那些伪造的证件,笑容满面地说着再见就离开了。出了考场,朱莎看到正在大树下乘凉的老卞,她远远地对老卞比出一个V的手势表示大功告成,老卞立刻喜形于色地迎了上来。
两人走到一起后老卞说:“走,朱朱,我请你吃冰淇淋去!”
朱莎得意洋洋地说:“应该我请你吃冰淇淋才对!我赚到了!”两人说说笑笑地朝校外走,一点也没有留意到远处一辆熟悉的吉普车正开过来。
车里坐着的除了罗昊小丁天恩之外,还有天恩的那个牛皮糖表妹苏苏。苏苏眼尖,马上就发现了正和老卞一起边走边说笑的朱莎。她知道今天朱莎是称病在宿舍休息的,此时决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特别是还和一个身份可疑的男生亲密地在一起说笑。她大喜过望,马上伸手指着前面对罗昊说:“阿昊!快看!前面是朱莎!”
罗昊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了正朝校门口走去的朱莎和老卞,尽管已经是一个背影,但罗昊还是认出了她。苏苏还在唯恐天下不乱地嚷嚷:“快下去把她叫上来吧!”
罗昊把她伸出的手拉下来,然后说:“你认错人了,她不是朱莎!”
“我怎么会认错人?她就是朱莎!你看她那头发,那衣服……”苏苏语气肯定。
罗昊再次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我说你认错人了就是认错人了!”苏苏看看他阴沉的脸色,不敢再大声嚷嚷了,但还是小声地在底下嘟囔:“怎么不是她?化成灰我也知道是她!”
天恩喝止了她接下来的牢骚:“苏苏,你有完没完?朱莎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她说了她生病了。你还在这里瞎掺和些什么?”
苏苏正有气无处使,听了天恩这话气得朝他大喊:“你知道些什么呀?你们男的都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受不了你们了!”她说完拉开车门就下去了,谁也懒得拦着她。
她这一走,车里倒安静了,一直没说话的小丁开口了:“苏苏没说错,那就是朱莎。”
罗昊用手拍了一下方向盘,闷闷地说:“这事你别管。”一时三人又陷入沉默。
第43章 从此就是陌生人
朱莎兴冲冲地下楼来见罗昊。刚刚上午才去过他们学校,现在更想见到他本人。这次合练她称病没有参加,不知罗昊会不会担心?下了楼一定要告诉他,她现在好了,已经没什么事了。
她蹦蹦跳跳地下了楼,发现罗昊背对着她在楼前很远的空地上等她。她三步两步蹦过去,大喊一声:“嘿!”
罗昊闻声转过头来,没有被吓倒,也没有惊喜。他深深地看了朱莎一眼,然后说:“朱莎,我们分手吧!”他的语气出奇的平静,没有一丝波澜。朱莎脸上惊喜的表情刹那间化为乌有,她有点不敢相信,下意识地问道:“什么?阿昊,你在说什么?我没听错吧?”
罗昊掉转脸不再看她,语气依旧淡淡地:“就像你之前所说的,我们不合适,还是不要在一起吧!”
朱莎的眼睛紧盯着他,语调也不自觉地变得尖锐起来:“原来你一直记得?”
“我当然记得!你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也都相信,可是你回报给我的是什么?是欺骗!是背叛!你让我为你感到耻辱!我从来不知道你是这样一个人!你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有着天使的面孔和魔鬼的心肠!”罗昊愤怒地大喊。
“我到底做错什么了你倒是说清楚呀!”朱莎有些急了。
罗昊讥讽地看着她:“还需要我再说一遍吗?你以为你做过的事情很光彩是吗?”
朱莎按压住自己的火气,试图安抚罗昊,她感到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天大的误会,她必须要问清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你冤枉!”
罗昊看了她一眼,悲哀地说:“朱莎,你隐瞒了我多少事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你失踪的那个夜晚我问你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你掉进了没有盖盖子的下水道井里,但你手腕上的伤痕明显不是摔伤或擦伤。我不知道那个夜晚你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跟我们在‘零度空间’见过的那个姓李的脱不了干系,我知道你受到了伤害,但你不肯告诉我真相,你选择了隐瞒,我能理解你但我为自己感到悲哀,因为你根本不信任我!”
朱莎的眼泪汹涌地奔出,心里有个疯狂的声音在大喊:原来他一直都知道,原来无论怎样都骗不了他。现在已经不用再解释了,再如何努力地解释那个晚上她只受到惊吓没有发生什么实质上的伤害,也完全没有了任何意义,他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她受辱的事实,她现在解释只会越解释越苍白,但她又不能不解释,她勉强压抑自己内心的焦虑和恐慌对罗昊说:“我没有遭到什么不测,真的,罗昊,相信我,那天晚上我只是受到了惊吓……”
罗昊嘴角挂着讽刺的笑:“是吗?那你怎么解释你那天晚上浑身的伤和你莫明其妙的高烧?真的是掉进了下水道吗?你又是怎么从那个莫须有的下水道里出来的,这些,你告诉过我吗?你信任过我吗?”
朱莎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泪在不停地流。但不管她是如何的泣不成声,罗昊看着她的眼泪似乎无动于衷,往常他对她的眼泪是最没有抵抗力的人,看到她哭,再如何凶悍的话语到了他嘴边也会一下子变得绵软柔和,而现在,他已经对此免疫了,熟视无睹了。朱莎终于知道,在她的世界里,他已经是个局外人。而她,仍然固执的认为他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她想到了生不如死这个词。
罗昊背对着她,冷静地又说:“直到今天中午之前我还在努力说服自己,你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可是你让我失望了,一个本该躺在宿舍养病的人,今天居然和一个男生形迹亲密地在我的校园里出双入对!你这么做真不知道是愚蠢还是大意!我为我自己的眼光感到耻辱!”罗昊冷冷地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走了几步,他又转个身说:“那个姓李的已经被我打发走了,他不会再来纠缠你了。这是我最后为你做的一件事。以后,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过吧!”
朱莎站在原地,泪流满面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想大喊告诉他那只是老卞,可是她又怎么用三言两语来给罗昊解释清楚她和老卞这种“比朋友亲密又不是恋人”的关系?他会相信她和老卞之间的这种特殊的友谊吗?即使他相信,他又能不能容忍呢?
她心里有种想追上去的冲动,但脚下却怎么也挪不开脚步,像被强力胶水粘住了一样。在这一场爱的故事里,先爱的人输了,爱的深的人输了,所以她输得一败涂地。因为爱得早,所以付出多,因为爱得深,所以有奢望,当然不能再全身而退,就像她,明知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要义无反顾地跳下去;明知前面会有烈焰焚身,还是要奋不顾身地扑过去。
六月底的夜晚,白天的暑热还没有散尽,空气中还散发着微微的温热,但朱莎却觉得如同坠进了寒冬腊月的冰窟隆一样。她梦游一样回到宿舍,躺在被窝里不停地发抖,而后又觉得热,掀掉被子又觉得冷。平躺着觉得眩晕,侧躺着又觉得呼吸困难,心跳得太快难以承受,坐起来又觉得恍恍惚惚地像在做梦一样。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觉得罗昊也许是在和她开玩笑,也许这只是一个噩梦,醒来就会一切太平万事大吉。
她无法控制,大脑飞速旋转,清醒得可以去拍一部电影,直到天亮,她的眼泪仍然不知疲倦。她知道是自己的错,但如果时光倒流,所有的事情能重来一次,她还是会选择这样做,爱情是件霸道的事情,但命运比爱情还要霸道,它不会因为你爱他就一定会成全你。天已经大亮了,再躺在床上哭也不会把罗昊哭回来,而她已经哭够了,昨天还伤心欲绝,以为是**,只不过才过一个晚上,太阳又照常升起。
她从床上起来,下地去水房洗漱。昨天她大哭的时候还有人关心地问两声,到了今天早上,大家已经熟视无睹,起了床各自借故走开。失恋是件伤心的事,可是大家都失恋过,凭什么大家都要哄着你让你开心?
朱莎想得开,但她受不了。她浑浑噩噩地洗完脸回来,坐着发呆。张蕊回家过周末去了,到现在也没回来,就算她回来了,除了能向她倾诉一番又能有什么帮助呢?她很累,从起床到现在一直很累,想干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干什么,照照镜子眼睛已经哭得肿得像桃子。可是太阳升起来了,生活还在继续,她哭完了擦干眼泪还要继续去做自己的事,
她今天还有两个家教要做,上午一个下午一个,不去做就要损失一两百块,除了硬着头皮去,她根本别无选择。她用冷毛巾敷了敷自己的眼睛,看看消下去一点红肿才出了门,几乎不知道怎么坐上的公交车,又胡里胡涂地下了公交车。看到小区门口的药店才猛然觉悟,她要买点安眠药,这样晚上才能睡得着。进去以后当然买不到,店员看到她的样子马上提高了警惕,因为她的表情看起来就像要自杀。
放弃了买安眠药的打算,她又转身去了学生家。尽管家长狐疑的眼光老是盯着她的眼睛看,但朱莎还是竭力镇静地把课讲完了,还在课后详细地解答了学生的提问,尽管这提问在她看来弱智得可以,但朱莎知道,一个初学英语的人有时候提的问题就是那么弱智可笑,而他/她自己往往还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非得要人从旁解析当头棒喝才能豁然开朗。
问题得到解答,学生很高兴,朱莎的这个学生是一个初二的胖女生,非常勤奋但就是成绩老也上不去,家长给她想了很多办法,又是补习班又是家教又是外教,效果却不明显,为此家长已经辞退了很多人了。朱莎这个家教算是做得最长的一个,因为她一直不厌其烦地给她解释某些看起来很可笑的问题,而且她的态度始终是那么平静,既没有不耐烦又没有急躁,所以这个胖女孩很喜欢她,家长在旁边看着也很满意。朱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又过了一关。
朱莎做完家教,出了门,像个游魂一样漫无目的地走,肚子一点也不饿,头脑中一片空白。游荡了两个多小时才猛然发觉自己该去另一个家教了。她又急匆匆地上了公共汽车,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又混了半天做完了另一个家教,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她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两腿直发软,想想自己毕竟不是铁打的,一天没吃饭已经快虚脱了。
她咬牙到食堂买了饭,又狠狠地吃了几口,眼泪和在饭里,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滋味。
第二天的课是精读,教精读的刘老师一向最器重朱莎,提问背诵都是必抽中她的,她不敢怠慢,打起精神认真听,两节课下来,浑身大汗淋漓,像被汗水洗了澡一样。本想匆忙去图书馆,谁知道刘老师还是单独留下她。朱莎不知她什么用意,心里忐忑不安。她跟这留美回来的老太太一直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既不远也不近,偶尔也说话,但绝对不是妙语连珠亲热无比的那种。
刘老师虽然已年过六旬,但打扮修饰得好,平时人又比较严厉,朱莎一向是敬而远之的。刘老师把她带到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说:“朱莎,系里今年下半年和俄亥俄州立大学有个交换学生的项目,为期一年半,你们年级有两个名额,我已经向系里推荐了你。”
朱莎惊异地抬起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刘老师注意到了她的反应,很快地又给她解释说:“我一直注意你。你身上有种别人都没有的韧劲和耐力,肯吃苦,又有天分,学习成绩很优秀,所以我向系里推荐了你。但这只是第一步,剩下的还需要你自己的努力。”
朱莎不敢再看老师,她根本不敢相信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来。她低声说:“谢谢老师。”刘老师扶了扶眼镜接着说:“同样获得提名的还有孟欣欣、张蕊和潘颖。你们一共有4个人,但是只有两个名额,竞争非常激烈。本周五系里将会组织一次笔试,笔试的对象当然是面向全年级的学生,但真正能入围的也许就你们四个人。下周三的面试很关键,有一些现场答辩的内容,你需要好好准备。能争取当交换学生对你今后的人生将会大有帮助,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朱莎点头,满怀感激地看了老师一眼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刘老师挥挥手说:“好好去准备去吧。不要想太多。”
回到宿舍,大家都在热议系里刚贴出的交换学生笔试通知,郝静和唐宁只是看客而已,说说就完了,毕竟她们有自知之明,知道这样的好事根本不会落到她们这些中等生的头上,也就是幻想一下就抛开了。孟欣欣没有说话,坐在自己的床上两眼发直,朱莎看了张蕊一眼,发现她给自己眨了一下左眼,马上就意识到她也得到了内部通知,她放心了。从刘老师开始说这件事起,她就没有把张蕊当成自己的竞争对手,不是有两个名额吗?那也许就是她们联手创造奇迹的时候了!她自信满满地想,暂时把罗昊带给她的伤痛放在了一边,开始专心消化这个惊人的好消息。
一年半!如果考上交换学生就可以去美国读一年半的书,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呢?等笔试和面试都过了,她要马上去找罗昊,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那时他们三个人就可以一起在美国待着了!她和罗昊也不用马上分开,这有多好!她简直有点迫不及待想参加考试了。
由于没有了酒吧驻唱和训练,朱莎的这一周过得格外漫长。尽管明知道罗昊已经一怒而去,但朱莎每天还是会期待他说分手只是一时的气话,他气过了就会不计前嫌地来找自己,但最后她还是失望了,过了一天又一天,周五到了,罗昊还是没有任何消息,连小丁也没有来找过自己,他们的毕业设计早就完成了,现在只差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了,怎么会连人影都不见了呢?好几次她想跑去找罗昊,但最终想到这次考试,她又按捺住了自己,告诫自己一定要考完这两轮笔试面试再去找他,同时也暗暗希望时间能让罗昊忘记他们之间的吵架,平复他们之间的裂痕。
周五很快就到了,当天的泛读课临时改做了笔试,所有报名参加这次交换学生项目考试的同学都在一间大教室里考试,朱莎带着文具坐在靠窗的一角,远远地看看另一头的张蕊,发现她正对自己做出个握拳加油的姿势,她有点好笑,也有点感动,张蕊最近迷上了韩剧,动不动就学里面的励志女主角来个握拳加油,有时候还面冲窗户假装是大海,然后用非常幼稚的声音说:“要加油哦!”或者“我一定要成功!”之类的话,朱莎被她的搞怪逗得想不开心都难。她微笑着看着张蕊,也握了一下拳。张蕊一笑,指指前面坐在讲台旁的潘颖,又比出个鄙视的姿势,朱莎还来不及笑老师就开始发卷子了,她连忙收敛了心神开始认真准备。
开始考试还没到半个小时,正在埋头答卷的众人就听到“扑通”一声巨响,朱莎侧过脸一看,糟了,居然是孟欣欣发出来的,她连人带椅子翻到在地,看起来居然一副人事不知的样子,监考老师已经快速奔过去了,一边跑一边喊:“没事,大家继续答题。”
朱莎收回了目光,心里暗暗祈祷孟欣欣不要出什么事。虽然她早就担心孟欣欣会爆发,但没想到会是在这个时候。四个人的角逐已经中途倒下一名,变成了三个人的游戏。朱莎更有把握了。她快速地答着题,对身边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教室里骚乱在继续,但考试也在继续。孟欣欣经过短暂的紧急处理后已经被送往医院继续治疗。
笔试结束后,朱莎和张蕊都没有谈论此次考试。他们周末的两天都在图书馆里备战,模拟各种提问的场景,设计自己的回答。朱莎推掉了这周末的三个家教,专心准备面试。
周一系里张榜公布入围面试的名单,果然只有张蕊朱莎和潘颖三个人,朱莎站在名单下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既为自己庆幸又有些为孟欣欣惋惜,如果她不晕倒,她的名字也应该出现在这个名单上,无奈天意弄人,她还没有参加竞争就提前退出了,一直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输液,查不出任何原因,但医生推测是精神压力过大引起的。
孟欣欣住院以后,虽然她一再要求不要通知她父母,但辅导员怕出意外,还是在第一时间里就给她的父母打了电话,他们连夜坐着火车到了北京,第一眼看到病恹恹躺在床上面无人色的孟欣欣,就已经什么责骂抱怨的话也说不出来了。朱莎去看望孟欣欣的时候也见到了她的父母,那是一对严厉的中年知识分子,因为严厉而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他们急得不得了,但孟欣欣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不上难过也说不上懊恼,反正就是什么也不关心,什么也不在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好像佛教里的四大皆空。
她的父母已经顾不上再约束她、对她提任何要求了,对她身体的关注早已超越了原来对成绩的期望。孟欣欣终于获得了她一直渴望的平静和轻松,尽管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第44章 他只是流星
因为只有三个候选者的缘故,周三的面试没有利用上课的时间。辅导员通知朱莎面试的时间在晚上7点半,因为有一个重量级的人物要参加,需要就他的时间。
张蕊和朱莎两人躲在角落里嘀咕了半天也猜不到这重量级的人物到底是谁,只觉得他肯定是某位评委,而且是能影响大局的那种。朱莎忐忑不安,在宿舍里患得患失。张蕊满不在乎地说:“管他是谁呢?大不了不去!”
朱莎看着大大咧咧的张蕊没有说话,张蕊有这样的底气说这样的话,她有什么?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太过期望,以免失望。可是,说是这样说,心里难免还是会忧心忡忡,有种发狂似的声音在心里叫嚣:“不能失败呀!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呀!”但是,怎么抓住?她不知道。
晚上7点的时候,朱莎和张蕊按照辅导员的吩咐提前坐进了充当考场的多媒体放映厅。这是英语系最大的一个教室,平时总是用来放映英语电影的。朱莎对这个架满了机器的屋子一点也不陌生,她和张蕊在这里看了无数场英语电影,包括《哭泣的游戏》、《狮子王》等等。这里也算是她的一块乐土。
走进多媒体厅她们才发现,来得有点早,里面只有正在收拾桌椅的两个大一学生会干部。朱莎看他们干得满头大汗,忙问清了要求,和张蕊一起帮他们把桌子码起来,把评委席安置好,又打扫了地面。15分钟后,他们才算把这间屋子弄干净。潘颖和辅导员一起说笑着走了进来,看见了正在帮忙的朱莎和张蕊,也不打招呼,眼睛扫了扫,用手指着窗台说:“那儿擦干净了吗?”
张蕊理都懒得理她,朱莎也不说话,把手中的抹布交给那大一男生,然后和辅导员打了声招呼,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下。这两个人旁若无人的态度差点让潘颖给气坏了,当着辅导员又不便立即吵架,她就把气撒在那两个干活的大一新生身上,冲他们嚷嚷:“你们早干吗去了?怎么到这时候才开始收拾?这弄得到处是灰、到处是水的,待会儿让评委老师怎么坐啊?你们会不会办事啊?”
两个老实八交的男生被训得一声也不吭,只好又重新打了水,拿了抹布开始擦。潘颖这才满意了,回头冲辅导员娇笑着说:“老师,怎么样?我安排得还可以吧?待会儿让所有的评委老师都坐在这边,这样既凉快又不会正对着空调吹!您作为现场主持就坐在这边——”她又用手一指放了一套桌椅的地方,“这儿有自然风,而且这个位置可以方便您看到全场的情况。”辅导员满意地点头。
张蕊和朱莎默然无声地看着她肉麻的表演,只觉得恶心得要吐。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潘颖刚说完,评委们就陆续进场了,原来都是系里有名的教授以及系领导,教精读的刘老师也在里面。朱莎看到刘老师有一点意外,不过她很快就释然了,而刘老师看到朱莎也没有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朱莎觉得这样才正常,一切都要靠自己,别人的关照能管用多久呢?
潘颖看到各位评委老师,马上绽开如花笑脸,熟络地和他们打招呼,甜甜地叫着“老师好”。刘老师听到她的声音,眉头有点皱。她一向是不大喜欢这个特别会来事的女生,大概是做学问的人的通病吧,性格耿直的她从来就不喜欢虚伪圆滑的人,所以潘颖从来都不对她的胃口。再加上潘颖有事没事就泡在辅导员办公室,却又从来不在学问上下功夫,她更是没有兴趣。
评委老师都一一落座之后,离面试还有5分钟的时候,传说中的重量级人物隆重登场了,朱莎和张蕊大跌眼镜,还以为会看到什么高鼻深目大胡子的老外或者浑身洋气的ABC之类的人物,结果就是院长大人大驾光临。对于院长,朱莎可不陌生,说起来,他还是她的半个粉丝呢!有几次在路上碰见他,他还笑着跟朱莎打招呼,让朱莎受宠若惊的。
一看到是院长,朱莎的心顿时放下了一半,院长虽然不一定会给她特别的关照,但一定会秉公评判。只要过程公正,就算结果是她输了,她也是输得心服口服,没什么好抱怨的。
面试的流程很简单,有点类似于演讲比赛,大家就同一个主题演讲,将自己准备好的东西用英语表达出来,然后就是即兴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这一次三个人的主题演讲都是同一题目:《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潘颖的演讲没什么新奇的地方,她中规中矩地选择了自己的父母,把亲情作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环,倒也称得上是无功无过。
朱莎谈到了父亲,也谈到了张蕊,在她的生命中,除了父亲之外,她最重要的人就是张蕊。要是没有张蕊,她的人生将会与现在截然不同,她说了一些令人感动的往事,评委们有些微的动容。
接下来就是张蕊。令人意外的是,张蕊居然也谈到了朱莎,张蕊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居然是她和徐轶。朱莎很感动。两人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朱莎在底下握了一下拳,张蕊看到了一笑。接下来她话锋一转,毫不隐讳地谈起她愚蠢的倒追往事和现在的幸福甜蜜,让朱莎听得一头冷汗。这么前卫的话题也只有张蕊才有勇气说出来,换了别人,谁敢在这么重大的场合说这样卿卿我我的往事?不是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吗?
评委们听到她们的主题演讲倒没有什么特别意外的表情,到底是以开放著称的英语系,对一些个性的东西还是持包容的态度。即兴答辩完之后,辅导员就让她们三个人退场了。朱莎和张蕊以及潘颖默默走在无人的楼道里,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上格外清晰。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没有互相攻击,没有冷嘲热讽,三个人现在在同一条船上,但不知道中途要被扔下去的是谁,这样想想就觉得平静了很多。三个人就这样心平气和地走出了教学楼,又往宿舍楼走去。
周四周五都在平静中度过,只有朱莎、张蕊和潘颖知道,在这平静中涌动着暗潮。她们都在等待系办的通知,都在等着看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而偏偏系里就这样没了动静。
好不容易等到周六的朱莎迫不及待地坐上车跑去找罗昊了。经过了这漫长的一周,他怎么也该消消气了,就让他们好好地谈一谈,消除这其中的误会吧。在没有罗昊的这几天里,每一天都像过了一年一样漫长。
周六早上,早早起床的朱莎特地穿了一身漂亮衣服,为了显得庄重活泼一些,她还请教了郝静,让她帮忙化了一个精致的淡妆。郝静现在已经是穿着打扮的行家了,短短的半年时间就让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脱胎换骨成了一个时髦女郎,虽然容貌上的改变不大,但气质已经完全变了。
朱莎带着庙会上罗昊套中的那只绒毛小老虎,蹦蹦跳跳地出门了。走了没多远就看见了张蕊,她正和徐轶一起在亲昵地说着什么。她不便打搅,远远地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又挥了挥手就走了。她一边走一边想:“张蕊这家伙果然重色轻友,不,是重色轻家,她已经连续三个星期没回家了!”
