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情……
1)罰款數量多少?小於一百刀就交了吧
2)如果不想省事,那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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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住在NY附近嗎
住在NY附近,上庭。
不住在NY附近,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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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上庭都是bench trail,一個小時要過幾個甚至十幾個這種case。就跟國内的民事
調節一樣。
你想想條子也要創收,pullover你一下幾分鐘,真的要讓他上庭,他一個上午就廢掉了
。不如多pullover幾下創收。
有很多事可以打電話or寫信appeal掉的,看州法,你們這邊有沒有這種可能性。
如果衹能appeal
1)條子根本沒來,dismissed;
2)條子和你庭外和解,dismissed;
3)條子真來了,你去法官面前跟法官說,比如你絕對沒闖紅燈,blah blah,法庭判證
據不夠,dismissed;
4)法官判你要付錢,你哭窮,保證下次不再犯,blah blah,罰款減少甚至減免。
這種小事情請社麽律師,直接自己上就行了。我都上了2次了,屁事情沒有。第一次條
子根本沒show up,第二次條子跟我庭外握握手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