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武狱中家书(6)
李修武狱中家书6
“关大爷“出场
在后来的一段时间,很久没人来提讯,我甚至都有点急不可待了。5月初,门外又响起了喊我代号的声音。出来,在大门口看见了前来提讯的人,其中有一个是几个月没有见面的“老相识”魏新,后面跟着一个个头矮小,满头白发的年龄大概在三、四十岁之间的办案人员,很沧桑很有故事的那种,看样子十分温和有涵养,走路小步,一副低调而又貌不惊人的样子。
魏新边走边给我介绍:“这位是关锋,“关羽”的关,“锋利”的锋。从现在开始,他就是你的主办,你要好好给他配合。”
我边走边点头,在快要走进审讯室时,魏新把嘴巴伏在我耳边小声说:“五叔,我和你儿子都是很好的朋友,他好几次约我出去吃饭,我都由于时间忙没有去、、、、”,我一听,我什么时候成五叔了。当时想,得当心,他们在玩什么花招,小心别上当。
走到审讯室后,破例没有坐“老虎凳”,魏新交代了一通就走了。
“关大爷”正式出场了。他眯着眼睛细声细气地说:“今天我们初次见面,不谈案子,主要是来联络感情的,我也是沙坪坝人,你要充分相信我,放轻松点,就当是与我聊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产生互信增进友谊。
我听了他的开场白,一时半会猜不出他话中的意思。
他接着说:“我知道你的案子很冤,我是受郭维国的直接领导,我只对他一个人负责。你有什么事尽管给我说。我来的主要目的是消除你的误会,你要充分相信我。”
语气亲切缓和,好像是来解救我的。我当时心中起了波澜,难道外面有了松动?
那天他就随意和我聊了一些题外话,像是与一个老友叙旧。临走时,他小声对我说:“我们之间的事不要对别人讲,我们自己知道就行了。”
第二天,关锋又来了。他问我:“你想好了没有。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千万不要错过。”
我当时想,错了任何?这人说话藏头露尾的,难道他在向我暗示什么,是想与我私下勾兑吗?我真搞不懂。于是我就向他诉苦,说自己是如何清白,如何冤屈,办案人员又是怎样折磨我的。最后我说:“我真是一个善良老实的人,一个优秀的公民。”
关锋终于沉不住气了,你猜他是怎样回应我的。他说:“你优秀,你有温家宝优秀吗?”
一句话把我说愣了,一时空气有点紧张。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关锋佛袖而去,感觉他走路的姿势都没有以前四平八稳了。
第二天,关锋再次“造访”,他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你想通了吗,相信我了再谈。”
当时我想,谈什么。我确实不知道,就保持沉默。
他终于忍不住了,顿时大发雷霆:“给你脸不要脸,给我装疯卖傻,我以前的脾气,早就把你暴力镇压了。我现在正式告诉你,我十天内把你拿下,拿不下算我没本事。你明天把衣服穿多点,吃饱喝足准备到“基地”。你不死都会脱层皮。”
说完他气咻咻地扬长而去。
那阵仗把我吓惨了。回到监舍后,我对舍友讲了,他们都安慰我,说那是他们惯用的伎俩,是骗你的,但我还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把棉衣,棉裤备好并叫舍友给看守所领导打了报告。
第四天,又叫到了我的代号。我对舍友们说,估计这回怕是回不来了,到提询室后,关峰把我锁在“老虎凳”上。凶相毕露地对我吼问一些问题,我都一一否定。他不停的怒骂,不断的威胁,在审讯室窜来窜去,像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大概审到了下午5点多钟,他给黄定良打电话:“你们以前做的笔录也全盘否定。”不一会儿,黄定良赶来,第一句话就是“李修武,你想翻供嗦,那白纸黑字可是你看清楚才签的。”说完他们又给我笼上罩子,一阵痛打。
我对黄说:“你们打吧,我怕你,你们愿怎么写就怎么写,干嘛要我签字,签个字真有那么重要吗?不签字你们就办不了案吗?”说完之后,我就再不说话了。
不一会儿,黄走了。关锋说:“从现在起,我一直陪你,你想让我陪好久我就陪你好久,直到把你的问题搞清楚为止。”