坐了好久的车才到了罗昊住的地方,她三步并作两步跳着上了台阶,上了楼,发现大门紧闭,她侧耳听听,里面没有像往常那样传出嘈杂的声音。罗昊的这个家就是他的朋友活动的大本营,几乎每个朋友都有一把钥匙。这里一到周末更是人气旺盛,聊天的,打牌的,弹吉他的,喝酒的,三教九流,干什么的都有,往往外人还没进门呢,里面的声音已经传出去老远。
朱莎没有听到动静,有点奇怪,转念一想也许他在睡觉呢?于是她又重重地开始敲门。门应声开了,给朱莎开门的是一个打扮得很精干的女人,她的眼光很犀利,好像能透视她一样。朱莎一呆,以为自己进错了门,她又回头看了看门牌号,然后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她有些迟疑地问道:“这是罗昊家吗?”
在这一瞬间,朱莎有种不好的预感,她看着这个衣着讲究,长相精明的女人,隐隐觉得她有可能是罗昊的妈妈。她正准备回答朱莎的问题,里面却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顺嫂,谁来了?”
朱莎顺着声音来的方向看去,一个穿着休闲仿古上衣,宽大的亚麻色裤子的中年女人正款款地走来,她的头发柔顺地在脑后盘成一个髻,随随便便地插着一根簪子,整个打扮显得无比随意却又无比熨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再穿这种有盘花纽扣和立领的仿古上衣,但不知为什么穿在她身上就是显得非常贵气。她手里拿着一把吉他,正是罗昊的。朱莎刹那间就明白了,她才是罗昊的妈妈,刚才那位看起来很有气势的女人只不过是保姆而已。
正在这时,苏苏也从卧室走了出来,她边走边说话,那种特有的娇柔声音让朱莎过耳难忘,她走到门口,明明看到了朱莎却视而不见,转脸对罗昊的妈妈说:“阿姨,这本画册还要不要?送给我好不好?”
罗昊的妈妈看了一眼她手中的画册,微笑着颔首说:“你喜欢什么就拿走吧,反正阿昊现在也用不着了。”苏苏胜利似的冲朱莎一瞥,然后拿着画册又进里面去了,从头到尾她就没跟朱莎打过任何招呼,好像根本不认识她一样。
苏苏走后,罗昊的妈妈温和地跟朱莎打招呼,但她的表情却告诉朱莎,她在刻意跟她保持距离。看到朱莎愣怔的样子,她随意地说了一句:“你来得不巧,阿昊已经出国了。怎么,他没有告诉你吗?我以为他已经跟他所有的朋友都告别过了。”
朱莎听到这个消息就像听到晴天霹雳一样,她失声说:“他已经出国了?”
罗昊的妈妈点点头,然后对保姆说:“顺嫂,把这把吉他也收拾到一起,等会走的时候一起带走。这房子两年都要空着,不要让小偷钻了空子。你要经常来收拾收拾。”
顺嫂一边接过吉他一边满口答应着走了。朱莎驻在门口,仍然不死心地问:“他真的走了?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给我?我是他的——”
“女朋友”三个字刚要出口,朱莎猛然发现,她还有什么资格去自称是他的女朋友呢?他们都已经分手了!眼前就有一位处处以罗昊正牌女友自居的苏苏在这里,甚至可以看出她已经得到了罗昊妈妈的承认了,朱莎这个时候再说出这种话来不是自取其辱吗?眼前的这位贵妇人显然不愿承认她的存在,或者罗昊从来就没有告诉过他的妈妈,他曾经有过一位女朋友!
屈辱的眼泪马上就要夺眶而出,朱莎忍住了,她低头微微弯腰施了一下礼,然后飞快地丢下一句:“对不起,打扰了!”就匆匆忙忙地跑下楼去了。奔跑中,她彷佛听到里面罗昊的妈妈在问她的保姆:“这人你认识吗?”顺嫂恭敬的声音传来:“不认识,也许是喜欢阿昊的什么人吧,现在的女孩子都很大胆……”苏苏的娇声也传来:“阿姨!管她什么人呢!快来看看这个东西要不要……”
她们是故意的!朱莎想。她一口气跑到楼下,又跑出了小区,来到她和罗昊曾经散过步的地方,她停下了。她终于解脱了,然后开始拼命笑,笑得都喘不上气了。她笑累了,就开始哭,她一直认为自己很坚强,很理智,为什么自从和罗昊在一起之后,她会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会流这么多眼泪?难道这些都是前世欠他的吗?如果真是前世欠他的,那么现在就让她一次偿清永不相欠吧!
朱莎哭到嗓子完全嘶哑发不出任何声音才回去,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她把绒布小老虎扔到了垃圾桶里,在心里默默地说:“罗昊,现在我们两清了!”
一直到晚上,朱莎既没有回宿舍也没有吃饭,筋疲力尽的她坐在学校大操场的看台上望着天空发呆,想起他们在流星下许的愿:“罗昊和朱莎要一生一世在一起”,她禁不住又潸然泪下。
就这样坐了不知道有多久,她恍然觉得身边坐了一个人。她不想看,也不想说话。那个人坐了一会儿,轻轻地说:“莎翁,对不起。”
原来是张蕊。朱莎不说话,仍旧傻傻地抬头仰望着天空。张蕊接着又说:“我刚刚才知道,罗昊已经出国了。他……”
朱莎猛然低下头,眼光灼灼地望着张蕊:“拜托你不要再说了!我现在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张蕊也不说话了,停了一会儿,她才轻轻地说:“有人曾经跟我说过,人的一生中会碰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恒星会永远在你身边,陪你走过这一生。流星会划过天际,让你经历美丽。但你会遇到太多太多流星,没必要抓紧每一颗的。让它划过天际吧,至少留下了美丽的影子。也许,罗昊他仅仅是流星。”
朱莎望着天空,喃喃地说:“是的,他仅仅是流星。”
一九九六年六月的最后一天,朱莎不得不承认,她和罗昊最终还是有缘无份。这段短暂的恋情让她经历了从得到到失去的所有过程。
第45章 贫穷是一种悲哀
朱莎开始专心准备期末考试。关于交换学生项目,系里现在对让谁去谁不去还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因此一直捂着盖子不揭锅。朱莎心里着急表面上还得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以示自己很淡定,想想都觉得好笑。她时不时地就和消息灵通的张蕊交换一下各自的情报,最后发现,没有迹象表明系里近期内会有行动。两人对坐长吁短叹了一阵,张蕊打着哈哈乐观地说:“这至少说明潘颖也没有占上风。”
朱莎同意她的看法,但心里还是患得患失。她想,这就是她和张蕊的区别,张蕊可以不在乎这次的出国,因为她以后类似的机会还会再光顾她,但朱莎却不能不在乎,如果她失去了这次的机会,也许以后永远都不会再有了。
期末考试很快过去,交换学生的最后名单即将公布。朱莎已经完全不抱任何希望了。最后一天考完试的时候,辅导员单独留下了朱莎,说要和她好好谈谈。朱莎收拾好东西随着辅导员进了办公室,里面空无一人,大家都去吃午饭了。朱莎抬头看看辅导员一脸的严肃,心里一跳,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心里有种该来的迟早要来的预感。
她没有说话,站在桌边,辅导员叫她坐下,她也没有坐,辅导员不再勉强,叹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大约有十几张那么厚,递给朱莎,示意她看。朱莎疑惑地接过纸,低头一看,霎时间脑子一嗡,视线有点模糊,她再摇头仔细一看,上面一行粗黑体的大字“检举F大英语系94级本科班女生朱莎代人考试”。
她快速地扫了一眼,发现都是些模糊的证词,对关键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人物没有摆出真凭实据,但又写得言之凿凿,显得确有其事的样子。信上只写了个六级考试,具体哪一场,谁是监考人又没有明写,连联络人老卞的名字也没有提到,只笼统地写了个某大三男生,但朱莎本人的名字却又清清楚楚地列在上面。她马上意识到,这封信另有目的。她不想再看下去了,把材料“啪”地一声扔到辅导员的办公桌上:“不就是想让我出不成国吗?早说啊,何苦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我退出不就行了?”
朱莎冷冷地甩出几句话,掉头就走,身后传来辅导员气极败坏的声音:“朱莎你给我站住!你这什么态度?”
朱莎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辅导员认真地说:“从我参加笔试起我就不相信自己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怎么样?最后还是被我猜中了!不管我做什么,都会有人来阻碍我!别人付出一分的努力就会有回报,我付出十分都不一定有。我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时候发生这种事,目的是什么,相信您比我更清楚!我无话可说,你们愿意查就查,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朱莎负气而走,一路上她不停地回想老卞带她去参加考试的经过,觉得没有任何疑点能引起别人注意,这个写检举信的人为什么会知道呢?而且挑选的时机还这么的合适,从考完六级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为什么不在刚考完试就检举她,要一直拖到现在才干呢?很明显,就是不想让她有出国的机会啊!她想到这里,不禁长叹一声,报应啊,早知道不应该替人家去考试,没想到报应这么快就来了,先是失去了罗昊,再就是连出国的机会也没有了。一切彷佛都是命中注定。
她本想找老卞去商量对策,后来又一想,还商量什么?这个时候了,再去找人家老卞,人多眼杂的,反倒拖累了他,不如把这事闷在心底,所有的事情就让她一个人扛吧,反正她从现在起已经横下一条心,没有证据,打死她也不承认,大不了不出国,不去当交换学生。无欲则刚,人只要没有欲望,谁也拿她没办法。
张蕊看到朱莎走出来,忙迎上前去问:“怎么了?他找你什么事?”朱莎淡淡地说:“没什么,就问我这学期的团费收齐了没有。我告诉他早就交上去了。”张蕊放心似的拍拍胸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刚看到你出楼门的脸色很难看。”
朱莎转移了话题问:“你要是走了徐轶怎么办?”张蕊诧异地说:“怎么办?他也出国啊!他们家有很多亲戚在国外,他爸他妈早就想让他出国去念书了,要不是为了我,他早就走了!”
朱莎听了,蓦然想到罗昊,心底隐隐发痛,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如果没有这次替烤,他们也许也是一起幸福地在国外上学了。想到这里,她抑制住内心的酸涩,微笑着说:“真好。老大,真的很羡慕你们。”
张蕊豪气干云地说:“等我们一起到了美国,我让徐轶成为咱们俩的公共男友,所有的脏活、苦活、累活都让他一个人干!咱俩只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他要不干我们就关门放Hello kitty!”想着那时徐轶苦命的情景,她自己先笑了。朱莎勉强微笑着和她一起向食堂走去。
第三天上午,朱莎和张蕊去系办公室交考勤记录,看见楼道里有很多人围在公告栏那里看。张蕊拔腿就往那里跑,朱莎知道是交换学生名单的公告,她淡漠地朝那边看了一眼,然后目不斜视地朝系办走去。名单早都不用再看了,昨天辅导员拿出那叠材料的同时就已经宣布了朱莎的提前出局,随同她一起出局的还有她的入党资格,上过党校培训班又经过了民主推选,马上就要入党的朱莎被无限期地推迟了成为预备党员的日期。
她不后悔。
她交完了考勤记录,转身出了办公室,静静地看了一会热闹的人群才转身往楼下走去。她从口袋里掏出walkman的耳机戴在耳朵上,打开收音机,里面传Beyond的歌声伴着她一路下楼:“……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多少次迎著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被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奇怪的是,心里竟然没有一丝难过伤心的感觉,好像麻木了一样。
走下楼的时候,她意外地在梧桐树下碰到了正在抽烟的老卞。她上前打招呼,老卞回过头来说:“跟我走。”两人走到一个小山包上的花园里站住,老卞才转过脸来。小花园四周都是空旷的地方,没有一点遮拦,谁靠近这小花园他们都可以从山顶上一眼就看见,老卞选了这个地方谈话,显然是用心良苦。朱莎知道肯定是关于替烤的事。她一点也不奇怪老卞怎么知道的,反正他就是有办法知道。
老卞一脸凝重,也不多话,开门见山就问:“朱朱,你觉着是谁把这事捅到系里的?”
朱莎无精打采地说:“老卞,现在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老卞咬牙切齿地说:“怎么不重要?我要知道这人是谁,我就要好好地收拾丫一顿。他妈的我防范得这么严密,根本不可能有外人知道!”
朱莎道:“老卞,你放心,材料上根本没有你的名字,连系名都不知道,反倒是我的姓名系别年级列在上面一清二楚,但我参加什么考试,具体是哪一个考场,考试地点又在哪里什么的,根本没写。我总有种感觉,这人并不是不知道,只是没有写出来,我想也许这人并不想置我于死地,只是想让我出不了国而已。你说是不是?”
老卞奇道:“这就怪了,要是是你们系自己人的话,没理由不写啊?”
朱莎无所谓地笑笑:“要是是我的死对头的话,放着这么好的机会没理由不用。我现在什么都想开了,出不了国就不出了,留在学校里也一样是学习。说不定出国的费用我都凑不齐。”
老卞懊丧地说:“大好一机会丢了可惜啊。费用倒还在其次,怎么都会有办法,只是我不该找你啊,都是我害了你。”
看老卞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朱莎安慰他:“老卞,你不找我找谁?我们是最佳搭挡。你找我还解决了我的困难呢,否则我上哪里找钱去?别傻了,不是你也会有别人,我发现我这个就是衰神附体啊,一次的好运要伴随着十次的厄运一起来。”
老卞抬头:“朱朱,怎么好久没见到你那个帅哥男朋友?”
朱莎很快地转脸:“我们分手了。是哥们的话就别问为什么。”
老卞依言闭嘴,停了一会儿又说:“暑假有什么打算?不回家的话就跟我一起帮人攒电脑去,要不给我看摊也行。”
朱莎一笑说:“不了,我已经买了票明天就走。”
放假的第一天,朱莎坐上火车回家了。这一次京广线上所有的列车已经移到了新建成的北京西站上车,她不用再背着大包赶到北京站去了。坐在飞驰的火车上,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朱莎的内心异常地平静。但她不知道有时候噩运是没有尽头的,当你好不容易从一个泥坑中挣扎出来,马上另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又会张开双臂来迎接你,你如果不肯就这样被吞没就只有不停地挣扎奋斗,直到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也不一定能停止。
朱莎回到家已经两天了。这两天她没有好好吃过饭,也没有完整睡过觉,一直都在陪着奄奄一息的父亲。从进门起到现在,她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平时看起来好好的父亲会得这样的大病,如同一棵被虫子蛀空了的大树一样说倒就倒。
到家的时候,正门和堂屋已经被那些做传销的人占据,从外面望去,里面黑压压地坐着的都是人,整整齐齐地坐了一屋子,在听里面的什么人在讲话。她依照朱虎信中的指导,从旁边的侧门进去,首先就到了父亲的卧室,里面居然也围着几个人,两个姑姑和小虎都在,几个人面有忧色,在那里长吁短叹。朱莎几步走过去才发现躺在床上的父亲,看到她回来,朱虎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喜,还来不及高兴就又陷入了哽咽中:“姐,爸这回病得很厉害。”
父亲看见朱莎回来,艰难地说:“大妹回来了?”
朱虎一说话,几个人都回过头来看,朱莎看着父亲瘦得脱形的脸和蜡黄的脸色,失声问:“怎么会这样?是什么病?”
大姑愁眉不展地叹口气说:“这哪里是我们这种人得得起的病哟!造孽啊。”朱莎没有从她那里得到答案又转向小姑,小姑躲闪了一下她的眼光,勉强说:“镇上的医生说现在还不好说,怕是尿毒症。”
朱莎顿时惊呆了!尿毒症!不就是肾衰竭吗?她急切地拉住朱虎问:“怎么发现的?确诊了没有?”
朱虎泪汪汪地说:“刚开始以为是胃溃疡,爸说十人九胃,哪有人不得胃病的?就自己买了点治胃病的药吃了,吃了两三个月也不见好。再去镇上医院做了些检查,医生说怕是尿毒症,他们不敢确诊,就让我们去县里的大医院去看看,让那里的医生确诊一下。”
朱莎问:“那怎么还不去?还待在家里干什么?”
大姑说:“你爸脾气犟,说既然是尿毒症那就不治了,那是个无底洞,多少钱扔进去也不见响声。他说什么也不去,就在家里躺着,说是能见着你一眼就行了。”
大姑小姑愁了一阵还是各自回家了。晚间的时候,大姑叫天龙表哥送来五千块钱,说是还清前面表哥结婚所欠的旧帐。小姑还是没有任何表示,一走就如同泥牛入海音讯全无。
朱莎的眼泪一直在流,为了父亲,也为了早逝的母亲和朱虎。她不敢想像,已经失去了母亲的她和弟弟,如果连父亲也一起失去会是什么情景。贫穷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不曾真正穷过,他或者她就体会不到贫穷的可怕和无奈。朱莎现在知道了,在贫穷的时候,钱对于一个人的意义有多大。也许,多一些钱,一个人就能活,相反,就是死。父亲不是不渴望好好地活着,但他知道活着的代价是什么,他已经被贫穷的生活折磨得失去了斗志。
晚上朱莎做了饭,和弟弟把饭吃完,然后又伺候着父亲吃了两口,把东西全部收拾好,叫来朱虎后姐弟俩跪在父亲的床边边哭边说:“爸,我知道你心疼钱,你不想花钱看病,可是你想过没有?钱没有了可以再挣,爸爸没有了上哪里再找去?我们已经没有妈妈了,要是再失去爸爸,我和小虎是不是就成孤儿了?今后我们受人欺负被人骂,谁会来心疼我们一下?谁会来管我们的死活?”
朱莎含泪边哭边说,朱虎已经跪在地上泣不成声。父亲的脸色微变,似有所动。朱莎狠狠心说:“爸,本来我不想跟你说,现在有家公司愿意培养我,代我出大学剩下两年的学费,每个月还有基本的生活费,条件是我毕业后进公司10年之内不能跳槽。我已经同意了,但还是没有签约。我回学校之后马上就跟他们签,然后先提前跟人家把工资支出来一部分,大不了以后再慢慢还啊。爸,我已经没有后顾之忧了,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小虎也马上就要毕业,上大学是迟早的事,我一工作就有钱,咱们再苦再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这次也一定能熬过去。爸,我求求你不要这么早放弃。”
朱莎趴在床边放声大哭。不知哭了多久,一只手无力地搭在她的头上,她抬起头,正对上父亲无奈的双眼,“莎莎,别哭了,爸爸这一时三刻哪里死得了呢?人迟早都要死,早些死和晚些死又有什么分别呢?”
朱莎眼泪未干却拼命点头:“我不管早和晚,我和弟弟只知道,失去爸爸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爸爸,我们明天就去县医院!我去找同学的家长想想办法。待会儿我去趟大姑家,把美玉表姐的电话要来,咱们明天去的时候先到她那里落脚。这时候,也顾不上是不是麻烦别人了,先治病要紧。”
父亲无奈地点头,算是同意了朱莎的安排。朱莎和朱虎姐弟俩站起来,开始收拾明天要带走的东西。朱虎无比信赖地看着姐姐,听她的吩咐去做这做那,前几天还惶惶不可终日,姐姐一回来马上就觉得有了主心骨一样。他从小就对姐姐无比依赖,言听计从,因为姐姐从小就性格坚强,主意大,做什么事都有板有眼、考虑周到,让人想不信服也难。在他心里,姐姐一向是做大事的人,这么难的处境她也三下两下理清了头绪,说服了一心求死的父亲,真是想想都不容易啊。朱虎在那边一个人闷头干活,不时用敬佩的眼光看着姐姐。
朱莎拿定了主意,要是父亲真的确诊是尿毒症,她就让朱虎留下来照顾父亲,然后她马上回学校想办法去找挣钱的事。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止她救父亲的决心了,她已经失去了母亲,不能再失去唯一的父亲,不管要她做什么,只要能救父亲一条命,相信即使前面是个火坑,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的。
第46章 什么办法来钱快?
朱莎坐在“魔魅酒吧”的吧台椅上,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台上女歌手的表演,一边默默地想接下来与老板的对话。她昨天刚回到北京,今天就到了这里。在火车上的十几个小时里,她的脑子在不停地转动,寻找任何可以快速挣到钱的生意,但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任何时间短、来钱快的方法,她决定先去酒吧里驻唱再作打算。
要重操旧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她不能回头去找刚哥,因为刚哥和“零度空间”已经是属于过去的记忆,她不能再去揭开这个伤疤,当然也不能去旁边的“犀牛丛林”,毕竟它和“零度空间”是竞争伙伴,她更不想坏了刚哥的生意,于是就只有远远地避开这一带,去白石桥附近的酒吧里寻找机会,最后就找到了这里,她一家一家地进去,发现每家的舞台上都有人在表演,有的唱得好,有的唱得差。她挑选了其中两家唱得最差的,“魔魅”就是其中之一。她准备进去和老板谈谈,毛遂自荐。
这个时候的她已经不再管自己的什么自尊心了,在生命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为了父亲的生命,她愿意放下尊严,不惜一切代价。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各种检查,父亲已经被正式确诊是尿毒症中晚期,换肾是唯一的治愈办法,血液透析只能是维持现状。
两个姑姑已经被这消息打击得透不过气来,在医院里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朱莎虽然早有思想准备,但听到医生亲口说出那几个字还是如五雷轰顶,傻愣在原地好久。朱虎看到姐姐的脸色,吓得连哭也不敢哭,生怕姐姐骂他没出息。朱莎心乱如麻还要分出神来安慰两个姑姑。她背着父亲叫了两个姑姑和朱虎一起商量对策,大姑没有主意,只知道哭和叹命苦,小姑流了半天眼泪,最后居然冒出来一句话:“该怎么办?听大妹的!”
