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维舟
对帝制时代的中国,历来有两个截然相反的判断,一种强调它是“大政府”,政府无所不管;另一种却认定它是“小政府”,仅用相对而言很小的一批官僚就有效运作了一个庞大的帝国,所谓“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广为流传,似乎可以表明:生活在基层社区的普通人在现实中很少需要和国家打交道。
现在,加拿大汉学家宋怡明同时推翻了上述两种设想,呈现出一幅远为复杂深入的景象:一方面,即便是生活在边远地区的普通人,其实也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应对无所不在的国家力量;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并不只有服从或反抗两种选择,恰恰相反,他们可以利用正式制度中的种种矛盾和缝隙,将之转化为自己生活中的有利因素,而这正意味着国家无法不折不扣地贯彻自己的意图。最能传神地体现出这种双向博弈的,并不是明代才出现的“阳奉阴违”一词,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种特殊的制度史在意的并非文献上记载的成文法条,而是“普通人在不完善的制度下怎样生活”。在此他选取的是明朝的特定群体:军户,也就是按规定必须世代服兵役的那些家庭。以往的研究大多注意到,军户制度越到后来越难以为继,因为随着军户人口增长、社会变化,后世未必愿意当兵,也不见得适合当兵,到后来兵源素质下降、逃兵屡禁不止,又或出钱找人替补,引发层出不穷的问题。
无疑,这也常被视为一项不得人心的政策,但这本《被统治的艺术》却通过对家谱等地方文献的视角揭开了另一面:这些老百姓在苦于应对正式制度的同时,也在“紧紧抓住国家提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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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统治的艺术”乍看谈的是一种被动的状态,其实却着眼于他们的主动性。在这样的庶民政治的视角下,普通人也是历史事件的主体,他们不仅有能力创造自己的历史,也的确通过深思熟虑的利弊权衡,评估着各种不同选择的代价,尽力在狭小的范围内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确,国家特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但他们还是可以有条件、有选择地履行。这里的办法有好多种:首先是“集中”,即由一人承担起整个家族的服役重任,这个人甚至可以是雇来代役的;其次是“轮替”,也就是家族内部轮流出人来承担。不难看出,在这些百姓眼里,服役与其说是一项光荣的使命、一份职业,不如说是一项无偿的义务。鲍大可在《中国西部四十年》中曾说,解放前藏区很多人把政府开办学校、强制义务教育也看作是跟征兵一样的徭役,因而出现了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有钱人家的父母出钱雇农奴子女去代替自己孩子去上学。但明代百姓并不只是被动地应付,他们很快发现,军户身份也自有其好处:正因为军户已经承担兵役,因而就免除了像民户那样“交皇粮”的义务,否则就构成双重赋税了,因而整个家族只要有人去服兵役,就别无负担,也因此不愿脱离军户,这种徭役豁免权到后来甚至越来越有利;不仅如此,他们还能利用军户的好处,比其他人更容易接触到航海技术和船只,甚至在非法贸易中获利,特别是负责控制、取缔非法海上贸易的人就是他们自己人,而这恰恰是因为他们靠近国家机关。值得补充的是,于此也可见军户并非整个治理结构中最弱势的群体,那么真正的普通百姓(民户)、贱民又如何学会“被统治的艺术”?那些军户雇人代役,从他们的视角来说固然是应付官府的一种对策,但问题是那些被雇来替役者也有自己的算盘,为何不能用军户对付国家的那一套来对付军户自己?不仅如此,军户在应对差役时,几乎总是以一个有凝聚力的利益共同体的面貌出现,这本身强化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然而这就意味着内部的公平伦理非常重要,否则势必有损于团结,但这样一来,个体在家族内部又如何自利?对当时的每个人来说,这是一个复杂的多层级反复博弈。也正是由于体制规则与现实处境之间有着种种差距或矛盾出入,这些百姓得以利用这些差异来谋利,即所谓“制度套利”。这种“钻空子”的民间智慧,在中国社会极为普遍,如果说西方的“理性人”是在市场秩序下养成的,那么中国人则是在政治环境下培养出来的。然而一个问题是:这样看起来,这套制度的运作似乎是漏洞百出的,那么为什么它还能一直维持着?这或许就需要我们转换视角,来看看“统治的艺术”了。简单地说,明太祖朱元璋在设计这一套制度时,考虑的重点并不是它的效率,而是如何低成本地维持社会运作。