期间他费尽周折,又是套话,又是讲一些无关的事情,我始终一言不发。但他说的话我还是记得一些。他说:“我是陈家湾人,与你们算得上街坊邻居。我对你们公司非常了解,对“金龙玉凤”也知道一些。李俊这人特放肆,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小警察放在眼里,如果让我抓住,我弄死他,就算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抓住他。现在我们已下达了B级通缉令,马上就要升级为“红色通缉令”。
他还说:“现在你唯一的出路就是与我们合作,减轻罪责。我不怕你不开腔,看你能耗几天,你耗多久,我陪你多久。”
后来他又说:“你们担保公司的岳明杨你们知道吗?她很聪明,把担保公司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了我们,你们放贷的每一个小细节我们都了如指掌,她现在立功了。你也应该看清形势,争取立功。你要是配合我们把李俊的事情搞清楚,就算你有立功表现、、、、、、、、”
这期间,他还把担保公司他们掌握的情况资料拿给我看。我本就没有心思看,尿早就胀了,憋得很难受。沉默了几个小时后,我开腔的第一句话是:“我要窝尿。”
看见我开腔了,他就神气了,他说:“窝尿,你没有权利窝尿。7.27案中的陈明杨曾经六次把屎尿拉在裤子上,你还早着呢!”
就这样一直耗到第二天凌晨。估计他也累了,就准备“闪人”。临走之前也对我说:“喝水可以,窝屎窝尿没门,除非你配合,你什么时候配合,我什么时候给上级报告,窝屎窝尿吃饭都没有问题。”
说完,他叫来两个人看着我。他对两个保安模样的人说,找两幅大点的脚镣手铐再给他铐一副。两位保安很为难,说两副镣铐根本铐不上,他才只好作罢,最后他跟保安交代,“他什么时候配合,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说完他就走了。
那一晚,痛苦的折磨又开始了。因为上一次的折腾,我的小便本来就出了问题,现在这样憋着,是多么的难受。上一次经历的痛苦又一幕幕重演,很多次我都打算把尿窝在裤子上算了,但考虑到穿着厚厚的棉裤就一直咬牙忍着。一个大男人,竟被一泡尿憋死了,说出了真是笑话,只有亲历此境的人才明白其中的痛苦。
我不停向两位保安苦求要窝尿,他们始终不答应。
后来我的意志力开始动摇了,精神开始垮了,最后彻底崩溃了。我想豁出去吧,大不了一死,于是我对保安说:“我想通了,完全配合,我要窝尿。”
保安就给关锋打电话,但关锋一直没来,那时候大概是凌晨四、五点钟吧,“关大爷”可能正躺在舒适的被窝里,哪有心情管我的死活。
结果是我答应了配合,尿还是没窝成,估计是他们故意折磨我,到了白天,我下体已经痛得发麻发木了。关锋才慢悠悠地来。身后跟着黄定良。黄定良笑眯眯地说:“想通了,早点配合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了。”
我说:“我要窝尿,把尿窝了你们想要问什么就问什么。”
关锋说:“不行,必须把问题搞清楚了才满足你的要求。”他们是上午来的,问了一上午,下午黄定良走了。关锋接着问,其实也没问什么,就是把以前的重复一遍。有时我只说一句,他就写一大篇。我尿胀得心慌,他却不急,慢慢的问,不紧不急地写,期间还摸出电话接听聊天,真是把我记得不行。
在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他着重问了我关于李俊的事。他不断诱导我把李俊“交出来”,其实李俊的事我又能知道多少,我只是把知道的一些简单情况对他说了。哪晓得他却以我供述的口吻添油加醋地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李俊打架、伤人、欺压他人等违法违纪的事情,这些情况我根本不知道,也无法辨别真伪,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我就对关锋说,你不能乱写这些可不是我说的,关锋说,这些口供对你有利,我是在帮你,以后在法庭上都可以视为主动交待问题的表现。我当时真是恨啊,又不能阻止他写下去,尿又胀得慌,心想,你写吧,随你怎么写。