担子一下又移到了朱莎这边。朱莎早就不指望她们能想出什么好主意来,之所以叫上两个姑姑一起商量,是希望她们在她不在的时候能帮朱虎一把,照顾父亲一下,钱的事就不用她们考虑了,能借一点就借,不能借也不勉强,毕竟大家都不富裕,要靠两个姑姑来背这个重担也是背不起来的。
她跟两个姑姑说了自己的打算和想法,姑姑们倒是都赞同了她的意见,一致表示,父亲在透析期间可以白天去医院,晚上住在美玉表姐家,两个姑姑轮流帮朱虎照顾她父亲,她则回学校去想办法筹钱。至于怎么筹钱,她们都没问,大概是怕问了又沾染上朱莎要借钱的是非。
朱莎正在怔忡间,“魔魅”的老板已经匆匆地赶来了。他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比刚哥显得老一些,但人长得还算精神,除了腆着一个啤酒肚外,其他的看着还行。他上下打量了朱莎一番,确认自己不认识她,就问:“小姐,你找我?”
朱莎侧过身来看见他和旁边站着的服务生,知道他是老板,马上客气地问:“请问您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吗?”
老板点头,朱莎指着台上正妖娆地表演的女歌手说:“我唱得比她好十倍,你信不信?”
老板怀疑地看着她,不知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又不像是喝多了来找麻烦的人,于是耐着性子问:“那又怎么样?小姐,你到底想说什么?”
朱莎用手轻拍了一下吧台说:“你还不明白吗?吐字不清,台风又差与乐队配合也不好,她唱成这样还敢出来混难怪你的生意这么差!”她一边说,心里一边不停地对那个台上的女歌手说抱歉,我真的不是有意抢你的饭碗,我也是走投无路了。
老板听到这个果然一愣,随即恍然大悟地说:“有道理!有道理!哎,你叫什么名字?敢不敢上去唱两首?”
朱莎要的就是这句话,她马上打蛇随棍上接口道:“有什么不敢?我叫Sarah,听说过吗?没听说过算你孤陋寡闻!”
老板不以为意地笑了一下说:“光说了不算,你要有真本事才行。等下她唱完了这一首,你马上接下去唱。你都会唱什么歌?我好叫乐队给你伴奏。”
果然等那个女歌手唱完,老板就挥手让她下去,然后让朱莎上台,朱莎大大方方地上了台,跟乐队说了两支歌曲的名字You Win My Love和No One Needs To Know,这两首歌都是SHANIA TWAIN正当红的名作,Joy FM曾经连续两个星期播放过的,朱莎学会了之后一直没有忘记。
乐队演奏不出来这么新的音乐,但朱莎早有准备,从乐队那里借了把吉他,轻轻地弹拨几下,然后开口唱。她在空闲的时候曾因为好奇跟罗昊学过一阵子吉他,但都是浅尝辄止,没有苦练过,只能弹一些简单的和弦伴奏,好过清唱而已。
朱莎在台上唱,乐队和老板都在一旁认真听,刚开始,老板还不以为然,把朱莎的话当成一个玩笑,但听着听着他就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女孩子并不简单,她瘦削的身体里似乎蕴含着无限的潜力。她不但有着出色的嗓音,也有着绝佳的舞台表现力,看来确实是有实力才敢那样说话。老板在心里暗暗感叹,同时也对朱莎的提议拿定了主意。
朱莎唱完下台,酒吧里想起了热烈的掌声,完全不似刚才那样可有可无的样子。老板满意地对朱莎说:“虽然我听不懂你在唱什么,但我知道,你确实唱得比她好一百倍。”他边说边用手指刚才的女歌手,那个长发女孩似乎哼了一声把脸转过来了。老板不理她,继续对朱莎说:“说说你的条件吧。”
朱莎坐下对酒保说:“给我来杯水好吗?”酒吧依言倒了一杯矿泉水给她,朱莎一饮而尽,然后说:“你给她是什么价就给我什么价。不过,我也有几个条件,我是缺钱才到你这里来的,所以客人如果要给小费,指明给我的全部都要归我,没有指明的我不要。如果要点唱,那每首歌要五百块我才会同意,而且我不重复唱同一首歌。”
老板沉吟一会说:“点唱要五百会不会定得太高?一般的点唱也就是五十、一百左右。”
朱莎说:“我不喜欢点唱,所以我把价定得高一点,没有人点最好。我只喜欢唱自己喜欢的歌。如果要我唱什么《爱拼才会赢》之类的烂歌,我是不会唱的。”
老板又要求道:“你不能只唱英文歌,这里有很多人都不喜欢英文歌,要混着唱一些别的流行歌曲才行。”朱莎同意了,两人商定明天开始每周到这里唱三个晚上,每个晚上两小时。朱莎出了“魔魅”的大门,手心里全是汗,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湿,粘粘地贴在身上很不舒服。出了门才真正放松下来,老实说,刚才她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去找老板谈话,还上台去跟人PK,抢走了人家的饭碗。不过,她从回到北京起就已经发过誓,只要能挽救父亲的生命,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代价是什么,她心里已经非常清楚,现在她就要开始走这一步了。
出了“魔魅”的门,又走了200米左右就到了“深蓝”。“深蓝”是朱莎选定要谈判的另一家酒吧,里面献唱的有个乐队,成员全是男生,他们唱的大概都是自己原创的校园歌曲,歌词写得不错,曲子也演绎得很好,但主唱有点力不从心,很明显是缺少一个灵魂人物。
朱莎进门的时候听他们唱了一阵,临时改变主意不去找老板了,她直接找了这四个男生谈,她想加盟他们的乐队。
那四个男生刚开始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其中一个很快认出了朱莎,他们在大学生音乐节上见过,不过那时朱莎是作为Sixteen Eyes的主唱登台表演,他们作为不知名的小乐队在台下观看而已。
既然认出了朱莎,那么其他三个人也跟朱莎熟络起来,对朱莎的提议一口答应,听她说了自己目前的困境,四个男孩一致同意一半的演出费归她。朱莎满怀感激地答应了,有自己的乐队比自己自弹自唱要好得多。有了朱莎的加盟,几个男生带着她一起到老板那里去报备,老板对多个人少个人原本不在意,但听了朱莎的那几个条件还是有点不高兴说:“点唱费太高我就不说了,可是客人给小费按规矩酒吧是要抽成的。”
四个男生一齐帮她说情,告诉老板朱莎确实值这个价。老板半信半疑地同意了,末了还说:“她最好有这个本事,否则客人要是反应不好的话,你们可是要立马走人的!”
几个男生都满口答应了,朱莎有点不忍心,觉得自己可能要连累了他们。那个先认出朱莎的男生安慰她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北京的酒吧多得是!离开他就活不下去了吗?”朱莎想想也是,于是就算了,向几个男生道了谢就走了。他们已经商定好表演的时间改成每周二四六的晚上,同样是两小时。
朱莎出了门一算,如果这样玩命唱的话,不算小费和点唱费用,一个月有4000多块的收入,两个月就可以有8千块,父亲病情稳定后两周透析一次就行了,这8千块可以维持父亲的三个多月的透析费。不过这只是杯水车薪,解得了燃眉之急,解不了长久之忧,要凑足换肾的费用还要再想别的办法才行。
她回到学校左想右想,最后咬咬牙去超市扛了两箱方便面回来,又买了二十几包榨菜,然后每天上食堂买点馒头,将生活费用降到每天三块钱左右,准备就这样维持最低生活水准,开始打持久战。
因为酒吧驻唱都是晚上,朱莎决定找老卞再去打一份工,争取把白天的时间也用上,把父亲几个月的透析费用挣出来,姑姑他们照顾也不是长久之计,小虎更是一开学就得走开,她还要把护工的费用也挣出来才行。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了,一切都要靠自己去努力了。
朱莎硬着头皮开始拼命挣钱。她没对外人说起自己家的情况,知道就算她说了,除了得到一点同情外和一点有限的捐款外,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帮助,而她还要付出人格尊严作代价,不但要像个祥林嫂一样见人就说自己的苦难,还要一遍又一遍地让人把自己的不幸放大到所有人面前。
老卞总有办法知道朱莎的一切事情,他找到朱莎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朱莎不看他,尽量轻描淡写地说:“我父亲生病了,要做手术,我现在多挣点钱凑够手术费。”
“要多少钱?一两万够不够?”
“已经差不多了。你别瞎操心了。”朱莎不想告诉他。
老卞一下生气了:“朱朱,你把我当朋友吗?差不多了你会是这样子?跟疯子一样没日没夜地挣钱,脸色白得像张纸、虚弱得好像见风就要倒下?到底有什么事?快说!否则别怪我不把你当朋友!”
朱莎一下子就崩溃了,她蹲在地上泣不成声:“要换肾!我爸爸要换肾!二十万啊,我上哪里去凑这笔钱?没有钱,我爸爸就只能等死!我快要绝望了!我真的撑不下去了!”
老卞也惊呆了。回去以后,他不知从哪里凑了两万块钱交给朱莎,算是他借给她的,朱莎没推辞就收下了,现在钱对她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谁肯借钱给她,她都感激不尽。
老卞后来给朱莎找了个清闲的活,就是白天去帮人看书店,可以坐着一边看店一边打瞌睡那种,每个月六百块钱。钱不多,但工作清闲。老卞临走时反复交代朱莎不要太认真,差不多就可以了,可是朱莎拿了人家的钱财岂有不帮人消灾的道理,她不但不打瞌睡,反而起劲地帮人推销书,清闲的工作被她弄得一点也不清闲,雇主倒是很满意,只老卞气得没办法。
就这样连轴转了二十几天终于到了月底,朱莎坐在床上数数挣来的钱已经够5千块了,她把这五千块连同老卞那里借的两万赶快寄了回去,打电话给朱虎,要他收到以后马上取出来,给父亲在医院里找床位住院,天天挤在美玉表姐家也不是办法,她也是自己租的房子啊。
“魔魅”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老板现在已经完全信任了朱莎,主动提出增加表演的次数,朱莎一口拒绝了,理由是自己的时间不够。但其实真正的想法是,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也要厌烦的,她现在之所以这么红火,完全是因为有剩下三天那些人差劲的表演衬托着,如果她天天来唱,来来回回就那几首歌,客人没有了期待的空间,很快就没有兴趣了,她还怎么吸引人来呢?
这二十几天来,朱莎在两个酒吧间奔忙献唱,收到的小费也不少,更奇怪的是,她把点唱的条件定得那么苛刻,最近一周还是有人点唱。不管她是在“魔魅”还是在“深蓝”,总会固定每场有人点一首歌,然后交钱,有时候没等她唱完就走了。她努力地想看清这人是谁,却发现每次都不是同一个人,有男的,有女的,每次只点一首,点完就走了。
朱莎直觉上就觉得这事不简单,但她隐隐有种“终于来了”的感觉,她自己问自己,你一直在等待的不就是这一天吗?还在犹豫什么呢?
从回到北京起,她就在考虑一个计划,而去酒吧驻唱只不过是实现这个计划的一个手段而已,现在这个计划已经渐渐接近核心了,她已经没有了后退的余地。朱莎告诉自己要镇定,不管这场游戏是什么,主角都已经就位,配角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游戏却马上就要开始了。
朱莎也不惊慌,她每天照旧去唱,给钱就收下,唱完就走,从不在酒吧多逗留片刻,十足地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她知道,有些人就喜欢她这个样子,而她现在就要把她的计划付诸实现了。
第47章 与魔鬼做交易
每一天,不管在“魔魅”还是“深蓝”,朱莎都会在结束的时候接收一首歌的点唱。从开始到昨天,朱莎已经不重复地唱了29首英文歌了,今天将是第首。朱莎拿着点唱的小纸条,看着今天的这第30首歌的名字,内心如雪地般宁静。这30首歌是她曾经在“零度空间”唱过的所有英文歌曲的总和,按时间顺序,从第一天的《Wannabe》到最后一天的《Lemon Tree》。她知道,她已经猜中了这开头,现在,是时候由她自己把这结尾续下去了。
也许再过不久,她也会和宿舍楼里有些女孩一样,在周末的晚间,一个人在宿舍里细细拾掇着,面对着椭圆形的镜子,将化妆水、精华液、粉底霜一层又一层地涂在脸上,从狭小逼仄的衣柜里左挑右选,精心搭配了漂亮精致的衣服和鞋,留下满桌零乱的化妆品,出门去赶赴一场与魔鬼的约会。
今晚,也许就是她的最后一场演出了。朱莎站在台上边唱边想。乐队的几个小伙子也有点明显的心不在焉,管他呢,反正这里也没有几个知音,而她也快要功成身退了。唱完了最后一曲,朱莎到老板那里拿了钱走人。她的工资是日结的,唱一次拿一次的钱,概不赊欠。
昨天接到朱虎的电话,父亲在美玉表姐的帮助下已经顺利地住进了医院,而且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血液透析,他的病情也稳定了下来,但换肾还是势在必行。朱莎将钱随便地往兜里一揣,然后走进了夜色中。
她边走边想,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现在应该有一辆车停在路边等她。走了没几步,朱莎果然远远地看见了一辆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黑色别克商务车,静静地停在路旁的便道上。虽然是8月,但深夜的凉风还是让她感觉有点冷。她搓搓有点起鸡皮疙瘩的双臂,然后慢腾腾地往前走去。等她快走到的时候,黑色商务车右侧的车门忽然打开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对她说:“上车。”
朱莎看了一眼,仍旧没有说话,默默地坐进了车里。商务车很快开动,朱莎沉默地看着车窗外流光溢彩的街景,不知在想什么。
李正一边开车一边说:“怎么不说话?你好像一点也不奇怪?现在是不是想通了?我说过,你迟早有一天是我的。你逃不掉的。”
朱莎在心里冷笑,也不分辩,就让他这样认为吧。
李正接着道:“你的那个小男朋友呢?怎么这么快就分手了?没想到他还有点来头,给我找了不少麻烦,让我不得不分出一些精力来专门应付他。可那又怎么样?我还不是好好地出现在这里?他还不是扔下你一个人出国走了?”
朱莎终于忍不住了,她对着李正冷冷地说:“你找我就是为了特意来羞辱我的吗?”
李正抿着嘴没有说话,他把车开到一个小区前放慢速度,门口的保安在向他敬礼,他侧过脸微微一点头,等栏杆升起,一踩油门滑进地下停车场。
他率先下了车,然后拉开车门对朱莎说:“下车吧。我们到地方再说。”朱莎下了车随着他坐电梯一直升到顶层。他打开了门,然后对朱莎做了个请进的手势,等朱莎进去后,他随后关上了门,但并没有锁上,朱莎注意到这个细节,紧张的心理稍微有点放松,看来他不是一个急色的人,至少现在她还是安全的。
她匆匆地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发现这套房子装修很不错,小小的二居室收拾得非常整洁舒适。
李正给朱莎倒了一杯水过来说:“你唱了一整晚,先喝杯水吧。”他又注意到朱莎在看这房间的布局,随口说道:“这是我自己挣钱后买的第一套房子,虽然现在我不住在这里,但每周都会有人来打扫。你要是喜欢,我就过户到你的名下。”
朱莎既没有惊喜也没有恐惧,她淡淡地说:“条件是?”
李正举着柠檬水的杯子递给她,她不肯接,李正只好无奈地说:“你知道的。我只有一个条件。”
朱莎点点头,悲哀地说:“是啊,你只有一个条件。可是这一个条件要的是我所有的一切。”
李正也不争辩,只说道:“只要你答应,在我厌倦你之前,我可以给你我能办到的一切。”
朱莎嘴角浮起微笑,慢慢地又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摆设、精致的沙发和柔软的长毛地毯,说道:“那就是要把我自己卖给你啰?即使要卖,我也要卖个好价钱,怎么办呢?我要的远不止这一些。”她笑笑看着李正:“我要钱,而且是很多钱。这是你欠我的,不是吗?”
她那忧郁中带着微笑的样子突然之间变得分外动人,李正有点迷惑:“你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发生了什么事?”
朱莎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会不知道吗?是你让我美梦破灭出不成国的,给系里寄检举信的不正是你吗?你在我要展翅高飞的时候折断了我的翅膀,把我打入了尘埃里,你还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这一切不都是在你的算计中吗?或者我还要感激你手下留情、没有对我赶尽杀绝?你一向不都是喜欢把人逼得走投无路之后再任人宰割的吗?我真幸运,值得你这样费尽心机!”
李正也不气恼,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中:“你到底还是猜到了。”
朱莎悲愤地说:“我为什么猜不到?这太像你的风格了!别人不可能神通广大到知道我所有的细节,只有你才有办法做到。你处心积虑设计了这么久,把我害得这么惨,就是为了跟自己赌这一口气,让我做你的什么情妇二奶?”
李正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说过,只要你肯做我的女人,你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的,我都可以给你。”
朱莎幽幽地说:“喜宝说过:‘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就很多很多钱。’我一直都很喜欢这句话。现在我要努力实现这句话了,很多很多的爱我已经失去了,那么就给我很多很多的钱吧。我同意做你的女人,但我要二十万。这对你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你什么时候给钱,我什么时候卖身。”
李正根本不知道这个“喜宝“是何许人也,但他很介意朱莎这么说自己,他皱着眉头道:“不要把我们之间的关系说得那么难听。不管你怎么想,在我心里,你是第一个令我心动、让我念念不忘的女人,尤其你跟我又是那么的相似。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知道,如果我不能得到你,我这辈子会有多遗憾。你命中注定就该是我的女人。你恨我无非是因为我用了一点非常的手段而已。可是只有这样,我才能完完全全地得到你,我为什么不用?”
朱莎低头不语,这样的结果她早就猜到了,现在他亲口说出来,无非是让她更死心塌地而已。
李正不在意这些,他很快说:“我明天就签支票给你,但你要记住,从此以后你整个人都是我的了,你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我。”
朱莎闭上眼睛点点头,然后转身说:“送我回学校,至少今天晚上我还是自由的。”
李正依言和她一起下楼,开车把她送回了学校,然后说:“明天上午9点我来接你。”朱莎下了车,摇摇晃晃地朝宿舍楼走去,将李正和他的商务车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她没有哭,早在失去罗昊,失去出国的机会,得知父亲重病的消息的时候,她就已经把所有的眼泪都哭干了,现在的她,只是一具包裹着重重钢铁外壳的血肉机器人而已,喜怒哀乐都隐藏在冰冷的外壳下。
接下来的一切顺利得超乎想像。李正没有丝毫迟疑地就给了她二十万,还把那套小小的二居室过户到了她的名下。但李正在给她支票的同时,她也被律师要求签署了一份秘密的协议,上面可笑地给她规定了许多权利和义务,尽管用词谨慎隐晦,但朱莎一眼就看穿了它的本质,无非是一份“包养协议”而已,她鄙夷地看了李正一眼,然后律师赶紧解释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她的权利,朱莎没有理他,低头“刷刷”签了字然后拿了支票出去了。
李正神色自若地也在协议上签了字交给了律师备份。不一会儿,他的助理肖扬敲门进来,律师趁势客气地告辞了。肖扬拿着一份东西朝李正挥挥手问:“老大,这二十万怎么入账?”
李正抬头道:“这个不走公司的帐,直接从我个人帐户里出。”
肖扬奇怪地问:“老爷子要是问起来怎么办?”
李正不耐烦地说:“只要你不多嘴,老头子根本不会知道!去把张超给我叫来!”
肖扬满腹牢骚地出去了,他是李正的远房表弟,但同时也是老爷子派来的嫡系心腹,名为助理实为监军,身份尴尬,虽然奉行着两边都不得罪的信条,但有时难免还是会两边都不讨好,老爷子认为他私下里帮李正隐瞒了不少事,李正又认为他经常背地里向老爷子告密,因此很多事情都不肯让他知道。可是张超就不一样了,他和他手下六七个人虽然职位不高,但都是李正当兵时期认识的人,他们眼里只有李正,只有他们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太字党”。肖扬满怀醋意地想。
不一会儿,瘦削精干的张超进来了,李正递给他一张纸说:“去查一下,她用这笔钱干什么。”张超接过纸一言不发地走了。李正把身体往后靠到椅背上,陷入沉思。他有点好奇,朱莎要这二十万做什么呢?
李正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现在是时候由朱莎来实现自己的部分了。当第一个晚上,朱莎从小套房的床上爬起来去浴室的时候,床单上留下一抹殷红的印记,那是她的第一次。她把李正吃惊和审视的目光抛到了身后,然后面无表情地去了浴室。她打开淋浴的喷头,在温热的水流下机械地冲刷自己,她觉得自己很脏很脏,无论喷头开得多大,无论用掉多少水,始终也洗不掉身上这种耻辱和肮脏的气味,这气味一直深入到她的每个毛孔里,让她永远不能摆脱。这就是她要付出的代价。
当她用身体做为交换条件换取了这看似光鲜的一切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自己掉进了悲哀的陷阱里。她知道她要为此付出代价。但李正的出现,就像荒漠里长出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急于要抓住,特别是这根草还是她精心种出来的,不是李正,也会是别人,从她回北京起,一切就已经成了定局。现在,她终于把自己的身体出卖给了魔鬼。
李正带她去买高档的场所消费,吃一些她从来没有见过精致的美食,给她买各种高档的衣服饰品,企图博得她的一个微笑。她知道,李正是为了补偿她,但她很想告诉李正,她并不是一个守身如玉的人,以前没有跟人上过床,只不过是因为诱惑还不够大。可是李正不这样想,他自从第一夜的震惊过后,就一直对朱莎小心翼翼,用尽心思哄她开心,因为他一直有着很浓重的处女情节,而朱莎满足了他全部的幻想。
朱莎把李正给她买的各种衣物一排一排地放进了那套房子里,现在,那个宽大的衣帽间终于派上了用场。在她住进来之前,李正就已经找人重新装修了整套房子,完全是按照她的喜好来布置一切,甚至把旁边的书房和卧室打通,给她设计了一个专门的衣帽间。朱莎第一次站在那个空空荡荡的衣帽间里的时候,她在想,这是干什么用的呢?
