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税局(IRS)赌一盘-在美国经营房地产的故事(八)
与国税局(IRS)赌一盘
-在美国经营房地产的故事(八)
如山
一年多前的某一天早上9点多,我正在家里的办公室浏览当天报纸新闻。电话铃声响起。
“我想找ABC公司的如山先生。” 废话,我这一人公司,要有人接电话不就是我吗。
“我就是。”
“我是国税局(IRS)打来,我叫N.V,我的ID号码是91-xxxxx”。
什么?国税局找?我心里一紧。每年的税都是我自己报,但为保险起见,我还是每次都请会计师帮我复查。不过,美国是一个法制较好的国家。要是有什么麻烦,就让律师和会计师去处理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一想,心稍微定了下来。且听他说些什么。
“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的电话号码。是这样,资料显示,你最近在foreclosure拍卖上买入一个商业楼宇。上面有IRS Lien。经研究,我们考虑赎回(Redeem)这个房产。”
哦,是这个事。大约三个月前,我在没有其他竞投者的情况下,以高于开拍价一块钱,也就是$436,186买下一个很靠城市中心的商业楼宇。所谓“商业楼宇”,也就是建于1950年代面积约1千五百英尺的破平房一间。占地面积约一万英尺。我当时看中的是地。但由于自己对商业房地产的了解很有限,在周围也找不到什么可类比的地或楼来评估它的价值。真不知道值多少钱。只是有一个初步的设想去建一栋楼下为商铺,楼上为写字楼或公寓的楼房出租,作为长期投资。我当时知道有IRS Lien 在这个物业上。根据相关法律(Section 7425 (d) of IRS Code & 2410 of Title 28),国税局有权在Foreclosure 拍卖后的120 天内用成功投得者的买入价加上6%的年利息从新业主手上买去(叫Redemption)。从行家过去的经验中知道,不管这个物业有多少净值,99% 的情况下IRS都不采取行动。新业主也就是等这120天一过,便可平安。
我既然有打算,而且跟踪了五、六次才最后买成,自然就不让想国税局拿去。国税局无非就是想要钱,不会是想持有物业。我开始打探他们的真正意图和条件。
“我从Title资料知道原业主欠你们IRS 八万多。请问你们打算收回多少钱便可放弃赎回该物业呢?”
“我们希望收回全部,也就是……$183,685……”。
“什么?一十八万多?……怎么出来这么大的数字?……”
“别急,听我说。八万多的本金,加上这么多年来的利息和罚款就得出这个数。”
“那你们不是在搞高利贷?”我半开玩笑说道。
“我们是按照法律允许的方法来计算的。” N.V不紧不慢地答道。
“你不用给这个钱。我们将把这个物业赎回。我们会付你在拍卖上的买入价再加上年息6%从你买入当天到我们付款日的利息。我今天就会发出有关表格给你。我们只剩下约一个月的时间。请尽快填好并发回给我,请您配合我们。”
“等一下。你将物业赎回还是要再卖的吧?那你认为你们能卖多少钱呢?你们肯定会卖到足以收回全部前业主所欠你们税款的价格吗?”我追问。试图打听出他们底价,好考虑是否付他们钱而让他们放弃赎回物业。
“这个,说实在,我们还不知道。”
“那我们是否可以谈一下,我付你们一定金额而你们放弃赎回?”
“当然可以。不过我们是想要全部。”听得出他面带笑容。我明白过来了,这家伙原来是想试探我是否愿意付钱而保留这个房产。他想知道我的底价在哪里。第一回合的较量算是他赢了。好,我就来跟国税局做一轮谈判。
“全部一十八万多就不可能了。那样的话我还不如等你赎回再放出来时,从你的拍卖中再买回来。要是没人竞投的话,说不定我就付你的开拍价买回来。”
“那你看这物业到底值多少?你到底愿意出多少钱?”他继续试探我的底价。
“我还没想过。你们也商量一下,到底收多少钱就可以放弃赎回物业。”
“好。我们双方都考虑一下,明天再联络。时间紧逼,我们要尽快做决定。”
显然,时间对我有利。要是我们能来来回回议价,拖过这5个星期,那IRS lien 就自动失效。当然,他们也不糊涂,既然都清楚这界限,他们也不会那么容易让我拖到过期。
果然,一个小时后,国税局的信件传真过来。信上要求我确认买入价,并列明费用支出和这期间的租金收入,申明IRS的赎回以及放弃赎回的权力,并要求我签字发回给他们。跟着N.V.来电话查询是否收到传真。同时告诉我明天快递就会送来信件正本。看来“拖”字诀不能用了。我赶紧与几位长期做Foreclosure的行家联络,问他们对付IRS Lien 的经验。他们异口同声说,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赎回。你要是给他们一点钱,他们肯定不干这麻烦事买回去。
第二天,N.V来电话。
“如山先生,请问你有什么好主意了吗?” N.V听来很客气。不过,又是一上来就想摸我的底。
“我想了一下。对物业的价值,我真的没主意。不过给你一个参考方法: 现在的市场,竞投者都将价格bid 到市场价的85%到90%。每次拍卖会都有将近70人,而我投这个物业时,除我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竞投。所以我才能以高于开拍价一元的价买入。这你很容易在Trustee’s Deed 里看到。换句话说,除我之外,没任何一个投资者认为这个物业值得买。”
“这是有点奇怪。我们也没法鉴定它的价值。但是,看County 的估价,是$600,000。那可不可以说,它的价值就靠近这个金额呢?” N.V试探性地问。
说实在的,我当时也是基于这一点才大胆买下的。因为,当地的County都是约三年调整一次估价。在当时的市场,绝大多数的估价都远远落后于市场价。商业楼宇就更离谱。当然,我不想那么说。不过,我也想好主动出价以换来他们的放弃赎回的权力。
“County 的估价不能作准,时高时低。这样,我愿意付2万而换取你们取消赎回物业。怎么样?”