写写停停一直延续到晚上七、八点钟,终于写完了,差不多写了20页。最后他感慨很深地说:“你的案子我不办,反正都有人办,谁办都一样,反正你跑不脱,所以你不要恨我。”停了停他又说:“我们做警察的也难啊。你的案对我是一次机会,办好了,将来晋升,加工资,加奖金,娃儿考大学加分才有机会。
我说:“关大爷”,你可要笔下留情,不要把我弄死了。”
他说:“放心,我晓得轻重。其实过程不重要,只是程序问题,关键是结果,结果就不是我说了能算的。”
最后他把一大摞笔录推到我面前要我签字。
我的眼睛都花了,心中在泣血,为什么他们要给我编造和强加那么多的犯罪事实。我浑身筛糠,摆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张通向地狱的通行证,签了就一切都完了。我犹豫了好久,最后把心一横,看都不看一下内容就在每一页的末端签上自己的名字。签到最后一页,我觉得自己用完了全部的力气,全身虚脱瘫软。心中有一种被强盗的感受。这一次,我被他们残酷折磨了整整28个小时。
关锋带着他们战利品凯旋而归,而失魂落魄的我被挽扶回监舍。我顾不得手脚的肿痛,顾不得全身的脏臭,仰天倒在炕板上,对舍友们说,你们把我的手脚捉住,他们照我的做了。我双眼一闭,顿觉悲从中来,满心的酸楚,冤屈无助都化作夺眶的泪水,哗哗地流淌下来。我真是伤心啊,那泪水绵绵不绝,像我无穷无尽的忧烦,像一场久落不停雨水。那感觉就像亲眼看见自己的姐妹被他们强奸,你内心羞愧、愤怒又无能为力。几年来,我回忆起那一段仍能感觉到那种锥心泣血的痛。
就这样躺着,任凭泪水肆虐,不知过了好久,我的头痛又发作起来,痛得就像是要炸开。我找了一位舍友帮我捏按,舍友帮我做了头部按摩,眼角到鼻梁的地方由于长时间被泪水浸泡,经他一按,表皮全都脱落了。
这一次的惨痛经历让我伤心了很久,我不仅是痛恨那些不择手段的办案人员,我意识到他们听命的人,他们才是最可怕的人。我伤心,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将会被判刑坐牢,更重要的是,我屈服在他们的淫威之下,违背了自己的良心,自己给自己抹黑,自己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心灰意冷,郁郁寡欢,不再抗争,一味的顺从他们,简直就是纵容他们。我只是在等待,等待他们究竟给我罗织了多少罪名,又会判我多少刑罚。
这之后,关锋又来过四次。
第一次来,他正想问我问题,我说:“你不用问了,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他倒“痛快”,独自写了很多,有些本来就是写好了的,我看都不看就签字。
第二次,关锋和黄定良来,带来很多打印好的材料,又增加了一些。我对二人说:“你们到底要折磨我多久,现在我看到你们都感到害怕。”
黄定良笑嘻嘻地说:“快了,顶多来一、二次,签了吧。”
我说:“签就签,命都在你们手里,有什么不敢签的。”就匆忙签了字。
第三次,又是关锋和黄定良来提讯,黄手里拿着厚厚一摞整理打印好的笔录资料。
我说:“弄好了吗,我签字走人。”
二人心情极佳,关锋说:“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就这些,都是监审处通过的”,说完他把资料放在我面前。
我看了看,怕有一百多页。我也懒得看,关锋翻一页,我签一页,签得我手都软了才签完。
签完后,我如释重负地说:“这下该放过我了,我该说的都说的,没的事也签了,让我清静几天吧。”
黄定良说:“不急,还有最后一道程序。”说完,他把一个小机器,大概是一个小巧的录像机放在我的正前方,开始录音录像。在他的示范下,他问我一些问题,诸如以上笔录属实吗?你现在精神状态好吗?思维清晰吗?我则回答:属实、好、清晰云云。
这些繁琐的程序完成之后,二人就要走了,他们终于在我身上“挖”完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把我这个普通人用他们的神来之笔把我绘画成了一个“黑老大”的形象,他们可以带着这些材料立功受奖了。
最后一次是关锋一个人来的,他说:“我最后来见你一下,你的材料都交检察院了。”
我说:“我现在都被你们搞糊涂了,你最后一次说句实话,我到底有没有罪?”
