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前来指导一下Re: 谈司法独立与民选政治的无关# Thoughts - 思考者
v*h
1 楼
说实在,看完你这篇文章感到有些哭笑不得。不可否认你对一些政治
现象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思考,只可惜你所考虑的素材大多流于社会现
象的表面。很多时候呢,不需要你有多么深刻的思想,只要你多看看
书,了解了解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对一些基本概念有初步的认识,就
大体不会这么不着边际地乱讲了。前人已经非常深刻地考虑过地问题,
为什么不去了解呢......
文中的错误一大堆,根本没有心思去一一分辨。因为辟头就错,这里
就姑且把最基本的一个概念给你疏通疏通:什么叫民主?如果连这个
都搞不清楚就开始谈什么“司法独立与民选政治”那不是开玩笑吗?
顺便提一句,你文中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一会儿“民主”,一会儿
“民选政治”来回颠倒着用。前一篇文章跟我讲,五四引进民主科学
目标弄错了,应该从司法独立开始。而这里就变成“民选政治”。民
主与你所谓的“民选政治”,前者讲的是一种理念,后者不但仅仅是
国家组织方式的内容,而且已经特定到了具体的选举制度,怎么能混
为一谈?faint.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民主在社会制度上的作用,有相当简洁
的定义,就是“(人民主权思想)宪法作为公意的产物不是限制国家
的权力,而只限制
现象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思考,只可惜你所考虑的素材大多流于社会现
象的表面。很多时候呢,不需要你有多么深刻的思想,只要你多看看
书,了解了解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对一些基本概念有初步的认识,就
大体不会这么不着边际地乱讲了。前人已经非常深刻地考虑过地问题,
为什么不去了解呢......
文中的错误一大堆,根本没有心思去一一分辨。因为辟头就错,这里
就姑且把最基本的一个概念给你疏通疏通:什么叫民主?如果连这个
都搞不清楚就开始谈什么“司法独立与民选政治”那不是开玩笑吗?
顺便提一句,你文中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一会儿“民主”,一会儿
“民选政治”来回颠倒着用。前一篇文章跟我讲,五四引进民主科学
目标弄错了,应该从司法独立开始。而这里就变成“民选政治”。民
主与你所谓的“民选政治”,前者讲的是一种理念,后者不但仅仅是
国家组织方式的内容,而且已经特定到了具体的选举制度,怎么能混
为一谈?faint.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民主在社会制度上的作用,有相当简洁
的定义,就是“(人民主权思想)宪法作为公意的产物不是限制国家
的权力,而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