很快,她就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了。在那些时髦的衣物一套又一套地接连送到这里的时候,她看都懒得看一眼,包装都没有拆开就把它们统统都塞进了卧室的橱柜里,是李正一件一件拿出来,帮她拆开包装,剪下标签,然后分门别类地挂在衣帽间里。
朱莎没事的时候就打开衣帽间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衣服发呆。以前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如果她有钱了,她要买多少新衣服和新鞋子,再搭配些什么样的包包和饰品,而且要一天一身不重复地换,现在,这一切成真了,她却失去了最初的动力。
她不需要再违心地去讨好那些家长,教那些奇笨无比的孩子,也不需要再把生活费降到最低,吃那些南方人永远也不喜欢的大白馒头和没有油水的土豆块或者大白菜了,她也不需要再担惊受怕地去替人家考试来获取非法的收入了,从她出卖了自己的那一天起,她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最大限度的金钱,但也从此失去了心灵上的快乐和自由。这也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
九月开学的时候,朱莎过上了双重的生活,周一到周五,她是平凡普通的大学女生,而到了周五的晚上一直到周末,她是李正见不得光的情人,她的存在就是个秘密。
第48章 假到真时真亦假
李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一份一份翻看张超刚才给他送来的文件,里面是三分报纸复印件和张汇款单复印件。报纸分别是北京知名的晚报、晨报和青年报,每份报纸的某一版都或大或小地刊登着一则新闻,新闻的主人公正是朱莎。
李正看着青年报上那张大幅照片,一眼就认出了是朱莎,照片上她神情激动,显然是满怀感激地从右方一个模糊的人像手中接过一个大信封。新闻的主要内容是某某企业献爱心,得知F大朱莎同学的不幸遭遇之后,主动给她捐款10万元,让她能支付父亲换肾的一部分手术费。晚报上则是上一则新闻的延伸阅读,豆腐块大的一个角落写着一则简讯,表明目前社会捐款已经高达共计3万8千多元,并呼吁爱心企业继续行动起来,帮着这个品学兼优的女孩。最后的晨报则在社会版二条的位置刊登了某知名企业从报纸上获悉朱莎的不幸遭遇和社会好心人对她的帮助之后,马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承诺在10月底之前将剩下的6万多元补齐,以便能完成一次神奇的爱心传递。报纸上还刊登着朱莎热泪盈眶的大幅照片。
如果不知道内情,所有人都会认为社会对一个不幸的女孩伸出了热情的双手,帮助她拯救了自己的父亲。但是,李正是完全清楚这一切的,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假新闻,甚至这些报纸也都是假的。他在思考,朱莎是怎么做到的呢?她一个人单枪匹马,怎么想通这些复杂的关节,怎么设计这些看似简单实际却非常关键的细节?又是找谁去制作的这几张假报纸呢?这些假新闻无疑是出自朱莎的手笔,但文章笔法老到,跟真正的新闻没有两样,如果不是事件本身是假的,单凭这几则新闻,就已经几可乱真。
这两张汇款单表明朱莎已经分两次把钱汇回家了,再加上这三张报纸,她的谎言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没有人会怀疑钱的来历,而且她手里还压着最后一笔钱要等到10月底才汇出。看样子,她已经设计好了所有说辞,把所有的漏洞都事先想好了补漏的方法,别人只会羡慕她的好运气,决不会怀疑报纸的真实性。
看完所有资料,李正把文件扔到一边,开始抽烟。
张超在一边看着他皱着眉头,忍不住出声道:“大哥,你找的这个小姑娘可不简单啊。你看她——”
李正挥手制止了他接下来的话,然后说道:“我喜欢的就是她的不简单。她要是既单纯又善良,一点心计也没有,将来连老爷子一招也接不下来,我又何必费那么大劲来得到她?”
张超还是不放心道:“可是你一下子给她那么多钱有必要吗?她要是拿着钱跑了怎么办?”
李正哈哈大笑:“怎么跑?她能跑到哪里去?跑了你们再给我找回来不就完了?她既然开了口,我就一定要满足她这个愿望,二十万算什么,比这更多我也付得起!再说,她拿这钱是有急用的,我不给她,难道眼睁睁地看她为了钱,投到别人的怀抱里去吗?”想到朱莎,李正的嘴角情不自禁地浮起微笑,她果然不简单,虽然她的父亲急等着钱来换肾,她也没有一下子就把钱一次性地寄回去,看她想的办法多周到,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是这样的人用在商场上,要不了几年就会变诚人精。
张超看他一副与有荣焉的蠢样,摇头走人,最后又说:“小石他们几个有点担心,你现在和她在一起了,不知道她会不会记以前的仇?”
李正一愣:“记仇?”忽然又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小石他们奉命把朱莎强行推上车,又按住她的胳膊把她困在车里,最后还把她从阳台上拽出来,让她浑身是伤的旧事,他想了一下对张超说:“还是尽量别让小石他们出现在她面前吧。这个女人,爱憎分明,搞不好真的会记仇。”
张超答应了一声走出去了,李正又陷入沉思。对于朱莎,他是越来越不懂了,原以为她是失恋以后自暴自弃才会投向他的怀抱,却原来别有内情,她根本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自己引入她布的局中,利用自己来救她父亲的命。如果不是看到这几份以假乱真的报纸,他差点就相信朱莎是被他逼得走投无路才向他投降。阴沟里翻了船哪。他自己在心里苦笑。不过他不后悔,不管怎么样,朱莎现在是属于她,谁设计了谁,谁又被谁逼迫,已经都不重要了,他们已经是一路人了。就像赌石的时候被人引诱买到一块玉石,虽然猜到它里面可能是满绿,但最后解开还是会有极大的惊喜,现在朱莎带给他的就是这种感觉。
李正又拿起那些材料看了看,他又有点奇怪,朱莎为什么不把她的父亲接到北京而是选择了她老家省城的一家大医院去做手术呢?换肾手术虽然很多大医院都能做,但毕竟北京有全国最好的医院,手术的成功率相对来说要比其他地方高一些不是吗?不过,他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如果朱莎把她的父亲接到北京来,那她的秘密迟早会暴露,到时候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可想而知,不外乎是父亲羞愤自杀或者断绝父女关系之类的,所以她宁可冒一定的风险,也不肯让父亲有识破她的一天。这个女孩,不仅心细,而且胆大。
他想了一会儿,拿起电话准备拨号。既然朱莎处心积虑地要骗过所有人,李正也不想故意戳穿她,本想助她一臂之力,想想还是算了,现在他还有点拿不准朱莎的脾气,不知道她的底线在哪里,如果不知己知彼,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在酒吧里那次仅有的冲动就让他付出了代价,那他现在更是不会轻易出手,即使是为了帮助她。既然朱莎已经设好了整个局,那就让她自己去全盘掌控吧,她完全有这个能力。李正毫不怀疑这一点,于是他又放下了电话。
李正沉思了一会儿,看看表已经是下午5点了,今天是周末,晚上有老爷子例行的晚宴,虽然他厌恶走进那个尔虞我诈、令人窒息的大家庭,但只要老爷子在世一天,他就不得不一次次地走进去,接受那些虚伪的问候和刺目的眼光。他知道,对某些人来说,他就是如鲠在喉的那个梗,一定要不吐不快的。说是眼中钉、肉中刺也不过如此吧。母亲已经去世快五年了,除了老爷子,他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
他站起来,拿了东西往外走,正撞上急匆匆进来的肖扬,他一把拉住李正说:“上哪去?表舅说今晚一定要我们回去吃晚饭,顺便说一下西边那块地中标的事。”
尽管不情愿,李正还是随着肖扬一起往外走。大概是为了不让他有借口逃避吃晚饭,肖扬还把自己的车留在了地下停车场,坐上了他的车。李正一边无可奈何地坐在后座,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肖扬唠叨最近“家”里的一些是非,在这方面,肖扬比一般的女人还饶舌,什么事情都是他第一个知道,并且第一个传出来,有时候李正甚至怀疑他是一个gay。
肖扬这次说的是他名义上的二哥李奇的事:“……老二这次有麻烦了,深圳那边的电子工厂出了点事情,有一批货的质量出了问题,外销的时候被买方发现了现在要退回来,老二坚持不肯认帐,说是运输途中出的问题,表舅现在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李正微笑,他这二哥是什么德性他太清楚了,外强中干又斤斤计较,遇到一点蝇头小利就沾沾自喜,根本不是个做大事的人,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他不认帐太正常了,他要肯认帐肯收回才不正常呢。他一向是没把这个二哥放在眼里的,典型的志大才疏,能有什么惊天大手段?倒是大哥和两个叔叔家的两个堂兄还算得上是他的竞争对手。
果然,吃饭的时候,老爷子说起二哥的事,还是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敲着桌子教训他们要放眼长远,不要鼠目寸光,信誉一旦失去是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说完老二,老爷子又顺带夸起他会办事,最近的大小几件事都办得不错。
听到老爷子这样说,大家脸上的表情精彩得很。李正默不作声,心里冷笑,将来有让你们哭的一天。老爷子的原配,他名义上的“大妈”哼了一声说:“我儿子什么时候让你满意过?这人哪,心要是不正,看什么都是歪的。”老爷子脸色阴沉正要发作,大哥已经岔开了话题说:“今天这糟鸭味道不错,罗姐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大家别愣着了,开始吃吧,菜都要凉了。”众人这才撤去表情,开始吃饭。这一顿饭吃得真是高潮迭起。
散席后,老爷子又单独留下他和肖扬谈中标的事,简单说了不到10分钟,大妈就借故送茶送点心进来好几次,惹得老爷子最后发了脾气,大声地呵斥她把她轰了出去,她临走又看了他们几眼才离开。李正知道她这是怕老爷子单独和他谈财产的事,或者秘密地告诉他一些关乎遗嘱的情况,所以借故进来刺探一下,以防有什么不测。他也不说破,这点小伎俩怎么瞒得过号称老狐狸的老爷子?反正老爷子也是心知肚明,但又拿她没办法,最后还不是把她轰走了事?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李正看她一脸蛮横的样子,真的很难想像自己的父亲会和她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她跟自己已经过世的母亲相比又岂是天壤之别那么简单?母亲一生都输在先来后到上。
老爷子说了一会儿,本来已经挥手让他出去,临走又突然叫住他问:“听说你最近和一个来历不明的酒吧小姐走得挺近?”
李正站住了,但没有回头,只淡淡地否认:“没有。”
老爷子又继续自说自话:“玩玩可以,不能当真。善后要做好。”
李正终于忍不住回头冲老爷子冷冷地说:“你对我母亲当年是不是就这样?那为什么还会把我生出来?”
老爷子顿时语塞,李正也不等他回答就径直往门口走,身后传来一声脆响,他知道大概又是某个价值不菲的瓷器古董遭了殃,他冷冷一笑继续往外走。门外肖扬正一脸紧张地等着他出来。他狠狠地瞪了肖扬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大宅。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令他厌恶和窒息,每来一次,心底的绝望就加深一次。
李正开着车箭一般地冲出了车库,留下一脸错愕的肖扬在后面捶胸顿足,他也不知道又是哪里得罪了这尊大神,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把他一个人扔在了这里。
×××
朱莎下了课就一直在埋头收拾东西,直到身边的同学都走光了,她才站起身来朝宿舍走去。今天又是周末,是她尽义务的日子,她必须尽快收拾好自己,穿戴整齐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出发到校门外去等车。
父亲的病已经基本稳定了,一周一次的血液透析再加上朱莎的信件和汇款单让他又焕发了生命的活力,尽管他没有说出口,但朱莎知道,他已经重新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从一周一次的电话中就可以听出来他的精神很好,现在正在医生的帮助下等待合适的肾源。父亲甚至在某一次不经意中对朱莎抱怨,说等待换肾的人太多,而合适的肾源又太少。朱莎知道,他是有点着急了,住在省里最好的医院里,每一天都在花钱,他害怕了,急于要好起来,重新回到以往的生活中去。尽管内心酸楚,但朱莎还是安慰父亲不要着急,会有合适的肾源出现的。她甚至抬出了九泉之下的妈妈来安慰父亲,说她一定会保佑他迅速好起来的,这个家一定会越来越好。
父亲竟然相信了她的话。朱莎知道,这个时候的父亲脆弱得像个孩子,而她却必须成长得像个大人了。父亲现在已经转到了省里最好的医院,大姑一直在就近照顾他。尽管朱莎对大姑有成见,但最后要求人还是第一个想到了大姑,有什么办法呢?朱虎已经是高三了,马上就要开学,一天功课也不能耽误,而她已经不是自由之身,小姑家里还有个正在上学的表弟,她是绝对走不开的,唯有大姑,两个表姐都在外打工,表哥虽然结婚,但还没有孩子,而大姑又一直寡居,婆媳关系也不是太好,只有她才是照顾父亲最合适的人选。
朱莎想到这里,马上给大姑打电话,委婉地请她出马,同时表示自己会努力打工挣钱,每月支付大姑工资。大姑痛快地答应了。朱莎松了一口气,不管大姑是看在什么份上答应的,只要她答应了,就是实实在在地帮了朱莎的大忙。
朱莎收拾好东西回到宿舍,里面空空荡荡的,张蕊走了,石金雅走了,虽然又住进来一个外系的女生,但朱莎和她完全没有话讲,唐宁和郝静也是各有各的精彩,孟欣欣更是闲云野鹤一样了,整个宿舍已经没有了当初热热闹闹的气氛,每个人进来都是讪讪的,见了面打个招呼说不了两句话就各自走开,谁也不管别人的闲事。朱莎怔怔地看着张蕊的床发了一会儿呆,还是无精打采地换衣服洗漱准备离开。
出了宿舍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周围几个宿舍楼已经开始散布着星星点点的灯光,偶尔可见对面窗户里的女生洗完了澡站在窗前梳头、晾衣服。有的人在边看书边吃泡面,还有匆匆的下楼打开水、上自习的人,平常的大学生活,平凡的大学女生,而她离这一切已经越来越远了。
她走出校门的时候,已经离约定的时间过了20分钟了。要是在往常,她一定会马上飞奔赶时间,可是现在完全用不着了,赶和不赶都是一样的,不管她多晚,总会有辆车静静地停在指定的地方等她,把她接到一个她做梦都想逃开的地方去。所以她不着急,继续慢悠悠地朝西门外走。果然,走了没多久,那辆黑色的商务车就出现在她眼前。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黑色墨镜的男子在等她上车。她知道他叫张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一见到她,就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既紧张又小心翼翼。她懒得去察探,自觉地上了车。车门很快就关上了,张超一边开车一边说:“大哥今晚有事,让你自己先吃饭。小姐想上哪儿?我开车送你过去。如果要和朋友一起逛街也可以,但是不能太晚,十点前必须要回家。”
朱莎几乎失笑,十点前必须要回家?他以为他是什么?她的父母吗?不过她没有质疑他的话,只懒洋洋地说:“直接送我回那里。”她从不肯把那当成自己的家,即使现在房子已经在她的名下,她也只肯用“那里”来代替。
张超答应了一声,然后车子继续朝前开,他从后视镜里看见朱莎古怪的脸色,不知她又在想些什么,不管她想干什么,大哥总是第一时间就满足她的愿望,比纣王还要纣王,而可恨的是,她从来也不领情,总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样子,看大哥就像看路人甲一样,真不知大哥怎么想的,简直可以用犯贱来形容。上次她不过是无意中说了一句广告上的那个男人穿黑衬衫好看,大哥就一口气买了十几件黑衬衣放在家里,也不顾大家的身材是不是适合穿黑的就强迫他们每人都穿一件,搞得大家一出门远远地看就像来了一群乌鸦。
第49章 朱莎的一九九七
一九九七年的元旦过去后不久,朱莎的父亲终于等来了合适的肾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手术过后,他又熬过了危险的排异期。朱莎从电话里听到这个消息,紧张的心终于放下,她在狂喜之余还不望冷静地谢了一直照顾父亲的大姑。大姑也一直在电话里擦眼泪,连说不容易,不容易。朱莎顾不得想她到底是在说谁不容易,在电话里又叮嘱大姑要好好照顾父亲,然后把给父亲买的大堆营养品一股脑寄回去,又给大姑汇了两千块钱做这半年多来的辛苦费。
大姑错愕地说:“大妹,你哪来这么多钱?上次人家捐的那些钱医院都用得差不多了。”
朱莎现编谎话眼睛都不眨一下:“大姑,这是我打了一个学期的工挣的,再加上报社的记者们也捐了些钱,我都买成营养品了,你别管那么多了,好好照顾我爸,寒假我没时间回家了,我得留在学校里打工挣钱。”
大姑唠唠叨叨地说:“大妹,北京的钱这么好挣,我叫你美华表姐也到你那里去好不好?她一个人在深圳,听说流水线上要站十几个钟头,腿都站到变形,手指头都是肿的。可怜啊……”
朱莎吓了一跳,赶快打断了大姑的话:“大姑,我这里的工作都是做家教,要给学生上课的,不是大学生干不了的。北京工厂少,表姐来了也没多少机会,还不如留在深圳,要是我这边有了合适的工作,我再打电话给你好不好?”
大姑只得作罢,但还是叮嘱朱莎说:“大妹啊,有事你得想着点你表姐啊。她一个人在外头不容易,眼看都快二十七了连个对象都没有,每天就是从早上站到半夜……”
朱莎耐着性子听完,又不敢惹恼大姑,只得敷衍说:“好,我想着这事,尽快给找一找。”大姑终于挂断了电话。朱莎长出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她不能让任何人来北京,就连朱虎也不行。她想到这里又马上给朱虎打电话,问他的高考志愿,果然朱虎选择的是清华。朱莎一听“清华”心中刺痛,她忍着心酸,告诉朱虎,武汉、南京、上海的大学也不错,不要把眼睛只盯着北京。
朱虎吭哧吭哧地“嗯”半天才说:“姐,我想跟你在一起。”朱莎马上打断他的话:“不行,你不能跟我在一起,你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了。”
朱虎情急之下说:“我早就能自己照顾自己了,我到北京是想照顾你!”朱莎没有话说了,停了一下才硬起心肠说:“不行!你走了爸爸怎么办?别忘了你是男生,照顾爸爸是你的责任!选择一个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吧,这样爸爸有事也能迅速找到你。我在北京生活得很好,不需要你来锦上添花!”朱莎知道只有抬出这个理由朱虎才不会拒绝,果然朱虎不敢违抗,愤愤不平地挂了电话。
朱莎知道他从小就跟自己亲,母亲去世后姐弟俩更是相依为命,感情很好,如果朱虎考到北京,他迟早要知道一切,现在连她也不知希望在哪里,又怎么敢把朱虎也牵扯进来?还是狠狠心,斩断他和她之间的联系,让他们离得越远越好,远了他就有可能永远不知道真相,那样他的人生就还是完整的人生。如果要堕落,就让她一个人堕落吧,反正她已经这样做了。
六月进入毕业季之后,朱莎无端地感到惆怅,她最后一个朋友也马上就要失去了,老卞即将毕业回到老家,他妈已经在老家给他找好关系,他只要一毕业就可以马上进市府机关,成为公务员。这是多少人挤破脑袋也求不来的好事,老卞却还显得不情不愿。
老卞参加了许多告别饭局,亲手把一个个同学都送上了离去的火车,最后一天的时候,老卞来邀请朱莎去参加他们宿舍“最后的晚餐”,朱莎答应了。到了校门口的小饭馆才发现里面那个明恋老卞的师姐也在,她已经先于老卞他们一年毕业,为了留京指标选择在一所重点中学当教师了。朱莎知道她的身份,也知道她的那点心思,正要上前去跟她打招呼,师姐已经转过脸去了。朱莎只得不尴不尬地自己上前找了个位子坐下。眼看几个大男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没出息地掉眼泪、说真话,师姐也是一副伤心欲绝泪眼朦胧的样子,朱莎还是无动于衷。她没喝酒,也没掉眼泪,随随便便地吃一点东西,然后陪着众人傻傻地忆旧,回忆他们曾经的似水流年。
但是,说着说着,朱莎也突然受不了这么伤感的气氛,站起身来走到走廊里,对着外面的月色发呆。突然老卞走过来了,他端着一杯酒来敬她,朱莎勉强笑着说:“老卞,我不喝啦,我对酒精过敏。自从我大一那年喝醉过那次后,就再也不喝酒了!”
老卞定定地看着她,然后把杯子放在走廊的栏杆上,突然伸手抱住了她:“朱朱,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是一点点?”
朱莎没有挣开他,只轻轻地说:“老卞,你喝醉了。”
老卞似乎就真的醉了,他的手还是没有松开:“我是不是从来就没有进入到你的视线里?”
朱莎凝视着他,摇头:“不,老卞,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
老卞悲哀地说:“可惜不是爱人是吗?”
朱莎不忍让他失望,但还是硬起心肠说:“比爱人还要亲近。”老卞还是失望地走了,朱莎转脸发现了走廊立柱阴影下师姐那张表情复杂的脸,她也随即转过脸去不再看。朱莎永远都不会忘记,在这一刻,曾经有一个人那么绝望地喜欢过自己,明知没有希望,还那么默默地、顽强地喜欢着她,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丝压力。他抱着她,她没有感觉,但是他的肩膀真的很温暖。
朱莎回到宿舍后不久,手机就响了,这部手机是李正强行塞给她的,交代她务必要随身携带,以便能随时找到她。手机是地道的欧洲货,精致而小巧,里面都没有中文设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朱莎不想让人侧目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把它藏进了书包的最深处,上课的时候设置成静音震动模式。好在她没有去申请那个低人一等的“贫困生助学金”,否则她这个手机根本无处可藏。
电话响个没完没了,朱莎低头一看,原来是李正的电话。接通以后就传来李正命令式的声音:“我要见你。给你十分钟,马上下楼。”
说完不等朱莎反应过来他就挂断了,朱莎觉得很莫明其妙,今天又不是周末,为什么他会那么着急地要见自己?按照他们之间不成文的规定,朱莎只有周五的晚上才会去那里“蒙主宠召”,什么时候周三也变成法定接见日了?无论如何,他有要求,朱莎还是遵守职业道德,马上换衣服去找他。但找来找去,朱莎也找不到上次带回来的那套衣服了,好像被郝静还是唐宁借去穿了。她只好匆匆忙忙收拾好东西,随便擦了把脸就下楼了。
出了校门走了没多久,朱莎又上了车,这次张超为她打开的是后座的门。她也没有疑问,上车以后才发现里面正坐着一尊黑面大神,正是李正本人。
看见朱莎上来,还没等她坐好,李正就恶狠狠地扳过她的身子,随即就是一阵热吻,气势汹汹地,像在惩罚她似的,吻得她的嘴唇都破了。朱莎被弄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等李正停下来,她看看前面开车的张超一副目不斜视正襟危坐的样子,显然是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了。她不由得很恼火,使劲挣开道:“你怎么了?什么事要这么生气?”
李正放开她靠回座位上,闭上眼睛,显然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问:“他是谁?”
朱莎更莫明其妙:“哪个他?”
李正倏地挣开眼,脸色阴郁:“你离开了男人就不能活是吗?非要全天下的男人都拜倒在你脚下你才高兴是吗?”
朱莎很快明白他说的是老卞,不过她觉得没有必要跟他解释那么多,只不急不躁地说了一句:“我没有忘记,我已经属于你。”
李正更是愤怒:“那你为什么还要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
朱莎淡淡地道:“以后不会了。你不必再使什么手段来对付他,他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而且他马上就要走了。”
话音未落,李正“啪”地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这一巴掌是告诉你,做情妇也要讲职业道德!”