关说:“说实话,我们专案组30个人查了你们百多天,什么都没有查到,但我们是‘口袋法’,你们照样跑不脱。你不要怨我,我们也是迫不得已,说实话,我们办这个案子是担了很大的政治风险,一旦薄熙来、王立军有什么风吹草动、三长两短,你们翻案成功,我们没有一个人跑得脱。”
那一刻我觉得关锋突然老了很多,头顶的白发新增添了不少,脸上悲凉沧桑之味更浓了,那天他破例什么都没有谈,难道他真是来与我告别,或者说他自知良心有愧又隐隐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我没有过多地思索关锋的想法,总之那天对我而言是一次解放,因为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再看这张可憎的脸了。
七 为接管公司而来
关锋提讯之后,我清净了一段时间。我多想一直这样清静下去,但他们却不愿放过我。五月份,魏新又来了,他说本案的审讯工作已经告了一个段落,现在黄定良已经把我的案子的扫尾工作交给他主办了。我当时并不明白他所谓的扫尾工作是什么。
他又说,很久以来都想来看我,但是因为一直在审查我们“俊峰公司”,抽不出时间。又说我姐姐在北京告他巧取豪夺、敲砸勒索,他已经把这些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还说我们全家人非常难缠,特别是我姐姐和四哥,要我写条子出去,把他们驱除出公司。最后他才亮出此行的目的,那就是——接管公司。
或许这才是他们抓我们的真正目的。
他耐心地对我讲道理:“你要认清形势,看清方向。现在政府打算让“诚投公司”接管你们公司,这是你们最好的选择。“
接着他对我很专业的分析:“如果你们自己经营,将会有诸多障碍,比如你们涉黑的不良形象,政府职能部门不配合,不支持,银行要求收回贷款等等不良因素都会拖垮你们公司。最后公司跨了,你们的客户闹到政府那儿,最终还是被接管,与其这样,不如主动交出来。现在李俊走了,只有你站出来早作定夺。”
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我会尽我最大努力促成此事。这是大势所趋,时代的车轮谁也挡不住。你们俊峰公司是沙坪坝的公司,更是中国的公司,是世界的公司。”
我始终一言不发,我已经明白他的意图,那就是掠夺俊峰公司
——趁打黑之风,乘人之危,一举把“俊峰”拿下。
——趁打黑之风,乘人之危,一举把“俊峰”拿下。
见我不说话,他又换了一个招数,说:“你儿子现在主管俊峰公司分成艰难,一大堆烂摊子都要他一人打理。地铁公司,建筑公司,住户等都找他的麻烦。他现在处境非常危险,如果不是在我们的严密保护下,他的人生安全都成问题。就是为了体谅你儿子,你也应该考虑一下。我说:“接管可以,我需要和律师谈。”他同意了。
后来在他的安排下,两名律师在他们的监视之下来见我。我直截了当地对律师说:“他们这是一次阴谋,他们都是极不负责的人,千万不要相信他们。如果他们真的要公司,叫他们去抢算了。”
后来,魏新又多次‘造访’,都是为接管公司而来,办法花样翻新,计谋层出不穷,我始终不为所动。在此不必一一细表。
大概是九月份的时候,魏新再来。他在找我示威,他说:“你知道吗,现在奥体中心十万人唱红歌,声势浩大,可以说是巴渝山河一遍红,唱红打黑是相对应的,这对你们非常不利。估计你们的案子要开审了,你至少会判15年。至于公司在财产,给彭治民一样,全部没收。”
我说:“那也不是你说了算。”
他不理我,有说:“你知道吗?王立军现在是副市长,他的后台是薄熙来,薄熙来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庆市委书记,除非你把他们推翻,如果不把他们推翻,你就是铁案。我告诉你,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弱者,只有强权才是真正的主宰者。”
我真是惊讶不已,你一个小小的警察居然能说出如此直白露骨,狂妄不法的话,就他的这番说辞,我曾经给一个律师谈起过,但律师的表情告诉我,他怀疑这是我编的。是啊,有时连我都不相信,在当时那种历史背景下,他怎敢说出这样的话呢?
