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秉性
用中国人自己的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即使是一个国家的政权也是容易发生改变的,然而一个人的本性却很难被改造。又说,狗行千里改不了吃屎!意指只要有机会,一个人的本性中某种固有的深层次的东西就会无所顾忌地浮现出来。用文化基因论的观点来看,人的本性就是一种文化基因,与生物基因一样也有显性和隐性之分。如果说不同的生物基因由不同的物种保持并遗传,那么不同的文化基因也由不同的人性保持、重铸并遗留给其后代。
小时候我所经历的一件事一直萦绕在脑海中,由于这件事的发生极其罕见,在记忆的仓库里永远挥之不去。这件事反映了中国人人格结构中某种普遍的深层次的秉性,每当回忆起来时内心总是有一种深深的刺痛感。
那是1974年春夏之交,也就是发生在我的第五次生死经历(即我的十次生死之间系列之四)之前。那时,二姐在峰口麻纺厂做织工,上班时间是每天工作八小时,三班倒。工厂所在的位置是峰口闸以北约二百米处大河的左岸边。由于父母都不在身边,放学后或周末我经常到她的工厂去。第一次去就被她的同事和姐妹们喜欢上了,她们都夸我长得好看、聪明、乖巧。我也喜欢上了厂房里的织机发出的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还有那些梭子穿梭往来的灵巧样子。顺便说一句,我们五个兄弟姐妹中,我和二姐长像最接近。那时,二姐有两个最要好的姐妹,一个是李明兰,我喊她明兰姐;另一个是田玉珍,我喊她玉珍姐。这个玉珍姐和我大姐(陈玉珍)的用名一样。她们俩对我非常好,有时二姐上夜班不能回家,她们俩或任意一个有时也会来我家安排我吃饭和睡觉。
那天下午放学后,我直奔二姐的工厂去。以前我都是直接走解放街直到接近老电影院时才右拐进一个小巷就到了工厂。然而这一天,当我经过二中大门后走到解放街上一个右转向沿河街的小巷时,突然想试着从这里拐到峰口闸,再沿河边小径去工厂,因为在此之前二姐几次带我回家时就是走的相反的路,以便经过中心菜市场买点食物回家。
从那条小巷转到沿河街后,我一路经过了两边的民房、文化馆、镇诊所及其对面的镇政府大院,然后穿过中心菜市场。当我从菜市场出来时,赫然发现河边(那时的菜市场河边几乎没有建筑物)堆满了人群,在这个人声鼎沸的人群里不时发出一阵阵喧闹和嘈杂的叫喊声。我感到好奇,便挤进人群中并钻到最前面,发现对面粮管所门前的河岸边也站满了人,而且两岸的人群还随着水流慢慢地向北移动着,从两岸人群中抛掷出的大大小小的石子和土块像雨点般纷纷落进宽阔而又清澈的河水中。顺着这些石子和土块的目标所指,我发现河心有一个一尺来长的乳白色人形物体漂浮在水面上。再仔细定眼一看,还真是一个婴孩!他(她)头北脚南地仰面朝上,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衣物裹身,两只小手臂可怜地露出水面,手掌则伸向空中,仿佛在祈求上帝赶紧带他(她)离开这里!
我的耳畔响起了人声:“那是个尸伢子(普通话发音:shi1 ya2 zi3;当地发音:shi1 a2 zi2)!”又有人说:“肯定是哪个女的和某某私搞出来的!”还有人附和着说:“对!对!肯定是怕被人发现,就扔到河里了。”还有人推测说是从西南方向漂过来的,随即有人回应说:“我们在上场(即峰口镇的最南端)就跟过来了。肯定是从那儿以外的农村来的。”在雨点般的石子和土块叮砸下,婴孩不时被砸中身体,每被砸中一下,婴孩的身体就会在水中晃动一会儿,与此同时人群中就会爆发出欢呼声和高调的叫喊声。这种叫喊声更是刺激了人群抛砸的热情,从而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扔石子的行列中来。可怜的婴孩被砸得在水中左摇右晃,并缓缓地随着水流向北穿过那道闸的中间水道继续向北漂去。疯狂的人群则继续蜂拥着跟踪他(她)到了闸北200米开外右岸的一个河汊处,在那里,婴孩向东漂进了我童年时代的那个凝固画面中的幽深的水道。我也跟着人群来到这里并进入这条长不过100米的水道岸边,又看着他(她)从凤凰桥下经过,来到了紧临桥东边的一个水流缓冲区,最后停留在缓冲区的东岸边上。我随着一部分人群上了凤凰桥,趴在东边护栏上看着后面的事情。
很快,那个缓冲区的周边围满了人,尤其在其东岸边,有大人,也有孩子。最初婴孩依然面朝天空。人们还是那么毫不留情地掷打着他(她),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找来了一个人头般大的土块,猛地朝他(她)弱小的身上扔了下去,随着一个较大的浪花沉寂后,他(她)的面孔朝下了,人们继续掷打着,又有人找来一根木棍戳他(她)……。我突然之间不忍心看下去了,默默地离开了凤凰桥,踏上了去二姐工厂的道路。
说实在的,整个过程中我只是默默地看着人群,看着那个婴孩,没有因为他(她)被砸中而欢呼过叫喊过,也绝没捡过一个石子,甚至连砸他(她)的念头都不曾有过。心中所有的只是怜悯。我相信这种情感也是那天大多数人所拥有的。然而,现场中许许多多的人却满怀着另一种情感,但那绝对不是对生命的怜悯、同情、悲哀、尊重和敬畏。他们所拥有的是对自己的同类,一个刚刚出生便被剥夺生存机会的弱小生命的极端漠视和冷酷!那原本是一个需要人类付出最大关爱并细心呵护的生命,却在丧失了全部知觉和生命气息后依然饱受其享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同类对其肉体的野蛮摧残!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依然看到在我们的社会中发生着[孙][志][刚]事件、[李][思][怡]事件、[高][莺][莺]事件……。不仅如此,整个社会还被严禁深刻讨论这些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一件件摧残同类生命的令人发指的事件的发生说明了什么?严禁讨论的背后见不得阳光的动机是什么?难道这就是自诩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文明的一部分?
什么时候当我们学会了尊重并敬畏生命,什么时候当我们不仅尊重并敬畏生命的肉体存在形式,更尊重并敬畏人类生命的灵魂存在形式——精神的独立与思想的自由,什么时候我们就拥有了正常的人性:那是上帝赋予我们的高贵的灵性!
2006-12-01于
Rockville,
起笔: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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