前面的张超身形一震,显然也察觉到了李正的异样,但他一言不发,继续开车。朱莎目无表情,也不生气也不辩解,连动都不动一下,就带着这五个手指印去了李正的住所。挨了打的朱莎若无其事,反倒是打人的李正一夜无眠,半夜偷偷起床用毛巾给她热敷,几次都被睡梦中的朱莎打掉在地上,让李正懊悔不是生气也不是,自觉在朱莎面前受尽了气。
打人事件发生后,张超看朱莎还是一副不急不徐的样子,不禁暗自佩服她胸有城府,是什么力量支撑她这样的忍辱负重?张超一直想不明白。再看看老大李正,打了人比挨打还要受委屈,在朱莎面前赔尽了小心也挽不回来她的一个笑脸。张超再一次觉得,眼前这个女孩不简单,眼看李正在她面前越来越偃旗息鼓,张超也是心里越发没底,只一再交代手下的那几个人千万不要去惹她。
一九九七年发生了许多大事,二月中的时候,那个对中国改革开放最有影响力的老人在北京停止了呼吸,与世长辞,四个多月后,经他亲自参与谈判的香港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朱莎的宿舍第一次安上了电视,她和同学们看着电视中举国同悲同喜的画面,禁不住也潸然泪下。
一九九七年七月还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从泰国开始到整个亚洲的经济风雨飘摇。发生在朱家的大事则是,朱莎父亲基本痊愈出院,虽然终身不能断药,但至少已经挽回了一条性命,朱虎考上了大学。他最终还是不得不听了姐姐的话,选择了不是北京的大学。
在朱虎扛着行李大包小包地去武大报到时,朱莎已经开始了大四实习,原来的辅导员已经调到学校后勤部门去了,新来的辅导员叶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原来一直在院办做行政工作,这次大概是要评职称还是怎么的,忽然就下到系里来担任辅导员了。这个叶老师人长得并不漂亮,但性格温和,最难得的是处事公正,她一见到勤奋认真的朱莎就很喜欢,因此一直对她很好,这次实习有许多单位,叶老师一律按成绩和平时表现来分,许多酷爱跟辅导员老师拉关系的这次都分得平平,最好的实习单位像电视台、报社什么的,首先就给了朱莎等几个一直拿奖学金的同学。
叶老师给朱莎推荐的实习地址是一家刚落地北京的MBS卫视中文台,她在那里学习做一个早间新闻栏目的助理编导。电视台的工作太辛苦了,朱莎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都遭受严重打击。她跟着那个栏目组的人一起下午三点上班,然后早晨九点下班。她因为专业不对口,写的稿子很吃力,编的片子就更糟了,常常被主编退回来重写。每次上了播出线,朱莎总是昏睡过去,睁眼时看见字幕,看见自己的名字在最后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匆匆滑过去,然后下楼到二层的咖啡厅吃早餐,然后回宿舍去睡觉。晨昏颠倒的生活差点让朱莎患上神经衰弱。
朱莎的工作中时常需要用到电脑,因此李正不声不响地给她买了台IBM的笔记本电脑,但她从不把电脑带回宿舍,李正给与她的所有一切她都只留在这套小小的两居室里,她宁愿自己骗自己,只要回到宿舍,她还是那个家境贫寒,但好学上进的女大学生,而不是现在这个活在一个有钱男人背后的影子。
对于李正,朱莎从来没有刻意去了解他的一切,有限的一些经历也完全来自他的那个助理肖扬,那是一个自来熟,自从无意中和朱莎认识了以后,就一直和她保持联络。拜他所赐,朱莎也从侧面了解了李正的一些背景知识,聊以打发无聊时光,不过对于肖扬,她从没有兴趣去挖掘更多,尽管他摆明了一副欢迎你来问的架势,但朱莎对他的动机很是怀疑,他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呢?一想到这里,朱莎就提高了警惕。
除去那些骄傲、跋扈、霸道的一面,李正其实是一个不难相处的人。朱莎和他在一起,不需要喋喋不休地陪他聊天,也不需要穿得跟个交际花似的到处陪人喝酒,更不需要夜夜被翻红浪,忍受着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男人的发泄。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需要朱莎来陪伴他,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爱,只需要在他身边,不管朱莎在做什么,他都会感到心灵上的放松和精神上的愉悦。
他其实是一个寂寞的人,不习惯夜晚的黑,不习惯冷清,常常会从噩梦中惊醒,只有看到光线,看到旁边朱莎安详光洁的睡容,他才会再次平静下来,甚至重新入睡,所以,即使是睡觉的时候,房间里也需要留一盏灯,一盏能够让他看到朱莎的灯。在他的心里,对朱莎越来越有一种病态的依赖。他甚至觉得,他可以征服她的肉体,但没办法占据她的心灵,她的精神力量实在太强大了。他不知道这个看似平静的女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摆脱寂寞、忧伤以及恐惧,是的,尽管他不承认,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充满着恐惧,那是一种童年生活深入骨髓的记忆,仅靠奢华的物质生活是没办法抹去的。
朱莎和他在一起是永远也不会有时间觉得无聊的,她永远能找到让自己忙碌的方法。他徒然地给她买了大堆影碟片,甚至带她去听那些他从来也不喜欢听的音乐会或演唱会,她从来也没有觉得开心过,只是一味地顺从他,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履行她在协议上的义务。
李正感到挫败。这时候他才感到,对于一段感情,水到渠成才是最合理的,强扭的瓜往往不甜。他忘了他也是被设计的那个,朱莎从来就没想同他发展什么感情,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
肖扬给他出主意让他冷落朱莎几天,还振振有词地告诉他,女人不能宠,一宠就登鼻子上脸,只有晾她几天,她马上就会着急。李正半信半疑地采纳了他的建议,一连出差两个星期,没有一个电话,也没留任何信息,好像平地蒸发了一样。当然,他还是把张超留下,让他该干什么干什么,照老样子把朱莎接来送去。李正最后还交代张超,朱莎要是问起他的现状,就一律回答不清楚。
结果事实证明,这真的是个馊主意,朱莎甚至没有感觉到他在故意冷落她,她忙得根本什么都顾不上了,唯一问起他的一次还是在张超反复诱导下才随口问了一句:“他上哪去了?”
张超按照老大的吩咐一问三不知,朱莎也就不再继续,让张超觉得好没面子,也让急切探听消息的李正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一样。他第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把张超骂了个狗血喷头。
第50章 双重生活
一九九七年的朱莎好像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她在和张蕊的e-mail中违心地编造了有关她自己的太平盛事,说起宿舍和班里的每一个人,就是不提她自己的生活。张蕊的回信大多是意气风发,她也抱怨过徐轶的不解风情,也鄙视过潘颖的不择手段,但最多的还是她生活中的那些细小琐事。朱莎很喜欢她e-mail中提到的那些地名,那些琐事,读着张蕊的e-mail就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一样。
就像事先约好的一样,她们俩在信中同时回避提到一个名字——罗昊。她知道张蕊迟早要和罗昊联系的,但她固执地不肯告诉张蕊有关她和罗昊之间发生的一切,从那个寒彻心扉的夜晚开始,朱莎就已经把关于罗昊和她的一切都尘封在记忆的深处,那是一个尽管不再流血却还时时刺痛的角落。
张蕊已经和徐轶同居了,在他们到那里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张蕊说是因为寂寞,但朱莎看她e-mail发回的照片,里面的两个人十指紧扣,一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的模样,根本就是情之所至水到渠成,一点都不像寂寞难耐。朱莎有时候在想,他们会结婚吧?为什么有的人就总是这么幸运,磕磕碰碰之下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而且还能幸福地在一起呢?就因为有了张蕊和徐轶的幸福做对比,朱莎才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爱情和幸运儿的存在。
时间一晃就到了十月,朱莎已经实习了将近一个月了。和她一起到电视台实习的一共有五个人,有F大的,也有别的院校的,而且也不是一起来的而是陆陆续续到齐的。除了朱莎,其他四个人都是家里有些背景的。电视台更是一个具体而微的社会,朱莎在这里饱尝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好在在F大,朱莎就已经尝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滋味,因此在这里还不算太震惊。
就在她实习到一半的时候,有一天早上,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进了新闻部,她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戴着墨镜,但看得出纹过的眉毛在太阳镜上显现。她全身穿着价值不菲的名牌,一副十足贵妇人的打扮。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打扮都很入时的年轻女孩,看样子像是她的女儿。
按照规定,接待来访人员是朱莎的职责,所以正当朱莎上前去接待的时候,这个女人看都不看朱莎一眼,款款地走过来,高昂着头摘下太阳镜站在门口,用很客气的声音说:“我找你们主任,我女儿要来实习。我和你们于副台长打过招呼的。”
新闻部里的有些人开始又是倒水又是请坐,说马上派人去叫主任,还有人和那个年轻的女孩搭话,问她的学校和年级。那个女人也毫不客气地坐下,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切。朱莎冷眼看着,觉得十分地无聊。尽管电视台是个势利眼的大本营,但朱莎还是爱上了在这里实习的生活,因为她已经发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地方原来是做新闻。
唐宁实习时被分配到一所普通中学教英语,学生基础差又很不爱学,她教得很辛苦又没有成就感,因此十分不喜欢这个工作,经常在宿舍里发脾气。郝静通过努力,也争取到了一所市重点中学的实习机会,她因为来自郊区,没有市区户口,迫切想留在这所实习的学校,即使唐宁说她是“饥不择食”,她也不理会,依旧自己忙忙碌碌备课,对着镜子练习讲课。孟欣欣因为要考研,随随便便找了个地方实习,每天就是混日子。
十月底的一天,郝静忽然失魂落魄回宿舍了。朱莎正在收拾衣服,本不想多管闲事,但看到郝静神色大变,大冬天的却满头大汗的样子心里又有些不忍,赶忙让她坐下喝杯水,然后才问她发生了什么事。郝静大概也是惊惶失措了,平时口风很紧的人竟然一问就开始大哭,一边哭一边说龙哥不见了。
朱莎吓了一跳,以为她在开玩笑呢,仔细一看又不像,郝静已经哭得喘不上气了,这样的哭法不是真到了伤心绝望的地步是哭不出来的。朱莎觉得事情有点严重了,一时侠义心肠发作,又准备多管闲事了。
从郝静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中,朱莎才大概听明白了事情的前后经过。龙哥已经早郝静一年毕业了,分到北京的一个建筑单位工作,一个星期前龙哥说要出差,会到一个比较偏的地方,手机信号可能没有,让郝静不要给他电话,等他有机会会和郝静联系。郝静当时正忙着实习,听了龙哥的话也没太在意,就继续忙自己的事了,可过了整整一周他都没和郝静联系过。郝静忙完了才发觉有点不太对,她熬过了一周以后马上迫不及待地找龙哥,打他的手机关机,到家里去找才发现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新的买主正欢天喜地地搬家。再去他的单位找人,他同事说他一星期前就辞职了。郝静当时就崩溃了。
朱莎听了心里暗暗担忧,看样子这龙哥是要存心甩了郝静啊,他谎称出差已经给自己留了足够的时间来脱身。真不知道郝静接下来该怎么面对,她还曾欢天喜地地计划过一毕业就结婚的。
半夜朱莎醒来,朦胧中听到郝静捂着被子在小声而压抑地哭泣,周围的同学都在沉睡。朱莎一下子就醒了,她轻轻地下床,把郝静的被子掀开,低低地说:“别哭了,你要是睡不着咱们去楼顶上坐坐吧。”
郝静顺从地穿好衣服,跟着朱莎来到宿舍楼楼顶,屋外灯光昏暗,稀疏的几颗星忽明忽灭,郝静上了楼顶就开始抱着朱莎放声大哭起来。
朱莎吃惊地说:“郝静,你冷静一下,不要哭了,咱们现在在顶楼,你这个哭法马上就会被人发现的。这种极品贱人,咱不要他还不行吗?”
郝静把头埋在朱莎怀里:“莎翁,我赔不起了!我已经输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了!”
郝静告诉她,她和龙哥早就住在一起了,而她已经为龙哥流过一次产了。朱莎回想起大二那年献血前后的那段时间,一向健壮的郝静居然体重不达标,还曾有一个星期都躺在床上养病,饭都是朱莎帮忙买的。张蕊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只说是痛经,原来那段时间她是去做了流产手术!朱莎想起那个从她的包里掉出来的小药盒,和那些她夜不归宿的日子,心里的猜测一下子都被证实了。可是她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地抱着郝静,让她尽情哭泣。
她真的怕郝静压力太大了受不了去自杀,于是就只有每次暗暗留心,等郝静睡着了她才去睡。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觉得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觉得郝静爱慕虚荣,想攀高枝,可是只有朱莎才知道,一个生于贫穷的人有多急切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知识有时候不一定就能改变命运,于是郝静也只有放手一博,想通过嫁人来改变,不幸的是她没有成功。谁又能说谁低俗,谁又能比谁高贵?要是她们都口衔金匙地出身,她们也可以只谈风月、不问世事的。是生活逼得她们沾染了世俗之气,也是生活让她们苦苦挣扎、斤斤计较的。她在郝静身上彷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
时间这个东西真的很怪,跟李正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感受着他对自己的好,朱莎渐渐地也有点离不开他了,男女之间的事情,从最初的抗拒变成了她对他的被动接受。也许女人就是这样吧,在身体交换后,再怎样冷漠抗拒也会孳生出感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孽缘。
不管怎样,朱莎的人生已经算是有了很大起色,她终于可以不再疲于奔命地去挣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以及负担家里的各种费用了,她在接受李正对她的好,给她安排的无限舒适生活的同时曾经有那么一瞬间软弱过,她想是不是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算了?依赖他提供给他的金钱和支持,她也可以在有限的自由内轻松地活着,但前提是,她终生都要仰人鼻息,而且永远不能见光。一旦李正厌倦了她,那她存在的价值还不如一把扔在墙角里的破扫帚。
朱莎只要想到这里就会悚然而惊。很快天蝎座的朱莎就迎来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生日那天,李正问她想吃什么,朱莎脱口而出:“必胜客!”
李正愕然:“我以为你会想穿得很漂亮,去大饭店吃一顿浪漫的晚餐,旁边有人给你拉小提琴什么的。”
朱莎低头解释:“可是那样好假!而且我不喜欢穿得那样正式去那种高级地方,那会让我的手脚没地方放!我就想去必胜客,我早就想试试我能不能像电视里一样把沙拉堆成一个高塔!”
必胜客的沙拉是按次收费的,交一次钱只能取一次沙拉。朱莎有一回看电视,无意中发现电视上曝光了有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占到便宜,就在必胜客里用沙拉碗码沙拉,把沙拉堆得像比萨斜塔。李正觉得好笑,但还是听从了她的意见,为她取消了浪漫的大饭店晚餐,改成去必胜客码沙拉。
郝静以前在宿舍里说起过必胜客,把那里夸得像个美食的天堂一样,朱莎亲自一试,也不过如此,而且她的耐心不够,技巧也缺乏,堆沙拉只能堆起一平碗稍微冒点尖,离那些高手的九层塔还差得很远。她很快就扔了沙拉碗,厌倦了这个游戏。
李正看她神色怏怏地坐在那里,就想方设法让她说话。朱莎兴趣缺缺地应答几句。李正微笑着为她戴上一条铂金项链,说:“生日快乐。”朱莎低头一看,项链坠正是李正以前送给她的那个小玉瓶。她抬头看李正,目光中有些询问的意味。这项链坠被她扔到了宿舍抽屉深处,搬东西时又无意中被带进了这套房子里,被朱莎冷落丢进了衣帽间的某个抽屉里,李正是怎么找到的?
李正看着她,握住她的手,朱莎不习惯这么温情脉脉的时刻,她抽回了手,李正也不勉强,只貌似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这是我妈留给我的唯一的记忆。宝瓶,‘保平’,结果却保不了她自己的平安。”
朱莎心下黯然,觉得外表如斯强硬骄傲的他原来内心也是伤痕累累。生日的当天,朱虎从武汉打来电话,找不到朱莎,宿舍同学把她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朱虎。朱虎打到她手机上的时候,朱莎还在必胜客里和李正吃饭。她不动声色地接听朱虎的电话,朱虎在那边疑惑地说:“姐,你什么时候买了手机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朱莎截断他的话头说:“别问了,别人给的一个旧东西而已。”朱莎边打电话边用眼角瞟李正,发现他一点也不避讳地在听他们的谈话,眼光放肆地在她脸上扫来扫去。她不由得瞪他一眼,然后接着说:“你是不是又缺钱用了?”
朱虎在那边急了:“我不缺钱用。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不用再给我寄生活费了,我找到打工的地方了,加上学校的助学金,每个月的生活费已经够了。姐,祝你生日快乐。”
朱莎喃喃地说:“谢谢。”她刚要再接着说话,朱虎已经把电话挂了。李正看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就说:“过生日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说吧,你想许个什么愿?”
说完不待朱莎开口,李正又加上一句:“明知不可能的事情就不要许愿了。”朱莎知道他指的是自己曾经想离开他的事,她看着李正说:“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记得深圳泰丰电子也是你家的产业。我表姐张美华在那里做工,她在流水线上已经站了3年了,帮忙把她调到轻松一点的岗位上去吧。我就这一个愿望。”
李正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最后还是点点头说:“好。”朱莎放心了,总算对大姑的嘱托有了交代,就算是对大姑辛苦照顾父亲的一点报答吧。她也只有这么大的力量了,要不是肖扬在她面前多嘴,她根本不会知道深圳泰丰电子原来已经属于他名下管理。
不久之后,朱莎在一次打电话回家中,装作无意地问起大姑,美华表姐的近况,大姑兴高采烈地说:“大妹啊,你表姐不知交了什么好运了,从北京来的大老板亲自见了她,把她提升为组长了!这下好了!不用站流水线了,手底下还管着30几号人呢!工资也翻了一倍多了!”
朱莎很有兴趣地听了一会说:“那就好了,表姐也算苦尽甘来了。”
大姑兴奋不改:“是啊,美华说,大家都在猜是不是大老板看上她了,否则怎么会巴巴地从北京跑到深圳来,还把她升职了呢?你表姐还说,这大老板看着挺年轻的,可是管理得挺严格的。他一去深圳,就撤了一大批人,又升了一大批,你表姐也是托这股风上去的。唉,就是不知道这大老板有没有结婚……”
表姐真自恋,这样的一点小事就被她无限上升到了大老板看上她的地步了,真不知道李正知道了会怎么想。朱莎失笑,她没兴趣再听大姑的唠叨,就轻轻地打断大姑的话问:“我爸爸怎么样了?”
大姑的兴奋还没减退:“他现在好得很呐!自从出院了以后,他就觉得浑身轻松,像卸下千百斤的担子一样!”
朱莎又问道:“大姑,我爸爸现在在哪里?”
大姑说:“还能去哪里?他去听课去了!家里不是租房给那些搞传销的人了吗?每天在那里上课上得热火朝天的,大家都去听课去了,你爸也看热闹去了。他还准备把你给家里安的这条电话线租给那些人用……”
自从父亲病愈出院后,朱莎执意给家里安装了一门电话,理由是大家都在外面,可以时常联系。当时老家已经开始了“村村通电话”计划,装一门电话极其便宜,交些材料费就可以,朱莎领着朱虎交了300多块钱,把电话线牵进了家里。自从有了这个电话,大姑就时常上家里来给在外边的表姐们打个电话什么的,朱莎打电话回家,十次有八次占线都是大姑在和表姐聊。父亲大概是不胜其烦才会想到把电话租出去。
朱莎没再说话,道了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
圣诞节朱莎是和李正一起在香港度过的。李正给她办了港澳通行证带她去香港待了三天。当朱莎第一次在香港的街头看到五彩缤纷的游行表演时,禁不住长时间地驻足观看,一直到李正叫她,她还突然回头一笑。李正已经看惯她冷若冰霜的蹙着眉毛瞪他的样子,直到这一天朱莎突然绽放的笑颜让他就那么呆呆的注视她良久,似乎温暖了他整个的天空,占据了他整颗心,甘愿就此沦陷其中。
人人都需要爱,哪怕李正从来不肯承认,哪怕他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只要性不要爱,但那又如何?心底的触动是什么也代替不了的,说到底,他比任何人都渴望爱与被爱,内心深处依然有份爱保存,只是没有遇见要投入的那个人,遇见了,那份爱,已经不受控制地如瀑布般一泄千里,想收手已然来不及。
圣诞节过去之后就是一九九八年的元旦,当大街小巷还到处飘荡着王菲和那英的《相约九八》的歌声时,朱莎已经进入了考试季了,这是大学四年最后一次大规模的集中考试,等这次大考结束再开学的时候,她已经只需要上有限的几门课了,剩下的时间都是用来写毕业论文和找工作了。进入了考试季就意味着朱莎的大四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
考试结束后,李正没有问起朱莎的打算,反正在他的观点里,朱莎必须无条件地配合他的计划,她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也不能有任何计划。朱莎也没有去提关于回家和毕业后的事,她已经慢慢地在酝酿一个模糊的计划,她不能永远生活在别人的背后。
第51章 我要离开你
三月初,大四最后一学期开学了。张蕊和潘颖在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交换期已经结束,她们同时回来了,两人都有不小的变化,张蕊的右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亮闪闪的戒指,朱莎看了会心一笑。好朋友相见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朱莎呆了一会才扑上前去抱住张蕊欢呼。
张蕊含笑着打量着她说:“莎翁,怎么变得这么漂亮了?果然是女大十八变啊,换一个地方见面我都不敢认了。”
朱莎不依地拍她,她躲闪着说:“南方蛮妞的本性还是没有改变!”朱莎停下了手四处乱看:“哎,徐轶呢?跟你一起回来了吗?”
张蕊叹口气:“这个死人,主意大着呢,本来说好一起回来,他妈给他打了几个电话就改变了主意,非要留在那里读研,还让我先回来把论文交了,把其他的杂事办妥了再回美国去读研。”
朱莎点头:“这就对了。老大,徐轶的选择没错。”
张蕊撇撇嘴说:“凭什么我就该听他的?凭什么他就不该跟我走?”朱莎懒得理她,反正她就是嘴硬,明明都一个人先回来了,还要死不承认是听了徐轶的话。不过,她看到张蕊手上的戒指还是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由于张蕊的回归,朱莎的生活变得丰富了许多。她把在学校的大片时间都用来和张蕊泡在一起,两人形影不离。张蕊有一次好奇地问:“莎翁,为什么每个周末你都不在宿舍里?”
朱莎漫不经心地搬出了以前应付郝静唐宁他们的说辞:“我课外有个兼职是陪一个有自闭症的小女孩。她爸妈工作很忙,每个周末她都是和我在一起,我是她的babysitter啊!这个小女孩很可爱的,要不要我给你看她的照片啊?”