魏新最后甚至危险我说:“你在法庭上千万不要乱说,乱说对你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我们对这个案子全程监控,你只有端正态度,博得我们的同情,才会对你有利。”
真是可笑有可怕,我后来回想起来,他们在威胁我,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法院放在眼里。
为了实现他们接管公司的目的,还来了一个人。那就是王普。
王普是2011年10月份来的吧,其人一来就是 直奔主题,咄咄逼人地对我说:“我王普,现在是专门负责接管俊峰公司的主管,前面办你案子的人是怎样办的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来只有一个目的——接管公司。这是大势所趋,迟早的事情。我的直接上司是王志,既然王志给我这个立功的机会,我就会竭尽所能,无论如何都要促成此事。”
看到我对他的要求十分不屑,他又软下来对我几乎用乞求的口吻说:“你就给把这个功给我吧,给别人也是给,你就卖我个顺水人情吧。免得某一天被强行接管了你连卖个人情的机会都没有。”
这些人真是可笑的很,为了达到接管公司的目的,或者说是为了立功的一己之私,他们三番五次来烦我,你方唱罢我登场,演出了一幕幕滑稽的闹剧。岂不说这个公司我说了不算,就算我说了算,又怎么会把一个好端端的公司拱手让人,就是在傻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圈套。我更不明白,一个警察不去保护人民,维护治安,却挖空心思要接管别人的公司。莫非他们抓我进来的真正目前就是掠夺公司资产吗?这个问题还是留诶大家去讨论吧。
八 阻扰律师办案
自从我被刑拘之后,家里人就为我请了律师,但是律师在很长一段时间非但不能见我,为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甚至关乎本案的所有案卷都不能调阅,直到被逮捕之后律师方可查阅。
况且,涉黑案件中律师不能独立办案,常常受到专案组的百般阻扰,因为有“李庄案”的先例,他们往往畏手畏脚,小心谨慎。就拿我的律师来说吧。前后来看了我六次。第一次见到我刑拘半年之后才允许见人。每次进看守所都有‘专案组’尾随其后,严密监控,并且不断催促尽量缩短见面时间,每次面谈都不超过半小时。在这里,律师只是配牌,允许他们介入,只是为了完成诉讼程序的完整性。
怪不得看守所里那些‘见多识广’的狱友劝我不要请律师。就连专案组的人也对我说律师没有用。因为他们太知道其中的猫腻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只不过我要说明的是,不是说律师能力不够或努力不够,而是专案组的权利实在是太大了,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他们会想尽办法把那些不利于他们办案的因素和助力统统阻挡在门外。
是啊!记得那大概是2011年5月份,有一次黄定良听说我请了律师,就嗤之以鼻,说请律师没有用,到时候检察院一忽悠,法院不采纳,一切都是白费力气白花钱。他还气焰嚣张地说:“我们既是承办,又是督办执行、回访任何人阻挡我们最终都会被界定为包庇纵容黑社会的保护伞。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律师”
他甚至给我建议,说想得到从轻发落,唯一的出路是主动交代问题,认罪态度好,最好写份‘悔过书’。
我问他悔过书怎么写,他笑了笑说:“亏你还是见过世面的人,‘悔过书’都写不来。大不了就是给自己的犯罪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比如说自己曾经法律意识薄呀,对公司管理不善呀,对身边的人约束不够呀,一些客观的社会问题造成的等方面来写。”
我当然没写这份悔过书。但是我真为律师界的朋友感到悲哀和不平,难道他们的作用还抵不上一份‘悔过书’吗?在强权捆绑法制公平的情况下,律师又怎能顺利的开展法律活动。我同时为自己的孤立无援,任由专案组人员一手抄办的可悲命运感到悲哀。
九 我的辩驳
在等待判决的一年多,我不想过多地叙说在看守所度过的痛苦难熬的555额日日夜夜。因为比起我承受的冤屈和侮辱,难根本算不了什么。在那里我明白了现实生活并不是我预想的简单美好,他远比我想象的残酷复杂。一个人独自与一次‘运动’,一个势力抗争,最终必定是被撞得头破血流,一个人被圈进了黑名单,任何努力都无济于事。就像地上爬行的一只蚂蚁,一阵风暴把它卷的无影无踪,最后重重的抛下。