“我不能做主,要请示我的老板。但听起来太低。明天我答复你。另外,能否将我发去的表格填好,今天传真回给我?”
之后,一天之内N.V.来了三次电话留言(我想拖他,故意不听)。我明白,要是我不配合,他们无法将Title直接转过去,只能通过法庭程序要去。可是对我,最多是能够拖长一点时间交给他们,并没任何好处。到时还要赔偿他们的律师费跟开庭费。看来躲不是上策。我将填好的表格当天发回给IRS。
第二天,N.V没有来电。
第三天,我打电话过去查询。
“我们已将该物业放到我们的拍卖预告网站。我们想先看看市场反应再说。”
哦,怪不得不来电话。我赶紧根据他告诉我的网址查看他们放出去的条件。
他们公布开拍价47.6万,也就是将我的买入价加4万。同时要求有兴趣参加拍卖的,先交4万保证金,担保他们一定去参加竞投,不然,保证金将被没收。但IRS在收到保证金后,到拍卖之前都要权取消拍卖,将保证金退回。接受登记的最后期限在IRS赎回权失效前一个星期,也就是距离现在约20天。
“能否告诉我,要是你们在接受登记的最后期限前都没任何人给定金,你们怎么办?赎回还是放弃?”
“不清楚,不过,很可能是放弃。”N.V.这次倒是老实回答。
“那就是说我有可能连这2万都省了而又保留了物业?换句话说,你们宁可不收我这2万,而赌一下收回更多?”
“是……我的老板是有那赌一下的意思。”
国税局当然不怕赌这一点钱。好,赌就赌,只是20天时间。我赢了,少付2万。我输了最多也就少赚这一笔。
一个星期后,N.V. 来电话。
“如山先生,你还有兴趣付那2万吗?”
“怎么,你们没收到任何回应吗?”
“没有。你要是还愿意,我马上代你起草一封信。你这上面签字就行。另外,你准备好2万的银行本票,明天上我们这里递交。”他们看来没有把握,放弃赌下面那2个星期了。
“好。你写好后请马上传真过来我看。”我想了一下回答他。因为我也不敢肯定后面的2个星期有没有感兴趣的人出现。
二个小时后,N.V.的传真进来。我拿起一看,是一封只对IRS有利,而对我毫无保障的信。里面要求他们接受我的2万而放弃赎回,但没说关于他们不再接受竞投者,也没说时间的。这不明摆着拿我垫底吗?要是拿到保证金,就退还我钱,说不接受我的请求。要是到期都拿不到保证金,就当同意我的请求。不行。我马上打电话给N.V.,要求增加2点:一是二天之内IRS要确认同意我的要求;二是一旦确认,同意不再接受任何竞投者的登记并删除网上广告,取消拍卖。同时我告诉他,我后天出门旅行10天(这回是真的)。
等二天,不见N.V.来电。我打过去问,回说老板在考虑,但还没说同意。看来他们想用这计引我上勾不成,继续赌。
在我将要结束旅行回来的前一天收到N.V.来电。
“如山先生,你……还有兴趣……付那2万吗?我老板同意你加的那二条。你明天回来对吗?要是你还愿意,我们可以在3天之内完成手续。”他倒记得满清楚我的行程。听得出来,他都有点不好意思。现在离他们接受登记的期限还要4天,离他们赎回权失效还有11天。显然,他们还没收到任何保证金。此消彼长,现在我领先。这下我可不急了。到了现在都没人来放保证金,我这2万赌3天(回去后),赢数很大。不过我不想把话说死。
“我回去再说吧。我是开车来的,旅途还不知道要不要多停一天。”
回来已经二天,还不见N.V.来电。明天是他们接受登记的最后期限。奇怪了,是不是情况有变?我打电话去给N.V.