张蕊释然了:“我说你怎么每周都神秘兮兮地出去呢,原来是这样。那有自闭症的小孩好不好弄?她哭不哭,闹不闹?”
朱莎早已事先做足自闭症的所有功课,于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闭症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的事不关心。这个小姑娘有时候一天都不说一句话,但有时候又会自言自语。大部分时候还是很安静啦。她爸妈工作很忙,经常要出差,所以我每周都去陪她过周末。但是,我只是需要陪着她,不用给她上课或者辅导,这钱还是很好赚的,顶得上我同时做三个家教了!再说都陪了一年多了,都有感情了,她爸妈也只放心把她交给我。”
张蕊也懒得问了,她对小孩一直没什么兴趣,这次破例多问几句还是因为好奇“自闭症”这几个字。朱莎看她不再问,心里直感谢上帝,又想到自己把李正说成患自闭症的小女孩,不禁也好笑。从某些方面来说,李正的行为确实有些像。
张蕊几次要探听朱莎目前的情感状态,都被朱莎一句“没兴趣”给打发了过去,于是她也不再提。有一次她问起朱莎毕业后的打算,问她要不要帮忙找留京指标,朱莎婉言谢绝了,推说系里已经有别的安排,其实是李正已经为她找好了挂靠的单位,是市郊的一家化工厂,一家中型国企,老总和李正有业务上的往来,一直想找机会报答李正,因此李正随口一说朱莎的事,他马上心领神会地替李正办好了。只要朱莎一毕业把档案和户口转过去就可以了,留京的事就算解决了。而朱莎本人是不必去那里上班的。李正的打算是最好朱莎一毕业就失业,根本不必上班,每天守在那个小小的鸟笼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好。朱莎又怎能让他如愿?她每天盘算的就是怎样脱离李正,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张蕊在北京,自然不需要什么指标,但朱莎不一样,她想留在北京就一定少不了这个东西。张蕊本来对留京指标也没有太大的把握,现在看朱莎似乎不需要,也就不再勉强了,就此丢开手。
朱莎苦等的机会终于来了。
从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爆发的东南亚金融风暴也让李氏家族的企业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朱莎从报纸上看到这次范围广,杀伤力大的金融危机不但波及了新马泰印尼等地,还迁延到了台湾、香港。香港恒生指数曾一度跌破9000点大关。11月中旬,韩国也爆发金融危机,韩元对美元的汇率跌至创纪录的1008∶1,韩国政府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援,暂时控制了危机。但到了12月中的时候,韩元对美元的汇率又降至1737.60∶1,韩元危机也冲击了在韩国有大量投资的日本金融业。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一系列银行和证券公司相继破产。于是,东南亚金融风暴演变为亚洲金融危机。
在香港过完圣诞节过后不久,李正就开始频繁地出差出国,他不再固定有很多时间来和朱莎待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也是行色匆匆,风尘仆仆,脸上满是疲惫的神色,有几次还莫明其妙地冲朱莎发火,事后又后悔不已,尽管他嘴硬没有道歉,但接下来送过来的各种名贵的小礼物还是让他的用心昭然若揭。张超他们在旁边看得咋舌不已,觉得老大越来越在这个小姑娘面前吃不开,摆不平。
到三月底的时候,朱莎已经一连3个星期没有见到李正了。她的实习期已经快要结束了,带她的老师觉得她很适合做新闻,而且又勤奋好学,就鼓动她去找台长,争取留下来,还答应亲自为她说项。朱莎谢绝了她的好意,推说自己没有留京指标,学校不会放人。带她的老师只好不再提这事了。朱莎不是不想进电视台,但不是现在,现在的她无论做什么,永远都脱离不了李正的控制,只有等她完全自由了,她才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李正的频繁出差也让朱莎起了疑心,她开始回想李正最近生活的各种细节,搜集报纸财经版上关于李氏家族企业动态的各种新闻,并装作毫无心机的样子和肖扬闲谈,从报纸上的只言片语和平时的蛛丝蚂迹里她找到了线索,最后她得出结论,李正即将有大的举动。
朱莎从报纸上看到,香港丹森园集团受金融危机影响,有意缩减在东南亚等地的市场份额,转而进驻内地市场,已经和李氏企业初步达成了某种意向。肖扬告诉她,香港丹森园集团特派的代表高咏琦到达北京,和老爷子交谈甚欢,老爷子甚至破例邀请高咏琦住进了家里。肖扬后来又无意中告诉她,高咏琦是丹森园集团高总的次女。
朱莎心里豁然开朗,这个高咏琦或许就是老爷子为李正看好的未来妻子人选了。门当户对,气质高贵,或许还身材曼妙,留过洋,美貌与智慧并存。这样生长在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正是李正所需要的正妻人选,他如果有野心想掌握整个李氏企业,他不会拒绝老爷子的安排,两年前他就说过了,除了婚姻,他什么都可以给朱莎,现在也许是兑现这承诺的时候了。
朱莎手边的论文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再过一星期就可以完全结束。她的实习已经结束了,实习成绩上是一个大大的“优”,现在在电视台的工作转成了兼职性质。于是,她开始加紧处理手边的这些事。
朱虎给她打来电话的时候,朱莎碰巧还在宿舍里。朱虎告诉她,暑假他不会回家了,他也要留在学校里打工。朱莎答应了,但还是对他约法三章,让他不要只顾打工,荒废了学业。毕竟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多的是,郝静就是这样一个,连专业八级证书都没有拿到,找工作的时候四处碰壁,最后不得不拿了朱莎的证书去伪造了一个复印件。
朱虎满口答应,朱莎正准备挂电话,突然又想起一件事:“小虎,你暑假可以不回家,但是每年寒假必须回家啊,不然,爸爸一个人就太寂寞了。”
朱虎听出了不对,诧异地问:“姐,为什么我不回家爸爸就只有一个人了?那你呢?你打算干嘛去啊?”
朱莎深吸了一口气说:“小虎,我也许会去一个远地方,两三年之内都不会回来,咱们俩只能通过e-mail联系。你的学费我已经差不多给你凑齐了,剩下的生活费你自己想办法挣吧,爸爸就交给你了,你离得近,有时间你就回去看看他。”
朱虎顿时慌了:“姐,你要去什么地方这么久?你不是留在北京了吗?为什么还要走?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朱莎知道自己刚才暧昧的语气吓到朱虎令他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她赶快故意大大咧咧地说:“能有什么事?爸爸的病都好了!我只是出国读几年书而已,过两三年就回来了,你怕什么?我会回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的!到时候你要不是优秀毕业生你就等着我给你扒皮吧!”
她这么一说,朱虎就相信了,还高兴地说:“这是好事啊,姐。你刚才说得那么悬,我都害怕了,以为你要出什么事呢。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爸爸的。”
朱莎放下电话,开始给父亲打电话。父亲显然刚听完人家的传销课回来不久,脑子还停留在刚才的兴奋和激动中,他大声地给朱莎说他的计划:“大妹,听他们说,加入他们这个连锁经营销售业体系很赚钱,只需一次买5台摇摆机就可以加入,然后发展三个‘下线’,让‘下线’再去发展‘下线’,只要我的‘下线’总共购买的摇摆机超过600台,我就可以退出体系,享受1200万的高额利润了。”
朱莎听着这天文数字和父亲语气中的激动大吃了一惊,她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个什么传销组织太不靠谱了,哪有人可以快速制富到这种地步?她赶忙问:“爸,你加入了没有?”
父亲道:“还没有,不过你大姑加入了,她花一万八买了台摇摆机,现在她想发展我和你小姑做下线。我还没答应。”
朱莎急了,几乎大吼道:“爸,你不能答应,听到没有?大姑哪来那么多钱?”父亲奇道:“你大姑怎么会没钱?你上次不是还给了她两千块钱吗?她东挪西凑也就够了。”
朱莎喊道:“爸,你手里还有多少钱?”
父亲悻悻地说:“大妹,我只是听听课,还没加入呢。摇摆机这么贵,我每个月还要吃药哪有多余的钱买?”
朱莎一想也是,但就是怕父亲利令智昏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家里有个大姑做传销已经够了,虽然还不清楚这个传销到底是在干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是无限夸大了传销所能获得的利润。天上没有馅饼掉,巨额利润来源的根基是什么?难道仅仅是每个入会人购买的5台摇摆机吗?大姑他们买了这些摇摆机又是干什么用的呢?3600一台的摇摆机大姑居然一下子买了5台!
从朱虎的描述来看,这个传销组织太像国外的那种邪教组织了,几个中坚分子领着一帮渴望发财的人又是唱歌又是呼口号,每天接受洗脑教育,他们睡地铺,吃水煮白菜,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狂热的发财梦想。
朱莎不敢再想下去了,本来准备把手边攒下的一些钱汇给父亲买药,现在也改变了主意。她本能地觉得这个所谓的传销也许不那么简单。她又给朱虎打了几次电话,朱虎也觉得把钱交给父亲太危险了,他也许一转手就会拿着这钱去加入那个什么传销组织。朱莎于是和朱虎商量了以后,把手边攒的一些钱交给朱虎,然后让朱虎每月定期把药买了寄给老爸。朱虎答应了,他让姐姐放心,这事他会办好的。朱莎最后的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四月中的时候,朱莎在一次看新闻时,电视里播出了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开始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朱莎看着电视里女主播的评论:“传销最容易欺骗渴望成功的底层人群”,扔下遥控器就开始给家里打电话,家里乱成一团。
当地所有的传销组织已经风流云散,组织者拖欠了父亲两个月的房租之后逃之夭夭。最终结果是父亲逃过一劫,但被小姑借走两千块看来是要不回来了,大姑一万八血本无归,小姑被她劝说得入了会,现在也几乎是倾家荡产,剩下几个被大姑拉入会的人天天上门讨债,大姑走投无路几次闹自杀,现在一天到晚都要有人陪着以免发生意外。朱莎听得心惊肉跳,直觉又一次帮了她的忙。
五月初的时候,朱莎的课业和论文已经全部结束,同宿舍的几个人也已经各自找好了工作,唐宁决定回温州,郝静勉强在一个普通中学找了一席之地,可以不用再回郊区了,朱莎看着她慢慢地恢复了生活的希望,也为她松了一口气。孟欣欣已经成功地考上了本院研究生,她的父母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坚持留在北京陪她。张蕊放弃了保研资格,毕业后继续去美国深造。
只有朱莎还是那么不明朗,谁都不知道她最后要干什么。张蕊跟她嘀咕了几次,问她要不要帮助,她可以找找人,但朱莎执意不肯,因为李正已经把她的户口和档案都挂在那家化工厂了,她现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第52章 在自由的天空下
星期五早晨,对于朱莎和她的同事来说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以应对的。因为每周的例会要保证准时参加,对于她们这些做早间新闻的“夜猫子”来讲,真的很痛苦。朱莎今天差点就迟到了。
例会上主要说了主持人资格考评的事情,跟朱莎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她蹲在角落里准备打盹。除了做编导外,朱莎也会临时救场给其他部门的片子配音,像这次给《书摘》节目配音就是因为这个栏目的编导无意中听到她说话,发现她的声音很悦耳动听,于是就跟她约好了每周给片子配一次音。
朱莎很喜欢给《书摘》配音,说到底还是喜欢站在话筒前自信的感觉,她一直觉得配音是个很享受的工作,今天的片子是这个栏目要送上去评奖的,朱莎配得尤其认真。
配完音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朱莎刚回到座位上,带她的老师就急匆匆地进来了,她对正在整理材料的朱莎说:“朱莎,你现在有没有时间?赶快收拾一下跟我走!”
朱莎被动地站起来说:“老师,去哪里?”
老师说:“去外边,给这个倒霉的城市量体温去。别忘了把上次统一发的藿香正气水和人丹什么的带上。”老师一边说,还一边依旧脚不沾地地走,如同练过水上飘,朱莎在后面看着自叹弗如。
朱莎赶快也小跑着跟在后面,背上自己的大包包。老师又回头打量了一下朱莎的穿着,还算满意说:“你在路上稍微化一下妆,待会儿可能还得出境。”
朱莎在后面小声地说:“老师,我不是出镜记者。”
老师回头瞪了她一眼说:“这时候你不出镜难道要我一把年纪还出镜?别说了,昨天选题策划的时候就知道会出事,结果果然出事。真是乌鸦嘴。”
朱莎跟着她出了电视台的大门,然后才说:“老师,是昨天那个‘给城市量体温’的策划吗?不是定了由陈莉老师出镜的吗?”
老师气冲冲地说:“这里头的是非多着呢,你个小丫头哪里知道?本来报这种选题就是费力不讨好的事,这种大夏天,要几个记者在中午最热的时候跑天坛、北海、颐和园、香山这10个地标性的地方去实地测量那些温度数据,然后播出来又只有分半钟,谁会想去?陈莉又是头一个要面子的人,你要她这时候出镜,她宁可请病假、扣工资也不会干的。看吧,昨天刚报完选题,她今早上就病了,哪有那么巧的事?”
两人加一个摄像一起坐进了新闻采访车里,老师还在不停地唠叨。朱莎匆匆忙忙拿出胭脂水粉什么的,老师看了一眼她的装备还算齐整,叹了口气说:“快点吧,两个小时10个地方呢,饭都得轮流在车上吃了。”
朱莎简单补了下妆,然后把东西收起来,心底有种隐隐约约的兴奋在冲击她。坐了这么久的办公室,终于可以出镜了,即使是临时替补,朱莎也还是兴奋不已。采访车里有空调,朱莎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当到了原定的第一个测量地天坛以后,朱莎一下车,热浪扑面而来,全身立刻有了烘热的感觉。她第一次在这么热的天和这么热的时刻体验阳光的直射,真是感觉眩晕。
可是一面对镜头,她立刻精神抖擞笑靥如花,她微笑着看了一下表,然后握着话筒说:“现在是北京时间12点43分,根据记者刚刚亲身测量的结果,天坛这里的温度是36.3摄氏度……”
朱莎说完,看到镜头后的老师比出一个满意的手势,她也赶快跑过去,老师夸奖说:“朱莎,你不做记者太可惜了。”朱莎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跟着老师和摄像一起钻进了采访车,匆忙奔赴下一个测量地点。
香山是最后一站,等十个测量点都测完他们才往回赶,电视台在二环,路上还要用掉1小时。三人坐在车里,恨不得摊在座位上大喘气,朱莎坐在后座上,太阳穴隐隐作痛,心里也恶心得想吐,她看看旁边的老师,正皱着眉头往嘴里倒藿香正气水,她也赶快有样学样,从包里拿出一瓶藿香正气水开始喝,顺手也递给摄像师一瓶,被他谢绝了,他说自己宁愿中暑也不喝这么难闻的东西。中午饭朱莎没有吃几口,一点胃口都没有,灌了一瓶霍香正气水,才好了一些。
采访车在开回电视台的路上,朱莎和老师同时发现了另一条采访线索——在昆玉河边有人落水,旁边围观的人一大堆,把路都堵了。朱莎跳下车,看看四周,好像这件事才刚刚发生,警车和救护车还没来得及赶来。老师已经指挥摄像占据有利地形,拍了落水者几个镜头后就开始对人群和见义勇为的热心市民进行现场采访。
朱莎从人群中挤进去,发现落水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她此时正浑身湿漉漉地躺在地上,失去了知觉,旁边的群众有的叹息,有的摇头,据说已经报了警,也叫了救护车,但时间太短,他们都还没有赶过来。
朱莎在学校的时候曾参加过红十字会,学过一点紧急的抢救知识,但从来没有实地使用过。她犹豫了一下,回头看看好像还遥遥无期的救护车,最后还是横下一条心用在学校里学的那点有限的知识给她做人工呼吸。
就在朱莎满头大汗地忙活的时候,一辆黑色宝马车也缓慢地驶过落水现场,里面的人在摇下车窗的那一刻,刚好看到了挂着MBS电视台采访证的朱莎在抢救落水者,她那临危不乱的举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正当他摇上车窗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前面副驾驶座位上坐着的肖扬也一眼看到了朱莎并且眼尖地认出了她。肖扬转过脸对他说:“表舅,她就是朱莎。”
老爷子有些微的诧异:“你不是说,朱莎是个酒吧小姐吗?怎么是个记者?”
肖扬有些心虚地摸摸头说:“表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表哥是在酒吧里认识她的,但她好像不是那种在风尘中打滚的人,她是大的大学生,人还挺清纯的,有种特别的气质,现在可能马上要毕业了吧。表哥从不在我面前谈起她,也不许我多嘴。”
老爷子瞪他一眼,没有说话。原定的计划现在又因为这个变数要稍微修改一下了。任何人只要是李正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就必须尽早被踢开,不管她是酒吧小姐还是女大学生,过程不一样,但结果是一样的。
下午朱莎回到电视台后还沉浸在中午的震撼中,经过她的百般努力,一直到救护车开来,那个落水的女孩子也没有醒来,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永远都醒不过来了。朱莎心情沉痛地跟着老师一起回到了电视台,连路上老师跟她说什么,她都没有听见。
老师看朱莎郁郁寡欢的样子就拍拍她的肩膀让她别想太多了,朱莎勉强一笑,下了车以后,老师和摄像先进去了,朱莎推说自己学校还有点事跟老师请了假走了。
今天是周五,但离约定回“家”的时间还很早,因此她没有给张超打电话让他来接,打算自己逛一下书店再走。她一个人背着大书包沿着二环路无目的地走。很快一辆车就跟上了她,开到她面前请她上车。
朱莎警惕地望着露出笑脸的肖扬,不知他找她有什么事,他们向来是没有什么交情的。肖扬摘下墨镜说:“朱莎,上车吧,有人想见见你。”
朱莎心中一动,终于来了吗?王子和公主大婚前,老谋深算的国王要帮他清理以前的情债?在繁花似锦的天作之合面前,一切不美好的事物都要消失,包括朱莎这样月亮背面的人。她心中雪亮,苦笑,却不得不顺从地上了肖扬的车。这么老套的戏码即将在她眼前上演,她不去亲自配合一下,又怎么对得起导演这出戏的人呢?她很好奇,待会儿会抛出什么诱惑力的条件来完成这次交易呢?
整个会面的时间没有超过分钟。朱莎见到了传说中的那个人——李正的父亲。他大约六十多岁,两鬓斑白,身材挺直,很有气势,某些轮廓跟李正有些相似,尤其是眼睛。他一见到朱莎就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几眼,朱莎默不作声。
老爷子最后开口了:“我想你知道我是谁。我要你离开我儿子。”
朱莎凝视着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不卑不亢地说:“凭什么?”
老爷子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毕竟在商场上打滚多年,他练就了一身风雨不动气峙如山的本领,朱莎的小小挑衅又怎会轻易地激怒他,这点涵养还是有的。他忽然笑了:“李正有没有跟你说起过,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朱莎以静制动,等待老爷子自揭谜底,果然他没有继续卖关子,开始往下说:“你的这副倨傲的神情很像他的母亲,不,你的五官跟她并不相似,相似的是你们的神情。我有点明白,为什么李正会喜欢上你。”
朱莎打断了他的话:“我想您并不明白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老爷子挥挥手说:“我不必明白。离开他是你最好的选择,你应该知道,以你的条件,他是不会娶你的。你对他来说只是一时的诱惑,而诱惑是不能长久存在的,还不如及早退步抽身,争取眼前利益。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是有价码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谈判的。如果你够聪明,你会抓住这次机会和我谈条件,而不是在这里卖弄你的伶牙俐齿。”
朱莎忽然不愿意再听下去,她转身向外走,肖扬把她拦住了,她一字一句地对肖扬说:“即使我要离开李正,也不是被这个老头子自以为是的条件打动。我可以为了钱出卖我的尊严,但我决不会为了钱连我的灵魂都出卖了。我一直好奇大名鼎鼎的李氏家族掌门人是什么样,现在见到了,不过如此。”
肖扬看着老爷子,老爷子挥手让他放朱莎走。肖扬好奇地问:“表舅,为什么放她走了?”