2012年12月9日,在焦急的期待中,我终于领回了法院的一纸判决,法院以:一、非法经营罪;二、隐匿会计凭证罪;三、寻衅滋事罪;四、组织卖淫罪;五、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我有期徒刑23年,合并执行18年。尽管这样的判决我并不意外,但当曾经的害怕真的变成事实时,当那点可怜的侥幸和希望真的落空时,那内心的苍凉和孤独瞬间占据了我早已破碎的内心,那血红的‘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印章再次刺痛了我的双眼,仿佛把一个烙红的伤疤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泪水禁不住汹涌而出。我似乎觉得这是一个开大的玩笑,那些密密麻麻的的黑字像一张张嘲笑的脸,否定了我曾今的平凡和优秀。是的,从那一刻起,我就成为一个‘罪犯’,一个‘十恶不赦’的‘黑社会老大’。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我记得2011年春节后,办案人员对我说出了一个‘新闻’,他说在春节期间,在他们专案组的办公区域得宜于他们强大的宣传攻势,一些不明真相的民众敲锣打鼓,放着鞭炮,为他们送锦旗,欢呼公安机关摧毁了以李修武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我不禁要问的是这些民众知道我的名字吗?就是在整个沙坪坝又有几个能认得我呢。但是,不管他们怎样给我宣传抹黑,不管民众在宣传的褒挟下我有怎么样的误解,我仍要说我是清白的。只有我才能读懂那张判决书隐藏的玄机,我必须站出来驳斥,并且把我反驳的观点供大家分享。
一、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也就是放高利贷一事,我在前面已经解释过,在这里再作一个简要交代。诚安担保公司与我并没有太多关系,甚至在这之前我都不知道他的名称。只是李俊利用我的身份证把我弄成了股东发起人之一,我既不能控制公司,也不能分享该公司的红利,既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领导,指使任何一次放贷违法活动,同时也没有任何人指认我参与了这些犯罪。至于供述书陈述的一切,都是在他们百般折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被迫签的名。
二、隐匿会计凭证罪。此罪不可思议。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应该是重中之重的核心,我一个从未在公司里任过职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当然,就算我真的有这个能耐和意愿,当时我已经失去了自由,此罪从何谈起。
三、寻衅滋事罪。这是牵强附会。它是我所有‘罪’中我唯一知道详情的案子。这个案子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这里不做更多解读。我要强调的是,办案人员为了把我彻底搞臭,甚至不惜把与毛、钱扯皮的事翻出来,强加到我的身上。何况这样的事都并不是我干的,至于说派出所留有我的笔录,更是匪夷所思,因为我根本就没去录过这个笔录。这个笔录的来历十分可疑。
四、组织卖淫罪。此罪真可谓我平时从不进娱乐场所,也对这种‘歌舞升平’毫无兴趣,更不要说让我组织这些犯罪。在这我不必去证明那些娱乐场所有没有这些违法活动,因为有没有和我毫无关系,因为我从未在那些娱乐实体中任过职,也没有证据表明我操纵、组织了那些犯罪活动,更没有一个‘同案犯’指证我干了那些事。
五、非法拘禁罪。这个最我无须我作任何解释,我连受害者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我一个老实上班的人,干嘛要去‘拘禁’他人。若说我要‘拘禁’他人,总要有一个前后的经过,相关人证、物证都佐,他们没有,就连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都没有谈清楚我与该案的联系。
