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五小学生在校内坠井,抢救无效死亡,谁该担责?
刚刚过完国庆节,孩子们返校第一天,曲江第五小学组织一年级学生在校内采摘石榴劳动实践活动,绿化草坪内有个井道,一学生不慎坠入井内,结果是抢救无效死亡。
都说是失足坠井,我看不能这么讲,这是一个暗井,井口盖有木板,上面铺土种植绿化,谁能知道这里不安全,这不是失足而是谋杀。
曲江五小这个事让人看了揪心不已,尤其是我们这些也有小孩的家长很难接受,刚刚过完国庆节,放到学校第一天就没了,要知道这不是老旧学校,而是盖好也就两年时间的新校舍,而且是在十多天前全国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第八督导组对曲江第五小学督导检查。
为什么说这等同于谋杀呢?物管的安全问题本身就是我们这个行业非常重要的环节,而且校园安全是重中之重。
失足说明还有安全预警,我们可以通过安全教育避免悲剧发生,例如教孩子不要踩井盖等等,但本次事件根本避免不了,是人为造成安全隐患。
那应该是谁的责任?
第一点,这个井应该存在于学校开发建设时期,竣工后没有很好的处理,仅仅是在上面盖了木板,然后铺土直接种植绿化,明显的糊弄人工程,绿化单位和建设单位是要负责任的。
第二点,这个井位于学校内,也属于学校物业管理范畴,其应当保证井盖完好,学校没有发现这个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关措施,存在重大过错。
第三点,救援手段和措施很拉胯,据说是用学生的跳绳绑在一起结果断裂造成二次伤害,这么大一个项目平时肯定会有各种安全救援应急演练,可以看到以往的安全培训和演练,也就是走了形式,根本没有应急措施。
第四点,我们总是看到让家长、老师等等要给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否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从这个事件来看,和孩子的安全知识没有关系,这个隐患就在哪里,只不过是谁中招而已。
最近几年西安新盖了很多新学校,类似的安全隐患还有多少?糊弄人做表面工作的各个施工单位还隐藏了多少问题?
请接管学校之后,按照图纸仔细检查,不要等到出事了才相互推诿责任,应该对学校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终身追责,并且实行最高上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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