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所称,这两个孩子都持有《中国旅行证》,我估计这两个孩子有合理理由自称具有
中美双重国籍。
依照中国法律:1)北京当局须承认这两个孩子具有中国国籍并不得承认这两个孩子具
有外国国籍;2)这两个孩子合资格取得《中国护照》并不合资格取得《中国旅行证》
或《中国出入境通行证》;3)这两个孩子若定居内地,便须登记户口,且与他们是否
具有外国国籍无关。
北京当局在各地的行政机关不一定遵守中国法律。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会提出一些有关
孩子们的外国国籍的非法的要求。
依照美国法律,心智尚不成熟的年幼的美国公民没有机会放弃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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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三条建议:
1)户口是北京当局依照侵犯中国人民人权的极为反动的《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定居
内地的同胞实施政治迫害的工具。在内地实现民主和法治、成为一个文明社会以前,我
建议你不要把孩子送往内地定居。
2)依照《中国护照法》,这两个孩子合资格取得《中国护照》并不合资格取得《中国
旅行证》或《中国出入境通行证》。我建议你安排他们依法申请和持用《中国护照》;
安排他们按照中美两国法律和两国间签订的《中美领事条约》的有关规定,持两国护照
在两国间旅行。
3)按现行的行政方案,北京当局还将在你的孩子们成年前后哄骗他们选择放弃一个国
籍。我建议你和你的孩子们不要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