老爷子眼望着朱莎离开的方向沉吟了半晌说:“不必再勉强了,她会离开的。我倒是小看了这个小姑娘,没想到她倒长着一身傲骨,这样的人必不甘久居人下,谈不谈条件她都会走的。你注意到她的眼睛没有?那里有一种坚忍的光,只有遭受过苦难折磨又具有强大意志力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眼神。这个女孩子,将来也许不简单。”
朱莎孤独地走出了会所的大门,夕阳的余晖映在她身上,将她的背影越拉越长。她当初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又要独自一人地离开了,这个城市再繁华再美好也不属于她。她不能在这里停留,哪怕是短暂地落脚也不可以,总会有人来赶她走,因为她妨碍了别人的生活。她觉得好累好累,好想家,好想靠着妈妈大哭一场,可是妈妈已经去了天堂,所有的眼泪她都得往肚子里流了。无论痛苦与悲伤她都得自己忍受,没有人会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也不会有人关心她的故事,她只是这个巨大的城市里小小的一滴水,存在与不存在都不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任何改变。也许有一天,她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与痛苦,不知不觉消失在这茫茫的人海中也不会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朱莎一个人绝望地在路上走,她想起上周五的晚上,李正回到小套房那里,一脸阴沉,满身戾气的样子,见到朱莎几次都欲言又止,当时还以为他是生意上的不顺,现在回想起来,必定是和高家的谈婚论嫁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他父亲让他做一个了断了,李正之所以欲言又止,恐怕还是在犹豫,不肯彻底放弃朱莎,而是在想办法瞒天过海、划江而治。
朱莎苦笑,不管李正怎么筹划,他娶高家女的决定不会动摇,而她,可以有金钱,或许还可以有微薄的爱情,但永远不能有婚姻,也不能有自由,因为她的出身决定了她只能拥有这么多。她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柏杨先生的一篇文章,里面说一个穷小子嫁了一个百万富婆,结婚证书就成了卖身契。最初几个月,他阁下还是丈夫;等不了太久,他就成了从非洲进口的黑奴,那女人用叮当几个铜板,就卖了一个便宜货。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子嫁给贵不可言的金枝玉叶,他在家庭中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他自己不但没有地位,他的爸爸妈妈都得满面羞渐地低着头走后门。把这个穷小子换成朱莎也一样适用,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李正那么迷恋她,甚至爱她,她也从来也不肯把爱分给李正的根本原因。因为她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
朱莎回到了住所,看看四周,空无一人,只有空调运转的细小声音传来,李正还没有回来。她打开电脑,连上网线,登陆到自己的邮箱,点开收件夹,找到里面的一封英文邮件,然后按了回复,把自己存在软盘里的文件拷贝粘贴过来,点击了发送。
几秒钟后,发送成功,朱莎松了口气,删除软盘里的所有文件,抽出软盘,用剪刀剪碎,把碎片扔到了卫生间的抽水马桶里,然后按下了冲水,黑色的碎片渐渐随水流潜入下水道。她又从容地把邮箱里所有的邮件按了直接删除,退出后,将电脑里的硬盘全部格式化。
她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内心异常平静。眼前不时闪过李正的脸,有欢乐的,也有阴郁的,有悲伤的,还有痛苦的。她闭上了眼睛,不想再看到这些令她的心触痛的脸,但那些他们共同生活留下的片段还是不时地在她脑海中闪过,如同在放一部画面清晰的电影。在电影中,李正送她玉瓶时的神情和他们一起在香港过圣诞节时的画面格外清晰,清晰到耳边彷佛还听到李正在看到她的笑脸后刹那间脱口而出的声音:“朱莎,让我们一生一世在一起吧……”
番外一:三个人的盛夏
1998年7月14日,深圳。
这是个张美华记忆深刻的日子。在这一天上午,她像往常一样,穿好工作服进入车间,开始一天的工作。虽然不用再站流水线,但张美华依旧工作得很拼命,管理手下32个姐妹也很严格。没有别的原因,她这样做只是为了对得起提拔她的那个人。
上午的进行到一多半的时候,经理忽然来了,隔着嘈杂的流水线机器的噪声,大声地通知她马上去老板办公室,老板有很重要的事要和她谈。
张美华的心里顿时泛起涟漪,是什么事重要到让经理亲自来通知她呢?难道她一直以来的猜测是真的?她怀着秘密和小小的雀跃的心情到了老板的办公室。在敲门之前,她甚至还对着隔壁窗户上的玻璃照了一下,确信自己的外表无懈可击。
老板并没有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他正面对窗户抽烟。张美华看到他的侧脸,冷峻而忧郁,眉头紧缩,忽然就很想大胆伸手去把他的眉头抚平,但是她在看到老板吃惊的眼光后,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她知道自己长得很清秀,但那也只是清秀而已,比起同厂的其他姐妹,她要逊色很多,甚至在家里的几个表姐妹中相比,她也不是最出众的那一个。她不敢再幻想,停下来老老实实地等着老板的话。
老板的吃惊没有持续太久。看得出来,他心情很糟,烟灰缸里的烟头已经积了一大堆了。老板沉思了一会儿开始问她的家庭情况,家里有些什么人,分别都在干什么,亲戚朋友都叫什么名字,是不是都在厂里。
于是,张美华的心脏又开始悄悄地雀跃,老板是什么意思?这些很私人的问题他为什么会想知道?难道他真的对自己有某种特殊的感情?张美华在惊讶之余开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她发现,老板对她的舅舅一家好像很感兴趣,慢慢地所有问题都围绕着朱家的这三个人打转。于是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老板真的不是为了她而来的。但为什么会问舅舅一家,张美华又不明白了,她的心情已经跌落到谷底。
谈话结束的时候,老板难得地笑了一下,表扬她工作认真负责,是个优秀员工。张美华知道,这只不过是他随口的一句话而已,他真正的目的并不在此。
出了老板办公室的张美华被同厂的姐妹们包围了,现在正好是午饭时间,大家围着她叽叽喳喳地提问,都好奇老板这次特地来深圳,还专门找她谈话,究竟说了些什么。张美华忍着心中的刺痛,高傲地看了大家一眼,威严地说:“都没别的事可说了吗?赶快吃饭,吃完饭还要干活!”
大家忽然就这样散去,离去的眼光像看一个陌生人。张美华想挽回也来不及了。她忧伤地想,她要记住今天这个日子,在这一天,她不但失去了爱情,连友情都失去了。
1998年7月16日,武汉。
这个城市的夏天就是一个火炉,所有的一切都闷在一个巨大的蒸锅里。大一新生朱虎挥汗如雨地骑着三轮车挨家挨户地送水,过完这个暑假,他就是大二学生了,他要在暑假里把自己下个学期的生活费挣出一大部分来。
自从他告诉姐姐要自己挣生活费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让姐姐出过一分钱。但姐姐就是姐姐,在临走之前还是把他剩下三年的学费一万多汇到了他的帐户上。他不知道姐姐从哪里变出这么多钱,但他相信姐姐就是有办法。
一年前父亲得了绝症要换肾,家里几乎陷入绝境,父亲已经做好了等死的准备,但姐姐就是不肯放弃,最后她还是挺过来了,也救了父亲。朱虎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放下尊严向别人求助的,但他相信这也许是一条无比艰难的路,没有一点智慧和胆识是做不成这件事的。
通过上大学,朱虎也明白了,这个社会并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企业家的口袋也不总是慷慨地向任何人敞开。朱虎相信姐姐为了筹钱也许还向别人下过跪,就像他们当初求证人出庭的那样,屈辱但是顽强地跪下去。他不知道,其实姐姐做的远比这个要艰难得多,只是他有限的生活经验让他只能明白这么多而已。
朱虎送完了五条街的水,筋疲力尽地回到宿舍时,忽然接到辅导员的电话,老师让他马上赶到系里来,有人找他。
朱虎怀着疑惑的心情擦了擦头上和脸上的汗,把身上那件被汗水浸湿的T恤脱下来,换上一件干净的,然后才朝系办公室走去。
武大的樱花是全国高校最有名的景色之一,几乎可以与北大的未名湖相提并论。可惜现在是夏季,雪白粉红的樱花早已过季,满树都是翠绿的叶子。朱虎走在樱花树隔成的林荫道上,心情很好。
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朱虎发现里面除了辅导员之外,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这个陌生的男人看他的眼光很奇怪,彷佛他们早已是旧识。朱虎不喜欢这种眼光,他把脸转过去跟辅导员打了声招呼。辅导员说:“这位是北京来的李总,他们的企业想赞助咱们系的贫困生,我看了你的档案,觉得你符合条件,李总愿意负担你大学期间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你要好好谢谢他。”
朱虎认真地说:“老师,我没有申请贫困生补助。家里已经给我凑齐了学费,生活费我自己会挣到,所以我不需要赞助,咱们系有比我更需要的人,请您让他们得吧。”
辅导员一时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朱虎朝他一鞠躬说:“老师,谢谢。您忙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朱虎推门快步走了,身后他听到辅导员在对那个什么李总表示歉意:“……真是很对不起,您看,您要不要再看看其他学生的材料?朱虎说的也对,他确实不是系里最困难的一个,我们系有些同学家境比他还要困难,第一年的学费都没有交……”他没有回头,隐约中似乎李总在说:“……这些同学的材料你都给我吧,有合适的学生的话,我会让我的助理肖扬跟你联系的……”
后面的朱虎没有听到,他已经走下了楼梯。他没觉得太奇怪,为什么这个李总会挑中他来赞助,因为从他的材料中来看,他确实困难:生活在农村,母亲死于医疗事故,有一个患尿毒症换过肾终生不能断药的父亲,还有一帮因为参加传销而差不多倾家荡产的亲戚,这样的家庭要说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谁也不会相信的。可是,朱虎就没有这样,一切都只因为他有一个很厉害的姐姐。她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地把这个家从绝望的深渊中拉出来,拉回到生活的轨道上,让一切都运转良好才放心地去发展自己的事业。
朱虎相信,姐姐总有一天会成功。她的成功不是那种小打小闹的成功,一定会是那种艳惊四座、名动八方的成功。他对此一点也不怀疑。
1998年7月11日,北京。
朱莎已经消失了两个星期了。李正跑遍了所能想到的地方想寻找她的踪迹,都失败了。他甚至专门跑到了香港,重游了圣诞节时他们所到过的所有地方,一无所获。她就像一滴水被蒸发了一样,瞬间就消失在空气中,连影子都找不到。
从老爷子和他谈高家的婚事起,他心里就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旦朱莎知道了他要结婚,她一定会马上离开他,因为她可以容忍自己不见天日,可以容忍自己为了钱委曲求全,但她决不能容忍自己和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这是她的底线。因为知道她的这个底线,他几次想找机会和她谈都在开口的一瞬间失去了勇气。
终于,他还是失去了她。在他出差去新加坡的前夜,她用她拙劣的厨艺给他做了一顿饭,尽管那些菜在吃惯美食的他眼里不值一提,但他还是感动得无以复加,甚至心里浮起巨大的希望的肥皂泡,以为她从此会安心留在他身边,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结果怎样?等他兴冲冲地回来,他简直不能相信,留给他的只是一座空楼!不,也许不能叫空楼,那里还有除了她之外所有的一切,包括有关那套房子的钥匙和一切证件、材料,满屋子的高档衣饰,以及那台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她都没有带走。李正站了半天,终于打开电脑,里面除了C盘,其他硬盘都是崭新的、没有一点存储痕迹,可使用空间都是100%。有关她的一切就这样凭空消失在李正的眼前。
狂怒的李正砸碎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想动。没有人知道这三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张超和肖扬等人轮番来敲门,哀求他出来,他就是不理。三天以后李正打开门出来,胡子长得像个山贼,眼睛里闪着野兽样的光芒。他冷冷地对在门口打盹还不太清醒的肖扬说:“回去告诉我父亲,与高家的婚事取消。如果他一定要让高小姐进门,我不介意再多一个小妈。”
说完,他不等张着大嘴还在发呆的肖扬回过神来,就又关上门。十五分钟后,李正穿戴整齐,神清气爽地拎着行李箱开始出差。他第一站就是深圳,然后是武汉。
番外二:两个人的传奇
2001年9月11日,纽约。
四架民航客机在美国上空飞翔,没有人知道它们此时已经被恐怖分子无声无息地劫持。
8:45分,当美国人刚刚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之时,纽约世贸中心已经连续发生撞机事件,世贸中心的摩天大楼轰然倒塌,化为一片废墟,3000多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消失。
9:45分,一架刚飞离杜勒斯国际机场的波音757飞机撞向五角大楼一角,机上64人全部遇难。另一架刚飞离纽华克国际机场的飞机在飞往华盛顿的途中,高速坠毁在宾夕法尼亚乡间。
全美人民陷入了极度恐慌之中,全世界都为之震惊。911,这是一个国家的受难日。
2001年9月11日,北京。
从这天起,这个城市的天空突然升起了一颗熠熠生辉的新星,一位知性敏锐而又亲切大气的女孩横空出世,占据了MBS电视台首席女主播的位子。
MBS三年前才落地北京,但现在已经是全亚洲最有影响力的电视台之一,它十几个频道的华语节目面对的是全世界的华人观众,这个女孩的成功不仅在于她是首席女主播,她同时还是一位极其优秀的记者,很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件经过她的挖掘和深度报道后都成了重大新闻,彷佛她生来就具有敏锐的新闻直觉和异于常人的思维方式。
这个女孩的成功,让很多怀着梦想却不漂亮的女孩看到了希望,也打碎了很多漂亮女孩想成为女主播的梦想,因为她并不具有夺人心魄的美貌和超凡脱俗的声音,但她却有着不容忽视的力量,站在人群中就如同一个发光体,能让你一眼就注意到她,被她所吸引。
有人不服气地说,她的主持缺少女人味。说这话的是她的某位同事,同时也是某位小有名气的女主播,一度还是MBS电视台的“四小花旦”之一,曾经风光无限,但这个女孩的出现让MBS“四小花旦”成为历史,从此再也没人提起这四个前途无量的女主播,MBS只剩下一个如女皇般高不可攀的首席女主播。于是,她开始失落,开始在非正式的场合假装不经意的说出这句话,而且很快便如她所愿,这些话开始从小道流传开了,甚至还写到了某份发行量只有五千份的三流八卦小报上。她满意了,开始静待反映。
可这话没有传几天便被反对的声音所淹没。无数的观众打电话到电视台,强烈地表示他们根本不赞同这种评价,人们忘不了她在报道911事件中的表现,那天撞机事件一发生,新闻变成了唯一的主题,人们渴望知道世界的另一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于是MBS电视台所有的安排都被打破了,导播临时拉了一根线就让她在现场解说。
所有人都为她捏一把冷汗,因为这是72小时的不间断直播,需要与美国同步向亚洲观众直播这影响全球布局的事件,而且事先没有做任何准备工作,直播当中还要变换中英双语与纽约和华盛顿的驻外记者连线。没有人相信年轻的她可以担当这样的重任,尽管她拥有哥大国际关系专业的硕士学位,尽管她拥有辉煌的履历表,但毕竟她在MBS是个才上班不到两周的新鲜人,人们相信眼见为实这句话。
大部分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她,但她就那样从容不迫地主持下来了,中间没有出过任何差错,现场表现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流利的英语,准确而中肯的分析点评,流畅而清晰的风格,72小时的直播中她始终精神奕奕,神采飞扬,没有丝毫得倦怠之色,彷佛是雅典娜女神再世。
于是从这天起,她征服了所有看她节目的人,拥有了不计其数的观众和粉丝。她的粉丝们都亲切叫她“雅典娜”,尽管她的英文名字是Sarah。他们认为,只有她才配得上雅典娜这个名字,她是MBS最好的女主播,她的女人味是落落大方的坦荡胸怀,是淳朴自然的从容不迫,是和风细雨般的表白,因为她很清醒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儿,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她永远都是穿着淡雅的职业女装,化着淡妆,大度泰然的神情。
她当过MBS资讯频道的新闻主播和记者,还曾任MBS新闻杂志节目《关注亚洲》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在新闻行业表现出色的她,曾经因为报道了美国最大玩具商“泰美“公司出品的,一款三岁以下婴幼儿玩具充满对亚裔的种族歧视,而迫使这家公司要前所未有地在全球收回所有相关产品。2002年,她到上海采访APEC首脑会晤,同时以该项报道获得艾美记者大奖。她还曾在NTV新闻台主持过名为《亚太时间》的节目,主要讨论北美地区的亚裔事务,因为报道出色,亚裔美国人新闻业者协会曾授予她杰出贡献奖。
短短三年时间,她就已经成为亚洲传媒界最有影响力的记者,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身价千万的华裔女主播之一,宗毓华已经成为了历史。
有人传说她是MBS电视台老总裁的私生女,因为她不但有着和他同样的姓氏,而且他们在性格和爱好等某些方面高度一致。也有人说她其实是在飞机上和老总裁结识的,当时老总裁坐在她的旁边,起飞后不久就开始心脏病发作,是她在飞机上没有医生的情况下,镇定地在机组人员的帮助下对他展开抢救,并且最终还将老总裁成功地拉出死亡线,赢得了地面抢救的宝贵时间。
她很低调,即使已经名动八方,她也还是过着简单刻板的生活,从不轻易接拍任何商业广告,因为她不能容忍自己的头像出现在酱油、醋或者饮料调味品的包装上,被贴得满大街都是,显得既廉价又劣质。
但凡事总有例外,这唯一的一次例外就是她曾经为DIOR新出的一款香氛做过代言,大幅的广告一直张贴在许多商业街的外墙和立交桥上。广告中的她,握着一瓶DIOR精致的香水,侧身,回头,露出微笑,彷佛正要去赶赴一场神秘的约会,丝质的黑裙衬着白皙的皮肤有种令人眩目的美。
据说,DIOR为这次的代言抛出了8位数的代言费用,甚至还搬出了已经退休的老总裁才算最终达到目的。她最终答应了这次代言,只是因为看在老总裁的面子上。
每到晚上六点,她总会准时出现在电视台大厅。在快步赶赴新闻演播厅的路上,她会在脑子里过一遍当天的工作。一到三楼新闻演播大厅,她立刻就坐到电脑前进入工作状态。在开播前的20分钟里,她会一边确认着电脑屏幕上的新闻稿,和同事沟通后修改其中的错误,一边翻看核对手中的纸质文稿,同时还要接听无数个电话,用中英双语有条不紊地处理电话中提到的各项事务。直播前紧张得令人窒息的气氛在她举重若轻的态度里被化为无形。她就是有这样一种让人镇定放松的力量,彷佛任何事情交给她就等于上了双重的保险一样。
总之,她是一个传奇人物,她的出现,让一切不可能都变为可能。观众们喜爱她就如同年长的人偏爱自己最小的女儿一样,无论她做什么,都是最好的。
她就是朱莎。
2001年9月11日,北京。
他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之一,英俊又多金。一年前他联合他同父异母的二哥一起PK掉大哥,顺利接掌家族企业就已经是个传奇。人们传说他是个私生子,一直到26岁才被允许公开露面,开始学习管理一些边缘的家族企业。
人们还传说年轻的他那时就已经野心勃勃想要掌握全世界。他聪明、刻苦、坚忍而又懂得把握时机,到他33岁为止,他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力量来对抗与他具有同样实力的大哥。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说动了他的二哥的,但他就是做到了。人们猜测那一定是一些足以让人心动到发晕的条件。于是,34岁那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挤掉了大哥,接管了因突然中风而不得不退休的父亲所留下来的巨大产业。
现在他已经35岁,有过真真假假不下十位的绯闻女友,有的甚至是当红的女明星,但他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婚姻的事。传说他在三年前就曾与来自香港的豪门贵女有过一次谈婚论嫁,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了下文,于是他至今还是独自一人。
喜欢他的女孩很多,愿意为他付出所有的人也很多,但他好像从来也不曾心动过,冷峻的脸上满是嘲讽的表情,好像看透了人的内心一样。这样一个冷酷的人也还是不断地有人飞蛾扑火靠过去,许多喜欢他的女孩都有种天真的自信,她们的小心眼里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他冷酷,没关系,那是因为他没有遇到对的人,只要遇到我,他一定会爱上我。
很可惜,谁也不是他那个对的人。许多自以为是的女孩最终都放弃了麻雀变凤凰的想法,开始脚踏实地地嫁人生子。他仍然是单身一个人。
也有一些性急的女明星遮遮掩掩地对媒体暗示自己就是他最爱的人,并且在某一个时间之前他们有可能步入婚姻。媒体当然大肆渲染,于是谣言满天飞,但他从来对这些传言都不予理会,既不辟谣也不接招,于是传言就渐渐地冷了下来,人们在观望一阵之后开始饶有兴趣地看那些逼婚的女明星怎么自圆其谎。她们当然圆不了谎,面对死缠烂打的媒体,她们最后都只好尴尬地自己出来辟谣,将一切怪到狗仔队身上,说他们在胡写。这样的戏码隔一阵子就会出现,人们也不断地在茶余饭后谈论猜测,到底谁才是李正单身生活的终结者,他到底在等什么。
只有李正自己才知道,他究竟在等什么。当这天他打开电视,换到MBS电视台的时候,他看到了一身淡雅的她在镜头前沉着冷静地播送各种新闻,用那些让他眼花缭乱的中英双语跟现场记者保持通话。她直播了72小时的911特别节目,他也跟着三天没有睡觉,眼睛一直贪婪地盯着电视,不肯放过有关她的每一个画面。
飞速流逝的时间终于在这一刻停止。她回来了。他就知道,只要他不结婚,总有一天会等到她。
番外三:一个人的心事
莎拉觉得自己的男友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他年轻英俊,个性独特而又才华横溢,短短的三年时间,他就从一个毛头小子迅速成长为这个城市的精英,在人才济济的落杉矶,他已经取得了一席之地。加州伯克利大学的硕士文凭有时候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某个阶层对你的一种认同。毫无疑问,他利用了这种认同取得了他想要的东西,在他年仅28岁的时候,他被公司任命为亚太区技术总监,马上就要回中国担任这个职务。
莎拉当然要跟他一起走。热恋中的两个人怎么能分开呢?她为他感到骄傲,但同时她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一丝不安。这不安到底是什么,她现在还不清楚,只是直觉让她觉得也许这次中国之行将会发生什么事。
有谁能知道,天之骄女的莎拉也会有不安的时候。作为世居落杉矶的华裔,陈家已经在这里取得了相应的地位,建立起足够支撑这个庞大家族的财富。莎拉是陈家第三代最小、也是最受宠的女孩,她其实根本没有不安的必要。但她还是在心里有一点不确定,因为有时候,她其实并不知道她的男朋友在想些什么。
两年前,她在一次聚会上见到他,他当时还是公司的一个基层职员,在聚会上即兴表演了吉他弹唱,只是一个两三分钟的小节目,却让她马上陷入了对他的狂热迷恋中,她抛掉了一个女孩应有的自尊,为他去做各种她能做和不能做的事,以致旁观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最后,她还是得到了他,当他叹着气莫明其妙地说:“将来你可不要后悔”的时候,她把这句话当成了是他的鼓励,她大胆地扑向了他的怀抱。
从此以后,她骄傲地对外界宣称,他是她的男朋友,而他也默认了这种关系。热恋中的莎拉有时候也会感到迷惑,他在忧郁沉思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呢?家人,朋友,还是以前的恋人?她不敢问,怕得到一个她不能承受的答案。因此,她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知足吧。不管他以前有过什么,他现在是你的了。”
是的,一旦这样想,莎拉就是幸福的。但现在,她不确定这种幸福还能维持多久,因为她想起一个人。一个一年前她曾经见到过的女孩,年轻美丽却又刁蛮任性的苏苏。
一年前的一天,当她和罗昊从超市购物回来,他们发现门廊上坐着一个女孩,她背对着来时的路而坐,长发低垂,看不清脸,身旁放着一个巨大的旅行袋。罗昊快步走上去,不敢置信地说:“苏苏?你怎么来了?”
这个女孩惊喜的脸在看到莎拉后化成了冰。她高傲地抬起下巴朝莎拉一扬:“她是谁?”
莎拉心里顿时很不高兴,她板着脸站在罗昊身后没有说话。罗昊把她从身后拉出来微笑着说:“苏苏,我来给你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莎拉。”
听到罗昊说的话,苏苏只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莎拉,就用一种奇怪的、了然的语气说:“Sarah?好名字!连人都那么像!”
莎拉没有说话,她注意到罗昊瞬间有种被人看穿心事的狼狈,他敷衍地说:“吃过饭了吗?进来吧,晚饭咱们一起做,像以前一样。”
苏苏拎起脚下的背包,走出门廊头也不回地说:“谢谢。我还没惨到靠你吃饭的地步!”
莎拉发现,自从苏苏走后,罗昊就一直陷入恍恍惚惚的状态里,他把糖当成盐使劲地朝汤里放,以致整锅汤盛出来后甜腻腻地没法吃,不得不倒掉。于是莎拉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苏苏,她想,她和罗昊之间一定有秘密。她也许就是罗昊在沉思时的对象。
怀着这种不安和谨慎的心情,莎拉和罗昊一切回到了中国。当飞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的时候,她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开始战斗吧,莎拉!”
