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难成眷属 (悲情传奇)
一条幽静的小巷的转角,夜幕下,一间咖啡屋的门楣两旁,两盏欧式的角灯发出淡黄色的光芒。他推开旋转的玻璃门,借着室内暗淡的灯光,四周扫了一眼,便瞥见了那熟悉的背影。
她坐在墙角处的廂式皮座上,斜侧身,蓬松的短发优雅地贴着颈,一条粉色的纱巾裹着脖,白衣黑裙,因座位稍低,腿便有点弯曲而向两边伸展,黑裙的下摆象飞燕的翅膀般展开着,微微有点翕动。他不由紧了紧领带,趋步向前,在她面前尚未站定,
“来啦。”她轻轻说了声,也没抬头,又说:“那就坐吧。”
“噢,……”,他也轻轻回了句,“好的。”便缓缓坐下。
然后,很长时间的沉默。
一位服务生走到跟前,“先生,请问……”
“哦,和那位女士一样,一杯咖啡。”他抬抬手。
玻璃桌面上,她先前点的咖啡还冒着热气,她拿小勺搅动一下,把咖啡杯贴近唇边,呷一口,又放下了。
从头顶上方的壁灯的光亮中,可以看出她略施淡妆,眼晴却带着忧伤,虽柳眉如黛,嘴角处的细纹却掩饰不住己不很年轻的容貌,虽然依然美丽。
他也并不年轻,梳得溜光的发略显灰白,但两眼有神,举手投足颇有老男人的风度。黑色西服,锃亮皮鞋,肚子微微发福,嫌束皮带难受,西裤上吊着两根英式小牛皮背带。
“明天就走?”他小心翼翼地问。
“嗯。”她仿佛在节省力气,仅仅发了个单音节。
他晃了晃服务生刚端上的咖啡,很感慨说道:“唉,总忘不了第一次喝咖啡……”
她不由笑了起来,露出了一丝少女才有的天真的活力,嘴唇弯成一轮月芽儿。
那是四十年以前的事了。他俩确定情侣关系后,他第一次去她家做客,算是未来的新女婿第一次亮相。他未来的老丈人,是个旧上海洋行里的高级职员,虽己年过六旬,但腰板毕挺,见有客来,慢悠悠迭起报纸,从滕椅上转过身。
他恭恭敬敬叫了声:“伯父。”便在一排高大的书柜脚下,放下手里拎着的机关枪(金华火腿),手榴弹(绍兴老酒),他知道老丈人不吸烟,没带两条子弹(烟),而是带了两个炸药包(凯司令的栗子蛋糕),这是她特意吩咐的,老爷子的嗜好,和一筐地雷(又大又圆的国光苹果)。
未来老丈人瞪圆了眼,但他看出这不是惊喜而是鄙夷,便不知所措起来,倒是她,女儿的一声嗔怪,“爸,不要吓唬人家。”未来老丈人才挥挥手,说:“请坐。”
他有点傻愣愣地看着茶几上一架玻璃材质的煮咖啡装置,酒精灯上,一只透明的玻璃球里翻滚着沸水,上面套着个玻璃杯,棕色的咖啡粒被水蒸汽冲腾着,冒出阵阵香气。她把酒精灯移开,又把上面的玻璃杯拔起,泛着光亮的棕色的咖啡液瞬间倾入玻璃球体,在倒入白瓷杯前,她问了句,“要不要放糖?”他正看得出神,便机械地摇摇头,可是,当他喝第一口咖啡就忍不住皱起眉头,心里后悔没要糖时,他看到了未来老丈人脸上的一丝不屑。直到吃晚饭,和霭的未来丈母娘,往他碗里放了块糖色锃亮的红烧肉,他忐忑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他喝第一口咖啡的窘态,每每被她维妙维肖地描摹,他不怪罪,心里反觉很甜蜜,因为他记忆里最深刻的是那天满屋子都是她银铃般的笑声。
当年,他们都是农场知青,在一个连队一个排。那时候,社会时尚女青年不爱红妆爱武装。她一身黄绿军衣,白色的衬衣领子翻盖在外衣领上,俏皮而又活泼,身材丰满,充盈着青春活力。他方脸宽肩,个性敦厚,比一般男知青老成,又懂体贴人。农场里,劳动紧张,脏活累活又多,社会上普遍宣传的是妇女能顶半边天,女知青和男知青同样劳作,同样地不惜自身的体力。当不少男知青尚在懵懵懂懂,光想着怎样才能使自己少受罪,他会很关心地问女知青,“累不累?要不,我帮你一下?” 在农场里的第一年,他们干的活,基本是开河挖沟,平整土地。男知青一把瓦锹掘土,女知青一双泥落挑土。
一天,她挑担上坡时,不慎一个趔趄,眼看就要摔倒,他及时扶了一把,温暖的手掌,宽厚有力,本来己经受惊吓的她,突然又受到关爱,心脏更象小鹿似的砰砰乱撞起来。其实那天事出突然,他出手有点重。她手臂竟现出一片紫淤。他特地私下向她表示歉意。她却红着脸,没作任何反应,径直跑开。又过了好几天,午休时,他正想把寝室门背后挂着的一些脏衣服去洗了,竟遍寻不见,正在纳闷,他看到门外一排晒衣架边,她正在晾他的己洗干净的衣服。……
又一阵银铃般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他回过神来,那是位女服务生的声音,她问:“先生,要不要续杯?或者还有别的需要?”
