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发布,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再次提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文 | 毛小柒 来源 | 任博宏观论道 <<<<
一、央行首次代表国府作报告:以后每年10月汇报会成为惯例,接受全人大监督
2022年10月28日,央行行长易纲首次代表国府向全人常作整体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我们预计这以后将会成为惯例。
(一)2021年12月24日,全人常修订的《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00年3月1日发布)明确提出:
1、全人常应当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监督。
2、全人常应当在每年八月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每年四月、七月和十月中旬分别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听取国府有关部门关于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
4、国府应当在每年十月向全人常报告下列情况:(1)货币政策执行情况;(2)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4)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
5、国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供月度、季度和年度金融运行数据和相关材料,配合支持跟踪监督工作。
这意味着,全人大及其下属的全人常、财经委对经济金融工作的监督将成为惯例,后续每年10月央行均要代表国府向全人常作专题汇报工作,以接受前者的指导和监督。应该说,这一规定和美联储有点像,如美联储出需要接受美国国会的监督、美联储的净利润也要上缴给美国财政部等等。
(二)不过和每年10月所作的专题汇报不同的是,本次汇报显然并不仅仅针对2022年,而对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回溯,有一定特殊性,表明本报告释放的信号可能会在较长时期内适用。这意味着,后续较长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将会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是衡量金融工作的重要标尺。不过,此次会议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将要于11月(据传)召开的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准备,建议关注。
二、金融向实体让利:我国利率水平已经很低,未来还会继续保持在低位
(一)报告指出“我国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我国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同时结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等角度来看,意味着未来我国利率水平可能易下难上(即便上行、幅度预计也有限),将会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在低位水平,以支持实体经济。
(二)报告指出“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意味着金融业仍将继续向实体让利以及贷款利率将继续保持在低位水平。
数据上看,今年1-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虽然较二季度环比上升8BP,但整体上仍保持在相对低位水平。显然,这种情况下,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若想扩表,必须要通过响应政策导向、争取政策资源以及加大实体经济服务力度的方式来实现。
(三)利率与汇率深深绑定在一起,报告提出要“加强预期管理,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意味着在汇率方面,央行可以容忍较大的幅度的贬或升,但不能容忍持续性的急贬急升局面,对于后者央行将会干预。
三、和过去相比,服务实体、强化监管、维持稳定与防范风险等领域的政策具有延续性
(一)从报告的全文表述来看,变化不大,特别是在金融服务实体、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这意味着后续金融领域的政策导向仍将延续过去五年“服务实体、强化监管、维护稳定与防范风险”的总基调,即金融领域要加大服务实体力度、强化审慎监管、维持金融稳定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显然,金融领域的风险化解和稳定工作仍将是金融工作的核心,且受到全人大的重点关注,而金融行业将继续受到政策层面较强的约束,体现出政治性与人民性。
(二)在加大金融服务实体方面,报告提出要通过用好金融科技手段来强化普惠金融服务以及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转型升级领域的金融支持。同时报告还特别提出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扩大REITs范围,这意味着REITs产品也值得特别关注,应该会有系列政策支持。
(三)在金融监管方面,除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金融范围、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等常态表述外,需要关注《金融稳定法》的出台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基础性法律的修订。
(四)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房地产以及非法金融等内容。
四、再次提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值得关注
(一)报告提及“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这是值得特别关注的。2019年2月23日,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首次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年4月19日政治局会议提出正式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紧接着便迎来了包商银行被接管等事件,这意味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9年以来乃至以后金融领域的政策重心。
(二)那什么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呢?2017年7月原货币政策司司长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述为五个方面:稳总量(稳住货币总量)、调结构(优化金融结构)、防空转(限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控风险(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补短板(补充金融发展的短板),其根本是更加注重金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使金融体系更加适配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真正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三)总结以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与方向应为金融地位从属化(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金融定位财政化(服务于政府融资)、金融资源聚焦化(实体经济与高质量发展领域)、金融体系存量优化(如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以及中小金融机构重组整合)等几个方面。与此同时,金融监管也要服务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报告中的一些新提法值得特别关注
(一)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
报告提出要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建立维持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我们理解,约束资本无序扩张、打击非法集资和影子银行、惩罚问题股东以及强化地方政府和股东在风险处置方面的责任将是维持金融稳定的重要任务或路径。那么,谁来定义好人或坏人?以及如何定义?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被置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部分
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房地产新模式实际上早在2021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便已经被提出,目前看仍在探索阶段,我们理解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应是指告别过去那种高周转、高负债、高杠杆的经营模式,包括租购并举、保障性租赁住房、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城市更新、代建等内容。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被放在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块”,意味着地产行业的风险化解可能很快就要进入到实质阶段,地产行业风险出清进程预计将会加快。
(三)其它
1、“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的提法也值得关注。这意味着,股权、债权等相结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应受到鼓励,但需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招行的教训)。
2、报告中还提及“转型金融”这样一个概念,即针对对战略新兴产业等转型领域提出的金融服务,未来这一概念有可能会被经常提及。
六、报告披露的几个数据值得关注
(一)再贷款、专项借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重要性在提升。报告提出,截至2022年9月底,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工具的余额总计5.55万亿元。
(二)2022年1月至9月已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1.13万亿元,这本身也是金融业向实体让利的具体体现,预计这一操作模式可能还会频繁使用。
(三)2017-2021年主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超过12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同样是金融业向实体让利的具体体现,未来仍会保持较高力度,同时降低拨备覆盖率以及提高成本收入可能也会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结合在一起使用。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报告全文
REVIEW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