一切都很正常。他们在北京生活了10个月,什么事也没发生,日子过得既太平又惬意,莎拉见过了罗昊的父母,也顺利地被他们所接受。罗昊对人冷淡,不解风情,这是他一贯的作风,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莎拉已经习惯了。那个令她寝食难安的苏苏也没有再出现。于是她渐渐地放松了警惕,开始爱上这座最开始在她眼里又脏又乱的城市。她开始学着和那些能干的北京主妇一样,在下班的时候顺便去菜市场买回新鲜的菜,然后回家做一些清淡可口的佳肴。这样的日子一直到9月11日。
是的,莎拉记得这个奇怪的日子并不完全是因为911恐怖袭击事件,而是因为罗昊的不正常举动。他自从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找到MBS资讯频道的时候,他突然就不动了,好像瞬间失去了呼吸。随后,他就守在电视机前看了一夜的新闻,一直到第二天他不得不上班才停止。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表情那样哀伤凄惨,彷佛失去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莎拉坐在他旁边,心里也在为远在大洋彼岸的那些不幸的人祈祷。她有点感动,罗昊居然是这样一个有同情心的人。
虽然他后来恢复了正常,但莎拉还是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或者说,有什么东西又恢复了它以前的样子。罗昊又成了那个冷漠忧郁的工作狂,工作之余还会发呆,他的心里似乎已经完全没有了莎拉的位置。
有时候,莎拉在他沉思的时候去打断他,他通常暴躁得像头发怒的狮子。他看莎拉的眼光也越来越奇怪,好像要从她脸上找出些什么却又找不到。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做爱了,从911那夜之后罗昊就再也没有碰过她。莎拉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有偷偷哭泣。有时候他会歉然地抱着她,但却找不到任何安慰她的话。
莎拉想要改变这种可怕的境况。她想也许他们腻在一起太久了,没有新鲜感了,在一次国际长途之后,她听从了母亲的话,开始想方设法安排一些浪漫的节目来重温他们之间美好的过去,就像这次生日晚餐。
这是莎拉在北京过的第一个生日,她在香格里拉大饭店定了位子,还安排了其他的节目,她有点好奇,罗昊待会会送给她什么礼物呢?当她坐在香格里拉璀璨晶莹的灯光下,有点无聊地等待着罗昊时,她的眼睛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窗外的立交桥上竖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那是Dior最新款的香氛海报。这种香氛可不便宜,一瓶就顶寻常人家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但罗昊一下子送过她五瓶。收到这份礼物的莎拉觉得很幸福,昂贵的化妆品首饰和时装永远是令女人惊喜的礼物,莎拉也不例外。
但是,莎拉现在觉得有点不对劲。她看着广告,上面的女人似曾相识。她知道她就是MBS最当红的首席女主播朱莎,她的英文名字Sarah甚至都和莎拉一样。但莎拉的熟悉感并不是来自电视。她觉得她有种莫明其妙的熟悉感。她一瞬间有点失神,究竟是哪里让自己觉得她有这种奇特的熟悉感呢?
她转过了脸,无意中看到旁边窗户上映出的自己的脸,刹那间,她明白了一切。
她绝望地看到门外走过来风度翩翩的罗昊,他依旧是那样卓尔不群,依旧是那样令人迷恋,但莎拉的心彷佛被乞立马扎罗的雪封住了一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进来却毫无反应,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他的手吸引住了,那是一瓶精致的Dior最新款的香氛,广告上的女主角白皙的手指下就是这样一瓶香水,一瓶香水就顶得上寻常人家两三个月的生活费。苏苏当年说过话历历在耳:“Sarah?好名字!连人都那么像!”是的,她的熟悉感原来是来自自己!自己和她在眉目间有着依稀相似的轮廓!罗昊就曾经长久地凝视过她的脸想找出也许就是这些相似的东西。
她努力想露出广告上那样神秘的微笑却失败了。
原来,罗昊的秘密就是这个。可惜,她发现得太晚了。
番外四:爱上女主播
2001年9月30日晚上11点半,北京。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是国庆节了,“美林花园”年轻的门卫小陈像往常一样升起升降杆,放一辆黑色的别克商务车进来。在经过他的岗亭的时候,车里坐着的朱莎摇下车窗玻璃,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小陈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给她敬礼,然后回答她的问话,几句话之后,车的后备箱打开,小陈下去把里面的六七箱水果和饮料搬出来,放在脚边,然后他打开对讲机,招呼宿舍里其他不值班的兄弟们来取东西,这是朱莎送给他们的礼物。只有她才能体贴地想到,他们这些漂流在北京的保安门卫是从来没有水果饮料这些节日福利的。
他知道车里坐着的是谁,也知道她的身份,但他就是没有太多压力,和她聊天打招呼就彷佛是和邻家的姐姐说话一样,很轻松很从容。虽然她现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名人,但小陈从来没有因为她身上的光环而感觉到距离。因为从她总是微笑着面对周遭的一切,丝毫不为压力而焦虑。她身上那种淡定、从容、随意的生活态度能影响到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对小陈这样离乡背井、挣扎在生活底层的年轻人,她总是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心,因为她无法不联想到七年前的自己。
小陈微笑着目送朱莎进去,片刻之后他开始继续工作。朱莎把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场,然后从停车场的电梯直接上顶层,她在“美林花园”里有一套复式的住宅,这里就是她的家。
朱莎像往常一样走出电梯,拐弯来到自己家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她门口,那皱着眉头抽烟的姿势令她忽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她不是没有想过会有见面的这一天,而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她又有种不真切的感觉。事实上,从她踏上回国的飞机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他迟早要来找她。
在美国,曾经有一个男生对朱莎照顾有加,他是朱莎的同班同学,也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男孩。他为人热情,坦率乐观,永远像一抹阳光带动着她,他们在一起采访拍摄过很多引人瞩目的作品。2000年夏天,朱莎和他共同制作的关于苏珊·桑塔格的一部纪录片,名字叫《美国玫瑰》的,就是他们最富盛名的作品。这部时长五个小时的纪录片是他们俩的毕业作品,曾于2001年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在哥伦比亚电视网晚7点黄金档向全美播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成为情侣,但朱莎最终还是拒绝了他的表白,理由是她在国内已经订过婚、有未婚夫了,他们之间永远只可能是朋友和搭档的关系。
朱莎没办法告诉别人,她那复杂的过去,让她早已丧失了谈情说爱的资格。而且,一个人是没法背叛自己的内心的,她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角落还残留着一个模糊的影子,不管他怎样霸道跋扈,怎样不择手段,朱莎就是没有办法忘了他。他已经成功地在朱莎的心里烙下了他的影子。
现在这个影子的真人已经站到了朱莎的面前。朱莎望着他,他似乎比记忆中要更成熟了一点,原本满身的戾气似乎也消散了不少,看来“居移气,养移体”这句话说得没错,一个人养尊处优久了,气质和身体都会发生很大变化。
李正看着面前的朱莎,她比以前更瘦了,但却充满力量,让人不可小视。从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身上有种跟别的同龄女孩不一样的东西,现在他知道了,就是这种力量感让她与众不同。他沙哑着声音说:“嗨!我等你好久了!”
朱莎知道他这句话的含义。她平静地看着他:“我想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李正转过身来,露出那种无辜的笑容:“那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也不晚,朱莎小姐,我是李正。”
朱莎没办法再装下去了,她掏出手袋里的手机,准备给楼下的值班警卫打电话,李正伸手按住了她拨号的手,说:“不要打扰他们,我马上就走。我来,只是为了跟你说晚安。晚安,莎莎。”
朱莎看着他急匆匆而去的背影,头一次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等他进了电梯下了楼才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开门的那一刹那,她惊呆了,满屋子鲜艳的玫瑰花!整整有几千朵,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整套房间的每个角落,彷佛一簇簇火焰,瞬间灼痛了她的眼睛。
她看着茶几上钟点女工留下的便条:“朱小姐,有一位姓李的先生叫人送来了这些花,我代你收下了。”
被铺天盖地的玫瑰花香包围的朱莎简直一夜无眠。她恼火地将自己被褥搬入一个小客房,这个小房间因为她临走的时候随手锁上了门而幸免于难——没有被那些嚣张的玫瑰花占领阵地。她顶着两个熊猫眼恶狠狠地想:“李正,我跟你没完!”
第二天她上班的时候特意给钟点工留下了字条,让她不要把那些花扔掉。她知道李正还会回来找她。依李正的性格,他向来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不可能只出现这一次,也决不可能只是为了向她说声晚安那么简单。
果然,第二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朱莎又见到了他。她打开门,向他作了个“请进”的手势,李正正惊讶于她的转变,满心欢喜地要进去时,他突然发现了漫天盖地的红玫瑰。他马上变了脸色,脚步有点踟躇。
朱莎冲他露出胜利的微笑:“我赌你不敢进来。”
李正咬咬牙,还是准备冒险一试,但门开得久了,里面的花粉味已经扑面而来,李正已经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朱莎知道他对花粉过敏,室内只要有一朵花,他都有可能会哮喘发作,所以他们俩以前同住的屋子里从来不摆鲜花,连鲜花制成的干花都不摆。
李正的脸色很难看,明显是在天人交战。朱莎在他准备冒险的时候及时地关上了门,阻断了他与花粉的亲密接触。可是,他还是咳嗽和呼吸急促起来。朱莎只好把他拉出了楼道,来到窗户前面,打开,让新鲜空气透进来。
李正还是很难受,像谁掐住了他的脖子。朱莎只好又拉开他的包,从里面翻出喘乐宁,对他说:“吸气然后呼气”。李正依言深吸了一口气将气呼出,朱莎将雾化器的接口放到他嘴里,让他开始缓慢深吸气,一边吸气一边雾化,喷完后朱莎看着差不多药物已经到达气道了,就说:“摒住呼吸10秒钟,让药物下去。”
李正乖乖地照做。自从朱莎离开以后,很多次他哮喘发作,别人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就已经慌了手脚,不是将药物喷到了口腔里,让口腔里长出霉菌,就是根本没有药物进入气管,哮喘一点没减轻。从来没有人像朱莎这样手法熟练,立竿见影。
10分钟之后朱莎又给他喷了一次必可酮。看着李正差不多已经没事了,朱莎转身准备回家,她对李正说:“回去用清水漱漱口吧。”
李正点头,却依然跟在她身后,朱莎诧异地说:“你怎么还跟着我?电梯在那边!”李正咧嘴,露出整个晚上唯一的笑容说:“我家就在你隔壁!”
朱莎瞪着他,却说不出话来。她记得隔壁住着的是胖子一家,夫妻两人再加上两个青春期的男孩,全家起码重达千斤。电梯里只要有他们全家出行就再也不能挤下多余的人。朱莎第一次和他们同一个电梯下楼,他们就露出那种诡异的微笑,结果,朱莎的右脚刚踏进去,电梯就发出超重的尖叫,她只好尴尬地退出来。所以朱莎就记住了这家重量级的邻居。现在,李正居然说他就住在她隔壁,那原来的胖子一家呢?蒸发了?
李正看出了她的疑惑,“我出了三倍的价钱买他们这套房,又把市中心另一高档小区的精装修现房打五折卖给他,反正那个小区是我开发的,想打几折打几折。胖子乐疯了,怕我反悔,签了合同两天之内就搬走了。”
也就是说,从现在起,朱莎就要和他同一屋檐下了。看得出,说完这话的李正很得意。朱莎不想理他,转身进了自己家,“砰”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门外是李正愉快的嚣张至极的大笑。
被浓郁的玫瑰花香包围的朱莎又一夜无眠。她留下便条嘱咐钟点工一定要把所有的花清出去,还要把窗户打开透气至少两小时。她不知道的是,在钟点工9点开始工作,一趟一趟地将花运出门去扔到垃圾桶里的这两个多小时里,李正一步也不敢出门。他甚至为此取消了原定在上午10点召开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参加的会议,改为电视电话传真会议。他想,幸亏没有听肖扬的主意,要是依肖扬,他必须要连送七天花才能达到打动佳人的效果,可惜,只一次就差点让他进了医院。
番外五:女主播的绯闻
2003年10月26日,北京。
李正把一张最新的《今日早报》摔到办公桌上,脸色阴沉地对肖扬说:“去查查这个报纸是什么来历,总编是谁,看看咱们有没有投放广告在它上面。”
肖扬低头看了一眼报纸,封面是一副巨大的照片,模糊的夜景下并肩而行的两人正是李正和朱莎两人略显亲密的侧影,照片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但下面的标题有点耸动,一行黑色的粗体字赫然写着:“网上惊现包养传闻,女主播疑深夜密会豪门巨子”。
肖扬没有拿报纸,这上面的新闻他早上就已经看过了,报道的是MBS首席女主播流连夜店,和李氏集团现任董事局主席李正出双入对,形迹可疑。文章甚至暗示朱莎已经怀孕了。但肖扬猜测,这还不是让李正抓狂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恐怕是文章里提到的,网络上谣传朱莎大学期间曾经被包养过,而那个包养她的人就是李正。这才是真正踩到了李正的痛脚上,让他暴跳如雷。
肖扬真的有点佩服写文章的这个人,不知道他从哪里挖到了这些陈年旧事。这些事,除了当事人,总共也就不到十个人知道,居然也会在网上曝光。
现在报亭外都买不到《今日早报》了,所有的报纸已经被好奇的市民一抢而空。
从早上上班到现在,全集团上下从高级主管到下属各个办公室的职员都在热烈议论这条新闻,恐怕再过半天,这条新闻将传到全国各地的分公司和企业去,成为年度最重大的新闻事件之一。有什么能比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更让人兴奋的呢?尤其是事情的主角之一还是自己集团里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老板。
肖扬只瞟了一眼报纸就不紧不慢地说:“已经查过了,这是家新出来不到两周的报纸。总编是原来南方一个报业集团的一个晚报的副总编,这次被派到北方来开拓市场,大概还不清楚咱们这里的游戏规则。前天他们报社广告部的人来跟我们谈过投放广告的事,开出的条件很优厚。”
李正不等他说完马上说:“立即停止跟他们的一切谈判。今后一分钱的广告也不许放在这家报纸上。另外,你马上跟张律师联系,让他准备材料起诉这家报社诽谤。他妈的初来乍到一点规矩都不懂就敢来找我的麻烦!不让他尝尝苦头他不会长记性。”
肖扬早上已经不等李正吩咐就迅速启动了应急公关措施,这时自然不会再出言反对。他伸手拿起报纸又问:“朱小姐那里怎么办?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还要不要给她送花?”
提起送花李正就一肚子气,他马上火大地问:“除了送花,你脑子里还有没有别的主意?没有就快给我滚!”
肖扬摸摸鼻子走了,临走心里还在替他的老板默哀:“火气这么大,大概是求婚又被拒了。真惨,他今年都37岁了,跟他同龄的男人结婚又离婚都好几次了,拖油瓶都生出好几个了,他还是年年都被时尚杂志评为最有价值单身汉。
去年他用来跟朱莎小姐求婚的理由是,他希望在本命年结婚来冲喜,结果傻子也知道,朱莎小姐又一次拒绝了他。看着他吃瘪,肖扬觉得很过瘾,这样一个暴君似的老板居然也会有软肋,而朱莎小姐就是他的软肋,老天爷对人真是公平得很。就为这个,他对朱莎小姐越来越崇拜。他常和张超划拳抢着去当李正的司机,就是为了看他在朱莎小姐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
看着肖扬走出办公室,李正略一思索按下内线电话,问秘书王小姐当天的安排,听了一阵,他忽然对王小姐说:“给我联系NTV电视台,说我同意接受他们的独家专访。请他们安排时间尽快跟我见面。”王小姐迟疑了一下马上答应了去办理。他知道她为什么迟疑,因为他几乎从来不接受任何杂志和电视台的采访,集团上下所有的公关事宜平时都是交给那个爱现的孔雀男肖扬去出面代言的。这次,他破例了。
2003年10月27日,北京。
这一天是MBS首席女主播朱莎的生日。昨天人们还在热烈议论她的绯闻,今天又已经有了最新进展。
一大早上班的市民拿着报纸刚翻了两页就马上发现了今天的报纸有点不同寻常:全市所有的报纸除了《今日早报》外,都刊登了同一则祝贺朱莎生日快乐的整版广告:在鲜艳的玫瑰花簇拥的“Happy birthday Sarah”的字句下边,用无数粉红色英文“I Love You”做背景的落款项上只有一个小篆的“李”字,浪漫绝顶,轰动全城。
当天晚上的黄金档,NTV电视台不失时机地播出了李正的独家专访。本来就对这一段扑朔迷离的爱情万分好奇的市民,争相守在电视机前收看了这次谈话节目,收视率竟然头一次超过MBS同时段的新闻报道。
电视里,漂亮的女主播正闪着爱慕的眼光对李正进行采访:“……李先生,听说您和朱小姐很早就认识了,是这样的吗?”
西装革履的李正在电视里看起来就是一个成功人士。他点头:“是的。在她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
女主播饶有兴趣地问:“那你们为什么一直没有公开这段恋情呢?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比方说网上传闻的她被您包养了?”
问题来了,李正不得不调整了一下坐姿来专心应付这块硬骨头,他早就知道做主持的人格外刁钻,现在更加确定。他沉思了一下才慢慢地说:“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一直不被我父亲承认,而我的女朋友当时也因为是大学在校生的关系,所以我们一直保持低调,但绝对不是外界传言的那样是包养和被包养的关系。我们当时男未婚女未嫁,谈得上什么包养不包养吗?而且你知不知道,六七年前的大学校园根本不像现在这么开放,一个女大学生跟我这样身份复杂的人交往,她是要承受很大压力的。”
女主播同情地点头但话锋一转马上又问:“朱小姐要承受些什么样的压力呢?您举个例子说说看。”
李正几乎要拍案而起了,这简直是面对面地逼问他的隐私,是可忍孰不可忍,他真想马上走人。可是这件事是因他而起,他不主动出来澄清,难道要朱莎一个女孩子来说吗?而且临上电视台之前,张超就跟他咬耳朵,告诉他一定要把握机会,争取跟朱莎求婚成功。前面9次的求婚都失败了,搞得连肖扬看他的眼光都带着同情,他简直受不了了。这一次,他一定不能就这样失败。
想到这里,他马上接口道:“当时的我们都很年轻,尤其是我,脾气很不好,性格粗暴,处事很不成熟,她要承受我很多无理由的发火,压力很大。另外,当时的我在集团里还没有站稳脚跟,我急于要向所有人证明我自己,因此工作很忙,常常要到各地去出差,我们聚少离多,误会越来越多,争吵越来越多,最后终于导致分手。虽然我们当时分手了,但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我最爱的女人。如果我这辈子要结婚,只可能是跟她,决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
电视机前的肖扬看到李正居然硬是把朱莎最后的出国留学描写成一个香港明星版的分手宣言,禁不住一口茶喷在张超脸上,大笑不止。张超恼火地跳起来,揪着他的衣服要他赔干洗费,肖扬忙叫他继续看电视,电视里李正还在那里正襟危坐着和主持人谈笑风生,肖扬不禁佩服他的演技一流。
访谈到最后,女主播似乎很满意今天的战果,不但采访到了李正本人,还挖到了不少独家秘闻,这就够她跟老板谈升职加薪的条件了。她很高兴地在最后又问了一个问题:“李先生,介意我再多问一个问题吗?这也是很多现场打进电话的观众最想知道的问题。”
李正摇头表示不介意,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了,她现在不会再提出什么令人恼火的问题了。女主播念着手上的小纸片问:“很多观众都想知道,你们什么时候会结婚?”
李正早就猜测会是这个问题,他微笑着看着镜头说:“这个问题要看朱莎小姐本人什么时候答应我的求婚才能知道。我前面跟她求过九次婚都被拒绝了。”
“那朱小姐拒绝的原因是什么?”
“她说要我真正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才能答应。”李正回答。
“那您现在懂得了吗?”
“通过这次事件,我想我已经懂得了,爱一个人就是要充分地信任她,尊重她的所有选择,不强迫她做任何她不愿意做的事,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支持她,给她最有力的帮助。”镜头前的李正显得从容镇定。
现场的观众早已被感动得无以复加,电视机前的肖扬和张超也是一副心有戚戚然的样子。肖扬半天才冒出一句:“没想到老大也有这么感性的时刻。”张超头一次没有反对他的话,他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说,朱莎小姐这次会不会答应老大的求婚?”肖扬点头又摇头。
走出电视台的李正看到不远处停着那辆熟悉的黑色商务车,他一笑,加快脚步走过去,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旁边,先不着急系安全带,他侧过脸对朱莎说:“嫁给我。”
“好。”朱莎干脆地一点头。李正的表情瞬间被狂喜所淹没。
番外六:你的妻子很有名。
2008年11月30日,北京。
李正站起身来,微笑着朝朴俊基伸出手:“朴总,合作愉快。”朴俊基在握手后,又是一连串的点头鞠躬。李正很不习惯他这样的礼貌方式,再加上谈判过程中,朴俊基的严谨和追求细节让一贯大而化之的他也很不爽,为此他想快点结束这次谈判,反正合同已经签了,不怕这个韩国人再反悔。
可是,朴俊基先生似乎没有早早结束的想法,他拉着李正的手开始用他那生硬的汉语东拉西扯,全然看不出主人已经有逐客的意思。
李正不得不提醒他:“朴先生,合同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非常好!”朴俊基先生又是一连串的感谢。
“如果还有其他的细节方面的问题,请跟我的助理肖扬谈,他可以全权负责。我就先告辞了,因为下午我妻子跟我约好了要带孩子去看牙医。”李正不得不搬出妻子和孩子来打发他。如果他知趣,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他在心里偷偷地分神想,儿子,但愿你的牙没事。如果真的是吃多了糖长了蛀牙,那你可就真的要补牙了,至少在你换牙之前,蛀了的乳牙不会再长出来。
朴俊基先生在听到他的理由之后,眼睛似乎一亮,他马上欣喜地说:“李先生,你的妻子很有名。”
李正看着他的笑脸,强忍着要往他那柿饼脸上打一拳的冲动,眯起眼睛说:“我知道她很有名。”他的话里明显冒出火药味,可怜的朴先生还是没有听出来,继续勇往直前地说:“她是全亚洲最有名的女主播。”
李正捏起拳头正准备实施他的暴力想法,朴先生马上又开口了:“我妈妈是她的忠实观众,我来中国之前,她知道我要和她心目中的超级偶像的先生做生意,简直高兴坏了。她嘱咐我一定要帮她要到你太太的签名照片。顺便说一句,我母亲是中国人,她天天收看MBS电视台的节目。请你一定帮我这个忙,好吗?拜托了!”说完,他又是一躬到底。
李正的脸色顿时如同云开雾散,他拉起朴先生说:“要照片是吗?没问题,方便的话不如到我家里小坐,你还可以顺便见到我太太。我让我太太亲自给你签名。”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