他很儒雅地笑笑,“请你先问一问对面的那位女士,好吗?”
女服务生面露失礼的尴尬,冲她一笑,“对不起,您要点什么?”
“那就来两份牛奶布丁。”她语音一如往常的平静。
倒是他,不知为什么显得有些尴尬,“呵呵,你还记得我四十年前的洋相?”
“你的洋相,我记一辈子!”她一反常态,声音变得撕哑。
那一回的尴尬事,发生在农场休假回上海的一次约会,那时是去西餐厅。喝咖啡他已有体验,但去西餐厅还是第一次。当时她也要了二杯咖啡和两份布丁蛋糕。他看着她手指着的西点名称,叫起来:“布!丁!哈,做衣服的布也能吃!”她敲了下他的头,“小声点,别让人家把你当巴子。”当巴子的事现在己不可能发生,他在改革开放中,下海经商,早己成为一个不小的企业的老总。但他当巴子的事,成为她后来揶揄他时的趣事之一。
他们谈恋爱的头两年,女方家长是反对的。她的家庭背景,是上海开埠不久,从宁波来沪打拼成功的洋买办,父亲是老圣约翰大学的高才生,母亲虽然是个家庭妇女,但年轻时也上过教会女中。而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浦东本地人,虽然家境殷实,但终究是个乡绅人家。
她头一回去他家,感觉也不习惯,本地人习俗,客人来了,先冲一杯红糖水。
她未来的婆婆笑容可掬,“来,妹妹,先甜甜蜜蜜喝杯红糖水。”
她忙不迭接过杯子,连声说道:“谢谢姆妈。”但她嫌太甜腻,只在唇边碰了碰,就放下了。他知道她的习惯,趁母亲不注意,去换了杯开水。但这一小动作,被母亲发觉了,走进走出,脸上没了笑容。倒是那个背有点驼的未来公公,满脸堆笑,直说:“伲儿子好福气,娶上个美人胚子。”
他真正把美人胚子娶回家,是回城以后的事了。
步入婚姻殿堂后,她爱上了摄影。那时候,尚不时兴旅游,但他俩,幸福得四处旅行,配的相机,海欧牌单反DF,想当年拥有这款相机的荣耀,不亚于现在配有理光,蔡斯们的长枪短炮。旅游回家后拍的照片,清晰度,色彩饱满度引得众人啧啧称奇。可是当她的一张在海滩上的泳装照,被婆婆看到后,婆婆狠狠拧着儿子的耳朵:
“你怎么也不管管自己的媳妇!”
这还不是要命的事情。最要命的是,婚后一二年她身子始终不见动静。他俩都觉奇怪,在农场偷吃禁果,“有”过好几次,怕影响招工和上调回城,都悄悄处理了,现在光明正大了,反怀不上了。
婆婆整天价阴沉着脸,“伲苦命啊,老天爷只给伲一个儿子,有格二个三个儿子伲不怕哉,啊呀呀,啊,老头子啊,伲二个人是苦命人啊!”
他是个独子,婆婆宗法思想顽固,总希望他有个小孩,能传宗接代。
又是一个春天来临,东风吹拂着他们在他家城乡结合部的一座老宅里安下的婚房。不知什么时候,屋檐下飞来两只春燕叽叽喳喳忙着啣泥作窝,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沾上喜气,他们也能添上个小宝宝。可偏偏这一年倒春寒严重,一场风雨过后,尚未筑完的燕巢,毁坏了大半,那对春燕再也没有回来过。而她也没怀上孩子。
老公公仰天长叹:“这是天意!”说完,一阵剧烈咳嗽,从儿子的房间经过,拐杖用力叩了叩地,“这是天意!”老公公步履蹒跚走了过去。
在这阴气沉沉的氛围里,她经常反锁房门,独自拥被大哭。但他明白,年轻时的少不更事,她有过几次流产,怕己伤及身体,但他是个大孝子,也只知道天天唉声叹气。
最后,他俩终于分手,她远嫁大洋彼岸,去了美国。他也再娶,并终于如父母所愿,生了个儿子。
当服务生端上布丁蛋糕,他看到她眼眶里似乎噙着泪花。
他说:“明天我送你。” 她摇摇头,“不用。”语气十分坚决。
这是她回国后,二个人的第二次见面。第一次见面后的激动,相拥,诉说不完的思念,暴风骤雨般己经过去,旧情与现实,理性与激情经过碰撞,一切己归于平静。
当他俩走出咖啡屋,外面下着牛毛细雨,本来就人流稀少的街区更显宁静。咖啡屋门楣上的角灯向夜色中散射着惨淡的光,把他俩的影子,长长地拖曳在街石上。当她钻进出租车的刹那,他蓦然感到一只黑翅白肚的春燕在雨中一掠而去,四月里的东风拂面虽不觉太寒冷,但东风化雨后的缕缕细雨,打在脸颊上还是留下丝丝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