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是所有罪中最雷人最可笑最不可思议的罪。他们真是具有超乎寻常的得想象力,居然能够如此顺利成章天衣无缝的把这个罪加在我身上。此罪是‘坐实’其他罪状的基础。他们最有力的证据是我占有俊峰公司51%的股份,以及在我的担保下我和我的家人借过200万元。这些事情我在前面反复说过,我的股份是代持股,没有实际意义。我除了曾经在杨公桥加油站工作过,并且在2003年后彻底退出公司到中石化后,再没有涉足公司,没有在公司任过职,开过会,发号施令,哪怕是一次最小的决策,也没有分享过公司发展的红利。我只是帮了我弟弟李俊的一个忙,况且股份是2009年7月才转过来的,而那些所谓的‘罪’大都发生在2009年7月前,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反过来说,我真是俊峰公司最大的股东又怎么样,一个公民投资一个合法企业难道也有罪吗?我不敢说俊峰公司是清白的,我不敢说李俊是完全没有罪的,但我敢说我和李俊除了兄弟关系再也没有别的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我真是俊峰公司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他们指控我的那么多‘罪’都发生在前,为什么他们以前一直没有发现,偏偏在‘唱红打黑’的节骨眼上才发现并暴露出来。
我有什么实力和恶行表明我是黑社会。我杀人了吗?我聚众打架了吗?我为恶一方,鱼肉百姓了吗?把这个沉重的罪名强加到我身上,他们就不感到脸红吗?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构成“黑社会”有四个要件:经济实力、组织、暴力、保护伞。你们看一看,这些要件中,我哪一样我沾得到边。我既没有实际的经济实力,没有可以领导支配的犯罪组织,也没有组织参与过一次暴力活动,并且我们的案件中,没有一名官员落网,这充分说明不存在保护伞,在重庆很多案件中,这种情况是十分罕见的。
当然,这些情况办案人员都知道,他们比谁都清楚我是清白干净的。但是当时那种邪恶气氛的笼罩下,他们已经失去了理智,更没有维护法制公平的耐心,他们需要壮大打黑声势,想要掀起更大的风浪来为他们的行动的合法性正名。他们一心想要邀功授奖,把我打成黑社会自然是合情合理。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本来他们的名单中并没有我的名字,他们的矛头直指李俊,他们把一张大网撒下去后捞起来的发现只网到了一些“虾米”,“大鱼“李俊漏网了。他们不甘承认自己的失败,他们要弥补,这是他们想到了我。把我打成‘黑老大’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是李俊的哥哥,我还在占有公司51%的股权,我又先后借给了李俊200万元钱,找到这些之后,他们真是欣喜若狂,就顺便把我‘扶植’上‘老大’的位置,说穿了就是让我顶罪,拿四川话说就叫‘替罪羊’。他们认为这是必须的。因为在‘黑社会’组织里必须要有一个老大,也必须有一些成员。二者互为条件,缺一不可,放了我,成员都没有罪了,放了成员,我就没有罪了。难道他们会承认自己抓错了吗?为了证明他们永远是对的,我没有罪,但必须有罪。
接判以来,我的家人和律师就不断的指责我,说我不应该承认那些莫须有的指控。他们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我真是苦在心里,有苦难言啊。他们不知道我曾经遭受了怎么样的残酷折磨,也不知道办案人员的软硬兼施。他们认为我不够坚强,但有几人能从这次打黑行动中坚强到最后无罪释放呢?当一个人精神崩溃了,意志跨了,认为死才是最好的解脱时,又有什么不敢说的呢,又有多少欲加之罪不敢签呢?在那恐怖的六天六夜以及后来受尽折磨的28小时里,就算我能在坚持一天,两天,又怎能一直坚持下去呢?
也许你们十分同情我的遭遇,但在法庭上,我的辩解苍白无力。法官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说被折磨了144小时,有什么证据表明你说的是事实?我无言,在不对等的法律权利面前,我到哪里去寻找我那些证据呢?只能是我错了,他们是对的。这样严酷的法制现实,真是值得更多的人深思。
原载香港《前哨》杂志2014年1期。
2014年1月12日万维网《姜记者博客》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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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记者姜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