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人唱大戏 卓琳——相扶持家适得善终之四 舐犊之情
(4)舐犊之情
邓小平和卓琳在江西劳动锻炼之际,正是文革斗批改轰轰烈烈之时。虽然造成社会动荡的造反、夺权风浪已经过去,但随着斗批改的不断深入,真正触及大多数家庭利益以及传统习惯的种种措施纷纷出台,如知青上山下乡,干部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少数家庭从城市搬迁到农村,文革前入校的大学生分配工作,推荐工农兵上大学,以及知青返城等等。这期间,邓小平夫妇也碰到了这种情况,比如,大儿子因不堪批斗跳楼摔伤,小儿子和小女儿下放到农村劳动,大女儿面临毕业分配,以及他们的工资停发、改成发生活费等一系列事情。
当这一系列关系到家庭生活能否安定的事情摆在邓小平面前时,邓小平没有采取回避的态度,而是放下身段,诚恳谦卑地通过汪东兴给毛泽东写信,反应面临的困难以及希望能获得援手的迫切心情。
现摘录几封信的片段如下:
(1)1970年2月9日,邓小平在给汪东兴的信中写道:“我的大女儿邓林来信说,他们学校即将分配工作,她已向领导请求改行(即不做美术方面的事,因她本人搞美术是不行的),要求分配到一个工厂中工作。我们对她也是这样希望。加之她已有28岁,本身条件差,至今还没有对象,本人一身是病,所以在农村是很困难的,即使在工厂顶班劳动八小时,也似有困难。如能分配一个技术性的工作,如收发、文书、保管之类,对她的身体比较合适。这件事,在北京时曾向你说过,如有可能,恳请予以帮助,至为感激!再,如能将她分配到同我们靠近些(如果我们长期在南昌的话),则更是我和卓琳的最大奢望了。”
1970年9月13日,邓小平在给汪东兴的信中,又一次提到了这件事:“大女儿邓林仍在河北宣化,他们学校还在搞运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分配。如果分配工作的时候,我们夫妇仍希望你能给以帮助(上次信提及此事)。”
(2)1970年9月,邓小平突然接到通知,说组织上认为在三〇一医院的邓朴方病情有所好转,决定出院,由一护理人员送来南昌同他们一块儿生活。这个消息太突然了。邓小平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写信给汪东兴,向中央求助。1970年10月17日,邓小平给汪东兴写信:
“从邓林那里得知,邓朴方治疗确有进步,已可以自己小便,虽还很困难,但勉强可以自己大便。但是据我们揣想,他下半身还是完全瘫痪的,一切行动还要人搬动,不会好得这样快。如果邓朴方还是瘫痪的,行动必须有人帮助,来到我们这里,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现在是三个老人,我的继母七十几岁了,我67岁了。卓琳虽只有55岁,病很多,身体还不如我们,高血压较严重(最近低压又由100上升到116,高压180),心脏病也在发展。我们是没有能力照顾他(朴方)的。更严重的是,我们深切地期望,邓朴方能够治好。现在病情既有好转,如可继续治疗下去,必能渐见大效。所以,我们恳切地希望他能在现在的医院里继续治疗下去。以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要求你的帮助,要求党的帮助。”
几个月后,邓朴方送进北京社会救济院。得知此消息后,邓小平再次给汪东兴写信:
“东兴同志,又为我的大儿子邓朴方的事麻烦你。……我们上次给你写信,希望邓朴方能够继续治疗。现在既然无法继续治疗,清河疗养院的条件又是如此,我们做父母的,在情感上不能丢下不理。所以我和卓琳再三考虑,觉得还是把邓朴方接到我们住地,同我们一块生活较好。……我们决心请求组织上照上次的决定,派人把邓朴方送来南昌,恳请领导批准。如果领导上批准,请早点告诉我们。静候你的指示。”
1971年夏天,邓朴方终于获准到了江西。
(3)1972年,邓小平的小女儿毛毛和小儿子飞飞被分别安排进大学学习,令邓小平和家人喜出望外。4月22日,他再次提笔给汪东兴写了一封信。
“东兴同志:好久没有写信了。由于主席和你的帮助,毛毛和飞飞进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毛毛进南京医科大学,飞飞进南昌理工科大学,学校选拔通知二十天前就到了……两个孩子得到这样的照顾,我们只能对主席和党表示由衷的感激!”
在信中,他再次说到邓朴方的问题:“我的大儿子邓朴方,接回近一年了。一年来的观察,他的腰身以下虽然完全没有知觉,但机能似乎并未完全消失。据说,在医院诊断时也对此存疑,并曾有施行大手术、打开看看的拟议,后因送到救济院而未果。我们总希望还能有一次医治的机会,如果有可能再送回医院治疗,或施行手术。对此,我实在不好意思向党提出。”
(4)1970年父亲在信中提到了生活费的问题。他写道:“从今年1月份起,中央给我们的生活费是每月二百零五元,1月份,曾请省革委负责同志向你请示,这个数目是否我们今后长期的固定的生活费用,未见复示。前几天又收到2月份的,还是二百零五元,我们当即了解这是新的规定,我们当照此规定,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坦率地说,这个数目对于我们这个九口人之家(我们夫妻,我的继母,五个孩子,还有一个卓琳姐姐的孩子也是我们供给的),是不无困难的,因为除邓林已有工资外(她本人病多,最多只能自给),我的大儿子邓朴方在医院每月需三十五元左右(吃饭二十五元是医院规定的,抽烟及零用约十元),两个大学生每月三十元左右,三人即需约九十至一百元,我们在南昌的三个人,只有一百元开支。此外,我的小女儿毛毛、小儿子飞飞在公社劳动所得,只够吃饭,其他需用也要适当补助。再者,我们还得积点钱作为孩子们回家的路费(路远,每人来往约需一百元左右)和回来时的伙食费(回家来总要改善一点伙食),以及每年总要补充一点衣物日用品。这样算来,当然是紧的。但是,党既作了这样统一的规定,我们没有理由提出额外的请求,自当从我们自己用的一百元中,每月节约二三十元,积起来作为他们每年回家一次的路费。新的生活总会习惯的!”
邓小平为子女几个人问题不厌其烦地向毛泽东写信,信中充满浓浓的舐犊之情,给生活在不安定状态下的子女们带来亲切的关怀,使他们能在困境中消除不安和恐惧,得以健康地成长。这相对于其他遭受批判和挫折的开国元勋的子女们的悲惨状况而言,简直有天壤之别。
邓榕为此说道:【父亲这个人,向来行事简约。在工作中,讲话不写讲稿,写报告也总是言简意赅,从不赘言。在生活中,我们从小到大从未见过父亲写信,就连与他相濡以沫三十多年的妈妈,也从未见过他因家事写信。而在“文革”中间,在家庭处于困境之时,在他的家人子女需要得到关怀和说明时,作为一家之长,为了让孩子治病,为了让孩子上学,为了孩子的工作,他会一反一贯的作风,一次又一次地拿起笔,一封又一封地写信,而且是不厌其详地写信。“文革”中,他总是觉得家人和孩子们是因为他才受到这么多的委屈和不幸,他总想尽他的能力,尽一切可能,为家人和孩子们多做点再多做点。他从不要求孩子们为他做什么。他付出了对家人子女的全部的爱,却不要求任何回报。这是人世间最朴素的爱。估算一下,“文革”十年中,父亲所写的信,比他一生中其他八十年的统统加起来,还要多得多。】(以上见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