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是《狱中杂记》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社君者,作
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
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
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
,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
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
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
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
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
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之
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
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
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
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
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
,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 其绞
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
其首。用此,富其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
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三四,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
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
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主梏
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
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
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