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NY驾照,昨天在北卡INTERSTATE上超速24(限速65),被高速巡逻的COP抓住。其实
当时是一个两条INTERSTATE切换的EXIT,下一个大坡,所以速度略快了一些。COP说北卡
法律规定必须出庭,不能只交罚款了事。(北卡的法律怎么这么变态)。我说我要从NY
开过来太远了,COP说可以找LOCAL的律师代为出庭。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要请律师?
如果我自己开车去出庭的话,应该怎么处理?网上GOOGLE了一下,说NC有一种叫什么Pr
ayer for Judgment Continued (PJC),就是三年内第一次犯交规可以免除责任,因为我
不大可能经常去NC,所以如果这个是最好的OPTION的话,我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要求这个
?
我这种超速24 MILES的情况,会被罚多少钱?因为NY是不认外州交通违章的,所以应该
不会扣点,罚款多少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