从本质上说,这一秩序设想其实是一个儒家政治的乌托邦,假定乡民们自给自足、由宗族即可解决纠纷,而无须朝廷多加干预,兵力也由专门的军户抽调,军队屯田后甚至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因而才能夸口“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这看起来非常美好,但它遇到的最大的挑战便是后世难免会出现种种新情况和新问题,而这恰恰是因为社会往前发展了,此时“祖宗之法”的紧身衣却使人难以动态地调整适应。其结果是很吊诡的:这套制度设计的初衷本来是为了节省开支、减轻百姓的负担,但最终运作下来却产生了非意图后果,不仅可能最终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反倒弱化了组织效率,无法应对后来的重大危机。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官府不想着去堵住漏洞,是不能还是不愿?这里的原因很复杂,总的来说,普通百姓并不谋求推翻制度,而只是尽可能地适应它、利用它,而官府也知道,如果想要低成本地维持系统的运作,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一丝不苟地执行且不说会激化矛盾,付出更高代价,甚至培养、维持一支专业高效的执行者队伍本身就很花钱——对一个尚未现代化的国家,要这么做不仅是得不偿失的、不必要的,甚至也是不可能的。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曾有一段著名的话预示了日后福柯的观点,他是这么说的:“被统治,就是被没有知识和美德可言的造物盯上,就是被监察,被窥探,被规范,被灌输,被说教,被注册和点名,被估算,被预测,被审查,被命令。被统治,就是在每一种规程、交往、行动上,被记录,被统计,被估价,被责令,被禁止,被改造,被调控,被矫正。”然而我们不难看出,在明代中国,国家治理尚未贯彻如此强大、可怕的理性力量,即便在原则上是如此,但现实中却有很多讨价还价的余地。这种“统治的艺术”与福柯所说的很不一样,倒不如说是一种共谋:老百姓在利用官府,但官府其实也在利用百姓,并且大获成功,因为它几乎没付出什么代价,就使人们乐于使用国家的语言,接受了制度安排——这是一种葛兰西所说的“霸权”,即凭借意识形态的权威,通过人们心甘情愿的合作来巩固权力。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常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制度也要看人”,这话固然意味着中国人缺乏规则意识,但也意味着人们相信任何规则总有余地。美国记者赫德里克·史密斯在《俄国人》中所描写的场景,也同样适用于中国社会:“那是一个典型的俄国式场面:医院当局指定了一套不必要的复杂的规章制度,普通俄国人则想方设法钻这些制度的空子”,这样,人们不说制度不好,而是设法利用这些制度。事实上,明代军户留下这些记录,这本身就意味着在他们看来,这些钻空子的非正式政治策略完全是合法的。在中国社会,钻规则漏洞甚至发展成了一种专门的职业,时至今日,像会计师、律师等行当都有帮助雇主如何更好地利用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这也无可厚非,因而问题并不是老百姓钻规则的漏洞,而是制度套利鼓励了非法的钻漏洞、走后门、权力寻租,而没有发展出在法制框架和游戏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成熟的技术专家。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这究竟是过渡期的历史现象,还是普遍性、结构性的社会问题?当然,即便是普遍存在的,在过渡期无疑会更严重,因为在新旧交替之际,“过渡”意味着“机遇”更多。只不过,如果这是一个历史性现象,那么随着制度框架的现代化和完善,这至少在理论上应该是可被消除的。宋怡明在书中,似乎将老百姓如何利用制度的能力视为一种“弱者的武器”,他的关注点也不是去批判这些实践,而落在如何去理解它们上。在这样的视角下,“被统治的艺术”其实也是“不被统治的艺术”,是一种巧妙的周旋,呈现出跨时代的现实意义,一如印度学者帕沙·查特吉曾说的:“除了大众主权的抽象许诺之外,大部分世界的人民正在发明新的方式,根据这种新的方式,他们可以选择他们应该如何被治理。……人民学会,同时也迫使他们的统治者学会,他们愿意怎样被统治。……这是对民主的一个好的伦理证明。”然而确切地说,这种“被统治的艺术”并不一定包含着革命性的力量,它也完全可能成为一种保守的共谋,进而造成了许多结构性的弊端。应该说,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给了普通人面对权力重压时的选择,可以理性地权衡如何与之良性互动,但也使中国人把聪明才智都用在如何钻空子上,并且还缺乏规则意识和对法律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封闭系统下长期生活、进化出一种制度人格,使得中国人极其善于灵活变通,乃至利用规则的漏洞,却相应地缺乏创造新规则、改变规则的批判精神和尊重规则的契约精神。这正是遗留至今的双重遗产。(点击图片购买图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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