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饭的
由【废話多多】
要饭的,也称叫花子,正式名称为乞丐。小时候见得乞丐不多,只记得大院对面的饭馆前常有两个“要饭的”。王二跟着他姐姐在院里住,据说给他找过好几个工作都没做下去,最后还是要饭要的自得其乐。王二天生的好口才,经常在饭馆门口和来吃饭的人谈天说地,有时也有一些闲的无聊的人跑来和王二逗逗乐子,然后给他几分钱或买个馒头。李四是个孤苦伶仃的人,他有间小破屋晚上可以安身,白天就坐在饭馆外的墙角里自言自语。有食客可怜他,把残羹剩饭倒在他面前的碗里,李四就捧起碗来狼吞虎咽。母亲带我们去饭馆时,总要买一碗肉丝面倒到李四的碗里,有时还会和李四说几句话,但李四总是理也不理地埋头吃面。
那时觉得母亲丢人,就算要施舍,干吗非要特地买一碗面?干吗非要给又脏又臭,人人都看不起的李四?干吗还非要上赶子和李四聊天?有一次母亲让我去给李四送面,我忍不住嘟囔着问母亲。母亲说,给人的东西一定要是好东西,无论是长辈还是要饭的,都要一视同仁。王二能说会道,不会挨饿,李四有精神病,自己照顾不了自己。锦上添花确实是又风光又容易,雪中送炭虽然难,但对别人的帮助大一点。最重要的,人人都做的事不一定就是对的。当时我对母亲的解释似懂非懂,只是再给李四送面时会挤出一点笑容来,大了才品出母亲话中的哲理。
真正和乞丐打交道还是来到美国之后。我念书的学校在城里,每天在街上走来走去,难免要遇到一两个乞丐。遇到乞丐时的心情很复杂,先是同情:一个人沦落到不顾尊严以乞讨为生,真是可怜。即而是庆幸:我读书虽又穷又苦,但自食其力。再便是恐惧:如果我成绩不好,丢了奖学金日子怎么过。然后是愤怒:你有什么权利来引起我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情!最终是负疚:人家不过是求生,并没有故意和我过不去。为了逃避这些心理矛盾,我便采取鸵鸟政策,假装看不见,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直到有一天和婆婆聊起我的困惑,婆婆说,如果你有能力,便帮,没有能力,便诚心诚意地对人家说对不起,我没有余钱给你。假装看不见,会被误解为看不起人,比不给钱的伤害更大。后来按照婆婆说的去做,果然效果很好,有时要钱的人还反过来安慰我:没关系,没什么大不了的。
近几年来去北京,好像街上的乞丐越来越多。尤其去年在京时,有时间在大街上逛来逛去,经常看到形形色色的乞丐,其中很多是残疾人。最常见的是在地铁上,一个看的见的残疾人拉着一个盲人,从车头走到车尾。有一次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拉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理直气壮的喊着:“我看不见,给我钱!!!”下车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孩子这么小就开始乞讨,看不见就是乞讨的原因吗?不乞讨,她又怎么养活自己?难道真像有些人说的,乞丐不偷又不抢,何错之有?大家又办奥运,又办世博,能不能花点钱给残疾人谋谋福利?
最令我不能接受的是人们对乞丐的无情,有的人好像以对乞丐大声呵斥,口出恶言为荣。我家离一个大医院不远,出门路过时可看到一些为亲人看病讨钱的人。其中给我印象最深是一个是匍匐在地不断磕头的女人,在她面前是一张白纸,写着她母亲需要住院费。我猜她心里一定明白靠行乞是筹不出足够的钱为母亲治病的,只是母女之情使她不能不做最后的挣扎。明知于事无补,我路过时总要放一点钱。有一天我听见一个小孩在我后面说,妈妈咱们也给点钱吧。他妈妈马上说:她是骗人的,你看她磕头时头都不着地。当时我真想回头问问她还有没有良知。
后来我参加了一个宴会,聊天时才知道现在北京看病又贵又难。就拿挂号来说,一个教授号实价一百多元,而号贩子花五十元雇人挂号,一转手可以十倍甚至二十倍的高价卖出去。而从号贩子手里买号的人都是没钱没势没关系的人。看着桌上丰盛的酒菜,听着耳边的笑语喧哗,我却突然想到了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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