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完美的一次民主投票
华人移民美国,亲历大选,幸甚至哉。
我坚决不能承认咱们华人不爱民主,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自己的民主素质差。我完全搞不懂大选。选社区委员我懂的。我的邻居家女主人温柔又可爱,美丽又大方,经常主持草坪大爬梯,逢年过节送香槟上门。让我怎能不选她?
但是选总统这事情,为什么要让我这种非主流的参与呢 ?我又不认识她和他。还有义务去投票。既然上亿人人投票,为啥又要搞个五百来号劳什子选举人团?就算这事儿你使劲解说我还能迷糊过去。党的那一关我怎么也过不去。我从一党专制的中国来的,一提到“党”这个字就头疼。民主社会不该把党给禁了么,有党有势的明摆着欺负人。你们看看这次无党的独立候选人,才得了可怜的几票。平常电视辩论也见不着。来凑什么热闹么?
既然有党,那让党去选好了。可明明党已经先选好了,还是要我去投票,不是脱裤子放屁么。两个党比一个党能好多少去,这个我算不清。但我更搞不清的是,为什么这个人今天是这个党的,明天又变成那个党了。有必要分什么两个党么?大家不都是同一个美国,同一个梦想的吗?我不相信谁上去了,还敢不按美国梦里做到的去做事。只要能做梦,谁上不一样?
往年大选时,候选人竞选尽扯些我们普罗大众不懂的话题。反正选完了你们该咋做还咋做,平常国家大事的email又不CC给我。这不是折腾我们吗。好歹今年竞选时说了点有意思的容易懂的话题,又被说成是不像正规的大选。就让我更糊涂了。看来民主素质差,居美国大不易。不得不补课,从祖宗缺的课开始补齐。中国人政治不行,学习好啊。言必称希腊的素质还是有的。
两千五百年前,有一个五百零一人的选举人团,民主选举一个七十出头的候选人。在我可怜的民主知识范围内,这算是一场最完美的选举。候选人年龄和选举人团人数都和2016美国大选差不多,平均一个世纪增加不到一个人,可见当年就很精确。最后候选人以二百八十票当选,也和今年差不多。。。
说它是最完美的,就没有之一。首先这个选举人团是抽签产生的,没有党派,没有身份地位限制,没人事先告诉他们应该投谁。其次,候选人是大公无私的,他所求的不是空军一号和白房子,只是一杯毒酒。再则,候选人已经孜孜不倦地在菜市场入口处竞选三十年,与广大选民互动,宣扬竞选大纲。选举人团基本都认识他。这应该算是民主得不能再民主,透明得不能更透明了。
大家一人一票,实名制公开当场记票。最让人赞叹的是投票主题:不信神和腐蚀青年。这顿时让这场选举高大上起来。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党在背后支持选举,但这么高尚的主题肯定不是像我这样的打酱油的人能想到的。要让我想,大概是什么妨碍交通,开淫乱爬梯之流。或者是用私人服务器传递国家机密,这也很相关呢。。。但是,越是高大上的主题,越能激起崇高的民主激情。选举人团的广大成员,没有纠结为什么今儿个要为这些个主题投票。而是毅然决然地行使了民主权利,投下了慎重又神圣的一票。毒酒众望所归。
这一场最完美的投票,差点被淹没在无聊的历史中。好在这候选人大大地有名,他叫苏格拉底。还有,据说这场选举背后实际上有捍卫民主制度的背景浮现,但因年代久远有些不清楚了。。。不过2016年美国大选,从各个方面,真的很接近最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