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Re: LEIZHOU,小心我要再给你编一个语录了
avatar
Re: LEIZHOU,小心我要再给你编一个语录了# Thoughts - 思考者
s*e
1

我能怎么看呢? hehe...
LEIZHOU用了一个三段论, 要指出下面的结论:
结论:禁止影射将不可避免地扼杀一切人类思想。
因为能够称之为思想的东西所使用的表达方式都必须使用
未用个体罗列法指出受主集合的判断。
而后者可以被任何有关的人指责为影射。
这个论述的目的是:
尽管都因为没有特指受主,因而都可能被指责为影射文字而遭到删除,
但我希望帮助尽可能多的读者树立起一个观念:
所谓影射完全是读者对文字的单方面主观评价,而不是作者能够预知的文字的
与读者无关的自有属性。因此,因为文字被评价为影射而认定文字作者有罪
是利用文字狱压制言论自由的做法,不应在现代社会重现。
从逻辑上和本版的理性风格来说, 反驳他的观点必须反驳他的论证方式. 这是就本版
风格下我能说的一切了.
这些东西如果搬到八区, 辩论方式倒是会有不同, hehe...
avatar
F*t
2

我总是想起venusfire的关于两种定义的论述,我觉得这个区分太重要了。
他是这个意思:有两种定义,一种是我们“给”定义,一种是我们“找”定义。
我发现这是一个基本的区分,非常基本。所谓先于分析而存在的东西,大量
存在。显然的例子是外部自然世界,比如“桌子”。如果我说“这是一个桌子”,
甚至这样简单的话也会有人反驳说“这不是一个桌子,因为它没有XXX”。桌子
是无法完全定义的,因为它先于分析而存在,是我们“找”定义。和人的主观
体验有关的东西,也可以先于分析而存在,我首先想到的是“美”。还有大量
的伦理词汇。这里碰到的——“影射”——显然也是这种东西。
怎么处理由这种东西引起的分歧呢?首先我们要公认它存在吧。想达到这样的
共识,我看也要费很多口舌。有些人认为所有概念都依赖于感觉,进而认为都
只在感觉中存在,所以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客观地存在”。我对这种看法也
抱有一点同意,但我还是更觉得“在感觉中也可以提炼出客观的东西”,就象
波谱描述的“客观知识的世界”一样。公认它“存在但不能完全定义”,也就
等于说它不能纯由分析解决,不能纯由辩论解决,不能纯由逻辑解决,不能纯
由理性解决。要加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能怎么看呢? hehe...
: LEIZHOU用了一个三段论, 要指出下面的结论:
: 结论:禁止影射将不可避免地扼杀一切人类思想。
: 因为能够称之为思想的东西所使用的表达方式都必须使用
: 未用个体罗列法指出受主集合的判断。
: 而后者可以被任何有关的人指责为影射。
: 这个论述的目的是:
: 尽管都因为没有特指受主,因而都可能被指责为影射文字而遭到删除,
: 但我希望帮助尽可能多的读者树立起一个观念:

avatar
g*s
3

这一句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全称判断不能被定义为影射
只有未明确指出受主集合的非全称判断才具备
被定义为影射的条件
ps:事实上这句话有语法错误,全称判断本身已经明确定义了受主集合.
如果这样理解,则大前提
"因为能够称之为思想的东西所使用的表达方式都必须使用
未用个体罗列法指出受主集合的判断。"不能成立
因为思想显然可以用全称判断来表述(实际上也可以用特称判断来表述)
所以该三段论无法成立.
自认为被影射者有权向施害者提出抗议
如果施害者与被害者无法协商解决
有权提起诉讼
(版主只有在这时候才被允许介入冲突)
若诉讼的结果要求施害者删除其文章,而施害者不愿自行删除
版主有权代为删除
ps:以上操作方式也适用于人身攻击.
反驳他的观点必须反驳他的论证方式. 这是就本版

【在 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能怎么看呢? hehe...
: LEIZHOU用了一个三段论, 要指出下面的结论:
: 结论:禁止影射将不可避免地扼杀一切人类思想。
: 因为能够称之为思想的东西所使用的表达方式都必须使用
: 未用个体罗列法指出受主集合的判断。
: 而后者可以被任何有关的人指责为影射。
: 这个论述的目的是:
: 尽管都因为没有特指受主,因而都可能被指责为影射文字而遭到删除,
: 但我希望帮助尽可能多的读者树立起一个观念: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