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要死了。在梦中我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多少的只是时间而已——当然对于我们所有人,死亡都不过是时间,但远的时间和近的时间是不同的——那是一种很深的绝望,很黑的恐惧,很纯粹简单强大,所有语言在它面前都显得轻浮。是任何教育和文明都没有办法摆脱的,原始的,本能的烙印一样的恐惧。我觉得死亡不让人感到害怕,因为死亡是短暂动词,像“来”和“去”——让人感到害怕的是等死。为了摆脱等死的恐怖我们有了宗教。我们紧紧抱着耶稣基督(或者佛陀),他们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他们暂时地驱走等死的恐惧。后来我在黑暗中醒过来了。我听到客厅里老公走动的脚步,但是我没有叫他。因为在死亡的过程中(哪怕是假想的)你是孤独的,虽然这件事是绝对公平的,没有人可以替代你去死亡,或者去经历等死的恐惧。
博尔赫斯有一个短篇,我忘了名字,写一个人要上帝停止子弹射向他的时间,这样他就能写完他要写的书。啊……这是放大和延长等死,诚然,这个过程注意力被转移了,所以没有那么难捱,可是我不知道等待死亡是怎样的。上个星期我去植物园拍花,拿着鱼眼镜头,屏幕是磨砂玻璃的,我看到郁金香深黑的花心,嫩黄的花蕊,这就像透过琉璃一般海面,静静地,静静地打量海底的沉船。美丽,而恐惧。那一刻我感到静止——同时又流动的晕眩,就像博尔赫斯短篇里静止而流动的时间。我想在等死的这个过程中,人是很难感到晕眩的,也很难感到不知身处何处——这些都太文艺太轻浮了,不配死亡这样伟大的主题。
我有时会去想《目连救母》这个故事,它比博尔赫斯的“非死”要俗气,却自有朴素的力量。我觉得目连是很伟大,很伟大的。无论壁画,故事,冥界的传说,关于地狱的文字描写,都只不过是对等死这个过程精细的描摹。这个世界上,愿意为了救别人而甘愿经历这种痛苦的人是很少很少的。也许父母可以为子女,但是子女很少为父母,更别说为爱人。
所以,基督可以做基督。——然而,救大众和救个体又是不同的,我总觉得,有觉悟和行动去拯救个体,比拯救大众需要更多,更多的勇气。
前几日读冯友兰,他说庄子之安时处顺,或杨朱或古希腊的专注于蜉蝣快乐,“此或为一甚好境界,然亦有郁色”。叹。春光好。
就到这儿吧,兴尽了,词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