“我们昨天收到一个保证金。所以,就不会考虑你那2万的Offer 了。”
果然情况变化,看来我要不付高于那4万价(开拍价),他们是不会理睬的啦。这回又是他们领先,胜了这一局。
“我出5万,比你的拿到的担保卖价高1万。” 我稍为犹豫,Offer一个新价。
“我将告诉我老板,今天下午,最迟明天上午9半点回复你。”N.V.爽快地回答。
第二天9点半,不见N.V.电话。我马上打电话过去询问。他告诉我,他老板还是嫌少,不答应。这回我不犹豫,马上出新价。
“原业主欠你们八万多,我给你们九万。全部付清所欠本金。同时比你们拿到的担保价高出5万。要是你们同意,我明天带上银行本票到你们写字楼。”
“啊,听起来蛮好。不过你知道,我不能作主。我马上报告老板,请等我回复。”N.V.听起来满高兴。
二个小时后,N.V.回复。
“如山先生,对不起。我老板还是不答应。” N.V.的语气透着无奈。经过这些日子的来来往往,我们都有点像朋友,虽然各自代表的利益不同。
“为什么?我有点想不通。你们不是只拿到一个Offer吗?要是拍卖上只有那登记者一个人出现,你们不就只能拿回4万?而从我这里你们就有5万多在手,既保险又减少后面的手续的麻烦。要不,就是你们还想继续赌到拍卖的结果。”
“我同意你的说法。可是……可是……唉。你知道,我不能作主……。看来你要想我们放弃赎回权,只有付一十八万多才可能了。” N.V.无奈地说。
“那我不会啦。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参加你们的拍卖。那登记者有可能只愿意出到你的开拍价。或没有别人竞投的情况下,说不定我以低于9万加价的成本买回。总之,我现在愿意出到的最大数是9万。”
“我完全明白。对了,你准备去参加我们的拍卖吗?我们很希望你能够去。”当然,他们要是只有一个人出现的话,其结果是显然的。我了解过,我所认识的投资者,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有那个网站和拍卖时间。他们的拍卖网站没有什么知名度。
“现在我不知道,到时看情况吧。看我手上的钱和有没有更好的物业要买而定。”
三天后,IRS付我所有款,将物业赎回(Redeemed)。
再20天,公开拍卖。之前,N.V.打过几次电话提醒我拍卖日期。
拍卖选在该物业的前面进行。预订时间是10:00am,我提前15分钟到达。
到达现场一看,哗,足有二十几人。看来我都不用试了。
N.V.远远走过来跟我握手。看我在张望,N.V赶紧解析,这些人都是他从IRS带来的。很多人在其部门工作几十年都没碰到一次他们自己的拍卖。他们都是被要求前来见识的。今天参加竞投的只有付过保证金的B君和我。
10:00am 拍卖开始。B君摆开阵势,左右两边站着像秘书一样的跟班,西装革履,各拿笔记本。我是一身休闲服,轻松得就像偶然路过。因为如山已经“身经百战”啦。
拍卖官一开始报出开拍价$476,000,B君马上加1万,报出$486,000。一看就知道以前从未参加过拍卖。我们这些“老油条”一般碰到两个人时,多数是一百一百往上加。因为对方一停,你就没必要浪费那些钱啦。不过也说明他志在必得。当到达60万,我停了下来不再跟。B君以61万夺得。
N.V.与另一位我见过的国税局女士来到跟前紧握我手,对我在整个转让过程的配合和今天的参与再三表示感激。是呀,我今天要是没来,他们就只多收那4万,而不是17万多。这时候我倒是扮大度了。我告诉他们,我帮忙是应该的。作为一个公民,国税局的获利也有我的一份。
一场拍卖结束。我与国税局的一盘赌局也以IRS赢,我输而画上句号。
后来我问N.V.到底他们是否请估价师或别的方法查过那物业的价值。他说没有。不过是他的老板想赌赌,而且他也不在太乎哪一种结果拿回多些。
再后来碰到一位专门搞商业土地发展的发展商,他告诉我,那块地最少值一百二十万。也就是我放弃了赚取约60万利润的机会(假如我最后肯付18万而取消IRS的拍卖的话)。
不过,错过就错过吧。过了这个村还有那个店。只要你随时准备好,总是能够抓住机会的。可不,之后的半年,我买入一个利润更大的物业。
(注:本文为如山原创,转载请与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