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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周前有诽谤对本人进行含沙射影个人攻击。请神容易送神难,我简单叙述一下事情
始末。当事人在前实验室呆了半年左右,联系我希望离开前实验室并加入我实验室,原
因是前实验室的种种是非。尽管我意识到当事人身上至少两个隐患(red flags),但是
念在同为中国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在征得当事人前导师同意后,予以一职位,结果
从此惹祸上身成了东郭先生。以前的帖子中,事实明显被隐瞒歪曲。在此我不想描述当
事人在实验室的言行,在外人面前作委屈状并且搬弄是非,只想对帖子中所述几件事情
作出澄清。
1、本人从未打人。
2、当事人在做本不该做的事情时伤了小手指。
这两点在当事人二十四小时内呈递的事故报告中一清二楚。当事人自己诚实清楚地记录
了事情的过程和所有细节,包括其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另外当事人记录和呈递的过程我
不在场,笔录内容也是我事后才看见的。事发几周内(也就是几个月前)校方就已有定
论。不知当事人的朋友在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为何还任意散播不实猜测。
3、关于文章署名,我希望澄清两点:其一,相关项目并非当事人独立开始的,最关键
的发现是实验室技术员和本人在当事人加入相关项目之前先做出来的,贡献多少在实验
记录上很清楚;其二,关于文章署名问题是本人先和当事人平心静气讨论,问当事人是
否需要其他人帮忙做文章一半的实验, 如果同意,其他人可以做文章并列一作的第二
位,当事人当场同意。本人在当事人同意几天后,才和实验室其他人商量。想不到现在
事情被颠倒黑白。本人非圣贤,但也知道并且遵循学术界基本的规矩和次序。
4、本人很感谢当事人在实验室的努力。不续约并非因为当事人不努力 (实际上本实验
室其他成员一周工作四十到四十五小时),而主要因为当事人个性问题对实验室和实验
室其他成员的工作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本人多次当面以及书面和当事人沟通而未见改
善,因此,自当事人在实验室的一年合约还剩半年多起,本人多次口头通知当事人尽早
另觅它职,剩三个半月时书面通知当事人找下一职位,剩两个半月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
再续约,也当面明确说明了其个性问题。剩下的两个半月,当事人再没有在实验室工作
过。本人仁至义尽,给当事人足够多的时间寻找安身之所。
现在当事人的离开,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对实验室全体成员,都是一种解脱。以上所述均
有文本证据,学校以及校外独立机构已有充分的调查和结论,希望大家包括当事人的朋
友能明辨是非。如再有人搬弄是非及诽谤中伤,校方和本人会追究法律责任。
Guo 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