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告状指南(1):目的
由【废話多多】
人在职场上,经常遇到不公平的事。小的不公平,自己就处理了。遇到了大的不公平,告,还是不告?似乎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回答是:先搞清告状的目的是什么,再想好告完状以后怎么办。
如果告状的目的是为了出口恶气,那么在告状的过程中要受的气更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状还是不告为好。如果告状的目的是要以经济手段惩罚对方,告状的收入可以确保以后有饭吃,无论改行还是赋闲,这种状可以考虑去告。如果告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那么不用告状的方式解决问题效果更好。
告状,无论是输还是赢,都有以后怎么办的问题。输了就不用说了,走人便是。赢了以后是走还是留,留,小鞋恐怕比从前还紧,走,是否有处可去。美国八十年代有一个博士后告老板的事件,起源是因为博士后觉的老板不公平,后来连炸药奖的得主和国会议员都掺乎了进去。故事太长就不讲了,表面上博士后占了上风,但实际上是两败俱伤,老板从此一蹶不振,博士后没人敢聘,最后找不到工作改了行。
其实,在问告与不告的问题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错觉:美国职场是公平的,所以遇到不公平的事就有了告状的选择,告状的结果是好人(我)赢了,坏人(他)输了。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所谓公平职场,只是哄着我们玩的,天下老鸦一般黑。职场就是职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一样的需要好人缘,一样的需要拍马屁,一样的需要关系网,一样的需要玩手腕。工作做的好,是升职加薪的基础。搞好人际关系,是升职加薪的条件。智商和情商,缺一不可。
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一到年终考评时就开讲座,谆谆教导我们如何做考评,有了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杜绝打官司的可能性。举个例子总结一下:
如果我的主管因为“沟通不良”不给我长工资。此时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找他谈,一个是矛盾上交,美国职场有了问题要一级一级地解决,先找主管的老板,再找人事部,最后找律师。越级上告,告状的人自己先没了理。
先说找主管的老板(大老板),老板们处理矛盾的原则有二,第一是别影响出活率,第二是别把官司打到自己头上来。所以大老板不会向着我,也不会向着主管,大老板向着的是大老板自己。我去找大老板,他一定要先找主管,听听他怎么说,然后把我们俩找到一块“沟通”。对于主管来说,我找大老板就表明我自己没本事解决问题,以后会变本加厉的给我小鞋穿,只不过手段更隐讳而已。
再说找人事部,我工作的单位大,人多,告单位的人也多。人事部有一个办公室,聘了许多律师专门打官司,他们的重要职责之一便是将打官司的可能性扼杀在摇篮之中。我若找到人事部,那就是不仅仅是告主管,同时也在告大老板处理不力,人事部不会向着我,不会向着主管,也不会向着大老板,人事部向着的是单位。所以人事部要和我,主管和大老板分别谈,谈过之后若发现我有理由可能打赢官司,便会对主管给与处分。如果没发现我有理由可以打赢官司,便会和大老板一样的处理。
最后再说打官司。美国司法机构的职责不是判断对错,美国司法机构的职责是判断有没有人违法。如果我去打官司,最后要证明的是主管是否犯了歧视法,而不是主管是否对我不公平,而证明主管犯了歧视法不是一件容易事。
如果主管在年终考评中说,因为废话多多是中国人,所以不给废话多多长工资。这是毫无疑议的歧视。
如果主管在年终考评中说:因为废话多多是中国人,所以英语沟通不良,虽然事情做了不少,但对团队帮助不显要,故而不给废话多多长工资。这也是毫无疑议的歧视。因为英语沟通不良,和我是不是中国人没有必然的关系。
如果主管在年终考评中说:因为废话多多沟通不良,虽然事情做了不少,但对团队帮助不显要,所以不给废话多多长工资。这就不能构成歧视。也许我沟通不良是因为英语不是自己的母语。也许主管一见中国人就觉得无法沟通,也许主管根本就是看着中国人不顺眼。但从他的考评中,没有一句话可以作为歧视的证据。
所以大家在告状前,三思而后行。(不告状不等于受气,一般情况下,平心静气的沟通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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